掠夺型人格的特征
掠夺型人格往往精于伪装,不刻意观察的话很难将其辨别出来。他们可能非常聪明、友好、迷人、温顺、低调,或同时具有其中几个特点。事业成功、朋友众多、身居高位等优点,跟身为一个掠夺型人格并不矛盾。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老师、学生、运动队成员、校友等人从杰里·桑达斯基性侵学生这件事中得到的教训就是这个;伯纳德·麦道夫的朋友、同事从其金融骗局中得到的教训也是这个。
这种人精于算计、深谋远虑、掠夺成性。当你从报纸上看到某人精心计划并实施了某次犯罪、某人跟踪监视其“猎物”、某人是常年犯罪、某人不远千里实施犯罪、某人精心策划了“庞氏骗局”……你看到的就是掠夺型人格。同样地,当你听说某人经常违法乱纪、是个连环性犯罪者或“惯犯”,某人阴谋骗取他人钱财……你听说的也是个掠夺型人格。
掠夺型人格经常换工作、改变计划、欠债不还、毁掉或终结一段人际关系、辜负或利用别人、逃避责任,对这些事大家要心里有底;他们会违反法律、背叛信任、取不义之财,欺骗、伤害别人,致人伤残甚至害人性命,对这些事大家也要心里有底。大家一定要作好心理准备,不要认为这种人会变好,也不要幻想他们不会伤害你。他们的魔爪是一定会伸出来的,唯一不确定的是他们的目标是什么、是谁。
掠夺型人格的知识面很广(但都不精通),所以他们能迅速与“猎物”找到共同语言并诱惑其上钩。他们喜欢把人看作木偶并加以控制:用玩具和糖果哄小孩子高兴、在网上花言巧语哄骗女人见面、向涉世未深的年轻人寻求“帮助”、怂恿人们出钱跟他们合资……这种人极其擅长骗取别人的信任,因此才会被称作“骗子”。
跟本书中所述的其他危险人格一样,掠夺型人格的行为也有程度上的区别。有些人的“捕食欲望”较低,他们的行为危害性不大,也许就是偶尔违反个规章制度什么的;跟人相处时,他们虚伪而惯于欺诈;或常常因小打小闹的犯罪而陷入麻烦。
另一些人则极为病态,只要他们高兴,就会无恶不作。从某个角度来看,约翰·爱德华·罗宾逊是个多才多艺的人,但他又是一个集多种罪恶于一身的恶魔:欺诈、盗用公款、伪造信件、绑架、虐待、连环杀人……2003年他供认说自己曾杀了三个人。他被视为互联网时代第一个连环杀人凶手,因为从1993年之后,他的“猎物”都是从网络上诱捕到的。他就是极端掠夺型人格的典型:博学多才与极其危险的结合体。
以上关于极端掠夺型人格的事都是我们听说或在报纸上看到的,他们之所以很难被人发现,其原因有二:一是他们的确精于此道,二是事后没有人报案。但不论其掠夺型人格的程度如何,是高还是低,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他们都能从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进化。说到这里我想起了朱利安(化名)的事,我对他的情况非常熟悉,因为他的母亲是我们家的老朋友。
据我们所知,朱利安开始干坏事时仅仅10岁左右,那时他就偷父母的钱。后来偷的数目越来越大,频率也越来越高。每次父母找到他头上,他就道个歉了事,但过后照偷不误,技术也更加高超。为避免父母起疑心,他开始去偷朋友和玩伴以及这些孩子的父母的钱。
稍大点之后,他开始偷葡萄酒和伏特加,家里的处方药买来之后很快就没有了,有一次甚至被他换成了阿司匹林。你指责他的偷窃行为,他早就准备了一大堆说辞。他的父母不管他,他说什么就信什么,或者也是不想太为难他;据他们自己的说法,他们认为等朱利安长大了这些毛病就都改了。
后来朱利安学会了开车,这下头疼的换成了交警。他的汽车不是今天刮花了,就是明天凹个坑。有一天他开车回家,车上的挡泥板少了一个,一个小时过后,警察找上门来,说朱利安涉嫌肇事逃逸,把人撞伤了。当然,朱利安还是不承认。这是他第一次触犯刑律。应该还有别的类似情况,但考虑到他年纪尚小,每次都被从轻处罚了。
到了21岁时,朱利安已经精通于用伪造的支票或在ATM机上从父母账户上取钱了。他偷的钱数目越来越大,而他的父母年纪也大了,对他没什么威慑力,甚至对其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者他们是被这样一个儿子—掠夺者、小偷、满口谎言的骗子、瘾君子,对他们和社会来说都是个危险分子—早已身心疲惫死了心。
压垮这个家庭的最后一根稻草终于出现了。朱利安偷走了父亲的汽车,拆掉卖了零件。也在同一周,他拿走了家里最后一笔钱,说“一定是被老鼠吃了”,因为那些钱是被藏在屋椽上的。朱利安的父亲在身体和心理上都受到了沉重打击,几个月后就黯然离世了。据说,在他父亲的葬礼上,朱利安还问能不能把父亲手腕上的手表拿走当掉,还问父亲在遗嘱上有没有给他留点钱……
你以为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吗?没有。朱利安又逼着母亲把退休金账户的账号和密码给了他,随后就把他老母亲洗劫一空。他母亲已经年过七旬,现在竟然被迫出门打工谋生,因为她没有了退休金,房子也因为还不起贷款被银行收回去了,再加上儿子的“诸多事情”……
这就是掠夺型人格的可怕之处。朱利安从未杀人,但他却给一个家庭造成了巨大的痛苦和灾难。之前他曾多次被警方调查,却常常逃脱法律的制裁。随着时间的前行,他犯罪的手法也在进化,但其结果都是一样的:他满嘴谎言、欺诈偷盗,像个寄生虫一样榨取别人的劳动果实。如果你在街上遇到了他,他一定会给你一个微笑。为什么不呢?别人都是他的宿主啊。也许你也是其中之一呢。
综上所述,虽说掠夺型人格在细节上存在差异,但他们也有一些共性:他们只知索取,从不付出;置他人于危险之中;麻木无情、冷漠傲慢,对别人,甚至亲人都毫不关心。
不懂同情,不知懊悔,没有良心
大家可以去找丹尼斯·雷达 13 —BTK(“绑、虐、杀”)连环杀人凶手的视频,听听他自述是如何杀死那些受害者的,然后你就能明白心理学家为什么会用“情感缺乏”来形容他了。在很多掠夺型人格身上都能看到这种冷血、“平淡”的语言和腔调,甚至在他们自述令人毛骨悚然的罪行经过时也是如此。
掠夺型人格的情感系统跟正常人不一样。他们不能理解别人的痛苦,也没有同情心。他们的情感是肤浅、做作、自私自利的。正如例子中的朱利安那样,这种人竟然能对爱着他们、保护着他们、为他们付出一切的人下手。别人的单纯或不幸正是他们的机会:一个伤心的离婚女人或一个悲伤的寡妇就是他们的“饭票”;一个没有戒备之心、无人看管的孩子就是可以用食物和小玩意儿骗来的性玩具;旅客和移民就是可以偷窃、收取保护费的“冤大头”;对他们来说,每个淳朴或处境不佳的人背上都写着“不骗白不骗”五个醒目的大字;任何自然灾害都是他们设立冒牌“财物捐赠处”的机会……
这种人知道是非对错,也知道什么是坏事,但他们非要去做。奥地利人约瑟夫·弗雷茨(Josef Fritzl)把18岁的亲生女儿囚禁在地窖里24年之久,其间共强奸她3000多次,生下了7个孩子,并且不论大病小病,从未带她或孩子去看过医生。他是这样对心理医生说的:“我的性格里有魔鬼的成分。”约瑟夫·弗雷茨知道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24年里,他有8000多天时间可以停止施虐,但他就是停不下来。
即使掠夺型人格能够感觉到愧疚,这种愧疚感也是短暂的、没有约束力的,他们不会因此而悬崖勒马、改邪归正,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理解自己给他人造成的伤害—他们毫无懊悔之心。要产生负罪感,前提是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而掠夺型人格活着就是为了榨取别人、利用别人,而不是去承担责任。他们总是能把责任推到别处:或者是他们的成长经历,或者是上司不好,或者是受了“黄毒”的毒害……任何能帮他们摆脱罪责的人或事都能成为其“替罪羊”,甚至会归咎于受害者本人。以前文曾提到的朱迪·阿里亚斯为例,她跟踪前男友、给他打骚扰电话、找到他、连刺他27刀、一枪爆头,还差点儿把他的脑袋割下来;但她说,这都是被他逼的,反正跟她这个受不了被人抛弃、反复无常、自私自利的掠夺型人格无关。是的,只要是跟掠夺型人格有关的恶行,错都是受害者的。还好,朱迪一案的陪审团并未上她的当。
冷血无情,精于算计,控制欲强
掠夺型人格都是冷血无情的,因此我们常常把他们比作爬行动物。在审讯中,这种罪犯通常对情感无动于衷,跟悲痛欲绝的受害者亲人形成鲜明的对比。臭名昭著的连环杀人凶手亨利·李·卢卡斯 14 是这样说的:“杀人就像出门散步,想杀人了,就出去随便找一个。”这就是掠夺型人格的思维方式。
对他们来说,人生就是一场“夺宝游戏”,所以就要精于算计、瞒天过海。前文提到的“杀人小丑”约翰·维恩·盖西,他在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的社区慈善活动中打扮成“高跷小丑”,逗孩子们开心;但他也狡猾地诱骗男孩到他家里并虐杀掉他们—前后总共33个人。想必这些年轻人死前都曾苦苦哀求过约翰·维恩·盖西,但他照旧无情地杀了他们。
还有前文提到过的哈罗德·西普曼,这个在英格兰海德小镇受人尊敬爱戴的医生,他泰然自若地将恶行隐藏了数十年之久。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他无情地杀死了那些最需要他帮助的人。要不是因为他的病人死得太多,真相还不知要掩藏多久;如果这样的话,不知道又有多少病人死在他的手上。他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一点儿都不在意,已经习以为常、无动于衷了。
出于必要,掠夺型人格会精心编造各种谎言。正常人利用语言来进行交流,这种人则是利用语言达到控制他人、逼迫他人、勾结他人的目的。他们对诙谐、劝说、诱惑、恳求、道歉等语言了若指掌、应用熟练,就像工匠手里的刻刀、音乐家手下的音符一样。发誓不再欺骗、不再偷窃或不再打你都只是一句空话而已,他们的话一点儿都不值钱;但甚至连执法人员、法官这样的专业人士都会被他们迷惑、愚弄,出于社会惯例,会再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也是屡犯率如此之高的原因之一。为了免受牢狱之灾或早点出狱,他们信誓旦旦地说要痛改前非、好好表现,可一转身照旧祸害四方。
杰克·亨利·阿尔伯特因伪造罪和刺死一名囚友而在狱中服刑,他根据自己的服刑经历写了一本书《野兽腹内:狱中来信》(In the Belly of the Beast:Letters From Prison),随即成为写作界的宠儿。他说服知名作家诺曼·梅勒为他争取提前释放,而假释裁决委员会也听信了梅勒的恳求,同意提前释放阿尔伯特。假释出狱六周之后,他就在一家咖啡馆刺死了一名男子,后来他说,因为那个人一直在盯着他看。所有曾经赞成对他提早释放的人都大吃一惊,他们不敢相信这么一个文笔华丽的人竟然会杀人。这其实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花言巧语与“善行”一旦结合起来,是很难令人抵挡的。性侵15名男童的球队教练杰里·桑达斯基用的就是这种方式,还加上了常挂在嘴边的微笑。但是,当他把阴茎插入那些男孩的肛门时(是的,这就是受人尊敬的好教练对受害者所做的),就无情地漠视了孩子们的权利和尊严。
掠夺型人格还精通于恐吓的语言。约翰·高提或者詹姆斯·巴尔杰的一句话就能让别人掏保护费或被杀害。我在FBI工作时曾审问过黑帮的一个走卒,他说,为了收取保护费,只需要跟店主“谈谈话”就行了。否则的话,“说不定”昂贵的店面玻璃一夜间就会变成碎碴。这种“谈话”可不仅仅是热播美剧《黑道家族》中的情节,它背后是一个数百万美元的敲诈勒索产业。
即使是在死囚牢房里,泰德·邦迪也在戏弄案件调查员,不肯说出全部受害者的名字。就在执行死刑前几个小时,他又透露了一名受害者,想以此争取到缓期执行。他用这种方法将司法体制玩弄于股掌已经很久了,这一次他没能如愿。而这个指认出的受害者名叫苏珊·柯蒂斯,正是本书前言中提到的、我在杨百翰大学执勤的那晚从校园里失踪的女孩。
连环杀人凶手克利福德·奥尔森 15 每指认一名受害者及其埋藏地点就让加拿大政府付给他10000美元,作为“配合调查”的回报,他的妻子共收到10万美元;而他也“高尚”地“免费”交代了第11名受害者的情况。多么慷慨大方的绅士啊。
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掠夺型人格之一就是德国纳粹党的二号人物、陆军元帅赫尔曼·戈林 16 。他协助成立了盖世太保 17 在德军轰炸伦敦的同时,他还忙于残杀犹太人,收敛其艺术收藏和其他财物。二战结束后,他被同盟国拘押,准备以战争罪接受“纽伦堡审判” 18 ,在此期间,他屡次巧妙地摆布美国的守卫们。他用赠送签名、合影等方式换取一些“照顾”,最可恨的是,他哄骗了至少一名美军士兵归还了他的随身物品,从中取回了一小瓶毒药。在判决(绞刑)之前,他服毒自杀了,以此拒绝接受审判,也拒绝还受害者一个公正。
但掠夺型人格绝非仅仅操纵、控制别人那么简单,对很多掠夺型人格来说,这是一种凌驾于别人之上的造物主一样的能力,令人陶醉、欲罢不能。泰德·邦迪说,可以决定别人的生死给人一种无所不能的感觉。伊斯雷尔·凯耶斯,当局认为他在2001—2012年间杀害了11条人命,其犯罪地点包括美国的多个州:华盛顿州、佛蒙特州、纽约州、新墨西哥州、亚利桑那州等,其作案手段是—徒手掐死受害者。他自封为受害者生命的仲裁者,喜欢在近前、面对面地“看他们死前痛苦挣扎的样子”。
这种人的冷血从吴志达 19 身上可见一斑,在20世纪80年代拍摄的某段录像中,他跟同党伦纳德·雷克在自建的地牢中虐杀了一名女性,录像中他是这么说的:“……你可以哭,可以叫,就跟他们一样,但是一点儿用都没有。这么说吧……我们是很……哈哈哈……无情的……”
行事冲动,自控力差,不懂反思
掠夺型人格喜欢控制别人,自己却没有丝毫道德或伦理自控力,同时又冲动、肆无忌惮。“邦尼克莱德雌雄大盗”中的邦妮·派克就是这样:她追求刺激、不顾后果,最终成了一个银行劫匪和杀人犯。现代的很多银行劫匪、商店窃贼、拦路抢劫者也都是这样。既能获得刺激,又有财物收获,这就是掠夺型人格最美好的一天了。
对很多掠夺型人格来说,在冲动之下行事就是掌控了自己的人生,哪怕他们的行为会将自己和别人置于险地也毫不在乎。比如说,努尚·威廉姆斯因蓄意将艾滋病传染给13名女性而被判有罪,他同时还是一个职业罪犯 20 ,犯下多起强奸案。按照法庭的说法,他是故意危害别人的生命,他的行为就像是把枪口抵在别人太阳穴上玩“俄式转轮”一样 21 。与此类似,安东尼·E.惠特菲尔德—据他的辩护律师说—是一个“吸食冰毒的‘性爱机器’,周旋在多个女人中间,攫取庇护、金钱和性”。在被捕之前,他一共将艾滋病毒传染给了17名女性,事发后既没有道歉也没有愧疚,其头脑已经失控了。
跟自恋型人格一样,掠夺型人格也不能容忍丝毫挑衅和一丁点侮辱。他们往往不能抑制自己的情绪,或是缺乏自控力。在监狱里,掠夺型人格都尽量避免眼神对接,因为他们知道,走廊里一个侵略性的眼神都足以激起争执,甚至是致命的报复。
写到这里,我又想起了影片《好家伙》中由乔·佩西饰演的汤米·德维托—喜怒无常、高度敏感、心胸狭窄、毫无良心。你们以为这种人只会出现在电影中吗?不,现实中就有。“冰人”理查德·伦纳德·库林斯基脾气暴躁、伤害别人不择手段。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黑帮才会雇佣他作为杀手。他在被捕后对当局交代说已经记不清到底杀了多少人,大概是200个。他总是先杀人,后问问题。情况常常如此,现实生活中掠夺型人格的行为要比电影中凶残恶劣得多。而以上面两个例子而言,库林斯基令汤米自愧不如。
掠夺型人格往往会酗酒或滥用违禁药物,而此举令他们更加不稳定,也更危险。或者,他们是故意为之,通过酒精和毒品来释放被抑制的本性,或将其用于诱惑麻醉他人。原先在FBI工作时,我曾审问过很多类似的案子,某个继父甚至生父设法让未成年少女(甚至包括他们的女儿)摄入酒精或毒品,从而达到强奸她们的目的。“杀人小丑”约翰·维恩·盖西的作案手法就是用酒精使受害者变得顺从(特别是在他实施强奸或残杀之前)。
掠夺型人格常常会说自己冲动压抑不住,或说他们管不住自己,但这都不能当成他们罪行的借口。如果他们也懂得反思的话,那一定是为了完善其掠夺手法。永远都不要相信他们会反省悔过。狗改不了吃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