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英山,过日子本身就是一种伦理。只要能够使家庭的日子过得下去,一些生活策略也被赋予伦理内涵。
英山地处大别山,山地贫瘠,物产不丰富,一些人的生活一直在生存线上挣扎。年轻姑娘往外地嫁,本地男子娶媳妇难,于是有些人就用近亲结婚来解决婚姻问题,即“老亲开新亲”、“娃娃亲”,姑表姨表开亲的现象十分普遍。因此,这里一个湾子内的亲属关系十分复杂,几乎每户之间都有亲戚关系。这样的关系建构,事实上是一种生活的支持系统,使各家都能够在贫乏的物质条件中生存下去,人口得到繁衍。
二通过“老亲开新亲”的婚配机制,英山农村在历史上一般能够解决婚姻问题,只有少数人成为光棍。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这种婚配机制被否定,农村女性地位和自我意识有所提高,加上改革开放初期人口开始流动,父母管不住自己的女儿,大量的年轻女孩都往邻近的安徽跑(那边最早“分田到户”,经济条件要好于英山)。于是,传统婚配机制解体,当地出现了大量光棍。我们2008年初调查时,光棍的比例不低,大多五六十岁了。他们比一般家庭还要贫困,要么单过,要么与结了婚的兄弟一起过。
我们调查的英山过村七组有位徐大妈,调查时55岁,出嫁过6次。徐大妈在1975年第一次结婚,丈夫是个退伍军人,两人在一起生活了5年。离婚的原因是她生儿子时动了手术,身体一直不好。为了治病,家人四处寻医算命。找的几个算命先生都说,如果徐大妈不和丈夫离婚就保不了命。在家人的劝说下,徐大妈与丈夫离了婚。离婚后,徐大妈领着儿子改嫁给了本村的一个赤脚医生。共同生活三年后双方自愿离婚。“没有任何争吵”,徐大妈说。离婚的主要原因是赤脚医生是长子,下面有8个弟妹,作为兄嫂的她要帮婆婆料理诸多家务,还要操办弟妹的婚事,负担一大家子的人情。徐大妈觉得日子过得太紧,没办法料理这么多弟妹的婚事,便向医生提出了离婚。
与医生离婚后不久,经队长介绍,徐大妈跟同一生产队的一个光棍结婚。可婚后不久,光棍身体不好,总是犯病,生活过得更艰难,两年后离婚。随后,又先后与本村尹姓光棍和杜姓光棍组成过家庭,都因对方不会做事,没有能力,日子过不下去而离婚。徐大妈现在的丈夫也是过村人,之前也是个老光棍,比徐大妈小几岁。虽然在过村甚至同一小组内嫁来嫁去,但没人说徐大妈做人不行,她甚至与前五任丈夫的家庭,特别是医生家庭的关系处得很好,都有人情上的往来。
除与第一任丈夫生有一个儿子外,徐大妈与其后来的丈夫都未生育,因为按照当地的计生政策,只要妇女的生育数达到准生要求,便不能再生。因此,“娶嫂”(当地对光棍取改嫁妇女的称呼)的光棍一般不会有自己的亲生子女。但是,光棍并不介意自己没有亲生子女,也不太在乎对方“拖儿带女”,他们甚至对愿意嫁给自己的妇女心存感激。
三离婚后改嫁,还与原来的家庭保持良好关系,有人情往来,相互支撑对方的生活,这种现象在当地并不被认为是离婚或改嫁。我们在访谈中问及有没有离婚的案例时,绝大多数村民的第一反应是“没有”。当访谈者暗示“娶嫂”的也属于离婚时,受访人仍不认可调查者的意见,坚定地说“那是人家为了过日子”。在当地人的逻辑里,似乎没有传统的“从一而终”的思想,只有“过日子”的信念。当一个家庭的日子难以过下去的时候,妇女就会选择与丈夫离婚,然后改嫁到附近,乃至本村民组,成立一个新家庭,两个家庭共同努力使双方的日子都能过下去。大量光棍的存在,为妇女改嫁提供了可能性,能够“娶嫂”的光棍,一般都比妇女要年轻,也就能够干农活支持家庭。光棍也乐意如此,因为至少他成家了,有了自己的老婆。
在访谈时,改嫁的妇女说得最多的话是“不是谈得来,还是谈不来;关键是过得来,还是过不来”。光棍则说,“两个人过总比一个人过好”。因此,妇女改嫁和光棍娶嫂所遵循的是一种“过日子”的逻辑。在这里,妇女改嫁不是为了追求爱情,或更美好的生活,光棍娶嫂也不是为了生儿育女和传宗接代。双方都是基于基本的生存伦理,以使日子能维持下去。因为要在贫困中将日子过下去,这种婚配方式在当地得到了普遍认可。对妇女,对光棍,对新旧家庭继续保持良好关系,人们皆持认可的态度。
在英山当地调查时,我们遇到过一些“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奇怪的是,村民叙述与评价这些“男女关系”时,在言语和态度上都没有强烈的道德评价,而是给予理解。对于这些“男女关系”,村民不约而同地“不去说破”,只是笑笑而已。这样靠光棍起家、养家的“男女关系”,不仅不影响家庭过日子,反而能使原家庭紧巴巴的日子过得下去,故而不会纳入道德的批判范畴。事实上,在当地,假若男子出轨,到外边去花心、找小姐,但是还顾家,人们就不会去说他。而如果此时,家里的妇女不知道“关大门”,即将丈夫的事情捅出去,闹到家庭之外,备受指责的往往是妇女。原因就在于男子虽然有越轨行为,却依然顾家,家庭的日子还是能够过得下去的,而女子不知道“关大门”的行为极可能造成离婚,使家庭的日子过不下去。当然,如果男子因为另有心属,自己提出离婚,而女子却能识大体,能“关大门”,男子就会受到指摘。
当谈到被村民视为“离婚”的两个案例时,村里人说这两个男的纯粹是为了“好玩”,“不顾家”,说这是“作风问题”,是“伤风败俗”。村里一个在外面做“不正经”行业的媳妇,一个在大城市“开发廊店”的混混,被称为“开窑子的”。对于这些人,村民用“男盗女娼,不劳而获”加以评价,言语十分鄙视。在村里人看来,无论男女,其行为只要危及家庭的“日子”,使日子过不下去,就是不道德的。
四“过日子”本身作为一种伦理,说明伦理不仅要面对生活,还是从生活中生长出来的。“过日子”的伦理与儒家伦理显然有很大的差距。但是,假若将儒家伦理死搬硬套在英山农村,这里人的“日子”肯定没有一家能够过得下去,光棍过不下去,夫妻带着孩子也过不下去。这也说明,儒家伦理一旦要面对具体的生活,在有些地方,有些时候就会非常脆弱,不得不为生活开道口子。英山人过的日子尚在生存层面,其伦理理应与之相匹配。儒家伦理必须建筑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之上,在这里当然无法有立足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