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荣誉:人渴望被尊重

公民荣誉:人渴望被尊重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多样性,主要有三种类型:普通民众如你我之间的关系,契约的关系,两性之间的关系。

通过在以上三种关系中获取他人好感,建立信任,由此对应而生的荣誉也各不相同—我把它们分为:公民荣誉、公职荣誉和两性荣誉。

公民荣誉范围最广。假设的前提是我们会无条件尊重他人的权利,绝不使用任何不正当或违法的手段谋取私利。这是人与人之间和平相处的先决条件。任何公然妨碍或明显严重违背上述交往前提的行为,包括因此受到判罚(假定这个判罚是公正的),都将损害公民荣誉。

荣誉最根本的基础是确信道德品性是不会变的,正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一旦某次失足,就可以据此断定该人在同样的境遇下会做出同样的恶劣行径。英语中的character(品性)一词,很好地表达了信用、口碑和荣誉之类词语的含义。

荣誉,一旦失去,再难找回—除非是因为某些误会而造成的冤假错案,譬如这个人是被诽谤的,或是被误解了。所以,法律规定禁止造谣诽谤、诋毁他人,或是侮辱他人人格—各种污蔑谩骂统称“侮辱”,希腊谚语称“侮辱”是草率的诽谤的集合。

一个人辱骂另一个人,只能说明他并没有真正可抱怨对方的理由,否则他就会把那些理由列举出来作为抱怨的前提,然后交给听众们做出孰是孰非的判断。可是他却跳过前提,采取谩骂的方式,自己代替听众直接得出结论,并借口说他这样做只是为了简便。

公民荣誉主要存在于中间阶层,但它适用于所有人,甚至处于金字塔顶端的人。公民荣誉是非常严肃的,任何人都不可藐视,每个人都应当注意不要对此掉以轻心。失去诚信意味着永远失去了别人的信任,不论再做什么,也不论是谁,都只能自己吞下丧失诚信的苦果。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与“声望”具有的正向性相比,荣誉有一种负向性的特征。

人们并不会因为某个人刚好拥有某些特定的品质,就说他是有“荣誉”的。而是根据规则必须具备某些众望所归的品质的,才是一个有“荣誉”的人,无一例外。

声望却不然。必须要争取,才能赢得声望;荣誉只是保有着、不失去就可以了。没有声望,顶多是默默无闻,没有别的负面影响;但失去荣誉就是耻辱,这是确凿无疑的。

千万不要把荣誉的负向性和它的被动性混淆了。荣誉具有完全的主动性。它直接来源于呈现荣誉感的人,直接与这个人的所作所为相关,跟其他人的行为或外在阻力无关。

荣誉主要存在于我们自身。正是基于这一点,真正的荣誉才不同于骑士精神的虚假荣誉。

造谣诽谤,是那些没有荣誉感的人用来攻击有荣誉的人的唯一武器;而击溃谣言的唯一方式就是,公开驳倒造谣者,在公众面前撕开他那丑恶的假面具。

老年人为什么会受到尊重?大概是因为老年人的人生经历,已经足以证明他是否守护了自己的荣誉不受玷污。年轻人虽然也具有荣誉,但他们目前还不能证明自己一生清白。

无论是年龄也好,阅历也罢,都不足以成为年轻人就该向老年人表示敬意的理由。若只是年龄问题,低等动物也可以达到一定岁数,某些甚至寿命比人类还长;而所谓经验阅历,也不过是更了解这个世界的运作规则而已。为什么全世界都要求年轻人向老年人表示尊重呢?明明伴随高龄而来的身体衰弱,要求人们给予老年人的是照顾和体贴,并不是敬意。但请注意,对于头发花白的年长者,人们普遍发自内心、几乎是出自本能地尊敬着。比起花白头发来,更能代表“年老”的皱纹,却不会引起人们的敬意—你肯定不会听到有人说“令人肃然起敬的皱纹”,但人们会说“令人肃然起敬的白发”。

荣誉只具备间接的价值。

正如之前解释过的一样,当别人对我们的看法影响到他对我们的态度时,而且是在与他人一起生活共事有关联时,别人的看法才有价值。但在文明社会,我们的生命财产安全都有赖于社会秩序,无论做什么都需要得到他人的帮助。反过来,他人也是先对我们产生了基本的信任,才会愿意与我们打交道。所以别人如何看待我们很重要,虽然我不认为这种看法具有什么直接的价值。西塞罗也持有相同观点,与我不谋而合。他写道:“我非常赞同克律西波斯和第欧根尼过去常说的,‘倘若美名果真只是徒有虚名,一点儿用都没有,那它就根本不值得我们费力追求’。”爱尔维修注45在他的主要著作《论精神》中用了很长的篇幅来证明这个真理,他的结论是:“我们乐于受人尊敬,并不是热爱‘尊敬’本身,我们爱的只是受人尊敬带来的好处。”正如“手段不可能比目的更重要”,荣誉高于生命,这只是一种言过其实的说法。

注45 爱尔维修(1715—1771):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唯物主义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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