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性荣誉:男人征服世界,女人通过征服男人而赢得世界

两性荣誉:男人征服世界,
女人通过征服男人而赢得世界

在谈到两性荣誉及其原则时,有必要多给一点关注和剖析。我要强调的是“所有的荣誉都是出于功利实用的考虑”。

两性荣誉天然地划分为女性荣誉和男性荣誉,其宗旨都是“集体荣誉”。集体荣誉感对女性来说更为重要,因为女性生活最根本的特征就是她与男性的关系。

对于未出嫁的女子来说,女性荣誉要求她是纯洁的;而对于一个妻子而言,则要求她是忠贞的。此观点的重要性见于以下考量。

女性人生的所有关系都依赖男性;而男性,不妨这么说,他们只在某一种关系中才依赖女性。男女之间相互依存,男性承担起满足女性需求的责任,包括承担共同养育孩子的责任,这样的安排旨在为全体女性谋求福利。

男性凭借生理和智力的优势,占有了地球上最好的资源;女性必须联合起来,展现出“团队精神”“集体荣誉感”,来对抗她们共同的敌人—男性。女性必须坚持不懈,通过占有男性,从而享有男性占有的资源。

对于女性来说,荣誉就是“绝对不能在婚姻之外与男人发生性关系”。这是为了给每一位男性施压,迫使他们向女性投降,乖乖地把自己和她绑在一起;这样的荣誉感是女性的集体诉求,各地的女性精诚团结,认真维护它的合理性。

任何女性,只要破坏了规矩,就等于是背叛了整个女性团体—想想看,要是每位女性都这么做的话,那么这项规定的存在还有什么意义?破坏规矩的女性将会带着耻辱,作为已经丧失了荣誉的人被抛弃出局—没有同性会愿意与她来往,她就像瘟疫一样,让大家唯恐避之不及。

破坏婚姻的女性也将遭受同样的厄运。因为她的通奸行为会导致男性不再妥协,害怕做出婚姻的承诺,这会有损其他姐妹们的利益。并且,这种欺骗以及对誓言粗鄙的破坏,让女性失去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名誉,还有公民荣誉—人们可以原谅未婚女子,将她的羞耻降低到最小程度,因为未婚女子可以通过与诱奸者的婚姻修复其名誉;而对于一个妻子,人们则不会这么宽容—即使一个妻子成功离婚,并与通奸的男人结婚,也不能还原自己的清白。

这种“集体荣誉”被认为是女性荣誉的基础,是经过深思熟虑做出的全面且必要的安排,对保障女性利益来说至关重要。即便如此,这样的荣誉也只具有相对的价值,无法超越于生存的所有其他目标,或凌驾于生命本身的价值之上。这样看来,罗马传说中的烈女贞妇们也没什么值得称颂的,要知道她们那种过激的反应、夸张的行为,很容易让整件事变成一场闹剧,令人生厌。譬如,莱辛创作的爱米丽娅·迦洛蒂的结局,让人在离开剧院时感觉非常不自在。但撇开女性荣誉的所有规则不谈,人们却忍不住要同情《艾格蒙特》里的克拉拉。

过度推崇女性荣誉的原则,其实是舍本逐末,但这也是人们的通病。这种夸张的推崇只是为了证明两性荣誉的价值是绝对的。然而真相却是,比起其他任何种类的荣誉,两性荣誉的价值更为相对。

有人可能会说两性荣誉的价值是符合传统常规意义的,比如托马修斯的《论情妇》一书就提到:在过去所有时代,一直追溯到马丁·路德的宗教改革,所有国家的法律都是允许并承认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而这并不损害女性荣誉—至于众所周知的堕落之城巴比伦的“米利塔神殿”注46,就更不用提了。当然,也有一些不大可能出现婚外恋的情况,尤其是在天主教国家里,就不会发生离婚这种事。

注46 希罗多德《历史》,第一卷第一百九十九节。—原注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