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把无影飞刀飞旋而出,刀锋几近触及胖大和尚的项背。奇怪的是,花和尚丝毫没有想躲闪的样子。唐霄此时心底一片明澄,周身毛孔都已张开,随时准备根据对手的反应做下一步的打算。但眼前的和尚不动如山,难道有传说中的铁布衫硬功?唐霄不禁暗自担心起来,那种担忧,只有面对远超自己能力上限的敌人才会产生。
何况花和尚身边,还有个可以赤手打死猛虎的武松!
但下一刻,唐霄的所有担忧,便化为乌有。
三把飞刀的刀锋,竟然精准无误地狠扎入胖大和尚的背肉中,随之而来的是一阵撕心裂肺的惨呼。而袖箭的箭尖则“嗖”的一声刺入头陀的喉头,鲜血激射出的瞬间,赤着上身的头陀,重重摔落地上,扬起一阵灰尘。胖大和尚推开身下的女子,痛苦挣扎地爬起来,想去拿搁在墙边的镔铁禅杖。摇摇晃晃没走几步,他双脚的跟腱就被两枚飞来的金钱镖,齐刷刷割断。他痛呼了一声,跌在头陀已然气绝的尸体上,撞成一团。
甫一出手,竟然击败了两位天罡级别的头领。唐霄看着眼前的一切,觉得不可思议之极。他所准备的后手,完全派不上用场了。
“你……你是何人……好……好大的胆子……你可知道洒家是谁?”那胖和尚在地上乱滚,嘴里不干不净地骂着,“腌臜泼才……听好了……洒家是梁山泊……”
唐霄走上前,猛起一脚,踢歪了那胖和尚的半张嘴,痛得和尚直喊娘。
“给我说实话,否则立刻结果了你的性命。”唐霄将龟兹短剑架在胖大和尚的颈上,说话时语气冰冷,不带任何情感,“你们究竟是什么人?为何要冒充梁山泊的贼寇?”
“大侠手下留情,我什么都招。”胖大和尚见瞒不下去,便向唐霄告饶,“我名叫王江,死的那个是我的结拜兄弟,名叫董海,我们俩原来是绿林中的草贼,啸聚在西北牛头山,干些打家劫舍的勾当度日。”
唐霄不由冷笑一声,道:“于是你们便冒充起了梁山泊,借别人的名号,长自己的威风,是不是?”
王江忙摇头道:“便是借我们一千个胆子,我们也不敢冒充梁山泊的人啊!让大侠见笑,小的原本在牛头山,还是有些小名声,人唤金罗汉・王江,我兄弟诨名银夜叉・董海。化名梁山好汉,实在也非我们的本意。”
“哟,你还有难言之隐啊?”唐霄又笑起来,“好吧,我给你诉苦的机会,说吧!”
“我兄弟二人虽然手下不多,但在牛头山上占了个旧道院,也逍遥快活。只是上个月道院来了两个人,想招我们入伙。这两人也奇怪,一个是容姿冶艳的貌美女子,一个是黑面虬髯的西域大汉。我兄弟二人自由惯了,当然拒绝了,谁知二人忽然动手,大开杀戒,我数十名弟兄全死在他们手里。敌我实力悬殊,作为山寨的头领,我只能答应他们的要求。”说到此处,王江长叹一声。
“上山这二位,可是梁山泊的头领?”唐霄问道。
王江先摇头,又点头,道:“可以说是,也可以说不是。”
“别跟我卖关子,快说!”唐霄手上加力,龟兹短剑的刃锋摩擦着王江咽喉的皮肤。
“我说,我说!这两个并非梁山泊的好汉,而是阎帝・孙列手下‘八部鬼帅’其中二人!”
“八部鬼帅?”
唐霄摇摇头,表示没听说过。
“男的是大食国的高人,人唤妖刀・阿里奇,女的叫毒孟婆・余五娘,是用毒的老手。孙列已向宋江投诚,这次征讨少林寺的梁山远征军,孙列的军团也在其中。”
“孙列?”唐霄惊呼起来,“难道是传说中的‘夜行者’?”
悬赏四千贯文的孙列,竟然也加入了梁山泊?这是唐霄做梦也想不到的。
王江咽了口唾沫,继续道:“朝廷征寇令一出,绿林好汉,人人自危。首当其冲的自然是四大寇,接下来便是五匪。势力越小,越容易被扑灭,乃是三岁小儿皆知的道理。我们这些小鱼小虾,若不是依附水泊梁山,待他日朝廷大军一到,恐怕连骨头渣都不剩了。当然,这次向宋江俯首称臣的,不止孙列,还有‘敢炽军’‘破戒僧’以及‘不庭山’等大大小小四十多个山寨。”
如果王江所言不虚,五匪中有四股势力已投靠宋江,那么此时的水泊梁山,俨然已成为一头傲视天下的巨兽,有足以抗衡朝廷的实力。
就算是大宋引以为豪的禁军,恐怕也忌惮他三分。
王江又道:“此番讨伐少林,梁山让我们这些新入伙的山寨作了先锋,梁山本部的远征军殿后,作为主力军。所以,我们自称是梁山泊的人,也不能说全是谎言了!”他见唐霄面色稍缓,原先紧张的心态略微放松起来。
唐霄低头思索,宋江这厮竟然有这等心计!用征寇令之名,且让这些山寨归附,再让他们去做先锋,鹬蚌相争,梁山主力军则乐享其成,坐受渔翁之利。如果朝廷援军不到,仅以少林这些护寺武僧,以及张叔夜带去的这点兵力,少林危矣。唐霄不知道的是,张叔夜所派遣回东京求援的传令兵,皆被莲台寺派出的探事郎削去了脑袋,眼下正一筹莫展。
但宋江的目的,仅仅是攻破少林寺这么简单吗?这个问题从一开始便在唐霄脑海中盘旋不去,越想越觉得疑窦丛生。
“大侠,我所知道的,都已经说了。你就饶我一命,放了我吧。”王江苦求道。
唐霄望了一眼躺在地上仍旧昏迷的赤裸女子,脑中浮现出刘老庄主那双因过度悲痛而充满泪水的眼睛,原本平静的内心又再次掀起波涛。
适才目击龌龊的愤怒,又回到了他的身上。
“我答应给你留条全尸,并没有答应放走你。”
唐霄的双目,杀气毕露。
王江脸白如纸,刚想辩解什么,却发现已经发不出声音了。龟兹短剑的剑刃已经入肉数寸,割断了他的声带,搠穿了他的气管。鲜血顺着他的脖子往下流,淌到肚脐的时候,王江胖大的身躯“啪”的一声崩倒在地。
——下地狱吧!混蛋!
唐霄走到女子身边,脱下身上的衣袍,小心翼翼地把她包裹起来,然后背负在身上。
回去的路还很遥远,唐霄希望她暂时不要醒来。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在这么一间逼仄的小庙里,横竖躺着四具尸体,刀刀封喉,动脉被割破,血液流淌得到处都是。尸体还存有温度,死亡的时间不会太久,也意味着杀死这些人的凶手没走多远。
可是现在追出去也来不及了,对于一个轻功高手来说,半炷香的时间,足够跑出十里地了。这个道理,身为轻功高手的北堂尊,自然心里有数。他长着一张马脸,却有一对鹰一般的眸子,总是来回观瞧,闪烁不定。细长的背上负着两块类似盾牌般的兵械,体积非常大,快要盖住他的身体,圆边上有着密密麻麻的齿牙血槽。
北堂尊抬腿的时候,黏稠的鲜血会粘住他的鞋底,令他有些烦躁,不由低低骂了一声。
“不妨猜上一猜,这是谁干的?”
站在北堂尊身后的李甲,冷然问道。
李甲长了一副死人相,额黑项硬,说话时瞳孔定住不动,眼下一团黑印。让相术师最头疼的是,他脸上透着死相,却每次都死不了,每次死的,都是他的对手。所以对相术师的话,李甲从不担心,正如他从不用担心自己的右脚鞋底是否会被尚未凝固的血液粘住,因为他的整个右腿膝盖以下,只有一根钢针一般的假肢。
“钢腿”的称号,也由此而来。
北堂尊没有理会他,自顾自推开供桌,跃入了密道,李甲则站在原地,没有走动。过了一会儿,才见北堂尊从密道中走出。他沉吟良久,才道:“两个废物都死了。这下可好了,若余五那娘们儿问起来,怎么说?让你他妈别去赌,别去赌,偏不听。”
“少废话。”李甲怒目而视,“你再多说一句,我杀了你。”
原来,这两人也均是孙列麾下八部鬼帅的两位头目,双盾・北堂尊和钢腿・李甲。牛头山这些个喽啰,本是他俩带领的先头部队,负责刺探少林寺周边城镇的一些情况。那日路过刘家庄,见刘老庄主的女儿貌美,北堂尊就吩咐王江和董海二人将女子掳来,准备献给孙列,做个小妾。谁知这天夜里,李甲赌瘾大发,硬是要拉着北堂尊去附近的镇上赌上一把。来回两天,王江和董海便自作主张,把刘老庄主的女儿给玷污了。
“你以为我怕你?若不是看在孙爷面上,早就把你另一条腿给卸了!”北堂尊瞪了他一眼,“与其和我斗,不如先把杀人者找出来。和我打,算什么本事?”
这李甲自小好狠斗勇,十来岁时参加了一个叫没命社的地下赌博组织,推举两人死斗,赌徒各自下注,选手签好生死状,在擂台上格斗,至死方休。他的右腿,正是在死斗中被对方大刀砍断的。八部鬼帅中,尤以李甲打起架来,最为拼命,就连武艺最强的修罗枪・陈广也让他三分,不在他气头上惹他。
北堂尊也不愿过多招惹这人。因为他知道,李甲真恼起来,自己人都打。
“那女子的尸首见着没?”李甲忽然想起了什么。
北堂尊一愣,惊道:“我这脑子!下面只有王江和董海的尸首,却不见那女子。所以凶手的目标,就是那个女人?”
李甲点头道:“那么谁会冒着生命危险,来救这个女人?”
话说到这个份上,北堂尊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看来,我们两个得走一趟了。”李甲说话还是一如从前,没有任何情绪的起伏,“去刘家庄看一看。倘若庄主的女儿回家了,为了祭奠这些弟兄,必须把他们都给杀了。”
“倘若她没回家呢?”北堂尊冷笑一声,问道。
“没回家?”李甲皱起眉头,然后移动了一下他那根如钢针般的右腿,“没回家,说明管教不严,既然如此,他们枉为父母,也全要杀了。”
唐霄回到刘家庄门前时,已是寅末时分,再过一个时辰,天就要亮了。
他扛着刘家女儿,大步跨入庄内,径直往刘老夫妇的正房走去。他推开门,刘老夫妇见女儿被带了回来,双目含泪地拥了上去,对唐霄千谢万谢。唐霄将女子置于床上,正待离开,那女子便悠悠醒转。她见了父母,三人抱在一起,哭成一团。女子哭道:“我在几日前被两个贼掳去,每夜将我关在地牢奸宿。我好几次动了轻生的年头,只是被他监看得太紧,求死亦是不能。今日得将军搭救,便是重生父母,再养爹娘。”说着便要拜唐霄。
“几个盗贼都让我给杀了。从今往后,你们一家人安安心心过日子,不用再分离了。”
唐霄朝他们回了礼,就退了出来,向自己住的耳房走去。为了不吵醒杨采苓和张闲,他尽量放轻脚步,推门的时候动作也很慢。但下一秒,他就怔住了。
屋内空无一人。
他立刻往后退出一步。这当然是武者的习惯,一旦情况变得不寻常,随时要防止别人偷袭。特别是以暗器功夫安身立命的唐霄,这么浅显的道理怎会不懂?
稳住心神后,他屏息静听。
如果房内有人,就会有气流的声音。因为无论多么安静,人总会呼吸,甚至在发动进攻之前,人的呼吸也会有微妙的变化。这话虽听上去离奇,但对于一个在刀口舐血的武者来说,实在再平常不过,几乎是每个高手均具备的基本素质。
过了好一会儿,唐霄才确定屋内没有埋伏。他快步走进去,四下张望一番,没见到血迹,也没见到打斗的痕迹。想到这里,他不禁苦笑起来。杨采苓和张闲都不会武功,怎么会有打斗的痕迹呢?他们一定是被人带走了。能在深夜,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两个大活人的,绝非等闲之辈。唐霄此时脑中乱极了,他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要半夜溜出去。
——等等,这是什么味道?
他闭上眼睛,用力嗅了嗅空气中飘浮的脂粉香气——这不是杨采苓身上的味道。
难道绑架他们的是个女人?唐霄皱起眉头,心中霎时有千百个疑问,却找不到答案。
正当他苦思不已的时候,门外传来一阵尖叫,随之而来的是连声惨呼!唐霄记得这个声音,是今日为他们开门的那个小童。闪过他脑中的第一个念头,即是有山贼袭击村庄,但细细一想,也不太合理。聪明如他,立刻意识到不对劲。眼看天就要亮了,谁打劫会选在早上?
心念一动,唐霄身形也随之冲出门外,朝那惨叫声的源头跑去!
庭院中满是血痕,沿路有三四个早起打扫的家丁和婢女,惨死在地上。地上有两排血脚印直通刘老夫妇正房,其中一排脚印极其怪异,仿佛这人只有一条腿,另外一条腿的脚掌,只留下半寸宽的圆形血痕。
——只来了两个人?
他没有打算从正门直接冲撞进去,那样太贸然了,对方很可能在门口设埋伏,待人一进去,四面八方都可以伏击。唐霄快跑几步,脚踏墙壁借力跃上了正房的屋顶。他轻功极佳,脚底踏在屋瓦上,没有发出任何响动。他弓起身子,像猿猴一般,四肢并用地攀爬到屋子中央,然后低头侧耳去听。
唐霄刚把耳朵凑上屋瓦,整个人便立刻往后猛仰!紧接着,一个巨轮般的盘状物体,擦着唐霄的额头,飞旋着破瓦而出!
一丛鲜血自唐霄的眉间喷射出来!
晚一步,他的脑袋就会被这圆盘边上的锯齿切开,魂归冥府。
他一屁股坐在屋瓦上,靠腰腹力量立刻弹起,双手扣着两枚飞刀,随时准备发射。就在他刚准备妥当时,背后又是一阵瓦片爆破的声响,他自知来不及回头,听声辨位,抖动手腕,反手就是一把无影飞刀往后射去!
身后传来叮的一声,看来佯攻奏效,趁着那人架开飞刀的空隙,唐霄转过身去看他。
这是一个外形非常古怪的男人。
长得像僵尸且不说,右腿膝盖下面,还接着一根钢针般的假肢。
——他手上没有兵刃,难道刚才是用这条假腿挡下飞刀的?
唐霄冥想之际,身侧又传来一个男人的笑声。他转头去看,只见一个马脸男子,双手各持着一块一人多高的“圆盾”。盾牌边缘,尽是鳞次栉比的锯齿。方才差些让唐霄命丧黄泉的,正是这件奇特的兵器。
“身手不赖啊,怪不得能杀了王江这群废物!”马脸男抖动双盾,仰着脸看他,“你还想救刘老头一家三口?我看不用麻烦了,他们都叫我俩给杀了。”
“你们是什么人?为何要在这里滥杀无辜?”
唐霄问出这句话的时候,其实心里已经有了底。他要的只是对方亲口承认。
马脸男满脸得色,高声道:“小兔崽子,想知道爷爷的大名?好,我就让你死个明白!你刚才杀的虽是一群废物,可打狗也要看主人,这群废物的主人便是我们‘八部鬼帅’!在这江湖上混,阎帝・孙列的大名,你总听过吧?”
唐霄心念急转,这两人武力皆不在自己之下,甚至犹有过之,取胜的概率,近乎为零。更何况两人一左一右夹击,合剿的阵势已成,自己的处境相当困难。他心里思索战略,口中漫应道:“孙列的威名,我好像在哪里听过。但是八部鬼帅就没什么印象了。这位腿型很别致的大侠,不知尊姓大名?”
马脸男微微一笑,道:“这位叫钢腿・李甲,我则是双盾・北堂尊。你可记住了,能死在我们俩手下,是你一生最大的荣耀!”
——近距离交手,我的胜率太低,不用考虑。如果拉长距离进攻的话,恐怕也不行,这厮手中的飞盾威力不小,无影飞刀也占不了便宜。
唐霄心中虽焦虑之极,但面上则装出另一副表情,恍然大悟道:“喔!李甲大侠的名字,我听说过!但北堂兄你的,似乎没有。是不是李甲大侠比你厉害一点?”话语方停,唐霄就注意到,在右侧有一间窗门紧闭的厨房。他瞧了几眼,可以确定厨房内没有人。
“胡说八道!这家伙怎么可能比我出名?”北堂尊略显暴躁地用巨大的圆盾砸击屋顶上的瓦片,碎瓦扬起一阵粉尘,“对了,你这小子,还没自报家门,你是谁?”
“我是谁?”唐霄微微一笑,“你不妨来猜猜,给你十次机会。”
厨房离自己有百步之遥,唐霄虽对自己的轻功极有自信,但朝右侧冲过去,必须要闯过北堂尊这一关。这人虽然没头没脑,但武艺十分高强,论单挑,八部鬼帅的实力恐怕不下梁山泊的天罡军团。
——只要进入厨房,我就有险中求胜的机会!
北堂尊怒道:“你这人说话颠三倒四,你不说,我怎么猜得透?”
与其坐以待毙,不如冒险一试。唐霄已拿定了主意,他偷偷将长袖垂下,各种暗器从肘部滑落到手腕,再用五指扣住。他准备孤注一掷,将身上所能用的一切暗器,皆往北堂尊周身要害打去,趁他防守之时,再跑向厨房,从屋顶滑入房中。这一招,自晏孝广传他以来,闯荡江湖从未用过。
倒不是说唐霄没这种破釜沉舟的勇气,而是他从不冒无谓之险。
“又不是我没给你机会,我知道了,你太笨了,所以需要我提示你是不是?也可以,我姓倪,这下有印象了吗?”说话间,唐霄的双腿开始蓄力,手指上也灌注了力道,待会儿全力一击,他不知道自己多年疏于练习的绝技乾坤一掷,有没有生疏。
“姓倪?”北堂尊苦苦思索道,“难道是田虎手下的倪麟?不,不会这么年轻。那到底是谁呢?不行,我今日必须猜出来才行!”
李甲见唐霄膝盖微微弯曲,知他正待发力,蓦然喝道:“北堂尊,小心!”
“我是你爷爷!”
唐霄乘着猛踏之力,身形疾速向北堂尊冲去,与此同时,双手在半空中点点戳戳,蓦然出现的二十多点黑影,如流星飞掠,向北堂尊爆射而出!
飞刀、金钱镖、袖箭、飞蝗石、脱手镖等等五花八门的暗器,从四面八方如雨点般向北堂尊扑面而来!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这些个暗器,竟皆甩出于弹指之间,唐霄手上的每一条肌肉和神经,几乎都使用到了极限!
——想偷袭我?可没那么容易!
北堂尊瞬间做出了判断,躲一定躲不开,不巧的话还会被打中要害。幸而他手中有两个大圆盾。他想也没想,就立刻举起右手的大圆盾,将身体缩入其中。耳边传来密集的叮叮当当声,这是暗器轮番砸在盾牌上的声音。一轮暗器进攻结束,他刚想放下盾牌,手上却有一股奇特的触感……
他觉得盾牌非常沉重。
转瞬之间,北堂尊立刻明白了唐霄的用意!
唐霄踩在盾牌上,利用盾牌作为踏板,然后跃过了他!
——被耍了!
唐霄用自己强大的身体柔韧性,高高跃过北堂尊,脚跟稳稳地踩在屋瓦上,然后朝厨房的方向,发足狂奔。他在瓦片上如履平地,轻功之高,果真当世罕有!
——七十步!六十九步!六十八步!
他在心里默数自己离目标的距离。
奔跑的时候,唐霄耳郭微震,忽然往下扑倒。飞旋的圆盾从他方才站立的位置掠过,若唐霄没有躲避,腰背定会被这圆盾锋利的锯齿切割得血肉模糊。圆盾重重砸在他十步之前的屋瓦上,可唐霄没有工夫去理睬,继续在心里默念数字。
——五十九!五十八!五十七!五十六!
身后的追兵也不慢,但在奔跑的速度上,他们还远不是唐霄的对手。
但北堂尊也不是毫无办法。
夜行者军团的八部鬼帅,可不是唐霄想象得那么简单!
失去一枚圆盾,北堂尊也毫不在意,他们虽相距二十多步,可唐霄脚力太猛,致使他们越追越远,再不采取措施,猎物就要跑掉了。北堂尊举起手中仅剩的一枚盾牌,奋力往屋瓦上挥去!只听“啪啦”一声巨响,屋顶上被北堂尊砸了一个巨大的窟窿。他好似还不满意,轮番怒砸屋顶十多下,只听哗啦啦一片声响,整个正房的屋顶竟生生被北堂尊砸得坍塌了一大片!
——这莽夫,竟想要砸掉整片屋顶,让我没有立足之处!
这举动并非无用,唐霄脚下的屋瓦也开始松动,刚踏几步,就踩了一个窟窿,又几步,屋瓦开始一块一块地往下掉!
——不可以放弃!
唐霄在满目疮痍的屋顶上连续跳跃,最后竟直接在房梁上奔驰前行!
——三十步!二十九步!二十八步!
“你他妈在做什么!”李甲因为一只脚是钢针,在屋瓦上本就不稳,屋顶被北堂尊砸成这个样子,眼看他就要掉下去了。
两人无奈,眼睁睁看着唐霄跃入厨房,自己只能从顺着房梁爬下来。他们见唐霄并没有走远,只是躲在厨房,便放心不少。他们不知道这小子为什么这样笨,远远逃走不就好了,为什么还要躲在这样的屋子里。
但他们不知道,有所准备的唐霄,才是最恐怖的对手。
如果 扑天雕 ・ 李应 泉下有灵,一定会这样告诫他们!
他们俩一步步逼近厨房,心里对这个躲在暗处的小子,充满了鄙夷。北堂尊拿回了另一个圆盾,双手分持,只需要一个机会,双盾直射出去,就可以把人头割落。而李甲则右膝微微抬起,随时准备一脚蹬踏,刺穿这对方的心脏。
门虚掩着。
北堂尊用圆盾推开半扇大门,见到了奇怪的一幕。
唐霄并没有如他们所想的躲起来,而是站在厨房的中央,冷冷地看着他们。他双手各拿了一个大包裹,沉甸甸的样子。
“怎么不逃了?知道死期将至,逃跑也没用了?”
北堂尊咧开嘴冷笑,一步步向唐霄逼近。李甲则转身将大门关上,以防唐霄再次逃跑。
“逃跑?”唐霄禁不住“哧”的一声笑道,“我唐霄从不会逃跑。我只是换个战场,让你们死得其所!”
没有任何征兆,李甲突然启动,朝唐霄抢近!
“来得好!”
唐霄左手猛然一挥,那包裹向李甲门面砸去。李甲微微侧身,高高抬起右边的针腿,猛然朝包裹一记刺踢!那包裹被针腿戳爆,白色的粉末瞬时漫天飞舞!
——面粉?
与此同时,唐霄没有停顿,将右手的一包面粉朝北堂尊抛射过去。北堂尊抬起圆盾一割,裂开的布袋中,白色的面粉也喷射而出,霎时一片白烟将所有人笼罩在内!
——这小子,是想在窄小的空间内,蒙蔽我们的视线,和我们盲斗吗?
李甲的双手在眼前挥舞,想驱散这些惹人厌的白色粉尘。
可他的双手没挥舞多久,又是好几包被割开的布袋飞抛在半空中,铺天盖地的面粉直冲而下!空气中似乎飘浮着数不清的细小颗粒,不时还会升腾起一阵阵如烟云般的粉末。吸入粉尘后,三个人同时开始咳嗽,但这并不影响战斗力。这,也不是唐霄的目的。
唐霄的目的,是要他们两人死。
“再见了,八部鬼帅。”唐霄边咳嗽边笑,“这下你们可以去地府做真鬼了!”
说完之后,唐霄翻身从窗户飞撞而出,木屑纷飞,他重重地摔在屋外的地面上。与此同时,他挥动右手,将吹燃的火折子往窗户的破洞中丢去!
轰隆——屋内悬浮的粉尘云,引起了爆炸!
雷霆般的巨响在唐霄耳边响起,他的身体被爆炸产生的冲击力生生推出好几丈,身子撞在庭院边立柱上。肋骨似乎又断了,这是他与徐燎一战中的旧疾,痛得他几乎昏厥。
唐霄满身是血地站立起来,幸存的家丁见他摇摇欲坠,便上来扶住他。
爆炸引发的火焰点燃了整个厨房,不少用人正端着盛满水的盆子去灭火。
唐霄踏着极不稳的步伐,朝厨房走去。他遥记得自己小时候因为贪玩,将飘浮的面粉点燃引起爆炸。为此,父亲唐非君还狠狠责罚了他。唐霄百思不得其解,区区面粉,为何会有堪比火药的威力?
但他知道,这东西可以杀人,对于他来说,就足够了。
——这两个家伙,究竟死了没有?
厨房的木门已被炸飞,黑漆漆的屋内一片狼藉。
忽然,屋内竟走出一个人来。
这人因火焰燃烧,已变成了一个黑人,或者说炭人比较稳妥。原本扶着唐霄的家丁四处逃窜,徒留唐霄一人面对他。这人双腿齐全,所以不是李甲。
被炸飞半张脸的北堂尊,以极其愤恨的表情,怒视唐霄。当然,他半张脸已经没有了,怒视唐霄的,也只剩半只眼。
“卑……卑鄙……”
他从齿缝中挤出这两个字后,巨大的身躯蓦地崩倒在地。
——卑鄙?
唐霄冷笑。
——失败者没有说别人卑鄙的权利。最后还站着的人,是我。
“啪!啪!啪!”
身后传来鼓掌的声音。
唐霄回头,见到一个极壮的黑面虬髯大汉,肩上扛着一柄巨大的乌兹钢刀。他身边,俏立着一个二十来岁的美貌女子。向唐霄鼓掌的,正是这个女子。
“举手之间,便杀了两位八部鬼帅,不愧是兵诛城的少主。”那女子瞧见北堂尊的尸身,竟笑得花枝乱颤,“老沙,你瞧这北堂尊,半个脑袋都没了。哈哈,还整日想和你比画呢!那个残疾的家伙,恐怕另一条腿也被炸飞了吧?”
“如果我没有猜错,你一定是毒孟婆・余五娘吧?”唐霄胸口疼痛异常,因为被爆炸所产生的冲击波撞击所致,但他还是装出一副镇定的模样,“这位,一定是西域大食国的高手,妖刀・阿里奇。”
唐宋时期,人们称阿拉伯帝国为“大食国”。唐朝玄宗时,唐朝的势力与黑衣大食,即新兴阿拔斯王朝曾发生过一次激烈的战役,最后以唐军失败告终,史称“怛罗斯之战”。这场战役之所以失败,除了两方兵力悬殊之外,另外一个重要的原因乃是大食人手中的宝刀。这种刀以乌兹钢为原料打造,刀身坚固,刃口锋利,配以大食人诡异的刀法,令唐军将士十分头疼。
而这位阿里奇,正是大食帝国最强的刀客之一。
“算你有眼力。”余五娘娇笑着冲唐霄抛了个媚眼,“不过你杀了我们两个人,堂堂兵诛城的少主,做生意最在行,这笔账你说怎么算啊?”
“怎么算?”唐霄身体虚弱之极,已经站立不动了,“你说怎么算呢?”
“哟?唐少主是不是头晕眼花?小女子正好也学过几年医术,不如让我给你瞧瞧?”余五娘把脸凑近唐霄,双眉紧蹙,装出一副担忧的表情。
“不用……咦?”唐霄惊道,“栾廷玉大哥,你怎么来了?”
余五娘刚要回首去看,唐霄五指并拢,以“手刀”去切余五娘脖颈要穴。但出手发力太猛,扯动了肋骨的伤势,蓦地一阵剧痛攻心,不得不停下动作。当然,反应回来的余五娘立刻会意,旋即又大笑起来。
“人说兵诛城少主诡计多端,果然不假。在老娘眼皮子底下还玩花招,真当我和北堂尊一样蠢笨吗?老沙,这小子不听话,且让他睡一会儿,如何?”
唐霄还想挣扎,只见这余五娘一抬手,一阵碧绿色的烟雾从她香袖中腾起。
一股异香扑鼻,不过眨眼的工夫,唐霄已没了知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