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五月花”号到达美国开始,那些新到的移民在新的土地上生存。他们最初的生活形态是欧洲的传统小农生活模式,一个家庭占有一小块土地,采取多元经营:养育乳牛,供给牛奶、乳制品;种植一些谷类,满足家用;养育火鸡、猪、羊,提供肉食;在宅边种一些瓜果、蔬菜,同时在附近林地和田野采集浆果或其他果实。这种生活方式能够实现自给自足,并不需要市场。(与欧洲传统的农业相比,中国农业很早就精耕细作,将农产品市场化。市场经济已经将中国的农民纳入一个巨大的系统,农民不能离开社会群体独自存在。)美国早期小农家庭的独立性,也是这个新兴国家人民强调自主、自由的背景之一。他们之间的社会纽带,也因此必须借重农业生产以外的组织。在美国早期,以新英格兰的清教徒为例,教会组织是最重要的群体基础,生老病死都和教会有关。经济形态却是始终保持着个体的独立性。
更多移民从欧洲进入美洲,向新大陆内陆推进。在那些原本空旷的原野,山林中麋鹿成群,草原上野牛奔驰,河流里有各种的鱼类和水生动植物如水獭等。在这个完全开放的环境中,已如前章陈述,原住民并不需要经营定居的农业,仅仅依靠渔猎、采集,生活需求就能完全得到满足。中国东北地区移民在18世纪时曾经有句俗语:“棒打獐子瓢舀鱼,野鸡飞在锅子里。”这也正是美洲原住民生活的写照。他们不需要定居在一处,也并不需要季节性的游牧,只要有一块安全的地方安顿妇女儿童。男子们出去获取生活物资回来,全家人睡一个小帐篷就够了。他们的社会组织,即是为了渔猎而结合的群居社群:一群男子结合为一个狩猎的团队,以得到最大的收益。
英国和法国对抗结束后,在密西西比河以西,新到的欧洲移民大群涌入广大内地。他们的生活形态并不只以谋生为主要目的了。他们向内地开发,获取的最大生活资源是兽类皮毛,之后将其运回欧洲再取得欧洲的物资,包括各种手工业制品和家庭需求的生活物品,提供给移民社会使用。白人依仗火枪和其他更有效率的狩猎方式,例如,将兽群包围赶到悬崖,迫使它们跳崖死亡,猎人再割取皮毛。印第安人简单古老的狩猎方式完全不能与欧洲人带来的大规模围猎方式竞争。有人认为在欧洲人开始大规模狩猎以前,美洲的野牛数目以百万计,但到19世纪末,美洲的野牛只剩下两千头。将近两百年的时间,居然就使得野牛从此在美国绝种。今天剩下的一些野牛,则是经由近代保育工作重新养育的品种。
加利福尼亚州西北部的印第安胡帕人,爱德华·柯蒂斯(Edward Curtis)所拍,1923年。出自他的作品集《北美印第安人》( The North American Indian )
除了野牛以外,麋鹿、水獭的皮毛也是移民猎取的对象,不仅自用,也作为运往欧洲的商品。我们在电影中看到向西开发,篷车旁边骑马的好汉常常戴着貂皮帽,住在野牛皮帐篷里面。这种以市场为取向的狩猎活动,就不是过去新英格兰单干小户的农家生活了。他们要依赖采购商收购皮毛获取利润,采购商也带来他们所需的生活用具。采购商组建运输队、仓库,都是有组织的经营活动。他们狩猎的装备,也必须靠外来供给。于是,西向活动的移民们不能仅是乘坐电影中的篷车,而是采取更为复杂的群体生活。猎群之中,人的地位并不平等,有组织猎群的头领,也有后勤、补给,以及分配猎物、换取货币等种种分工。诸项任务,各有职事。篷车英雄们并非仅是开拓地盘,谋求生活。其实,江湖粗犷之外,还有高下强弱之别,他们必须通过复杂的流程分配经济利益。
当然,最吃亏的是美洲大陆上的原住民,即被误称为“印第安人”的族群。他们在组织与武器方面都不能与白人抗衡,被迫东迁西移,而更多的人在抵抗过程中丧失了生命。前面有一章,我们曾经提过,白人没到达美洲以前,今日美国境内的原住民人口在二三百万到五六百万之间;到19世纪末,剩下不足百万。开拓内部的活动,表面上是向自然争取生存的天地,实际上,其中不但有原住民的血和泪,也有成千上万的生物(例如野牛)死于白人开拓者的枪管之下。
在匹兹堡附近,可以看见的遗留还有多元经营的生态小农庄;其分布地区大多是在美国东北各州,包括宾夕法尼亚州在内。美国东北部逐渐进行城镇化,小农庄生产的物品可以供给城镇居民的需求,而这正是城乡结合的经济形态。这种小农经营在美国的山区和人口比较密集的小区还可以见到,只是逐渐商业化,失去了原来的农家风味。
在英法战争以后,英国夺取了整个密西西比河以西的控制权。取得殖民政权发出的开垦执照,一些垦拓公司招募来欧洲的失业移民或是穷户,进入中西部的平原,大规模地开发土地,形成了大农经营的形态。如前章所说,这种大规模农场是内陆土地规划的背景:道路是四方形的,每一段街道的长度,或者公路之间的距离,都是根据各地移民自己带来的规格形成制度。美国中西部和南方内陆的城市,城界、州界都是方方正正的布局。这种大农庄的经营往往是单一化的农产品,有的是牧场,有的是种小麦、玉米的大农场。农场的工人则常常是被雇用的长工或零工,并不全是农家自己的子弟。大田广种的农场经营方式不尽是市场化,更具备了资本主义经营的组织化。
这块大片土地在今日宾夕法尼亚州以西,原是蔽野树林,连绵不断。经过白人开发,原野景观一变。一马平川,田畴不断;所见的树林都是新生的树林。代替大片林地和草原的则是白人开辟的农场。
这些肥沃土地的出产,已经远远超过新移民自己的需要。将这些地区的产品供给美国东岸新英格兰地区的需求,甚至于供给欧洲粮食之不足地区,就必须要有新的交通网络。我们今日称为的基础设施,就是当时作为交流的通道。
18世纪晚期到19世纪初期,美国中西部和东岸的交通只靠四马大车(stage-coach)运人运货,今日货运卡车的母型也是四马或者六马拉动的六轮货车。一辆大车的行驶速度至多日行一百公里,相当于汽车的常规时速。这种运输工具的效率,其实并不经济。于是,1817年开始到1825年通航,美国有了第一条长程运河,称为伊利运河,从纽约河港的哈德逊河,经过三十六道闸口和渠道进入伊利湖,并联系五大湖区域。这条运河的渠道,水多时,可以顺水航行,但还必须仰仗岸上的马队牵曳船只。跨过山林的浅水渠道,更需在河底铺设木轨道,方便船只在浅水上滑行。这种渠道称为portage,匹兹堡不远处还保存其遗迹,供游人参观。水运的成本,大概只是上述马拉货车成本的十分之一。旧日美国东部的大港口是费城,自从伊利运河开航,纽约一跃为美国东岸的主要港口。
运河的运量究竟还是有限。当时,欧洲的火车运输已经相当发达。美国也在1827年架设了第一条铁路,联系东岸的港口诺福克,经过匹兹堡进入俄亥俄。铁路运输的运量和运费成本,又比运河运输省了百分之九十。从此以后,美国政府、民营合作,快速发展铁路网。1869年,从东到西的太平洋铁路公司大铁路在犹他州接轨,东岸和西岸之间终于完成了直接的连接线。在19世纪将近结束时,美国的铁路网已经大致成形。内陆的交通中枢是芝加哥,由此辐射出三条西向干道,分别连接西雅图、旧金山和洛杉矶。向东则是两条干道,一条联系波士顿,另一条联系纽约。南北方向也有三条干道。在南方,以今天达拉斯为中点,有一条干道联系美国的东南部和西南部。这几条大干道的网络上,则有若干区间的次要路线。到19世纪终结时,不包含许多专业的运输路线,例如矿产之间的铁路,而单以成为主、次路线网络的里程,有八十万公里左右。如此大网,堪称世界上最具规模的铁路运输网了。
有了如此巨大的网络,美国才具体地联系为一片。“向西进发”四个字才真正落实了。百余年之久,美国内陆移民一代又一代地西向殖民。一个典型的故事是:内陆小村落的火车“招呼站”,一位十八岁的青年,高中刚毕业,提着简单的行李等候来车。在火车鸣笛接近时,站员红旗招摇,火车减速,让这位青年攀登上火车,从此西去。这位青年在西部另一个新开发区找到职业,成家立业,落户生根。再过二十年,他的孩子也出现在火车招呼站,等候西向列车带他前往更西方的开拓地。同样的镜头,一代又一代,不断重复出现,而美国的内陆空间也就渐渐填满充实。因此,美国著名的史学家特纳(Turner)指出,美国历史就是一部向西开发的历史。
西向移民一波又一波移到新开拓的地方。正如上面所说,那十八岁的青年西向殖民,开拓了新的天地,也离开了自己的家庭。英国童话中有三只小猪的故事,他们长大了,各自离家外出,建立自己的新家。我们且将饿狼吹屋的部分放在一边,这个故事本身说明了在英国时代,青年自立的时候就应离家创业。这种风俗说明了英、美西方人家族观念薄弱,成年的孩子必须离家自谋生路。这就是英美式的个人主义。没有亲戚朋友、乡党邻里的援助,每个人必须挣扎奋斗,寻找自己的前途。
诚如上述特纳指出,美国历史就是一部向西开发的历史:向西不断开展,一次又一次将已经稀薄的群体观念继续冲淡。所以美国到今天,个人是主体,从个人到大社会之间没有人情伦理、天然的集合体,只有自愿加入的社会团体。一旦社会的流动性更加强烈,例如,城市化的现象更为显著时,自然形成的集合体也愈来愈显示其短期的暂时特色。这是美式文明的重要因素:个人为自己负责,不负担其他人的责任。向西开发的运动,乃是一次又一次加强这种文化特色的过程。在中国文化的理念,这种态度是人情淡薄;从美国文化的发展背景看,这是启动活力的必要之举。
美国社会经济的转变,就是以铁路网络的快速建设为基础的。从19世纪开始,美国内陆广阔土地的巨大生产力提供了重要的粮食来源。新大陆的产品供给美国自己的市场已经充足有余;西向开拓吸收更多的新移民从欧洲、从东方进入这个新的大陆,快速增加的美国的产品,也运销全世界各处。尤其欧洲的市场,如果没有美国的产品,很难以本地的农产品维持欧洲都市化和工业化以后人口增加的需求。从那时起,坐落在芝加哥的商品期货交易中心(Chicago Trading Center),每天挂出来的各种商品的牌价就决定了全世界其他各地商品市场的价格。这一交易中心的挂牌指数,至今和纽约华尔街证券交换市场的牌价一样,具有世界经济发展的指标作用。从这个变化我们可以理解,美国的农业是从内部开发,其意义不再是传统农业的生产,而是商品市场结构的一环。
大田广种,就决定了需要集体分工,而且要采用人类体力之外的能源驱动机器作为耕具来提升效率。美国建国前后的耕种劳动力乃是高头大马(Draft Horse),用来拉动深耕的大犁;收获的农具,则是采用滚动的绞轮。与之相配,必定要壮汉才能驱动这些大马和笨重的大型农具。在欧洲工业革命普及以后,欧洲用来拉动矿产品的蒸汽机也逐渐被改装成为大型的机械农具。当内燃机用于汽车后,美国的农具也改为汽油发动的耕种机。如此一来,农村生活不能只有农夫,也还必须有配套的机构来匹配上述生产形态,例如机械修理铺,能源供应的煤站、加油站等等。大规模农业生产,效率最高的方法是播种同一作物,例如麦类、玉米、大豆、牧草等。作业的单元化,排除了过去小农耕作,如轮种、休耕等经营方式。大量农作物的销售,也要有农产品批发商收购产品,有大型的仓储储存作物。如此经营的方式超越了传统“农耕”的定义,乃是农产的工业化。这一经营形态,当然与现代资本主义的发展息息相关。从此,农业不再只是农民自己求生的方式,而是巨大经济网络中的一环。
美国南方各州,主要是在“路易斯安那购地”案中获得的土地,则出现了另一种大农形态。那些地方适于种植棉花和烟草等高价格的经济作物。在法国和西班牙统治的时代,白人农场主就已经从非洲进口大量黑奴,让他们在农场工作。这些劳动力是从西非海岸边掠夺来的人口。从17世纪到19世纪,美国内战前两百多年的期间内,犹太人出资本,葡萄牙人出船运送,将非洲西岸原住民部落从非洲内地掠夺的人口运来美洲。据我的老同事西摩·德瑞雪(Seymour Drescher)估计,两个世纪内,被掳掠的非洲人口有两千五百万到三千万人。在船上,他们成排躺卧,身上带着颈链、手铐、脚镣,人挨着人被成排锁在底舱。船小浪大,饮食又不好,还不能翻动,加上疾病传染、饥饿等情况,最终能够活着下船的大约不到上船人数的三分之一。
这些掠夺来的黑人在市场被插上标签售卖,就如卖牲口一样。被主人买去的黑奴有一部分成为家事仆役的奴隶,绝大多数人则是农场上的劳动力。南方的大农庄,动辄有二三百人到四五百人农奴在田野劳作。他们从事种棉花、摘棉花,培植、烘焙烟草等种种劳役。他们没有人身自由,也没有自己的家庭。奴隶就是主人的财富,可以被任意出售。在美国内战以前,甚至一个大学计算自己的财产,也会有黑奴几百人的记录在案。最近一些著名大学的档案曝光,大家才知道,哈佛、乔治城等所有的老大学无不曾经拥有千百计数的奴隶,作为校产的一部分。
一个大农庄实际上是一个生活共同体。在这个农庄的土地上,工人不仅生产经济作物如棉花,为庄园的主人谋取市场利益;庄园本身也能生产几乎所有的生活资源,包括食物、衣服等等。今天参观南方遗留下来的旧庄园,还能看到旧日的菜圃、果园、磨坊、制作烟熏食物的火房等等。庄园中的白人主人、管家、仆役、黑奴领班与一般的黑奴农民,都可以关上大门一起过日子。在农庄里的黑人已经是黑奴贸易中熬过来的幸存者。那些强悍的、不肯屈服的黑人,要么在路途上牺牲,要么在学习工作的过程中被淘汰了。只有愿意接受命运的人,几代下来,学到以顺服换取生存的特性。另一方面,他们习惯于被人支配,接受主人的命令,所从事的工作也是主人分配的任务。他们不太有自我激励的动机,也并不习惯于从工作中学习和加强主动性。以旁观者的立场看来,这是一种悲剧。也许,美国南方的奴隶制度本身乃是一种生物社会学的计划——将本来自由的人类一分子,硬生生培育为被动、顺服的劳动工具:奴隶。
1940年上映的电影《乱世佳人》,描述的就是美国内战前后南部大农庄的具体情形。美国开国总统华盛顿、开国元勋杰斐逊,都是大农庄的主人。他们的庄园,今天还作为古迹被保留下来,其中,黑奴们居住的小屋和庄园主人的豪华邸宅形成强烈的对比。这些农庄的经营方式和中西部的大农业经营不一样:庄园主人等于一个公司的主人和管理阶层,根据成本和利润原则,决定经营的方式和生产的种类。他们产品的下游,是新英格兰地区和欧洲的纺织工厂,以及各地的烟厂和酒厂。
整体言之,南方的黑奴劳力完全被纳入资本主义市场分工的一环,他们不过被视为会说话的牲口,没有机器以前的“机器”。针对这一吊诡的现象,经济史家罗伯特·福格尔(Robert Fogel)和斯坦利·恩格尔曼(Stanley L. Engerman)写过颇有争议的名著《苦难的时代》(Time on the Cross: The Economics of American Negro Slavery , 1974),从大量数据研究得到的结果显示,黑奴农庄上的人均生产量居然并不像想象之中那么低下:黑奴的工作效率其实相当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农庄主人将黑奴看作有价值的物件,并不会虐待和糟蹋他们,因此这些黑奴劳工的生活条件和健康状况基本上不是很差。相对于欧洲资本主义初期的18、19世纪,美国农场上的黑奴劳工的工作条件,比欧洲工厂中童工、女工和一般工人的状况可能还略为好些。
可是另一方面,学者们只注意研究数字,并没有注意到一个人丧失了自由权以后如何还是“人”?例如,主人出卖自己的多余黑人劳力时,可以将母子分开卖——母亲卖给一家,幼小的童工卖给另外一家,导致母子分隔、配偶离散。这些经济学和数字无法计算的情形,才是奴隶制度最可耻之处。
《工作结束》,马特·摩根(Matt Morgan)所绘,1887年。画面中描绘了在亚拉巴马州一群黑人带回棉花。现藏美国国会图书馆
监工走过采摘棉花的黑人身边,1917年。现藏美国国会图书馆
南方农场上的产品,以棉花和烟叶为主。这些经济作物为工业生产提供了原料。棉花是纺织品的生产原料,烟叶当然是雪茄和香烟的生产原料,它们都不再单纯是农业生产的作物,其经营的方式也是配合市场经济结构。当时,南方的部分产品运到欧洲,另外一部分运到北方以供北方工业生产的需求。北方的工业和南方的农业之间,因为劳力的需求不同,对劳力使用的方式有颇大的差异。南北战争就源于两种经济制度无法协调之下产生的矛盾。南北战争结束后,类似的矛盾基本上还存在。一直到今日,南方和北方基于经济形态而发展出来的人生价值观念都还有相当大差距。
新开辟的美国西南部地区,农业经营方式又别具特色。美国西南部和加州没有大型河流,同时,这里是美国落基山脉的南部两麓,虽然山坡陡峭,但谷地却拥有良好的土壤,加之避风、向阳、气候良好,是农业生产的绝佳场地。加州山区的后山谷地,不再需要种植内陆大平原上生产的麦类、大豆等作物。南方气候比较温暖,季节变化又非常清楚,冬季还不结冰,整个谷地俨然是一个庞大的温室,可以维持较长的生产期。于是南方农业的发展走向果蔬等,例如葡萄、苹果、柑橘、酪果、橄榄、甜菊或者各种莓类:有的是单价较高的食物,有的是值钱的经济作物。
上述高价值的农产品,都需要大量的水资源灌溉才能成活。但是西南部地区没有大河,也没有湖泊,灌溉的水源主要是落基山脉的融雪。我曾经参加过两次有关保护生态的研讨会,讨论生态对于生活的影响。有一次,一位在美国林业部工作的研究人员特别报道了这些地区集水的方法。这一带山坡陡峭,无法建立大型的水库,目前已没有可以建水力发电厂的地方。受制于狭窄的谷地地形,下游很难再有广大的农地。能够耕种的地方是比较平坦的山谷平原。唯一取得高山融雪的方法,则是在山坡、树林中辟开一条条的集水道,将各处散漫的雪水,逐渐集中然后流入谷地。这种高山水源集中流向谷底,中途没有东西拦截,而以前这些融水逐渐在树林之中渗透,储蓄于林地土壤之中。这种灌溉方式使得树林之中缺少足够维持林地根部的蓄水。他特别指出,美国西南部和加州年年山火漫天,动辄毁坏上千顷的林地。一次又一次的山火更毁伤了山地土壤的结构,到最后就会不断发生山崩甚至地震的现象。如此开发的山中农地,范围愈大,意外造成的灾害也愈为严重。美国式的农耕制始终是大田广种,造成了先天性的生态祸源。2018年整个春夏,这些地区山火不断延烧,地震频率加多,这位生态学家的担忧果然出现了。
南方的生产形态,也是大规模农业生产。每一行果树都是数百米的长度,一行一行排列。其耕种和灌溉设施,也是倚仗机械。可是采集这些价格较高的果蔬,却必须仰仗人力细致地采撷、清洗、保鲜、包装,一件一件处理。那些经济作物,例如酿酒的葡萄、榨油的橄榄、制糖的甜菊,更是必须仔细挑选、分类,如此才能进入加工的程序。凡此“细活”,需要季节性地投入大量劳动力。
美国西南部和中南美距离比较近,经过墨西哥或者加勒比海进入美国南方的拉丁语系族群就成为农场季节工的主力。他们最初是以季节工的形式进入美国农场,忙季过后又回到自己的老家。由于美国工资比他们故乡的一般收入高,这些拉丁语系的劳力慢慢不再回家,情愿留在美国充当廉价劳工。今日,他们毋宁是另一形态的奴工,虽然并没有丧失人身的自由,但是也没有获得应有的公平待遇。这些人工资低薄,工作不稳定,生活也没保障,其实比非洲后裔的美国劳工更为无助。
这些拉丁语系的季节工,即使工作的季节已过,大部分还是选择留在美国,盼望获得较高工资以储蓄家产。于是,美国的人口之中,就累积了不少拉丁语系的新移民。在大城市中,体力劳动或者低收入的工作,就是这些拉丁语系移民集中的领域。季节性的劳工可以合法地入境,工作结束后他们可以合法离境。但是,如上所说,大多数的季节性工人选择留在美国成为黑户。
大都市地区的工作者,有不少也是经由非法移民的渠道进入美国。这种非法移民占了拉丁裔移民总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左右,而且迅速地增加。在少数民族族群中,他们已经超过了黑人的人口。这些人不是奴工,也并没经历过奴隶制的阶段。他们的心态不同于黑人,而且有共同的信仰——天主教。这些人主要来自中南美各地,不限于墨西哥,但却都是拉丁语民族。共同的信仰、共同的语言,将他们集合为一个共同体。在美国社会中,他们从事最劳累的低收入工作,也因此突显了美国社会的不公。2017年选出的特朗普总统,特别主张拦阻这些拉丁语民族进入美国,反映出这个族群的存在已经成为美国社会问题的一部分。
从内陆的大农场,到南方的棉花田,再到西南部的果蔬农场,由于都是市场结构下的一部分,其生产方式往往是单一产品的大量生产。论经济效益,这种生产方式还是最合算的。然而,这种经营方式有许多内在的缺点:一方面,同一块农田经常种植同一种作物,也就是消耗同一种肥力,农田肥力的更新有极大的困难;另一方面,大农耕作往往依赖机械,后来又依赖化肥和除虫药,为了经济效益而发展的技术,对于农田来说则是无情的蹂躏。
再说一点我自己的经验。我到芝加哥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在埃及古代史的班上,认识了一位内布拉斯加州的教授。他在林肯市附近的文理学院教书,每隔三五年到芝加哥大学进修一学期。感恩节假期,他邀请我访问他的家乡,那是一个农业地区,一部分是牧业,一部分产麦。他的学校设在当年开发的一个社区中心,我在那里住了三天,由他陪伴参观大农庄的作业程序。我因此领略到,农工业与传统农业之间有着巨大差别。
当时正是冬小麦播种前。大型的耕作机和一辆二十轮的大卡车规模相近。耕地时,前面的一排有四个犁,同时推动翻开土壤达六十厘米深;后面跟上来的碎土机,则将翻开的土块裂成碎块;耕耘妥当以后,播种机也是一排四个耧斗沿线播种。一片农地大约十公顷,大型机械从中心往外一圈圈耕种,耕完农地回到道路,再转入另一块农地。
作为旁观者,我的感觉是:这不是机器耕地,而是农地卷入机器了。我没有看见收割的流程,但从他告诉我的方式来说,收割也是如此,只是犁头换成卷绞器。我问他收割以后,根和茎如何处理?他说,麦秆作为牛的饲料,余下无用的部分一概作为燃料。我再问,全部耕完以后,大雪覆盖以前如何处理?他说,听其自然。我再问,秋冬之际大风起时,这些耕散的土地怎么处理?他抓着头回答说,这是大问题,我们每年要丧失一层表土,每年都必须耕得更深一层。他因此提醒我说,美国西北角上的爱达荷州的马铃薯田,土壤是千万年来累积的火山灰。据他的理解,两百年不到的时间,爱达荷的火山灰土壤已经飘失了一两米;再过一百年,就没有火山灰可用了。内布拉斯加州有最好的土壤,也因为只种麦子而没有轮耕,而且休耕时期不断土壤飞扬,他预料一百年以后这里将可能变为沙漠。
当然,这种大田广种的模式,为了改善土壤的肥力、提高产量必定有“绿色革命”以来的新措施。“绿色革命”最早开始于英国,利用人工化肥、选种培养、杀虫、灌溉等方法,提高了单位面积的农产量,其成绩斐然可见。在美国,“绿色革命”的开始是在20世纪初期,约略算来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美国人口剧增,工业化也开始大幅迈进。内陆的各州都有新设的州立大学,由州政府画出一些土地作为校区。这些新大学的任务,即是开发农工技术。另有一些大学,则是培养中小学的师资。有了新设大学在各州投入发展农业、工业的研究,各地都为了提升产量、改进技术,大力推广与实践其获得的知识。
确实,从20世纪的初期以后,美国农产品的质量超越欧洲国家的水平。但是,“绿色革命”的代价也是无可补偿的。由于杀虫剂广泛使用,世界上帮助植物成长的昆虫已经大量地消失,依赖昆虫维生的鸟类也随着大减。到了四十年前,《寂静的春天》这本书就说明,人工杀虫剂累积下来了多少孽债。选种、培种的后果是农作物的品种逐渐减少——到今天,自然成长的农作品种已经所余无几。全世界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几乎都集中在孟山都这一类大型农化公司。人工肥料的使用、种种生化刺激剂的使用,后果是直接影响到人类的体质甚至导致某些疾病。人类自己创造了非凡的新农业,也引发了无可挽回的灾害。
总结言之,美国的向西发展,形成了美国历史的独特性。这个殖民过程本身,也是美国经济发展的过程。经过三百多年,直到20世纪开始,美国的工业化现象逐渐取代向西发展的大工程,成为美国经济、社会与文化的发展动力。然而,上述西进历史,的确在美国的经济制度上,将天赐的处女地转变成一个新国家的国力基础。所谓发现“新大陆”,其实是白人掠夺这块印第安原住民家园的资源。美国利用非裔黑人和拉丁语系劳工作为劳力,则是人类历史上大规模剥削低价劳力的恶劣记录。
人类历史上,处处都充满了人剥削人、人掠夺人的丑恶现象。美国的开拓,是人类值得骄傲的成绩,可也是充满了“人吃人”现象的罪恶。这大片处女地的开发,也留下生态环境的损失、族群之间的冲突。美国独立精神显示了个人主义代表的自由观念,过度发挥则出现人情冷漠、趋利忘义的严重弊端。种种利弊之间,如何加减乘除?实在令人困惑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