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迟告白
一九八三年—一九九八年航程纪要
散文起缘
我与文学的因果,尚不欲作整体性的烦冗回顾,只想把离开中国后的十六年,作一番轻捷的掠视,这样做,是为了我要开始新的航程,自当抛掉累赘的东西。旅行最怕的不是关卡,而是自己的行李。
忆昔自少及壮,我从未写过“散文”,西席老夫子命题无非“小勇与大勇论”,等等,新派家庭教师是杜威博士的徒孙,又是什么“精神生活之诠释”之类,是故唐宋八家桐城竟陵只好当作闲书偷着看。后来的几十年我也只写论文、小说、诗,如果有谁说:何不也写写散文?我会答:“难道我已落到这等地步?”我之颟顸一至于此。其实在阅读上我也很爱看《永州八记》《浮生六记》,以及兰姆、帕斯卡尔……恺撒是散文之帚,大小普林尼,谬托知己,但要我写散文,那是不行的。
来美之初,单纯做个画家,倒也糊涂而松泛,画可以卖钱,钱可以买酒,帝力于我何有哉。不料造化弄人,像夏加尔所画的,从埃菲尔铁塔那边飞来一对天使,男的说:尔当作文章,写了交给我。女的说:你答应,我们就回巴黎,不答应,我们坐在这里不走。男女天使一起说:不要结婚,要写文章——记得我当时确乎昏昏沉沉清清楚楚地允承了下来,街头送别天使后上楼就写,一写十六年。命运之神有两只手,这手安排“那”,那手安排“这”,我是一介既不抗命也不认命的碌碌凡夫,而能守信于诺言之践履:是不结婚,是没有停笔。
“诺言”振起的不即是“文学家”的复苏,而先是“兵法家”的返祖——写,可以。发表,有方。成败关键在于取什么态度用何种体裁。
诗——看的人少,懂的人尤少。小说——转拨太慢,难显身手。论著——报刊不用,著毋庸议。
散文,唯散文方可胡乱挥霍,招摇过市。
当我定夺以散文作为阿世的曲学时,也就决策:一反过去的平淡迷离,而强使自己粉墨登场了。
漫长的年月中,我写那么多自己不愿写的散文,像是在代笔、在办公、在赎身。我秉持“玩世不媚俗”的原则,瞒过了编者和读者,谁也不知我写散文是我自己所勉强的乃至是嫌烦的,偶尔试试我从前的写法,立即引起埋怨、反弹,我连忙收缩,胆小得玲珑剔透,怪可怜见的。
粉墨登场,粉墨是人事,场是天命,从一九八三年至一九八九年,纽约的华文报业是个空前的兴旺期(不意真的绝了后),那时,《中国时报》、《世界日报》、《华侨日报》、《北美日报》,都把文艺版认真当一回事,海外的华文作者们起劲投稿,无形中存在着那么一个“海外华文文坛”(文坛是无形的好,有形的文坛是祭坛)。而媒体总是先要为自己做媒,几乎每月一次举办座谈会或宴请作家欢聚,文艺版的主编都十分敬业,殷勤斡旋,人气文气,煞有介事,也是我写得最快发得最多的一段历程。后来《中国时报》先关门,八九年后《华侨日报》《北美日报》相继闭户,就此冷落下来,残照也不当楼矣。以前在会议上筵席上频频晤谈的一批文人霎时销声匿迹,似乎气数已尽天命难违。
当时在一次宴会中,某女文人上来寒暄,而后道:“木心,你在欧洲走了好多国家才到美国的吗?”对曰:“是呀,像梦游一样。”——我从上海到纽约,什么地方也没有去过。又一次在时报主编特邀的座谈会上,有一大胡子的中年绅士移位过来与我通款:“我拜读过大作《恒河·莲花·姐妹》,佩服佩服,那真是深刻、恳切,观察精到呵。”他是联合国驻印度的外交官员,所以对我这篇散文特别留意,他又问:“木心先生在印度住了很久吧?”我答:“也没多久,浮光掠影浅薄得很,请多多指教。”他又感慨道:“我们坐办公室的人只与资讯数据打交道,比不得你们文学家既理性又感性,才能写得如此鞭辟入里,真是好文章,深入人心呵。”——我急等有人来打断我们的交谈,因为我的脚从未踏上过印度。
此二例,或已足道明我“粉墨登场”的无奈与谐趣。如果对那女文人说我没有去过欧陆,对那大胡子绅士说我未曾侨居印度,他们会发窘,落空失重,局面非常尴尬。所以一定得说“像梦游一样”“也没多久”。而后来我盘桓英伦,遍历南北欧,反而畏于描摹目击亲炙的那一切,但丁如果真的下地狱上天堂,他也写不出《神曲》。凭资料加以推理想像,才有我的快感,才能将快感传与读者,不如此,何足以语文学(何足以活跃于社交场),“粉墨”可不是“欺骗”,是优伶本色。
知名度哪
某编辑将我文中的“穿花蛱蝶”改为“穿花蝴蝶”。她不明我之用“蛱”,典出杜甫,古时尚不分粉蝶弄蝶蛱蝶,故以蛱蝶为蝶类总称,杜诗“穿花蛱蝶深深见,点水蜻蜓款款飞”,我觉得“蛱”的音韵胜于“蝴”,便借来一用。如果是民国初叶或三十年代的报刊编辑,这点小知识总是有的,而今却被认为我连“蝴蝶”也会写错——后来见面时谢了她的改正。
另一位编辑收到我的短篇小说《夏明珠》,复信大加赞赏,尤其是那句“风月场中金枝玉叶的人”,真是可圈可点。他提议篇名可改作“沧海月明珠有泪”,因为故事发生在上海,主角名叫明珠,结局很悲惨,所以沧海月明珠有泪,再巧也没有了——这是一种舛戾的风气,怎么都顺手牵羊般地借一句唐诗来作文章文集的题名,古人是绝不会这样没自尊的,“五四”时期未见有无聊如此者,弄雅成俗何其酸腐惫赖,诚不知谁是始作俑者。
我当即函谢编辑先生:承蒙赐题,不胜荣幸,“沧海月明珠有泪”,实在妙极了,亏您想得到……
于是,很快就刊登出来,大大的标题,端的是“沧海月明珠有泪”,最佳版位,精致配图,一个少女倚枕而泣,背景是十里洋场外滩风光。
当我的小说集出版时,复名“夏明珠”,好像从泥潭里爬上来赶紧洗个澡,透口气。
曾有某报编者问:“你认为中国作家中谁最有希望获得诺贝尔奖?”我答:“不知道——只知三种必然性:一、是个地道的中国人。二、作品的译文比原文好。三、现在是中国人着急,要到瑞典人也着急的时候,来了,抛球成亲似的。”这段话被某作家扼要节引到他的书里,认为“一针见血”,什么血呀,如果译文比原文好,那么原文是什么东西呢,这种货色也值得贩卖吗?得奖,是中国人在瞎起劲干着急,瑞典人急个啥,而我的话尾是“抛球成亲似的”,鄙夷之意,显而易见,整段话句句字字是讽刺,竟被当作正面的讲道理:中文作品全靠外文译得好,中国人得奖要等瑞典人发急——“一针见血”,见的是误解者的血。但有人喜滋滋地传告我:某某在他的书中多次节引你的话,他对你钦佩得不得了。
我成立了一个公式:
“知名度来自误解。”
当此际,也冷眼看清自己前途的黯澹,我是抱着“人人因被人认识而得益”的信念而来到西方的,不料所得的仍是中国人对我的误解,区别只在于昔者是天网恢恢的整体的恶意误解,今者是众生芸芸的散点的善意多恶意少的误解,恶意的误解置我于绝境,善意的误解赋我以生路,坎坷泥泞,还是要走。
“兵法家”的返祖现象更彰明起来:广揽误解,以提高知名度。列奥纳多·达·芬奇的公式是高贵的:“知与爱成正比。”知得愈多爱得愈多,我的另类公式是卑污的是“误解与知名度成正比”,误解越大知名度越大。
一九八四年,“知名度”已臻及可以办一个“散文个人展览会”了——台湾要创制一份最大型的华美的文学期刊,《联合文学》,主编向我提议:推出一个“作家专卷”,包括散文个展、答客问、小传、著作一览,要在短期内完成而即付快邮。
区区自费留学生,每周至少三天要去学院进修,而在此时期日常撰文脱稿即发,以应纽约各报之约,实在没有库存可提,《联合文学》创刊号出版的日期已公布了,我连说声“有困难”也是多余的,所以我一口答应:好,准时寄到。
时维孟夏,寓处闷热,蓬头跣足,束紧腰带,这是一场恶战,“自”与“己”战,战赢了才好与“世”战。
不堪回首而实堪回味的那些朝朝暮暮,单间小房,下临大街,嚣嘈不舍昼夜,一条支路直冲我的窗子,风水是极凶的,我望之只作“前程远大”观,阵阵薰风中,我埋头疾书——《明天不散步了》,《恒河·莲花·姐妹》,《遗狂篇》,《哥伦比亚的倒影》……上学院签个名,躲进图书室,写,来回的地铁中,写,噢,过头三站了。
少年读普鲁斯特的《睡眠与记忆》,在文体上一见钟情,旋即想到用意识流手法写长篇小说是不智的,几乎是不可能的。后来读《往事追迹录》,果见流流而流不下去只好上岸,继之契机复起,又流了,又塞住。乔伊斯还不也是这样,伍尔芙夫人强持到底,作者累坏了读者也累坏了——生命、生活、生态、生灵,并非全以意识流为中边、为起讫的,迫使意识流为万能文体,“意识流”也就不高兴,成了“意识漏”了。
我用意识流手法写散文,或许与肖邦作钢琴曲稍有类似的之处,他的“即兴”“叙事”“练习”,我听来情同己出,辄唤奈何。而且他也不用ff,不用pp,强弱(轻重、快慢)是比较而言,毋须制造。文体家先要是个修辞学家、音韵学家,古义的音韵只在考究个别单字,宋朝的几位大词家就已是以作曲家的身份出入文学了。反过来说也对:肖邦是音乐上的文体家,音乐上的意识流大师。
食不定时,睡眠短缺,颈际腋下奇痒难耐,无非是天热汗多,那么久不洗澡不更衣,皮肤发炎了。
稿成即寄,从邮局回来,头等大事是洗澡,觉察红T恤的反面有异,领圈、袖根,爬着白色的虱子。
一九八二年初秋,我离上海时,朋侪送行到机场,赋诗为别,诗曰:
沧海蓝田共烟霞 珠玉冷暖在谁家
金人莫论兴衰事 铜仙惯乘来去车
孤艇酒酣焚经典 高枝月明判凤鸦
蓬莱枯死三千树 为君重满碧桃花
只是行过
从一九八三年至一九九三年,这样就写了十年散文,之后,报刊和杂志上不再出现我的名字和作品,除了两三篇应时的悼文。
昔俄国大钢琴家安东·鲁宾斯坦,在名满天下之际,突然退隐,苦修十年,重登舞台,那真是非常之阔气的,我够不上这种瑰意琦行,只是倦于“粉墨”,暂且下场。写,一样在写,写得比以前更多。不发表,也不出书。击异国之壤而歌曰“日出而写,日入而改,知名度于我何有哉”。以粉墨登场而换来的知名度是“行过”,洗尽铅华至心朝礼于艺术才有望于“完成”,我在《战后嘉年华》中再三感叹“我曾见的生命,都只是行过,无所谓完成”。现实中,所见者小,而在历史上,就大有人真是完成了才离开世界,而其业绩从此与世共存——畅销书是行过,经典著作是完成。赛珍珠、辛克莱是行过,福克纳、麦尔维尔是完成。捷尔仁斯基的铜像是行过,普希金的铜像是完成。希特勒《我的奋斗》是行过,恺撒《高卢战记》是完成。流行歌曲是行过,《未完成交响乐》是完成。马戏团小丑是行过,卓别林是完成。英国皇家是行过,丘吉尔是完成……
记得我临离中国时,专程去北京向亲友们告别,大甥婿说:“舅舅的画到美国展览一定会成功,而人生呢,最好是没有名利心。”我说:“你是哈佛剑桥双博士,国内拉丁文第一人,又是大银行家的长子,所以最适合讲这样的话,要脱尽名利心,唯一的办法是使自己有名有利,然后弃之如敝屣。我此去美国,就是为的争名夺利,最后两袖清风地归来,再做你们的邦斯舅舅。”说得大家只好笑起来——不要名不要利,是强者,而多半是无能的弱者,我不取“陶潜模式”,宁择“王维路线”,且把纽约当长安,一样可以结交名流,鬻画营生,然后将Forest Hills当作“辋川别业”,一五一十地做起隐士来。“隐”者“瘾”也,我已上过两次瘾,一次是离群索居于杭州莫干山,后来下山重入红尘,只想逃上山去再作半仙。另一次是“浩劫”期间,被幽囚在地牢中,一灯如豆,两年过去了,我害怕释放,因为饭来伸手,清净无为,不愿重上地面活受罪。那么,现在是第三次上瘾了——夜十时寝,晨五时起,“灯光与黎明之间”梵乐希是这样形容的,他也最爱在这段时间中写作(不过他是处于地中海边,清凉朝泳之后)。编者、读者、评者、出版者的概念都模糊远去了,讲演、辩论、沙龙夜谭的才情和欲望都风平浪静了,我在灯光与黎明之间写出:《巴珑》《我纷纷的情欲》《会吾中》,以及《伪所罗门书》……
三位读者
以前,朋友们称我为“对读者心存敬意的人”,我自问无愧于这个称号,而十六年来,心迹已渐晦淡,彼者不像是秉诚阅读,倒像是寻衅调排这个著书的人,那,没门儿。由于我长时的息影,台湾的读者群已告寥落,而在我的心目中也只剩这样的三位:一位是同辈的,比我大几岁。他从报端看到我的《上海赋》的前四章,就写信来了,噢,一手好字,中英俱佳。他说:自离上海到台湾,数十春秋每兴乡愁,总想写些怀旧的文章,而一执笔,畴昔印象纷至沓来,不知如何着手才好,今读《弄堂风光》及《亭子间才情》等篇,方始明白原来写上海是要这样写的。他希望我再写下去,信的结尾一句:“你比上海人还要上海人。”——后来我是挖空心思地续写两章(谈上海人的吃和着),不知怎么一来忽然断电了,大概就是因为我比上海人还要上海人所以到底不是上海人。而他是老上海,真正赏识《上海赋》的大阿哥。
另一位读者是从台北来纽约学美术设计的,暑假返家省亲,逛书店发现三本新书,她认为好看极了,红、黑、灰,翻开来,四个字四个字,一点也不懂,但不是舍不得买而是舍不得不买,便带到纽约学校里来给大家看,都说非常好看,她是我朋友的儿子的同学,一心想得到诗集作者的签名,我就一本一本签了三个名。
第三位读者,在台湾中部,开了一家小餐馆,只有几张桌子,馆名“素履之往”,我的散文集《素履之往》并不艰深但也非通俗读物,如果这位读者只喜欢这四个字,我也是乐意奉赠的。(典出《易经》)
一位是看透了我的《上海赋》,所以我高兴。另一位是看不懂我的《会吾中》而买了我的书,所以我高兴。再一位是异想天开,异想店开,用了“素履之往”作店名,所以我高兴——我安于幸于这三位读者之真实存在,不作第四位想。
误解,承当误解,有时也使人乐得什么似的,在家传的六韬三略上我添了个眉批:“逆来顺受则顺。”
一位常见名于报端的撰稿人写道:“自从木心出现于海外华文文坛,真可谓星光熠熠,四方瞩目,而近来读木心的新作,文风变了,令人不知所云,唉,这个年轻人走上了诡谲的道路,实在太可惜了。”——他“老人家”以为我是“新秀”,初试啼声的小公鸡。如果他获悉我比他年龄大,就不觉得“太可惜”了。
还有一位不时写写书评的半老作家,专文估价了我的《琼美卡随想录》,说:木心的散文字句精炼,意象奇妙,没有一点“大陆气”,所以,“老中青的作家都该向木心学习”(原句),“可惜的是他躲在象牙之塔中,不关心政治”(原句)——怎么他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语言一派浓重的大陆气,而且“象牙之塔”云云,是老掉了象牙的新名词,“政治”嘛,我在红尘中打滚几十年,现在是“下野”,就算军阀下野也是要栽花莳草的呵。
更乐的事还有——“人入中年,特别嫉才……木心的文章,我向来不服,尤其几位好友,把他当神一样崇拜,更令我愤慨——都是过了四十岁的人了,还搞个人崇拜的把戏,未免丢脸?但是最近读到《从前的上海人》,我不能不承认,木心的确有两把刷子……简直是色、香、味俱全——不,还包括声音,我从未看到过写一个城市,能写得如此够味,读后入迷,连嫉护也忘了……”——一位知名度相当高的作家,如此真心毕露,实在难得。
海峡两岸的两套意识形态,决定了两类文学模式。海外的华文活动只是其延伸,难成气候。我向来不就大陆的语言霸权之范,彼此“异己”,倒也干脆,而与岛上的文学主体和媒体作周旋时,始终保持了侧身的客席的姿态,不介入其时尚、风气、是是非非——异端自有异端的牌理,或说异端首先异在牌理上,且是最执著于牌理的严密性。
陆上的意识形态是显性的硬体的(在趋软),岛上的意识形态是隐性的软体的(在趋靡),唯其隐而软,岛民不以为自己受笼罩控制,呈现为文学表象时,就来了靡靡之音,靡靡之文,靡靡乐死,靡靡送生。什么景中有情,情中有景。什么圆融观照,天人合一。什么性情中人,持平常心。什么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什么张力、肌理、心路历程,美丽的错误……
起始,我的“粉墨效应”使人眼花缭乱,《联合文学》的编者毕竟高明,他为“个展”所作的按语就点到了穴道:“迥然绝尘,拒斥流俗。”不过我那时的层次还很低,灰尘满面,与俗共舞,哪里就敢拒斥,只是反媚俗的反骨被摸到了:怎么此人景中无情,情中无景。怎么天不由人,人贵独立。怎么自处于性情之外,宠辱难惊。怎么心是个不平常的东西,平常心就是没有心。怎么叼着纸烟进天堂,骑着白马入地狱。怎么从来也不肯用张力肌理心路历程不犯美丽的错误——善意的无知激化为恶意的无知,“必诛异己”的用心是时时可见字字可据的,但是曾经与显性的硬体的意识形态较量过来的“异己分子”,要应对隐性的软体的意识形态,那真是绰有余地了,何况余地之地乃是指欧美,甚而指世界。于是我再一次击异域之壤而歌,歌曰:“日未出而作,日入而不息,意识形态之帝力后威于我何有哉?”
文化潜流
过去的几次“答客问”,除了饬换个别字,全貌一仍其旧,胡说、八道、假语、村言,正体现出当时施粉之厚,涂墨之浓,急功近利之心切。而今披阅检点,俯悯畴昔强自作谑竟至于斯。联想起《牛虻》中的亚瑟,他流亡南美,曾充当过马戏团的小丑,那么我不过是换在北美罢了。有人说我不免用“大字眼”,可不是吗,小丑的嘴巴都是画得大大的,人家不远千里而来访问,就要你说几句大话才放你过门,这是双方共持的“卖点”呀。文质彬彬的小丑那是二丑,二丑我不做,你做。
关于评者对我的贬褒,我一向是麻木的,就像爱因斯坦所说:“敌人的箭纷纷射来,我安然无恙,因为他们射中不是我。”我的诗文本来不成其为陷阱,但那些评者接二连三地跌了下去,显得是个无底的陷阱。
我早在回答时报编者问中已经说过,这不仅是“知识的贫困”,更是“品性的贫困”。我对法国大批评家圣伯夫也失敬得很,他是知识的富翁,而品性的贫困还不一样毁了他的名声?历史还公道于人心,不必以公道还我,彼者无身无名可减,江河自然不废而大流,杜子美知之,予亦知之。我又早在《战后嘉年华》中聊表寸衷:“会稽鸡,不能啼。”弗明这个典故,那是“知识的贫困”,但问明之后恐怕“品性的贫困”更其恶化猖獗。
爱默生觉察到美国的文化从社会表面看是荒漠的,街道上没文化,店铺中没文化,娱乐场所更没文化,然而文化还是在流,在生活的底层流,所以只好称作“潜流”。以前,以前的中国也是如此,少小的我已感知传统的文化,在都市在乡村在我家男仆的白壁题诗中缓缓地流,外婆精通《周易》,祖母为我讲《大乘五蕴论》,这里,那里,总会遇到真心爱读书的人,谈起来,卓有见地,品味纯贞,但不烦写作,了无理想,何必计划,一味清雄雅健,顾盼晔然,晏如也。你若约他一同去买书,步行二十里不出怨言。读到了杰作,谈一个通宵略无倦容——这类文学的信徒、文学的知音,代代辈出,到处都有,所以爱默生也会觉察到这个伟大的“潜流”之存在,他说说又没说下去,爱默生总是这样,其实还可以说下去:如果有一时期,降生了几个文学天才,很大很大的,“潜流”冒上来扈拥着“天才”,那成了什么呢,那便是“文艺复兴”,或称文学的“盛世”,“黄金时代”。不出大天才,出些小抖乱,潜流是不升上来的——目前的中国,这流传两三千年的精神命脉是断了,文学的潜流枯涸而消失,真像是受了最刻毒的咒诅。
巴士海峡那边的文化人士来信道:“得知欧美文坛学界对先生的作品有深入研究,不禁感叹此间文学市场的困窘,新新人类的阅读口味是令人汗流浃背的……”另一位诗人兼教授的编辑在电话中明朗地说:“读了你新的诗集,多棒呀,我送你四个字:重振雄风。我们这里呢,什么也没有,除了新新人类什么也没有。”
大陆书市兴旺,各地书店如雨后春笋,热门书一销二十万本,那又是怎么回事呢,那是:“文化断层,一片繁华,就是这繁华使文化断尽,再也接续不起来。”那些书都是玩文化于股掌之间的邪门儿产物。世界名著呢,以前专家的优良译本不再版,刚愎自译的新版本一塌糊涂,足够证明世界上压根儿没有名著——从前的雅健清雄的文学的信徒文学的知音,似乎都没有留下后代,书也绝版,人也绝版。
海峡一岸是自绝于传统文化,曲解了世界文化,海峡另一岸是曲解了传统文化,自绝于世界文化——文化断层必然是连带风俗习惯人情世故一起断掉的,所以万劫不复。这一征象倒真是中国特色,别的文化古国不致断得如此厉毒酷烈,肇因是海峡两岸各有其意识形态,而相同的一点是价值判断的混乱,混乱的结果是价值判断之死亡,无所谓价值,不需要判断,浑浑噩噩的咬牙切齿,捕风捉影的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西方人兮
维尔马·波特(Vilma Potter)说:SOS内蕴着莎士比亚四步韵诗的节律,我要用此风调来翻译它,以呈现这篇小说的奇妙潜质。唐纳德·琼金斯(Donald Junkins)说:这一集短篇小说,篇篇精彩,如果要投稿,别把SOS和其他的作品放在一起,这会被忽略的,应当先让其他的作品刊登了,再把SOS抛出去,人们才知道这是一颗明珠(SOS原文在台湾发表时,被排在极次要的版位上,大概谁也未曾注意)。
维尔马·波特,驰名欧美的小说家,她将英译的王维的诗再以法译奉献于欧洲文坛,获得极高的评价,她是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之瑰宝,校方以她私人的名义,募集巨额的文学基金,她不计报偿地为我的小说的英译作了精致剀切的修改和润色,因为,她说:“我喜欢。”她为《温莎墓园》的英译的最后定稿,下了很大的功夫,她说:“那是非常快乐的。”她读我的作品,高度专注投入,在谈话中,突然自言自语地惊呼:“啊,‘海水墙一样倒进来’。”(SOS中的句子)她又建议《温莎墓园》或可改称《温莎墓园日记》(The Windsor Cemetery Diary),我欣然同意,这一改就不是个冷漠的地点而有了人气、体温。还有某个细节。小说中写到一棵树被大风刮断了,上面的天空露出来,第二年,别的树枝又把天空遮住了,波特说:“这很近于李商隐的境界。”而俄国人,从俄国来的马可(Michel)教授也很欣赏这一细节,说:“有唐诗的美感。”谁的诗呢,他说:“李商隐。”——中国的传统文化、文学,在本土是断了,在外域在美国人俄国人的心中仍然湍流不息。
沙伦·巴西特(Sharon Bassett),在上述的“加大”校园中,被尊称为“最有学问的人”,她读了《温莎墓园日记》,说:“我喜爱这样的文体,风格,读来很感亲切。”她是精究普鲁斯特的大学者。
在一九八九年前后,已有几位教授来信,想用我的小说作为讲课素材,虽然我疑虑他(她)的译笔能否济事,也还是认可,不欲拂人兴意。而童明教授是英文本The Windsor Cemetery Diary的主译者,他在开讲“世界文学”的课程计划中,拟将我的作品列入,问:“怎么样?”我说:“他们都已进了先贤祠,我还在圣米契大道的转角上晃呀晃的,别急,以后再说吧。”童明道:“哪来那么多的以后,你以后得还不够么?”——话说在NDQ发表《温莎墓园日记》等文之前,童明曾向校长递呈“世界文学”课程的计划大纲,涉及我的作品时,校长阅《温莎墓园日记》才两页,就对童明说:“能不能请这位先生来我校讲课?”童明答曰:“他专心于写作,恐怕不会来的。”校长就授命他作一次专访,成一篇“对话”(即本集第四章),童明曾知道“哈佛”曾邀我作“驻校”而我未同意,故代我推却免多周折,而这次他可不让步了,说:“既然《温莎》、《空房》、《对话录》都已发表,情况方兴未艾,你就让我正式开课吧。”
事后,童明来电话急匆匆地说:“非同小可的成功啊,学生、研究生、外国学者都听得出神了,课后议论纷纷,请求我再讲、专讲,他们惊喜中国作家写西方写得这样博大精深……”我说:“那是你的成功,祝贺你。”他说:“事实就是这样,研究生的论文我挑几篇寄给你,他们都希望你来作一次讲演,噢,要不要我再说得更详细一些?”我说:“不,不必了,还是让他们知道得更详细一些吧。”——他是在跟我闹着玩,用了勃兰兑斯与尼采的典故,十九世纪的丹麦,是勃兰兑斯率先将尼采哲学请进大学课堂的,引爆了北欧青年们的激情和狂想,勃兰兑斯兴奋地报讯于尼采,尼采说:“你能不能再说得更详细一些?”——这下子尼采可软弱了。
私人曙光
上述种种琐事,只作“资讯”“数据”论,其资讯性是:在西方的某些学府中,有某些西方人,在为我的“文学”而波动。其数据性是:多数的误解曲解,与少数的理解剖解,正显示着趋向而形成反比,前者是decreasing,后者是increaing,东方的中国的文化断了,无视文学,视而不见,我的作品既已淡出,就无所谓误解曲解,故曰下降。西方的美国的文化没断,我一转身而面对面,即闻鸟语花香,故曰上升——虽然我早有预感预见我的艺术的磁场在于西方,但也可以说是局势局面逼使我向西方寻找读者、朋友(参见本集附录之二)。际此,尽管我素鲜慎终追远的爱国之心,亦不免有“报国无门”的凄然一笑。
生在十七世纪可能是个苦行僧,生在十八世纪可能是个启蒙运动者,生在十九世纪可能是个花花公子,我宁愿生于二十世纪初叶,得以目睹法西斯的灭亡,基督的敌人败绩了,但不幸也看到艺术被蹂躏,文学奄奄一息。
科学的探索,从宏观世界进入微观世界,从微观世界的慢速现象进入微观世界的高速现象。我们对宇宙、对生命,知道得多些了——这,理应是一个供人思想的雄猛精进的伟大时代,但没有迈迹的思想家,没有观念世界的航程上的甲必丹(Captain),只多冶荡众生的术语名词的江湖杂耍,唯海德格尔循哲学之回旋而皈依文学,隐居黑森林,好像是一种白茫茫的忏悔,然而哲学家要做诗人,比骆驼穿针孔还难,“人类诗意地活在地球上吗”,人类正在把地球上的诗意摧毁殆尽。我们是因为所求的“诗意”已自抑到最低限度了,因而看起来勉勉强强还像个摇摇摆摆的“人”,那些与我叙文学家常的美国人英国人德国人俄国人日本人,年龄大致相仿,一群二次大战时期的儿童和少年,送行的时候挥手帕,大而白的手帕,吹口琴,唱骊歌,火车站上的小贩叫卖食品,邮轮离埠五色纸带飘扬,嗒嗒的马车没几年就不见了,汽车是方方的,街灯是煤气的,我们是痴心妄想的……而今不约而同地老了,衣着仍然很讲究,从发梢到鞋尖一丝不苟。
我恨这个既属于我而我亦属于它的二十世纪,多么不光彩的丧尽自尊的一百年,无奈终究是我借以度过青春的长段血色斑斓的时光,我,还是,在爱它。
政治经济是动物性的,重于战术。
文化艺术是植物性的,重于战略。
当我把这个观点以对话录的方式,表露于西方的作家、学者、教授的面前时,他们的认同是由衷的,他们的感喟是深沉的,彼此甘愿为此“植物性”“战略性”而坚持一日之健在,如果世界上没有植物,那么动物也将绝迹。我与西方的朋友们共同祈祷,这是一场植物性战略性的文学安魂弥撒,“本来一场弥撒就够了,人们不信,所以弥撒做了又要再做”,二次大战的烽火狼烟中,一位法国朋友对我如是说,我十七岁,他七十岁。
我说:“欧罗巴文化是我的施洗约翰,美国是我的约旦河,而耶稣只在我的心中。”(I would have to say that European culture is my John the Buptist,the United States is my Jordan River,and Jesus lives only in my heart.)
我又说:“你可曾觉得二律之间有空隙,那终于要相背的二律之间的空隙,便是我游戏和写作的场地?”(Did you ever find there is room between the two opposing rules is the ground where I play and write?)
曾记得十九世纪临末时的一代智者们,恭恭敬敬把二十世纪称作“新世纪”,曙光到来,多少美好的希望,这些善男信女被后人叫做“理想主义者”,而我们才是本世纪的当事见证人,我们可不肯再奉二十一世纪为“新世纪”,也不期望有何世界性的曙光出现。二十世纪明明辜负了十九世纪的寄托,是对不起十九世纪的。
夜未央,我望见的只是私人的曙光,手帕般大的,鱼肚白色的,不过我还是欣欣然向它走去。
我可不是理想主义者,我是从急骤堕落的东方文化的绝境中,仓皇脱越而来到西方的,西方文化也在衰颓,然而总要尊严些,舒徐有致些——就像从一只快要灭顶的破船上跳到另一只缓缓下沉的巨轮上,甲板虽已倾斜,尚可坐下来写些短诗。我贪婪于攫取时间和空间,这是生存的要素呀。
幸与不幸,都只在于我的人和我的艺术是同义的一元的,以十六年的时光和精力,稍稍兑现了初诺抚平了宿愿,我可以将已出版的书视作累赘而推开不顾,独自空身朝前走去,望着手帕般大的一方曙光,现代人早已不用手帕,所以不知道私人的曙光有多大。
1998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