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二部 1

历史是研究各民族生活和人类生活的科学。要直接掌握和叙述人类的生活,即使是一个民族的生活,也是不可能的。

古代史学家都用同一种方法叙述和探索那几乎无法探索的一个民族的生活。他们叙述统治一个民族的个别人的活动,认为他们的活动反映了整个民族的活动。

至于个别人怎样使整个民族按照他们的意志行动,他们的意志又是受谁支配的,对这两个问题古人回答说:第一个问题,是神的意志使各民族服从一个特选的人的意志;第二个问题,还是神指引特选的人去达到既定的目标。

对古人来说,要解答这些问题就必须相信,是神直接干预了人类的事。

近代史在理论上否定了这两个论点。

古人认为是神支配着人类,是神指引着各个民族去追求既定的目标。近代史既然否定了这两点,那么,它就不应该研究形成政权的表面现象,而应该研究形成政权的原因。但近代史并没有这样做。它在理论上否定了古人的观点,在实践中却跟着古人走。

近代史否定前人提出的赋有神权和直接受神意引导的人物,代之以天赋非凡的英雄,或者领导群众的各种人物,从帝王到记者。近代史否定以前符合神意的犹太、希腊、罗马等民族的目标(古人认为这就是人类活动的目标),代之以自己的目标,那就是法国人、德国人、英国人的福利,并极其抽象地提出全人类文明的福利,而所谓全人类就是指占欧洲大陆西北角一小块地方的几个民族。

近代史否定了古人的信仰,却没有提出新的观点,而现实的逻辑却迫使表面上否定帝王赋有神权和古人服从天命的观点的史学家走到老路上去,那就是:第一,承认各民族是由个别人物领导的;第二,各民族和全人类都朝着某种既定的目标行动。

从吉本[19]到巴克尔[20]的近代史学家,他们之间表面上似乎存在分歧,他们的观点似乎新颖,其实他们的全部著作仍以这两个无法避免的陈旧论点为基础。

第一,史学家描写的是个别人物的活动,而且照他看来,这些个别人物是领导着人类的(有人认为帝王将相是这样的人物,有人则认为除了帝王和演说家,学者、改革家、哲学家和诗人都是这样的人物)。第二,史学家知道人类所追求的目标(有人认为这个目标就是罗马、西班牙、法国的国力强盛,有人则认为这个目标就是世界上一小块叫作欧洲的土地的自由、平等和某种文明)。

一七八九年巴黎发生了一场骚动,它扩大,蔓延,发展成为自西向东的民族运动。这个运动几次向东推进,同自东向西的相反运动发生冲突,一八一二年达到极限——莫斯科;然后,出现了一个完全对等的自东向西的运动,并且同第一次运动一样,中欧各民族都卷入了。这次相反的运动达到它的西方极限——巴黎,然后平息下来。

在这二十年间,大量田地荒芜,房屋焚毁,商业改变方针,千百万人破产,千百万人发财,千百万人流离失所,千百万宣扬爱人精神的基督徒互相残杀。

这一切表明什么呢?为什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是什么促使这些人焚烧房屋、残杀同类?这些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是什么力量促使人们这样做?人们接触到那个时期运动的遗迹和传说,不禁要提出这些天真而合理的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人们向历史学求教,因为历史学是认识民族和人类的科学。

如果历史学仍保持陈旧的观点,它就会说:神要奖赏或惩罚人民,就赋予拿破仑权力,并以神的意志引导他达到神的目标。这个答案可说是明确圆满的。拿破仑赋有神意,这一点可信可不信,但对相信的人来说,那个时期的历史是可以理解的,其中不可能有任何矛盾。

但近代史不能这样回答问题。科学不承认神直接参与人类活动的陈旧观点,因此得另作解答。

近代史回答这些问题说:你们要知道这个运动的意义吗?它怎么会发生?什么力量造成这些事件?请听:

“路易十四是个狂妄自大的人,他有哪几个情妇,有哪几个大臣,他把法国治理得很糟。路易的继承人也是些软弱无能之辈,他们也不会治理法国。他们有哪几个宠臣,有哪几个情妇。有些人当时就写了书。十八世纪末,巴黎聚集了二三十人,他们宣扬人人平等和自由。从此所有的法国人相互残杀起来。这些人杀了国王和其他许多人。这时法国出了一个天才人物拿破仑。他无往而不胜,也就是说杀了许多人,因为他赋有天才。后来他找了个借口去屠杀非洲人,杀了许许多多人。他又聪明又狡猾,回到法国,就要大家听他的命令。大家都服从他。他当上皇帝,又到意大利、奥地利、普鲁士杀人。他在那里又杀了许多人。俄国当时有个亚历山大皇帝,他决心要恢复欧洲秩序,因此就同拿破仑打起来。但在一八〇七年,他突然同拿破仑交好,而到一八一一年两人又翻脸,他们又杀了许多人。后来拿破仑带领六十万人马到俄国,占领了莫斯科;后来他又突然从莫斯科逃走。于是亚历山大皇帝听取斯坦因等人的劝告,把全欧洲的力量联合起来,对抗破坏欧洲和平的人。拿破仑的盟国突然都变成他的敌人,这支大军就去攻打拿破仑新集合起来的武装力量。盟军打败了拿破仑,进入巴黎,迫使拿破仑退位,把他流放到厄尔巴岛,但没取消他的皇帝称号,各方面对他表示敬意,虽然五年以前和一年以后大家都认为他是个无法无天的强盗。后来路易十八即位,但对此人法国人和盟国人一直加以嘲笑。拿破仑则挥泪向老近卫军告别,被迫退位流放。然后,精明老练的政治家和外交家(特别是塔列兰,他抢先占据首位,从而扩大法国领土)在维也纳举行谈话,这些谈话使有些国家得益,有些国家吃亏。外交家和君王突然又差点争吵起来,他们又准备命令军队互相残杀,不料这时拿破仑又带领一营人回到法国,仇恨他的法国人立刻又向他屈服。但盟国君王们因此大为震怒,又同法国人打起来。他们把天才的拿破仑打败,又立即把他称作强盗,把他放逐到圣海伦娜岛。这个流放者离开他心爱的人们和心爱的法国,在孤岛岩石上慢慢死去,把他伟大的业绩留给后代。于是反动势力又在欧洲抬头,各国君王又继续欺凌他们的人民。”

你们别以为这是嘲弄,是对历史著作的讽刺。相反,这是对所有史学家——从回忆录的作者、国别史、通史和当时文化史的作者——所编著的矛盾百出和答非所问的答案的最温和论述。

这些答案之所以怪诞可笑,是因为近代史好像一个聋子,回答着没有人提出的问题。

历史的目的如果是论述人类和各民族的运动,那么第一个问题(不回答这个问题,其他一切就无法理解)就是:各民族的运动是由什么力量推动的?对这个问题,近代史煞费苦心地提出各种答案,不是说拿破仑天才横溢,就是说路易十四狂妄自大,哪些作家写了哪些著作。

这一切可能都是事实,人们也会同意这种说法,但答非所问。这一切也许很有意思,如果我们承认神权,而神权又凭自身力量,一贯通过拿破仑、路易之流和历史作者来统治各民族,但我们并不承认神权,因此,在谈论拿破仑、路易之流和历史作者之前应该阐明这些人物和各民族运动之间的关系。

如果不是神权而是另一种力量起作用,那就要说明这种新的力量是什么,因为历史的全部旨趣就在于这种力量。

史学家似乎认为这种力量是尽人皆知的。尽管大家都想承认这种力量是已知的,但即使饱读史书的人也不禁要问:连史学家对这种新的力量都众说纷纭,怎么能说它尽人皆知呢?

2

什么是推动各民族的力量?

传记作家和国别史家认为,这力量就是英雄和君王所赋有的权力。按照他们的说法,各种事件完全是由拿破仑、亚历山大或者他们所叙述的那些人物的意志所决定的。他们这种答案,只有当一个史学家就某一事件作答时,才差强人意。但当不同国籍、不同观点的史学家论述同一事件时,他们的答案就毫无意义,因为他们对这种力量的看法不仅各个不同,甚至完全相反。一个史学家说,某个事件是由拿破仑的权力造成的,另一个史学家说,它是由亚历山大的权力造成的,而第三个史学家却说,它是由第三者的权力造成的。除此以外,这类史学家甚至在解释某人权力所依靠的力量时其意见也是互相矛盾的。波拿巴派的梯也尔说,拿破仑的权力是建立在他的德行和天才之上的;共和派的朗弗里[21]则说,他的权力是建立在欺诈和愚弄人民之上的。因此,这类史学家互相攻讦,使人无法理解造成事件的力量,他们对重大的历史问题没有作出任何解答。

研究各国历史的通史家似乎认为传记作家阐述造成事件力量的观点不正确。他们不承认这种力量是英雄和君王天赋的权力,他们认为它是多种不同力量作用的结果。通史家描述一场战争或一个民族被征服时,不是从一个人的权力上寻求原因,而是从许多跟事件有关的人的相互作用中寻求原因。

根据这种观点,历史人物的权力是由许多力量形成的,因此,似乎不能把它当作造成事件的力量。然而,通史家却常常仍把权力看作一种造成事件的力量,认为它是造成事件的原因。按照他们的论述,历史人物是他们时代的产物,他的权力只是各种不同力量互相作用的结果;有时他们认为,历史人物的权力是一种造成事件的力量。例如,盖尔温努斯[22]、施洛塞尔[23]等人,时而认为拿破仑是革命和一七八九年思想的产物,时而又干脆说,一八一二年远征和他们不喜欢的一些事件只是拿破仑错误意志的产物,由于拿破仑的专横独断,一七八九年思想的发展遇到了阻碍。革命思想和群众情绪产生了拿破仑的权力,而拿破仑的权力又压制了革命思想和群众情绪。

这种奇怪的矛盾并非偶然产生的。这种情况不仅随处可见,而且通史家的论著从头到尾都充满这种矛盾。这种矛盾之所以产生,是因为通史家一开始分析,就半途而废。

要把几种分力组成一个合力,分力的总和必须等于合力。通史家从来不注意这个条件,因此,要说明合力,在找不到足够的分力的情况下,就假设还有一种决定合力的不可解释的力量。

传记作家在论述一八一三年远征或者波旁王朝的复辟时,直率地说,这些事件是亚历山大的意志造成的。但通史家盖尔温努斯反驳传记作家的这种观点,认为一八一三年远征和波旁王朝复辟,除了亚历山大的意志以外,还由于斯坦因、梅特涅、斯塔尔夫人、塔列兰、费希特、夏多勃里昂等人的行动造成的。这位传记作家显然把亚历山大的权力分为以下几种分力;塔列兰、夏多勃里昂等人的作用;但是这几种分力的总和,也就是夏多勃里昂、塔列兰、斯塔尔夫人等人的相互作用,显然不等于整个合力,也就是千百万法国人服从波旁王朝这一现象。夏多勃里昂、斯塔尔夫人等人相互说了什么话,只表明他们之间的关系,并不表明千百万人的服从。因此,要说明他们这些关系怎样使千百万人服从,也就是等于一个A的那些分力怎样得出等于一千个A的合力的,这位史家又不得不回到他所否定的权力,也就是不得不承认一种无法解释的影响合力的力量。通史家就是这样做的。结果他们不仅与传记作家矛盾,而且自相矛盾。

乡下人不懂得下雨的原因,他们说“风吹乌云散”还是说“风吹乌云来”,要看他们要雨还是要晴。通史家也是这样的:他们说事件造成权力,因为这样说符合他们的理论;当他们需要其他论点时,他们就说,权力造成事件。

第三类史学家是所谓文化史家,他们遵循通史家的道路,有时认为作家和女人是造成事件的力量。他们认为这种力量在于所谓文化,在于智力活动。

文化史家完全步前辈通史家的后尘,因为,如果历史事件可以用某些人的相互关系来说明,那么,历史事件为什么不可以用某些人写了某些书来说明?文化史家从每个重要现象的大量特征中选出智力活动这一特征,说这个特征就是事件的原因。但是,尽管他们竭力证明智力活动是事件的原因,我们只有作出重大让步,才能承认智力活动与民族运动有某些联系,但我们绝不能承认是智力活动指导了人们的行动,因为一面宣扬人人平等,一面发生法国革命的残酷屠杀,一面宣扬博爱,一面进行战争和施行死刑,这些现象同这种假定是格格不入的。

但即使承认充斥史书的荒诞离奇的论点是正确的,承认各民族是受一种所谓观念的模糊力量支配的,历史的主要问题仍没有得到解答,或者,除了以前君王的权力,除了通史家所提出的顾问和其他人的影响,还要加上另一种力量——观念,而观念同群众的关系则有待说明。说拿破仑拥有权力,因此发生了事件,这还可以理解;说拿破仑与别的势力结合,成为事件的原因,这退一步也可以理解;但是一本《民约论》使法国人互相残杀,如果不说明这种力量同那个事件的因果关系,那就无法理解了。

毫无疑问,同时存在的事物之间都存在着联系,因此从人们的智力活动和他们的历史运动中也可以找到某种联系,就像在人类运动和商业、手工业、园艺等任何行业之间可以找到这种联系一样。但是,为什么文化史家认为人类的智力活动是全部历史运动的原因或表现,这就令人难以理解了。史学家的这种结论只能用以下两点来说明:第一,历史是由学者写的,因此他们自然乐于认为,他们那个阶层的活动是全人类运动的基础,就像商人、农民和军人也有同样的情况(只是由于商人和军人不写历史,所以没有形诸文字);第二,精神活动、教育、文明、文化、观念,这都是些模糊不清的概念,借这种概念就最容易使用意义更不清楚因而可以随意编成理论的文字。

且不说这类历史著作的内在价值(也许它对某个人或某件事有用),值得注意的是,文化史越来越接近通史,它们认真地详细分析各种宗教、哲学和政治学说,认为它们是事件的原因,例如把一八一二年远征这样的历史事件说成是权力的产物,说得明白些,是拿破仑意志的产物。文化史家这样说,就不由得自相矛盾,表明他们臆想出来的新力量并不能说明各种历史事件,而他们不承认的那种权力才是理解历史的唯一途径。

3

一辆火车头在行进。如果有人问,它怎么会移动?一个农民回答说:鬼在推它。另一个农民回答说:火车头行进是因为它的轮子在转。第三个农民回答说:火车头移动的原因在于风把烟往后吹。

农民是驳不倒的。要驳倒他,就得向他证明,鬼是没有的,或者让另一个农民向他解释,推动火车头的不是鬼而是德国人。直到彼此矛盾,他们才明白,他们两个都错了。但那个说原因在于轮子转动的,他会把自己驳倒,因为只要他进行分析,就得不断探索,他就得解释轮子转动的原因。在他没有找到被压缩在锅炉里的蒸汽是火车头移动的最终原因之前,他就不能停止探索。那个说,风把烟往后吹是火车头移动的原因的人,看出车轮转动不是原因,于是就把首先看到的迹象当作原因。

唯一能够解释火车头运动的概念是同所见到的运动相符的力的概念。

唯一能够解释各民族运动的概念是和各民族全部运动相符的力的概念。

不过,对这一概念,不同的史学家有截然不同的理解,他们所理解的力与所见到的运动也不相符。有人认为这是英雄们天赋的力,就像农民认为火车头里有鬼一样;有人认为力是由其他几种力形成的,就像农民认为车轮的运转产生了力一样;又有人认为力是受智力影响的,就像第三个农民认为风吹烟动产生了力一样。

只要历史所写的是个别人物,不论他们是恺撒,是亚历山大,是路德,还是伏尔泰,而不是参加事件的全体人员,毫无例外的全体人员,那么,它就不能不把别人向着一定目标活动的力归于个别人。而史学家在这方面所知道的唯一概念就是权力。

权力这个概念是处理现在所记述的历史材料的唯一手段,谁破坏这个手段,像巴克尔那样,而又不懂得研究历史的其他方法,谁就失去研究历史的唯一可能。用权力概念来解释历史,这在通史家和文化史家身上表现得最为明显,他们表面上摈弃权力这个概念,其实每一步都在运用它。

历史科学在对待人类问题上有点像流通货币:纸币和硬币。传记和国别史有点像纸币。纸币可以使用,可以流通,行使它的职能,对任何人无害,甚至有益,只要不问它拿什么作储备。英雄们的意志怎样造成事件?只要抛开这个问题,那么,梯也尔之流的历史就将是有趣的,有益的,甚至富有诗意。但是,纸币太容易印制,印得太多,或者大家都想拿它兑换黄金,纸币的实际价值就成了问题,同样,这类历史写得太多,或者有人天真地问:“拿破仑靠什么力量做到这一步?”这就是想拿纸币换成纯金,这类历史的真正价值也就成了问题。

通史家和文化史家就像那种人,他们认识到纸币的缺点,决定铸成比黄金轻的硬币以代替纸币。这种硬币确实也叮当作响,但只是叮当作响而已。纸币还能欺骗无知的人,但只能叮当作响的假金币却欺骗不了任何人。黄金之所以为黄金,是因为它不仅可以供交换,而且可以铸东西。同样,通史家只有在能够回答“权力是什么”这个历史主要问题的时候才是真金。通史家回答这个问题时矛盾百出,而文化史家则回避这个问题,即使回答,也是牛头不对马嘴。金属筹码有点像黄金,但只能在承认它可以代表黄金的人们中间流通,或者在不识真金的人们中间流通。通史家和文化史家也是如此,他们不回答人类的主要问题,他们只是为了某种目的供大学和爱读正经书的人使用的硬币。

4

古人认为,一个民族的意志总是服从一个由神选出来的人,而那个人又服从神的意志。如果摈弃这种观点,那么,历史著作就得从以下两种观点之中选择一种,或者恢复神直接干预人类事务的旧信念,或者明确解释那造成历史事件、被称为权力的力量的意义,否则就会矛盾百出,寸步难行。

恢复第一种说法是不可能的,因为旧信念已被打破,所以必须解释权力的意义。

拿破仑召集军队,发动战争。这类事大家都不会感到奇怪,这种观点大家也都习以为常,因此,为什么拿破仑一声令下,六十万人马就投入战斗,这问题就提得毫无意义。他拥有权力,因此他的命令就得到执行。

如果我们相信权力是神赋予他的,这个答案就十分圆满。但如果我们不承认这一点,那就得弄明白,一个人可以统治许多人,这种权力是怎么一回事。

这种权力不可能是一个强者体力上压倒一个弱者的权力,也就是使用体力或以体力相威胁的那种优势,例如赫拉克勒斯[24]的权力。这种权力也不能建立在精神优势之上,像某些史学家天真地想象的那样。他们说,历史上的大人物都是英雄,就是赋有特殊精神和智慧,赋有所谓天才的人物。这种权力不可能建立在精神优势之上,因为,且不说拿破仑之流的英雄人物,对他们的道德品质众说纷纭,历史向我们表明,路易十一也好,梅特涅也好,他们虽统治着千百万人,但精神上并没有什么特殊优点,相反,他们在精神上往往远不如被他们统治的千百万人中的任何一个。

如果权力的源泉不在于掌权的人的体力和智慧,那么,这种权力的源泉一定不在于人,而在于掌权的人同群众的关系之中。

法学对权力就是这样理解的,它像兑换银行那样,要把权力这一历史理解兑换成纯金。

权力是群众意志的总和,群众明白表示或默许把权力交给他们所选出的统治者。

在法学领域讨论国家和权力怎样安排(如果可以安排的话)时,这一切都是十分清楚的,但应用到历史上时,权力这个定义就需要加以解释。

法学看待国家和权力,就像古人看待火那样,把它看作绝对存在的东西。不过,在历史上,国家和权力只是一种现象,就像现代物理学认为,火不是一种元素,而是一种现象。

由于历史学和法学观点的根本分歧,法学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详细说明权力应当怎样构成,以及永恒不变的权力是什么,但对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变化的权力的意义这一历史问题,却完全无法回答。

如果权力是交给统治者的群众意志的总和,那么普加乔夫是不是群众意志的代表?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拿破仑一世是代表呢?为什么拿破仑三世在布伦被俘时是个罪犯,而后来那些被他逮捕的人又成了罪犯呢?[25]

宫廷政变有时参加的只有两三个人,是不是也要把群众意志移交给一个新人呢?在国际关系中,是不是也要把一个民族的群众意志移交给外来征服者呢?一八〇八年莱茵联盟的意志是不是移交给了拿破仑呢?一八〇九年,俄军联合法军去打奥地利,俄国人民的意志是不是移交给了拿破仑?

这些问题可以有三种答案。

第一,群众的意志总是无条件地交给他们选出的统治者或统治者们,因此,任何新权力的出现,任何反对既定权力的斗争,都应看作是对现存权力的破坏。

第二,群众的意志是在一定的明确条件下交给统治者的,任何限制、冲击,甚至摧毁权力的事件都是因统治者不遵守交权的条件造成的。

第三,群众的意志是有条件地交给统治者的,但这些条件是不明确的,而许多权力的出现,它们的斗争和灭亡,只是由统治者或多或少地履行这种不明确的条件造成的,而群众的意志则是根据这些条件由一部分人交给另一部分人的。

史学家解释群众和统治者的关系就有这样三种方式。

有些史学家,就是上面提到的那些传记作家和专题史家,不懂得权力的意义,天真地认为,群众意志的总和是无条件地交给历史人物的,因此在叙述某种权力时,他们就把这种权力看作绝对的真正的权力,任何反对这种权力的力量都不是权力,而是对权力的侵犯,是一种暴行。

他们的理论只适用于原始的和平的历史时期,而在各民族复杂动荡的时期,各种权力同时出现,互相斗争,他们的理论就不适用了,因为保皇派史学家将会证明,国民议会、执政府和波拿巴都是权力的侵犯者,而共和派史学家将会证明国民议会是真正的权力,波拿巴派史学家将会证明帝国是真正的权力,其他一切都是权力的侵犯者。显而易见,这些史学家相互驳斥,各执一词,他们的解释只能哄哄小孩子罢了。

另一类史学家认为这种历史观是错误的。他们说,权力的基础是群众意志的总和有条件地交给统治者,历史人物只有在执行人民意志向他们默许的政纲时才有权力,至于究竟是些什么条件,史学家没有告诉我们,即使告诉我们,他们的话也总是自相矛盾的。

每个史学家按照他对民族运动目的的看法,认为这些条件就是法国或其他国家的强盛、财富、自由和公民的教育。但是,且不说史学家对这些条件看法的矛盾,就算有一个包括这些条件的共同纲领,我们也可以看到,历史事实和这种理论总是背道而驰的。如果交权的条件在于财富、自由和人民的教育,那么,为什么路易十四和伊凡四世都能享尽天年,而路易十六和查理一世却被人民送上断头台?对这个问题史学家回答说,路易十四违反政纲的行为在路易十六身上得到了报应。那么,为什么这种行为不报应在路易十四或路易十五身上?为什么偏偏报应在路易十六身上呢?报应的期限有多长呢?这些问题得不到答案,也是无法回答的。按照这种观点就很难解释,为什么群众意志的总和几世纪里一直掌握在某些统治者及其继承人手里,然后突然开始在五十年间移交给国民议会,移交给执政府,移交给拿破仑,移交给亚历山大,移交给路易十八,再次移交给拿破仑,移交给查理十世,移交给路易·菲力浦,移交给共和政府,移交给拿破仑三世。在解释人民意志迅速从一个人手里移交到另一个人手里,特别是涉及国际关系、征服和联盟等事时,这些史学家不得不承认,有些人民意志的转移不是正常转移,而是由于狡诈、错误、阴谋或外交家、帝王和政党领袖的软弱而发生的偶然事件。因此,这些史学家认为,大部分历史现象——内战、革命、征服——不是自由意志转移的结果,而是一个或几个人错误意志转移的结果,或者说,又是对权力的侵犯。因此,史学家认为这类历史事件是背离理论的。

植物学家看见一些植物从双子叶种子里长出来,就坚持认为一切植物都要长成两片叶子,而对于那些长大的棕榈、蘑菇,甚至栎树,他就认为这些植物背离了理论。这些史学家有点像这个植物学家。

第三类史学家认为,群众意志交给历史人物是有条件的,至于有哪些条件,我们不知道。他们说,历史人物之所以有权力,是因为他们执行了交给他们的群众意志。

这样说来,如果推动各民族前进的力量不在历史人物手里,而在各民族人民手里,那么历史人物还有什么意义呢?

这些史学家说,历史人物表达群众的意志,而历史人物的活动就代表群众的活动。

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历史人物的全部活动都表达群众的意志,还是只表达一部分?如果像某些史学家所认为的那样,历史人物的全部活动都表达群众的意志,那么,拿破仑、叶卡德琳娜等人传记中所有的宫廷丑闻就都成了民族生活的表现。这样说显然是荒唐的。但如果像一些所谓哲学史家所认为的那样,历史人物的活动只有一个方面表现人民的生活,那么,要确定历史人物活动的哪一方面表现人民的生活,首先就应知道人民生活的内容是什么。

遇到这种困难时,这类史学家就想出一些适用于绝大多数事件的最模糊、最笼统、最难捉摸的抽象概念,然后说,这一抽象概念就是人类活动的目的。几乎为所有史学家普遍采用的抽象概念是:自由、平等、教育、进步、文明、文化。史学家把某个抽象概念作为人类活动的目的,同时研究留下最多纪念碑的人物——皇帝、大臣、将军、作家、改革家、教皇、新闻记者,按照他们的意见,就是研究这些人物在多大程度上促进或阻碍某个抽象概念。但是,由于无法证明人类的目的是自由、平等、教育或文明,又由于群众与统治者和人类启蒙者的关系只是建立在任意的假定之上,群众意志的总和总是交给头面人物,因此,千百万人迁徙、烧房子、抛弃农业、互相残杀的行为,永远不会反映在几十个不烧房子、不务农业、不互相残杀的人物的叙述中。

历史处处证明这一点。十八世纪末西方各民族的动荡和他们的东进,难道能用路易十四、十五和十六,他们的情妇和大臣们的行为来说明吗?难道能用拿破仑、卢梭、狄德罗、博马舍等人的生活来说明吗?

俄国人民东进到喀山和西伯利亚,难道能用伊凡四世的病态性格和他同库尔布斯基[26]的通信来说明吗?

十字军时代各民族的运动,难道能用对哥弗雷[27]、路易之流和他们的情妇的研究来说明吗?那场没有任何目的,没有领袖,只是一群游民和一个隐士彼得[28]自西向东的民族运动,在我们看来至今难以理解。当历史人物已给十字军定下一个合理的神圣目标——解救耶路撒冷时,这个运动忽然停止了,这一点尤其令人难以理解。教皇、国王和骑士鼓动人们去解放圣地,但是人们不去,因为原来鼓动他们去的那个未知的原因不再存在。哥弗雷和骑士抒情诗歌手[29]的历史显然不能包容各民族的生活。哥弗雷和骑士抒情诗歌手们的历史仍是哥弗雷和骑士抒情诗歌手们的历史,而各民族的生活和他们行为动机的历史仍不可知。

作家和改革家的历史更少向我们说明各民族的生活。

文化史向我们说明作家和改革家的行为动机、生活条件和思想条件。我们知道,路德脾气暴躁,说过这样那样的话。我们知道,卢梭生性多疑,写过这样那样的书。但我们不知道,宗教改革后各民族为什么互相屠杀,为什么法国革命时期人们互相把对方送上断头台。

如果我们把这两种历史结合起来,就像现代史家们所做的那样,那么,所得到的将是君王们和作家们的历史,而不是各民族的历史。

5

各民族人民的生活不是少数几个人的生活包容得了的,因为这少数几个人同各民族人民之间的关系还没有找到。有一种理论说,这种关系的基础是把群众意志的总和交给历史人物,但这种理论只是未经历史经验证实的假设。

群众意志的总和交给一些历史人物的理论,在法学领域也许能说明好多事情,对法学的目的也许是必要的,但应用到历史上,一旦发生革命、征服、内战,一旦开始一个历史时期,这种理论就不能说明任何问题。

这种理论似乎是驳不倒的,因为交出人民意志这种事既然不存在,也就无法检验。

不论发生什么事件,不论这事件由谁领头,这种理论总可以说,事件由某人领头,因为群众意志的总和交给他了。

一个人看见一群牛在走动,但没注意不同地区不同性质的牧场,也没注意牧人的驱赶,就断定那群牛走什么方向是由带头的那头牛引导的。那种理论对历史问题的解答,就有点像这个人的判断。

“牛群朝那个方向走,因为带头的那头牛在引导它;所有其他牛的意志的总和就交给那群牛的首领。”这就是第一类史学家的答案,他们认为权力是无条件交出的。

“如果引导牛群的牛更换了,那是因为带头牛走的不是牛群选择的方向,全群牛的意志总和就由一个首领移交给另一个首领。”承认群众意志总和在已知条件下交给统治者的史学家,就是这样回答的。(使用这种方法观察的人往往会发生这样的情况:观察者按照选定的方向,把那些由于群众已改变了行动方向不再走在前头、而走在旁边甚至后面的人当作首领。)

“如果不断更换带头的牛,不断改变牛群行动的方向,那是因为要达到既定的方向,牛群把意志交给我们所注意的那几头牛,而要研究牛群的行动,就得观察在牛群周围走动而引人注意的那几头牛。”这是第三类史学家的说法,他们认为所有历史人物,从帝王到新闻记者,是他们时代的表现。

群众意志交给历史人物的理论,只是对这个问题的另一种说法。

历史事件的原因是什么?是权力。权力是什么?权力是交给一个人的意志的总和。群众意志在什么条件下交给一个人?在那个人表达群众意志的条件下。这是说,权力就是权力。也就是说,权力这个词的意义我们并不了解。

如果人类知识的领域仅限于抽象思维,那么,人类在批判了科学对权力的解释以后,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权力只是一个名词,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但是,要认识现象,除了抽象思维外,人类还可以用经验这一手段来检验思维的结果。而经验告诉我们,权力不只是一个名词,而是确实存在的现象。

且不说,没有权力这一概念,人们的集体活动就无法叙述,权力的存在不仅被历史所证明,而且被对当代事件的观察所证明。

发生一件事,总会出现一个人或几个人,而那件事就是按他们的意志发生的。拿破仑三世签发了一道命令,法国人就开往墨西哥[30]。普鲁士国王和俾斯麦发布了命令,军队就开往波希米亚[31]。拿破仑发布了命令,军队就开往俄国。亚历山大一世发布了命令,法国人就服从波旁王朝。经验告诉我们,不论发生什么事,那件事总是同发布命令的一个人或几个人的意志有关。

史学家按照老习惯承认神干预人类的事,想从赋有权力的个人意志上找求事件的原因,但他们的结论既不能从推理中获得,也不能用经验来证明。

一方面,推理表明,一个人的意志——他的话——只表现在部分事件上(例如在一场战争或一次革命的部分活动中),因此不承认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奇迹,就不能承认几句话是推动几百万人行动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即使我们承认几句话可以成为事件的原因,但历史表明,历史人物的意志多半不起任何作用,就是说,他们的命令常常不被执行,有时甚至出现与他们的命令相反的情况。

如果我们不承认神干预人类事务,我们就不能把权力看作事件的原因。

从经验角度来看,权力只是个人意志同另一些人执行这个意志之间的关系。

为了说清楚这种关系,我们首先应该确定,意志这一概念是属于人的而不是属于神的。

如果神发布命令,表现自己的意志,像古代历史告诉我们的那样,那么,这种意志的表现将超越时间,同时也不是由什么事物引起的,因为神同事件无关。但是,如果谈到命令,也就是在一定时间一些互相关联的人们意志的表现,我们为了说明命令和事件的关系,就得重现:第一,整个事件发生的条件,也就是事件和发命令的人当时行动的连续性;第二,发命令的人同执行命令的人之间必要联系的条件。

6

只有超越时间的神的意志,才能同若干年或若干世纪的一系列事件有关;只有不受任何因素影响的神,才能凭他的意志决定人类运动的方向。至于人,他是按一定时间行动,亲自参与各种事件的。

重新确立第一个被忽略的条件——时间的条件,我们可以看到,不执行前一道命令,就不能执行后一道命令,只有执行前一道命令才能执行后一道命令。

从来没有一道命令是自发的,没有一道命令适用于一系列事件;每一道命令都产生于另一道命令,每一道命令从来不是关系到一系列事件,而只是针对事件的某一时刻。

例如,我们说拿破仑命令军队去打仗,我们是把一系列彼此关联的命令收容在一个命令里。拿破仑不能下令远征俄国,他也从来没有下过这样的命令。他今天下令向维也纳、向柏林、向彼得堡发出这样那样的公文,明天又向陆军、海军、兵站发出这样那样的指令和命令。他发出无数命令,这许多命令又形成一连串与法国军队进入俄国一连串事件相应的命令。

拿破仑在位期间,曾下令远征英国,所花的力气和时间超过任何别的计划。虽然如此,他在位期间从没试图真正执行这项计划,却远征他屡次认为应结成同盟的俄国,所以会发生这种情况,是因为前面那些命令对一系列事件不适合,而后面一些命令则是适合的。

命令若要得到切实的执行,人就必须发出能够执行的命令。但是要知道什么命令能执行,什么命令不能执行,是办不到的,不仅对有千百万人参加的拿破仑远征俄国这样的事办不到,就是对最简单的事也办不到,因为执行这样或那样的命令都会遇到无数阻力。每执行一道命令,总有大量命令没有被执行。凡是不可能被执行的命令总是同事件没有联系,因此没有被执行。只有那些同一连串命令有联系、同一连串事件相适应的命令,才能得到执行。

我们往往认为,一件事的发生是由它之前所发的命令引起的。这种错误观念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我们只看见事件发生了,在成千上万道命令中,有几道命令与事件有关并得到了执行,而忘记那些不能执行因而未被执行的命令。此外,我们在这方面错误的主要原因是,在历史记载中,无数不同的细小事件,例如促使法国军队进攻俄国的事件,根据结果被归纳成一个事件,同时又把一连串命令,相应地归纳为一个意志的表现。

我们说:拿破仑要进攻俄国,他就进攻了。事实上,在拿破仑的全部行动中从来找不到这一类意志的表现,我们只看到五花八门目的不明的命令,或者说,他的意志的表现。拿破仑发了无数命令没有被执行,而几道有关一八一二年远征俄国的命令被执行了,并非因为这些命令有什么特点,不同于一连串未被执行的命令,而是因为一连串未被执行的命令不适合导致法国军队进入俄国的事件。这好比在镂花模板上之所以制成这样或那样的图形,并非因为在图形哪一边上了色和怎样上了色,而是因为模板上整个图形都是上色的。

因此,研究命令与事件在时间上的关系,我们发现,命令绝不能成为事件的原因,但两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

要弄清楚这种关系是什么,必须重新注意命令中另一个被忽略的条件,那就是命令不是出于神意,而是出于人意,而且发命令的人亲自参加了事件。

发命令者和受命令者之间的关系就叫权力。这种关系包括以下几点:

人们为了共同行动总要结成一定的团体,虽然共同行动的目的不同,但是参加行动的人们之间的关系总是相同的。

人们结合成这样的团体,彼此之间的关系都是这样的:绝大多数人直接参加共同行动,极少数人不直接参加共同行动。

人们为了共同行动而结成的团体中军队是一个极明显的例子。

任何军队都是按军衔由低级至高级组成:人数最多的是列兵,其次是班长和军士,高级军官人数更少,直到最后权力集中到一个人身上,也就是最高军事当局。

军队组织酷似圆锥体,直径最大的底部由列兵组成,再高一点由军官组成,以此类推,直到圆锥体顶端就是最高统帅。

士兵人数最多,组成圆锥体的底部,是它的基础。士兵直接刺、杀、烧、抢,他们总是从上级接受从事这些行动的命令,自己从来不发命令。军士的人数比士兵少,他们行动比士兵少,但他们已可发号施令。军官行动更少,但命令发得更多。将军只指挥军队,指示目标,自己简直不使用武器。最高统帅从来不直接参加行动,只对全军发布总的命令。在人们从事共同行动的一切团体中——在农业、商业和一切政府机关中,人与人的关系都是如此。

因此,不必特地分解一个圆锥体的组成部分,即一支军队的军衔,或任何政府机关或公共事业中由最低级到最高级的职称,我们就可以看出一条规律,根据这条规律,联合行动的人总是结成下述关系:直接参加行动越多的人,他们的指挥权越少,他们的人数却越大;直接参加行动越少的人,他们的指挥权越大,他们的人数却越少;这样从底层上升,直到最后一个人,那个人直接参加行动最少,而发号施令的机会却最多。

发命令者和受命令者之间的这种关系,就是所谓权力的实质。

重新注意事件发生的时间这个条件,我们发现,命令只有在同一连串相应事件有关时才被执行。重新注意发命令者和执行命令者之间的关系这个必要条件,我们发现,根据这种关系,发命令者最少参加事件,他们的活动只限于发号施令。

7

一件事发生时,人们就那件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愿望。既然这件事是由许多人的共同行动产生的,那么,表示出来的意见和愿望总有一项实现,或者近乎实现。当其中一项意见实现的时候,这项意见往往作为事先发出的命令而同这件事联系起来。

许多人拖一根木头。人人发表意见,该怎么拖和往哪儿拖。他们把木头拖走,其实这事是根据一个人的话做的。他发了命令。这就是命令和权力的原始形态。

一个用手干活干得多的人,不能多想他所干的活,不能多考虑共同活动的结果,也不能发号施令。一个多发号施令的人,由于多动口就不能多动手。

在一个为同一目标而行动的大团体里,就更加明显地分离出一类人,他们越少参加共同活动,就越多从事发号施令。

一个人单独工作时,他总是在回顾过去的行动,为当前的行动辩护,并策划未来的行动。

一个团体也是这样,它让那些不参加行动的人为他们的共同行动作回顾、辩护和策划。

法国人由于我们知道和不知道的原因互相溺死,互相残杀。为了这件事,人们替表现出来的意志辩护说,这是为了法国的利益,为了自由,为了平等。人们停止互相残杀,于是又为这事辩解说,这是为了权力统一,为了抵抗欧洲,等等。人们自西向东残杀同类,伴随这事件的是法国光荣、英国卑鄙等说法。历史表明,为这些事件所作的辩解没有任何共同标准而是自相矛盾,例如说,杀人是为了承认一个人的权力,又说,在俄国屠杀千百万人是为了使英国丢脸。不过,这些辩解在当时是必要的。

这种辩解是为那些制造事件的人开脱道德责任。这些临时目的就像装在火车头前面清扫铁路的扫帚,用来开脱人们的道德责任。没有这种辩解,在审查历史事件时就连最简单的问题也无法回答:千百万人怎么会共同犯罪、打仗、杀人,等等?

在目前错综复杂的欧洲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中,你能想象有一件事不是受君主、大臣、国会或报纸所作指示和命令的影响而发生的吗?有什么集体行动不能从国家统一、爱国情绪、欧洲均势或人类文明中找到辩解的呢?因此,一个事件总是符合某一种愿望,而且得到辩解,它是一个人或几个人意志的产物。

一只船不论朝什么方向行驶,总可以看到前面被它划开的波浪。船上的人就觉得这波浪是唯一可见的运动。

只有不断仔细观察水流,并拿波浪的运动同船的运动作比较,我们才明白,波浪的不断运动都是由船的运动引起的,我们之所以被引入迷途,是因为我们自己不觉得船在动。

我们如果不断注视历史人物的活动(就是重新注意所发生事件的必要条件——运动在时间上的连续性),不忽略历史人物同群众的必要联系,我们也会发现同样的情况。

船朝一个方向前进,船前总有同样的波浪:船不断改变方向,前面的波浪也不断改变方向。但不论它往哪个方向行驶,前面总有波浪。

不论发生什么事,人们总觉得那是早就意料到的,是合乎人的本意的。不论船往哪个方向行驶,波浪总在前面汹涌翻腾,既不引导船的行进,也不加快它的速度,但从远处看,我们会发觉波浪不仅自己在翻腾,而且在引导船行进。

史学家只研究历史人物意志的表现——它以命令方式同事件联系起来——认为事件是靠命令发生的。但如果研究事件本身,研究它同群众的联系,包括历史人物在内,我们就会发现,历史人物和他们的命令是由事件决定的。这一推论不容置辩的证据是,不论发出多少命令,如果没有其他原因,事件是不会发生的;但一旦事件发生——不论什么事件——从不同人物不断表现出的各种意志中,总可以找出在意义和时间上以命令方式同事件联系的意志表现。

一旦得出这个结论,我们就可以肯定地直接回答两个重要的历史问题:

第一,什么是权力?

第二,什么力量造成民族运动?

回答是:

第一,权力是某一个人同其他人的关系,这个人对正在进行的共同行动发表的意见、推测和辩解越多,他参加行动就越少。

第二,各国人民的运动,不是由权力引起,不是由智力活动引起,甚至不是由史学家所想象的那样由两者结合引起,而是由全体参加事件的人的活动引起,而且他们总是这样结合起来的:直接参加事件最多的人,所负的责任最少;直接参加事件最少的人,所负的责任最多。

从精神方面看,权力是事件发生的原因;从物质方面看,服从权力的人是事件发生的原因。但精神活动离不开物质活动,因此,事件发生的原因既不在前者,也不在后者,而在于两者的结合。

或者,换句话说,原因这个概念不能用在我们所研究的现象上。

在最后的分析中,我们达到无限的循环,达到人类智慧在一切思维领域中的极限,如果它不同所研究的对象开玩笑的话。电生热,热生电。原子同原子相吸,原子同原子相斥。

谈到热和电的相互作用,谈到原子同原子的相互作用,我们说不出发生这种作用的原因,我们只能说事情就是这样,这是规律,否则就不可思议。我们对待历史现象也是这样。战争或革命怎么会发生?我们不知道。我们只知道,为了进行某种行动,人们结成一定的团体,他们都参加这个团体。我们说,事情只能这样,这是规律,否则就不可思议。

8

如果历史是研究外部现象的,那么提出这样一个简单明了的规律就够了,我们的议论也就可以到此结束。但历史规律是关系到人的。一小块物质不能向我们表明:它完全不感觉到相吸和相斥规律的需要,因此这种规律是不存在的。但人是历史的现象,他直截了当地说:我是自由的,因此不服从任何规律。

在历史的每一步上,人类意志的问题虽然没有说出来,却是存在的。

凡是认真思考的史学家都不会不接触到这个问题。历史上一切矛盾和暧昧,历史学所走的错误道路,全是因为这个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缘故。

如果人人可以自由表达意志,就是说,人人可以任意行动,那么,全部历史不过是一系列互相没有联系的偶然事件的总和而已。

如果,在一千年里,千百万人中有一个人可以自由行动,也就是随心所欲地行动,那么,显而易见,这人只要有一个违反规律的行动,他就会破坏全人类的一切规律。

只要有一个支配人们行动的规律,那就不可能有自由意志,因为人们的意志必须服从这个规律。

在自由意志问题上存在着这样的矛盾,自古以来这个问题一直盘踞在最卓越的人们的头脑里,自古以来一直有人提出它的重大意义。

问题在于,如果把人当作观察的对象来看待,那么,不论从什么观点——神学的、历史的、伦理的、哲学的——出发,我们都会发现,人像世上万物一样,必须服从普遍规律。如果我们从自身出发把人看作我们所意识到的那样,我们就会觉得自己是自由的。

这种意识是完全独立的、不受理性影响的自我认识的源泉。人凭理性观察自己,但要认识自己必须通过意识。

没有意识,任何观察和理性的运用都是不可思议的。

要理解、观察和推理,人首先必须意识到自己是个活人。而人要意识到自己是个活人,必须要有愿望,也就是意识到自己的意志。而人意识到构成他生命本质的意志,他只能认为它是自由的。

如果人在观察自己的时候,看到他的意志总是按同一规律行动(不论他观察到他必须进食,或者动脑筋,还是观察任何别的事物),他就不能不把他的意志总是按一个方向活动看作对意志的限制。如果没有自由,也就无所谓限制。一个人觉得他的意志受限制,就因为他认为意志应该是自由的。

你说:我是不自由的。但我举起手,又把它放下。人人都明白,这种不合逻辑的回答是自由的无可反驳的证明。

这个回答是不合乎理性的意识的表现。

如果自由的意识不是独立的不受理性影响的自我认识的源泉,那么它就是可以论证和实验的,但事实上这种情况并不存在,而且是不可思议的。

一系列实验和论证向大家证明,人是观察的对象,服从一些规律,譬如人一旦认识万有引力规律或不可入性规律,人就服从这些规律。但同样一系列实验和论证向人表明,他内心感觉的完全自由是不可能有的,人的一举一动都取决于他的身体、他的性格和支配他的动机,但人从来不服从这些实验和论证的结论。

人通过实验和论证知道,石头向下落。这一点人是深信无疑的。在任何情况下,人都希望他知道的规律得到实现。

但当他同样确信他的意志要服从规律时,他就不相信这一点,不愿相信这一点。

不论实验和论证多少次向人表明,在同样条件下,以同样性格,他会作出跟以前同样的事情来;虽然如此,即使在同样条件下,以同样性格,做上一千次同样的事,得到同样的结果,他仍像实验以前那样认为,他可以为所欲为。每个人,不论是野蛮人还是思想家,不管论证和实验怎样向他证明,在同样条件下,不可能有两种不同的行为,他还是认为,没有这种荒谬的观念(这种观念是自由的本质),他就无法想象生活。他觉得,尽管这是不可能的,却是存在的,因为没有自由这个概念,他不仅不能理解生活,而且连一刻也活不下去。

他之所以活不下去,因为人的一切努力,一切生活的冲动,都在于力求增加自由。富裕和贫穷、声名显赫和默默无闻、权力和屈服、强和弱、健康和疾病、教养和无知、劳动和闲散、饱和饥、美德和罪恶,这一切都是程度不同的自由罢了。

一个没有自由的人只能被看作一个没有生命的人。

如果理性认为自由只是没有意义的矛盾,就像在同一时间进行两种活动,或者发生没有原因的行动,那只能证明意识不属于理性。

这种自由的意识不可动摇,不可否定,不受实验或论证影响,为所有思想家所承认,也是人人所感觉到的。没有这种意识,就无法想象人这一概念。这是问题的另一方面。

人是全能、至善和全知的上帝的造物。人类的自由意识产生罪恶这一概念,那么,什么是罪恶呢?这是一个神学问题。

人的行动属于统计学所表示的普遍的永恒规律。人类的自由意识也产生社会责任这一概念,那么,什么是社会责任呢?这是一个法学问题。

人的行动产生于他的先天性格和影响他的动机。什么是良心?自由的意识产生行为的善与恶,那么,什么是行为的善与恶?这是一个伦理学问题。

从人类全部生活来看,人服从决定这种生活的规律。但单独来看,人似乎是自由的。应该怎样看待各民族和全人类过去的生活:它是人们自由行动的产物,还是非自由行动的产物?这是一个历史学的问题。

只有在我们这个知识普及、自以为是的时代,依靠最有力的愚昧工具——书籍的传播,意志自由的问题才被提到不应有的高度。在我们这个时代,多数所谓先进人物,就是一群不学无术之徒,从事自然科学工作,只研究问题的一个方面,却想解决整个问题。

“灵魂和自由是没有的,因为人的生活是由肌肉运动表现的,而肌肉运动决定于神经活动。灵魂和自由是没有的,因为我们是在太古时代由猴子变来的。”他们就是这样说,这样写,这样印成书刊的。他们竭力用生理学和比较动物学来证明的必然规律,早在几千年前不仅被各种宗教和所有思想家所承认,而且从未被否定过。他们对此毫不怀疑。他们没有看到,在这个问题上,自然科学只能阐明问题的一个方面。因为根据观察,理性和意志只是脑子的分泌物,而根据一般规律,人可能是在太古时代从低级动物发展而来的。这个事实只是从一个新的方面阐明几千年前各种宗教和哲学理论都承认的真理:从理性观点看,人服从必然性规律,但这丝毫没有解决问题,因为这问题具有建立在自由意识上的另一个方面,也是相反的方面。

说人是在太古时代由猴子变来的,这同说人是在某个时代由一把土变来的同样可以理解(前者的X是时间,后者的X是起源),但人的自由意识怎样同他所服从的必然规律结合起来,这个问题是不能用比较生理学和动物学来解决的,因为在青蛙、兔子和猴子身上,我们只能观察到肌肉和神经的活动,但从人身上我们既能观察到肌肉和神经的活动,又能观察到意识。

自然科学家和他们的信徒自以为能解决问题。他们有点像抹灰匠,本来人家要他们粉刷教堂的一面墙壁,他们却趁总监工不在场,兴之所至把窗子、神像、脚手架和未砌好的墙壁统统抹上灰泥。他们还沾沾自喜,因为从他们抹灰匠的观点看来,一切都抹得平整而光滑。

9

要解决自由和必然这个问题,历史比其他学科有利:历史在这个问题上不涉及人的意志的实质,只涉及这种意志在过去一定条件下的表现。

在解决这个问题时,历史同其他学科的关系,就像实验科学同抽象科学的关系一样。

历史研究的不是人的意志本身,而是我们对它的认识。

因此,历史不像神学、伦理学和哲学,它没有自由和必然两者矛盾结合所无法解决的奥秘。历史观察人的生活,认为这两者矛盾的结合已经完成。

在实际生活中,每一历史事件,人的每一行动,都被了解得清清楚楚,不觉得有丝毫矛盾,虽然每一事件部分是自由的,部分是必然的。

要解决自由和必然怎样结合、这两个概念的实质是什么的问题,历史哲学可以而且应该走一条同其他学科相反的道路。历史不应该先给自由和必然本身下定义,然后把生活现象归到这两个定义,历史应该从大量历史现象中引出自由和必然这两个概念的定义,因为那些现象总是离不开自由和必然的。

不论我们观察许多人的行动还是一个人的行动,我们总是把它们看作人的自由和必然规律结合的产物。

不论我们说的是民族迁徙和野蛮人入侵,还是拿破仑三世的命令,还是某人一小时前选定散步方向的行动,我们都看不到丝毫矛盾。指导这些人行动的自由和必然的程度,我们觉得是很清楚的。

关于自由多少的问题,常因我们观察现象的观点不同而不同;但也有永远一致的一面,那就是我们觉得,人的每一行动都是自由和必然的一定结合。在我们所观察的每一行动中,都有一定程度的自由和一定程度的必然。任何行动中自由越多,必然就越少;必然越多,自由就越少。情况永远如此。

自由和必然的比例,要由观察行动的观点而定,但两者的关系总是成反比的。

一个落水的人抓住另一个人使那人淹死;一个因给婴儿哺乳而饥饿憔悴的母亲偷了一些食物;一个受过纪律训练的士兵在部队里服从长官命令,竟杀死一个手无寸铁的人——在知道他们所处条件的人看来,这些人的罪过比较小,也就是自由比较少,属于必然规律的成分比较多;而在不知道那个人自己就要淹死、那个母亲在挨饿、那个士兵在服役的人看来,他们的自由就比较多。同样,一个人在二十年前杀过人,以后一直安分守己地生活在社会中,他的罪过看来比较小;二十年后再来考虑,他的行为似乎更属于必然规律。但如有人在他犯罪后第二天来考察,他的行为就比较自由。同样,一个疯狂的、醉酒的或高度紧张的人的每一行动,在知道情况的人看来,自由比较少,必然比较多;但在不知道情况的人看来,自由就比较多,必然就比较少。在所有这些情况中,随着观察行动的观点不同,自由的概念有增有减,必然的概念也相应地有增有减。所以,必然的概念越大,自由的概念就越少。反之亦然。

宗教、常识、法学和历史也都是这样看待必然和自由之间的关系的。

我们对自由和必然观念的增减都毫无例外地取决于以下三种根据:

第一,完成行为的人同外界的关系。

第二,他同时间的关系。

第三,他同产生行为的原因的关系。

第一种根据是,我们或多或少认识了人同外界的关系,或多或少明确了每个人在与他共存的一切事物关系中的地位。按照这种根据可以看出,一个将要淹死的人比一个站在陆地上的人更少自由而更多必然;还可以看出,一个住在人烟稠密地区而同别人有密切关系的人,一个受家庭、职务、企业束缚的人,他们的行动无疑比一个在僻静地方单独生活的人更少自由而更多必然。

如果我们观察一个人不同他周围的条件联系起来,我们就觉得他的每一行动都是自由的。但如果我们看到他与周围条件的关系,如果我们看到他同人与物的联系:同他说话的人、同他所读的书、同他从事的工作,甚至同他周围的空气、同照在他周围东西上的光联系起来,我们就看到,每种条件对他都有影响,至少支配着他某一方面的行动。我们看到这种影响越多,就觉得他的自由越少,他需要服从的必然就越多。

第二种根据是,我们或多或少看出人同外界在时间上的关系,或多或少明确人的行动在时间上所占的地位。按这种根据可以看出,人类始祖的堕落显然比现代人的结婚更不自由。由此还可以看出,生活在几世纪前的人,同我隔着一定时间,他们不像现代人的生活那样自由,虽然我还不知道他们生活的后果。

在这方面,对自由和必然的比重的认识程度,决定于完成那个行为和我们判断它们之间相距时间的长短。

如果我观察我在一分钟前(当时的条件同我现在所处的条件几乎相同)所完成的行动,我认为我这一行动无疑是自由的。但如果考察我在一个月前所完成的行动,我得承认,要不是完成这个行动,我就不可能获得由此产生的许多有益、愉快,甚至必要的结果。如果我回忆更遥远的往事,回忆十年或十年以上完成的行动,那么,那次行动的后果我就觉得更明显;我也很难想象,如果没有那次行动将会怎样。我回忆得越远,或者我对同一件事思考得越深,我对我行动的自由就越怀疑。

关于自由意志在人类公共事业中的作用,我们在历史上也发现同样信念的级数。我们觉得任何现代事件无疑都是某些人行动的结果,但在一个较远的事件里,我们可以看到它的必然结果,而且我们也想象不出会有其他结果。我们观察的事件越远,我们越觉得那些事件不是任意做出的。

我们觉得奥普战争[32]无疑是俾斯麦诡诈行动的结果。

对拿破仑发动的几次战争,我们虽然也有怀疑,但仍认为它们是英雄意志的结果。不过,我们把十字军远征看作占有一定地位的事件,没有这个事件欧洲近代史就不可思议,虽然十字军远征的编年史家认为这事只是少数人意志的产物。至于民族迁徙,今天已没有人认为欧洲的复兴决定于阿提拉[33]的专横行为。我们观察的历史事件越远,造成事件的人们的自由意志越可疑,必然规律也就越明显。

第三种根据是我们对理性所要求的无穷因果关系的理解,其中我们所理解的每一现象,也就是人的每一行为(既是前面现象的结果,也是后面现象的原因)应该有它确定的地位。

按照这种根据,通过观察,我们对那些属于人类生理的、心理的、历史的规律认识得越清楚,我们对行动的、生理的、心理的、历史的原因了解得也越正确,这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们所观察的行动越简单,我们所研究的人物性格和头脑以及他的行动越不复杂。因此我们觉得,我们的行动和别人的行动就越自由,越不属于必然。

当我们完全不了解一种行为(不论这是一种罪行还是一种善行,或是一种无所谓善恶的行为)的原因时,我们认为这种行为的自由成分最大。如果我们看到的是罪行,我们就急于想惩罚它;如果我们看到的是善行,我们就赞赏它。如果我们看到的是无所谓善恶的行为,我们就认为它最独特、最自由。但如果我们知道无数原因中的一个,我们就会看到一定程度的必然,我们就不会那么坚持惩罚罪行,不会那么赞赏善行,对貌似独特的行为也并不觉得那么自由。一个在坏人中成长的罪犯,他的罪行就比较情有可原。父母为子女作出的自我牺牲,可能获得奖赏的自我牺牲,比无缘无故的自我牺牲更可理解,因此不那么值得同情,自由的程度也比较小。对于教派或政党的创始人或发明者,当我们知道他的活动的情况和原因时,我们就不那么感到惊讶。如果我们有丰富的经验,如果我们不断在人们的行动中寻求因果关系,那么,我们越是正确地把因果关系联系起来,我们就越觉得他们的行为是必然的,是越少自由的。如果我们观察的行为是简单的,而且我们有大量这一类行为可供观察,那么,我们就更觉得那些行为是必然的。一个不诚实父亲的儿子的不诚实行为、一个落在恶劣环境中的女人的恶劣行为、一个酒鬼的酗酒行为,我们越了解这行为的原因,就越觉得这些行为不是自由的。如果我们观察智力不发达的人的行为,例如,一个小孩、一个疯子或者一个傻子,我们知道他们行为的原因和天性与智力的贫弱,我们就会看出必然成分很大,自由成分很小,而且我们一旦知道造成行为的原因,我们就能预言它的结果。

一切法典所承认的免罪和减罪的情形,就建立在这三种根据上。罪责的大小,要看我们对受审查者所处环境认识的多少,要看那行为和审查之间相距的时间,还要看我们对行为原因了解的多少。

10

因此,我们对自由和必然的概念,按照人同外部世界联系的大小,按照时间的远近,按照同原因的关系的了解程度(我们根据这些原因来观察一个人的生活),而逐渐减少或增加。

因此,如果我们观察一个人处在这样的情况:他同外界的关系越清楚,行为完成的时间同判断它的时间相隔越久,行为的原因越为人所理解,那么,我们都会获得必然最大和自由最小的观念。如果我们观察一个人,他同外界的联系最小,他的行为最近才完成,他行为的原因是我们所不理解的,那么,我们就会得出必然最小和自由最大的观念。

但是,不论是前一种情况还是后一种情况,不论我们怎样改变我们的观点,不论我们怎样弄清楚人与外界的关系,不论我们怎样觉得它不可理解,不论怎样把时间延长或缩短,不论我们觉得那原因可以理解或不可以理解,我们都不能想象完全的自由和完全的必然。

第一,不论我们怎样想象一个人可以不受外界的影响,我们永远不能获得在空间上自由的概念。人的任何行为都不可避免受他自身和周围事物的制约。我举起一只手,又把它放下。我觉得我的行为是自由的。但我要自问:我能不能朝所有的方向举起手来呢?我看出,我是朝最不受外界事物和自身结构妨碍的方向举起手来的。我从各种不同的方向中选出一个,因为这个方向阻力最小。如果我要行动自如,必须不遇到任何阻力。如果要想象一个人是完全自由的,他必须超越空间,而这显然是不可能的。

第二,不论我们怎样使判断的时间接近行为的时间,我们仍旧不能获得在时间上自由的概念。因为,即使我观察一秒钟以前完成的行为,我还是认为那行为是不自由的,因为它是受完成的时间制约的。我能举起手来吗?我把手举起来,但我自问:我能在过去的一瞬间不举手吗?为了确信这一点,我在下一瞬间不举手。但我不举手就在提出自由问题的最初那一瞬间。时间在消逝,而我又无法留住它。我当时举起的手已不是现在举起的手,当时的空气也已不是现在我周围的空气。我第一次活动的时刻已一去不复返,当时我也只能完成一个动作,不论我做什么,只能有一个动作。我接着不再举手,并不证明我不能举手。因为在一个时间里我只能做一个动作,不可能做其他动作。要把这动作想象为自由的,就必须想象它是现在发生的,是在过去未来之间发生的,这就是说,超越时间的动作是不可能的。

第三,不论要了解原因有多么困难,我们永远无法想象完全的自由,也就是说完全没有原因。不论我们怎样难以理解在我们自己或别人任何行为中表现意志的原因,理智的第一个要求就是假设和找到原因,因为没有原因就无法想象任何现象。我举手没有任何原因,但我要做一个没有原因的动作,就是我行为的原因。

但即使我们想象一个完全不受任何影响的人,只观察他现在这一瞬间的行为,认为他这行为没有任何原因,必要的成分小得等于零,我们也不能获得人有完全自由的概念,因为一个人完全不受外界影响,超越时间,又无原因,也就不成其为人。

同样,我们也绝不能想象一个人的行为完全没有自由而仅仅服从必然规律。

第一,不论我们对人所处的空间条件的知识怎样增加,这方面的认识永远不会完全,因为这种条件的数目是无限的,就像空间是无限的一样。既然不能确定人受影响的所有条件,那就不会有完全的必然,也就是存在着一定程度的自由。

第二,不论我们怎样延长现象发生和判断之间的距离,这段距离是有限的,可是时间是无限的,因此在这方面也不可能有完全的必然。

第三,不论行为原因这条链子怎样容易知道,我们也永远不会知道整条链子,因为它是无限的,因此也就不会有完全的必然。

不过,除此以外,即使认为自由的成分小得等于零,我们认为,在某种情况下,例如一个垂死的人、一个未出世的胎儿或者一个白痴,他们完全没有自由,我们观察的人的概念也就不存在了,因为没有自由,就不成其为人。因此,一个人的行动完全服从必然规律,没有丝毫自由,也是不可能的,就像人的行为不可能完全自由一样。

因此,要把人的行动想象成完全服从必然规律,没有任何自由,我们就得知道无限的空间条件、无限长的时间和无限多的原因。

要把一个人想象成完全自由的,不服从必然规律,我们就得把他想象成一个超空间、超时间和不受原因影响的人。

在第一种情形中,如果没有自由的必然是可能的,我们就会从必然得出必然规律的定义,也就是得出一种没有内容的单纯形式。

在第二种情形中,如果没有必然的自由是可能的,我们就会达到一种超空间、超时间和无原因的绝对自由。这种自由本身是无条件的,也是不受限制的,那就是什么也没有,或者说,存在着一种没有形式的内容。

总之,我们得出形成人的世界观的两个根据:不可知的生命的实质,阐明这种实质的规律。

理性说:第一,空间和使它本身成为可见的各种形式——物质,是无限的,否则就不可思议。第二,时间是一刻不停的无限运动,否则就不可思议。第三,因果关系没有开头,也没有结束。

意识说:第一,世界上存在的只有一个我,我就是一切,因此我包括空间。第二,我在现在这一瞬间意识到我活着,我就用这静止的一瞬间来测量流动的时间,因此我是超时间的。第三,我是超原因的,因为我觉得,我自己就是每一生活现象的原因。

理性表达必然规律,意识表达自由的实质。

没有任何限制的自由是人类意识中的生活实质。没有内容的必然是人类的理性及其三种形式。

自由是被观察的对象。必然是观察者。自由是内容。必然是形式。

只要把形式和内容这两种互相关联的认识来源分开,我们就会得出自由和必然这两个互相排斥又难以理解的概念。

只有把两者结合起来,才能获得明确的人生概念。

离开这两个结合在一起的互相规定的形式和内容的概念,任何生活都是不可想象的。

我们所知道的人生的一切,都不过是自由和必然的关系,也就是意识和理性规律的关系。

我们所知道的外部自然界的一切,都不过是自然力和必然的关系,或生活的实质和理性规律的关系。

自然的生命力存在于我们之外,不为我们所认识,我们把这些力叫作引力、惯性、电力、畜力,等等;但人的生命力是知道的,我们把它叫作自由。

但是,正如万有引力,人人都感觉到而其自身却无法理解那样,我们对它所服从的必然规律知道多少(从万物都有重量这个基本知识到牛顿定律),我们对它就了解多少;同样,自由意志也是这样,人人都意识到而其自身却无法理解,我们对它所服从的必然规律了解多少(从人都要死这个事实,到最复杂的经济规律和历史规律),我们对它就了解多少。

一切知识都只是把生活实质归纳为理性规律。

人的自由意志与其他任何力不同,在于人能认识自由意志,但在理性看来,它同任何其他力并无区别。万有引力、电力或化学亲和力彼此之间的区别,在于理性对它们下了不同的定义。同样,在理性看来,人的自由意志与其他自然力的区别,也只在于理性对它所下的定义。自由离开必然,也就是离开给它下定义的理性规律,就同万有引力、热力或植物生长毫无区别。在理性看来,自由只是一瞬间无法确定的生命感觉。

正如无法说明的推动天体的力的实质,无法说明的热力、电力、化学亲和力或生命力的实质形成天文学、物理学、化学、植物学、动物学等科学的内容那样,自由意志形成历史的内容。但正如每种科学的研究对象是未知的生命实质的表现,而这种生命实质是形而上学研究的对象那样,人的自由意志在空间、时间和因果关系中的表现形成历史研究的对象,而自由意志本身就是形而上学研究的对象。

在实验科学中,我们把已知的东西叫作必然规律,把未知的东西叫作生命力。生命力只是我们对所知的生命实质之外未知部分的一种说法。

在历史中也是这样:我们把已知的东西叫作必然规律,把未知的东西叫作自由意志,从历史来说,自由意志只是对我们已知的人类生活规律中未知部分的一种说法。

11

历史从时间上和因果关系上研究人的自由意志同外界联系的表现,也就是用理性规律来解释这种自由,因此历史只有用这些规律来解释自由意志,才是一门科学。

历史承认人的自由意志是一种能影响历史事件的力量,也就是不服从规律的东西,这正如天文学承认天体是受一种自由力推动那样。

承认这一点,就否定了规律存在的可能,也就是否定了任何知识存在的可能。如果有一个自由运行的天体,那么开普勒[34]定律和牛顿定律就不存在了,任何天体运动的观念也就不再存在。如果存在着一种人的自由行为,那么就不存在任何历史规律,不存在任何历史事件的观念。

就历史来说,人类意志有几种运动路线,路线的一端是隐秘不可知的,而在另一端,在空间、时间和因果关系中活动着现在人的自由意识。

这种活动的范围在我们眼前展开得越广,活动规律也越明显。发现和解释这种规律就是历史学的任务。

历史学遵循它的途径在人的自由意志中找寻现象的原因,从这种观点出发,历史规律是无法阐明的,因为,不论我们怎样限制人的自由意志,只要我们承认有不服从规律的力量存在,就不可能有规律。

只有我们把这种自由缩到无限小,也就是把它看得微不足道,我们才确信原因是完全无法理解的。于是历史学就不再去找寻原因,而把找寻规律作为自己的任务。

其实人类早就在找寻这种规律。历史应该采取新的思维方法,这种方法的培养应同反复分析现象原因的旧历史学的自行消亡同时进行。

人类所有的科学走的都是这条路,数学这门最精密的科学得出无穷小数时,就放弃分析过程而进入综合未知的无穷小数的新过程。数学放弃原因的概念而去找寻规律,也就是找寻一切未知的无穷小的元数所共有的性质。

其他科学也沿着同样的思路进行,虽然形式不同。当牛顿宣布万有引力规律时,他并没有说太阳或地球具有吸引的性质;他说,大大小小的物体都具有相互吸引的性质,这就是说,他撇开物体运动原因的问题,来说明从无限大到无限小的所有物体的共同性质。各种自然科学都是这样做的:它们撇开原因问题,找寻规律。历史也是这样。如果历史研究的对象是各民族和全人类的运动,而不是叙述人们的片断生活,那么,它也应该撇开原因的概念,来寻找自由意志所有相等的相互关联的无限小因素所共同具有的规律。

12

自从哥白尼学说被发现和得到证实以来,单是承认运转的不是太阳而是地球这一点,就足以破除古人的宇宙观。推翻这个学说,就可以保持天体运行的旧观念,如果不推翻这个学说,就不能再研究托勒密[35]的天动说。但即使在哥白尼学说被发现以后,托勒美的天动说还是被研究了很长时间。

自从有人提出并证实,出生率或犯罪率服从数学定律,一定的地理条件和政治经济条件决定这种或那种管理形式,人口和土地的一定关系造成民族迁徙,从此历史依据的基础就从根本上被摧毁了。

推翻这种新学说,就可以保持旧的历史观,如不推翻新学说,就不能把历史事件当作人类自由意志的产物来加以研究。因为,如果建立某种管理形式,或发动某个民族迁徙,是由于某种地理的、人种的或经济的条件,那么,建立管理形式或发动民族迁徙的那些人的自由意志就不能被看作是原因。

然而,旧的历史学仍同完全违反它的理论的统计学、地理学、政治经济学、比较语言学和地质学的规律一样被人研究着。

在物理哲学中新旧观点进行了持久而顽强的斗争。神学维护旧观点,指责新观点亵渎神的启示。然而真理即使胜利了,神学照旧牢固地建立在新的基础上。

现在,新旧历史观同样进行着持久而顽强的斗争,神学照样维护旧观点,指责新观点亵渎神的启示。

以上两种情形,斗争从两方面挑起感情,抹杀真理。一方面是唯恐几百年建立起来的大厦遭到破坏而忧心忡忡,另一方面是破坏的激情高涨。

从反对新兴的物理哲学真理的人看来,如果承认这种真理,就要破坏他们对神、对创造宇宙万物、对约书亚奇迹[36]的信仰。从捍卫哥白尼学说和牛顿定律的人看来,例如从伏尔泰看来,天文学定律摧毁了宗教,于是他们就借万有引力定律来反对宗教。

现在的情况也是这样,只要一承认必然规律,就会破坏心灵的概念、善恶的概念,以及建立在这些概念之上的国家机关和教会机关。

正如当年的伏尔泰一样,现在必然规律的自发捍卫者就用必然规律来反对宗教;但是,正如哥白尼的天文学说一样,历史的必然规律不仅没有摧毁政府机关和教会机关所依据的基础,甚至加强了那个基础。

现在的历史问题同当年的天文学问题一样,全部分歧就在于承认不承认一种测量看得见现象的绝对单位。在天文学上,这就是地球的不动性;在历史上,这就是人格的独立性,也就是自由。

在天文学上,承认地球运行的困难,在于否定地球不动而行星运动的直接感觉。同样,在历史学上,承认个人服从空间、时间和因果关系规律的困难,在于否定个人独立性的直接感觉。但是,天文学的新观点说:“不错,我们并不觉得地球在动,但如果承认它不动,我们就会陷入困境;承认我们感觉不出的运动,我们就找到了规律。”历史学的新观点也说:“不错,我们并不觉得我们的依赖性,但是,承认我们有自由意志,我们就陷入困境;承认我们对外界、时间和因果关系的依赖性,我们就找到了规律。”

在前一种情况下,必须否定空间中不动的观念,并且承认我们感觉不出的运动。目前的情况同样必须否定并不存在的自由,并且承认我们感觉不出的依赖性。

[1] 福蒂(1792—1838),诺夫哥罗德修道院院长,于1820年发动对不同教派的迫害。

[2] 谢林(1775—1854),德国古典唯心主义哲学家,著有《自然哲学体系初探》《先验唯心主义体系》等。

[3] 费希特(1762—1814),德国古典哲学家,著有《知识学基础》《人的天职》等。

[4] 夏多布里昂(1768—1848),法国浪漫主义作家,著有《基督教真谛》、小说《阿达拉》等。

[5] 指1799年俄将苏沃洛夫率兵远征意大利,当时拿破仑正在埃及。

[6] 亚历山大一世下令制造一种勋章,表彰1812年卫国战争的胜利,上面刻有这句话。

[7] 据希腊神话,拉奥孔是特洛伊的祭司,因警告特洛伊人不要中木马计而触怒天神,连同其两个儿子被巨蟒缠死。

[8] 见《新约全书·路加福音》第十九章第二十六节。

[9] 原文是拉丁文。

[10] 圣经会于1812年由高里岑建立,具有浓厚的政治色彩;后因高里岑失势,于1826年被沙皇尼古拉一世封闭。

[11] 两人都是神秘主义者,高斯涅尔曾任圣经会会长,塔塔利诺娃是精神协会创始人,后来两人都失败了。

[12] 克留德涅尔夫人(1764—1825),女作家,生于里加,宣扬神秘主义,亚历山大一世曾受她影响。

[13] 艾加特豪森(1752—1803),德国神秘主义作家。

[14] 指十二月党人的革命活动。

[15] 道德同盟,1808年在普鲁士成立的秘密政治团体,宗旨是反对拿破仑法国,于1810年被法国政府下令解散。俄国十二月党人最初的组织章程曾参考“道德同盟”的政治纲领。

[16] 西斯蒙第(1773—1842),瑞士经济学家和历史学家。

[17] 普鲁塔克是古希腊史学家,著有《希腊罗马伟人传》。

[18] 古罗马传说中的英雄,他为拯救罗马烧手以表决心。

[19] 吉本(1737—1794),英国史学家,著有《罗马帝国衰亡史)等。

[20] 巴克尔(1821—1862),英国社会学家,实证论者,著有《英国文明史》等。

[21] 朗弗里(1828—1877),法国史学家,著有《拿破仑一世史》。

[22] 盖尔温努斯(1805—1871),德国史学家,著有《十九世纪史》。

[23] 施洛塞尔(1776—1861),德国史学家,著有《世界通史》十九卷。

[24] 希腊神话中的大力士。

[25] 拿破仑三世三次夺取帝位,前两次失败,第三次成功。

[26] 库尔布斯基(1528—1583),俄国政治家,原是伊凡四世手下的宠臣,后逃亡立陶宛,写信给伊凡四世,斥责他的暴政。

[27] 哥弗雷(约1060—1100),十七世纪末第一次十字军远征领袖。

[28] 彼得是法国修道士,曾带领穷人队伍作第一次十字军远征。

[29] 骑士抒情诗歌手出现于中世纪德国,他们歌唱骑士的战斗生活和十字军远征。

[30] 拿破仑三世发动的侵略战争。1862—1867年法国参加对墨西哥的干涉,以失败告终。

[31] 指1866年普奥战争。

[32] 指1866年的奥普战争,当时托尔斯泰正在写这部小说。

[33] 阿提拉(406—453),匈奴部族首领,曾征服东罗马帝国,蹂躏欧洲大片土地。

[34] 开普勒(1571—1630),德国天文学家,发现行星沿椭圆轨道运行,提出行星运动三定律,为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打下基础。

[35] 托勒密,古希腊天文学家,首创天动说。

[36] 见《旧约全书·约书亚记》。该卷叙述摩西的继承人约书亚率领以色列人用强力攻占巴勒斯坦并把它分给各部族的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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