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是命中注定,我终于还是将笔头对准了她,在写下那么多字,讲了那么多事之后,她的名字出现在我的文档里,显得那么自然,那么亲切。我知道,不管这辈子写下多少篇文章,始终有一篇是留给她的。如果不是她,恐怕我连一个字都不会写,更别提成为一个作家了。
她就是我的继母,花。
如果她不骂我,我不会记下那厚厚一本污言秽语,如果她不揍我,我不会在作业本上写满“崩溃”二字(虽然“溃”字不会写,全用拼音代替)。我用潦草的笔迹写下这些,就像类人猿在山洞里留下壁画一样目的单纯。在没有人可以倾诉的时候,写作成为一种发泄渠道,虽然这种行为到后来变得有些失控,看到那么多负面文字,我确实非常愤怒,准备把那些材料好好保存,日后一一报 复回来。后来我总是离家出走,就把那几本记仇本藏在奶奶家的墙缝里,结果全被这帮文盲当草纸用了。
所以,我忘了我的仇。
我不打算在这里重新记起,而是准备怀着感恩的心,讲一讲她的好。也许不是所有人都能把这个当做“好”来看,那是你们不知道,一个恶人在生活中起到的好作用,她就像坏天气一样,锻炼人的体魄,磨炼人的意志,滋生让人奋起反抗的动力,给人破口大骂的理由。就像电影里,是那些极度邪恶的坏蛋造就了满是创伤的英雄。所有英雄都一个口吻,我希望这些没有发生过,我希望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然后总有一个智者谆谆教导,只有你能拯救世界,是上天选中了你。而我认为是坏蛋,坏蛋以施虐为乐,但他们却选上了不怕痛的英雄。
让我们从头说起,回到我妈的死那里去——如果她这只蝴蝶不死,后面的事情也就不复存在了。
作为我外公最看重的好女婿,我爹突然成了鳏夫,我姥爷觉得很对不住他,为了留住这个好姑爷,甚至有意把我小姨嫁给他,可惜我小姨那时候太小,才十四五岁,没等她长大,我爹就找到了花,其实她年纪也不大,嫁过来的时候十七岁,十八岁就生下了我的兄弟玉龙。
她是逃婚逃出来的,她的大哥是个老实巴交的糙汉,一直找不到媳妇,父母只好用花给他换回一个,这就是俗称的换亲。两家人,各有一儿一女,多半因为儿子愚笨找不到老婆,就不过问女 孩的意思把她们强行交换。那边同样是一个沉闷丑陋的男人,花年轻貌美,当然不肯和这种人一起生活,刚结婚两天就跑回来了,这应该算是她的第一次逃跑。嫁过来的嫂子一看她跑回来了,就只能跑回去。她大哥婚后两天再次变成一个光棍,一气之下他去了煤矿,那里挣钱多,他打算自己挣回一个媳妇,结果第二年就葬身矿底,再也没挖出来。因为这个,花的父母一辈子都记恨她,当然,她得罪的人太多了,也不在乎多这一两个。
刚刚逃出来,家里每天逼迫她回去,她很生气,连家也不回了。那时候正好是春天,镇上在赶庙会。说来也巧,我爹两任岳父都在同一个镇子,那是我们那里的重镇,因为和外省接壤,繁华热闹,庙会也办得更大更久。
花每天不回家,在庙会上转悠,那里应有尽有,热闹非凡,很符合她的天性。二十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恋爱场合有两个,一个是露天电影,一个就是庙会。当然这只是给大胆男女准备的,小家碧玉连去都不敢去,更别提像花那样整天整夜地耗在那里了。最先发现她的不是我爹,那时候他还沉浸在丧妻之痛中,每天待在我外婆家,连门都不想出。我外婆家距离镇子不足千米,热闹的锣鼓声就在门外,外婆总是劝他他出去散散心,等他找到花,外婆又不乐意了。
最先发现花的是我的二叔和一帮哥们,他们十七八岁,精力旺盛,每天来回步行十八里路,在镇上逛个没够。后来他们发现有一个漂亮小姑娘比他们逛得还起劲,比他们玩得还疯狂,只要 有人邀请,她哪里都敢去,当街都敢和人亲嘴,这着实让他们大开眼界。他们凑了点钱,请她吃了顿饭,带她到一个废弃的鞭炮厂过夜。当然他们还想再凑点钱,但是没有了,他们没有工作,没有土地,于是他们想到了我爹,和他们相比,他已经是个成年人了,他在广州倒卖服装,还算挣钱。为了骗他入股,他们说你刚死了老婆,我们在戏台下又给你找了一个,比死了的那个年轻漂亮一万倍。我爹在他们的拉扯之中半推半就,第一次置身于喧哗的闹市。幸亏他们及时赶到,不然恐怕花已经永远离开了。
她绝对是一个随遇而安的人,说成随波逐流也行。庙会的主题是唱戏,但只有老年人才会去听,年轻人更喜欢的则是那些流动的脱衣舞团。我不知道详细过程,花是怎么跑到里面跳舞的,估计她只是不服气上面那些庸脂俗粉,随便扭扭屁股就能让万千男人血脉贲张,老娘比你们漂亮一万倍都不止。于是她也穿上肉色丝袜,给家乡的老少爷们跳起艳舞。为了不被认出来,她让人化了浓妆,在舞台上,那反而让她更富魅力。如果我爹晚去两天,恐怕她已经成为专业舞者,随团浪迹天涯去了。可我爹让她留了下来,成为我的后妈。
他们可谓一见钟情。我爹好歹也是去过大都市的人,再加上手里的百元大钞和家族遗传的幽默健谈,俘获一个少女的芳心似乎是分分钟的事情。他们当晚就住在一起,第二天我叔那帮狐朋狗友就知道他们出局了。
这是一段注定得不到祝福的婚姻。没有一个人同意,婆婆反 对,妈妈也反对,连我姥姥都反对,她的意思是你娶一个这种女人,我外孙能过上好日子吗,事实证明她的担忧是对的;我奶奶反对,当然也是因为花的名声,这是败坏门风的事情,这时候奶奶也不再提“没有女人怎么行呢”;她母亲反对,是因为我爹没有妹妹可供换亲,而且一分彩礼钱都没给。当然这些人的反对一点用都没有,从那时候起,花想做的事情就没有一件做不成的,她从来不怕反对,更不在乎世人的目光。她做自己想做的事,说自己想说的话,打自己想打的人,没有人可以阻拦她,谁也不行。
我十一岁之前一直在奶奶家,小时候没怎么注意到她的存在。我知道自己有爹妈,但对他们都不太熟悉,也搞不懂为什么没和他们住在一起。他们常年在广州谋生,很少回来,偶尔见到,我还叫她妈。奇怪的是,从来没人告诉我,我就知道她是后妈,而我的亲妈,被埋在土里。
小时候我过得挺快乐,她也没管过我,除了偶尔见到有些新奇的让我叫妈,然后给我点东西吃,甚至还抱过我。她身上散发着年轻女性独有的香味,我觉得她比奶奶酷多了,所以对他们家很是向往。奶奶一直告诫我不要在她眼前晃悠,也不要去她家,印象中我只去过一次,他们家到处都是好吃的,我也就更加向往了。只是因为不太熟悉,我有点怕她,不敢往前凑合,每次从他家门前走过都绕道而行,这一点倒是和现在如出一辙。
十一岁之前,我对她印象最深的就是打我的弟弟玉龙。那可是她亲生的,她就像打皮球一样打他,完全没把他当做一个生命 体。我亲眼看到她把玉龙扔到墙上,然后又补上一脚,玉龙还没来得及哭一声就昏过去。那时候他大概五岁,因为在妈妈怀里哭闹,花就不耐烦地把他摔在墙上。他脸上的一小块肉被蹭掉了,现在颧骨上还有一个不显眼的小口子。还有一次她一脚把他踹进粪池,捞出来已经变成一个屎人。
如此种种,再加上奶奶对她的血泪控诉,我确实有点怕她了。该来的终究会来,十一岁那年,她又给我生了个小妹妹,她生孩子向来利索,只是从不照顾。玉龙是我奶奶给带大的,到了玉玲,她想到了我。回家那天我爹来接我,我还挺高兴,心想终于可以像大家一样和父母生活在一起了。奶奶在厨房里做饭,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一个劲儿地嘱咐我要听妈妈的话。我不耐烦地应承着,只想赶紧跟我爹回去,连那顿饭都懒得吃,她做了一辈子饭,没有一次是好吃的。
我爹拿着我的衣服,我在后面跟着,到这时候,我和他还是那么生分,邻居们看到我们,很新奇地停下来打招呼,“呦,带孩子回家啊。”我爹停下来跟人说两句话,我站在旁边焦急地等着。终于,我们还是走进了那扇蓝色的大门,说来也奇怪,村里那么多门,只有我们家是蓝色的,直到现在,我也没有见到过同样颜色的门。进门的一刻,我正式告别了自由的童年,进入了灰色的少年生涯。
他们倒丝毫不掩饰接我回家的目的,刚进门就把刚刚满月的玉玲交给我,然后到门外和邻居聊天打牌去了。我在屋里抱着妹 妹,她被包得像个粽子,我就像抱着棵大树一样吃力地抱住她,两只手刚好能搭在一起。
我抱着她,新奇地观察屋里的一切,连气味都是陌生的,香水味混合着婴儿的屎尿味,还有一股浓重的酒味,我循源望去,发现桌上酿好的麦仁,我连吃几口,味道非常好,至今我仍记得那股浓重的酒味。然后我注意到她的化妆盒,桌上散落的硬币和一堆碟片,最上面是三级版的《金瓶梅》,封面上的古装男女衣着凌乱,神情迷醉,不知不觉中我迎来了人生第一次勃起。我在简介上看到西门庆和潘金莲的名字,那应该是我第一次接触名著里的人物。当天晚上我就看到了这部经典之作,我爹和花带着玉玲躺在床上,我和玉龙坐在地上,他们用遥控器操作碟片,最先出来的是九宫格的片段选择,每一格的画面都会动,屋子里一片莺声浪语。当时我觉得真是太高级了,和奶奶在一起,永远也别想看到那么酷的发明。
花问我爹上次看到哪了。
“不知道,随便看吧。”
于是我们直接来到最后一幕,西门庆和潘金莲在屋子里颠鸾倒凤,外面下着大雪,最后西门庆喷了很多血,死掉了。对于我和玉龙来说剧情有些冗长,光是床戏就用了二十分钟,我们看得乏味至极,玉龙一直吵着看奥特曼。他们对玉龙可谓百依百顺,快进着看完,到西门庆喷血的时候慢下来,花有些惊奇,说这都能死。
那可不,我爹说,你们女人都是狐狸精。
他们懒得下床,让玉龙踩着凳子找到奥特曼,然后指挥他怎么换碟。换好碟子我们坐在一起兴奋地等着,奥特曼的大名我们都听说过,但是从没看过,少数看过的人在学校炫耀,比划着怎么发绝招,别提有多神气了。想不到回家第一天我就看到了奥特曼,我那个高兴啊,真是无以言表。
也许有人已经猜到了,是的,那是成人版的奥特曼,因为从来没有看过,我们还以为本来就是那样,奥特曼征服怪兽用的是鸡巴,而不是什么光波。
回家不久我就遇上了第一次家暴,不过那次的对象不是我,也不是玉龙。起因是因为我的学费,花责怪我爹没有掐好时间,应该等奶奶交完学费再把我接回来,这下倒好,我刚回来没一个月就要交学费,这事干得没有一点性价比。我爹怒了,骂她太小气,奶奶已经免费照顾我十来年,现在居然连学费都不想出。于是他们吵起来,吵起来的必然结果就是打起来。花有一个癖好,不管打谁都要锁上门,她把我们全锁在屋子里,然后和我爹展开殊死搏斗,他们身高体型都差不多,打起来难分伯仲,不过多数时候都是以我爹的失败而告终,毕竟,只有他失败了才不想再赢回来。在我们家,他简直就是一个耻辱,叔叔们说起他满是鄙夷,连我和玉龙都看不起他,觉得他打不过女人还有什么脸面活在人世。只有奶奶比较清醒,说他并不是打不过女人,而是让着她,一家人要想长远,必须要有一个人愿意吃亏。于是他们打架,我爹吃亏。
但是那一次,我爹似乎格外生气,所以花没能在短时间内降服他。屋子里叮哩咣啷,玉玲吓得哇哇大哭,我第一次看到这阵仗,畏畏缩缩不知该如何是好,玉龙倒是见怪不怪,站在旁边冷眼旁观。我们一墙之隔的邻居听到动静,知道他们又在打架,站在自家院里隔墙相劝。花听到邻居说话,斗志更胜了,见那么久还没拿下我爹,她只好使出杀手锏,用力握住他的睾丸,我爹吃痛不住,连声大叫,最终倒在西厢房的杂物上,发出很大的声响。花看到绝招奏效,立即骑上去,随便抓起什么就往他身上招呼。我爹本能地阻挡,男人确实比女人更有劲一些,他把花拉下马,最终反败为胜,压在她身上。他不打她,只是试图控制住她。花在下面奋力挣扎,实在无济于事,她只好又一次拿出杀手锏。
“玉龙!”她叫道,“上。”
玉龙从墙角拿起钉耙,发现太沉了,他举不动,就换了一柄锄头,在我爹后背上打了几下。
我爹肺都气炸了,站起来从玉龙手里夺过锄头,骂他有你什么事,你跟着掺和什么。
花也跟着站起来,她没有再趁势发动进攻,而是哈哈大笑,“那是我儿子,当然向着我了。”
架打到这个份上,基本也差不多了。她打开门走出门去,我抱着玉玲,她终于止住了哭声。我爹苦口婆心地教导玉龙,你不能这样,对于爹妈不能偏心。玉龙不置可否,像没听见一样打开了电视。
就在我们以为风平浪静,终于熬过一劫的时候,外面又传来 了打骂声。
原来我二叔刚好抱着孩子从我家门前路过,花看到他又骂起来,他欠我家一千块钱,好几年都没有还。花一是正在气头上,二是想借着交学费的由头把钱要回来。她倒不敢真的骂我二叔,而是指桑骂槐,骂“那些欠钱不还的人”。可她骂错了人,我二叔向来眼里不揉沙子,花高估了他的忍耐力,她欺负我奶奶和我爹惯了,还以为我们全家都是软蛋。
我二叔二话没说走了过来。我们家门前是一大片空地,邻居们常聚在这里聊天打牌。他让邻居帮忙抱着孩子,没有人敢接,“都知道接了他肯定要打架。”他没有犹豫,把儿子放到牌桌上,顺手抄起一把铁锹冲过去。当然花也不是吃素的,她拿起我家门前的铁锹仓促应战。
就像一对武林高手,没有一句废话,战斗立即进入胶着。围观的人很多,但是没人敢去拉架,毕竟他们手里有家伙。战斗开始得快,结束得也快,他们手里的木头锹柄断成几节,没法再用了,我二叔没有和她近距离缠斗,而是一脚把她踹进我家门前浑浊的池塘。
我们出来的时候打斗已经接近尾声。我爹站在门前,连声说打得好,打死她个狗日的。这句话成了他日后的把柄,总被花拿出来说事。我的兄弟玉龙很有种,虽然才七八岁,但是声音尖厉,冲我二叔直呼其名,“敖丁,别打了!”然后捡起地上一截断木冲上去,扔到他身上,二叔回身一脚,把他踹出去老远。
花待在水里装死,再也不肯上岸,没有人愿意去捞她,都说让她淹死算了。最后还是一个路过的村人跳下水,把她抱上来。
花在床上躺了好几天,她浑身都是淤伤,无法下地走路。二叔第二天过来,还了一千块钱。邻居都说打得好,是时候给她点厉害瞧瞧了。人们说她这辈子只怕两个人,她二哥和我二叔,因为逃婚害死了大哥,她二哥非常气愤,扬言要打死她,好在他那几年一直在坐牢,没办法兑现承诺。
被打成这样,花当然不甘心,但她浑身都是伤,根本没办法报仇雪恨,连打打我爹出出气都不行。可这口气总得出吧,于是她选择了绝食,那大概是她唯一能干的事了。不管谁劝,她就是不吃饭,奶奶每天过来苦口婆心,好说歹说,她充耳不闻。这样过了三天,大家真有点害怕了。
“她啥事干不出来。”——这是人们对她的共识。
一天傍晚,我抱着玉玲坐在床边,玉龙和她躺在床上,她以为旁边没人了,悄声对玉龙说,“快点给我拿个馒头,我快饿死了,别忘了夹点咸菜。”
意识到我的存在,她让我不准告诉任何人。我点头答应,成了他们的同盟。说起来,我从来没违背过她的意愿,就像个机器人一样对她言听计从。后来不用我说大家也知道了,她的绝食只是在饭点执行,私下里一点也没少吃。
等养好了伤,她总算可以秋后算账,先是和我爹重新打了一架,然后在一天夜里离家出走。那几天我们家鸡飞狗跳,彻夜通 明,谁也别想睡一个安稳觉。我爹连夜去找她,最终在一家公路旅店找到她,她已经在里面打了一夜的牌。回家时喝得醉醺醺的,完全是被我爹拖回来的。回到家,我爹再也不敢出门,日日守在她身边,任打任骂,直到这事完全过去,直到她又重新开始在门口高声谈笑,大声辱骂我们父子,我们才觉得一切又恢复了正常。
我爹和奶奶一样,最怕的就是她离家出走,这也是她最大的绝招。我爹一共坐过两次牢,一次因为卖黄书,一次因为偷苹果。两次她都没有等他,而是抛家弃子一个人去外地逍遥自在。第一次她去了四川,被人拐卖给一个有钱瘸子为妻,她刚开始还觉得不错,瘸子家有钱可以花,但他们总把她当做犯人严加看管,从来不让她离开视线,连上厕所都有人跟着。他们甚至表示如果有必要也把她的腿打瘸,让他们夫妻门当户对。
花当然受不了这个,她倒是很识时务,温柔地对待瘸子,先取得了他的信任,然后在一个节日说服瘸子和她一起上街。在街上,她一个人打倒了瘸子母子两个,骑着他们的摩托车奔赴县城,买了张回家的车票。那时候我爹已经出狱回来,为了找她去了很多地方,大家都以为找不到了,结果她自个儿又回来了。
第二次我爹的刑期是六个月,她走了半年,这一次去了哪儿,她什么都没说。“反正也干不了什么好事。”我奶奶语。不管怎么样,随着年纪越来越大,她逃跑的兴致也越来越低。依旧未减的,是她打人的兴致。只是我们一个接一个长大,已经没有多少人可供她打骂了。
从十一岁回家到十六岁离家出走,我大概被她揍了七八次,这个数和我的弟弟玉龙相比,连他的零头都不到。他正式挨的揍至少也破百了——所谓“正式挨揍”,平常踹一脚打一个耳光是不算数的。花打人非常注重仪式,首先得锁上门,这个视情况而定,如果随便打打就锁上院门,在院子里打,动真格的就锁上卧室门,不留一点躲避的空间;其次是打人的工具,她最常用的是皮带,拇指粗细的麻绳也很受青睐,像竹竿,藤条,木棒这类工具只是偶尔客串,正好在眼皮子底下才会用到;最后就是挨揍的人一定要跪着,她先问一句知道错了吗,受刑者回答一句知道错了,然后就可以正式挨揍了。挨揍的时间视她的心情而定,什么时候打过瘾了什么时候算完。
她打人时,我爹多半不在家,他们常年在广州,只有收庄稼的时候才会回来,大多数时候都是花一个人回来,她自己又要带孩子又要干活,总是显得很烦躁,一旦被惹到就会爆发,有时候即使什么事都没有,她也可以找个由头把我们打上一顿。
大概有那么三两次,我曾和玉龙一起挨揍,能让我们俩同时犯错的事只能是打架了。花本着一视同仁的态度,从不问因由,只要我们打架,就把我们打一顿。我们跪在一起,抱着脑袋挨揍,她的皮鞭像雨点一样劈头盖脸落下来,从来不挑地方。在挨揍这件事上,玉龙明显比我经验丰富,也显得更为从容一些,不像我,每次只要往地上一跪就吓得瑟瑟发抖。皮鞭落在身上,他可以做到一声不吭,不像我,又是叫唤又是求饶。后来他告诉我,求饶一 点用都没有,只能让她觉得更刺激。小的时候,玉龙就这么乖乖挨打,长大一点开始夺她的鞭子,再大一些,就抄家伙和她对打,到了现在,他们完全掉了个,玉龙想什么时候打她,就什么时候打。当然,他没办法让她下跪,也无法让她认错。他打她,连报仇都谈不上,只是因为他的身体里流着她的血。
玉龙之所以挨打,多半是因为冒犯了花的规矩,他从来不知道服从为何物,七八岁就开始和她对骂,想做的事必须要做到,除非被揍上一顿。“如果你像他(指我)一样听话,想要什么我给你什么。”她经常当着我的面这么说。
他老是主动招惹她,最后招来一顿胖揍才老实。花怀着我三弟玉衡的时候,他见她挺着大肚子行动不便,尽情去招惹她,她从来不会压制自己的怒气,就追着去打他,结果被门槛绊倒,“嘭”的一声摔在地上,我们吓得要死,以为她要流产了,结果她艰难地爬起来,抓住呆掉的玉龙一顿胖揍,又回到床上看香港片去了。
我的三弟玉衡最终还是死掉了。
把玉玲照顾得会走路,玉衡又出生了,虽然所有人都说玉玲和我长得像,但她连哥都不叫我一声,让我很是受伤,觉得终归不是一个娘生的,照顾得再好也白搭。到了玉衡,我对他就很有成见,不想再投入一丝感情。可他实在是太可爱了,因为和我朝夕相处,学会了叫妈妈之后就是叫哥哥,而且这个哥没有玉龙的份,他总爱掐他,把他折磨得哇哇大哭,搞得他见了玉龙都害怕。花不想让他和我太亲近,还想如法炮制,像教玉玲那样教他,让他相 信我不是他哥,只是一个无关紧要的什么人。可是他没有听,一直喜欢和我玩,大哥长大哥短的叫我,第一次,我在这个家里找到了亲人的感觉。
出事那年他还不满五岁,那天我们都上学去了,只有花和玉衡在家。院子里晾着刚刚收回来的玉米,中午时下起了小雨,花把玉米拢在一起,盖上防雨布。玉衡在旁边帮她,掀起墙角的胶布时,他们发现了一只癞蛤蟆。花捉住蛤蟆,把它交给玉衡,让他扔到门前的池塘里去。玉衡拎着蛤蟆的一条腿走出门去,就再也没回来。他和蛤蟆一起掉进了池塘。
刚得知这个消息,我们杀了她的心都有。花要死要活的,不住地往水里跳。“让她死!”玉龙企图轰走看守她的人,“别管她了,你们都走吧。”
我奶奶二十四小时看着她,还是没看住,她借口去厕所,半夜里跑出去,在公路旁的桥上跳了水,他们找到那里,她已经在水里泡了一个小时。回到家,她又冲进吵架夫妻门口的大塘,还是没把自己淹死。我爹第一时间从广州赶回来,把玉衡葬在一个花不知道的地方。
我也不知道。
我们全家都不知道玉衡葬在哪里了,也没有人再提起他,他消失得干干净净,只留下一片模糊的记忆在我们脑中,我不知道花会不会偶尔想起他,反正我会,在看到一只癞蛤蟆的时候,我会想起他,有时候我会哭,没有哭声,也没有眼泪的那种哭,是心在 哭,我能感觉到,泪水让它变得沉重。
就在玉衡死后半个月,我离家出走,再也没有回去过。
从花手底下全身而退,我终于可以像邻里们一样,以一个局外人的眼光打量他们家的事情。置身其中的时候,我从来不觉得我们家的事多有趣,这么多年,邻居们就像看一部超长连续剧一样看着我们,我的离开当然是剧情的一部分,他们多少有些惋惜,就像电视里一个钟爱的角色死掉了。虽然在离开的那幕戏给了观众一个高潮(生平第一次,我和花大吵大骂),但我再也不会出现在这部热播剧中了。邻居们很不甘心,一见到我就迫不及待地跟我普及这部戏的最新进展,如同劝服一个心灰意冷的老演员重新回到舞台上去。
“她每天夜里去赌博,把孩子饿得嗷嗷叫。”住在后面的马宏妈跟我说,“每天晚上有车来接她,一夏天就输了四五万。”
那时候我爹在越南,一年才能挣到六万块。
“她跟玉龙打架,把他的胳膊都打断了。”离我们家一墙之隔的小奶奶告诉我。
那时候玉龙十五岁,胳膊是和花缠斗时被硬生生掰断的,一根骨头从关节处突出来,胳膊朝反方向弯曲。他们四处求医,治了两年才恢复,胳膊仍然有些弯曲,不过已经不影响他继续和花战斗。
“她把玉玲的腿扎了一刀,在大腿根上,一个十多公分的大长 口子。”我婶子皱着眉头说,“那可是她的亲生孩子。”
玉玲身上的创伤不止这一处,三岁时花用邻居家的面条机压面条,因为停电了就手动转动滑轮,玉玲在旁边玩,中指被卷进齿轮,指甲盖完全脱落,再也没有长出来。
“她疯了。”奶奶说,“不光打孩子打我,还打她的亲爹亲娘。”
她二哥从牢里出来,把父母打到了她这里,这对勤劳的夫妻在家帮她种地带孩子,没过几个月,她就开始打骂他们,他们只好离开,垂老之年远赴他乡。
打打打,打打打,这似乎是她生活的主旋律。玉龙十七岁那年同样选择了离家出走,没有人可以和她相安无事地生活在一起,除了我爹。那么多年来,她打跑了那么多人,唯独我爹还留在她身边。为了养家糊口,他们不得不长期两地分隔,没有我爹在身边,她总是把生活弄得一团糟。喝酒抽烟加赌博,所有这些恶习都不能让她满足,她的生命就是不停燃烧,燃烧,用自己,也用所有家人当做燃料。我不知道她是否过得快乐,但我知道她一直在不顾一切地追求快乐,那些微弱的快感,打人,喝酒,赌博,做爱……她用这些不间断地刺激自己,她比谁都要勇敢,比谁都要无畏,在这一点上,我是理解她佩服她的,虽然我永远都不会原谅她,也许她选错了追求快乐的方式,但那又怎样,就像我们看B级片时得到的快感一样,那是一种近乎病态的、带着疼痛的快乐,只不过我们一家人不太走运,正好是一出B级片的受害者。我们忍受痛苦,同样收获与众不同的成长,我们活下来了,这就是胜利。
这两年,花得了甲肝,面黄肌瘦,吃什么都不胖,一天到晚都处于饥饿之中。我再也没有和她说过一句话,但是仍会偶尔听到她爽朗的笑声,她的笑声传得太远了,就和她的骂声一样响亮。我爹给玉龙生的儿子取名“季合”,寓意为一年四季,合家欢乐,时间一刻不停地过,愿下一代不会再经历上一代的恩怨,我能说什么呢,我只能祝他梦想成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