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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为什么一定要“作见证”?

基督徒为什么一定要“作见证”?这不是说基督徒作见证就一定受欢迎。实际上,“作见证”是基督徒遵守上帝旨意的表现之一,是看人灵魂为宝贵这一态度的基本流露。

福华堂牧者章锦光最近的主日礼拜中以“在世作见证”教导基督徒。他引述相关圣经经文,劝勉基督徒作见证,因为这是“天父上帝的心意”,是“看到人灵魂的宝贵”,是“还福音的债”。

证道人举例圣经《路加福音》中著名的故事“浪子的比喻”,说到,上帝为耶稣作见证,使人知道每个浪子都能因着耶稣的救恩重新回归。与圣经新约故事“浪子的比喻”中的大儿子相比,耶稣体贴上帝的心意,他道成肉身来到地上,为罪人完成了救恩。一个蒙恩得救的基督徒也应当体贴神的心意,为耶稣作见证,使更多“浪子”认识救恩。

比起物质财富,人的灵魂更为宝贵,基督徒做见证可以拯救人灵魂。圣经中另有一个故事,是耶稣在格拉森医治了一个被鬼附身的人,鬼逃离了那个人并进入了猪群。证道人说,格拉森赶鬼的事件,显明耶稣看一个人的灵魂远远超过两千头猪的价值。

上帝与亚伯拉罕立约时说,“我必赐福给你。”“你也要叫别人得福。”这个原则贯穿整本圣经。基督徒能信耶稣是上帝的祝福,与此同时,上帝也将传福音、作见证这样的责任托付给基督徒。章牧师勉励会众说,亲人、朋友以及那些与我们有来往的人,都是我们作见证的对象;如果还没有向他们传过福音,说明作为一个基督徒的责任还没有尽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