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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理论的依据

第43章
理论的依据

我们属于自然世界的一部分,这个想法可能令人感觉到深切的损失,以为我们行动的理由和原因与我们的想象不相符。有人诉说着这样的忧虑:我们不是拥有意向和目标的人类,而只是一堆粒子,随着时间缓缓前行而盲目相互碰撞。让我们在一起的不是爱,而只是物理法则。哲学家杰里·福多尔(Jerry Fodor)清晰地表达了这种担忧的一个版本:

如果不能在字面意义上说,我想要某物是导致我伸手去拿的原因,我痒是导致我挠痒的原因,还有我相信是导致我这样说的原因……如果这些在字面意义上都不正确的话,那么事实上我对任何事物的任何信念都是虚假的,这就是世界末日。

不要担心!这不是世界末日。

我们身处的这个现实拥有许多不同但都大获成功的说明方式。我们拥有花样繁多得过分的一系列理论、模型、语汇、叙事等,你喜欢怎么称呼它们都可以。当我们谈及一个人类时,我们可以将他描述成一个拥有渴求、倾向和内在精神状态的人;我们也可以将他描述成生物细胞的组合,它们通过电化学信号相互作用;我们还可以将他描述为一堆基本粒子,它们遵守核心理论的法则。问题在于,我们如何协调这些不同的叙事呢?特别是,到底每个理论以什么为依据?我们有粒子物理学的描述,其中“因果关系”不见踪影,这是否意味着我们不允许说痒是挠痒的原因?

诗性自然主义者的回答是,我们拥有的所有这些叙事,作为对现实的描述,成立与否都只取决于自身。要评价关于世界的某个模型,我们要问的问题包括“它是否内在一致”、“它是否拥有良好的定义”,还有“它是否符合数据”。当我们有几个不同的理论,它们在某个情境下有所重叠的时候,它们最好互相兼容,否则它们不能同时符合那里的数据。不同的理论涉及的概念种类可能截然不同,其中一个可能包含遵循微分方程的粒子和力,而另一个则包含作出选择的人类客体。这没有问题,只要这些理论在适用范围重叠的部分能作出相互符合的预测。一个理论的成功并不意味着另一个理论就是错误的,只有在理论被发现有内部矛盾,或者它不能很好地描述观察到的现象时,我们才能断定这个理论是错误的。

以神经信号或者粒子相互作用的语言发展出一套关于人类思想和行为的理论,这在任何意义上都不代表你想要某件东西不是你伸手去拿的原因。通往渴望和意向性这类语汇“正确性”的道路上并没有障碍,前提是它们的预测与其他成功语汇的预测相符。

有可能福尔多说的“字面意义上正确”的意思更类似于“在自然的每个可能描述中都是必不可少的因素”,或者是“作为我们对自然最优秀最广泛适用的描述”。换句话说,在基础概念中不包含“渴望”和“相信”,但却取得成功的语汇不可能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的确那些话在字面意义上都不正确——人类的物理和生物描述本身就完全令人满意,而它们不需要用到渴望和信念之类的概念。

但“字面意义上正确”这个概念没有必要这么狭隘。热力学和空气的流体描述也不会在我们发现原子和分子之后就变得不再正确。这两种说明方式都是正确的。同样道理,人类的思想和意向也没有因为我们遵循物理法则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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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看上去比实际上更复杂,这是因为这个世界拥有多种不同但互相兼容的叙事,于是不难理解人们有这样的倾向,会将一个叙事中的概念与来自其他叙事的概念混杂在一起,跨越了分隔不同说明方式的界线。

这个世界的其中一种说明方式涉及核心理论中的量子场和相互作用,另一种则涉及细胞之间传播的电化学信号,还有一种涉及的是拥有渴望和心理状态的人类客体。与其承认所有这些不同的方式,我们却掉进了同时使用不同语汇的这个陷阱。当听说每个心理状态都对应着大脑的不同物理状态时,人们就想表达不满:“你是不是真的觉得我正在挠痒只是因为发生了某些突触信号的传递,而不是因为我感觉到痒?”这个不满并不恰当。要描述正在发生的事件,你的说法可以涉及中枢神经系统中的电化学信号,或者涉及你的心理状态以及这些状态导致你作出的行为,只是不能犯下用一种语汇开头但却尝试用另一种语汇总结的错误。

反对笛卡儿式二元论(或者能够影响物理属性的心理属性的存在性)最常见的论证之一就是物理性质的因果封闭性。我们所知的物理定律——在我们关心的范围内就是核心理论——它们都是完整和自我一致的。你给我某个系统的量子态,那么就有清晰的方程会告诉我它接下来会发生什么(我们在附录中写下了这样的一个方程)。不存在模糊之处,也没有隐秘的混乱因素,更没有机会以不同的方式阐述那些发生的事件。如果你给我对应于“一个感到痒的人”的精确而完整的量子态,而我又拥有拉普拉斯妖的计算能力,那么我能以非同寻常的精度预测出这个量子态会演化到另一个状态,对应的是“一个正在自己挠痒的人”。这里不需要也无法加入任何额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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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13章,我们讨论了“强涌现”这个想法,说的是由许多部分组成的系统,它的行为不一定能规约到所有那些部分的全体行为。另一个相关的想法叫向上归因:实际上整体的状态就是各个部分各自行为的原因,而这种原因不能解释为来自这些组成部分本身。

诗性自然主义者倾向于将向上归因看成一种深深的误导。话说回来,他们也认为向下归因同样是误导。“因果”本身就是一个衍生概念,而不是基本概念,我们最好认为这个概念只会在依赖它的单个理论内部起作用。认为一个理论中的行为导致了另一个截然不同的理论中的行为,这种想法就是迈向混乱泥淖的第一步,掉进去就很难脱身了。

粒度较粗的宏观理论中的行为当然有可能由适用范围更广的理论中的特性所导出,而我们当然希望这些行为在不同描述重叠的区域会与适用范围更广的理论达成一致。只要我们足够小心,我们甚至可以说底层理论中的特性能够帮助解释涌现理论中的特性。但如果我们想说一个理论中的现象是另一个不同理论中的现象所导致的,那就有问题了。我知道我不能用精神力跨越空间去扭曲勺子,因为核心理论中的场和相互作用无法提供那种能力。但我们可以用只关乎宏观的语言去描述这项特性:人类没有意念致动的能力。微观的解释也许能帮助理解,但在我谈论人类尺度上的行为时,它并非必要的组成部分。

反过来说,人类尺度的属性会影响粒子的微观行为,这种向上归因也是一种误导。雪花的形成就是一个标准的例子。雪花由水分子构成,水分子与其他分子相互作用,形成某种晶体结构。可能形成的结构有很多种,取决于作为雪花生长起点的晶种的初始构型。于是有人就声称,雪花的宏观形状会“向下”产生作用,决定了单个水分子的确切位置。

将不同的语汇如此粗暴地混在一起实在不好。水分子与其他水分子还有空气中的其他分子相互作用,原子物理的法则确定了它们相互作用的精确方式。这些规则清晰明确:你告诉我任何单独的水分子正在与哪些分子相互作用,而这些规则就会精确地说明下一步会发生什么。有关的分子可能是更大晶体结构的一部分,但在研究我们考虑的那个水分子的行为时,这项知识没有丝毫影响。水分子身处的环境与行为密切相关,但用环境自身的分子结构去描述整个环境并没有任何问题。单独的分子不知道自己属于雪花的一部分,也对此毫不关心。

类似向上归因的事情在原则上有可能,即使在真实的宇宙中没有相应的证据。我们可以想象这样的一个可能世界,其中电子和原子在粒子数非常小的情况下遵循核心理论的规则,但在粒子数巨大的情况下(比如说在人类身体中)就会遵循另一套规则。即使如此,这种情况的正确理解方式也不应该是“大结构影响着小粒子”,而是“我们认为粒子会遵守的规则是错误的”。换句话说,我们可能会发现核心理论的适用范围比想象中的要小。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这个方向上的任何想法是正确的,而这也会违反我们有关有效量子场论的一切知识——但许多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我们谈及人类以及他们之间互动的方式最后不会像有关基本粒子的理论那么干脆而精确。因为某个叙事中的术语在另一个叙事中有用,所以借用它们,这可能没什么害处,也许还很有用——“疾病由微观的细菌引起”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在不同的语汇中建立联系,例如玻尔兹曼提出气体的熵与组成气体的分子构成的无法分辨的排列总数相关,这些联系可能极端珍贵,也带来了重要的洞察。但如果某个理论有可取之处,它必须能够以合理的方式说明那些声称仅凭这个理论本身就能描述的现象,而不需要依赖关注层次不同的理论带来的因果关系。

心理状态是针对特定物理状态的说明方式。说心理状态导致了物理效应,就像说某个宏观物理状态是某个宏观物理事件的原因一样合情合理。将你挠痒的行为归结于你感觉到痒,这没什么不对的;实际上对于任何事件,我们都可以讲述多于一种合理的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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