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第七章

CHAPTER Ⅶ

如果试图恢复早先的状态确实是本能的一个普遍特性,那么,在心理生活中发生了那么多不依赖于快乐原则的过程,我们就无须感到惊讶了。

如果试图恢复早先的状态确实是本能的一个普遍特性,那么,在心理生活中发生了那么多不依赖于快乐原则的过程,我们就无须感到惊讶了。这一特点是所有成分本能都具有的,而且其目的在再次返回发展过程中的某个特殊阶段。这是一些迄今为止还没有受到快乐原则控制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们彼此之间会相互抵触,我们还必须去解决本能的重复过程与快乐原则的支配地位的关系问题。

我们已经发现,心理结构的最早和最重要的功能之一就是将影响它的那些本能冲动结合起来,用次级过程来取代它们中流行的初级过程,将它们自由流动的精神贯注能量转变成一种主要起镇静(滋补)作用的精神贯注。在这种转变发生过程中,没有人关注到“不愉快”的发展情况,但这并不暗示着快乐原则作用的消失。相反,这种转变是为了快乐原则而发生的,这种结合是一种引导并且确保快乐原则主导性的准备活动。

我们不妨在功能和倾向之间做一个比之前更加清晰的区分。快乐原则的作用是协助心理功能发挥作用,而心理功能的任务是使心理结构完全脱离兴奋状态,或者使兴奋量在其中保持恒定不变,或者使之保持尽可能低的水平。我们还不能对以上两种方式做出带有明确倾向性的决定,但很显然,被描述的这种功能与所有生物体的最普遍的努力有关,那就是回归到无机物世界的平静状态中去。我们或许都经历过,我们所能达到的最大的快乐,即性行为的快乐,是怎样与某种高强度的兴奋状态的顷刻消失现象有关的。但是,某种本能冲动的结合将是一个初步的功能,旨在在释放的愉快中最终消除兴奋而做好准备。

这就提出了一个问题,快乐和不快乐的情感是否可以同样从约束和未约束的兴奋过程中产生呢?似乎毫无疑问,无约束的或初级过程在两个方向上都比约束的或次级过程产生更强烈的情感。此外,初级过程在时间上来说是比较早的。在心理生活之初没有其他的过程,我们可以推断,如果快乐原则没有在这些过程中产生作用,那么后续的那些过程就永远无法使快乐原则得到确立。因此,我们得出一个实际上并不简单的结论,即在心理生活之初为快乐而进行的斗争会比后来更为激烈,但不像后来那样不受任何束缚,它不得不屈服于频繁出现的干扰。在以后的时间里,快乐原则占主导地位才得到了更为安全的保障,但此原则本身无法像其他本能那样能逃避各种限制。不管怎么说,无论在兴奋过程中产生怎样快乐和不快乐的情感,在原发过程中出现的,也必定会在继发过程中出现。

这可能就是新的研究的出发点。我们的意识给我们传达了来自内部的情感,不仅有快乐和不快乐的情感,也有一种特有的紧张感,这种紧张感要么是快乐的,要么是不快乐的。难道这两种情感之间的差异竟然能使我们区分能量受约束和不受约束的过程吗?或者说,难道紧张感和绝对强度相关,或者和精力贯注的水平有关,而快乐和不快乐的序列表明的是在一定单位时间内贯注强度的变化吗?[1]另一个令人惊讶的事实是,生的本能与我们的内在知觉有更多更密切的联系——生的本能是作为平静状态的破坏者出现的,而且不断地产生紧张,紧张的释放则作为快乐而被感受到——而死亡本能似乎不引人注目地发挥着作用。快乐原则实际上可能是为死亡本能服务的。它对外部的刺激确实保持着戒备观察,这些外部刺激被这两种本能视为危险的。但是,快乐原则特别防范的是来自内部的刺激的增加,内部刺激使生存的任务更加困难。这反过来又引起了一系列其他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目前无法寻找到答案。必须耐心地等待其他新的研究方法和新的研究机遇到来。如果我们以前的研究途径无法使我们得到正确的结论,我们就必须放弃以前的研究途径。只有那些期待用科学来代替已被他们抛弃信仰的“真正的信徒”,才会认为如果研究者发展甚至改变自己的观点是错误的。或许我们可以从下面的诗句中为我们科学发现的缓慢进步寻得一丝安慰:

无法飞行达之,则应跛行至之。

圣经早已言明,跛行并非罪孽。[2]

[1] 弗洛伊德已经在他的《科学心理学设计》(1895)中谈到了这些问题,如第1部分第8节和第3部分第1节。

[2] 《双盾》中的最后两行,该诗出自吕克特(Ruckert)翻译的哈里里的著作《马卡梅韵文故事》。1985年10月20日,弗洛伊德在给弗利斯的信中,曾经引用过这两行诗(参阅弗洛伊德书信集,1950年第32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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