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君王暴龙“凶”名昭著,但它并不是“纵横四海”的超级恶霸。它的领地在北美洲,更确切地说,是在北美洲西部。亚洲、欧洲以及南美洲的恐龙从未感受过被君王暴龙支配的恐惧。实际上,它们根本就没见过君王暴龙。
在白垩纪末期,也就是恐龙演化的最后阶段(8400万~6600万年前),君王暴龙和它的巨型亲戚占据着食物链的顶端。地理上“大一统”的泛大陆已是遥远的过去,超级大陆早已分裂成两个部分。从侏罗纪到早、中白垩世这漫长的岁月里,两块大陆一直在缓慢地彼此远离,由此产生的间隙则被大洋填充。君王暴龙登上王位之时(距离恐龙王朝突然崩溃只有大约200万年),地图的形状已经和今天的大致相同。
赤道北部有两个大陆块——北美洲和亚洲,形状跟今天基本相同。在靠近北极点的地方,这两块大陆近到几乎轻轻地吻在了一起,其他部分则被宽广的太平洋隔开。北美洲的另一侧还有辽阔的大西洋,大西洋中散布着一些岛屿,也就是今天的欧洲。白垩纪末期,在温室效应的影响下,极地冰盖几乎不存在,即使有也非常小,因而那时的海平面非常高,地势低洼的欧洲绝大部分都被水淹没。只有一系列的岛屿,也就是欧洲地势较高的地方,在波浪中若隐若现。海平面处于高位还导致了一个后果,那就是海水进一步侵入内陆,因此,温暖的亚热带海水深入北美洲和亚洲。北美海道从墨西哥湾一直延伸到北极。事实上,海道将北美洲分割成了两部分,东边的部分叫作阿巴拉契亚大陆,西边的部分叫作拉腊米迪亚大陆,这里就是君王暴龙的狩猎场。
南半球的情形差不多也是这样。原本如拼图一样咬合在一起的南美洲和非洲此时刚刚分开,南太平洋在这里形成一个狭窄的水道。南极洲是整个世界的底座,悬在南极点。南极洲的北部是大洋洲,比如今的形状更像一弯新月。南极洲通过几条手指般的陆道与大洋洲和南美洲相连,但这样的连接并不牢靠,海平面稍微上升,通道就会被淹没。跟北半球的情况类似,南半球也在海平面处于高位的时期,海水侵入南方诸大洲内陆,非洲北部和南美洲南部的大片土地被淹没。如今的撒哈拉沙漠在当时应是一片泽国。不过,当海平面略微下降,非洲和欧洲就会被一大片群岛连接起来,相当于南北之间出现了一条公路,不过这条公路随时都会消失,路况也相当恶劣。
离非洲东海岸几百英里远的地方,有一个三角形的楔子,它既是一座岛屿,也是一片大陆。这就是当时的印度,白垩纪末期唯一一块看起来与现代大不相同的大陆。起初,它只是冈瓦纳古陆(泛大陆分裂时,与北方大陆分离的南方大陆)的一小部分,揳在后来成为非洲和南极洲的两块陆地之间。在白垩纪初期的某段时间里,印度与周围大陆之间的连接全都被切断,并开始向北漂移,每年移动的距离超过6英寸。相比之下,大多数大陆的漂移速度都没这么快,仅仅跟我们指甲的生长速度差不多。这样一来,到了白垩纪末期,印度就来到了原始印度洋的中部,在非洲合恩角往南一点儿的地方。再经过大约1000万年,印度大陆的漂移旅程就会结束,与亚洲相撞形成喜马拉雅山脉。那时,恐龙早已灭绝。
位于这些陆地之间的就是各个大洋,这是恐龙永远无法征服的疆域。与侏罗纪和三叠纪时期一样,白垩纪温暖的水域是各种巨型爬行动物的狩猎场:脖子长似面条的蛇颈龙类,脑袋巨大、鳍肢如桨片的上龙类,身体呈流线型、有鳍、看上去像爬行动物版海豚的鱼龙类,诸如此类,不可胜数。这些动物以彼此为食,也吃鱼和鲨鱼(那时,大多数种类的鱼和鲨鱼都比现在的要小),鱼和鲨鱼则吃微小的贝壳类浮游生物,这种浮游生物在洋流里大量存在。这些爬行动物都不是恐龙,虽然在通俗类书籍和流行电影中,它们常常被误作恐龙,但实际上,这些生物只是恐龙的爬行类远亲。出于某种原因——这个原因我们现在还不知道——恐龙没能像鲸类那样,先是出现在陆地,然后改变身形进入水中,在水里讨生活。
它们被困在了陆地上,这是它们为数不多一直未能克服的弱点之一。生活在白垩纪末期的它们必须适应一个已经分崩离析的世界。陆地分裂成了不同的王国,一块又一块干燥的陆地被满是爬行动物的海洋分隔开。这些王国里的恐龙也彼此隔离,不相往来,其中就包括君王暴龙。君王原本轻而易举就能让欧洲、印度或南美洲的恐龙臣服,但它却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机会。它只能在北美洲西部一隅称王称霸。
对其他恐龙来说,尤其是植食性恐龙,这无疑是件好事,别的肉食性恐龙也因此有机会建立起自己的王国。有些类群也的确做到了,在每一块白垩纪的大陆上,所有“建国故事”都大同小异。每块大陆上的恐龙种类都各不相同,各自有其超级捕食者、二线狩猎者、食腐者、大大小小的草食者和杂食者。对其他物种来说,也存在同样的“物种分布区域性”差异:不同大陆上的鳄鱼、海龟、蜥蜴、青蛙和鱼类也各不相同。当然,植物也种类不一。从这个意义上来讲,隔离产生了多样化。
白垩纪末期的世界有着高度复杂的地理环境和生态系统,不同大陆拥有不同生态系统且彼此隔绝。同时,这也是恐龙王朝的鼎盛时期,它们的多样性水平空前绝后,其成功也达到了顶点。恐龙的种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多,既有小个子,也有大块头;它们的食谱五花八门;头冠、角、尖刺、羽毛、爪子和牙齿也缤纷多样。恐龙王朝如日中天,它们的生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美好。从恐龙最古老的先辈在泛大陆诞生算起,1.5亿年已经过去,如今的它们,正沐浴在帝国无上的荣光里。
要想找到白垩纪末期品相最好的化石,包括君王暴龙的骨头在内,就非得“下地狱”不可——到地狱溪(Hell Creek)周围的劣地去。地狱溪原本是密苏里河一条细小的支流,如今已经成为蒙大拿州东北部一座水库的行洪区。此地潮湿难耐,蚊子成群出没,几乎没有一丝风,树荫更是渺不可寻,简直让人喘不过气来。这里有的,只是向四面八方无度延展的岩石峭壁,像桑拿房一样向外辐射热量。
巴纳姆·布朗是最早到地狱溪寻找恐龙的探险者之一。1902年,在离溪流东南部100多英里的崎岖山地里,他发现了第一具君王暴龙骨架。他在纽约的雇主们大喜过望,命布朗带更多化石回去。接下来的几年里,他穿着皮毛大衣,肩上背一把镐,把那里的陡崖、冲沟以及密苏里河沿岸的干旱河床都勘察了个遍,又向东南部深入。化石不断涌现,没过多久,布朗就对这个区域的地形了如指掌。所有的骨头都埋在一层很厚的岩石序列里,而这片劣地的地貌主要就由这些岩石构成。这组岩石像千层饼一样分层排列,颜色有红、橘、褐、土黄和黑色,组成成分是远古河流沉积下来的沙和泥土。他把这些岩石称作地狱溪组。
在6700万~6600万年前,地狱溪组岩石在几条交错流过的河流的作用下形成。这些河流从西部侵蚀了形成没多久的落基山脉,之后流经一大片泛滥平原。河水偶尔会冲破堤岸,汇集形成湖或沼泽。它们最终向东注入将北美洲一分为二的大海道。当地土壤肥沃,森林茂盛,对很多恐龙来说是不可多得的宜居之地。与此同时,这里也是沉积物不断沉积并形成岩石的环境。在成岩的过程中,动物的骨头也留在了岩石里。大量的恐龙,再加上大量的沉积物,共同构成了使化石大量形成的完美组合。
我的“地狱之旅”始于2005年,距布朗发现的君王暴龙在纽约首次亮相已经过去了100年。我那时还是个本科生,跟我人生的第一次恐龙发现之旅(与保罗·塞里诺一起在怀俄明州挖掘侏罗纪蜥脚类恐龙的化石)仅隔了一个月。为了增加一些野外经验,我跟一小队人马驱车前往蒙大拿州。这个团队的成员来自伊利诺伊州罗克福德的伯比自然历史博物馆,我在前文提到过。
在一般人眼中,罗克福德不太像是那种会有恐龙博物馆的地方。首先,从来没有恐龙在伊利诺伊州被发现。我的故乡实在是太平坦了,从地质的角度看乏味至极,于恐龙主宰地球时期形成的岩石在这里几乎全无踪迹。这个州的经济以制造业为基础,而过去几十年来,制造业一直不怎么景气。不过,罗克福德的这家博物馆仍然称得上中西部最好的自然历史博物馆之一。伯比博物馆的工作人员经常把这家博物馆叫作“一切皆有可能的小博物馆”,源于博物馆的一些改写了自身命运的传奇经历。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家博物馆的藏品就只是一些老旧的鸟类标本、岩石和美洲土著居民使用的箭头,四散在这座一度非常宏伟的19世纪宅第里面。但在20世纪90年代,博物馆得到了一笔数额令人咋舌的私人捐款。有了这笔钱,博物馆就增建了一个区。扩建产生的空白自然得有展品来填充,于是,馆员打算去一趟地狱溪,带点儿恐龙回来。
当时,伯比博物馆只有一位古生物学领域的馆员,是个来自伊利诺伊州北部的男孩,名叫迈克·亨德森(Mike Henderson)。他说话轻声细语,身强体壮,痴迷于生活在恐龙时代前几亿年的虫迹化石。他需要有人来打个下手,就跟一位童年时代的朋友组成团队。那位热情开朗、声音洪亮、爱跟人打交道的朋友名叫斯科特·威廉姆斯(Scott Williams)。斯科特打小就喜欢恐龙,同时也爱看漫画和超级英雄电影。他没有机会以古生物学为业,而是进了执法队伍。第一次在伯比博物馆见到斯科特时,我还是个高中生。他那时仍是一位警察,而且看上去很有警察范儿:山羊胡、身体结实、操着浓重的芝加哥口音。几年后,他离开了警察队伍,在科学领域找到了一个全职工作:伯比博物馆的藏品管理人。而今天,他在位于蒙大拿州的落基山脉博物馆协助管理全世界规模最大的恐龙藏品之一。
2001年夏季,迈克和斯科特带领一支杂牌军奔赴地狱腹地,团队里既有博物馆工作人员,也有地质学学生,甚至还有业余志愿者。他们在蒙大拿州的小镇伊卡拉卡附近扎营。该镇只有大约300位居民,离蒙大拿州、南达科他州与北达科他州的三州交界地不远。布朗在这一带搜寻过,但迈克和斯科特发现了连这位大师都没注意到的东西。机缘巧合之下,他们发现了一具少年君王暴龙的骨架,这是迄今为止品相最好、保存得最完整的君王暴龙骨架。正是这具至关重要的化石骨架让古生物学家了解到,君王在少年时期是身材瘦削、口鼻部长、牙齿薄薄的短跑健将,成年之后才变身为卡车大小、能咬碎骨头的巨兽。
迈克、斯科特和他们的团队发现的这块化石让伯比博物馆迅速成为恐龙研究的重镇。当这具骨架——它的名字叫作简,以一位捐赠者的名字命名——于数年后展出时,全世界的古生物学家蜂拥来到名不见经传的伊利诺伊州罗克福德,想要一睹简的真容。来这里参观的,还有成千上万的儿童、家庭和游客。伯比博物馆新落成的展厅有了一个超级明星作为主角。
接下来几年的夏天,迈克和斯科特数次返回“地狱”,每次一待就是几个月。终于有一次,他们邀请我一同前往,那时我已经赢得了他们的信任。从高二开始,我就经常去伯比博物馆,与迈克和斯科特成了朋友。在他们的印象当中,我一开始是个惹人烦的少年,沉迷于恐龙,手里总拿着录音机和“锐意”记号笔,以宗教般的虔诚参加这座博物馆一年一度的“古生物节”活动。很多知名的科学家都会出席这个活动,并在活动上发言,讲述他们研究恐龙的经历。值得一提的是,我第一次遇到保罗·塞里诺和马克·诺雷尔(Mark Norell)就是在这个活动上,他们俩都是出类拔萃的古生物学家,后来都成了我学业上的导师。整个大学期间,我也没有中断,总是开车回到罗克福德。当我正式开始在塞里诺的实验室接受成为古生物学家的训练时,迈克和斯科特认为我已经做好了加入他们一年一度地狱探险的准备。
罗克福德和伊卡拉卡相隔1000英里。抵达那里之后,我们在一个名叫尼德摩尔营的地方住下。这个营地位于松林深处,下临那片劣地,非常凉爽,很多木制简易棚屋散布其中。在那里的第一晚,隔壁棚屋里有个音响合成器不停发出巨响,吵得我整夜都没睡着。那间屋里住的三名志愿者都是有工作的职业人士。他们特地从罗克福德开车前来,想暂时逃离枯燥的办公室生活。他们当中领头的是一个行事古怪的矮个子家伙,名叫赫尔穆特·雷德施拉格(Helmuth Redschlag)。这个名字总是让人想起专横跋扈的普鲁士将军,不过他来自美国中部,工作也安生得多:他是位建筑师。每天晚上,他都跟伙伴们开派对,直至深夜——菲力牛排配进口意大利奶酪大快朵颐一番,伴着垃圾金属风格的音乐啜饮果味比利时啤酒。即便如此,他每天早晨六点就能起床,满怀激情地扎进“地狱火炉”里,寻找恐龙留下的痕迹。
“这让我感到我还活着。灼热。阳光洒下来,炙烤着你,把你的脖子和后背烤焦。你一心想要找到阴凉,想要喝水。”一个宁静的早晨,在向“火炉”进发之前,他这样对我说。呃,哦,嗯,我一边听一边点头,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这个人。
几天后,当我跟斯科特以及一些学生志愿者在外面勘察时,我们接到了一通来自赫尔穆特的电话,他在电话里激动异常。他当时沿着路走了几英里,享受太阳炙烤皮肤的快感,忽然,冲沟里有什么东西吸引了他的目光,那是一个暗褐色的凸出物,包裹在暗褐色的泥岩里。能吸引赫尔穆特目光的东西有很多,毕竟,他本来就是个建筑师,而且是个相当优秀的建筑师,他关注形状和纹理的细节,这让他成了一个非常敏锐的“化石猎人”。他感到这块石头不同寻常,于是开始向山腰挖掘。等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恐龙的一块股骨、几条肋骨和脊椎骨已经显露出来,还有头骨残片。头部的骨头揭示了这条恐龙的身份:很多骨头都是形状随机的碎片,似是来自某种扁平、盘子一样的东西,就像碎掉的玻璃;另外几块骨头就很锋利,呈尖尖的圆锥状,那是角。在地狱溪生态系统之中,只有一种恐龙符合上述特征:三角龙。它的脸上有三只角,眼睛后方有个公告牌一样宽而厚的头盾。
跟它们的宿敌君王暴龙一样,三角龙也是恐龙当中的明星。在电影和纪录片中,三角龙通常扮演温柔、富有同情心的植食者的角色,与暴虐的君王形成强烈的戏剧反差。正如福尔摩斯和莫里亚蒂是死敌、蝙蝠侠跟小丑是死敌一样,三角龙和君王暴龙也是死敌,但这完全不是电影的向壁虚构。6600万年前,这两种恐龙真的是敌手。它们共同生活在地狱溪世界的河畔和湖边,是那里最常见的两个物种。在地狱溪发现的恐龙化石当中,三角龙占了大约40%,君王暴龙位列第二,约为25%。君王需要消耗大量的肉质以刺激新陈代谢,而它三只角的对手是14吨重、行动缓慢的优质肉排。可以想象,两者遭遇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实上,三角龙骨头上的咬痕与君王暴龙的牙齿吻合,这证明在远古时期两者曾经短兵相接。但千万不要认为,这是一场不公平的战斗,捕食者必定会取得胜利。三角龙随身携带致命武器:角。它鼻子上的角非常粗壮,而且每只眼睛上各有一只较细、较长的角。跟脑袋后部的头盾一样,这些角最重要的功能是为了展示——让潜在对象觉得自己性感,或让对手觉得害怕。不过,如果有需要,三角龙也必定会把这些角用于自卫。
在我们的故事当中,三角龙是一种新型恐龙。它属于角龙类,角龙类全都是植食性鸟臀类恐龙。其祖先是体形不大、奔跑迅速、牙齿像叶子一样的小兽,比如早侏罗世的畸齿龙和莱索托龙。从侏罗纪的某一时期开始,角龙类走上了独立演化之路。它们从后腿走路转变为四肢着地,并演化出花样繁多的角和头盾。随着年龄的增长,角龙的角和头盾会越来越大,越来越华丽,因为成年后的角龙受到激素的驱使,需要吸引异性交配。起初,角龙类长得跟犬差不多大;其中有一种纤角龙一直活到了晚白垩世,与体形比它大得多的表亲三角龙一起生活。随着时间的推移,角龙类越长越大,最终变成了像牛一样的恐龙,在白垩纪末期的北美洲十分常见。它们的颌骨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以便吞下足够多的植物。它们的牙齿排列得非常紧密,这样它们的颌骨就成了刀片——总共有四片,上颌左右各一片,下颌左右各一片。上下颌骨通过简单的上下移动就咬合在了一起,相对位置的刀片会稍微错开一点儿从彼此旁边经过,原理与断头台相仿。口鼻部前端有一个剃刀般锋利的喙,喙能扯下茎叶,并送到刀片上切断。毫无疑问,三角龙是吃植物的高手,就跟君王暴龙是吃肉的高手一样。
三角龙头骨。三角龙是有角类恐龙中的明星。
对伯比博物馆来说,找到一只三角龙是另一项重大的成功,这家博物馆的新展厅正需要这样一具骨架给少年君王暴龙做伴。从赫尔穆特把地上的骨头展示给我们看的那一刻起,我就已经明白,迈克和斯科特绝对是这么想的。赫尔穆特也是如此。作为这种新恐龙的发现者,他有给这只恐龙起昵称的特权。跟我一样,赫尔穆特也是《辛普森一家》的死忠影迷,于是他决定把这只恐龙命名为荷马。我们想着终有一天,荷马会跟简一起站在伯比博物馆的展厅里。
但我们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荷马挖出来。团队开始用石膏绷带缠绕裸露出来的骨头,这是为了保护化石,免得在运回罗克福德的途中发生损坏。其他人的任务是寻找更多骨头。我的朋友托马斯·卡尔,一个喜欢喝苦艾酒、穿哥特式服装的君王暴龙研究者,也是我们这次考察团队的一员。这次他穿着卡其布衣服(平时那一身黑色装束不适合这里炎热的天气),不停地灌佳得乐运动饮料(苦艾酒基本只在室内喝)。他用地质锤(他给地质锤起了个绰号叫“武士”)和地质镐(绰号叫“领主”)攻击泥岩,又露出了一些三角龙骨头。他和其他人奋力发起攻势,越来越多的骨头开始松动。最终,挖掘现场扩大到了700平方英尺左右,共挖到了130多块骨头。
很快,现场的情形变得非常复杂,于是斯科特让我画一份地图,我一个月前刚刚跟保罗·塞里诺学到了这项技能。我把凿子凿进岩石里当作支点,每隔一米沿水平和垂直方向各拉一条线,形成一个一米见宽的网格网络。以此为参照,我在野外笔记本上大致画下了每一块骨头的位置。在相邻一页上,我把每块骨头区分开,编号,并记录下骨头的尺寸和方向。这样,我们就把混乱不堪的局面变得井井有条。
这份地图和骨头清单揭示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事实。同一块骨头有三份:三块左侧鼻骨,也就是构成口鼻部前部和侧部的骨头。任何三角龙都只有一块左鼻骨,就跟它们只有一个头、一个大脑一样。不过我们立刻恍然大悟:我们挖到了三只三角龙,不仅有荷马,巴特和丽萨也在。原来,赫尔穆特发现了一个三角龙墓地。在同一个地方发现一只以上的三角龙,这还是有史以来头一次。在赫尔穆特走进这个冲沟之前,我们一直以为三角龙是独来独往的。我们曾对此颇为自信,因为三角龙太常见了,100多年来,人们发现了成百上千的化石,每次发现都仅有单独的个体。然而,一次发现就足以推翻以往的观点,根据赫尔穆特的发现,我们现在认为三角龙是成群活动的。
一堆三角龙骨头,出土于发现“荷马”的遗址。这些骨头属于一群未成年三角龙。
2005年,我跟随伯比博物馆参加了地狱溪远征。这是我当时做的野外笔记中的两页,是我绘制的遗址野外地图,我们正是在这里发现了“荷马”。
实际上,这没有特别出人意料。有充分证据显示,三角龙的近亲(某些大型、长角的角龙类,在白垩纪最后的2000万年里生活在北美洲的其他地方)是社会性生物,会结成大型群体共同生活。尖角龙就是其中之一,它们生活在今天的艾伯塔,比三角龙的生活年代早了约1000万年,鼻子上长着一只巨大的角。尖角龙也是在一个骨床里被发现的。那可不是荷马所在的那种小骨床,而是面积相当于300个橄榄球场的大骨床,里面埋有1000多只个体。我们也发现过其他一些角龙类的群葬墓,相关间接证据表明,这些身体硕大、行动缓慢、头上长角、以植物为食的生物是营群居生活的。这让我们浮想联翩:这些恐龙很有可能结成数量庞大的群体,在晚白垩世的北美洲西部游荡,数量可能达到几千只。它们走过时,大地为之震颤,扬起的漫天尘土如乌云一般。数千万年后,北美野牛征服了同一片草原,两者的情形大同小异。
结束了荷马遗址的工作之后,我们继续在伊卡拉卡周围绵延数英里的劣地中勘察,我们每天一大早就出发,为的是避开一天中最酷热难当的时段。我们发现了很多其他种类的恐龙化石,虽然没有荷马那么重要,但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些线索,让我们了解其他与三角龙和君王暴龙共同生活在白垩纪末期泛滥平原上的动物。我们发现了几十颗小一点儿的食肉动物的牙齿,有跟伶盗龙差不多的驰龙类的牙齿,也有体形跟矮种马相仿的伤齿龙的牙齿。后者是驰龙类的近亲,但饮食结构更倾向于杂食。我们还找到了一些体形跟人类差不多的杂食性兽脚类恐龙的脚骨。这类名为窃蛋龙类的恐龙长相奇特,没有牙齿,但头骨上长着华丽的头冠,喙非常锋利,适合吃各种各样的食物,包括坚果、贝类、植物、小型哺乳动物和蜥蜴。其他化石还包括两种截然不同的植食者:一种平平无奇却名为奇异龙的鸟臀类恐龙,大小跟马相似;另外一种是稍大一些而且长得非常有意思的肿头龙,它有着圆圆的脑袋,头骨宛如保龄球,在争夺配偶或者领地时会用头撞击对手。
我们还花了几天时间在另一个地点挖掘,希望它能像荷马遗址那样“多产”,然而美好的期望落了空。我们的确挖到了一些骨头,这些骨头来自地狱溪组第三常见的恐龙——植食性的埃德蒙顿龙。重约7吨、从口鼻部到尾巴长约40英尺的埃德蒙顿龙,跟三角龙一样,是体形巨大的植食性恐龙,但这两种恐龙属于不同的种类。埃德蒙顿龙是鸭嘴龙类的一种,而鸭嘴龙类是从鸟臀类的另外一支演化而来的。埃德蒙顿龙也是晚白垩世常见的恐龙种类之一,尤其是在北美洲。它们之中的很多都成群生活。埃德蒙顿龙既可以双足行走,也能四足行走,取决于它们想以多快的速度前进。它精巧的头冠内部长有弯曲盘绕的鼻腔结构,能产生低沉而浑厚的声响,这是埃德蒙顿龙用来相互交流的“语言”。它们的绰号来自口鼻部前端宽扁、没有牙齿、像鸭嘴一样的喙嘴,喙嘴可以用来获取嫩枝和树叶。跟角龙类一样,它们的颌骨也演化成了剪刀的形状,能够用来切割,但它们牙齿的数量更多,排列得也更紧密。而且,埃德蒙顿龙的上下颌不仅能做简单的上下运动,还能从一侧向另一侧移动,甚至能稍微向外错开,从而可以进行复杂的咀嚼动作。它们是演化史上出现过的最复杂精细的进食机器。
在地狱溪发现的肿头龙。这种恐龙脑袋圆圆,喜欢用头顶东西。
鸭嘴龙类,也许还有角龙类,拥有高度复杂的颌部结构是有原因的。这种结构在演化过程中发生了细微的变化,以便于取食白垩纪早期出现的一种新型植物——被子植物,这种植物还有一个更常见的名称——开花植物。尽管开花植物在今天异常丰富,既是我们食物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很多花园里的美丽装饰,但在三叠纪的泛大陆上,最早出现的恐龙应该还没见过这种植物。同样地,侏罗纪那些长颈蜥脚类恐龙也不熟悉这种植物,它们以其他种类的植物为食,比如蕨类植物、苏铁植物、银杏类植物和常绿植物。到了距今约1.25亿年的早白垩世,小型花朵在亚洲出现。再经过6000万年的演化,这些原始被子植物衍生出了一系列灌木和乔木,包括棕榈和木兰,点缀着晚白垩世的土地。对能够以被子植物为食的植食性恐龙来说,这些植物非常可口。地上甚至可能长出了一些草,不过,那是一种特化了的被子植物。真正的草场要到很晚很晚的时候才会出现,那时恐龙早已灭绝了几千万年。
鸭嘴龙类和角龙类都吃开花植物,小一点儿的鸟臀类以灌木为食,肿头龙类为了确立服从秩序会用头彼此冲撞,贵宾犬大小的驰龙类则伺机猎食蝾螈、蜥蜴甚至与我们人类有亲缘关系的某些早期哺乳类动物,所有这些都可以通过地狱溪的化石得知。一些杂食性动物什么都吃,比如伤齿龙和“怪咖”窃蛋龙类,食谱比较专一的肉食者和植食者忽略的东西成了它们的果腹之物。还有一些恐龙我还没有提到,比如速度非常快的似鸟龙类,以及重装坦克般的甲龙,它们也在为获得生态位而战斗。翼龙类和原始鸟类在空中翱翔,鳄类沿河畔湖边潜踪隐迹。蜥脚类恐龙一只也没有,至尊的王——君王暴龙统治着一切。
这就是晚白垩世北美洲土地上的情形,是末日劫难来临之前恐龙最后的辉煌。从巴纳姆·布朗到伯比博物馆的团队——他们发现的这笔化石宝藏让我们意识到,此地曾是整个恐龙时代地球上已知的恐龙最为丰富的生态系统。它向我们呈现了一幅关于恐龙生活最完整的画卷,我们得以了解不同种类的恐龙如何共同生活,并且各安其位形成一条完整的食物链。
亚洲的情形与此大同小异:匹诺曹暴龙等大型暴龙类统治着所有的鸭嘴龙类、肿头龙类、驰龙类和兽脚类杂食性恐龙。由于亚洲在地理上与北美洲接近,生活在这两块大陆上的物种经常会往来互通。
与此同时,赤道之南则是一种截然不同的画风。
在巴西几乎正中央的位置,有一片连绵起伏的高原。曾经,这里覆盖着稀树草原,但如今这里已是主要的农业区。这里的人们种植的作物跟我家乡和伯比博物馆之间的田野上生长的作物几乎相同,以玉米和大豆为主,也有甘蔗、桉树等稍具异域特色的作物,还有很多鲜美可口但不怎么为人所知的水果。这片区域就是戈亚斯州,一个有着大约600万居民的内陆州,数条孤独的公路贯穿其间。此地距离巴西首都巴西利亚只有几小时的车程,往北1000英里左右的地方就是亚马孙。几乎没有什么外国游客会到这里来。
然而,戈亚斯州保有很多秘密,光从平淡无奇的地貌来看,你什么也发现不了。然而,农场的地下隐匿着一个王国。在距今8600万~6600万年前这段时期里,这个王国位于地上,是一片狂风吹袭形成的沙漠,卡在巨大河谷的边缘。而今天,原来的沙漠已经变成了由1000英尺厚的岩石构成的基座,上面是种满玉米和大豆的田野。这些岩石都是由晚白垩世的沙丘、河流和湖泊塑造而成的。当时,这里是一个巨大的盆地,在南美洲和非洲分裂时产生的残余应力的作用下形成。这个盆地曾是恐龙的乐园。
戈亚斯州的大部分白垩纪岩石仍然埋在地下,但在路边和溪岸,偶尔会有一些岩石冒出头来。不过最佳观岩地却是在采石场,在那里,重型机械撕裂了表面的泥土,下方的层层砂岩和泥岩就会暴露出来。2016年7月初的一天,我就去了一个采石场。彼时,南半球的冬日刚刚开始,但天气仍然湿热。我戴了一顶安全帽以防落石,还绑上了护腿,从脚遮到膝盖,以防范一种更可怖的危险:蛇。这次是罗伯托·坎德埃罗(Roberto Candeiro)邀请我来巴西的,他是戈亚斯联邦大学(当地重点大学)的教授,也是研究南美恐龙的专家。我曾在北美洲和亚洲挖掘过不少晚白垩世恐龙,并做了细致的研究,但罗伯托建议我应该再从南方的视角进行观察。但他当时可没提有蛇这回事。
戈亚斯联邦大学位于该州首府戈亚尼亚迅速发展的郊区,校园里棕榈成排。早些年,罗伯托开设了一门新的地质学本科课程。讲堂的回廊笼罩在亚热带湿润的和风之中,雪白的墙壁与仅仅几英里外尘土飞扬的街道和简陋的铝顶棚屋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机动脚踏两用车低吼着驶过,路边的老人正挥着砍刀砍椰子,远处的树上有猴子在晃荡。等我下次重访此地的时候,这些巴西旧日孑遗恐将不复存在。
新的课程,再加上坐落在附近最大城市的美丽校园,让大家激动不已。很多求知若渴的学生慕名而来,他们中的一些人将跟着罗伯托和我,一起踏上那次采石场之旅。这些人里就有安德烈,他是一位性格活泼、长着啤酒肚的喜剧演员,尝试过很多不同的职业:木瓜种植者、出租车司机,几年前在平原地区的一个大型农场里帮过工,负责给雄猪人工取精,给雌猪人工授精。后来他又重返校园。18岁的卡米拉就比他年轻多了,她个子不高,但体内似乎蕴藏着无尽的能量,而且非常凶悍,她在忙碌之余会用跆拳道减压。还有拉蒙,一个身材高挑,有着古铜色皮肤的型男,穿着紧身牛仔裤,头发梳向一侧,就像是刚从每家餐厅电视里都会播放的MV里跑出来的巴西男孩乐队的成员。
我们去的这个采石场属于一个年轻人。他的家族世世代代都在巴西中部务农,他们采掘岩石来制造肥料。这种石头相当奇怪,看起来像混凝土,白色基质里嵌着形状各异、大小不一的鹅卵石:白色基质是石灰石;鹅卵石是种类不一的岩石,巴西白垩纪末期汹涌的河水把石头冲到了这里。鹅卵石中间混杂着极其少量的骨头——恐龙化石,也许每10000或20000块当中就有一块是化石。但不管是什么骨头,只要能找到,就都是宝贝,因为它们都是南美洲最后一批恐龙的骨头,这些恐龙跟北美洲的君王暴龙、三角龙还有地狱溪组的恐龙大致生活在同一时期。
遗憾的是,经过数小时的搜寻,我们没有在采石场里找到任何骨头。不过也没有人被蛇咬,因此,这一天虽然空手而回,但我仍然很开心,这种情形可不多见。后来,我们在其他地方找到了一些,但仅仅是骨头的残片。这次不会有新发现了——探查新区域往往会以此告终,因为找到一种以前从未见过的恐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看运气和条件。但过去的十年里,罗伯托已经开展过很多这样的野外考察,常常会带上东拼西凑起来的学生队伍。他们也找到了很多骨头,其中一部分骨头被他保存在了自己位于戈亚尼亚的实验室里。在巴西余下的日子里,我就跟罗伯托和他的一个朋友在实验室里工作。他的朋友名叫费利佩·辛布拉(Felipe Simbras),是一家石油公司的地质学家,研究恐龙是他的业余爱好。
罗伯托·坎德埃罗在巴西戈亚斯寻找化石。
要是你能看到罗伯托实验室架子上的化石,肯定会惊异于这里竟然没有君王暴龙的化石。事实上,白垩纪末期的巴西从未出现过任何一种暴龙类。如果你花上一天时间,穿行于蒙大拿州的地狱溪劣地,可能会发现数颗君王暴龙的牙齿——没错,就是这么常见。但在巴西就完全没有,或者说,在南半球任何地方都没有。相反,罗伯托有几抽屉其他种类的肉食性恐龙的牙齿。有一些来自我们已经见过的种群鲨齿龙类,这群强大的肉食者是从异特龙演化而来的,在白垩纪早期,它们威震八方,让地球上大部分地区的生物不寒而栗。它们之中有一些,比如我和保罗·塞里诺一起研究的来自非洲的鲨齿龙,最终长到了惊人的大小,堪与君王暴龙媲美。在北半球,鲨齿龙类来而复去,在统治了数千万年之后于白垩纪中期把王冠让给了暴龙类。而在南半球,它们一直生存到了白垩纪结束,保住了王者的头衔,因为那里没有暴龙与之一争高下。
还有一种牙齿在巴西相当常见。这种牙齿也很锋利,像带有锯齿的刀刃,由此可以判定它们来自某种肉食性动物,但这些牙齿通常都比较小,也比较脆弱。这些牙齿属于另外一种兽脚类恐龙——阿贝力龙类,它们是侏罗纪一种相当原始的恐龙的旁支,在白垩纪来到了南部诸大陆。密林龙是阿贝力龙类的一种,在与戈亚斯州相邻的马托格罗索州,人们发现过密林龙的骨架。骨头已经破碎,据研究属于一只长约30英尺、重达数吨的恐龙个体。
更往南的阿根廷出土过更完好的阿贝力龙类的骨架,而在马达加斯加、非洲和印度也发现过这类恐龙。这些更为完整的化石——其中包括食肉牛龙、玛君龙、蝎猎龙——表明,阿贝力龙类虽然比暴龙类和鲨齿龙类略小,但相当凶猛,仍然居于食物链顶端。它们的头骨短而高,靠近眼睛的部位有时会长出粗短的角。其面部和口鼻部的骨头包裹着粗糙且带有肌痕的组织,可能用于支撑由角蛋白形成的骨凸。它们像君王暴龙一样,用两条肌肉强劲的后腿走路,但上臂更加短小。以食肉牛龙为例,这种恐龙有30英尺长、1.6吨重,上臂却比厨房用的锅铲大不了多少,在身前摆来摆去没什么用处。哪怕它就在你眼前晃来晃去,干它通常干的那些事,你可能也注意不到它的上臂。不过,显而易见的是,阿贝力龙类并不需要这两条胳膊,所有“脏活”全靠颌骨和牙齿来完成。
对阿贝力龙类和鲨齿龙类来说,所谓的脏活就是抓住并吃掉与它们共同生活的其他恐龙,尤其是植食者。其中一些恐龙与北美洲的种类差不多,比如,人们在阿根廷也发现了一些鸭嘴龙类。但就整体而言,南方的植食者与北方的并不相同。这里没有像三角龙这样会结成庞大群体的角龙类,也没有长着圆圆脑袋的肿头龙。不过,这里有蜥脚类,而且数量非常多。君王暴龙从未在远古时代的蒙大拿州追逐过这些长脖子的庞然大物,因为从白垩纪中期的某一时刻起,蜥脚类似乎就从北美洲的大部分地区消失了(尽管它们仍然经常出现在这片大陆的南部地区)。不过在巴西和南半球其他地区,情况并非如此。体形巨大的蜥脚类恐龙在这里仍然是重要的植食者,直至恐龙时代的终结。
不过南美洲的蜥脚类相当特别。侏罗纪是蜥脚类的黄金时代,像腕龙、雷龙和梁龙这样的种群都聚集在同样的生态系统当中。它们各自的牙齿、脖子和进食方式都不尽相同,其生态位也因此被精细地划分。它们各安其所,一切都井井有条。然而,这样的日子后来就不复存在了。生活在白垩纪末期的蜥脚类恐龙,种类就相对单一,主要来自一个叫作巨龙类的亚类。其中一些成员,躯体之庞大,仿佛出自神话传说,比如阿根廷的无畏龙和南方海神龙。费利佩和他的同事们根据一系列脊骨(每块脊骨都有浴缸那么大)描述了南方海神龙,这些骨头都是在位于戈亚斯正南方的圣保罗州发现的。这是有史以来在巴西发现的个头最大的恐龙,从口鼻部到尾部有80英尺左右。体长如此,让人一时半会儿难以估算出它的体重,不过很可能在20~30吨,也可能远高于这一区间。
生活在巴西和南美洲其他地区的巨龙类就小得多。风神龙类的体形就不算大,至少从蜥脚类恐龙的角度来看的确如此。有些知名度比较高的种类,比如林孔龙,只有4吨重,36英尺长。另一个亚类叫作萨尔塔龙类,总体而言个头跟林孔龙差不多。它们的皮肤表面披着一块一块的甲胄,可以抵御饥肠辘辘的阿贝力龙类和鲨齿龙类的攻击。
南半球还有一些体形较小的兽脚类恐龙,但跟北美洲阵容强大的中小型肉食者和杂食者完全不同。你可能会说,也许只是我们还没有找到它们小巧纤细的骨头,但这解释不太让人满意。因为人们在巴西发现了很多大小类似的动物骨架,但它们都是鳄类,而不是兽脚类。有些鳄类已经是相当标准的水生动物,可能根本不会与恐龙产生什么竞争关系。还有一些鳄类就长得十分怪异,它们已经适应了陆地上的生活,跟今天的鳄鱼大相径庭。波罗鳄腿很长,体形跟犬类似,是一种善于追逐的捕食者。马里利亚鳄有着类似哺乳动物的尖齿、犬齿和臼齿,它可能像猪一样,利用这些牙齿料理不同的食物。犰狳鳄能够徒手挖掘洞穴,身上披着灵活柔韧的铠甲,似乎还能像犰狳一样把身子蜷成一团,因而有了这样一个名字。就我们所知,这些动物都没在北美洲出现过。照此看来,在巴西乃至整个南半球,本应由恐龙占据的生态位被这些鳄类所占据。
有鲨齿龙类和阿贝力龙类但没有暴龙类,有蜥脚类但没有角龙类,有成群的鳄类但没有驰龙类、窃蛋龙类和其他小型兽脚类。在白垩纪步入尾声之际,北半球和南半球存在诸多差异,这一点毋庸置疑。但与同一时期大西洋中部发生的事情相比,这些大陆就显得平淡无奇,甚至有点儿无聊乏味;大西洋当中演化出了史上最诡异的一些恐龙,它们正在被水淹没的欧洲所剩无几的陆地上蹦来跳去。
在所有研究过恐龙、收集过恐龙骨头,以及严肃思考过恐龙的人当中,弗兰兹·诺普乔·冯·费舍尔-西尔瓦什(Franz Nopcsa von Felső-Szilvás)是最特立独行的一个。
我应该称他弗兰兹·诺普乔·冯·费舍尔-西尔瓦什男爵,因为此人是如假包换的贵族,一位挖掘恐龙骨头的贵族。他行事古怪、荒诞不经,像是某位疯子小说家笔下的人物,过于离经叛道,肯定是虚构出来骗人的。但他的的确确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一位招摇浮夸的花花公子,一位悲剧性的天才。他在特兰西瓦尼亚寻找恐龙化石的短暂旅程是他疯狂的一生中难得头脑清明的时光。不偏不倚地说,德库拉伯爵在恐龙男爵面前也要相形见绌。
1877年,诺普乔出生于特兰西瓦尼亚的一个贵族家庭。当时,特兰西瓦尼亚还是行将就木的奥匈帝国的边陲地带,群山连绵,如今则属于罗马尼亚。诺普乔能熟练使用多种语言,这些语言激起了他游历四方的热望。不过,他的心里还有另外一种渴望。二十多岁的他成了一位特兰西瓦尼亚伯爵的情人。这个年纪比他大的男人给他讲了很多关于南方山中一个隐秘王国的故事:在那里,部落居民穿着整洁漂亮的服装,挥舞着长剑,说着某种不可索解的语言。当地山民把自己的家乡称作Shqipëri,也就是如今的阿尔巴尼亚。当时,此地是欧洲南部边缘的穷乡僻壤,曾被另一个伟大的帝国——奥斯曼帝国占领了数百年。
男爵决定亲自前往那里一探究竟。他一路南下,穿过了分隔两个帝国的边境地区。抵达阿尔巴尼亚之后,迎接他的却是一声枪响。他的帽子被射穿,子弹擦着头骨飞过。但他面无惧色,继续前进,步行穿越了该国很大部分领土。他学了这个国家的语言,蓄了发,开始像土著一样穿衣打扮,并赢得了山里与世隔绝的部落居民的尊重。不过,部落居民如果知道真相,可能就不会那么友好了:诺普乔是名间谍。奥匈帝国政府出钱让他刺探奥斯曼帝国的情报。随着两大帝国的崩溃,以及欧洲地图在“一战”的地狱烈火中被改写,他的使命变得更加重要,也更加危险。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男爵仅仅是一名间谍。阿尔巴尼亚让他着迷,甚至可以说是痴迷。他成了欧洲首屈一指的阿尔巴尼亚文化专家,还真正爱上了这个国家的人民,尤其是他们之中的一位。诺普乔爱上了一个年轻男人。这个男人来自高山上的一个牧羊村庄,名叫巴亚齐德·埃尔马兹·多达(Bajazid Elmaz Doda)。他名义上是诺普乔的秘书,但实际上远远不止于此。在那个不甚开明的年代,这样的事不会被公之于众。这对恋人忍受着周围人的嘲讽,在各自所在的帝国分崩离析之后仍然不离不弃,骑着摩托车(诺普乔负责驾驶,多达坐在挎斗里)环游欧洲,彼此相守了近30年。在“大战”之前的混乱局势中,多达一直陪在诺普乔身边。后者策动了山民对土耳其人的政变,甚至还向山民走私军火以建造武器库。后来,诺普乔还试图自立为阿尔巴尼亚国王。不过,两项计划均以失败告终,诺普乔也就把精力转移到了别处。
事实证明,这个“别处”,就是恐龙。
其实,在对阿尔巴尼亚有所了解之前,在遇到多达之前,诺普乔已经对恐龙产生了兴趣。在他18岁的时候,他的妹妹在家族庄园里捡到一块破损的头骨,骨头已经变成石头。经常有动物在庄园里奔跑或是翱翔,但这块骨头似乎不属于任何一种男爵在庄园里见过的动物。那年,男爵开始了在维也纳的大学生活,他把石头带在身上,拿给一位地质学老师看。老师看了之后,让他再找一些这样的石头。他照做了。他时而步行,时而骑马,在庄园的田野、山间、河岸细细探查,乐此不疲,日后他将成为这里的主人。四年之后,名为贵族但仍是学生的他站在奥地利科学院一群饱学之士的面前,宣布自己的发现:一个由奇怪的恐龙构成的完整生态系统。
此后,诺普乔一直在特兰西瓦尼亚收集恐龙,并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在阿尔巴尼亚需要他的时候,他就会中断这项工作。他不仅收集化石,也对化石进行研究,还因此成了真正把恐龙当作一种真实动物来理解的先驱之一。在此之前,恐龙只是有待分类的骨头。诺普乔在解读化石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没过多久,他就发现,在自己的庄园里找到的这些骨头有点儿不同寻常。他能够看出,这些骨头属于在世界其他地方也相当常见的类群:被他命名为沼泽龙的新种类属于鸭嘴龙类;名为马扎尔龙的长颈恐龙属于蜥脚类;此外,他还发现了甲龙类的骨头。不过,与大陆上的那些亲戚相比,这里的恐龙体形较小,有的恐龙甚至小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尽管它的亲戚在巴西能长到30吨,走路时大地也会颤抖,但马扎尔龙只有一头牛那么大。起初,诺普乔还以为这些骨头属于未成年个体,但用显微镜观察之后,他发现了成年个体的标志性结构。这样一来,合理的解释就只有一个:这些特兰西瓦尼亚恐龙都是袖珍版的恐龙。
由此产生了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这里的恐龙为什么这么小?诺普乔有自己的想法。他精于间谍术、语言学、文化人类学、古生物学,骑摩托车也不在话下,还擅长整体规划,除此之外,男爵还是一位非常优秀的地质学家。他制作了一份地图,把包含恐龙化石的岩石全都画在上面。他发现,这些岩石都是在河里形成的,厚厚的砂岩层和泥岩层序列来自泛滥的河水在河道内部或河岸一侧的沉积。在这些岩石下面还有来自海洋的岩层,细黏土和页岩中含有大量微小的浮游生物的化石。在描画出河流相岩层的范围,并且仔细查看河流相岩层与海相岩层之间接触的地方之后,诺普乔意识到他的庄园以前曾是某座岛屿的一部分,在白垩纪末期露出水面。这些迷你恐龙共同生活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面积也许只有30000平方英里,跟伊斯帕尼奥拉岛差不多大。
诺普乔猜测,恐龙之所以那么小,也许是因为它们栖息于岛上。这一想法源于当时某些生物学家持有的一种理论。基于对生活在岛屿上的现生动物的研究,以及在地中海发现的一些奇怪的小型哺乳动物的化石,该理论认为,岛屿就相当于演化的实验室,某些适用于大型陆地的一般规则在这里就不成立了。岛屿通常地处偏远,哪些物种最终能在哪些岛上生活,往往是有一些随机成分的,比如被风带到岛上,或是依靠浮木漂流到岛上。岛上的空间比较狭小,资源也比较有限,这样一来,有些物种可能就无法长到太大。再者,岛屿与大陆隔绝,植物和动物都各自独立演化,彼此不受影响。岛上生物的DNA与其生活在大陆上的亲属没有任何交流,久而久之,岛上的每一代生物就越发独特。诺普乔认为,这就是为什么岛栖恐龙长得这么小,看起来这么萌。
后来的研究表明,诺普乔的理论是对的。他发现的迷你恐龙如今也被认为是“岛屿效应”的绝佳范例。然而,在其他方面,命运对男爵就没有那么仁慈了。奥匈帝国是“一战”的战败方,于是,特兰西瓦尼亚被交给了战胜国之一的罗马尼亚。诺普乔失去了土地和城堡,他曾试图收回庄园的所有权,但终归徒劳无功。他自己也被一群农民痛殴,还被扔在路边等死。由于没有钱来支持自己挥金如土的生活方式,诺普乔不情愿地接受了匈牙利地质研究院院长一职,但官僚生活非他所愿,他便弃职出走。他卖掉了自己的化石收藏,跟多达一起移居维也纳。诺普乔终日郁郁寡欢,今天看来,他可能是患上了抑郁症。最终,他觉得受够了。1933年4月,昔日的男爵在情人的茶里偷偷放了一点儿镇静药。在多达沉沉睡去之后,诺普乔朝他开了一枪,随后饮弹自尽。
诺普乔的悲剧性死亡留下了一个谜团。男爵已经破解了岛栖恐龙的秘密,知道了为什么它们长得如此之小,但他收集的每一块骨头——无论是蜥脚类、鸭嘴龙类,还是甲龙类——几乎都来自植食性恐龙。这个迷你动物群生活着哪些捕食者,他毫无头绪。这座岛的统治者是滑稽的迷你暴龙类或鲨齿龙类吗,抑或是从大陆跳到这里来的其他恐龙?其他种类的肉食者同样身材短小吗?又或者,这里根本就没有肉食性恐龙,这些植食者之所以敢把身材缩小,是因为这里不存在捕食它们的对手?
直到一个世纪之后,这个谜题才被另一位杰出的人物破解。此人跟诺普乔一样,也是来自特兰西瓦尼亚的博学多识之士。马加什·弗雷米尔(Mátyás Vremir)能讲多种语言,喜爱旅行,靠一只背包就敢踏上异国他乡。就我所知,他从未做过间谍,但多年来他一直在非洲转悠,在石油钻探平台上工作,为新的钻井进行选址勘察。如今,他在自己的故乡克卢日-纳波卡市经营一家公司,为建筑项目做环境调查并提供地质方面的咨询服务。他的兴趣还有很多:滑雪、探索喀尔巴阡的洞穴、在多瑙河三角洲泛舟、攀岩,还经常带上他的妻子和两个年纪尚小的儿子一起(就这一点而言,他与诺普乔截然不同)。他又高又瘦,像摇滚歌手那样蓄着一头长发,目光锐利,让人联想到狼。他自有一套严格的待人之道:对傻瓜没什么耐心——或者说,根本没有耐心,但如果他喜欢你、尊重你,那么就算是上战场他也会陪你一起去。在这个世界上,马加什是我最喜欢的人之一。如果我发现自己身处真正危险的境地,无论是在这颗星球上哪个天杀的角落,我都会希望他能在我身边。我知道,他是一个能够以性命相托的人。
马加什拥有多种本领,但他最擅长的还是寻找恐龙。在我所认识的人当中,最优秀的“恐龙猎手”有两个:一个是我的波兰朋友格热戈日,最早的恐龙型类的足迹全都是他发现的;另一个就是马加什,对他来说,找到恐龙似乎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我们一起在罗马尼亚进行野外考察的时候,我用全套昂贵的野外作业装备把自己武装起来,而马加什就穿着一条大短裤,嘴里叼着一根香烟,但发现好化石的总是他。实际上,寻找化石真的并非易事。马加什其实是个拼命三郎:一旦嗅到化石的气息,他会在罗马尼亚的寒冬涉过冰冷刺骨的河水,或者从上百英尺高的悬崖攀绳而下,或者把身体扭成各种奇怪的角度以通过狭窄深邃的洞穴。我曾亲眼看见他在一只脚骨折的情况下还奋力穿过激流,只因为他看到河对岸有一块骨头露了出来。
也正是在那条河中,马加什做出了人生中最重要的发现。那是2009年的秋日,他正带着团队在野外勘察,突然,他看见离水面几英尺高的一侧河岸上有灰白色成块的东西从锈红色的岩石中露出来。是骨头。他拿出工具,开始凿软泥岩,越凿骨头越多,看得出这是一只贵宾狗大小的动物的四肢和躯干。短暂的兴奋很快就变成了担忧:当地的水电站马上就要向河里泄洪,不断上涨的水流很有可能会把骨头冲走。于是马加什加快了挖掘速度,但仍然不失外科医生般的精准,总算把这具骨架从围困了它6900万年的坟墓中取了出来。他把骨头带回克卢日-纳波卡,妥善地保存在当地的博物馆里,然后开始潜心研究,试图弄清这究竟是什么动物。他相当有把握地认为这是一种恐龙,但它跟以前在特兰西瓦尼亚出土的恐龙完全不同。马加什觉得有必要征询一下其他人的意见,就给一位曾经挖掘并且描述了一系列各种不同的小型晚白垩世恐龙的古生物学家发了电子邮件。这个人名叫马克·诺雷尔,是纽约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的恐龙馆馆长,大名鼎鼎的巴纳姆·布朗曾任该职。
跟我一样,马克经常收到不知是谁发来的电子邮件,让他帮忙鉴定化石,而这些化石往往不过是奇形怪状的岩石,或者是一坨混凝土。不过,当他打开马加什发来的邮件,下载了附件中的照片之后,他彻底呆住了。我能知道得这么清楚是因为我当时就在现场。那时我是马克的博士生,正在写一篇关于兽脚类恐龙的谱系和演化的论文。马克把我叫到他的办公室(一个富丽堂皇的套间,可以远眺中央公园),问我对刚刚收到的那封来自罗马尼亚的密信有什么看法。我们俩一致认为,这些骨头看上去像是来自某种兽脚类恐龙。我们进一步研究的时候,才意识到特兰西瓦尼亚从未出土过什么像样的肉食性恐龙的骨架。马克给马加什回了信,并从此结下了友谊。几个月后,我们三人一起出现在布加勒斯特二月料峭的寒风中。
我们在一间装饰着实木护墙板的办公室里开会,这间办公室属于马加什的同事,一位三十多岁名叫佐尔坦·奇基-萨瓦(Zoltán Csiki-Sava)的教授。当他在齐奥塞斯库军队的强制服役因政治原因画上句号之后,他进入大学学习,并成了欧洲顶尖的恐龙专家之一。所有骨头都摆在我们面前的桌子上,等着我们四人的鉴定。亲眼看到这些标本之后,我们的疑虑荡然无存,这肯定是一只兽脚类恐龙。它的很多骨头又轻又脆弱,跟伶盗龙和其他轻巧而凶猛的驰龙类的骨头很相像。它跟伶盗龙差不多大,可能略小一点儿。但有些地方不太对劲:马加什发现的恐龙每只脚有四根脚趾,中间的两根脚趾长有巨大的、镰刀状的爪子。众所周知,驰龙类长着可以伸缩的爪子,用来攻击猎物并把猎物开膛破肚,但它们每只脚上只有一个爪子。更何况,驰龙类只有三根脚趾,而不是四根。我们陷入了困惑之中,我们眼前的可能是一种新恐龙。
那一周我们一直在研究这些骨头,不停地测量,不停地把它们跟其他恐龙的骨架进行比对。最终,我们恍然大悟。这种新的罗马尼亚兽脚类恐龙是一种驰龙类,但又非常特殊。与大陆的亲戚相比,它们脚趾和爪子的数量更多,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启示:在远古的特兰西瓦尼亚岛上,不但植食性恐龙变小了,捕食者也变奇怪了,怪异之处不单单是那对致命的利爪和额外的脚趾。这种罗马尼亚盗龙比伶盗龙更壮实,胳膊上和腿上的很多骨头长到了一起。它的前肢甚至已经萎缩,只剩粘连在一起的粗短手指和腕骨。这是一种新的肉食性恐龙,几个月之后,我们给它取了一个恰如其分的学名:邦多克巴拉乌尔龙,“巴拉乌尔”在古罗马尼亚语里是“龙”的意思,“邦多克”的意思是粗壮。
在晚白垩世的欧洲诸岛,巴拉乌尔龙是当之无愧的大佬。与其说它是暴君,倒不如说是杀手,在不断上升的大西洋中的小岛上,它会用爪子制服奶牛般大小的蜥脚类恐龙、迷你版鸭嘴龙,以及披甲的恐龙。就我们所知,它是这些岛屿上体形最大的肉食性恐龙。谁也不知道马加什接下来会发现什么化石,但几乎可以确定的是,他永远也不会找到身躯庞大、像暴龙类一样的肉食性恐龙。经过一个世纪的搜寻,在收集到成千上万的化石(不仅有骨头,还有蛋和足迹;不仅有恐龙,还有蜥蜴和哺乳动物)之后,大型肉食性恐龙的踪迹丝毫没有出现,连一颗牙齿都没有。这一事实或许告诉我们:这座岛太小了,没法养活能咬碎骨头的巨兽,因此,像巴拉乌尔龙这样精力充沛的小恐龙才登上食物链的顶端。这同时也说明在白垩纪即将结束的时日里,这些最令人称奇的恐龙生态系统有多么不同寻常。
马加什·弗雷米尔在查看特兰西瓦尼亚的红色峭壁,寻找矮个儿恐龙的化石。
巴拉乌尔龙的脚骨。巴拉乌尔龙体形迷你,是白垩纪最末期特兰西瓦尼亚岛上的顶级捕食者。
图片由米克·埃利森拍摄。
我曾数次前往特兰西瓦尼亚。有一回,我们下午没有出去寻找化石,而是走进群山,来到一个名叫瑟切尔的小村附近。马加什把车停在一座城堡前,想当年,这座城堡肯定美轮美奂,如今由于弃置多时,早已残破不堪,几成废墟。外墙亮绿色的油漆剥落殆尽,露出了墙砖的颜色;窗户悉数破碎,木地板也腐朽不堪,墙面喷满了涂鸦。野狗像僵尸一样梭巡来去。每一处都落满了灰尘。然而奇怪的是,一盏镀金的枝形吊灯骄傲地悬在门厅的天花板上,好像在挑衅重力的作用和时间的摧残。我们爬了几级摇摇欲坠的楼梯,经过吊灯下面时都不免心生紧张。楼上,展现在我们眼前的仍是一派残破景象:这个房间就像一个能传出回声的裂口,原来安装着凸窗的地方现在只剩下一个敞开的大洞。
一百年前,这里曾是一间书房。诺普乔男爵就坐在这里,阅读有关恐龙的书籍和文献,了解它们骨骼的细微差异,试图解释为什么他在外面岩石中找到的化石如此奇怪。这座城堡就是诺普乔的家,几百年来,这里是他家族王朝的权力中心,很多代的诺普乔族人都曾在这里居住。在男爵如日中天之时(那时他正为自己所服务的帝国刺探阿尔巴尼亚人的消息,对来自整个欧洲的成群的学生讲解有关恐龙的知识),这一切似乎还将一直延续下去,世代相传。
对恐龙们来说也是如此。在白垩纪行将结束之时,君王暴龙和三角龙仍在北美洲争斗不休;鲨齿龙类在整个南半球狩猎大型蜥脚类恐龙;一群小个子占据了欧洲诸岛。那时,恐龙似乎是不可战胜的。不过,正如城堡一样,正如帝国一样,正如活得精彩绝伦的天才贵族一样,演化造就的伟大王朝也有轰然崩塌的一天,但谁都没有预料到的是,那一天的到来如此猝不及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