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讨论过,精神虐待是悄悄发生的,经常令人难以察觉,所以防守不易。主动应对很少能够单独成事。在面临明显的虐待攻击时,借助心理治疗往往有其必要。当一个人的尊严被另一人的行为伤害,即构成心理攻击时,受虐者的错误在于未坚持要求得到尊重,也未及时领悟到对方已越过保护个人完整性的界线。他反倒像海绵般吸收了对自己人格的攻击。他必须确立自己能接受的限度,从而决定对策,以拥有自主性。
选择心理治疗能够使受虐者化被动为主动的第一步,是选择心理治疗的方式。为确保勿再落入操控框架中,受虐者一定要查证治疗师的背景。如有疑虑,或许宁可选择精神科医生或心理治疗师,因为如今各式各样诱人的新疗法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个个保证疗效迅速,其运作方式却更像是宗教。然而,所有严肃疗法系统的目标都是让病人回归自我。最简单的选择方式或许是请可信赖的朋友或医生推荐。受虐者不要迟疑,应该多访问几位治疗师,再从中选择自己最信任、觉得相谈最自在的。病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印象与感觉来判断某位治疗师能不能帮助他。
出于善意的中立立场,某些治疗师可能会显得冷酷无情,对于自尊心已经受伤的病人而言,这种态度并不适当。精神分析学家桑多尔·费伦齐(SándorFerenczi)曾是弗洛伊德的信徒和朋友,却在创伤及分析技巧的议题上与他决裂。1932年,费伦齐写道:“在分析时,他全身上下散发出那种对病人的冷酷克制、专业伪善,以及隐藏在这种态度后面对病人的反感,与他童年时让他感到痛苦的状态并无差别。”心理治疗师的沉默应和着施虐者的拒绝沟通,会对受虐者造成二度伤害。
诊治受虐者让我们能探究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治疗的技巧,我们要与受虐者站在同一阵线,绝对不可摆出权威的姿态。我们必须学习跳出有框架的思考,不下任何定论,并勇于怀疑弗洛伊德的信条。大多数治疗受虐者的精神分析师,在发掘创伤真相的部分,已不再像信徒般追随弗洛伊德:“在于受虐者身上使用的分析技巧,应针对心理与事件的真相重新定义。过去重视内在冲突、牺牲了客观事实的方式,导致精神分析师低估了关于真实创伤及其心理影响的研究。”
心理治疗师应保持弹性,并找出更积极、宽容、有激励作用的新方法来进行治疗。只要受虐者未能逃出施虐者的掌控,精神分析的标准治疗及随之而来的挫折感对受虐者来说就是无益的。受虐者只会再度落入不同形式的掌控。
说出虐待行为治疗师要接受创伤是来自外在虐待的既成事实,这一点很重要。病人往往记不得过去受虐的关系,一是因为他只想通过遗忘来逃避,二是要他说出口的事情仍超乎他自己的想象,他需要时间和心理治疗的支持,才会逐渐有能力清楚地诉说。对于他说出口的事情,治疗师若不予采信,便等于加重暴力,治疗师的沉默将使他成为施虐者的帮凶。有些经历过虐待的病人说,他们曾试着对治疗师讲述受虐经过,治疗师却不想听,只表示对此案的内在心理层面而非实际经历的暴力过程更有兴趣。
陈述虐待行为的操控情形并不会使受虐者再度身临其境,反而可以让他走出否认与内疚。想要获得自由,就得抛开言词的模棱两可以及无法开口带来的重担。治疗师无论奉行哪些理论,一定要感到有充分的执业自由,才能把这份自由传达给受虐者,帮助他摆脱所受的精神掌控。
治疗(精神虐待或性虐待的)受虐者,不能不从背景环境着手。在治疗前期,治疗师必须先协助受虐者认清虐待行为的计谋,要避免任何神经官能症的联想,让病人自行诉说,然后帮助他辨识,哪些起因是他个人或是他的弱点,哪些可向外归咎于施虐者。为了认识以往关系的虐待本质,受虐者必须明了他遭受的支配当初是如何形成的。只要提供受虐者工具,让他看清虐待行为的计谋,他就不会再受到引诱而上当或是同情施虐者了。
治疗者也必须要求病人表达愤怒,那是他在施虐者的控制下无法感受到的,还要允许他说出并去感受过去压抑的情绪。病人要是找不到适当的字眼,务必要协助他用言语表达出心中所有的感受。
离开因受虐而接受心理治疗时,受虐者首先要问的不是:“我怎么会落到这般田地?”而是:“我要怎么尽快离开,越快越好?”
前几个阶段的治疗应令人感到心安,使受虐者得以去除恐惧和内疚。他必须明确感觉到,治疗师会陪伴他走过这一切,并对他的遭遇及痛苦展现同理心。通过强化受虐者的心灵结构,稳固内心未受伤的部分,可以带给受虐者足够的自信,敢于抗拒会带来重大伤害的虐待行为。这个目标要在受虐者成熟到足以面对施虐者并说“不”时才算达成。
能将虐待行为说出口后,受虐者必须根据他从虐待行为中学到的经验教训重新思考过去发生的事。以往他对那些事的解读不正确,虽然记忆中储存了大量的事实,但它们在发生的当下却看不出有什么意义,这点令人想不通,是因为他不曾把它们联系在一起。如今用一种反常的逻辑,即虐待的思考方式来看,一切就很明朗了。受虐者必须勇敢地自问,某字眼或某状况当时有什么意义。受虐者过去常觉得,施虐者针对自己的言行很伤人,但因为想象不出自己价值观以外的任何标准,只好认错并屈服。
避免罪恶感任何状况下,治疗都绝不可增加受虐者的罪恶感,使他感到必须为自己的受害负责。他虽然不必负责,却会一直因受虐自责。只要他在施虐者掌控下,就会充满怀疑和罪恶感:“我要怎么为这种虐待负责?”这会阻碍受虐者的进步,尤其像许多案例中常见的,施虐者会将受虐者说成精神失常,把“你疯了”挂在嘴边。受虐者必须求助并照顾自己,不是为了施虐者或他所说的话,而是为了自己。
美国心理治疗师大卫·斯皮尔格(David. Spiegel)将传统心理治疗形式在治疗这类受虐者时必须做的改变总结如下:“传统心理治疗鼓励病人为自己的人生问题负更多的责任,然而在这些案例中,你必须帮助受虐者为其创伤负较少的责任。”摆脱罪恶感可以让受虐者减轻痛苦,唯有经过一段时间,等痛苦消逝,疗伤完毕,受虐者才能够回顾往日历史,试着去了解为什么会走进这种毁灭性的关系,为什么未能保护自己。人必须活着才回答得了这些问题。
仅着重内在心理的疗法,会鼓励受虐者沉浸在抑郁及内疚的状态中,过度检视受虐情况,使他更觉得自己应为两人间的这种关系负责。此种疗法的危险在于只在他个人历史中寻找过去的创伤,并认为那可以为他当下所受的苦提供直线因果关系的解释,换句话说,是那些创伤要为他的不快乐负责。然而某些精神分析师在施虐者前来接受治疗时,拒绝对其行为或作为做出任何道德判断,甚至在施虐者明显对他人有害时仍是如此;他们否认创伤对受虐者的影响之大,或是讽刺受虐者自己想不开,总是停留在受虐情境中。近来讨论创伤及其主观影响的精神分析师让我们看到他们是如何假借理论再次羞辱受虐者,还指责他受虐是咎由自取的。他们拿受虐狂与其相提并论,认为是受虐者主动寻求失败与痛苦,然后对自找的伤害负不起责任,是受虐者自己乐于扮演受虐者的角色。这些精神分析师还质疑受虐者的无辜,还主张受虐可为受虐者带来某种舒服的感受。
即使上述看法中有几点可以成立,但因为丝毫不尊重受虐者,其立论与施虐者的观点同样危险且折磨人。精神虐待构成创伤,创伤带来痛苦,这是毋庸置疑的。一如其他一切创伤症状,受虐者可能会执着于某一特定的苦楚而难以解脱。于是冲突占据并主宰了他的想法,尤其无人理会或了解他时,孤立无援会让情况恶化。要是把这种沉溺的症候群解释成受虐者乐在其中,只会如我们常见的那样造成创伤症状复发。必须先包扎好伤口,才能进行其他的治疗,受虐者也才能够重启思考过程。
有些治疗师在治疗时固然遵循了理论,从而保持超然的态度,却对受虐者缺乏同理心,更遑论表达善意,为对方的利益着想,遭到羞辱的人如何能向这种人诉说心中秘密呢?
接受痛苦童年时期若曾受到精神虐待或隐藏暴力的影响,日后会出现一个问题;他似乎只能做出一种特定形式的反应,并给人一种仍紧抓着所受的苦不放的印象。精神分析师经常将此解释为受虐狂。“治疗过程好像是通过分析挖到受苦与遗弃的核心,仿佛那是病人最珍贵的宝物,无法抛开,少了它就等于放弃自己的人格。”与痛苦的联系,以及在受苦情境中与他人的联系,这两者是有关联的。只要是塑造我们身为人的联系或关系,若要放弃它,势必同时与相关的人分开;不与涉及虐待行为的人分开,就不可能抛开痛苦。没有人喜欢痛苦本身——除了受虐狂,但他们会喜欢最早让他们学会各种行为方式的整体环境。
太快让病人看清楚他的心理状态很危险,即便你知道他让自己落入遭控制的情境是由于那里有幼年时令他心安的元素。因为他童年时所受的伤害,施虐者凭直觉就能掌握他的弱点。我们仅须诱导病人看出不久前的受虐与早年的伤痛之间有什么关系。但是这必须在你确定病人已脱离施虐者的魔掌,并强壮到足以承担自己那一份责任、不会内疚到病态的地步,才能够收到不带来痛苦的效果。
非自愿且无意识的记忆会重演创伤。受虐者为逃避与暴力经历相关的切身之痛,会设法压抑情绪,但为了让人生重新开始,他必须了解这种痛苦不会马上消失,要学习去接受它。
同时他必须通过真正的哀伤,放下并接受自己的无能。这有助于他接受自己最深层的情绪与伤痛,并承认痛苦是自身值得尊重的一部分。唯有接受才能让受虐者不再痛苦和欺骗自己。
当受虐者找回信赖时,便可回忆受到的暴力以及自己的反应,重新检视受虐的情境及自己在其中的角色。他不再需要逃离自己的记忆,而能够以不同的新角度来接受它。
疗愈疗愈指把支离破碎的自我再整合起来,使其恢复正常运作的能力。心理治疗应让受虐者领悟,不能重新回到被害的角色中。当他逐渐学会善用自己的力量,曾促使其遭受掌控的受虐狂因素会自行消退。法国哲学家保罗·利科(Paul Ricoeur)认为,疗愈要从记忆着手,再借着遗忘前进。他认为,是太多记忆造成了痛苦;忘不了曾经受过的羞辱固然令人苦恼,反之,忘记和逃避自己的过去也令人不痛苦。
我们必须使病人明白,痛苦是他身上值得尊敬的一部分,有此觉悟才得以重建未来。他必须勇于面对伤痛。
受虐者脱离被掌控的桎梏后,后续的进展将证明他们并非受虐狂,因为他们多半能从过去痛苦的经历中得到教训:学会保护自主权,远离言语暴力,拒绝让自尊受到任何践踏。这种病人本身不是“百分之百”的受虐狂,施虐者却得以利用他受虐狂倾向的重大弱点,对他施以操控。如果分析师告诉受虐者,他是因为喜欢而自讨苦吃,就等于一笔抹杀人际互动中的问题。人并不是孤立的心灵存在,而处在各种关系交织的网络中。
受虐者的创伤症状包括人格重组以及与外界关系的改变。它留下永久的印记,但是有可能以此为重建的基础。这份痛苦的经验往往是个人重生的机会:走出伤痛后你会变得更强壮,不再那么天真无邪,你下定决心,将来一定要受到尊重。曾被残酷对待的人,可以通过承认过去的无能获得新的力量面对未来。费伦齐说,极度的危机有可能突然唤醒潜能。受虐者的内在被施虐者掏空之处,会像磁铁般吸引能量:“觉悟不会轻易来自一般痛苦,只能出于创伤之苦。由此产生次级现象或补偿因素,以弥补心理的瘫痪。”于是“精神虐待”一词取得了新的意义,成为对人生的一场考验。疗愈的意义就在于整合创伤成为生命中具建构功能的事件,并发掘出过去被压抑的对精神的认知与理解。
心理治疗的选择要从众多各式各样心理治疗的方法中做出选择是很困难的。在法国,精神分析流派治疗当道,其他或许更适合受虐者的疗法则相形失色。原因在于,精神分析广泛而有效地将其主要观念与理论架构融入法国的文化中,并让它成为常识。
认知行为治疗认知行为心理治疗的目标在于矫正病态症状和行为,但不会处理人格或其驱动因子。
第一步是针对压力层次进行治疗。让病人借着放松技巧,学习减轻身体紧张、焦虑及睡眠问题。若受虐者尚能保护自己,熟习这些技巧对处理虐待行为非常有用。譬如他可以从放松及呼吸练习中,学习控制发怒,减少压力对身体的影响。
另一种行为疗法是自我肯定的技巧。针对受虐者的行为疗法秉持以下原则:比起能够明白表达需求和拒绝的自信者,受虐者往往被动、没自信、不能肯定自我。我觉得这是经过充分简化的诠释,易使人相信受虐者有习惯性被动和信心不足的问题。前面说过,虽然受虐者通常谨慎认真,有成就目标过高的倾向,可是在虐待情况之外,他们并没有自我肯定的问题,过分简化的自我肯定技巧解决不了令施虐者能够得逞的许多复杂因素。不过受虐者可以运用这类技巧识破操控,认清与施虐者没有沟通的余地,并不对自己的理想沟通模式抱太高的期望。
行为疗法有时会结合认知疗法,教导病人如何切断与创伤有关的思绪或反复出现的影像,也可指导病人处理眼前问题的技巧,对受虐者而言,便是学习如何反制操控。
认知重建的方法似乎更有效果,值得注意。受虐者不是抑郁症患者,可是如前面提到的,其个性中有易于忧郁的气质,比如他会相信:“我犯了错,所以我是个没有价值的人。”施虐者能够成功地凌驾于他之上,正是利用了他信守的基本原则:为人奉献、认真工作及诚实无欺。治疗师可以帮助病人减轻面对创伤的罪恶感,认清与忍受记忆带来的极度痛苦,承认自己过去的无能,让他得以走出创伤。
催眠弗洛伊德过去曾经使用催眠和暗示的方法,后因觉得有诱导和控制之嫌而放弃。近年来,催眠法重现江湖,尤其是在“艾瑞克森运动”中。美国精神科医生、心理治疗师,有现代催眠教父之称的米尔顿·艾瑞克森(Milton H. Erickson)虽从未写下他实际的做法,但已被归为“非正统”治疗师。他所用的催眠及其他转化策略会考虑病人所处的环境,这使他对系统式家庭疗法的发展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利用催眠的技巧十分依靠解离的能力,许多创伤受虐者在这方面都有过人之处。法国精神分析及催眠学家弗朗斯瓦·鲁斯唐(Franois Roustang)主张,催眠造成的解离与创伤引起的解离类似:把能承受与不能承受的分开,将不能承受的部分遗忘。这类方法的目的在于协助受虐者建立新观点,以减少与创伤有关的痛苦。这并非唤醒对心理冲突的认知,而是一种能够让病人运用自身资源的技巧。催眠越深,病人的主体性和资源就越清晰,他会发现自己能拥有从未想象过的潜能。
选择催眠法可能有点矛盾。催眠时为切割创伤症状,病人必须经过“混淆”的阶段,而混淆正是虐待式掌控得以趁虚而入的关键。治疗师必须运用催眠时的混淆协助病人去除失败倾向并加以改变(施虐者过去能强加其意志和思考方式即是因为利用了这个倾向),好让病人重建自己的世界。治疗师若选定以催眠为疗法,那便是非常关键的选择;他必须极为小心谨慎,还要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此外,病人也必须提防,对任何会引起创伤记忆却不考虑病人整体情况的疗法都要高度怀疑。
系统式心理治疗系统式家庭治疗的重点不在于个人症状的改善,而在于家庭成员的沟通与个性化。接受夫妻治疗的是一对伴侣,不是其中的某一人;家庭治疗则给予每个成员同等的关注。为分析互动过程,治疗师应放弃任何“施虐者”或“受虐者”的标签。
对系统式治疗师而言,“受虐者学”可能像退回了直线诠释。但是在治疗初期认同每个人的个性时,不能不考虑强化作用互相交替的过程。且看以下的例子:过分殷勤者可能加重伴侣的依赖倾向,伴侣却觉得受不了,于是伴侣的回应变成抗拒与挑衅。不明所以的这一方觉得自己有责任,反而更加热心,这又使伴侣的排斥增强。我们唯有假设其中一人是自恋的施虐者,另一人有责怪自己的倾向,以上系统式的解释才说得通。
系统式的假说,如家庭的“体内平衡”概念(不计代价维持平衡)或“双重束缚”概念(阻断沟通以瘫痪思考过程),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凌驾或控制是如何加剧的。不过在临床层次上,严格的系统式推论并不区分施虐方与受虐方,仅承认病态的关系,这样有可能无法充分保护受虐者。
在虐待状况尚未完全消解时,分析循环过程很有用:它可以把个人的行为方式与其他家人的行为方式联系起来。然而当虐待行为从掌控阶段进入明目张胆的折磨时,虐待过程便有了自己的生命,单靠关系双方的理性和改变意愿,已经不能中断这个过程了。
明确认定虐待行为隐含指控及谴责的道德意味,因此许多治疗师宁可不这么做。他们偏向于抽象地讨论虐待关系,而不去指明施虐者和受虐者,结果留下受虐者独自面对自己的罪恶感,无从摆脱致命的虐待过程。
无论如何,自恋的施虐者极不可能同意接受家庭或夫妻治疗,因为他完全不会怀疑自己。勇于接受治疗的人可以依靠有抵御虐待行为的机制,就不会沦为真正的施虐者。当依判决进行心理治疗时,施虐者往往会操控调解人,设法突显伴侣有多坏。所以治疗师或调解人要对这种策略保持警觉,这是非常重要的。
精神分析对于因虐待暴力及其侮辱而处于休克状态的受虐者,精神分析的标准疗法不见得适合。精神分析着重“内在心理”,不会认真考虑与他人的关系诱发的病态。这种疗法旨在分析被压抑的童年本能冲突。弗洛伊德为控制移情作用,刻意定下严格的就诊规范(定期频繁的约诊,病人躺在长沙发上,看不见分析师),这可能造成难以承受的挫折感,因为病人被故意刁难,无法进行沟通,也可能导致他把精神分析师与施虐者混为一谈,因而终止不了依赖状态。
唯有心理足够健全的受虐者才可以接受精神分析,通过回忆及检视自己婴幼儿时期有何遭遇来解释他对施虐者过度容忍的态度。精神分析也可以帮助受虐者摆脱自己身上令施虐者咬紧不放的弱点或过错。
精神分析旨在改变基本的心理结构,而其他心理治疗则是改善症状并强化防御能力,这些也可能带来深层的心理变化。不管是哪种疗法,初期的疗愈阶段对受虐者很重要,他必须先与最近的受虐经历脱钩,才能去碰触童年的伤口。
病人单靠精神分析是无法痊愈的。没有一种疗法具有奇迹般的效果,能够让病人不必费力便完成改变。治疗框架的重要性比不上病人对疗法的信任以及治疗师的认真投入。治疗师应对其他疗法抱持更开放的态度,不要局限于一种特定的思考方式,这种态度是必要的。当前已有迹象显示,越来越多年轻的精神科医生和临床心理师,会特别留意不同的理论,而各派别的治疗师也开始沟通与切磋。谁敢说未来各种疗法之间不会搭起桥梁,甚至出现精神医疗的整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