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物皆可“恰饭”:不脱粉,靠什么

万物皆可“恰饭”:不脱粉,靠什么



“恰饭视频”指KOL(尤其是视频类的KOL)以赢利为目的,与品牌合作制作的短视频。尽管“恰饭”这个词已经在网络语境中被广泛地理解为“赚钱”的意思,但有趣的是,这个词似乎是用来专指KOL接广告赚钱这个行为。

网友常常是这么使用这个词的,“恰饭时间到”“又恰饭了”“万物皆可恰饭”“果然是恰饭”“恰饭的套路”……这些说法自然是有才的网友在“玩梗”,但多少带着戏谑的意味。

对短视频的消费者——粉丝来说,做视频博主是一种兴趣,而不是一份工作,不接广告是常态,偶尔“恰饭”可以容忍,但如果

长期“恰饭”,粉丝就很容易因为喜欢的博主越来越商业化而失望脱粉。

因此,不少视频博主本人在“恰饭”的时候,都多少会有种心虚的感觉,说不上为什么,就总觉得自己接广告不太好。博主如果在某段时间接广告接得多一些,还会跟粉丝道歉。

仔细想想,视频博主接广告,也是靠出卖自己的脑力劳动换取劳务收入,和厨师做饭、外卖小哥送外卖并没有本质区别。视频博主将自己的流量和创意作为商品出售给品牌方,然后将品牌方支付的报酬用来发展团队,优化拍摄器材,从而产出质量更高、创意更强的短视频,这听起来非常合理。

那么,为什么网友在谈论清洁工扫地的时候,不会说“他又恰饭了”;看到厨师做饭的时候,不会形容他是“恰饭的套路”;看到外卖小哥送餐的时候,网友也不会吐槽“果然在恰饭”。但偏偏看到视频博主接了某个“恰饭视频”的时候,就忍不住揶揄呢?

实际上,网友或粉丝并非不能够接受视频博主“恰饭”,一条脑洞大开的“恰饭视频”往往也会受到粉丝的争相转发。比如,我们曾经为沃尔沃汽车拍过一条短视频。视频一经发布便大受好评,粉丝、营销号、微博大V都排队转发,许多网友留言表示:这个广告拍得太好了,博主是营销鬼才。

这条“恰饭视频”并没有让我们的粉丝脱粉,相反,它比我们许多不含广告内容的短视频还要吸粉得多。说到底,粉丝并不抗拒“恰饭视频”,只是讨厌自己喜欢的博主“恰烂钱”。

所谓“恰烂钱”,就是指赚黑心钱,指KOL为了赚钱乱接广告而胡说八道。“恰烂钱”在网络语境中的范围相对比较宽泛。上至KOL为某些不具备相关资质的品牌或商品进行虚假宣传,导致粉丝受诱导购买后遭受身心或财务损失,下至KOL接的广告植入部分太生硬,引起粉丝反感。在这个范围内发生的行为,都有可能被受众(粉丝)定义为“恰烂钱”。

往往前一种情况相对少一些,认定标准也非常明确,虚假宣传不仅是“恰烂钱”,还应该受到《广告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惩治。后一种情况则比较普遍,且认定标准相对主观。很多时候只是因为“恰饭视频”的广告植入部分太过生硬,导致受众(粉丝)的观看体验不佳,受众(粉丝)就会表示“我不喜欢这条视频”。

他们不喜欢的原因当然不是因为眼红博主赚钱,而是不理解为什么博主在不接广告时,可以做出非常优质的视频,但一接广告,即商业化后,视频质量就直线下降。于是大部分人很直接地将其理解为接广告导致视频质量下降,于是自然而然地对“恰饭视频”产生抵触。

作为依靠粉丝和流量生存的视频博主,难道他们不清楚粉丝喜欢什么样的视频吗?当然不是。

那么,为什么他们很多时候明知“恰饭视频”会引起粉丝反感,却很难百分百避免“恰烂钱”的情况出现呢?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就要先弄清楚两件事:其一,“恰饭视频”最终呈现出来的样子是由谁决定的;其二,视频博主能接到什么样的广告是由什么决定的。

“恰饭视频”其实是目前短视频行业的一种主要业务,隶属于市场营销中广告投放的环节。甲方,通常是品牌方,一次广告投放不可能只找一个视频博主,也不可能只有短视频植入广告这一种形式。由于受众接受信息的途径是多元的,甲方便需要将不同的品牌信息投放在各式各样的媒体上,同时让同类媒体传递的信息有不同的侧重,这样才能完成一次全面的广告营销战役,让品牌信息的方方面面都能触达消费者。

“恰饭视频”作为广告营销中的新媒体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甲乙双方在签订合作协议时,一定会有这么一条约定:乙方(视频博主)最终发布的视频成片需经甲方审核并批准方可发布。

综上所述,在制作一条“恰饭视频”的过程中,甲乙双方的关系就像指挥家与乐手。作为乐手的视频博主,哪怕演奏技艺再高超,也要服从指挥家的调配,才能与其他乐手配合得当,从而使广告营销这场交响乐得以唱响。

因此,作为指挥家的甲方才是“恰饭视频”的把关者和决策者。甲方的审核水平决定了“恰饭视频”的成片质量。这么说并非是甩锅给甲方,好像拍得不好的“恰饭视频”都是甲方的问题。因为甲方作为指挥家,他们关注的是整个“乐团”的受众习惯和偏好,难以自下而上地将某个“乐手”的粉丝喜好与自己希望传达的品牌内容有机结合起来。

作为乐手的视频博主当然有责任,也会尽量向指挥家建议演奏某种最受自己粉丝喜爱的风格,但指挥家是不可能、也不会完全按照单个乐手粉丝的喜好去决定演奏曲目的。视频博主如何将个人风格与甲方需求结合,甲方如何平衡品牌调性与视频博主个人风格,双方在合作“恰饭视频”过程中针对这两个问题的角力结果(尽管大部分时候胜出的都是甲方),决定了“恰饭视频”最终的成片效果。

举个例子,我们曾经接过一条“恰饭视频”。客户是一家外资银行,他们的客户群体以都市已婚、已育的中产阶级女性为主。客户希望能从“斜杠青年”这个比较新潮的概念切入,带出他们银行的理财服务可以帮助客户更轻松地经营好“斜杠人生”。同时,由于客户是银行,在营销上,合规比有趣和创意更加重要。

我们讨论后建议客户不要从“斜杠青年”这个词切入,尽管这个词不算新鲜,但毕竟这不是一个所有人下意识就能反应过来的名词。

在碎片化沟通的社交平台,短视频的前30秒如果不能令网友完全理解你想表达的内容,那么他们肯定会立刻关掉视频。同时,G僧东的风格是滑稽、荒诞的,这种风格和“斜杠青年”这个词放在一起也是有龃龉的。

因此,我们当时建议客户从“中产阶级女性”这个更加高能、更符合G僧东调性的词切入,带出他们的理财服务。但最终客户没有采纳我们的建议。因为客户那次传播的主题是“斜杠人生”,他们希望所有媒介发布出去的信息都是一致的,同时也希望给自己的消费者强化他们的品牌可以让“斜杠人生”更轻松这样的信息。

为了兼顾客户的需求、G僧东的调性和社交平台的表达习惯,最终的“恰饭视频”成品就是这条《我呼吁:全职妈妈应该年薪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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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客户角度来看,这是一条好视频,因为它在符合要求的基础上还算有趣。从我们自己的角度来说,我们在能控制的范围内拍了一条还不错的“恰饭视频”。然而,从粉丝的角度而言,不好笑、好无聊的留言已经表明了他们的态度。

甲方、视频博主、粉丝三者之间需求的不同是“恰烂钱”这种行为发生的诱因之一。此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有的博主也许只能接到大概率是“恰烂钱”的广告。

视频博主能接到什么样的广告,是由博主自媒体的类型、风格和品牌调性的匹配度及博主自身的商务水平决定的。通常来说,博主自媒体的类型越垂直,能“恰”到的“饭”就越有限。最典型的就是游戏博主。

通常游戏博主能接到的广告95%以上都是游戏或和游戏相关的品牌广告,但不同于快消时尚行业,游戏不靠广告拉动销售。因此,受欢迎的游戏很少会做广告,需要做广告的大多是“渣渣辉”这一类的游戏。产品的调性决定了与之匹配的广告内容的调性,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游戏博主来说,接游戏品牌广告“恰烂钱”的风险很高。但他们只有两个选择:一是不接广告,想其他办法赚钱养活自己,如做游戏直播,但这个转换其实很难,做直播和做视频有着本质不同;二是接广告,B站最大的游戏博主敖厂长曾经“恰”过《大圣归来》这款游戏的“饭”,结果引得粉丝恶评如潮,最终以删帖告终。敖厂长未必真心想接这个广告,更大的可能是找他合作的大多都是此类广告主,他只能在差和更差之间选择没那么差的一个。

另外,还有一种广泛存在的情况,即某些KOL会与广告公司或者MCN签保底协议。对于KOL来说,有了保底协议后就会在一段时间内有确定的收入。大部分自媒体人都是自雇人士,有一笔确定收入很重要。但同时,签了这份保底协议很可能导致面对一些不那么优质的广告邀约,KOL无从拒绝。

因此,“恰饭视频”这个词实际上是粉丝(受众)对于目前主要的短视频商业模式自下而上的一种定义。

“恰饭视频”这个词的使用情景和“恰烂钱”这种现象的出现,说明短视频这个行业目前的商业化模式还比较单一。同时,短视频还没有真正从行业意义上被大众熟知、理解和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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