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以今天所能掌握的资讯作出判断,那么,清王朝此时最为明智的策略是,避免与英国的战争。我们甚至还可以进一步地推理,清王朝应在整顿军备、充实武力后,才可与英国较量。
然而在当时,清王朝上下,从皇帝到平民,都不知道英国的力量,甚至不明白英国地处何方,依然沉醉于“天朝”迷梦之中,根本没有把“天朝”以外的一切放在眼里。
尽管如此,清王朝当时仍没有打算与英国开战,甚至希望避免“衅端”。战争的恶魔是在清王朝全然不知的情况下忽然附身,给它带来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厄运。
事情得从林则徐使粤说起。
一 从严禁吸食到严禁海口1839年1月8日,北京,天气明朗。钦差大臣、湖广总督林则徐拜别了络绎不绝的宾客后,于中午时分,开用钦差关防,“焚香九拜,发传牌,遂起程”。[1]由于是钦差大臣,礼仪规格殊荣,林则徐一行由正阳门出彰仪门,一路南下,直奔广东。
林则徐去广东,为的是查禁鸦片。而他的使命,又肇因于黄爵滋。
1838年6月2日,就在林则徐出京前的7个月,以“遇事敢言”而得到道光帝青睐的鸿胪寺卿黄爵滋[2]上了一道严禁鸦片的奏折。他认为,鸦片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原因在于以往的禁烟方法不当。
他称言:若禁于海口,因稽查员弁贪图从中获利,“谁肯认真查办”,“况沿海万里,随在皆可出入”,防不胜防。若禁止通商,不但损失了粤海关关税,而且贩烟外国船停泊在大洋之中,自有奸民为之搬运,“故难防者,不在夷商而在奸民”。若查拿烟贩,严治烟馆,无奈关津胥吏、衙役兵丁、世家大户不肖子孙、地方官幕友家人从中层层阻挠,难以奏效。若以内地种植替代进口,然“食之不能过瘾”,非但外烟未绝,反而内地又生一害。
于是,他提出了一个新方法,制定一项新的法律,限期一年戒烟,尔后查获吸食者诛。[3]
黄爵滋的这份奏折,要求改变以往重海口、重“夷商”、重查拿烟贩和查拿烟馆的老方法,将禁烟的目标,直接对准吸食鸦片的瘾君子。也就是说,将禁烟的重点从沿海扩大到内地,变为全国范围内的捕杀瘾君子的国内司法行动。
黄爵滋的这一主张,与他三年前的态度正好相反,那时他主张严禁海口。[4]
正为白银外流而困扰的道光帝,看到这个颇为新奇的建议,没有立即下决心,而是将此奏折下发各地将军督抚,令他们“各抒所见,妥议章程,迅速具奏”。[5]
由此,道光帝收到了29份各将军督抚议复的奏折。
从这29份奏折来看,同意黄爵滋吸烟者诛的主张的,仅8份,上奏人分别是湖广总督林则徐、两江总督陶澍、署四川总督苏廷玉、湖南巡抚钱宝琛、安徽巡抚色卜星额、河南巡抚桂良、江苏巡抚陈銮、东河总督栗毓美。其余的只主张对吸食者加重处罚,而不必杀头。但是,所有的奏折都主张加强对贩烟、售烟的缉拿,并加重罪罚。以此看来,所有的奏折都不同意黄爵滋前引奏折中的第三点分析。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29份奏折中,竟有19份主张禁烟的重点在于查禁海口,这与黄爵滋的奏折中查禁吸食的意见相左;在这19份奏折中,除桂良、陈銮、苏廷玉外,又都不同意对吸烟者采用死刑,这就与黄爵滋的意见截然对立了。更引人注目的是,19份奏折中的8份,言词直指广东,上奏人分别为直隶总督琦善、盛京将军宝兴、湖北巡抚张岳松、陕西巡抚富呢扬阿、浙江巡抚乌尔恭额、河南巡抚桂良、广西巡抚梁章钜、江苏巡抚陈銮。其中又以张岳松、乌尔恭额、桂良三人言词最为激越。他们称言,禁烟须正本清源,鸦片的来源在广东,要禁烟,须在广东切断毒源。
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官员不同意黄爵滋的意见呢?
有论者认为,这是琦善等反禁烟派(弛禁派)玩弄花招,改良手法,破坏禁烟的行动。对此,我已经在绪论中表示了不同意见。在当时的政治气氛中,官员们以揣摩皇帝旨意为能事。当道光帝在谕旨中已明显表露其倾向时,没有一位大臣敢用自己的乌纱帽开玩笑,以步后来许乃济之后尘。[6]仅从奏折的表面言词,还难以完全看清他们的内心世界。
我以为,如此之多的地方大吏之所以不同意黄爵滋的意见,是因为他们害怕此举可能会给他们带来危险。[7]
按照清朝的法律,杀一人须经县、府、省三级审理,由省一级判结后,缮写揭贴13份,送刑部、大理寺、都察院等有关衙门,同时以题本报皇帝,由内阁票拟交刑部等核议具奏,最后由皇帝勾决。若吸烟者诛,那么,如此之多的瘾君子,必然会给地方官以及属吏幕客带来无穷无尽的工作量(看过清代刑部档案的人都知道一个死罪案件的文牍数量);更何况这一类案件的审理,很可能牵涉到巨室富户,那就不仅仅是工作量的问题,而会卷入无穷无尽的麻烦。
按照清朝官员的责成规定,若地方官未能及时宣布本境内消灭了吸食者,无疑是工作不力的表现,应按未完事件例受罚;若地方官宣布本境内已消灭吸食者,那么,一旦此后发现瘾君子,无论该官调迁何处,都应按失察例受罚。这如同第二十二条军规,地方官无论如何也摆脱不了受罚的命运。
因此,他们主张加强查处贩烟、售烟。因为贩运、销售的行为可以解释为过境性、偶然性的,捉住一个便立下一功,捉不住也无责任可究。当然,更聪明的方法,就是将禁烟的责任推向海口,内地官员自可摆脱干系;能够推到广东则更妙,禁烟就成了广东一省官员的事务,其余省份自可乐得轻松。
至1838年10月23日,道光帝已经收到28份议复的奏折,仍未下决心采取行动,而是下令大学士、军机大臣会同有关部门讨论,提出意见。[8]这表明,一切都按照旧有程序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可就在这时,发生了两件事。
一是10月25日,道光帝得到报告,庄亲王奕
、镇国公溥喜在尼僧庙吸食鸦片。烟毒已侵染皇室!二是11月8日,道光帝收到琦善的奏折,称其在天津拿获鸦片13万两。这是1729年清政府禁烟以来,一次查获烟土最多的大案!而且琦善还奏明,这些鸦片是广东商人在广东购买从广东运来的。
第二天,11月9日,道光帝下了一道特别的谕旨,“林则徐着来京陛见”。[9]
圆球终于脱出常规,天平终于倾向一边。但我们不妨仔细想一下,从黄爵滋严禁吸食的建议,到道光帝的决策,事情似乎在空中转了一圈,仍旧回到严禁海口的老位置上。所不同者,只是朝廷不再依赖广东的职官,而打算在他们之上另派一名钦差大臣。
如果说反对黄爵滋的主张,就是反对禁烟,那么,林则徐的使命恰恰是这帮反对禁烟的官僚促成的。这里面不无滑稽的意味。
另一有趣的事件是,就在钦差大臣林则徐去广东严禁海口的一年之后,黄爵滋也被授予“钦差侍郎”的名义,去福建查禁海口。[10]到了这时,他又在奏折中大谈如何严禁海口,闭口不谈严禁吸食。[11]这是他自己观点的转变,还是顺乎道光帝的意向,就不得而知了。
可是,道光帝选派钦差大臣,为什么选中了并没有在奏折中力主严禁海口的林则徐呢?
此时,在道光帝的心目中,各地大吏中最得其意的大约有4人,各有特点。一是两江总督陶澍,为政老练宽达;二是直隶总督琦善,办事果敢锐捷;三是湖广总督林则徐,理政细密周到;四是云贵总督伊里布,善于镇抚边务。其中陶澍职在海口,又年老多病,此时已几次给假调理;琦善在天津查禁鸦片事件未完;伊里布的长处是处理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林则徐自然成了首选。
这只是一个方面。
检视黄爵滋和那29份议复的奏折,不难看出,其中有一个很大的问题,就是基本上没有提到英国。而第一次提到者,仍是黄爵滋,谓:“今入中国之鸦片,来自
咭唎等国。其国法有食鸦片者以死论,故各国只有造烟之人,无一食烟之人。”[12]黄爵滋的用意,自是用英国的法律来证明自己观点的正确。尔后,广西巡抚梁章钜、南河总督麟庆也提到英国,但只是批驳黄的说法,认为“峻酷”的“外夷”方法,根本不足以仿效。[13]除此三处外,别无英国一词的出现。
禁烟是禁英国等国贩运之烟,然而,各地官员在奏折中竟全然不提英国可能对此事作出的反应。这说明清朝上下当时还未把禁烟与中英关系联系起来看,暴露出他们对鸦片走私情况的懵懂,对国际事务的无知。
英国是鸦片走私的主凶。这在广东民间,已属常识问题,广东官员在此之前也曾在奏折中提及。但是,“天朝”不屑于过问“外夷”之事,“天朝”的官员也无需了解“英夷”之情。他们在奏折中未把英国放在话上,是因为他们在心目中把一切“外夷”都放在话下。
从这些奏折可以看出,当时清朝官员仅仅是从国内事务的角度来考虑禁烟的。就连道光帝由内阁明发的让他们“各抒己见”的谕旨,也是通过“刑部咨会”或“户部咨会”,而不是由“礼部咨会”或“兵部咨会”的方式传到他们的手中。[14]他们认为,禁烟难就难在地方官的玩忽、胥吏的庇纵、兵丁的贪赃、奸民的枉法。其中许多奏折已经点明而另一些奏折虽未点明但也暗谕,禁烟最大的障碍在于充斥于鸦片交易中的贿赂,及由此引起的贪官污吏的暗中抵制。他们没有看到,英国的阻挠才是禁烟真正的终极障碍。
当然,即使严禁海口,仍是反走私的国内行动,与外国无涉;即使牵涉到中国境内的外国人,也与外国政府无涉。但这仅是法理上的正确,与殖民主义时代的强权相比,显得软弱无力。而且,这也仅仅是我们今天的认识,与清朝官员的意念毫无关系。
因此,清朝官员们所认定的禁烟的困难和障碍,实际上也暗暗立下主持禁烟人选的标准。这个人必须是公正清廉、办事认真、有一定地位、能破除官场旧习而起衰振弊的民事长官,而不是一个统帅三军与“外夷”(当时也不知道何“夷”)开战的军事统帅,更不是一个与“外夷”折冲樽俎交涉谈判的外交家(因为当时根本不存在近代模式的外交)。
用这个标准来衡量,林则徐无疑是最合适不过的人选。
林则徐,福建侯官(今福州)人,1811年中进士,入翰林院。散馆后以编修在国史馆、譒书馆、清秘堂充职,当过御史。1820年,嘉庆帝在去世前两个月,发现这个人才,放为浙江杭嘉湖道。以后平步青云。尽管因父母病故而两次丁忧,但复官即补实缺,由按察使、布政使、河督、巡抚而于1837年授湖广总督。
在当时的政治体制下,作为汉人的林则徐能如此腾达,与道光帝的器重是分不开的。1822年,林则徐在召对中第一次见到道光帝,便获天语温嘉:
汝在浙省虽为日未久,而官声颇好,办事都没有毛病,朕早有所闻,所以叫汝再去浙江,遇有道缺都给汝补,汝补缺后,好好察吏安民罢。
林则徐又请求给予工作指示,道光帝仅称,“照从前那样做就好了”。[15]此后,又多有褒奖之语。[16]
至于为官清廉,恰是林则徐的优长。在当时官场贿赂公行的恶浊之中,他的操守,他的自律,有着出污泥而不染的清新。
至于办事认真,当时可谓无出其右者。道光帝以守成、扎实为朝政宗旨,林的认真最合他的脾胃。1832年林则徐在东河总督任上查验河防各厅准备防堵的料垛,他逐一翻检,有疑便拆,按束称斤。道光帝对此大为感叹,在其两份奏折上朱批,赞其“认真”、“勤劳”。[17]1838年林则徐在湖广总督任上督修江汉堤防,当他报告亲赴江堤组织防汛时,道光帝在其奏折上朱批,又一次称赞了他。[18]
至于禁烟决心,林则徐正是首行者。当他收到道光帝要求对黄爵滋奏折“各抒己见”的谕旨后,不待进一步的指示,率先动作,起获烟膏烟土1.2万余两。道光帝在上谕中称赞他:“所办甚属认真,可见地方公事,果能振刷精神,实力查办,自可渐有成效。”[19]
由此看来,道光帝选择林则徐主持广东禁烟,是有其理由的。而后来林则徐在广东的惊世表现,也证明道光帝的眼光不错。若要派其他人去,很可能流为轰轰烈烈走过场。
清朝官员在奏折中没有提到英国的反应,不仅是“天朝”的意象遮拦了他们的视野,还因为他们自己蒙住了自己的眼睛。
英国在此时有所动作。
1838年7月13日,就在各地将军督抚奉旨讨论黄爵滋的奏折之时,英国驻印度海军司令马他仑(Frederick Maitland)率英舰两艘开到了广东虎门口外。[20]
马他仑率英舰的来访,是应驻华商务总监督义律的请求,并奉伦敦方面的命令,目的在于向中国展示英国的武力,以支持当时的鸦片走私活动,[21]支持义律为中英平等交往而作的努力。对于前一点,英方自然不会明说,但也作了暗示,希望清政府能够体会;对于后一点,义律立即付诸行动。
先是在1836年12月,义律接任驻华商务总监督,为打破当时中英并无实际官方交往的僵局,破例用“禀帖”的形式,自称“远职”,通过行商将其任命的情况告知两广总督邓廷桢,并要求进驻广州商馆办公。[22]邓廷桢见“来禀词意恭顺,尚属晓事”,[23]经过一番查访,遂上奏道光帝,认为“虽核与向派大班不符,但名异实同”,“查照从前大班来粤章程,准其至省照料。”[24]1837年2月,道光帝批准了邓的请求,并指示“一切循照旧章”。[25]此后,义律又通过交涉获得了公文封口上禀和遇事随时驾乘舢板往来广州的权利。[26]1837年11月,义律接到英国外相巴麦尊的训令,要求他不经过行商直接与中国官员打交道,并在公文中不书“禀”字。义律立即进行交涉,在公文中精心改用“谨呈”、“呈上台前”等字样,并要求公文能由广州府、广州协的清朝文武官员直接转收。[27]邓廷桢对此予以拒绝。
此时,马他仑率舰队抵达,义律以此为后盾,于1838年7月29日,未经行商,直接向广州城门投递了未写“禀”字的公文,告知马他仑的到来。邓廷桢将此公文交行商退回。
第二天,7月30日,马他仑直接致书广东水师提督关天培,以温和的语言,将其保护鸦片贸易的目的隐隐露出,并以“水师船只随时来粤”相要挟。[28]然而,广东官员完全没有领悟出这段话的真实含义。
8月2日,马他仑率英舰3艘直逼虎门。8月4日,马他仑致书关天培,要求代递他致邓廷桢的公文。该公文称,由于邓廷桢拒收义律的公文,请派人前来与他“面叙”。关天培为此致书马他仑,声明“天朝禁令,向不准兵船总领入口”,解释因义律公文不用“禀”字,致使总督“不肯违例接收”,并诘问英舰逼近虎门,“其意何居”?[29]8月5日,马他仑复文关天培,声称其进逼虎门与义律之事毫无关系,而是虎门清军截留一英商船,盘问马他仑及家眷是否在船上,[30]这是对他的污辱,要求“须必解明”。关天培在英舰的压力下,表示顺从,派副将李贤、署守备卢大钺至英舰,当众写下字据,称此“乃系土人妄言”,“其得罪贵提督言语,即如得罪本提督一也。”[31]马他仑得此字据,于8月6日撤离虎门。[32]
1838年10月4日,马他仑率舰2艘离开澳门,而另一艘军舰则于8月18日先行离去。[33]义律试图不用“禀”字、不经行商的公文程序,仍为广东当局所拒。
然而,邓廷桢等人在8月15日奏报此事时,袭用当时官场惯行的粉饰手法,称马他仑来华的目的有二:一是“稽查商务”,二是“改变旧章”(即不用“禀”字)。对前者仅提了几个字,对后者却大发议论,“伏思中外之防,首重体制”,“在臣一字之更,何关轻重,惟平行于疆吏,即居然敌体于天朝,体制攸存,岂容迁就”。对于马他仑致关天培的公文,一字不提。对于英舰进逼虎门之事,更是一派谎言。甚至还无中生有地编造了一段马他仑在遭关天培驳诘后赔罪的话,结论是,“该夷目无所施其伎俩”。[34]此后,邓廷桢还两次奏报情况,描绘马他仑等人“恭顺”之状,并报告其离开中国海面的情况。[35]
道光帝收到如此奏折,自然不会十分看重,仅指示邓廷桢“相机筹办”,“外示镇静,内谨修防”。而后来收到马他仑离华的奏折,仅朱批“知道了”三字便了事。[36]
1838年马他仑来华是一个重要的信号,它用武力的方式表明,英国对其贸易利益(主要是鸦片贸易利益)是不吝惜诉诸武力的。可惜,清王朝上下,无人识得这个信号的真切意义,致使后来陷于被动。
然而,此一事件又说明,当时的中英关系处在一种非常矛盾畸形的状态之中。从政治层面来看,清朝守住了“天朝”的体制,对外紧闭着大门,对当时西方世界普遍采用的外交程序十分警惕,不容丝毫渗透;从经济层面来看,清朝又因其军政机器锈蚀,大门关而不紧,罪恶的鸦片从门缝中滔滔涌入,已经没有力量将其堵住。这使得后来林则徐在广东禁烟时,处于一种十分尴尬的境地。
尽管30份奏折都没有提到英国的反应,尽管清朝上下都没有看清马他仑来华的意义,但是,京城里对此还是有一个说法的,用的是意义含混不清的名词——“边衅”。
有关“边衅”的记载,并不多。其一是我在绪论中提到的林则徐1838年12月22日在进京路上,路遇琦善,有一则笔记材料称,琦善嘱其“勿启边衅”,该笔记作者指责琦善是“论是公而意则私”(我以为关于此等大事,建言者出于公心还是私心,已无关紧要);并称林则徐“漫应之”,即没有公开辩论但心中颇不以为然。[37]
对于这一则笔记所述情况的真伪,我在绪论中已表示怀疑。即便真有此事,我以为,“边衅”也似乎并非是琦善的自我判断。从琦善当时的奏折来看,从他后来在鸦片战争中的表现来看,此人似无如此高超的预见性。案此次与林相遇,是他办完天津查烟进京请训后,返回保定任所。他若有“边衅”一语,很可能是在北京听说的。
北京确实有“边衅”的议论。
1838年12月26日到1839年1月8日,首尾十四天,林则徐在京请训。期间于12月31日,道光帝任命林则徐为钦差大臣前往广东,“查办海口事件,所有该省水师,兼归节制”。[38]林则徐的使命由此定局。
可以肯定地说,林则徐在京期间,听到过“边衅”的议论,而且还与道光帝讨论过“边衅”的问题。
史料之一是林则徐的朋友、时任礼部主客司主事的龚自珍,在林临行前撰写了一篇《送钦差大臣侯官林公序》,其中“答难义”的第三项谈到“边衅”问题。所谓“答难”,即对非难的批驳。龚自珍称发难者为“迂诞书生”,未具体明指何人,但又称“送难者皆天下黠猾游说,而貌为老成迂拙者”。由此可见,发难者是京城中一班反对禁烟的人士。龚还提醒林,这一类人物“粤省僚吏中有之,幕客中有之,游客中有之,商估中有之,恐绅士中未必无之,宜杀一儆百”。[39]
龚自珍认定根本不可能发生“边衅”,他对“边衅”说的批驳也显得毫不费力,游笔自如。按照龚自珍的分析,禁烟免不了用兵,但他意念中的用兵规模,大抵相当于今天反走私的警察行动,只不过当时没有警察而已。[40]
林则徐收到此文后,于1839年1月16日复札。他完全同意龚自珍对于“边衅”说的驳论,而且称之“可入决定义”,即确凿无疑的定义。[41]
史料之二是1840年12月22日林则徐给他的亲家、时任河南河陕汝道的叶申芗的信,谈到“边衅”一事:
侍戊冬在京被命(指请训事)……惟时圣意亟除鸩毒,务令力杜来源。所谓来源者,固莫甚于英吉利也。侍思一经措手,而议论者即以边衅阻之,尝将此情重叠面陈,奉谕断不遥制。[42]
林则徐写此信时,已是待罪之身,心情之不快是可以想见的,言词中不无自我辩解之意。他所追述的是两年前在京请训时与道光帝讨论“边衅”的情况。对于他的这段话,有着不同的解释。我以为,此中提到的“边衅”仍是“议论者”阻挠禁烟的借口,对照先前他给龚自珍的复札,不能解释为林早已看到了“边衅”,恰恰说明他还不认为会有“边衅”。同样,“断不遥制”一语,也不能解释为道光帝不怕林在广东引起“边衅”,而是道光帝表示,不会因“边衅”的议论而妨碍林在广东的禁烟行动。至于“英吉利”等语,自然羼伴着林则徐到广东以后的认识,不尽是其在京时的想法。
从1839年1月到1840年12月,林则徐在两信中谈到当时在京时对“边衅”的想法,已有一些游移,但大体意思还是相通的。又过了一年多,林则徐在书信中对此事的说法又作了修正,那是他为了自我辩解而修正了事实(详见本章第三节)。
林则徐在京期间,道光帝八次召见,每次二至三刻,[43]两人密谈的时间超过4个小时。他们究竟谈了什么,林则徐后来虽有透露,但没有细说。上引这封信证明,他们已经谈到了“边衅”。然而,从龚自珍、林则徐的书信往来和林致叶申芗的信来看,从林则徐到广东后的众多奏折来看,我们可以推定,道光帝此时给林的训令是:鸦片务须杜绝,边衅决不可开。
从道光帝的个人经历来看,他对边衅还是有恐惧心理的。在他登基未久,新疆南部便发生了张格尔叛乱。结果经历了七年的工夫,耗帑一千多万两银子,动用四万军队,方才捕获了张格尔,制服支持张格尔的浩罕国(地处今吉尔吉斯共和国一带)。道光帝为此疲惫不堪。此时,清朝的财政也已难以应付再一次战争。道光帝也已年近六旬,施政以守成安静为归。他虽然不认为清朝不能打胜下一次战争,但绝不愿意出现大的战乱和动荡了。
正因为如此,我们下面将会看到,林则徐在广东时,又是怎样一次又一次地向他保证,不会发生大的战争。
从1839年1月8日至3月10日,林则徐或舟或车或轿,历直鲁皖赣而至广东省城,一路辛苦,他弥感委任之逾恒,倍悚责任之重大,肯定想了许多许多。但是,他绝不会想到他面对的将是比“天朝”还要强盛的英国,也不会想到他将揭开中国历史新的一幕,使得一百多年来,人们不断地称颂他,批责他,谈论他,研究他。
二 林则徐的禁烟活动及其评论自林则徐到达广州之日,上溯至1729年的第一个禁烟法令,清政府禁烟已历110年,其重点无不在广州,无不在海口。捉拿烟贩、关闭“窑口”、驱逐趸船,已经成了老生常谈,收效日低。更何况在林到达之前,两广总督邓廷桢奉道光帝的严旨,已经进行了雷厉风行的禁烟活动,虽取得了可观的成绩,但终未达到目的。因此,对林则徐来说,若要完成道光帝交付的杜绝来源的使命,就不能再施寻常办法,而得行非常之道。
林则徐在广东的禁烟活动,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针对中国人的,一是针对外国人的。
就第一个方面来说,林则徐到任后不久,就颁布了一系列公告。[44]检视这些文件,可以看出他的细密作风和坚定决心,但总体看来,并不十分新奇。实际上他对此也不是十分热心,在他到任后的最初几个月,针对中国人的禁烟活动,仍由两广总督邓廷桢、广东巡抚怡良具体负责。[45]
大约自1839年5月起,即林则徐在其针对外国人的禁烟活动已经获胜,稍有空闲时,他才接手主管针对中国人的禁烟活动。根据他的6次奏折,自1839年5月13日至1840年6月28日止,共查获烟案890起,捉拿人犯1432名,截获烟土99260两、烟膏2944两,抄获烟枪2065杆、烟锅205口;另又检获或民间自行首缴烟土98400两、烟膏709两、烟枪16659支、烟锅367口。[46]若仅仅从鸦片烟土烟膏的数额来看,那么,林则徐这一年多的成绩是20余万两。
成绩虽然很不小,相比其在湖北的实绩,已是十倍,但与在他之前邓廷桢的工作相比,就不显多。自1837年春至1839年5月12日,邓廷桢共查获烟土烟膏46.1万两,另民间自行首缴烟膏烟土17.4万两。[47]
邓廷桢、林则徐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共有83.5万两的拿获,已是相当不简单了,创造了历史的纪录,也为全国之最。在当时吏怠兵玩的情势下,居然能有此等殊绩,充分反映出邓、林已尽到他们最大的心力、智力和能力。但是,若与这一时期鸦片走私流入中国8.1万箱的数字相比较,[48]则连百分之一都不到。
严峻的事实说明,如果用清政府一贯强调的查拿中国人贩售活动的老方法来禁烟,在当时的情况下,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功的。
林则徐获得了成功,因为他在针对外国人的禁烟活动中采用了新方法。
1839年3月18日,即林则徐到达广州的8天后,召来行商,颁下一道严谕,要他们责成外国商人呈缴鸦片。林则徐此时不是直接去找外国人,而寻行商算账,是当时清政府实行的贸易制度之使然。
按照清政府的规定,来广州的外国商人,只许与清政府指定的行商作交易,而不准另觅贸易伙伴,也不得与清政府官员打交道,一切经由行商转禀。这种规定的目的,一是隔绝外国人与一般中国人联系的管道,以防“里通外国”;二是保持“天朝”的颜面,清朝官员可免于低下地与“蛮夷”接触。毫无疑问,这种垄断性的贸易优惠,使行商们大发其财,成为当时中国最富有的一族;但行商们也因此承担了相应的义务,即每一个外国商人只有在行商对其关税(包括规费)和品行担保后,才可获得红牌进入广州。而一旦出现外国商人逃税或不端行为,清政府也唯行商是问。
自1816年之后,行商们对每一艘入口的外国船,都出具了绝无夹带鸦片的担保。这分明是骗人的鬼话。[49]林则徐首先拿行商开刀,正是依照清政府的惯例。他命令行商们传谕外国商人,三天之内,将趸船上所贮数万箱鸦片悉数呈缴,并签具甘结合同,声明以后再夹带鸦片,一经查出,“人即正法,货即没官”。同时颁下的,还有他给各国商人的谕令。[50]
这一天,根据林则徐的部署,粤海关暂停颁给外国商人离开广州的红牌,一些士兵也在外国商人居住的商馆附近秘密巡逻,暗中防维。
三天过去了。外国商人并没有遵令。他们已经习惯了广东当局雷声大雨点小的恫吓,觉得这只不过是要求贿银的变奏,没有真当一回事。但林则徐却步步紧逼,毫不放松,并把矛头从对准行商而逐步转为对准外国商人。
3月21日,林则徐通过行商传谕,他将于第二天去行商会所,将一二名行商开刀问斩。结果外国商人同意交出鸦片1037箱。
3月22日,林则徐下令传讯大鸦片商人颠地(Lancelot Dent),未果。
3月24日,林则徐下了最大的决心,作出最后的决定:一、中止一切中外交易。二、封锁商馆,撤退仆役,断绝供应。也就是说,林则徐将位于广州城外西南角的约6.6万平方米的商馆区,变成一个大拘留所,将其中的约350名外国商人统统关了禁闭。
关禁闭的日子自然不会太好过。冒险进入商馆的英国驻华商务总监督义律,[51]三天之后,表示屈服。他以英国政府的名义,劝告英商将鸦片交给他,然后由他交给中国政府。3月28日,义律“敬禀钦差大人”,表示“遵照钦差大人特谕”,上交鸦片20283箱![52]
林则徐获得这一消息后,于29日开始恢复对商馆区的供应。4月12日,当林则徐收到第一批鸦片时,准许仆役们回商馆区工作。5月2日,林则徐认定缴烟工作能如期完成时,便撤消了对商馆的封锁,除颠地等16名大鸦片商外,其他外国人都准许离开广州。5月22日,当缴烟工作结束时,林则徐要求被扣的16名鸦片商人具结,保证以后不来中国,在义律的提议下,颠地等人皆具结。5月24日,义律与最后一批外国商人离开广州。
1839年6月3日,根据道光帝的谕令,林则徐在虎门共销毁鸦片19176箱又2119袋,实重237万斤。这个数字占1838至1839年季风季节运往中国的鸦片总额六成左右。
对于林则徐这种针对外国人的禁烟方法,有论者谓操之过急过激,并称他应当对后来发生的战争负责。我以为此说有失公允。我们可看看那些不过激的方法效果如何。
1836年,给事中许球为反对许乃济的弛禁论,上了一份主张严禁的奏折。其中一段提到外国鸦片商人,点名颠地、查顿(William Jardine)等9人,并建议采取的对策是:将此9人“查拿拘守”,勒令他们定期将泊于虎门口外的鸦片趸船开行回国,然后再带信给英国国王。[53]这一方法,与林则徐后来所施之道,大同小异。所不同者,只是许主张拘9人,林关了所有外国人,许要求驱逐趸船,林要求呈缴鸦片。
许球的奏折由道光帝下发两广总督邓廷桢参照办理。邓廷桢变通办法,并没有去捉拿,而是于1836年10月28日宣布驱逐此9人出境。[54]但是,这些鸦片商人纷纷以商务未完为由要求推延。最后,经邓廷桢核准,此9人应分别于道光十六年底至次年三月(1837年2月4日至5月4日)离开中国。邓廷桢将此结果上报道光帝,称已“取具该夷商等限状,及洋商(指行商)等敢容留逾限情甘治罪切结”,并表示自己将加意查访,“如到期盘踞不行”,“立即从严究办”。事隔两年之后,道光帝又查此事,邓廷桢只得于1839年2月11日再次奏报结果,除1人并无其人外,只有4人离开中国,颠地等3人尚在澳门,又因商务未竣,仍不时赴广州,而查顿干脆连澳门都未去,依旧住在广州![55]
1837年,道光帝两次下旨让邓廷桢驱逐广东虎门外的鸦片趸船。[56]由于广东水师根本不具备武力驱逐趸船的能力,且道光帝谕旨中所提办法是由行商“转谕该国坐地商人”勒令趸船“尽行回国”,于是,邓廷桢除让行商转谕外国商人外,另数次传谕义律,让趸船开行,最后一次还限期一个月。但外国鸦片商人对此根本不理,义律又称未入口报关之船不在他的管辖范围内,并将此事与他的建立官方直接公文往来的努力搅在一起。[57]结果,此事还是不了了之。
林则徐禁烟之初,仍未将矛头直接对准外国鸦片商人,而是拿为他们作保的行商开刀。1839年3月22日,当他得知已被清政府明令驱逐的大鸦片商颠地在广州商馆鼓动拒交鸦片时,才下令传讯颠地。然而,执行命令的南海、番禺两县官并未派兵,而是派行商去请他。颠地拒不从命,反过来要求林则徐出具盖印的文书,保证他能在24小时之内返回。3月23日,两位行商身带锁链,去商馆声泪俱下地乞求颠地从命,否则自己将会被杀头。颠地仍不答应。最后由商馆里的外国商人讨论后,另派4名外商向广东地方官员解释颠地未到的原因。威严无比的饬令,变成声泪交加的乞求。整个行动让今人看起来如同一场拙劣的滑稽戏。
于此我们又可以看到当时中英关系的另一个方面。当尊严的“天朝”屡屡拒绝与“蛮夷”平等相交之时,桀骜不驯的外国商人也确实像“蛮夷”那样,无视“天朝”的法令。在这些人的眼中,“天朝”的威严只不过是挂在空中飘荡的幌子,一切法令规则的关节在于陋规和贿赂的数额,行商也罢,官员也罢,反过来倒成了barbarians(蛮夷)。远在京师的道光帝绝不会想到,堂堂“天朝”对外体制,在这些贪婪的行商、枉法的官吏的操作下,竟会变得如此荒唐和卑下,俨俨“天朝”的“防夷章程”,竟会成了挂羊头卖狗肉的铺子。
3月24日,林则徐听到并不属实的义律帮助颠地逃跑的消息,忍无可忍,才下令断绝通商,封锁商馆。这是否过激呢?那就要看以什么标准来衡量了。
先看看断绝通商。绪论中已经谈到,在清王朝的观念中,通商是怀柔远人的手段,是给予“蛮夷”的恩惠,而对于“蛮夷”的不恭不敬,最直接的对策就是取消这种恩惠。这里还要说明的是,在清朝官员(包括林则徐)的心目中,中国的物产已经使这些外商们获利三倍,而中国的茶叶、大黄又是“蛮夷”们须臾不可缺的宝物,否则这些嗜食肉类的“蛮夷”将消化不良,统统毙命。因此,断绝通商不仅是绝了他们的利,而且还要他们的命。这种不用兵刃而是断绝贸易的制敌方式,大体与今天流行的经济制裁类似,被清朝官员视作镇慑远人的法宝。自18世纪以来,一用再用,百试不爽。在林则徐之前,最近的两次是1834年律劳卑来华和1838年因义士鸦片案。[58]
林则徐在京请训期间,肯定与道光帝讨论过断绝通商一事,尽管他们的注意力没有放在英国的反应上面,而只是看到断绝通商后引起的粤海关税收的减少。[59]如此看来,按照清朝的标准,断绝通商本是广东大吏权限范围之内的事,林则徐又事先请过旨,绝无过激的问题。即使按照今天的国际标准来看,对于不执行本国法令的外国实行经济制裁,也不会成为什么过激的问题。
再看看遭至非议最多的封锁商馆。按照清朝的法律,贩卖鸦片是充军、流放的罪行;按照清朝的司法实践,对嫌疑犯无需取证即可拘捕;又按照清朝的法律,“化外人”犯罪同例。因此,林则徐完全可以将商馆里的外国人统统抓起来,审讯定罪;当时未获得治外法权的英国对此绝无任何干涉的理由。但是,林则徐并没有这么做,一开始只是宣布不得离境,封锁商馆的47天内,也只断绝了4天的供应(商馆内此时绝无食品匮乏之虞)、19天的仆役服务,实际上与软禁也差不多。而当缴烟事项的进行之中,也就是说,清政府已经取得这些鸦片贩子的实际罪证之时,林则徐却把大多数罪犯释放了。当缴烟工作结束时,林则徐又仅仅将16名罪行最为严重的贩烟犯驱逐出境。而就在这16名贩烟犯离境后的第18天,清政府又颁布了新的禁烟法令39条,其中规定:“兴贩鸦片烟膏烟土发卖图利数至五百两,或虽不及五百两而兴贩多次者,首犯拟绞监候,为从(即指从犯)发极边烟瘴充军。”[60]由此,从清朝的法律来看,林则徐的方法不但不过激,简直是宽大无边了。[61]
要说不分青红皂白地把外国商人统统关了禁闭,正是因为当时来华外国商人大多都从事鸦片走私,而英国商人中,似无清白者。林则徐自己似乎也感到了其中的不妥,在给外国商人的谕令中称提到要“奖赏”、“保护”“不卖鸦片之良夷”。[62]不管后来实施情况怎样,在林则徐心目中,似乎还是有一条政策界限。
当然,林则徐在此举之中也有失误之处:一、不应当把英国政府的代表也关起来;[63]二、当个别美国商人和荷兰领事分别申诉本人或本国商人并未从事鸦片交易时,没有及时甄别而区别对待;[64]三、对外国商人提出的两项要求的后一项“具结”,“人即正法”一语,此时在清朝法律之中尚无必要的根据。
对于第三项,林则徐后来也有所觉察。当外国人开始缴烟时,他便予以释放,而没有坚持要求具结。1839年5月18日,他上奏道光帝,要求“议一专条,并暂时首缴免罪”。[65]道光帝接奏后立即下旨军机大臣等议复。6月23日,道光帝批准了军机大臣穆彰阿等拟定的专条,规定外国商人贩卖鸦片,按开窑口例治罪,即首犯“斩立决”,从犯“绞立决”。[66]林则徐奉此新例后,“人即正法”方有法律依据,立即要求外国商人照新例具结,不具结不予通商。
按照当今各国通行的法律标准来看,在案情未查清之前,嫌疑犯应不得离境。因此,林则徐于3月18日让粤海关停止下牌去澳,并非过激之举。
按照当今各国通行的法律标准来看,对犯法者应先取证后拘拿,然林则徐在未获赃物之前就采取行动,似为不妥。但是,有四点值得注意:一、林没有将他们投入牢狱;二、当时林不具有取证条件,即广东水师的武力不足于恃;三、后来的事实也证明,被关的大多是贩烟犯;四、林后来并没有将他们治罪,而是当自首处理。退一步说,即使林则徐在此事上有违当今的标准,但他进行的是正义的禁毒行动,在司法程序上稍有过激也无关主旨,更何况林并没有违反大清律。
从当时的航海条件来看,从英国经好望角至印度再至中国,途中须四五个月,波涛和艰辛自不待言,沉船和丧命也经常发生。与此相比,在6万多平方米的商馆内的47天,有如今日之渡假村。为何英国商人对来华的艰辛并不抱怨,而对封锁商馆却如此抗议不休,是因为前者使他们获利而后者使他们遭至损失。
实际上,最有权力抗议的,是不卖鸦片的美国商人和荷兰商人,可以说他们是无辜被扣留的。但是,他们的政府对此并没有作出强烈的反应,一方面是他们的国力和对外政策,另一方面是他们的国民损失较小(美国仅1540箱鸦片)或没有损失!
由此看来,问题的核心并不在于林则徐的方法是否“过激”,而在于林的方法是否有效,即真能收缴鸦片。只要英国商人在鸦片贸易上遭受损失,英国政府必然会作出强烈的反应。这不仅是因为该国商人遭到损失,而且直接损害其政府的利益。
关于鸦片在中、英、印三角贸易中的地位,即鸦片→茶叶→棉织品的三角关系,以及英属印度政府的鸦片税、英国政府的茶叶税等等问题,已经有了许多论文和著作进行了很好的研究。我在这里只想引用张馨保的一段分析:
和其他历史事件一样,鸦片战争并不是某一个因素造成的,它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从理论上或概念上说,这是两种不同文化间的冲突。当两种各有其特殊体制、风格和价值观念的成熟的文化相接触时,必然会发生某种冲突。使英国人同中国人相接触的是商业,鸦片战争爆发前十年,商业最重要的一环是鸦片贸易,而中国人竭力想取消这一贸易,这是鸦片战争的直接原因。[67]
由此,我们可以认为,英国的鸦片商人和政府借封锁商馆一事大做文章,挑起对中国的战争,他们使用的是殖民主义的标准和帝国主义的逻辑。
事隔150年之后,即1990年,美国总统布什以巴拿马国防军司令诺列加贩毒至美国为由,出兵巴拿马。与林则徐的禁烟方法相比较,布什的方法可谓“过激”数万倍。同样是围绕毒品案件,英国和美国的态度在相隔一个半世纪之后,却是如此的不同。不管今天的人们对这两次战争持何种看法,作何种评价,但是,贯穿在两次战争之中始终未变的原则是,国际政治中的强权。
让我们回过头来再看看摆在林则徐面前的两种选择,尽管他本人此时并未意识到:要么杜绝鸦片来源而引起战争,要么避免战争而放弃禁烟的努力。“天朝”体制不允许林则徐进行外交交涉,林本人亦抱着“天朝”观念而无意于此类交涉,且英国和国际形势也没有能为此类交涉作适当的铺垫,因此,中英两国之间不可能达成如1907年那种限期十年禁绝的协议。[68]也就是说,在当时的条件下,“天朝”与“日不落帝国”之间似乎没有商量转圜的余地。我们由此可以得出结论:既要杜绝鸦片来源又不许挑起衅端,道光帝的这一训令本来就是一个悖论,任何人都无法执行。
这就是后来林则徐悲剧的症结。
三 林则徐的敌情判断1839年3月27日晨,义律在商馆宣布,以英国政府的名义,要求本国鸦片商人将所有的鸦片交出,由他转交给中国政府。义律的这个决定,使受窘于商馆内的大小英国鸦片商人大为兴奋,认为这是英国政府将保护他们利益的表示,答应交出比他们手中更多的鸦片,以至将在路途中或福建沿海的鸦片也一并报上。就连毫无干系的美国鸦片商人也将自己的鸦片,交给义律,以能在大账户上挂号沾边。
就在这一天上午,钦差大臣林则徐接到义律的禀帖,表示愿意交出鸦片。林为此而松了一口气,自3月18日以来与外国商人的对抗,总算是有了结果。但是,他和他的同事们都没有意识到,驻华商务总监督给钦差大臣的第一份禀帖[69],改变了林则徐使命的性质,即由针对境内外国人的反走私行动,变成中英两国官员间的交涉。
同是在这一天,林则徐还收到商馆里各国商人集体签名的禀帖,声称林则徐谕内所指各事,多涉紧要,难以理论,因此禀恳林则徐找他们的领事、总管“自行办理”。林也没有发现其中的奥秘。此后各谕令,不再绕过行商,也不再直接对着外国商人,而是发给他们的领事或总管。[70]也就是说,从这一天之后,林则徐面前的对手,不再是作为个人的外国商人,而是站在他们背后的各国政府,尤其是英国政府。
这就犯下了第一个错误。
义律代表鸦片商人缴出鸦片,并不意味着将遵循中国的法令,而是将鸦片商人的货物变为英国政府的财产,图谋以此为由向中国发动战争。
自1839年3月30日起,义律还被困在商馆期间,他就不停地向英国外相写报告,呼唤武力报复。其中4月3日的报告,已经十分具体地提出了侵华计划和勒索要求。[71]
当时的英国外相巴麦尊是一个醉心强权霸权的人物,对外事务中历来采用炮舰政策。1839年8月29日,他收到义律被禁闭期间发出的第一批报告(3月30日至4月3日)。在此前后,他又从其他渠道得知了中国发生的事件。9月21日,他又收到义律发出的第二批报告(4月6日至5月29日)。[72]此时,英国的鸦片商人集团和棉纺织业主集团,也纷纷向政府进言,鼓噪战争。[73]10月1日,英国内阁会议决定,派遣一支舰队前往中国,并训令印度总督予以合作。10月18日,巴麦尊秘密训令义律,告知内阁的决定,让他做好战争准备。11月4日,他再次训令义律,告以英军将于次年4月左右到达及作战方针;同日,又致函海军部,要求派出远征军。12月2日,巴麦尊再次收到义律发出的第三批报告(6月8日至18日)。[74]1840年2月20日,巴麦尊发出致远征军总司令兼全权代表懿律和全权代表义律的详尽训令,并下发了《巴麦尊外相致中国宰相书》。1840年4月7日起,英国议会下院辩论对华战争军费案和广州英国鸦片商人赔偿案,经过3天的辩论,以271票对262票的微弱多数,通过了内阁的提议。
从这张时间表看,尽管英国议会迟至1840年4月才开始讨论政府的议案,但在1839年10月至11月间,英国政府已经作出了侵华的决定。而当下院的议员们唇枪舌剑切磋嘴皮子功夫时,英军的舰船和团队正在从英国本土、南非和印度源源不断地驶往中国。由于当时没有今日之电子通讯条件,从中国广东沿海至英国伦敦的书信需时约4个月,英国政府的侵华决定,是根据1839年6月中旬以前的形势而作出的。也就是说,当清朝上下正在为虎门上空鸦片销焚的气息而振奋时,战争的恶魔已经出现,虎视眈眈,悄然潜至。
然而,对于这一切,林则徐丝毫没有觉察。
1839年5月1日,当林则徐正在虎门收缴鸦片时,对形势的发展曾作出一个判断:
到省后察看夷情,外似桀骜,内实惟怯。向来恐开边衅,遂致养痈之患日积日深。岂知彼从六万里外远涉经商,主客之形,众寡之势,固不待智者而决。即其船坚炮利,亦只能取胜于外洋,而不能施技于内港。粤省重重门户,天险可凭,且其贸易多年,实为利市三倍。即除却鸦片一项,专做正经买卖,彼亦断不肯舍此马头。(重点为引者所标)
在作了这些分析之后,林则徐得出结论:“虽其中不无波折,而大局均尚恭顺,非竟不可范围者。”[75]也就是说,不必担心“边衅”。
林则徐到广州后,在给道光帝的最初几道奏折中,并没有具体谈到边衅问题。1839年6月4日,他在奏折中谈到,对于窜犯沿海各地的走私船,与“有牌照”的商船不同,“枪击炮轰皆其自取”,而且,不但水师能够剿除,就是雇募沿海水手,利用火攻之法,亦能获胜。[76]道光帝对此很感兴趣,要求林则徐等“相机筹办”,并指出“务使奸夷闻风慑服,亦不至骤开边衅,方为妥善”。[77]这是道光帝谕旨中正式而明确地提出“边衅”问题。
道光帝的这道7月8日发出的谕旨,于7月29日到达广州。[78]林则徐迟迟没有答复。过了一个多月,即9月1日,林则徐经过深思熟虑后上了一道长达2000余字的夹片,专门分析“边衅”问题。他在具体说明前引文中提到的三条原委,即路途遥远致使主客众寡之势迥殊、船坚炮利无法得逞于内河、正经买卖即可获利三倍后,得出了结论:“知彼万不敢以侵凌他国之术窥伺中华”,至多不过是“私约夷埠一二兵船”,“未奉该国主调遣,擅自粤洋游奕,虚张声势。”最后,林则徐还提醒道光帝,义律来华多年,狡黠素着,时常购觅邸报,“习闻有‘边衅’二字,藉此暗为恫喝……且密嘱汉奸播散谣言”,要道光帝不要上义律的当。[79]
就在上奏后的第4天,9月5日,林则徐感到有万分把握,在给密友广东巡抚怡良的信中,对义律此时表现出来的强硬态度大惑不解,谓:“然替义律设想,总无出路,不知因何尚不回头?”[80]
从上引林则徐的奏折来看,他此时认为,持“边衅”论者,除京师及各地一班反对禁烟的人士们,还有义律等人。于是,他将来自外国人的英军侵华的消息,皆归之于义律的谣言恫吓一类。[81]我们可以再看几个例子。
一、1840年2月,林则徐听到澳门葡萄牙人在传闻,英国将从本土及印度各调军舰12艘来华。对此,他在给澳门总督的谕令中称:“此等谎言,原不过义律等张大其词,无足深论。”[82]
二、1840年3月24,英舰“都鲁壹”号(Druid)抵达广东海面。林闻讯后,写信给密友怡良:“所云尚带二三十船之语,则皆虚张而已。”[83]
三、1840年4月,美国领事禀林则徐,告以本国及英国报纸载,6月份英国将封锁广州港,要求尽早让美国船入口开舱。林则徐对此官方的正式消息,仍不以为然,称其为“谣言”[84]
自1839年9月1日林则徐疏言分析“边衅”之后,再也没有在奏折中对此问题作进一步的讨论。他虽不时地报告英方行动的传闻,但总是认定为“恫喝”,并称之“谅亦无所施其伎俩”。[85]1840年6月中旬,英军抵达广东沿海的战舰已达4艘,而林则徐在奏折上却说:“伏查英夷近日来船,所配兵械较多,实仍载运鸦片”,竟将一次即将到来的战争,判断为一次大规模的鸦片武装走私。他在表明已作防范后,又用道光帝的语言来安慰道光帝,“诚如圣谕,‘实无能为’”。[86]而这份报平安的奏折离开广州后不到10天,6月21日,英国远征军海军司令伯麦率领第一批部队到达虎门口外;而这份报平安的奏折到达北京的那天,7月17日,英军已占领舟山12天了。
战争到来了!
前方主帅没有发出战争警报!
林则徐犯下了他一生最大的错误。
前引林则徐1839年9月1日附片中有一句话,“知彼万不敢以侵凌他国之术窥伺中华”,此话作为结论,无疑是错误的,但“侵凌他国之术”六字,却向我们隐约透露出林则徐的新知。
我在绪论中已经提到,当时清朝的上下,对外部世界懵懂迷茫,对英吉利也只是闻其名而不知其实。“侵凌他国之术”属英国殖民史的范围,已是较深一层的知识,在当时没有相当的努力是不容易弄清楚的。
林则徐致力于新知的努力,在其奏折中没有提到,在其日记中(今存不全)难以查考,在其书信中也很少言及。他的这种不事声张的做法,正表明此事不合时尚。作为“天朝”大吏,林则徐竟然做出当时官僚士子们所不屑的事情,尤为难能可贵。
根据近人的钩沉,我们从各类分散的史料中已可大体看出林则徐当日努力的轮廓。他至少拥有四名翻译,终日为他翻译英文书报,他本人亦将这些情报采撷成册,以供参考。近人对林的这一活动研究较深,力作多见,且评价甚高,以致称其为第一位倡导向西方学习的人。
本书的内容与林则徐致力新知的活动相涉较少,故不打算就此问题展开。但是,这里面还存在着一个问题:既然林则徐已经占有那么多的英方情报,成为清王朝中最了解英国的官员,那么,为什么他仍没有看出战争不可避免这一今人感到极为简单的趋向呢?
我以为,这与林则徐分析情报时使用的思维方法与价值观念有关。尽管林则徐在其奏折中对英国使用了极其贬斥的言词,但在内心中,似乎并没有把英国当作完全没有“王法”的“蛮荒”之地来对待。
从现存的林则徐翻译资料[87]来看,他对英国人士反对鸦片贸易的言论格外倾心,而对英国国王要求商人尊重中国法律的规定特别看重,[88]甚至在奏折中都扼要谈及。[89]因此,他认为,鸦片走私贸易是远离本土的英国商人,违反国令而进行的罪恶勾当;义律等人的玩法抗拒,其国王等人“未必周知情状”,[90]他们的行动一定得不到英国国王的支持。为此,他在一开始就与道光帝商定直接致书英国国王,要求其管束属民,“定必使之不敢再犯”。[91]
林则徐从其翻译资料中,已经了解到英国的地理位置、面积、人口、军队、舰船等数目。但是,这些简单的数字反映出来的直观条件,使得英国显得不如中国这般强大。因此,林则徐认为,相对较弱的英国若派军远征,势必有路途遥远、补给困难诸后虞,因而不会出此下策。[92]他在奏折和书信中对此都有分析。[93]
林则徐从其翻译资料中,已经得知英国以贸易为立国之本,对华茶叶贸易获利尤大。因此,林则徐认为,即便鸦片走私之利断绝,英国为茶叶等项利益,也绝不致于与中国决裂。[94]他给义律的谕令中充满自信地责问,如果长达200年的中英贸易,被义律“猝然阻坏”,“国主岂肯姑容”?[95]他断定义律无此胆量敢冒此风险。
林则徐从其翻译资料中,已经了解到从事鸦片贸易的英国商人的大体背景,他曾在奏折中作过分析,认为这些毫无官方背景的散商绝无左右政府之能量。[96]
林则徐从其翻译资料中,得知孟加拉国等地政府皆在鸦片贸易中“抽分”,官员薪俸多取自于此;广东海面最初开来的几艘军舰,又是印度总督等人应义律的请求而派出的英驻印度海军之舰。由此,林则徐得出一个推论,义律与英属印度官员互相勾结,私下出动军舰前来实行“恫喝”,并非奉到英国国王的命令。[97]他还认为,这些为数较少的军舰不会酿成大的战争。
林则徐从其翻译资料中,得知由于他采取的禁烟措施,致使1840年春孟加拉国、新加坡等地的鸦片价格暴跌,而新的季风季节又至,驻印海军来华军舰增多。由此,他又得出一个推论,义律与印度英人不甘心鸦片利益的损失,准备向中国进行鸦片武装走私。[98]实际上,他对这个推论又是如此地深信不疑,以致到了1840年7月3日,英军舰队纷纷北上舟山时,仍对其好友怡良称之“只为护送鸦片”。[99]
由此可见,林则徐的判断尽管错误,但放在“天朝”的大背景之中,仍合乎其本人的思想逻辑。
今天的研究者,属“事后诸葛亮”,已经看清了各方手中的底牌,很难体会到当年决策者下决心之难。从现存林则徐翻译资料来看,包罗万象,对林则徐的褒贬评价皆有,对未来战争的是否估计俱存,看不出一个倾向性的意见来。要从这些资料中得出战争不可避免的结论,非得是一个熟谙国际事务的行家里手。但是,林则徐本是“天朝”氛围中人,初涉此道;情报来源仅为报刊书籍等公开资料,并无秘密渠道;更何况一般人的心理活动规律是对己有利的资料印象较深,对己不利的资料不受重视。种种情事,使得林则徐犯错误的可能性,远远超过不犯错误的可能性。
林则徐不是神。
尽管他在今天有如神话。
有论者据林则徐的书信和奏折,称其早已预见到了战争,并向道光帝和沿海各省督抚发出了作好战争准备的预告。
这些书信和奏折有:
一、1840年7月4日,林则徐奏称:英军北犯,“如其驶至浙江舟山、或江苏上海等处,该二省已叠接粤省咨文,自皆有备,不致疏虞”。
二、1840年8月7日,林则徐奏称:恐英军“越窜各洋,乘虚滋扰”,“沿海各省,亦叠经飞咨防备”。[100]
三、1840年12月22日,林则徐致姻亲叶申芗,谓:“原知该夷必不罢休……屡次奉请敕下各省督抚严密防堵,并该夷之窥伺舟山,与其拟赴天津递呈,亦皆先期采明入告。”
四、1841年2月18日,林则徐致业师沈维
,谓:英军“窜往沿海各省,本在意中,则徐奏请敕下筹防,计已五次,并舟山之图占,天津之图控,亦皆先期探明入告”。
五、1842年9月,林则徐致旧友姚椿、王柏心,谓:“英夷兵船之来,本在意中,徐在都时面陈姑署不论,即到粤后,奏请敕下沿海严防者,亦已五次……定海之攻,天津之诉,皆徐所先期奏闻者。”[101](文中重点皆笔者所标)
毫无疑问,林则徐的这些言论,与前述其敌情判断,完全是两回事。细心地将林则徐上述言论对照排比,不难发现,林的这些话都是战争爆发之后说的,而且是越说越圆,至第五份资料(也最爱被人引用),已是滴水不漏。
我以为,这就需要对林则徐所提到的四项事件,逐一进行考订。
甲、林在京请训期间,有无面陈“兵船之来,本在意中”?
对于这个问题,我在本章第一节,引用林则徐与龚自珍于1839年1月的书信往来和1840年12月林则徐致叶申芗的信件,作了回答,即林当时不认为会致有“边衅”。而至1842年9月,他突然说出“在都面陈”的情节,显然是自相矛盾,似只能相信前说不能相信后说。
乙、林在广东时,五次上奏请敕下各省筹防,究竟是怎么回事?
查林则徐在广东禁烟时,确有请旨敕下筹防之事,但具体理由和目的均不同。
1839年5月18日,林则徐收缴鸦片2万余箱后,担心鸦片烟船北上贩烟,请道光帝下令沿海各省“严查”鸦片走私。然而道光帝接到此奏后,并无给各省的敕令。[102]
1840年1月8日,林则徐接奉道光帝断绝英国贸易的谕令后,再次上奏,用意还是防止鸦片走私。道光帝收到此折后,于1840年1月30日谕令盛京、直隶、山东、江苏、浙江、福建各将军督抚,“各饬所属,认真稽查,倘窜入各口,即实力驱逐净尽,以杜来源而清积弊。”[103]
查《林则徐集》等文献,除此两折外,并无请敕各省筹防的奏议。[104]为何林则徐自称有五次之多,我们不妨再扩大一些范围,继续寻找。
1839年6月14日,林则徐奏称,外国商船来粤贸易,须在本国请领牌照,并禁运鸦片。然英属印度商人利欲熏心,不顾禁令,由外洋“直趋东路之南澳,以达闽、浙各洋”,请求道光帝对此等走私船不必采取以往“空言驱逐”的方法,可以“严行查办”。[105]道光帝接到此折,并未下令各省照办,但福建督抚却收到林则徐等人的咨会。[106]此为一。
1840年6月24日,林则徐奏称,英军开来舰船10艘,“臣等现各飞咨闽、浙、江苏、山东、直隶各省,饬属严查海口,协力筹防”。[107]此为二。
前引1840年7月4日林则徐奏折,称到粤英军“于五月底及六月初间(系阴历),先后驶出老万山,东风扬帆而去……”,道光帝于8月3日收到此折,已知定海失陷,江浙两省已有防范,故仅命直隶总督琦善严守天津海口。[108]此为三。
由此可见,林则徐在其书信中所称“五次”入奏,前三次是指防范英国等国的鸦片走私船,后两次英军已经开到,战争已经发生。
丙、定海、天津之事先期入告又于何时?
查林则徐奏折,第一次谈到定海、天津之事,始于1840年7月4日奏折,而第二天便发生了定海之战,可见对定海守军全无警告作用。道光帝于8月3日收到此折,而直隶总督在此之前已获定海消息,于7月31日由省城保定赶赴天津筹防,[109]可见对天津也失去预警作用。
丁、林则徐谓事先发给沿海各省的咨文,究竟是怎么回事?
1840年6月26日,林则徐致其密友怡良的信中云:“各省咨文,前本拟办,因诸冗棼集,尚未定稿,兹则不可不发;特录一纸送政,俟核定后发回,今日即缮,仍送上盖印,用排单驰发也。前日片稿录存一份送存冰案,其稿尾亦将分咨各省云云添入,缘彼时赶发,未及再送裁定,兹以补闻。”[110](重点为笔者所标)从这封信中可以看出,前引6月24日林则徐奏折中提到的“飞咨”各省,两天之后尚未发出。即便于当日发出,根据英军的进攻速度和清朝的公文速度,势必又是马后炮。
林则徐的咨会写了什么内容,可以看一份实样。1840年8月1日,山东巡抚托浑布收到了这份咨会。该咨会在历叙广东禁烟以来的经历后,称:
自去冬以迄今夏,粤省获办通夷贩烟各匪犯……彼见拒之益坚,防之益密,在粤无间可乘,而又未肯弃货于地,势必东奔西窜,诱人售私。兹复传闻有兵船多只,陆续前来内地,虽可料其不敢滋事,而护送鸦片,随处诱买,均在意中。若由深水外洋,顺风扬帆,无难直向北驶……自应飞咨各省,一体防查,庶可绝其弊。[111](重点为引者所标)
林则徐的咨会,如同其先前的奏折,并未预告战争,说的仍是鸦片武装走私问题。而山东巡抚收到此咨文之前,已于7月21日收到浙江巡抚关于定海失陷的咨会,又于7月25日收到道光帝加强海防的谕令。[112]
综上所述,我以为,林则徐关于“咨会”的奏折和关于“请敕”的书信,都是在战争爆发之后他自我辩解的说法,都是不足为据的。
在弄清林则徐的言行后,应当追究一下道光帝的责任。
我在本章第一节已经提到,道光帝是在皇室成员吸毒、大批毒品逼近京师的刺激下,才采取断然措施调林则徐进京的,事先并无缜密的思考和计划。他此时所最注重者,是烟毒能否禁绝,而没有考虑到后果一类的情事。
林则徐果如其望,到广州后,第二次奏折便报来义律答应呈缴鸦片2万箱的好消息。道光帝不仅在林的奏折上朱批“所办可嘉之至”,而且还在吏部拟呈的优叙上,朱笔将林则徐的“加一级,纪录两次”改为“赏加二级”。[113]兴奋之情溢于笔端。
1839年4月22日,道光帝得到重臣陶澍病危请辞的奏折,据陶澍的提议,命林则徐改任两江总督。按照当时官场的普遍看法,两江总督班次仅在直隶总督之后,位第二,由湖广调两江,虽为同品,仍是迁右。但此事又似可反映出,在道光帝的内心中,苏、皖、赣三省,盐、漕、河三务似乎要比广东的禁烟来得重要。他认为林则徐很快就会不辱使命,旌帜北返。
虎门销烟后,他以为大局已经粗定,只留存一些具体事务待林则徐料理扫尾即可,一切尽可循归常态。奈何那些不大不小的事项一件件从广东报来,又是具结,又是交凶,又是续缴鸦片(详见后节),而那些俯首贴耳恭恭敬敬缴出鸦片的“夷”人们,竟敢用大炮与“天朝”对抗。他给予林则徐的指示,不外乎是那些“计出万全”,“先威后恩”,“断不敢轻率偾事,亦不致畏葸无能”[114]等等貌似全面却无见地的话,说了如同白说。一次,他见到林则徐有些游移,竟朱批道“朕不虑卿等孟浪,但戒卿不可畏葸”[115],鼓励林与英人对抗。
1839年12月13日,道光帝收到林则徐的奏折,看到的仍是纠缠不清的“夷务”,深感“殊属不成事体”!于是,他想出一个一劳永逸的解决办法,“即将
咭唎国贸易停止”,什么具结、交凶、续缴鸦片等等事项,统统不必再与之追究下去。然而,断绝通商可能会引起何种后果,他似乎仅仅看税银减少这一项。这位生性苛俭的皇帝,此次竟大方地宣布:“区区税银,何足计论!”[116]
1840年1月5日,道光帝见林则徐久久不能北上,以赴新任。要缺两江总督的位子空了8个月,他干脆任林则徐为两广总督,调邓廷桢为两江总督,依例解除了林的钦差大臣的差使,使一切都回复到原来的样子。
道光帝的这两项决定,快刀斩乱麻,割断了中英当时唯一存在的通商关系。他认为,从此之后,各在东西一方的中英两国断绝往来,不会再有什么纠葛,也不会再有什么矛盾,如同井水不犯河水。此时的林则徐,也不再是“查办海口事件”的钦差大臣,而是“总督广东广西等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兼巡抚事”的地方职官。他的任务也不再是与英方折冲樽俎,道光帝仅让他料理两桩后事:一、宣布英“逆”罪行,永久禁绝通商;二、将停泊在粤洋的英国舰船驱逐净尽。
道光帝也犯下了重大错误,他用“天朝”的逻辑来思考对策,且对敌手的估计也去真实甚远。
1840年2月7日,道光帝得知湖北江堤被水冲坏的消息,一下子想起前年11月林则徐所上“江汉安澜”的奏折,认为“究系筹办验收未能尽善”,结果给了林“降四级留任”、“不准抵销”的处分。[117]虽说清朝官员依例处分只是寻常,道光一朝未受处分的封疆大吏甚属罕见,且林则徐在湖广任上因举荐不察也两次受到处分;但是历来被道光帝认作办事细密周到的林则徐,在江堤事务上竟出如此差错,他心中不能不留下痕迹。
此后,道光帝对广东的事务日见松怠,反复多变的“夷情”使其生倦。他的视野较多地关注于清王朝内部的各种传统事务,不再像从前那样密切注视着广东“夷情”的变化。这一方面是林则徐再也没有给他带来大快人心的喜讯,另一方面是他认定清朝“以逸待劳,主客之势自判”,英国就是来几艘军舰,又“何能为之”![118]
君王好高髻,城中高一尺。道光帝的这种态度,不能不给“天朝”内大小臣工以安稳的印象。在一片静谧安宁之中,谁又会发现战争恶魔的悄临?即便有人发现,谁又敢慌乱扯响战争警报?
四 林则徐的制敌方略1839年6月虎门销烟之后,局势并未如林则徐所希望的那样,逐渐趋于和缓,反作风雨雷霆。中英之间对抗以更加激烈的形式进行。
其中的争执,有以下三端:
一、具结。林则徐以奉到新例,要求义律敦促英商以“货即没官、人即正法”的格式具结,否则不许通商。义律不仅阻挠具结,而且下令英船不得驶入广州港。
二、交凶。1839年7月7日,英国水手在九龙尖沙咀酗酒滋事,殴伤村民林维喜,次日林死去。林则徐谕令义律交出凶手。义律予以拒绝,在英船上自立法庭,判处5名滋事行凶者监禁3至6个月,罚金15至20镑。
三、续缴鸦片。随着新的季风的来临,虎门口外新到英国商船数十艘。林则徐命令缴出续到船上的鸦片。义律仍是拒绝。
在此三事中,又以“交凶”一案对抗为最。
1839年8月15日,林则徐以义律拒不交凶,援引1808年(嘉庆十三年)英人在澳门违令案之例,禁绝澳门英人的柴米食物,撤退买办工人,次日率兵进驻香山,勒兵分布各要口,迫英人离开澳门。8月24日,澳门葡萄牙当局在此压力下,根据林则徐的谕令,宣布驱逐英人。至8月26日,英人全部离澳。义律率这批英人泊船于香港、九龙一带。
自1839年4月英舰拉恩号(Larne)被义律派出送信后,除义律自用的小船路易莎号(Louisa)外,广东海面并无英国军舰。8月30日,据义律的请求,印度总督派出的战舰窝拉疑号(Volage)驶到,使义律有了与中国对抗的武力。林则徐听此消息,除命各属加强防范外,于8月31日发布宣示,要求沿海村民聚义团练,不准英人上岸滋事、觅井汲水,并准许以武力相拒。[119]
1839年9月4日,义律和窝拉疑号舰长士密(H. Smith),率3艘小船至九龙,要求中国官员供应食物,未达到目的后,士密下令开炮。
中英之间的对抗,开始诉诸武力。
由此至1840年6月下旬英国远征军开到,在9个多月的时间内,据林则徐奏折,广东沿海共发生战事7起:1. 1839年9月4日九龙之战;2. 1839年9月12日火烧英国趸船;3. 1839年11月3日穿鼻之战;4. 1839年11月4日至13日官涌之战;5. 1840年2月29日火烧贩烟及接济英船的匪船;6. 1840年5月火烧接济英船的匪艇;7. 1840年6月8日火烧磨刀洋英国鸦片烟。此外,未见于林则徐奏折的还有两起:1840年5月20日袭击英国鸦片船希腊号(Hellas);1840年6月13日火烧金星门英船。
以上9起战事,其中第2起火烧英国趸船,实际上是误烧西班牙商船;其中第5、6、7起和林则徐未奏的两起,清军的目标是英国鸦片船和中国不法奸民的办艇之类的民船。而第4起官涌之战,情况稍有周折。据林则徐奏,英人英船在旬日之内,连续向官涌清军进攻六次,皆被击退,其中参战的有“嘚
喇
”、“哆唎”等英船。[120]而英方对此却全无记载,反称泊于香港一带的英船移往铜鼓时,于11月13日在九龙一带(即官涌)遭到清军的炮击。[121]查此时英国在广东海面有战舰窝拉疑号和新驶到的海阿新号(Hyacinth),以及官船路易莎号,从林则徐奏折来分析,此三舰并未参战。因此,不管事件的真实究竟如何,可以肯定的是,官涌之战不是英军与清军之间的对抗。
由此可见,至1840年6月下旬之前,中英双方运用国家武力进行的战事,仅为两起,即九龙之战和穿鼻之战。林则徐在奏折中没有对此类战事作清晰的分类,是因为当时的中国人还没有近代国际政治观念。
1839年9月4日的九龙之战中,清军参战者为大鹏营参将赖恩爵所率3艘师船,并得到九龙山上炮台的炮火支持;英方参战者,双方说法不一,林则徐奏称,有“大小夷船五只”,另在战斗中前来增援的英船“更倍于前”,但未称具体数字;义律在其报告中称,英方以路易莎号、珍珠号(Pearl)、窝拉疑号所属小船进行战斗,后得到支持,但战舰窝拉疑号未投入战斗。英军一参战者与义律的说法一致,并称前来增援的有威廉要塞号(Fort Williams)所属的小船,另外甘米力治号(Combridge)船长嘚
喇
亦率16人划船来参战。
关于此战的经过,双方的叙述大体相同。林则徐奏称,英方因索食不成而先启衅,赖恩爵立即督部予以回击,双方从午刻战至戌刻,期间英船先被击退,后得到援军再战,最后败遁尖沙咀。英方亦称其率先开炮,认为清军作战相当骁勇,战斗从下午2时半进行到6点半,其第一次后撤是为了补充弹药,最后主动撤出战斗。
双方报告中分歧最大者为战果。林则徐奏称,清军战死2人,受伤4人,所属师船稍有损伤,但很快修复;击翻英船1艘,击毙英人至少17名。英方未具体称清军的损失,但称己方仅是受伤数人而已。[122]
从此战的具体经过来分析,清军以3艘各配炮10门的师船作战,以海岸炮台为依托,兵弁奋勇拼死,表现出广东水师前所未有的振作;英方以路易莎号(载炮14门)、珍珠号(载炮6门)、窝拉疑号所属小船(载炮1门)及前来增援的船只开战,全非正规战舰,火力不济,[123]窝拉疑号因风停而无法迫近参加战斗。因此,从军事的角度来看,很难分出胜负来。
如果说九龙之战双方的报告还大体吻合的话,那么,关于穿鼻之战,则是各执一词,大不相同。[124]
首先是战斗的起因。
林则徐奏称,1839年11月3日,英国
啷船(Thomas Coutts)具结进入虎门,英舰窝拉疑号和海阿新号于“午刻驶至穿鼻”,阻挠
啷船进口,提督关天培“闻而诧异”,“正查究间”英舰率先开炮。
义律的报告,虽也提到英船具结入口之事,但称事因10月27日收到广州知府余保纯转来林则徐的谕令,“嗣后货物总须照式具结,若不如式,万万不准贸易,违抗逗留之船,即行烧毁”,[125]遂于28日与士密上校率英舰两艘前往穿鼻,准备递交士密致钦差大臣的信件,要求林则徐收回成命。由于逆风,英舰于11月2日到达穿鼻沙角炮台一带,即派马儒翰(John Robert Morrison)[126]等人向关天培递交出该信。晚上,清方派通事请马儒翰赴关天培座船,被拒绝。次日上午,清方再派出通事,退还士密信件,并再邀马儒翰赴约,仍被拒绝。此时,关天培率由29艘师船组成的舰队前来,英方让通事送去士密的一信,要求“各船立即回至沙角之北湾泊”。关天培回复称,只要交了打死林维喜凶手一人,“即可收兵回口,否则断不依也”。义律再复,称不知凶手是何人,“惟平安是求”。[127]到了中午时分,士密认为不能让清军舰队夜间从他的身边穿过,以威胁英国商船,且国旗的荣誉也不容许他临阵退却。义律同意了士密的意见。于是,士密便率先发起进攻。
其次是作战经过。
林则徐奏称,英舰开炮后,关天培立即下令座船回击,并指挥各船协力进攻,多次击中窝拉疑号。接仗约有一时之久,窝拉疑号“帆斜旗落,且御且逃”,海阿新号亦“随同遁去”。清军本欲追击,然师船弥缝油灰多被轰开,势难远驶,更因英舰船底全用铜包,炮击不能穿透,“是以不值追剿”。
义律报告称,英舰原泊于清军舰队的右侧,开战后,利用侧风,从右到左冲过了整个清军队阵,然后又从左到右再穿其阵,“倾泄了毁灭性的炮火”。“中国人以他们的固有精神回击,但是,我方可怕效力的火力很快便显示出优势”。战斗进行了不到3刻钟,清军便撤退了。士密无意扩大敌对行动,便停止炮击,没有阻碍对方的后撤。随后,英军驶往澳门。
再次是关于战果。
林则徐奏称,清军击中窝拉疑号的船鼻、后楼、左右舱口,英人多有中炮落海者,战后“捞获夷帽二十一顶”;并称己方有三艘师船进水,一艘被击中火药舱而起火,旋被扑灭,[128]战死士兵15名,受伤军官1名、士兵多名。
义律报告称,清军3艘师船被击沉,一艘击中火药舱而爆炸,还有几艘明显进水。窝拉疑号仅受了轻微损伤,没有人员伤亡。
总之,双方各报胜仗。
比较中英双方各自的报告,让人最有兴味的是关于关天培的描写。且看林则徐的说法:
该提督亲身挺立桅前,自拔腰刀,执持督阵,厉声喝称:“敢退后者立斩。”适有夷炮炮子飞过桅边,剥落桅木一片,由该提督手面擦过,皮破见红。关天培奋不顾身,仍复持刀屹立,又取银锭先置案上,有击中夷船一炮者,立即赏银两锭……
今人阅读此段奏折,恍惚置身于古典戏剧小说的战斗场景之中。道光帝读此亦感慨,朱批“可嘉之至”。若关天培的举止确如林则徐的描写,那么,在一派中世纪的豪迈之中,又让今人凄然感受到无知于近代战术原则的悲凉。在近代激烈的炮战中,关天培的这种做法是不足取的。义律亦称:
作为一个勇敢的人,公正的说法是,提督的举止配得上他的地位。他的座船在武器和装具上明显优于其它船只,当他起锚后,很可能是斩断或解脱锚链,以灵敏的方式驶向女王陛下的战舰,与之交战。这种毫无希望的努力,增加了他的荣誉,证明了他行动的决心,然而,不到3刻钟,他和舰队中尚存的师船便极其悲伤地撤回到原先的锚泊地。
在这一段描写中,颇具英雄未酬壮志的惨淡。
穿鼻之战的真实,今天似无必要一一考证得十分清楚。但细心阅读双方的报告,大体可以得出一个印象,清军在此战中并不占有上风,林则徐的报告似掺有水分。然这些水分是林则徐所为,抑或关天培所为,那就无法考清了。[129]
从今天通行的严格的意义上划分,九龙之战和穿鼻之战,使中英两国实际上已经进入了战争状态。
但是,林则徐根据其掌握的翻译资料,自以为只是与未获国主命令而私邀来华的英舰以及不遵国主法令的英国走私商船之间的交战,而不是与英国的战争。他的这种认识,可见于他于1840年1月18日发出的《谕英国国王檄》。而义律此时尚不知他自1839年3月27日缴烟以后的举动,是否为英国政府所批准,认为这些只是保护本国商人的武装行动,开战后也未采用当时西方交战国惯行的种种外交行动,而仍与林则徐保持某种公文往来。他一直到1840年2月,才奉到巴麦尊的对华用兵的训令。
因此,尽管战争的序幕实际上已经拉开,但双方都没有意识到戏已开演。考虑到双方的这种认识,本书仍将鸦片战争的爆发时间定于1840年6月下旬,即英国远征军大批开到之时。
很可能是穿鼻之战的结果,1840年初,林则徐奉旨永久停止中英通商关系之后,逐步形成了完整的制敌方略。对此,他有一段说明:
无论该夷有无兵船续至,即现在之
嘧、哗
两船未去,度其顽抗之意,妄夸炮利船坚,各夷舶恃为护符,谓可阻我师之驱逐。臣等若令师船整队而出,远赴外洋,并力严驱,非不足以操胜算。第洪涛巨浪,风信靡常,即使将夷船尽数击沉,亦只寻常之事。而师船既经远涉,不能顷刻收回,设有一二疏虞,转为不值,仍不如以守为战,以逸待劳之百无一失也。
林则徐在此婉转地承认,尽管英国只有两艘军舰,清军水师仍无在海上取胜的能力。于是,他采用了避免海上舰船交锋,严防海口的“以守为战”的制敌方略。道光帝对此完全赞同,朱批“所见甚是”。[130]
依据以往外国商船和军舰来华活动的情况,林则徐所部署的“以守为战”,主要区域在珠江入海口,即以香港和澳门为外线,经伶仃洋至虎门及狮子洋一带。在当时的官方文书中,其称谓是“中路”。
早在鸦片战争之前,香港就是鸦片走私的大本营,趸船大多泊于附近一带海面。义律率英商英船撤离澳门后,开始也聚集于此,后移往铜鼓。林则徐为抑制此处英人的活动,在香港对岸九龙半岛的官涌,居高临下地依山建炮台两座,以控御附近海面。
澳门时为葡萄牙人所盘踞。义律和英船英舰也经常活动于此。林则徐在澳门关闸以北驻兵设炮,监视其行动,并时常向澳门葡萄牙当局施加政治或军事压力。
珠江入海口以香港、澳门为最外点,上溯伶仃洋内驶约70公里,即为虎门。此处河道收缩,历来是清朝的海防重点,广东水师提督亦驻节此地,以示昭重。早在林则徐督粤之前,关天培、卢坤、邓廷桢等人已尽了极大的努力,在此处建炮台9座,平时炮台守军590名,战时约2000名。林则徐曾于1839年观虎门清军秋操(即秋季演习),极为满意(虎门防卫的具体情况详见后章)。为此,他仅密购西方铜炮和精制铁炮装备此处,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为预防英舰突破虎门继续内犯,林则徐在虎门后的狮子洋一带,集结清军师船,并雇募民船,预备火船,准备在此处内江与来犯英舰交战,并已进行了多次演习。
以上林则徐的防御设想,是从1840年初开始萌生,逐步完善并实施的。至1840年6月底,各处实施的结果是:九龙新建炮台两座业已完成,安炮56门,附近山梁共有守兵800余名;澳门一带派驻兵勇共1300余名;虎门各炮台守兵约2000名,配炮300余门;狮子洋一带集结师船20艘、雇募民船46艘、预备火船20余艘,共有兵勇2000余人。[131]
林则徐以上述几处为防御要点,有其通盘的思考,在奏折中称:
臣等查中路要口,以虎门为最,次即澳门,又次即尖沙嘴(咀)一带,其余外海内洋相通之处,虽不可胜数,然多系浅水暗礁,只足以行内地之船,该夷兵船不能飞越。[132]
这里讲的虎门,自然包括其后的狮子洋,而尖沙咀即为九龙。林则徐认为,关键在于这几处,其余地方只要添兵协防即可。
至于那些停止通商后仍不遵令回国,而在虎门口外徘徊游弋的英船英舰,林则徐采用了“以奸治奸,以毒攻毒”的办法,即雇募平时接济外国人、贩卖鸦片的沿海“渔疍各户”为水勇,教以如何驾驶和点放火船,每船领以一二兵弁,预先设伏,乘夜顺风放火焚烧英船,并开出赏格以备激励。[133]
尽管林则徐对其制敌方略信心十足,但是,今天我们若从近代战争的角度进行分析,不难发现,其中存有很大的弊陋。
从林则徐的设想来看,其最重要的作战方法是,以海岸坚强据点,即炮台,来对抗来犯的英舰英船。
利用海岸坚强据点抵御外族海上入侵的战法,可追溯至明代。当时沿海所筑的卫、所等城,在抗倭战争中曾起到了不小的作用。然而,明代的海防卫、所,与此时的清军炮台不同。它们是小规模的城防工事,大多与海尚有距离。一旦有警,附近民众皆入之凭借抵御,以待大军救援。清军炮台完全是炮兵阵地,建于濒海要厄,直接与敌方舰船以炮火竞斗。
由于虎门炮台的建设方案与林则徐无涉,我们不妨看看由他主持建设的官涌两炮台。
官涌两炮台,一在尖沙咀山麓石脚,名“惩膺”,一在官涌偏南一山,名“折冲”,各安炮20余门。其规制形式一如清代沿海各处炮台,只是比闽浙各炮台大些,比虎门的靖远炮台小些,并无样式上的改变,其缺陷也完全相同。
且不论这两座炮台能否经受得住英舰的猛烈炮火,也不论它们果否惩膺折冲,予英舰以毁灭性的打击,因为后来的各次战斗我将作具体分析;然而,它们最基本的弱点是,无力防御登陆英军从炮台侧后方向发起的地面进攻。
为什么会这样呢?
我在第一章已经谈到,清军的炮台本为防堵海盗,无须虑及这些乌合之众的地面进攻,更何况清军的炮台对传统样式的海盗,还具有一定的防御能力。我在此还须说明两点:一、鸦片战争是西方列强第一次大规模侵略中国,清军对其战术毫不知悉;二、当时的人们,包括林则徐,对英军的陆战能力作了错误的判断。
1839年9月1日,林则徐在分析“边衅”不会启的夹片中称:
夷兵除枪炮之外,击刺步伐俱非所娴,而腿足裹缠,结束严密,屈伸皆所不便,若至岸上更无能为,是其强非不可制也。[134]
到了1840年8月7日,林则徐听到定海失陷,曾献策悬赏激励军民杀敌,较前更进了一步,竟说其“一仆不能复起”。[135]从这些说法中,我们可以看到林则徐等人的心思。他们认为,英军尽管“船坚炮利”,但毫无陆战能力,因而绝不会舍舟登岸,从陆上发动进攻;即便有这种攻击,也绝非清军的对手。他们正是据此而未能对炮台的陆路防卫作有针对性的改进。
林则徐等人这种荒谬的判断,令今人百思不得其解。[136]然而,从更宽泛的背景来看,反映出当时的中国人对浮海东来的西方各国军事技能的无知。早在1793年,英使马戛尔尼使华时,随带兵弁。英方曾邀请清军名将福康安观其操演。英方的用意当为炫耀武力,而福康安却摆出一副“天朝”大将的架子,表示不屑一顾。如果我们再往后看,鸦片战争的主要作战形式是以炮台对敌舰,清军采取这种战法,自然是受传统制敌方略的影响。而清军的炮台全无防备敌军陆路进攻的设备,结果在英军战舰和登陆部队的两重攻击下,一一失陷。此种结局与英军不善陆战的判断也不无关系。
林则徐所倚重的炮台是靠不住的。
在林则徐的设想中,第二种战法是舰船交锋。为此,他专门拟就了《剿夷兵勇约法七章》,详细规定了具体的战术动作。按林的部署,这种交战应在内江进行。[137]
早在林则徐使粤之前,关天培刚刚接任广东水师提督,便提出在虎门后路以师船10艘,另配以泅水阵式兵、中水对械兵、爬桅兵、能凫深水兵共130名,与闯过虎门主阵地的敌舰交战(详见后章)。林则徐至广东后,又在中国传统的水战战术中择出“火攻”战法,即“多驾拖船,满载车薪,备带火器,分为数队,占住上风,漏夜乘流纵放”。[138]林则徐所规定的舰船交锋,是关天培的水师师船战法与传统的“火攻”战法的结合和发展。
林则徐的战术为:
一、以战船12至16只,分作4队,斜向攻击敌舰安炮较少的头、尾;利用其船小灵便的特点,占住上风近敌;若在船首,攻其船鼻,毁其帆索,若在船尾,毁其舵与后舱。
二、在接敌过程中,如炮力所及,即先开炮,至鸟枪可及,兼用鸟枪,再近可抛火罐,施喷筒。火罐应在船桅上抛出,喷筒应在船首施放。
三、当清军战船完全靠近时,兵勇须跳上敌舰,用刀砍杀“夷人”,并砍断敌舰上的舵车及各帆缆绳索,使之完全丧失行动能力。
四、雇瓜皮小艇30只,上装干草、松明、蘸油麻片,配以十分之一二的火药。小艇的首尾,用5尺长的铁链连接,其一头拴七八寸长的大铁钉。交战时,水手半身在水,划桨而行以近敌。接敌后用大铁钉将小艇钉在敌舰舰体上,然后纵火燃烧。
此种战法,被称为“攻首尾跃中舱”之法。[139]
为了训练清军士兵掌握这种战术,林则徐购买了英商船甘米力治号,改为安炮34门的军舰,作为模型。让清军进行训练。[140]
林则徐设计的这种战法,可谓是书生议兵的典型,他没有航海经验,没有近代舰船作战知识,全凭着感性认识的推论,在头脑或纸面上演绎,并未虑及在交战中实际操作的可能性。
在双方舰炮威力迥殊的情况下,清军战船在近敌过程中必然遭到极大的损失;航速和操作灵便性并不占优势的清军战船,很难进入专对敌舰首尾的斜向夹角;即便进入此种夹角,敌方舰船稍稍摆舵或改变帆面,方向顿变,而清军战船欲重新进入斜向夹角,须做扇面运动,动作极大;且不论清军战船在性能上能否跟上此种扇面运动,若不引起队形阵法大乱,已属幸事。
英舰因远涉重洋之需,又与西方各国交战之要,舰体十分坚固,不少舰船外包金属材料。鸦片战争中,清军的火炮对之亦难获大效,而林则徐提到的鸟枪、火罐、喷筒之类的兵器,更难得力。尤其是在船桅上用手向英舰抛扔燃烧着的火罐,在实战中似无可能办到。
由于双方的舰船大小迥异,高低立现,即便清军战船费尽全力靠上敌舰,兵勇也难以跳跃。水面相交两船靠近时间很短,不比陆地爬越高障。兵勇登上敌舰后用刀砍杀诸法,显然脱胎于前引林则徐奏折中“击刺步伐俱非所娴”的判断。
至于用大铁钉将火船钉在敌舰上,然后放火焚烧,想象的成分很大,实战中似无可行性可言,不必再作分析。
综上所述,我以为,林则徐的这种图上作业,设计得越周密,距实战越远。这是书生议兵最容易犯的错误。
在林则徐的设想中,利用民众进行袭扰,是对上述两种战法的补充。
广东沿海的渔疍人家,多有贩运鸦片、接济英人淡水食物等情事。林则徐在断绝通商之后,为使虎门口外泊留的英船英舰早日回帆放洋,采取了断绝供应的办法,并未奏效。他的“以毒攻毒”之法,即雇募渔疍人家火烧英船,正是在此背景下萌生。这种攻击没有获得预期的效果,1840年2月至6月五次行动后,英国的舰船并未因这些行动而扯帆西去。
除雇募渔疍人家在虎门口外实施火攻外,林则徐在内江和陆地亦有募勇和团练等情事。
我在第一章中曾谈到清军的束伍成法,正是这种落后的军制使清军极为分散,临时总有兵力不敷之感。林则徐募勇,正是为了弥补清军兵力的不足,以勇配合清军作战。另在英人容易登岸滋事的地方,林则徐没有足够的兵力派驻,便组织地方团练,允许开枪动刀,各保身家。
从林则徐的奏折和公牍来看,他的困难并不是利用民众进行袭扰是否正当,是否会引起意外后果,而是由此产生的财政问题。雇勇须官府出资,这就限制了雇募的规模。团练虽不用出资,但需有赏格激励。清廷不可能为此而动拨银两,行商们的资金似暂时地帮他解决了这一问题。
有论者将林则徐利用民众的种种做法,与后来的人民战争相比拟。我以为,这是不恰当的。
无论是雇勇还是团练,都是清朝的传统方法,并非是林则徐的自创。民被雇为勇后,即是清军的临时成员、临时部队,是清军外延的放大。团练由乡绅进行组织,不离家土,活动范围有限。除林则徐外,在鸦片战争中,沿海各省大吏无不实行此策。至于准人人持刀痛杀,[141]在缺乏一定的组织实施下,很容易流为效能有限的恐怖活动。这些与人民战争之间的区别,是极其明显的。
从另一角度来看,出资雇募社会上最不可靠的一群(渔疍人家),转为官府的倚重所在,更是广东历来的做法。嘉庆年间的民间小说《蜃楼志》,曾提到广东水师不足恃,海匪成灾,两广总督募匪为勇,以匪治匪,“虽未必能弭盗,而民之为盗者,却少了许多,庶乎正本清源之一节”。小说家的话,并不是此类方法何时行于广东的考据材料,但小说家对此方法如此知详,却说明了它并非是官场诡密之道,而在民间已深入人心。
实际上,雇勇也罢,团练也罢,“准人人持刀痛杀”也罢,最重要的是它们在实战中的效果。从鸦片战争和后来的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史实来看,它们虽不能说毫无效果,却绝非取胜之道。
民众的游击战争需要组织上和战术上的指导,方可有效;民众的游击战争需要在地理形势上占利,方可实施;民众的游击战争需要觉悟和牺牲精神,方可支持下去。这一切都是当时所不具备的。其中的要害,是当时的官、民对立,不能想象用武力镇压而支撑的政权,能够如此密切地与民众合作。林则徐为官场中人,不论他的动机和操作有何招术,莫能置身度外。
由此,并非由林则徐独创的利用民众诸法,也是不足恃的。
以上对林则徐制敌方略的批判,是基于后来发生的大规模的战争这一事实,认为其不能取胜;而据林则徐等人的判断,义律只会私邀少数军舰窜犯,若此那一切又当别作它论。至于林则徐的制敌方略能否应付林则徐所估计的敌情,就历史的发展而言,这种讨论失去了针对性。如果仅仅从事实出发,穿鼻之战后至1840年6月下旬之前,英舰一直处于被动状态,没有对清军采取行动。若此将之称作林则徐制敌方略的成功,似乎也非大错。
1840年3月24日,英舰都鲁壹号驶到,虎门口外的英国战舰增至3艘。6月9日,英舰鳄鱼号(Alligator)驶到。6月16日,东印度公司的武装轮船马答加斯加号(Madagascar)驶到。所有这一切,都在林则徐的意料之中。
但是,没过几天,局势急转直下,完全出乎林则徐的意料了。
1840年6月21日,出任英国远征军海军司令的英驻东印度海军司令伯麦,率由印度开来的舰队驶到。6月28日,英国远征军总司令兼全权代表懿律(George Elliot)率由南非等处开来的舰队驶到。不久后,英国侵华军全部到齐。
此时,在华英军兵力远远超出了林则徐的估计和想象。其中,有海军战舰16艘:
东印度公司派出的武装轮船4艘:
皇后号(Queen) 马答加斯加号 阿特兰特号(Atalanta) 进取号(Enterprise)另有英国海军运兵船响尾蛇号(Rattlesnake)和雇用的运输船27艘。
英国陆军共有3个团:
爱尔兰皇家陆军第18团
苏格兰步兵第26团步
兵第49团
另有孟加拉国志愿兵等部。地面部队共4000人。合之海军,英军总兵力共约六七千人。[142]
相对中国的人口和清军的兵力,英国远征军的规模并不惊人。但是,若从西方殖民史来看,这是一支颇具武力的军队。
更出乎林则徐意料之外的是,这支强大的军队,并没有立即向虎门或广东其他地区发动进攻,而只采取了相当软弱的对策。
1840年6月22日,英国远征军海军司令伯麦,在其到达的第二天,待所率军队到齐后,仅发布了一项从6月28日起封锁珠江口的告示,便于当日晚上起,领兵次第启程,北上进攻舟山。6月30日,英国远征军总司令兼全权代表懿律,在其到达后的第3天,亦和全权代表义律一起率军北上,与伯麦汇合。此后,广东沿海的英军亦有陆续北上者。虎门口外仅留下英舰4艘和武装轮船1艘,执行封锁任务。[143]
英军的这一行动,自是执行外相巴麦尊的训令。1840年2月20日,巴麦尊致海军部的公函中称,在广东“不必进行任何陆上的军事行动”,“有效的打击应当打到接近首都的地方去”。[144]同日,巴麦尊给懿律和义律的训令中,提到了他和海军大臣各颁给伯麦的训令,其中规定作战方案为“在珠江建立封锁”、“占领舟山群岛;并封锁该岛对面的海口,以及扬子江口和黄河口”。[145]伯麦和懿律对此是完全照办。
林则徐并不知道英军的作战方案,他见到的仅是伯麦封锁珠江口的命令和义律于6月25日、26日的两次文告。按照清朝的官场用语,这些文件的态度算不上强硬。于是,他误认为,他的制敌方略成功了,英军之所以不敢轻举妄动,正是见其有备,无隙可乘,知难而返。他在奏折中、咨会中、谕令中、书信中,都明白表露英军不敢遽行骚扰,在于广东防备严密。[146]后来,他听到定海失陷的消息,更是指责浙江方面未能如广东那样,早有准备,他害怕有人以定海的失陷来攻击他,在给友人的信中写道,“又岂粤省所能代防耶?”[147]
林则徐的这种说法,只是主观的臆断,后来的事实证明,英军有着制胜的武力,绝非害怕林的武备。[148]但是,林则徐的说法,显然有着很大的影响力,尤其是对于那些不相信“天朝”武功居然不敌“岛夷”之技的人们,更是如此。
1841年1月,新任闽浙总督颜伯焘和新任浙江巡抚刘韵珂,不顾天怒,要求启用获罪革职的林则徐,理由之一是“该夷所畏忌”[149]。1841年5月,广东民众在《尽忠报国全粤义民谕英夷檄》中,振振有词地问道:“汝已称厉害,何以不敢在林公任内攻打广东?”[150]鸦片战争之后产生的三部史著《道光洋艘征抚记》、《夷氛闻记》、《中西纪事》,皆谓林则徐在广东防备严密,英军无隙可乘,遂北犯定海。他们把后来广东战事的失败,归结于林则徐的去职;他们将各地战事的受挫,归结于当地没有林则徐。尽管林则徐的制敌方略当时未经实战,但他们已在心目中认定林必胜无疑。
处在失败中的人们,找不到胜利的迹象,最容易产生某种希望。林则徐就是这种希望。而且,局势越危急,战争越失利,这种希望之火就越放光芒。
由此,一个神话诞生了。
一个林则徐不可战胜的神话,占据了当时许多人的心,并流传至今。
[1] 《林则徐集·日记》,第316页。
[2] “遇事敢言”系道光帝对黄爵滋的评价,故在其言官的迁转中,仍把他放在有上奏权的鸿胪寺卿这个位置上,以“风励言官”,“广开忠谏之路”。见《清史列传》第11册,第3257页。
[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54—257页。
[4] 《黄爵滋奏疏·许乃济奏议合刊》,第48页。
[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58页。
[6] 1838年10月28日,道光帝在将其收到的各将军督抚议复的奏折交大学士、军机大臣等议奏后的第5天,宣布两年前主张弛禁的许乃济“冒昧渎请,殊属纰缪”,降六品顶戴休致。此时若有大臣敢主张弛禁,那是很危险的。
[7] 以下三小节的分析,我受益于王立诚先生的论文《鸦片战争前夕的禁烟决策评析》,《兰州大学学报》1990年第4期。
[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388页。而军机大臣等的议复,迟至1839年6月12日才进呈。这份由道光帝于6月15日批准的长达两万余字的新法律,规定在一年半后,即1841年初,对未戒吸烟的瘾君子将采用死刑。但由于战争的进行,这一法律根本没有实行,同样,也没有宣布废除。据称,决定对瘾君子采取死刑,道光帝还施加了压力。
[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394页。
[10] 黄爵滋自上奏后,擢升特快,而且始终有直接上奏权。黄去福建,是随同祁寯藻,起因是御史杜彦士奏福建走私鸦片猖獗,水师官兵查禁不力。有意思的是,在上谕中,黄的使命在用词上与林则徐相同,即“查办事件”(见《清实录》第37册,第1181页)。
[11] 《黄爵滋奏疏·许乃济奏议合刊》,第102—106页。
[12]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56页。
[1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324页。
[14] 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l册。其中黑龙江、吉林、盛京、山东为户部咨会,其余为刑部咨会,清政府如此做,是因为将之当作财政问题(白银外流)或司法问题(吸烟者诛)。若是外交问题,当由礼部来咨会,若准备开战,当由兵部咨会。
[15] 《林则徐集·日记》,第93页。
[16] 可参见《林则徐集·日记》,第111页;《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11、12、24页等。特别引人注目的是,道光帝对林则徐的私事也很关照。1827年,林丁母忧结束后进京,任为陕西按察使,因离家乡远,迎养父亲不便,召对时面有难色。道光帝说,“朕知汝于江浙熟悉,但此时西方有事(指平定张格尔),且先去。”果然不久,道光帝改升其为江宁布政使,以便迎养父尊(林则徐:《先父行状》),道光帝与林则徐的关系于此可见。
[17] 《林则徐集·奏稿》上册,第25、29页。
[18]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15页。
[19]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364页。
[20] Chinese Repository, vol. 7, pp. 174-175.英舰为威厘士厘号(炮74门)和阿尔吉林号(炮10门)。而刚刚离开广东未久的英舰拉恩号(炮20门)后又驶到。
[21] 1836年初,邓廷桢接任两广总督。他与鸦片走私的关系,人们有着截然不同的评价。当时的外商都指责他接受“规费”(鸦片贿赂),同时又抱怨由于他的到来使鸦片走私交易更加困难。从事实方面考察也是如此。在他任职期间,鸦片入口数从2万箱增至3.5万箱,而他又确实采用过许多禁烟措施。这里面的问题是复杂的,牵涉到邓廷桢以外的许多问题。我以为,邓更多地具有文人气质(本来就是一个音韵学家和诗人),很可能对此并没有花费太多的精力。但是,1836年底至1837年初,邓廷桢在广东采取的禁烟措施影响了鸦片的销路。为此,义律在1837年2月2日致函英国外相巴麦尊:“看来这危机时刻不时派遣战舰来这里短暂逗留,会使得省政府放宽鸦片贸易,或是加速合法化。”义律还同时向英驻印度总督和英驻东印度海军司令发出了同样的请求。同年9月3日,巴麦尊将女王关于英国军舰应保护在华商人的指示转给海军大臣。由此可见,马他仑的使命虽与黄爵滋奏折无涉,但与禁烟有着直接的关系。(参阅〔美〕张馨保:《林钦差与鸦片战争》,徐梅芬等译,福建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01—102页)
[22] 自律劳卑死后,德庇时、罗宾生先后继任对华商务第一监督,他们不愿以低下的姿态与广州当局打交道,而广州当局亦装着不知道他们的存在。他们只能在澳门、甚至泊在海面上的船上执行所谓的公务。义律的禀帖见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爭前中英交渉文書》,東京:巌南堂書店,1967年,第86页。
[23]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爭前中英交渉文書》,第87—88页。
[24]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23页。
[2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26页。
[26] 按照当时清政府的规定,大班的文书须敞封交给行商,由行商检查是否有悖逆字样后,再转交地方官,逐级上呈至两广总督。1837年4月,义律利用17名中国水手在海上遇难后被英人搭救的机会,直接发禀帖给两广总督,被驳回,后经辩论,允许义律将禀帖封口后转交行商,再呈广东官员。又按照当时清政府的规定,大班在贸易期间驻广州商馆,贸易结束后回澳门,往来广州须事先申请红牌。1837年5月,义律抓住广州黄埔英国水手闹事的机会,立即前往处理,并向广州当局提出随时有事可进广州的要求。邓廷桢同意了他的要求,“准令随时遇事,驾坐舶板,不必请牌”,事后办理手续。见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爭前中英交渉文書》,第97—105页。
[27]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爭前中英交渉文書》,第133页。
[28]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爭前中英交渉文書》,第148页。
[29]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爭前中英交渉文書》,第149—150页。
[30] 事系7月28日英船孟买号由澳门驶向广州,广东水师打旗要求停船检查,该船不予理睬,后海岸炮台开炮,该船被迫停下,水师官兵上船查询马他仑及其家人是否在船上。该船航至虎门炮台时,又被再次检查一次。很显然,广东当局不明马他仑的情况,害怕他混入广州。而马他仑后来对海军部汇报时称,容忍此事,只会助长这类挑衅性行为的再次发生,因而决定进逼虎门。
[31]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爭前中英交渉文書》,第150页。
[32] Chinese Repository, vol. 7, p. 232.该刊还称:一、虎门一带加强了军事戒备;二、李贤、卢大铖曾面带羞愧地参观了英舰;三、关天培与马他仑交换了名片;四、也是最有意思的,当英舰离开时,清军穿鼻(沙角)炮台和英军威厘士厘号各放了三响礼炮,“整个事件在极为礼貌和非常友好的情况下结束的”。
[33] Chinese Repository, vol. 9, p. 336.
[34] 邓奏在开头事由中提到“稽查商务”,后正文中仅称,英方告澳门同知“称系来稽查贸易事务”。他认为,“该国既有领事在粤经管贸易,何以该夷目吗咃
复来查办,情殊叵测”,表示不相信这种说法。对于李贤、卢大铖去英舰签立字据,谎称“恐传语错误”,而派去对马他仑“严切开谕,晓以利害”。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329—331页。
[3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342—343页。
[3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343页。
[37] 戴莲芬:《鹏砭轩质言》,《丛刊·鸦片战争》第1册,第314页。
[38]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424页。
[39] 《龚自珍全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第169—171页。
[40] 有论者据龚文中有请林则徐“宜以重兵自随”、“火器亦讲求”等语,推论龚劝林作好反侵略战争的准备。这是一种误解。由于龚不明林的禁烟办法,以为林将以文臣孤身入澳门,必会遭到不逞“夷”人和奸民的刁难、攻击,故有此请,绝非为反侵略战争。龚在该文“旁义”第二项中提出,限期让广州外国人全部离开去澳门,只留下“夷馆”一所,为来船交易时暂住(林也有此意,复札称,已陈请于道光帝,未获同意,不敢再请了),此即前引龚文中“此驱之”的意思。此外,龚提出的用兵行动,还包括将“不逞夷人及奸民”、“正典刑”和“守海口,防我境”(禁止外国人随意进入内港)。在当时的清朝体制下,这些行动都须使用军队。
[41] 《林则徐书简》,第45页。“决定义”是龚文所用的词。
[42] 《林则徐书简》,第150页。“决定义”是龚文所用的词。
[43] 据《林则徐集·日记》,第315—316页。刻是当时的记时单位,约合今14分24秒。
[44] 这些文件包括《禁烟章程十条》、《晓谕粤省士商军民人等速戒鸦片告示稿》、《颁查禁营兵吸食鸦片条规》、《札发编查保甲告示条款转发衿耆查照办理》、《札各学教官严查生员有无吸烟造册互保》、《批司道会详核议设局收缴鸦片章程》等,见中山大学历史系编:《林则徐集·公牍》,第51—56、62页;陈锡祺等编:《林则徐奏稿、公牍、日记补编》,中山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23—25页。
[45] 据邓廷桢奏,《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522—524、624—625页。
[46] 见《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54、691、737—738、788、854页;《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660页。
[47]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54页。自1837年春至1839年1月11日,邓廷桢共查获鸦片26万两(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449页)。林则徐到广东后,邓廷桢更加强了查禁工作,仅道光十九年二月,1839年3月15日至4月12日,邓廷桢查获的鸦片达78873两(见《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523页)。由此可见,林则徐的作用也是很大的。有论者将邓查获的鸦片也算作林的功绩,是不了解邓的工作所误致。
[48] 据李伯祥等:《关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鸦片进口和白银外流的数量》,《历史研究》1980年第5期。一箱等于100斤或120斤。
[49] 当时的鸦片商人都先将鸦片卸到广东虎门口外的趸船上,然后取保报关入口。也有个别商人直接将鸦片带入广州者。当时的伶仃洋、香港岛、大屿山岛一带,成为趸船活动的区域。
[50] 《林则徐集·公牍》,第56—60页。
[51] 义律于3月23日由澳门赶往广州,途经黄埔时,曾受到清军的警告。他抵达后立即要求邓廷桢允许英国商人离开广州,被拒绝。而其禀帖内“使两国彼此平安”一语,遭到了林则徐的严厉驳斥:“如两国二字,不知何解,我天朝臣服万邦,大皇帝如天之仁……想是
咭唎,咪唎
合称两国,而文意殊属不明。”(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爭前中英交渉文書》,第175—176页)
[52]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爭前中英交渉文書》,第179页。
[53] 许球的奏折见田汝康、李华兴:《禁烟运动的思想先驱——评介新发现的朱嶟许球奏折》,《复旦大学学报》,1978年第1期。许指明的9人,参照英方文献,分别是喳吨(W. Jardine),

(又称

J. Innes),
(Lancelot Dent)、
啉
(Framjee)、吗
(吗Merwanjee)、

(Dadabhoy)、噶唔(Gordon)、
呅(Whiteman)、啴嗱(Turner)。其中噶唔是美国人,
啉
、吗
、咑咑
是英属印度商人,其余是英国人。
[54] 这一命令未见中文本,英文本见“Correspondence Relating to China,” 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vol. 30. Shannon, Ireland: Irish University press, 1971, pp. 420-421。
[5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17—218、465—466页。邓奏中称,吗
查无此人,实系错误,其人为英属印度商人Merwanjee。
[5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30、242页。
[57] 参见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爭前中英交渉文書》,第113—114、116、120—125、127—129、131—132页;《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239—241页。
[58] 1838年12月3日,清军在商馆前的船上查出两箱鸦片,搬运工说明是送给英国商人因义士(J. Innes)的。广东当局立即下令断绝通商,因义士和涉嫌此案的美国船必须在三天内离境。12月16日,因义士去澳门后,通商于1839年1月1日恢复。由此可见清朝此时对鸦片商处罚之轻和对断绝通商手段运用之轻率。而这位因义士,就是许球在奏折中提到的

,根据邓廷桢的命令,他应在1837年2月就被驱逐,而此次去澳门后,至林则徐禁烟时,仍在澳门还未回国。另外,因义士还极为霸道,1833年4月因住所外砍木头的声音骚扰,他向行商申诉,粤海关监督为此禁止这种骚扰。但禁令在几天内未生效,他便往监督衙门再诉,被人砍伤胳膊。于是,他要求行商在日落前逮捕罪犯并治罪,否则放火焚烧粤海关。当晚八点,他见未达到目的,便以火箭和烟花点燃了粤海关。第二天,袭击因义士的凶手被拿获,戴枷示众。
[59] 1839年5月1日,林则徐在一信中称,“来教又以查办鸦片,关税不免暂绌,此一节弟先以面奏,已蒙宵旰鉴原。”(《林则徐书简》,第50页)在此之间,林与龚自珍的书信交往中也谈及此事(《龚自珍全集》第169—172页)。
[60]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572页。
[61] 林则徐在释放他们之前曾请旨,得到了道光帝的批准。否则,按照清朝的则例,林应当为自己释放贩烟犯的行为而受到严厉处罚。
[62] 《林则徐集·公牍》,第59—60页。
[63] 林则徐将义律关入商馆,是当时清政府和林本人并没有近代外交观念,将其仍看作是“大班”。而义律从澳门去广州,事先未请红牌,途经黄埔时,遇清军阻挡,仍不予理睬;在封锁商馆期间,从未声明自己是英国官员而要求释放。
[64] 在封锁商馆期间,有一美国商人和荷兰领事申诉未卖鸦片要求准其通商,并准离开商馆;林以“一面之辞”、“致悚防范”为由而拒绝。
[65]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15页。
[6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602页。
[67] 〔美〕张馨保:《林钦差与鸦片战争》,自序。该书在许多方面对我帮助很大。
[68] 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2册,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9年,第444—448页。
[69] 在此之前,义律的禀帖都是致两广总督邓廷桢的,见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爭前中英交渉文書》,第174—177页。
[70] 《林则徐集·公牍》,第67—71页。
[71] 严中平:《英国鸦片贩子策划鸦片战争的幕后活动》,《近代史资料》1958年第4期,第17—18页。该件收入英国议会文件,但内容作了删节,“Correspondence Relating to China,” 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vol. 30, p. 624。
[72] “Correspondence Relating to China,” 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vol. 30, pp. 595-660.
[73] 见上引严中平:《英国鸦片贩子策划鸦片战争的幕后活动》、《英国资产阶级纺织利益集团与两次鸦片战争史料》(《经济研究》1955年第1、2期)。严先生的这两篇出色的资料集,提供了我无法看到的英方档案,对我帮助极大。
[74] “Correspondence Relating to China,” 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vol. 30, pp. 667-672.
[75] 《林则徐书简》,第49页。
[76]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48—650页。
[77]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626页。
[78] 《林则徐集·日记》第347页。
[79]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76—678页。
[80] 《林则徐书简》,第63页。
[81] 1839年6月和9月,《中国丛报》编辑卑治文两次拜访林则徐。在谈话中,提到战争威胁一事。林答之“打仗不怕”(Chinese Repository, vol. 8, p. 444)。根据林则徐在这段时间里的奏折和书信,这一句话应当理解为不怕义律等人的恫吓。而马士根据卑治文的记载,错误地推断,林则徐此时“完全是理会到他面对战争的,然而提到战争,他仅有的回答是‘我们不怕战争’”(《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288页)。另有一些论者据此认为,林则徐对英国的侵华战争,早有心理准备,就更错误了。
[82] 《林则徐集·公牍》,第188页。
[83] 《林则徐书简》,第81页。
[84] 《林则徐集·公牍》,第189页。
[85] 1839年11月21日,林则徐奏称,义律“私邀夷埠兵船前来,以张声势”;1840年3月7日奏称,“有谓英夷会集各埠兵船同来滋扰者……本系恫喝,固不足信”;1840年3月29日奏称,“传闻该国有大号兵船将此到粤……谅亦无所施其伎俩”;1840年5月14日奏称,“该夷尚复强颜延喘,飘泊外洋,诡计诪张,虚声恫喝”(见《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702、762、777、809页)。
[86]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825页。
[87] 见《澳门新闻纸》、《澳门月报》、《华事夷言》(《丛刊·鸦片战争》第2册);《海国图志》;《洋事杂录》(《中山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等。
[88] 《洋事杂录》中录有《
咭唎国王发给该国商人禁约八条》,其前三条谓:“往别国遵该国禁令……”,“往广东贸易,遵领事验牌,不得从[纵]水手酒醉,恐伤华工”,“往广东,遵法,违禁货物不可带去……”(见《中山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第27页),林则徐对此极为重视。
[89]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48—649页。林则徐认为,窜往内地走私鸦片的英国商船,已违本国禁令,该国查出“亦必处以重刑”,中国若用武力攻击,该国不会“报复”,所以“并无后患”。
[90]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712页。林则徐认为,窜往内地走私鸦片的英国商船,已违本国禁令,该国查出“亦必处以重刑”,中国若用武力攻击,该国不会“报复”,所以“并无后患”。
[91] 《林则徐集·公牍》,第127页。
[92] 在今存林则徐翻译资料中,亦有多篇叙述进攻中国之困难,其中最详细者,见《澳门新闻纸》(《丛刊·鸦片战争》第2册,第386—390页)。
[93]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76页;《林则徐书简》,第49页。
[94]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76页;《林则徐书简》,第640、676、705页。此外,在林则徐翻译资料中亦有持此论者,“在(英国)各大官议论,因为茶叶之故,不宜造次”(《澳门新闻纸》,《丛刊·鸦片战争》第2册,第455页)。
[95] 《林则徐集·公牍》,第63页。
[96]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41页。
[97] 同上书,第678、700、702、712页。关于鸦片与英属印度政府的关系,在今存林则徐翻译资料中比比皆是,此处不再注明。但最初开来的几艘英舰的情况,这些翻译资料中并无介绍。但是,从翻译资料来看,林则徐已知去印度、英国等地的航海天数,即便没有其他资料,也能够推算出来。
[98]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825页。
[99] 《林则徐书简》,第105页。
[100]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860页。
[101] 《林则徐书简》,第151、165、192页。
[102]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39页。道光帝接到此奏的三天后,又收到军机大臣穆彰阿等议复江苏吴淞口查禁鸦片章程,令沿海各省体察所辖海口情形,“妥议具奏”(《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588页)。可见林的奏折很可能还有其推动作用。
[103]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726页;《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800页。
[104] 笔者所查之书为《林则徐集·奏稿》、《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鸦片战争档案史料》、《林则徐奏稿、公牍、日记补编》、《清实录》。又,笔者曾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查阅档案,因原编辑较杂,虽发现以上各书所未收林则徐折、片,但也未看到请旨敕令各省筹防的内容。
[105]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48—650页。
[10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722页。
[107]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838页。
[108]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844页;《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1册,第337—338页。
[109] 琦善片,道光二十年六月三十日,《军机处录副》。
[110] 《林则徐书简》,第99页。
[111] 《平夷录》,《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第363—364页。
[112] 托浑布折,道光二十年六月、道光二十年七月初二日,皆据《军机处录副》。
[113]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543页。
[114]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703页。
[115]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2册,第185页。
[116] 《鸦片战争档案史料》第1册,第742页。
[117] 《清实录》第38册,第3页;《上谕档》,道光二十年正月十四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
[118]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1册,第287页。
[119] 《林则徐奏稿、公牍、日记补编》,第78页。
[120]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702—704页。“嘚
喇
”即为Douglas,他是“甘米力治”号(Combridge)的船长,当时习惯用船主或船长之名呼其船,如窝拉疑号和海阿新号在林则徐奏折中,分别用其船长名而称之“
嘧船”、“哗
船”。甘米力治号后被林购买,改装为载炮34门的军舰。
[121] Chinese Repository, vol. 8, p. 379.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295页。
[122]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84页;“Correspondence Relating to China,” 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vol. 30, pp. 686-687.亚当·艾姆斯里致威廉·艾姆斯里,《近代史资料》1958年第4期,第68—69页。
[123] 当时的商船皆有武装,有些火炮甚多。此处称其火力不济,是就此次参战的英船而言。
[124] 林则徐奏折见《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700—701页;义律的报告见“Additional Correspondence Relating to China,” Irish University Press area studies series, British parliamentary papers: China, vol. 31. Shannon, Ireland: Irish University press, 1971, pp. 8-14。
[125]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爭前中英交渉文書》,第243—244页。
[126] 马儒翰又译为马礼逊、马里臣、马利逊等。他是传教士马礼逊(Robert Morrison)的儿子,16岁就为英商充当翻译,1834年律劳卑来华后,就充当商务监督的翻译。鸦片战争爆发后,一直充当英军的首席翻译。
[127] 佐々木正哉編:《鴉片戦爭前中英交渉文書》,第246—247页。
[128] 事隔8个月后,林则徐奏称,由于该次战斗,两艘师船“被炮伤损过甚,难以修复,必须另行拆造”;另两艘师船“皆有损坏,应行大修”。见《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857页。
[129] 案此时林则徐在虎门,但离交战地点尚有一段距离,非为目击者。在开战之日,林在日记中写道,“下午闻
夷兵船在龙穴向关提军递禀未收,开炮来攻,经提军抵御,击坏夷船前后桅,夷人被轰落水,始行遁去。”日记是写给自己看的,故不可能作伪。因此,林的奏折所据为关的报告,关的责任似更大。但从日记中也可看出,其所述开战理由与奏折所言差别甚大。
[130]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762页。文中“
”船即窝拉疑号,“哗
”船即海阿新号。
[131]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838、862页。其中林则徐在奏折中曾称虎门“在船在岸兵勇”“共有三千余名”。此处称虎门守兵2000人,是扣去在船兵勇之数,添入狮子洋一带清军数中。
[132]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838页。
[133]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762—763页。
[134]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76页。
[135]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861页。
[136] 林则徐的翻译资料中,有“孟呀拉土番,即么罗黑鬼,脚长无腿肚,红毛选其身材高大者充伍,谓之叙跛兵”(《洋事杂录》,《中山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第24页),然此处说的仅是印度兵。林则徐亲眼见过外国人,在澳门又检阅过葡萄牙兵。“腿足裹缠”,疑是当时的紧身裤和绑腿;“屈伸不便”,疑是葡萄牙兵采用踢腿式行进方式,即所谓“正步”,而产生的一种误解。又当时外国人不愿行跪拜礼,民间误传其膝关节有问题,难以跪拜,不知此说与林的判断有无关系。
[137] 按照林则徐原来的设想,此类交战似应在虎门至狮子洋一带进行。鸦片战争爆发后,林则徐宣称要自率船队出洋交战,乃是自知道光帝已不信任他,欲有所表现。
[138]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650页。
[139] 林则徐:《剿夷兵勇约法七条》,魏源:《魏源全集·海国图志》第7册,第1925—1927页;梁廷枏:《夷氛闻记》卷2。
[140] 魏源:《魏源全集·海国图志》第7册,第1932页。
[141] 在林则徐奏折中,这种方法始见于1840年8月7日的《密陈以重赏鼓励定海民众诛灭敌军片》,见《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861页;而在此之前,林于6月底至7月初就在广东实行这一方法,见Chinese Repository, vol. 9, pp. 165-166。
[142] Chinese Repository, vol. 9, p. 112, 221; William Dallas Bernard, Narrative of the Voyages and Service of the Nemesis, vol.1, p. 220.其三个欧籍团均未足额,其大部兵力2200名于1841年、1842年到达。
[143] 至1840年10月,虎门口外执行封港任务的英舰为都鲁壹号、拉恩号、海阿新号、哥伦拜恩号,轮船为进取号(Chinese Repository, vol. 9, pp. 107, 112, 419)。
[144] 转引自严中平:《英国鸦片贩子策划鸦片战争的幕后行动》,《近代史资料》1958年,第4期。
[145]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第1卷,第709页。
[146] 《林则徐集·奏稿》中册,第838、856、860页;《丛刊·鸦片战争》第3册,第263页;Chinese Repository, vol. 9, p. 165;《林则徐书简》,第151页。
[147] 《林则徐书简》,第151页。
[148] 如果当时伯麦因广东虎门有备而不敢进攻,他就不会匆匆离去,而会留下来等待续到之英军。到了7月中旬,英军的兵力在数量、质量上会大大超过清军。尽管当时英军中有人希望能进攻虎门,但未获准。关于这一方面的情况,可参阅Robert Jocelyn, Six months with China Expedition, London: John Murry, 1841, pp. 42-43。另外,印度总督于1840年4月7日的备忘录,也规定了远征军立即占领舟山的任务;义律于1840年6月24日给巴麦尊的报告中,又称当时英军北上的一个原因是避免台风(见《鸦片战争在舟山史料选编》,第479—481、488—489页)。
[149] 《筹办夷务始末(道光朝)》第2册,第752页。
[150] 广东省文史研究馆编:《三元里人民抗英斗争史料》,中华书局,1978年,第8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