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6年夏,随着罗歇伯爵入狱和瓦尔塞奥夫的死去,征服者横渡英吉利海峡,以追踪最后的叛乱分子——擅长逃跑的拉乌尔伯爵。这或许表明,威廉做事彻底,几乎有强迫症。但是,拉乌尔也绝不是一个四处游荡的流亡者。在回到故乡布列塔尼以后,伯爵在多尔城堡(castle of Dol)安顿下来。以此为据点,他和他的手下能够对诺曼底西部边界构成威胁。而且,构成威胁的也不只是他的手下:当地的编年史表明,此地的部分守军隶属于安茹伯爵。换句话说,拉乌尔与威廉在欧洲大陆的其他敌人联手了。这样看来,早在发动叛乱之前,拉乌尔可能就已经这样做了。这样一来,我们也就能够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待此前的那场叛乱,并且认定,这场叛乱的性质更为严重。正如之前的埃德加王子一样,拉乌尔可能已经成为一场更大的阴谋的一部分。这一阴谋旨在动摇威廉的王权,而且是由安茹伯爵、佛兰德伯爵和法兰西国王所精心谋划的。1
如果说还有什么考虑不周的地方的话,那便是:威廉似乎低估了对方所能造成的威胁。1076年9月,他举兵攻入布列塔尼,威慑拉乌尔的领地并持续围攻多尔城堡。但是,守军比他们所预想的更加坚决果敢。他们一连坚守了数周。接着,随着冬季的到来,法兰西国王也出兵援助。这让威廉吃了一惊,并迫使他采取行动。如果说,他所遭遇的并不是一次完全的溃败的话,那么,他所采取的行动也充其量是一次匆忙的撤退。《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写道:“威廉国王逃走了。他不但损失了人马,而且还丢掉了大量的财物。”在征服者的军事生涯里,这是首次有记载的败绩。50年后,奥德里克·维塔利斯把这一失败描述为神罚,即上帝因瓦尔塞奥夫之死而惩罚威廉。2
因此,在1077年余下的时间里,威廉同法兰西及安茹方面进行了和谈。这一次,威廉没能占据上风。就在那一年的夏天及秋天,人们为诺曼底公国内几座新建的重要教堂举办了献堂典礼。这些建筑当中还包括国王自己在卡昂修建的圣斯蒂芬教堂。这些献堂典礼无疑是非常重要的。威廉或许是在担心触怒神灵,并且在尝试进行弥补。可以确定的是,他正在寻求以另一种方式来展示他的王权。在圣斯蒂芬的献堂典礼上,参加者不仅有国王和王后,还有当时在诺曼底的所有要人。根据特殊安排,参与仪式的还有来自英格兰的最为强大的诺曼贵族,以及大主教兰弗朗克和约克大主教托马斯(Thomas)。无疑,这也是一种尝试,旨在提醒欧洲大陆的其他国家,虽然在很多情况下,诺曼人为英格兰的诸多事务缠身,但是,正是因为诺曼征服的胜利,他们也变得比原来强大得多。而且,虽然诺曼人分别居住在海峡的两岸,但他们却没有因此而分裂。不幸的是,这句话并不适用于所有场合。在威廉自己的家族当中,情况尤为如此。3
自从二人在1050年(或者在其前后几年)结婚以来,威廉和玛蒂尔达至少生下了9个子女——4个儿子以及(大概)5个女儿。我们之前从未提到过他们,因为我们对于他们成年以前的生活几乎一无所知。威廉的次子理查在十几岁时因为狩猎事故而身亡,剩下的3个兄弟则活了下来。最小的孩子亨利大约生于1068或1069年。威廉则生于1060年前后(因为他长了一头红发,他又以鲁弗斯[Rufus]①之名为世人所知)。1077年的他应该刚过青春期。长子罗贝尔可能是9个孩子中年龄最大的。到了这个时候,他已经成年了,而这正是问题之所在。4
据奥德里克记载,罗贝尔“夸夸其谈且为人鲁莽。他在战斗中十分勇猛,是一个强壮而出色的射手。他声音清朗、令人愉快且言辞流利。他有着一张圆脸,身形矮小而结实。因此,人们常称他‘肥腿’(fat-legs)或‘短衬裤’(shorty-pants)”。在诺曼法语中,“短衬裤”这个词演变为“短护腿”(Curt-hose),而这一绰号也流传至今。如果正如马姆斯伯里的威廉所言,这是征服者本人所使用(甚至可能是由他发明)的绰号的话,那么我们会发现,这一称呼很难算作昵称。正如奥德里克和其他作者所指明的那样,威廉和罗贝尔之间几乎只有仇恨。两人之间的问题正是长期以来中世纪统治者与其男性继承人之间所存在的矛盾。5
正像载入史册的每一个继承人一样,罗贝尔渴望从他的父亲手中分得更多的权力。在他十五六岁时,一切似乎水到渠成。因为,1066年,就在前往征服英格兰的前夕,为以防万一,威廉承认了罗贝尔的储君之位,并且要求所有诺曼底要人宣誓并承认罗贝尔的这一地位。然而,也是从那时起,罗贝尔继位的希望却逐渐变得渺茫起来。威廉通常会把玛蒂尔达留在诺曼底,让她为自己摄政,并让一群年长且有经验的人辅佐她。年轻的候补公爵或许获得了某些管理权,因为他有时会作为公爵的证人出现。但就像每个年轻人一样,他想要的不是行使父亲所授予的权力,而是真正的独立——有权挑选自己的随扈,并拥有能够用来奖赏他们的土地和金钱。他成年的时间恰逢诺曼底国土安全再现严重威胁的时节,而这也就使得事态变得更糟。罗贝尔可能期待自己能够得到更多的权力。而就在这时,他却发现自己的父亲几乎总是出现在公国,亲自处理各种事务。据奥德里克说,罗贝尔要求得到诺曼底和曼恩,但遭到了威廉的拒绝。征服者告诉他,他需要等待一个更为恰当的时机。“因为从父亲那里一无所获”,奥德里克说,罗贝尔“十分气恼,并且屡次傲慢地与其父发生冲突”。6
1077年9月,在圣斯蒂芬的落成仪式结束后不久,关键时刻便来临了。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到威廉和罗贝尔一起出现。在这之后的某一天,国王正在莱格勒,为其前往南部边疆的远征做准备。就在此时,罗贝尔和他的弟弟们之间爆发了激烈的争吵。根据奥德里克的记述:
威廉·鲁弗斯和亨利来到位于莱格勒镇上的罗歇·科舒瓦(Roger Cauchois)的宅邸当中。此前,罗贝尔已经住在了这一座宅邸里。二人就像士兵一样,在房屋上层的平台上玩骰子。他们一边玩,一边制造巨大的响声。不久后,他们开始向下面的罗贝尔及其侍从身上泼水。然后,伊沃(Ivo)和格朗梅尼勒的奥布雷(Aubrey of Grandmesnil)对罗贝尔说:“你为什么要忍受这样的侮辱?看吧,你的弟弟们是怎么爬到你的头上,用脏水浇在你我身上,让你感受到耻辱的?你还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吗?就算是盲人也看懂了。你必须马上惩罚他们,不然你就完了,你将永远抬不起头。”听了这些话,罗贝尔怒火冲天,马上跳了起来。他冲到上面的房间里,令他的弟弟们措手不及。
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这一记述的真实性,特别是鲁弗斯和亨利“爬到”罗贝尔“头上”的这件事。乍一看,奥德里克已经知道了这几兄弟后来的政治命运,并在努力地编造隐喻。但从其他方面来看,这一故事仍有可信之处。例如,为什么他会告诉我们,是伊沃和格朗梅尼勒的奥布雷怂恿的罗贝尔?还有,为什么他要告诉我们,他们待在罗歇·科舒瓦的家里,而对于后世的人来说,如果不是这一事件,他们会对这个人物一无所知?答案是,奥德里克肯定知道这一事件的内情。莱格勒距他所在的圣埃夫鲁修道院只有几英里远,而格朗梅尼勒家族正是这一修道院的创始人。这位编年史家继续讲道,争吵声很快就把国王引到了现场(威廉“借宿在甘厄尔[Gunher]的房中”),而争吵也暂时得以平息。然而,就在第二天晚上,罗贝尔及其侍从便离开了国王的军队,匆匆骑马赶往鲁昂。他们企图占领该城市的城堡,但未能得手。当威廉得到消息后,他勃然大怒,并下令抓捕所有的叛乱分子。此时,罗贝尔及其追随者们逃跑了,并开始流亡。7
尽管奥德里克对罗贝尔持轻蔑的态度(根据他的评价,罗贝尔是“鲁莽的”,而他的父亲则是“谨慎的”),我们也不该因此而低估这一叛乱的严重性。追随继承人逃亡的人(用奥德里克的话说,就是那些“阿谀奉承之人”)中包括蒙哥马利的罗歇的长子(贝莱姆的罗贝尔[Robert of Bellême])以及威廉·菲茨·奥斯本的长子(布勒特伊的威廉[William of Breteuil],毫无疑问,后者因为其兄弟罗歇最近被监禁而感到失望)。随行的还有诺曼贵族当中的其他年轻成员。简单地说,正是因为威廉和罗贝尔之间的斗争,整个诺曼贵族群体都按照类似的父与子之间的界限被分割开来。家族成员则各自效忠不同的对象。可以想见的是,国王的对策当然是试图完全掐灭反叛的火苗。叛军首先逃至雷马拉尔城堡(castle of Rémalard),那里距离诺曼底的南部边界不远。威廉适时召集了大军,并在那里包围了他们。于是,罗贝尔再次出逃。这一次,他投往了他父亲的仇敌的怀抱。他首先来到他的舅父佛兰德伯爵那里,后来又来到法兰西国王的宫廷。这位国王一定为自己的好运而感到欣喜若狂。他曾花了数年时间,试图找到一个令人信服的人物。如果以罗贝尔为中心的话,就能够建立起一个对抗诺曼人的联盟。此时,法兰西国王腓力突然发现,自己成了征服者的儿子兼王位继承人的君主。这正是一张能赢过其他一切的王牌。8
这一家族裂痕所造成的必然结果是,威廉被迫再次全身心地关注大陆危机,而英格兰则再次交由他人管理。和11世纪70年代初的情况一样,兰弗朗克继续发挥着关键作用。在国王从诺曼底发往英格兰的信件之中,但凡是存留至今的信,大主教总是被列在众多收信人的第一位。然而,在11世纪70年代后期的英格兰似乎有另外一个拥有很大权力的人。他所拥有的权力甚至比兰弗朗克还要大。此人正是威廉的弟弟,即巴约的奥多。9
毫无疑问,奥多和兰弗朗克的性格截然不同。当然,他也是一名主教。他的巴约大教堂也在1077年夏天举行了献堂仪式。这座教堂无比辉煌,而且也是新建的。如果普瓦捷的威廉所言不假的话,在有关宗教信仰的讨论中,奥多表现得睿智而雄辩。但与兰弗朗克不同的是,奥多从来就不是僧侣,也并不渴望回到修道院清修。相反,他似乎十分享受自己的世俗角色。当威廉在诺曼征服后不久授予他肯特伯爵的头衔时,他便欣然接受了这一世俗头衔。对于普瓦捷的威廉来说,这一头衔令奥多“成了最适合同时从事教会事务和世俗事务的人”。而对于奥德里克来说,这一头衔不过证明了奥多“更倾向于做世俗事务,而不是进行精神上的深思”。除去教会人士和世俗人士的身份之外,奥多显然也是个战斗人士。在他自己的纹章上,其中一面描绘的是他高举主教权杖的形象,而在另一面上,他则变成了一个骑士,挥舞着利剑。这使得普瓦捷的说法几乎成了笑话。他声称:“奥多从未碰过武器,而且也从没想过要这样做。”他同时也坚称,主教现身黑斯廷斯战场,完全是因为他深爱着自己同母异父的哥哥。(“他们的兄弟之爱如此深厚,即使是在战场上,他也不愿与威廉分开。”)不言自明的是,他的这些话极其荒唐。主教自己命人制作的巴约挂毯也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证据,足以证明普瓦捷的这些话都是假话。挂毯显示,这位好斗的主教骑着一匹黑马冲入战场,在紧要的关头重振诺曼人的斗志。无论其他人关于他的行为持有怎样的保留意见,奥多显然能坦然接受他的这种双重身份。10
从现存的王室信件中,我们很难看出,奥多在11世纪70年代后期的英格兰拥有显赫的地位(其中,只有两封信把他列为了收信人),但从各编年史家的记述中,我们可以找到相关的证据。“在英格兰,他的地位仅次于国王,”《盎格鲁-撒克逊编年史》写道,“当国王在诺曼底的时候,他就是这个国家的主人。”而奥德里克则告诉我们,奥多“的权力比王国里任何其他的贵族都要大”。至于奥多的权力到底有多大,《末日审判书》对此有所揭示。其中有一系列条目显示,他有权自己重新分配土地,并自行解决有关土地持有权的争端。而在做出决定的过程中,他无须听取任何他人意见,甚至无须听取国王的意见。就这一方面而言,他的权力是很独特的。《末日审判书》显示,直到他于1071年去世之前,威廉·菲茨·奥斯本偶尔履行过类似的权力。但到了11世纪70年代晚期,奥多显然是唯一可以这样办事的人。例如,阿宾登修道院院长在纳尼汉姆考特尼(Nuneham Courtenay)买了一处新庄园。这位院长曾小心翼翼地向奥多禀明价格,并获得了主教的同意。该修道院的编年史家解释说,这件事发生的时候,“国王还在诺曼底。而在那时,其弟弟巴约主教奥多正统摄着王国”。奥德里克则更为直白地写明了这一状况。他说,奥多受到了“各地的英格兰人的敬畏,并且能像国王一样进行审判”。11
有趣的是,就在主教统治英格兰的那段时间里,土地分配制度出现了重大的改变。正如我们所见,在加冕典礼之后,征服者最为亲密的伙伴(就像奥多本人和威廉·菲茨·奥斯本这样的人)立刻就得到了封地。而在第二年,国王返回英格兰后不久,诸如蒙哥马利的罗歇的其他宠臣则也得到了这一类型的封赏。威廉把之前的旧领地合并成几个大地产,然后分封给上述这些人:奥多得到了肯特,菲茨·奥斯本得到了怀特岛,而蒙哥马利则得到了什罗普郡。这一分封方式完全打破了原有的土地产权模式。这种情况在苏塞克斯表现得最为明显。在那里,新设立的雷普完全打破了原先的地产边界。既然这些被分封的土地都位于威廉领地的外围,那么我们便可以猜测,威廉这样做首先是出于安全的考虑。12
但是,这些早期赠予其近臣和密友的土地是一些例外,似乎并不是按照总体规则分配的。在一些远离海岸和边疆的地区,我们能够看到,诺曼人在按照不同的土地分配原则分配土地。个别诺曼人被赏赐的土地此前为同一个英格兰人所有。就拿马厩总管安斯加尔(Ansgar the Staller)来说,在全英格兰地位低于伯爵的人当中,他曾是最为富有的人。安斯加尔似乎参加过黑斯廷斯战役(事实上,他很可能就是哈罗德国王的旗手),而且受了致命伤。我们上一次看到安斯加尔是在《黑斯廷斯战役之歌》有关伦敦投降的描写。尽管伤情严重,他仍在进行谈判。此后不久,他的伦敦市长(portreeve)之职就被一个名叫曼德维尔的若弗鲁瓦(Geoffrey de Mandeville)的诺曼人接替了。在《末日审判书》的时代,安斯加尔的土地全都归他所有。换句话说,若弗鲁瓦似乎只是填补了他的前任所空出的位置。13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1068至1071年发动叛乱的英格兰人身上。在他于1070年逃亡之前,梅尔斯韦恩一直都是叛乱的首领。他一度担任了林肯郡的郡长,而其所有地产都落入了其诺曼继任者拉乌尔·帕尼尔的手中。休厄德·巴恩的情况也是如此。他在伊利陷落后便一直身陷囹圄。而他的所有土地都归一个名叫费勒斯的亨利(Henry de Ferrers)的诺曼人所有。奥德里克还为我们提供了其他几个参与叛乱的英格兰人的名字。而从《末日审判书》当中,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土地都被分别转到新来的诺曼人的名下了。更有甚者,在叛乱结束之后,一直到11世纪70年代早期,相同的进程似乎还在持续。例如,我们知道,在1073至1074年的冬季,瑟伯兰德②这位北部英格兰的塞恩死去了。他是卡尔的儿子,而瓦尔塞奥夫派人在塞特灵顿取了他的性命。据《末日审判书》记录,他在林肯郡和约克两郡的土地都变成了诺曼领主托斯尼的贝伦加尔(Berengar de Tosny)的领地。14
然而,在这之后的某一段时间里,我们仍能感觉到某种转变。诺曼人所获得的地产不只来自一个英格兰人。相反,我们见证了领地赠予的回归——诺曼征服之后的那种大型分封又出现了。要举例的话,不妨观察一下莫尔坦的罗贝尔(Robert of Mortain)的土地持有状况。他是威廉另一个同母异父的弟弟。在1086年之前,这一大片位于约克郡的领地还没有被记录在《末日审判书》之上,罗贝尔就成了它的新领主。但从土地持有权来看,这片领地完全是一团乱麻:在这一领地范围内的土地先前曾分属几十个英格兰人。有些人的领地被整个涵盖在内,而另一些人的领地则并没有被完全包括在这片领地的范围之内。然而,就地理意义而言,罗贝尔的新领地则是有明确的边界的。这是因为,其边界正是按照现有的郡的下一级行政单位的边界来划分的(在南方,人们将其称为“百户区”,而在北方,人们则将其称为“小邑”)。很显然,在这个时候,正是这些行政单位的边界奠定了土地赠予的基础,现有的土地持有权规划则对此没有什么影响。
与此同时,即便是在这一确定的区域内,罗贝尔也并不完全具备对这一领地的管理权。这是因为,在某一两处地方,其他新来的诺曼人的地产打破了他的领地的完整性。这些人是基于继承的原则而得到土地的。据此,我们可以很容易地做出推断,即这些人得到土地在先,而罗贝尔受封在后。简而言之,我们所面临的局面似乎是,罗贝尔分到了以行政边界划分的一块领地,然后被告知,“那里还剩下什么,就拿什么”。15
在英格兰的其他地方,按照“那里还剩下什么,就拿什么”的原则,大块的领地被源源不断地分封了出去。在米德兰地区北部以及比这一地区更北的某些郡里,这一现象尤其明显。在很大程度上,这些地区并未受到第一波诺曼人定居潮的影响。这些领地的具体建立日期已不可考,但有证据表明,1080年前后,几个拥有此类领地的领主已经出现了。可以看到,早期的那种直接继承土地的模式,似乎一直持续到了1073或1074年。就在这两个日期之间,有人做出了从根本上改变政策的决定。16
改变政策的可能正是征服者本人。毕竟,土地分配几乎是人们所能想到的最为重要的任务。如果是这样的话,政策最有可能是在1075年的最后几个星期或1076年最初的几个月里发生的改变。威廉那时正在英格兰,应对伯爵们所发动的叛乱,并为其善后。正如之前的叛乱一样,在这一次叛乱当中,又有大量的土地被没收。这是因为,这一次,罗歇、拉乌尔和瓦尔塞奥夫都被剥夺了土地。与此同时,征服者之所以做出按照不同的原则来授予土地的决定,可能也有着其他的考虑。如果说,在过去的近十年间,威廉一直是按照严格的继承原则来分配英格兰人的土地的话,那么到了11世纪中期,可以用于奖赏忠实的追随者们的领地势必将所剩无几。而且,那些追随者可能更偏好那种连在一起的领地,即威廉在诺曼征服之后不久分封给臣下们的那种领地。他们不愿意顶替他们的英格兰前辈,获封原属于这些人的几处庄园。后者往往分散在好几个郡当中的不同地方。但是,这种变化可能也只不过是出于政治形势和实用主义的考虑。到了11世纪70年代中期,威廉便开始在欧洲大陆事务的泥潭当中越陷越深。鉴于这种局面,在分封土地的时候,他很可能会考虑到国土的安全,而不是遵从英格兰现有的土地持有模式。如果英格兰掌握在可靠的人的手中的话,那么威廉自己就能腾出手来,在其他地方作战。
当然,这一政策的变化也可能是高层中的人事变动造成的。可以想到,这种向领地分配的转变是奥多主教的主意。他使用了自己作为摄政者的权力,以推行这一做法。毕竟,他自己在肯特的领地就是按照这种原则建立起来的。而且,从其他证据当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拥有广泛的权力,足以在有关土地持有权的事务上做出决定。奥多至少负责这一新政的实施。而且,在一些情况下,他从自己的追随者中选择了一些人,把英格兰北方的土地赏赐给了他们。17
11世纪70年代中期,把土地封赏给他人的人不只是威廉和奥多。正如国王或是摄政者开始把土地授予封臣一样,这些封臣也同样开始把土地分封给自己的附庸。这一过程被当代历史学家称为“再分封”(subinfeudation),而与这一过程相关的历史记载并不丰富。就平信徒而言,这一点尤为如此。奥德里克·维塔利斯曾经描述了蒙哥马利的罗歇是如何将什罗普郡的一些管理职位分配给他 “勇敢而忠诚的下属们”的。18然而,在1070年左右,修道院被告知,他们也需要为国王提供一定数量的骑士。出于这一原因,在僧侣们所编的编年史中,我们能够获得有关这一分封过程更为详尽的描述。在阿宾登修道院的编年史中,我们就可以看到,新任修道院院长诺曼人阿德勒姆是如何“利用一支武装骑士队伍,来很好地保卫这座由他主持的修道院的安全的”:
最开始的时候,他的确雇用了军队来完成这一任务。但是,在敌人的攻击渐渐沉寂之后,他便开始将属于教会的庄园分封给他的追随者们(此前,他们是因为赏赐才留下的),并以此作为凭据,要求他们向他宣誓效忠。他的这一做法还有另一个背景。过去的王室诏书已经提到,如果碰巧有紧迫的需要,主教辖区应当提供多少骑士,而修道院又应当提供多少骑士。19
对于世俗贵族而言,把自己所得到的部分土地分给下属是一种合理的做法。如果他们曾从国王那里得到丰厚的封赏的话,那么他们这么做就更为合理了。这是因为,这样做显然比一直让他们待在贵族的内廷中更加合算。修道院的僧侣们和主教们分封土地的意愿甚至更为强烈。其理由在于,要维持一支骑士部队,不仅要花费极其高昂的费用,还会造成极大的破坏。马姆斯伯里的威廉就回忆道,伍斯特的伍尔夫斯坦主教曾被迫为一支骑士部队提供给养。这些人花费了他很多的钱。而且,即便已经是深夜了,他们还在他的厅堂里喝酒斗殴。20
作为回报,获封土地的人要为他们的封君履行军役。一份证书显示,赫里福德的诺曼主教罗贝尔·卢辛嘉(Robert Losinga)把土地分封给了一个名叫罗歇·菲茨·瓦尔特(Roger fitz Walter)的骑士。这一文献是最早的有关军役安排的证书之一。而且,其内容十分明确,足以为我们了解这一议题提供帮助。“此前,这个主教把这块土地当作他自己的私产,并以之维持教会的生存,”这份证书中出现了这样的字句,“但是,在其封臣的建议下,主教将这块土地给了罗歇,以换取对方的承诺。罗歇承诺道,他会像他的父亲一样,只要主教有需要,他便会为其提供两名骑士。”21
就像我们之前所看到的那样,在许多情况下,国王也要求其佃户为他提供人力,以守卫他的城堡。在这一点上,领主们再一次向自己的封臣们提出了和国王一样的要求。无论是直接顶替了他们的英格兰前辈,还是打破了原有的土地占有模式,这些新来的诺曼领主的第一反应都是要修建一座城堡。如果是前一种情况,他们也许会选择把土垒建在英格兰人已有的住宅的基础上。考古发掘证明,几个诺曼人所建造的土堆正好叠在了盎格鲁-撒克逊建筑主厅的上方。22 同样地,只要他想,他便可以在任何地点建立城堡,以宣扬他的领主权。建立城堡的目的在于控制周边的乡村(控制有经济和军事重要性的水路和陆路)并保护这些地方的诺曼居民。在《末日审判书》中,一些领地被称作“城堡领”(castlery)。这表明,这个地区是以城堡为中心的。在其他地方,城堡的功能可以体现在领地的组织结构当中。例如,在约克郡的里士满(Richmond),我们可以看到,一旦领受封地,人们便要轮流执行保卫城堡的任务。每一个佃户都要在此驻守两个月。这样一来,城堡便能永远处于防御状态,可以随时应对敌人的攻击。23
按照这种描述,我们可以认为,诺曼人在英格兰的定居是一个井然有序的过程。国王把他的土地分封给他重要的部下,而作为回报,这些人会为国王服军役。与此同时,这些人会保留一部分的土地,并将其余部分分封给别的人。随着城堡的建立,地方上出现了混乱和骚动。如果这些城堡位于新领地的中心地带的话,事态则尤为如此。但是,无论是就土地分配的方式,还是新的土地占有模式的引入而言,人们的印象仍旧是,它们都在有条不紊地推进之中。
毫无疑问,这种印象具有误导性。这是因为,它掩盖了诺曼人在定居过程中所引发的巨大混乱。很明显,以两种准则分配土地就意味着,新来的诺曼领主们之间很有可能会发生冲突。在这些人中,有的人要求得到某一特定行政区内的所有土地,而另一些人则坚持认为,他们持有这些地区的某些庄园,就像其英格兰前辈的继承人一样。然而,由于古老的英格兰领主制的复杂本质,这种混乱局面被放大了数倍。在诺曼征服之前的英格兰,一个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成为一个领主的附庸。一个人可以从领主那里领有土地,但他也可以不这么做。在某些情况下,一个领主对一个人具有审判权,但他并非这个人的领主。在其他情况下,领主和仆从的关系可能只是一种“委身制”(commendation)。这种联系是一种纯粹的私人关系,其内容无关土地或是司法。有些人拥有土地,但他们并没有领主。《末日审判书》对这种现象做出过阐释。它频繁地表示,英格兰人“能够顺遂自己的心意来处置自己的土地”。相比较而言,诺曼底的土地领有关系更为紧密。尽管土地和领主权并不一定是结合在一起的,但人们大多认为,它们确实应当绑定在一起。几十年来,这种土地和领主权结合的趋势一直在加强。因此, 1066年,在见识了以错综复杂闻名的英格兰领主权模式之后,很多诺曼人会感到困惑,并试图打破这种模式。例如,一个雄心勃勃的新来者可能会把他领地上的居民当成自己的佃户。然而,这些人可能并不是其前任领主的佃户。一种可能是,他们与其前任领主之间的关系只是一种委身关系。而另一种可能是,先前的领主只有对他们的审判权。可以想见,把他们当作佃户的做法会激起这些人的反感。其他的诺曼人也会对此表示反对,因为他们认为,自己对这些人具有更大的处置权。24
这样看来,诺曼人是按照自己的利益诠释(或者刻意曲解)了他们的英格兰前辈的权利,并将这一权利最大化了。与此同时,在很多情况下,他们只是能抢什么就抢什么。有充分证据表明,虽然有大量的土地是从国王那里领有的合法领地,但是,仍有一些土地的获取方式并不那么合法。这些方式包括敲诈、恐吓或暴力。在它关于这个王国的部分区域(东米德兰和东盎格利亚)的记载中,《末日审判书》并没有表现出特定的土地分配模式。历史学家们解释道,这似乎表明,诺曼人在这些地区的定居模式极为混乱。《末日审判书》也保留了一些当地陪审员的证词。他们说,一些诺曼人的土地是靠掠夺得到的。理查·菲茨·吉尔伯特(Richard fitz Gilbert)就是一个例子。此人是征服者长期以来的好友(他是威廉不幸的监护人吉尔伯特伯爵的儿子)。在诺曼征服后不久,理查就得到了一大块以肯特的汤布里奇(Tonbridge)为中心的领地。正是他在那里建造了那座宏伟的城寨式城堡。直到今天,那座城堡还是那座镇子的标志性建筑物。他本人也自称“汤布里奇的理查”。但是,在接下来的数年里,他仍然继续抓住一切可能的机会,以扩大自己的领地。1086年,《末日审判书》中的陪审员发誓说,理查以非法的手段夺取了隔壁萨里(Surrey)境内的3座庄园。而在其子后来所签订的赔偿计划之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同一个郡里,理查也夺取了罗切斯特的僧侣们的几处地产。25
1086年,理查·菲茨·吉尔伯特已经成了全国最为富裕的十个人之一。面对像他这样的人,一个失去土地的英格兰人又能向谁求助呢?在过去,他也许可以上诉至国王在本郡的代表——郡长(shire reeve)——那里。毕竟,早在仓促王埃塞列德的时期,郡长一职就已经设立了,为的是在地方上监督国王的那些更有权力的封臣(伯爵)。但自诺曼征服以后,英格兰的本土郡长差不多都被清理掉了。取代他们的是新来的诺曼人。就像他们那些被取代的前辈一样,这些诺曼人的家世大多十分普通。但是,和他们的英格兰前辈相比,他们总体上更为笃定,更想要提高其自身地位。而且,随着伯爵们的离开,还有谁能够阻止他们呢?大量证据表明,在土地和土地持有权的问题上,这些本应守护猎物的人恰恰是最为卑劣的偷猎者。正如亨廷登的亨利所说的那样,“郡长的职责本应是维护正义与法度。但是,他们比窃贼和强盗更凶猛,比世上最野蛮之人更野蛮”。每一座修道院似乎都遭受了当地郡长的蹂躏。马姆斯伯里的威廉说,伍斯特的新任郡长诺曼人阿贝托特的乌尔塞(Urse d’Abetôt)把他的城堡建在了伍斯特大教堂的修道院的附近。其距离是如此之近,以至于这一城堡的护城河穿过了僧侣的墓地。(这一做法激怒了当时的伍斯特主教奥尔德雷德,令他说出了那句著名的奚落之语:“你叫作乌尔塞[Urse]——愿上帝诅咒[curse]你!”)与此同时,伊利僧侣们的处境则更糟糕。因为支持过觉醒者赫里沃德及他的追随者,他们长期为王室所不满。因此,许多当地的诺曼人似乎认定,在叛乱之后,他们便可以随便夺取这些修道院的地产。而在这些人当中,再没有谁比郡长皮科特(Picot the Sheriff)更为恶劣了。在伊利,他所侵吞的土地数量如此巨大,以至于12世纪的僧侣们将其描述为“一头饿狮、一匹四处游荡的狼、一只狡猾的狐狸、一头脏猪、一只无耻的狗”。26
可以看到,僧侣编年史家发了一大通牢骚。这给人的印象是,教士们所承受的苦难远比平信徒所遭受的要多。然而,事实可能正好相反。教会里的人固然经受了磨难,但是,假设他们的权利遭到了侵犯,高级神职人员也往往能得到补偿。他们受益于制度上的连贯性,而且持有大量的证明文件。他们不仅有绝罚这一精神上的武器,还有诸如教宗和国王这样身居高位的朋友。一个有关高级神职人员获得赔偿的例子发生在1077年。那时,国王威廉曾亲自给他在英格兰的重要部下(理查·菲茨·吉尔伯特就在其中)写信,要求他们及各郡长把他们以恐吓和暴力的手段攫取的教会地产还给教会。27
相反,英格兰平民绝不可能如此幸运。对于那些英格兰小地主来说,剩下的选择不多了。觊觎其土地的不但有他们的诺曼邻居,还有那些作为猎手的郡长。他们所能做的,可能只有寻求好心的本地修道院院长的帮助,让他保护自己及自己的土地。伊夫舍姆修道院的编年史家回忆道,在诺曼征服后不久,埃塞尔威格院长“吸引了一批骑士和其他有土地的人,让他们来到他的身边……他承诺为他们提供保护,不让他们受到诺曼人的侵扰”。但是,至少在这个例子当中,这种保护所持续的时间不长。随着老修道院院长的辞世,这种保护也消失了。1078年,埃塞尔威格离世,瓦尔特院长继任。除去焚烧教堂的圣遗物之外,新任院长还开始把修道院的地产分封给自己的诺曼亲友。28 因此,对于无力自保的世俗地主来说,唯一的办法就是尽力将不利的影响降到最低。他们会选择接近新领主或新郡长,努力保住自己对土地的权利。即便要牺牲一部分土地或接受不平等的条款,他们也在所不惜。
这就是诺曼人在英格兰定居过程中较为黑暗的一面。这个过程不仅混乱,而且充斥着暴力和强取豪夺。在很多情况下,它也是不公正的。人们也许会说,这是任何军事占领过程的必然结果。然而,这并不能解释此时在英格兰所发生的现象。11世纪70年代晚期,对人民生活造成最为严重侵扰的人恰恰就是主政之人。似乎从一开始起,巴约的奥多就笃信“自助”(self-help)这一原则:
他以铁腕手段在肯特郡树立权威,并在此地施以强权。更有甚者,因为在那些日子里,郡里并没有人可以遏制这样一位巨头,他还网罗了一大批坎特伯雷大主教区的神职人员,并让他们依附于他。借此,他得到了适用于该教区的许多习惯性权利。
这几行文字是一则报告的开头。这份写于坎特伯雷的报告可能是关于1072年左右威廉在梅德斯通(Maidstone)附近的佩农登希思(Penenden Heath)所召开的一次大会的。报告接着表明了,在于1070年担任大主教之后,兰弗朗克是如何发现奥多掠夺了多少土地,然后又是如何向国王抱怨此事的。威廉之所以选择在佩农登希思召开这次会议,就是为了调查这件事。我们被告知,有争议的土地实在是太多了。因此,听证会持续了3天。到了会议结束的时候,坎特伯雷的权利得到了恢复。29
尽管大主教成功地从伯爵手中拿回了他被夺走的部分财产,其他教徒则没有如此幸运。“圣洁的修道院有正当的理由认为,奥多对他们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奥德里克·维塔利斯说,“他粗暴地抢劫了他们,夺走了虔诚的英格兰古人对修道院的馈赠。”这一情况在11世纪70年代末期应该尤其普遍。这是因为,那时的奥多显然在英格兰主政,并且没有受到丝毫权力上的束缚。在伊夫舍姆修道院,人们回忆道:“那时,主教奥多就像一个暴君一样管理着国家。”这一修道院的编年史家抱怨道,奥多像“一只觅食的饿狼”一样扑向伊夫舍姆的地产。在庭审上,他纠集了一大批对教会不利的证人,至少从僧侣们那里夺去了28处地产。而这一切“更多的是基于他的邪恶影响力,而非合法的理由”。再强调一遍,教会还有一点抵抗这种侵害的能力。如果就连教会都遭受了这么多的话,那么可以想见,反抗奥多的俗界民众必然会承受更多的苦难。实际上,只要一页页地翻过《末日审判书》,我们就可以感受到这一点。陪审团的成员们始终在抱怨,国王的这位同母异父的弟弟对他所夺取的土地并没有合法的权利。30
“读一下《圣经》,找一找是否有律条可以证明,强行为一群上帝的子民安排一个敌对的统治者是合理的。”如果奥德里克·维塔利斯所言不假,那么这句话就是出自古德曼(Guitmund)之口。此人是一个虔诚而博学的诺曼僧侣。为响应威廉国王的征召,他在诺曼征服后不久就来到英格兰,并得到了一份在英格兰教会当中的美差。“我把整个英格兰视为抢来的东西。就像是从火焰中缩回自己的手一般,我不敢触碰它以及它的宝物。”史学家们有理由对这一小插曲表示怀疑。他们指出,这段话所表达的是奥德里克自己的意思。如果任何僧侣敢在威廉面前如此坦诚,他们很可能就会被吊死在最近的树上,用的还是他们自己的修道士大兜帽。但是,这个故事中可能还是有真实的部分的。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古德曼确有其人。由于某种原因,在其职业生涯的晚期,这位著名神学家认为自己有必要离开诺曼底,并在教廷中谋职。最终,他在意大利城市阿韦尔萨(Aversa)的主教任上去世。其他证据表明,一些诺曼人的确不愿参与这场瓜分殖民地的行动。但显然,这部分人在数量上远远无法和那些与他们意见相左的人相比。后者中既有世俗人士,也有教会人士。他们争先恐后,纷纷横渡英吉利海峡,以抢夺世俗的财富。31
①鲁弗斯,源自拉丁语,含义为“红头发”。
②和他的祖父名字一致。
1Douglas, Conqueror, 230–4.
2ASC D and E, 1076; OV, ii, 350–3.
3Bates, Conqueror, 159–60.
4Ibid., 104–7; C. W. Hollister, Henry I (Yale, 2001), 31.
5OV, ii, 356–7; WM, Gesta Regum, 700–1.
6DNB Robert Curthose; OV, ii, 356–7.
7Ibid., 356–9.
8Douglas, Conqueror, 237–8; OV, iii, 100–3.
9Bates, ‘Origins of the Justiciarship’, 4–6.
10Bates, Conqueror, 159; WP, 164–5; OV, ii, 266–7; Bernstein, Mystery, 142, 264. 奥多不是唯一参与战斗的神职人员。《悔罪条例》(above, 236)就曾提及“那些战斗过的教士,以及那些披上戎装、准备战斗的教士”。EHD, ii, 606.
11Bates, ‘Origins of the Justiciarship’, 3–4, 8; ASC E, 1087; OV, ii, 264–5; Historia Ecclesie Abbendonensis, ed. Hudson, ii, 12–13.
12Above, 202, 215, 218.
13Waltham Chronicle, ed. Watkiss and Chibnall, 15, 35; Carmen, 40–3; Clarke, English Nobility, 154; Fleming, Kings and Lords, 171.
14有关土地持有权变更的整体状况,可参见 ibid., 145–82.(本书第163页、第166—167页、第169页和第180页可见相关例子。)
15Ibid., 153–8.
16Ibid., 160–1, 176–8.
17Ibid., 178–9.
18D. A. Carpenter, The Struggle for Mastery: Britain 1066–1284 (2003), 81–2; OV, ii, 262–3.
19Historia Ecclesie Abbendonensis, ed. Hudson, ii, 6–7.
20WM, Gesta Pontificum, 426–7; WM, Saints’ Lives, 130–1.
21EHD, ii, 897–8.
22Liddiard, Castles in Context, 28–30.
23S. Painter, ‘Castle-Guard’ and L. Butler, ‘The Origins of the Honour of Richmond and its Castles’, both in Anglo-Norman Castles, ed. R. Liddiard (Woodbridge, 2003), 91–104, 203–10. 同样地,可参见H. M. Thomas, ‘Subinfeudation and Alienation of L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and the Wealth of Nobles on the Honor of Richmond, 1066 to c. 1300’, Albion, 26 (1994), 397–417。
24Carpenter, Struggle for Mastery, 85–6; Williams, English and the Norman Conquest, 74–5; R. Abels, ‘Sheriffs, Lord-Seeking and the Norman Settlement of the South-East Midlands’, ANS, 19 (1997), 23–31.
25关于诺曼人夺取土地的整体状况,可参见Fleming, Kings and Lords, 183–214 (188–9 for Richard fitz Gilbert)。
26Abels, ‘Sheriffs, Lord-Seeking’, 32–40. 同时可参见J. Green, ‘The Sheriffs of William the Conqueror’, ANS, 5 (1983), 129–43。
27EHD, ii, 431–2.
28Fleming, Kings and Lords, 205–6.
29EHD, ii, 449–51. 相关评价可参见J. Le Patourel, ‘The Reports on the Trial on Penenden Heath’, Studies in Medieval History Presented to Frederick Maurice Powicke, ed. R. W Hunt, W. A. Pan tin and R. W Southern (Oxford, 1948); D. Bates, ‘Land Pleas of William Is Reign: Penenden Heath Revisited’, Bulletin of the Institute of Historical Research, 51 (1978), 1–19; A. Cooper, ‘Extraordinary Privilege: The Trial of Penenden Heath and the Domesday Inquest’, EHR, 116 (2001), 1167–92。
30OV, ii, 266–7; Thomas of Marlborough, History of the Abbey of Evesham, 176–7; Fleming, Kings and Lords, 189–91.
31OV, ii, 270–81 (cf. 94–5); E. M. C. van Houts, ‘The Memory of 1066 in Written and Oral Traditions’, ANS, 19 (1997), 1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