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现在,我的人类同胞们啊,我们应该构筑什么样的道德呢?
这个问题没有适用于所有人的唯一答案。但我们每一个人都不应该因此而放弃,要尽自己所能去扩展深化我们的道德冲动,并将其清晰阐述为系统化的立场。
也许最为人所知的伦理学理论就是效用主义(utilitarianism)这一属于后果论的理论。它假想人类的存在有某种可以被量化的方面,它被我们称为“效用”,它的增加就是好的,减少就是坏的,而让它最大化则是最大的善。现在问题就变成了我们应该如何去定义效用。一个简单的回答是“幸福”或者“快乐”,但这似乎有点流于表面并且以自我中心。其他选项还包括“身心健康”和“对于喜好的满足”。重要的是,原则上存在某种东西,我们可以将它量化为一个数字(世界上效用的总量),然后我们就能努力奋斗,使这个数字尽可能上升。
这种效用主义会碰到几个熟知的问题。“量化”效用这个想法很吸引人,但当我们尝试在实践中应用它时,这个概念就开始变得捉摸不定。说一个人的身心健康是另一个人的0.64倍,这到底是什么意思?我们应该怎么累计身心健康?一个效用为23的人跟两个效用各为18的人,哪边更好?正如德里克·帕菲特指出,如果你相信一名基本上得到满足的人类,他的存在就能带来正效用的话,那么随之而来的推论就是大量差不多得到满足的人类,他们的效用多于数量相对少但得到极大满足的人类。创造更多的人类就能提升效用,即使这些人没那么幸福,这种想法似乎违反了我们的道德直觉。
效用主义的另一个挑战来自哲学家罗伯特·诺济克(Robert Nozick),名为“效用怪兽”,这是一只假想中的生物,它的感性细腻得难以置信,也有能力感受到巨大的愉悦。单从表面上看,标准的效用主义者大概会让我们觉得最符合道德的行为就是能让效用怪兽幸福的行为,无论这会使我们其他人变得多么悲惨,因为那只怪兽是如此善于幸福。与此相关的是,我们可以相信科技发达到某个程度之后,我们可以将人们放进一台机器里,这会使他们不能动弹,但机器会在他们大脑中产生最大的幸福感,或者喜好被满足的感觉,又或者积极生活的感觉,无论是我们想象中的什么效用度量都能达到。我们是否应该朝着这样的世界努力奋斗,把每个人都塞进这种机器里?
最后,效用主义对效用的计算通常不会将我们自身和相识相爱之人从世界各地甚至历史上其他任何人之中区分开来。对于发达国家中的大部分人,效用主义似乎会坚持认为我们应该将财富的一大部分捐献出来,用于使世界摆脱疾病和贫困。这个目标也许值得赞赏,但也提醒我们效用主义可能是一位无比苛刻的监工。
效用主义不一定能很好地体现我们的道德情感。有某些事情我们通常认为是错误的,即使它们会使世界的总幸福度增加,一个例子就是到处寻找那些孤独而不幸的人,然后暗中谋杀他们。还有别的事情是我们觉得值得赞赏的,虽然它会使幸福度因此稍稍下降。效用主义者认识到了这些例子,并且能调整他们的规则,使这些例子看上去问题没那么大。但问题的根本还在:向每个行动赋予单一的“效用”值,然后努力增加效用,这在实践中很难做到。
义务论的方法也会遇到自身的问题。心理学家曾经提出,一般而言道德思考,特别是义务论的思考,它的主要目的就是给我们通过直觉作出的选择找一个理由,而不是指引我们到达新的道德结论。塔莉娅·惠特利(Thalia Wheatley)和乔纳森·海德曾做过这样一个研究,他们先对被试进行催眠,让他们对于某些没有贬义的词产生强烈的厌恶,这些词可以是“通常”或者“拿走”。然后他们向被试者讲述了一些简单的故事,其中的主人公从任何合理的伦理角度来看都没做什么特别不好的事情。当这些故事中包含那些预先准备好会让被试者做出反应的词语时,他们不仅产生了反感,而且会断定故事中的人物做出的行为在道德上有某种错误。虽然不能清楚表达到底为什么,但被试者确信故事中描述的那些人怀着某种恶意。
如果我们认为自己的道德情感不过是某种至高无上真理的粗略近似,而某种普适的伦理指引又捕捉到了这样的真理的话,这样的伦理指引跟个人的道德情感之间的冲突也就没什么问题了。在这种情况下,只能说我们的道德情感不行了。但如果我们认为道德哲学的课题就是将我们的道德情感系统化理性化,而不是用客观真理去代替它的话,那么这样的处理方法问题就更大了。关于道德的讨论可能并不是那么非黑即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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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论和后果论,其实还有德性伦理和其他别的方案,它们都抓住了我们道德冲动中的某些真相。我们希望以好的方式行动;我们希望让世界成为一个更好的地方;我们希望做个好人。但我们也希望理解自身,取得内在的一致性。如果同时接纳所有这些互相竞争的本能冲动,那就很难做到这一点。在实践中,道德哲学通常会选择一种方案,然后将它应用到所有事物上。结果就是我们得到的结论经常与一开始的前提格格不入。
可能最适合大部分人的那种道德准则并不是严格以任何一种方案作为根据,而是零零碎碎取自每个方案。比如说可以有某种“软性后果论”,其中行为的价值取决于后果,但在某种程度上也取决于行为本身。或者想象我们允许自身认为帮助自己认识而且关心的人,这种行为的价值要高于帮助更疏远的人。我们不需要将这些视为“错误”,它们可以是一种实现我们的基础道德倾向的方法,它复杂而又多面,但没有内部的矛盾。
或者,要拥有完美的道德,人们可以将他们的行为建立在寥寥几个绝对的规则之上,无论这些规则是某种特殊的效用主义还是对绝对律令的服从都可以,因为这就是他们觉得最适合自己内在信念的系统。这也没有问题。我们构筑的道德系统要满足的是我们自身的目的。
亚伯拉罕被上帝命令去做残忍的事情。这是对他人性的巨大挑战,但鉴于他的世界观,正确的行为过程很明白:如果你确信上帝告诉你要去做某件事,那你就去做。诗性自然主义拒绝提供确定的客观道德来慰藉我们。电车难题没有“正确”的答案。你应该怎么做,取决于你是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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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难就难在这里。我们希望那些两难困境存在客观的解决办法,就像数学中的定理或者科学中的实验发现那么确实。作为优秀的贝叶斯主义者,我们意识到我们会偏好自己希望为真的断言,所以这种渴望更应该让我们对那些在自然的基础上发现客观道德的尝试保持怀疑态度。但作为人类,对确定性规律的渴望常常让我们对其欣然接受。
人们的担忧在于,如果道德是建构而来的话,每个人都可以根据喜好任意建构,而他们的喜好可能实际上并不那么妙。这种担忧历史悠久,通常指向那些别的宗教的信仰者或者是无信仰者。德尔图良(Tertullian)是一位来自非洲的早期基督教思想家,被后人认为是拉丁教父之首,他曾讲解过为什么像希腊哲学家伊壁鸠鲁(Epicurus)这样的原子论者不可能是个好人。伊壁鸠鲁的问题在于,于他而言,生命止于死亡,所以痛苦只是暂时的,而基督教徒相信有地狱,所以对他们来说痛苦是永恒的。如果没有永恒奖赏的承诺,也没有永恒惩罚的威胁,谁又有理由努力向善呢?
你也要考虑到你能施加的惩罚有多么短暂,至多到生命的尽头。伊壁鸠鲁以这个理由淡化了所有的煎熬和苦痛,他坚称如果苦痛很小,那么完全可以置之不理;如果苦痛巨大,它也不会长久维持。而我们从全知的上帝作出的审判下接受奖赏,展望上帝对罪行的永恒惩罚,毫无疑问,只有我们能真正努力达到无可指责的一生。
这种担忧的现代版本就是,如果我们接受道德是构建而来的,那么每个人在每个地方都会屈服于自己最坏的本能,而我们就不再有坚实的基础去谴责像犹太人大屠杀这样明显的恶行,毕竟有人觉得这是个好想法。没有客观指引的话,我们怎么能说他们不对呢?
建构主义者的回答就是,道德规则是人类发明的这一点不会让这些规则变得有丝毫虚假。篮球的规则也是人类的发明,但一旦发明出来,它们就的确存在。人们甚至会争论到底“正确”的规则应该是什么。当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发明篮球这个游戏时,球是要扔到装蜜桃的篮子里的,而且每次投球后都要人手把它重新拿下来。人们是后来才发现可以通过将篮子换成栏圈来改进这项游戏。这让篮球“更好”了,意思就是能更好地满足它作为游戏的目的。篮球规则的定义并不是客观存在的,也并非就在宇宙中等着我们去发现;但它们也不是任意确定的。道德也是这样:我们发明了这些规则,但这出于合理的目的。
当我们想象这样的人,他们的目的——他们的最基本的道德感受和承诺——跟我们的有着根本性的差异,这时问题就出现了。如果有人只想玩曲棍球而不是篮球,我们拿他们怎么办?在体育运动中我们可能会找别的人一起玩,但对于道德来说,我们所有人却只能一起生活在这个地球上。
根据康德的精神,我们可能希望内在一致性这个简单的逻辑要求就会让每个理性的人构筑出相同的道德规则,即使他们作为起点的道德感受有着细微的差异。但的确这样的希望看似渺茫。莎伦·斯特里特设想了一位“内在一致的卡里古拉[23]”,他以别人的苦痛为乐。这样的怪物不一定违反逻辑或者自相矛盾,只是他们的根本态度是我们完全无法赞同的。我们不能通过理性让他们放弃这个立场。如果他们凭着冲动做出行动,给他人造成伤害的话,我们的回应应该跟现实世界中一样:要阻止他们这样做。当犯罪者不放弃恶行时,我们就要把他们关进监狱。
在现实中,对于建构主义的担忧算是过分夸张了。在绝大部分情况下,绝大部分人都希望认为自己正在行善而不是作恶。确立道德作为一组客观事实的地位会给实际操作带来什么好处,这一点还很模糊。我们通常会认为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相对比较理性,但在道德上跟我们有分歧,而我们可以坐下来跟他们喝杯咖啡,让他们明白自己犯下的错误。而在现实中,这基本上就是建构主义者推荐的策略:坐下来跟那个人好好谈,援引我们共同的道德信念,尝试得出一个对双方来说都合理的解决方法。正因为绝大部分人都拥有许多相同的道德感,所以道德才得以发展;否则,有关的思考基本于事无补。
如果是担心我们无法找到正当理由去介入并阻止不道德行为,这对于建构主义者来说完全不是问题。如果我们通过理性反思决定了某件事是个严重的错误,那么我们没有理由不能努力阻止它的发生,无论我们的决定是基于外部准则还是自己内心的确信。当然,这多多少少又是现实世界中的情况。
决定如何为善,它跟解数学难题或者发现新化石完全不同,更像是跟一帮朋友出去吃饭。我们考虑一下每个人各自想要什么,跟别人讨论各自的希望以及可以怎么合作,思考一下如何实际操作。这群人里可能同时包含素食主义者和杂食者,但只要做一点真诚的努力,没有理由不能让所有人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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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次参加了一个大型跨学科会议的专家讨论组,来参加的人来自商业界、科学界、政治界还有艺术界。这次讨论组的目的是探讨现代世界中的道德。我被邀请参加,不是因为我是道德这个课题某个方面的专家,而是因为那个会议的大多数参加者都倾向于拥有宗教信仰,而大家都知道我不信教,我的工作就是作为无神论者的代表。而当轮到我发言的时候,我接到的提问只有一条:“你反对你的无神论最好的理由会是什么?”相比之下,其他发言者得到了机会去阐述有关他们道德立场的正面而有建设性的内容。在社会的每个角落都有一种潜藏的怀疑,认为自然主义者都是些奇珍异兽,但在有关价值观的话题上则不足为信。
现在是21世纪开头,大部分哲学家和科学家都是自然主义者。但在公众之中,至少在美国,对于有关道德和意义的问题,处于显眼位置的仍然是宗教和灵修。我们的价值观还没有赶上我们最优秀的本体论。
价值观现在就应该开始追赶。在决定如何生活的问题上,我们就像是跃上陆地的第一条鱼:面对一个充满挑战和机遇的新世界,但对此仍不太适应。技术赋予了我们莫大的能力去塑造我们的世界,无论这种改变是好是坏,而在任何合理的估计中,我们现在看到的只是这些相关改变的萌芽。从人机交互到探索新行星,我们将要面对的各种道德问题都是我们祖先当时不可能考虑过的。建造自动驾驶汽车的工程师已经开始意识到,他们要编写的软件必须能解决某些情况下的电车难题。
诗性自然主义不会告诉我们怎么做人,但它会警告我们,让我们远离那种认为自己的道德在客观上最优秀的确信,以及它所带来的虚假自满。我们的生活以无法预料的方式不停改变。我们需要拥有一种能力,能够用清澈的视野以及一幅有关世界运转的准确图景来做出判断。我们不需要一个岿然不动的立足点,但我们需要与一个不关心我们在做什么的宇宙和谐共处,并且要为自己仍然关心一切这一点感到骄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