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当代文学 > 法度与人心

孝的尺度与边界

孝的尺度与边界

当今社会认同度最高的传统观念,应该是孝道。但是,今天中国人对于传统孝道的认识,充满了误解。

在说孝道是什么之前,我们先说说孝道不是什么。《二十四孝》绝不能代表传统中国的孝之道。《二十四孝》里讲的是什么故事?故事里都是什么人呢?冷酷无情,自私自利,无心肝,反人性。比如“郭巨埋儿”,两夫妇为了奉养母亲,要把亲生的儿子埋了。老婆负责杀,老公负责埋,一边挖坑一边问“死了吧”,老婆不忍下手,说“死了”。老公继续挖,掘地一尺,挖出来一锅金子,上面竟然还留一张字条,写着:“天赐孝子之金。郭巨杀子存母食,遂赐黄金一釜,官不得夺,私不得取。”[1]鲁迅先生谈到自己少年时的阅读感受,说:“我最初实在替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黄金一釜,这才觉得轻松。然而我已经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亲去做孝子了。”[2]可是这样的孝子故事,至今还画在某些地方的墙壁上,每每看到,我便觉得荒唐。后来在网上翻到一篇发表于2008年的论文,其摘要如下:

《二十四孝》辑选了从远古到宋代民间流传的二十四个孝子孝行故事。作为传播儒家孝文化的启蒙读物,它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尊老爱老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它所传递的传统美德至今仍值得继承和发扬。

这样的腔调,不免让我感到周身一阵发凉。

《二十四孝》的故事,最缺乏的就是对生命起码的尊重,别说今天看起来荒唐之极,就是用传统儒家的孝道标准来衡量,也是不可理喻的。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儒家也说“父慈子孝”,郭巨竟然要亲自动手把儿子杀掉。杀子之人有何颜面被称作“孝子”?

根据现存资料记载,把二十四个孝子编成一组,作为典范群体进行宣传,最早出现在晚唐五代的佛教宣传品当中。孝子人选在不同的时代略有调整,最终固定下来是在元代。其实《二十四孝》所体现的,主要是佛家(而非儒家)的孝道观念。这二十四个孝子,是经过佛教改造之后的本土孝子典型,也有来自印度的洋孝子改装成的本土故事。虽然《二十四孝》的“孝”字来自儒家,但是它所传递的精神却更接近佛家,比如故事的神异色彩,以及主人公的苦行自虐。孝子王祥在最初的故事里是“剖冰求鲤”的,就是冬天在冰上凿个窟窿钓鱼。这本来是很正常的行为,后来就变成了莫名其妙的“卧冰求鲤”,要用三十七摄氏度左右的基础体温来融化冰层,这是多么不可思议的苦行。我们今天来看“郭巨埋儿”,无疑属于蓄意杀人。从当时讲故事人的立场上来说,应当也属于自虐行为,因为那个婴儿并不被认为是一个独立的人,而是他父亲的附属物,所以郭巨牺牲婴儿也可算是自我牺牲。

《二十四孝》的故事属于一种极端病态的宣传。它不合逻辑,拒绝思考,以怪相异行博取眼球,哄骗毫无价值的眼泪。《二十四孝》的确是传统中国孝文化的一部分,却是其中最为黑暗的那一部分。如果认为《二十四孝》就是传统中国的孝之道,未免厚诬古人了。

说完了孝道不是什么,我们再说说儒家孝道是什么。按照我的理解,儒家所讲的“孝”,有两点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孝不是单向的,孝要求互动,要有唱有和。作为一种行为规范,儒家伦理在要求“子孝”的同时也要求“父慈”。朱熹说:“为君须仁,为臣须敬;为子须孝,为父须慈。”

第二,根据儒家伦理,“孝”绝不是子对父的绝对服从,子对父,还负有批评劝导的责任。这一条,本来是儒家孝道的重要内容,可是大多数人都不知道或者不理会,不管是鼓吹孝道的,还是批评孝道的。比如“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句话,几乎尽人皆知,赞同或者批评的重点都在“无后”这件事上。那么,另外那两个“不孝”是什么呢?好像很少有人去追究。关于“不孝有三”,东汉赵岐的《孟子注》是这样解释的:“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贫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意思是,按照礼,下列三种行为是很不孝的:父母说什么是什么,不顾是非,一味顺从,让父母陷于不义,这是第一大不孝;父母都老了,家里很穷,可是也不出去谋生活(一言以蔽之:“啃老”),这是第二大不孝;不肯结婚,不能留下子嗣,断绝了祖先的祭祀,这是第三大不孝。这三大不孝之中,无后最大。

汉儒解经,谨守家法与师法,是非常老实的。关于孝子对父母的帮扶义务,《孝经·谏诤章》中有明确论述。曾子问孔子,儿子什么都听老子的,就是孝道了吗?闻听此言,孔子接连说了两句:“是何言与?”这是什么话?又说:“言之不通邪。”这显然是讲不通的啊。孔子的指示是:“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命,又安得为孝乎?”

传统中国的孝之道不是单向的情感,更不是单方面的服从。儒家孝道讲究的是父慈子孝,“父”与“子”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角色,有着不同的行为规范,父亲应当慈爱,儿子应当孝敬。“父”与“子”之间与其说存在着人格上的不平等,不如说存在着行为规范上的差异。孝的内涵包括生命的延续、家族物质生活与社会声望的维系,以及“父”与“子”之间在道义上的守望相助。儿子可以越过父亲直接分辨是非,用正确的东西规谏、引导父亲,这就表明,儿子与父亲在道义面前是平等的。换句话说,在父子君臣的社会伦理之上,还有一个具有超越性的“道义”;在道义面前,“君”与“臣”,“父”与“子”都是平等的。唯其如此,当“君”与“父”背离了道义的时候,“臣”与“子”才有批评规谏的正当性与可能性。这才是原始儒家的孝道。这样的伦理关系定位,即使放到今天,我觉得也是完全可以接纳的。

说完了孝道是什么,我们再来看孝道的应用范围。传统中国的孝之道所规范的,绝不仅仅是简单的家庭关系,而是贯穿于社会伦理、政治秩序和国家的制度、法律当中。帝制国家运行成本中的一大部分都花在了官员的选任管理上面,而在官员的选任管理制度当中有相当一部分不是针对官员本人,而是针对他的家族。简单概括,这些制度包括:

第一,恩荫制度。达到一定级别的官员可以凭借官位为子孙弟侄获得做官的资格。

第二,封赠制度。官员已故的父母、祖父母甚至曾祖父母可以获得荣誉性官衔和封号,仍然在世的母亲和妻子可以获得命妇的头衔,官员甚至可以把自己应得的品阶转赠给已故的父祖以示感激。

第三,近地荣亲。帝制中国的官僚任命,讲究的是避籍原则,一般而言,不允许在本地做官。因此,容许官员担任原籍的一把手就成了莫大的恩典。比如包拯曾经两次担任老家庐州的知州,韩琦也曾担任老家相州的知州。韩琦还为此修建了昼锦堂,以表衣锦还乡之荣耀。韩琦的老乡岳飞就做过昼锦堂的保安。

第四,解官侍养。“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父母活到八十岁,家里必须留一个儿子,不能全出去做官;老寿星活到九十,所有儿子都得待在家里。这本来是《礼记·王制》所设想的理想状态,到晋代已经上升到国家法令,成了强制性规定。父母年纪还不到八十的,儿子如果愿意在家里服侍,也是受到社会舆论和制度鼓励的。比如宋代的包拯,考中进士之后,因为父母年事已高,不愿意离开老家跟他去外地工作,就在老家又待了十多年,直到两位老人家都入土为安,他服完丧服,才出去做官。

第五,三年之丧,这也是大家最熟悉的。父母过世,解官服三年丧。西汉已经有这个意识,但是并未实际推行,东汉曾经短期实行。晋代以后,三年丧制才开始稳定实行,并一直延续到清末。

恩荫、封赠、荣亲、侍养、服丧,帝制国家对官员孝思的照顾是无比周到的。但是,所有这些特权都是在制度规范之内的,公开透明,有章可循。在表面的特权之下,是儒家伦理所规定的道德原则——官员在服务朝廷国家的时候,他的身份不是独立的个人,而是家族的孝子。基于这一认识,朝廷国家就必须照顾官员的家族利益。而且,特权的背后还有对官员行为的严格约束。必须为父母服三年之丧,不然就是不孝,纵然一时权位得保,也未免身败名裂,比如明朝的张居正。和平时期,当行孝与履职发生矛盾时,行孝才是第一位的。唐代的皇甫无逸在四川做官,老母亲留守长安,不幸病逝,皇甫无逸因过度悲伤而死在了奔丧路上。可是,竟然还有人批评他入蜀不带着老太太:“子道未足,何得为孝?”

从孝道可以推演出约束皇帝的政治理论。举一个宋朝的例子,节度使在唐代为藩镇,在宋朝是地位尊崇、待遇优厚的荣誉头衔。大宦官王守忠自恃恩宠,向宋仁宗祈求节度使的头衔。宋仁宗这个人耳朵根子软,就去跟大臣商量。大臣庞籍一席话就给怼回来了:从本朝建立以来,就没有宦官当节度使的先例。陛下是最孝顺的了,凡是事关祭祀文物跟宗庙,没有不战战兢兢、敬畏而慎重的,这件事关系到祖宗的典制法令,又怎么能破例呢?庞籍用来劝说仁宗的逻辑是:整个国家,包括法令制度,都是本朝列祖列宗的遗产;而陛下是孝子,谨守孝道,那么必须克制私欲,尽力维护法令制度。“朝廷的职位是祖宗的职位,不可以任非其人;国库钱物是祖宗之国库,不可以赏非其功;法令是祖宗的法令,不可以罚非其罪。”作为列祖列宗的孝子贤孙,当今皇帝必须谨守祖宗基业,“慎之重之,益自儆戒”,任人唯贤,不私自赏罚,尊重法令。这就是从孝道中推演出的政治原则,皇帝必须遵守。

在传统中国,孝从来都不只是私人德行,而是关系到伦理秩序、社会稳定的基础性原则。汉代察举举孝廉,以孝道的履行程度来选拔官员。今天的人可能会觉得没道理,要反问一句:孝道和行政能力之间有关系吗?但是在传统中国,“忠臣出孝子之门”,孝是忠的基础。“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所谓“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孝的精神融会贯通于国家治理的方方面面。

现代人看古代,往往只见现象,不见现象之下的思想文化与制度规范。这就好像看池塘里的荷花,只见水面之上的亭亭玉立、映日红白,却不见水下的纵横交错。批评与赞美都停留于表面,又哪里谈得上继承发扬呢?传统如此,外来文明亦如此。我们生活在一个新旧伦理剧烈冲突的时代,冲突就意味着进步的可能。但是,冲突本身并不直接导向进步,导向进步的是冲突之后的反思。

[1]此版本故事的出处是东晋时期干宝所编的《搜神记》。

[2]鲁迅:《二十四孝图》,载氏著:《朝花夕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018年版,第4页。

上一章 封面 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