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土地地租论
地租,若被视为使用土地的价格,那自然是租地人按照土地实际情状,所能付纳的最高价格。当决定租约时,地主必努力使租地人所得的土地生产物额,仅足补偿他购买食料,支付工资,购置耕牛农具那一类农业资本,及当地农业资本的普通利润。但这数额,虽是最小数额,但决不会使租地人失本,他应当以此为满足,地主决不多留给他。生产物若较多于这额数,换言之,生产物价格若较多于这额数的价格,地主自然把较多的部分,当作土地地租,努力留归己有。因之,地租分明是租地人按照土地实际情形,所能付纳的最高额。固然,地主因存心宽大,更多分是因为计虑不周,致有时承认多少低于这额的地租;又一方面,租地人(虽较地主为罕见)也因计虑不周,有时,竟付纳多少高于这额的地租,而甘于承受多少较低于当地农业资本普通利润的利润。但这额数,仍不妨视为土地的自然地租。而这所谓自然地租,自然是土地出租大概应得的地租。
也许有人设想,土地的地租,要不外是地主投资改良土地的相当利润或利息。在少数场合,这确是事实,但亦仅在少数场合。大概说来,地主不仅对于已改良土地要求地租,对于未改良土地,亦要求地租。所谓改良费的利息或利润,对于这原来的地租,只是一种追加额。而且,改良土地,并不限定是地主的资本,且有时是租地人的资本。不过,在租约更新时,地主往往不问改良是谁出的资本,总是按照这改良所用的资本额,要求增加地租。
有时,地主对于完全不能由人力改良的自然物,亦要求地租。例如,克尔蒲是一种海藻,此海藻一经燃烧,即可成为制造玻璃,肥皂,及其他几种物品所需的亚尔加里盐。不列颠濒海地方,皆产此海藻,但苏格兰所产尤多。此海藻,生于海潮侵及的高潮记号以内的岩石上,海潮每日侵入两次,其生产亦每日两次,决不能由人力增多。但是,毗连此海藻出产地带之土地地主,对于海藻产地,常要求地租,像他们要求谷田的地租一样。
席德兰诸岛近海,鱼类极为丰富。居民食粮之大部分,皆仰给于鱼。但是,居民要从水产物获取利润,势不能不定居于近海地带。因此,该地地主的地租,就不单按照比例于农业家由土地收得的产物,且按照比例于他由土地及海上两方面收得的产物。这地租的一部分,是以鱼类付纳的。鱼类价格中也含有地租成分的实例,颇为罕见,现在,这算是稀罕实例之一。
这样看来,土地地租若被视为使用土地的价格,那自然是一种独占价格。地租率之高低,完全不按照比例于地主改良土地所支出的费用,亦不按照比例于地主所能收取的额数,乃按照比例于租地人所能付纳的额数。
土地生产物,如要送往市场,则其普通价格,必须足够补还该产物上市所必要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然若普通价格逾此限度,则剩余部分,自然会移作土地地租。若不逾此限度,则其物虽可提供市场,但不能提供地租。价格是否逾此限度,则须取决于当前的需要。
土地生产物中,有些物品的需要甚大,其价格常能超过它上市的原费有余;有些物品,在某一场合,有引出此大价格的需要,在其他场合,却又无此需要。前一类物品,随时会提供地主以地租,后一类物品,则当视情形如何,有时提供地租,有时又不。
在这里,须注意一件事,地租与工资利润,同为商品价格的构成部分,但其构成的方法不同。工资及利润的高低,为价格高低的原因;地租的高低,则为价格高低的结果。因为一件商品上市所必须支付的工资利润,有高有低,这商品的价格,亦有高有低。但这商品有时能提供高地租,有时只能提供低地租,有时全无地租,却是因为商品价格有高有低。换言之,因这商品价格,在支付工资及利润后,有时甚有余剩,有时略有余剩,有时却全无余剩。
为特别详论地租起见,我把本章分为以下三节:第一,论时常发生地租的土地生产物;第二,论有时发生有时又不发生地租的土地生产物;第三,论这二种原生产物,在彼此互相比较或与制造品比较时,会因改良阶段不同,自然在其相对价值上,发生种种变动。
第一节 论时常发生地租的土地生产物
像一切其他动物一样,人头的增殖,亦自然会按照比例于其生活资料。所以,对于食物,常有多少需要。因此,食物常能购买或支配若干劳动量,且常有人愿为获得食物而从事劳作。固然,有时因为对于劳动支给了高工资,致食物所能购得的劳动量,与处理方法最经济时所能维持的劳动量,不常常相等,但不拘在任何场合,它总必按照邻近一带劳动者的普通生活标准,尽其量,维持一定量的劳动。
但是,土地的地位不论如何,其所产食物,除了以最宽裕的方法,维持它上市所需的劳动,以外,常有剩余。这剩余,又不仅足够补偿雇用劳动的资本及其利润。常有剩余,作为地主的地租。
挪威及苏格兰的荒凉旷野,产有一种牧草。以这牧草饲养家畜,所得的乳汁与蕃种,除了足够维持牧畜所必要的一切劳动,支给农业家牧畜家的普通利润,常有小额剩余,作为地主的地租。牧场地租的增加,按照比例于其品质。品质愈优良,地租愈加多。优良土地,不但比同面积的劣等土地,能维持较多的家畜,且因等数家畜,集聚于较狭区域之故,饲养上,收获上,亦只需较少的劳动。这样,地主就从生产物数量增加及其维持费用减少那两方面受到利益。
不问土地的生产物如何,其地租不仅常随土地丰度而变动,并且不问其丰度如何,其地租又常随土地位置而变动。都会附近的土地,比较僻远地带同丰度的土地,能提供更多的地租。耕作后者,所费劳动,与耕作前者所费劳动,虽为同量,但僻远地方产物运到市场,常需较多劳动。因此,这僻远地方的产物,必须要维持较多量的劳动,从而,农业家利润及地主地租所自出的剩余部分,就不得不减少。况且,前面讲过,僻远地方的利润率,大概比都会附近为高,从而,在这已经减少的剩余部分中,属于地主的部分,就非更小不可了。
一国有良好的道路,运河,或通航的河流,则由运输费少,可使僻远地方与都会附近地方,更为接近于同一水准。所以,一切改良中,以交通改良为最有实效。僻远地方,常占极大范围;交通便利,就常能促进这最大范围的开发。同时,那又可破坏都会附近农村的独占,而于都会有利。但都会附近的农村,亦可因此受到利益。交通的改善,一方面虽会导入若干竞业的商品,到旧市场上来,同时,另一方面,对于都会附近农村的农产物,却亦能开拓许多新市场。加之,独占乃是良好理财法的大敌。良好理财法,除了依赖自由普遍的竞争,决不能得到普遍的确立。自由普遍的竞争,势必驱使各人,为防卫自身而藉助于良善理财法。将近五十年前,伦敦近郊诸州郡,曾向议会请愿,反对有税道路向僻远的州郡扩张。他们的理由:是,设若有税道路扩张到僻远州郡,那些州郡,定将因劳动低廉,其牧草谷物,均将以较低于伦敦附近州郡所产的价格而在伦敦出卖,结果,伦敦附近州郡的地租,定将因而低下,耕作事业,亦将因而衰退。然而,从那时起,它们的地租,其实是腾高了,它们的耕作事业,也逐渐改良了。
丰度中平的谷田,较之同一面积的丰度最大的牧场,能产出遥遥多量的人类食物。耕作谷田,虽需遥遥多量的劳动,但收回种子,维持一切劳动后,残下的剩余,仍是更大得多。所以,屠肉一磅的价格,若不较大于面包一磅的价格,那与牧场比较,谷田的剩余额较大,其剩余额的价值亦必较大,从而,农业家利润及地主地租所从出的基金,亦必较大。在往昔农业幼稚初期,情形就似乎一般如此。
但这两种食物(面包与屠肉)的相对价值,因农业发展时代不同而非常相异。在农业幼稚初期,国境内土地,有最大部分未曾开辟,这种原野,全都委之于家畜。于是,屠肉较多于面包。对面包这种食物的需求,遂引起了极大的竞争,因而,可以提供极大价格。据乌罗亚说,倍诺斯爱勒地方,去今四五十年前,四里尔(real,合英币二十一便士半)为一牛的普通价格,购此牛的,尚可在二三百头牛群中,随意选择。乌罗亚没有言及面包价格,大概因为面包价格,无何等特别注目的现象吧。他又说,同地牛一头的价格,殆与捕获该牛所费的劳动相等。但无论在哪里,栽种谷物所须费去的劳动,均必甚多。且因该地在普拉特河沿岸,当欧洲至波托西银矿之冲,其劳动的货币价格,又不能甚为低廉。但当国内大部分领域,已扩展为耕地的时代,情形就完全两样了。这时,面包较屠肉为多,竞争既转变了方向,屠肉价格,遂较面包为高。
加之,耕地扩大,未辟原野,遂不够供应屠肉需要。因之,有许多既耕地,又转而饲养家畜。家畜价格,遂不但要足够维持饲养所必要的劳动,且要足够支给土地用作耕地时地主所能收得的地租及农业家所能收得的利润。可是,原野地所养家畜,与改良地所养家畜,须在同一市场上,准照品质重量,以同一价格出售。因此,原野地所有者,就会乘此良机,按照其家畜价格,增加土地的地租。不到一世纪以前,苏格兰高地一带的屠肉价格,还与燕麦面包的价格相等,甚或较为低廉。迨后,英苏统一,高地一带的家畜,遂在英格兰,得了一个新市场。于是,苏格兰高地的屠肉普通价格,在今日已较本世纪初期,大约增加了三倍,而其间,许多土地的地租,亦增加三四倍。今日大不列颠各地,最良屠肉一磅,约值最良白面包二磅以上。如系丰年,且有时值最良白面包三磅乃至四磅。
随耕作进步,未改良的牧场的地租利润,亦在相当限度上,受支配于已改良的牧场的地租利润,而已改良的牧场的地租利润,又似受支配于谷田的地租利润。谷物每年收获一次,屠肉却需四五年工夫,始有收获。因此,哪怕同是一亩土地,屠肉的出产额,也远不及谷物出产额之多,屠肉在产量上的微薄,势不得不由价格上的优越,得到补偿。假若价格的优越程度,超过了这限度,则必有更多的谷田,改作牧场;假若价格的优越程度,没有达到这限度,则用作牧场的土地,一部分又必改作谷田。
牧场的直接产物,是家畜的食物;谷田的直接产物,是人类的食物。这两种土地的地租利润,在总计全国大部分的改良土地时,固然有均等现象,但就某特殊场所说,情形可以完全两样。即,牧场的地租利润,可以较耕地的地租利润为优。
大都会附近,对于牛乳及马粮的需要,再加以屠肉的高价,致使牧草价格,超过它对谷物价格的自然比例,而增高起来。然而,这种地方的利益,分明不能期诸僻远地带。
一国人口,有时因特别情形,而异常稠密。此时,该国全境的居民,将与大都会附近地域的居民,同样感到生活上必要的牧草生产及谷物生产的不足。在这场合,其土地必有大部分,用来生产那容积较大,不易由远方输来的牧草,人民所食的谷物,则仰给于外国。现今荷兰正在此状态中。当罗马繁荣时,古意大利竟有大部分土地,用来生产牧草。据西塞罗所述,里嘉图会说:“私有土地的管理经营,以善于饲养为最有利益,饲养差可人意,占第二位,饲养不良,占第三位。”农耕的利润利益,他不过算在第四位。这是因为在古意大利,罗马邻近地域屡屡把谷物无代价或极低价分配于人民,其结果遂大沮害耕作。这种谷物,乃取自被征服领域。此等被征服领域,有的地方不纳赋税,但须将其生产物十分之一,以每培克六便士的法定价格,供献于共和国。共和国即以这谷物廉价分配于人民,于是,罗马旧领之拉丁姆的谷物价格,自不免在罗马市场上,大大跌落。其地的谷物耕作事业,全被沮害。
即在以谷物为主要产物的广大国家,有栅妥为围绕的牧场的地租,每较高于其附近的谷田地租。但在这场合,因栽种谷物的代劳牛马较易饲养之故,这高率地租,与其说出自牧场生产物的价值,倒无宁说出自利用牧场的谷田生产物的价值。假若邻近土地,全被圈作牧场,其高率地租,即不免跌落。现在苏格兰圈地地租高昂的原因,似乎是圈地的不足,一旦,这不足取得了补充,则其地租决不能长此高昂。圈地制度,于牧畜较为便利。那不但可节约守护的劳动,同时,家畜因免去了守护者看门狗的惊扰,亦更宜于摄取食物,增加体重。
但牧场在没有此等特殊便利时,其地租利润,自不免要受支配于宜种谷物(及其他普通植物性食品)的土地的地租利润。
同一面积的土地,若仅任牧草自然生产,则所能饲养的家畜极为有限,若以种种改良手段,培植芜菁,胡萝卜,包头菜一类人工牧草,则所能饲养的家畜加多,从而,当地屠肉价格对于面包价格所持的自然优越程度,亦就有低落若干的希望。事实上,亦正如此。至少,我相信,伦敦市场上屠肉对面包的相对价格,在现今,较前世纪初叶,是遥遥低落了。
柏居博士在他所著《亨利公传》附录中,详记此公日常支付的屠肉价格。重六百磅之牛一头,时价九镑十先令,即每百磅三十一先令八便士。亨利公是一六一二年十一月六日,十九岁死的。
一七六四年三月,议会曾调查当时食品价格高腾的原因。在这次征集的许多证据中,有一个威基尼亚商人证言:他于一七六三年三月备办船上食物,曾付过每百磅牛肉二十四先令至二十五先令的价格,他并认这是普通价格。在进行调查的高价年度(一七六四年),对于同质同量的牛肉,虽须支给二十七先令,但比之亨利公所付的日常价格,却还较低四先令八便士。而且,我们又知道,为远道航海而备置的适于腌藏的牛肉,一定是最好的。
亨利公所支的每磅三便士又五分之四的价格,并不单指最良牛肉而言,那是不分精粗优劣的平均价格。所以,推算起来,当时零售的良肉,就非每磅四便士半或五便士不可。
然而,据一七六四年议会调查所示,当时精良牛肉的价格,每磅为四便士,至四便士又四分之一。粗肉的价格,每磅由七法辛(farthing)至二便士半或二便士又四分之三。此种价格,大抵比三月间的普通市价,每磅约高半便士。然就此时的高价而言,亦远较亨利公时代的普通零售价为廉。
前世纪最初十二年间,温德索市场上最良小麦的平均价格,每卡德(由九文却斯德布奚构成之卡德)为一镑十八先令三便士又六分之一。
然在一七五三年至一七六四年十二年间,同市最良小麦的平均价格,每卡德为二镑一先令九便士半。
因此,就前世纪最初十二年与一七六四年以前十二年比较,麦价是遥为腾贵了,肉价就遥为低落了。
在一切大国中,开垦地的大部,皆用来生产人类的食物或家畜的食物。此等土地的地租利润,支配其余一切已开垦地的地租利润。假若某种特殊生产物只能提供较少的地租利润,那种土地,马上就会改作谷田或牧场。若能提供更多的地租利润,则谷田牧场,又马上会改用来生产那特殊的生产物。
为使土地适于该特殊生产物的生产,最初,必须比谷田牧场,投下更多额的改良费,或须逐年投下更多额的耕作费。因其改良费加大,所以有较大的地租,因其耕作费增加,所以有较大的利润。其地租利润上的高昂,实际往往只足补偿其费用的高昂,即付以合理的利息。
例如栽植藿蒲,果树,及蔬菜的土地,其地租利润虽较谷田牧场为大,但地租之大,是基因于开始培冶土壤的费多,而利润之多,则基因于平时需要更慎重更熟练的管理。加之,荷蒲果树的生产,最不确实。其价格,除了补偿一切意外损失,还须生出几分利益,作为保险的利润。一般种园家的平凡境遇,暗示了他们所具的大技能,通常并没有受到过大的报酬。原来,种园业是一种愉快的作业。因为最需要这种作业的产物的顾客,大都会自己种植各种珍贵花木,以图娱乐,所以,以种园图谋利润者,所得利益,往往极少。
地主由这种改良所享得的利益,也似乎仅仅足够补偿其改良所费。在古代一切农园中,葡萄园除外,便于灌溉的菜园,就算是能提供最有价值产物的农园了。古代人尊称为农业技术之父的德莫克利达斯,在二千年前,即有关于树艺的著述。他曾指摘菜园绕以围墙,不是聪明办法。因为菜园的利润,终不能补偿其石垣之费用,而且,砖块(我想这种砖块是藉日光晒乾的)经风雨毁坏,有不断修缮的必要。科伦麦拿亦著书言农事,于德莫克利达斯之说,未持异议。但他提倡一种依荆棘为篱的素朴方法。据他说,依此方法围成的篱垣,虽持久而不易侵入,然在德莫克利达斯时代,似未为一般人所周知。科伦麦拿这意见,最初曾为斐洛推奖,以后又为巴拉底斯采用。根据这些古代农事改良论者的意见,菜园的生产物,普通只能补偿其栽培灌溉之费,没有余剩。况从来南方近日地带,非园内各畦,均能随意导入水流,即不宜于种菜。欧洲今日大部分地方的果园,依旧是采取科伦麦拿提倡的围篱方法。独大不列颠及其他北方若干国度,非藉助垣栅,即不能获有优良的果实。从而,它们的优良果实价格,势必极为昂贵,否则,其生产上所不可少的垣棚建筑费维持费,即无可补偿。因之,不能以本园生产物补偿本园垣栅建筑费维持费的菜园,周围就常以果木绕成围墙,而得圈地之利。
培植适当而处置完善的葡萄园,乃一切农园中最有价值的部分。无论今昔,一切葡萄酒产国,都认此为无可置疑的定说。但据科伦麦拿所说,建设新葡萄园究竟有无利益,却是古意大利诸农业家间尚有议论余地的问题。科伦麦拿也爱种植新奇物品,他曾确说种植葡萄园有利,并由利润与费用之比较,努力表示建设新葡萄园为一种最有利益的农事改良。然而,关于新产业计划之利润与费用,各种比较,大都不免谬误,而最易谬误的,即是农业。实际上,由这类栽培所得的利益,如通例有科伦麦拿所想象的那么大,世间决不会还有何等议论。这问题,现今在葡萄酒产国中,犹不免常常引起争论。从来,这类高级耕作事业的爱好者鼓吹者,换言之,一般农业著作家,都和科伦麦拿一样,确言栽种葡萄园有利。法国旧葡萄园所有者,百般阻止一切新葡萄园建设的苦心焦虑,正可证实此等著述家的意见,并指示他们这般有实际经验的人心中,早已觉得了栽培葡萄,比较栽种其他任何物品,为更有利益。可是,同时,从另一方面看来,他们这苦心焦虑,又正在反对方面,表示了葡萄园的优越利润,设不受限制葡萄自由栽培的法律庇荫,决不能持续下去。一七三一年,旧葡萄园所有者,竟幸得了参议院以下的命令:即,凡未经皇帝特许,新葡萄园的建设,和栽培停止二年以上的葡萄园的复活,皆在禁止之列。要得皇帝这种特许,又须先请州知事查验,证明此土地,除栽培葡萄即不宜于任何耕作。据说当时参议院发布这命令的理由,是谷物牧草的缺乏和葡萄酒的过剩。但是,葡萄酒过剩如系事实,则不待参议院命令,亦会因其利润跌至对牧场谷田的利润之自然比例以下,而阻止新葡萄园的造设。当时人以为葡萄园增加,招致了谷物缺乏。关于这点,我们知道法国全国,对于适宜生产谷物的土地耕种事业,并不像对于葡萄酒产地那样,加以注意。在勃艮第,基恩,是如此,在上郎基多克,亦是如此。从来,一种耕作事业所雇用的劳动者增多,必然会提供他种耕作事业以好市场,而奖励其他耕作事业。减少能购买谷物的人数,无疑不是奖励谷物耕作事业的方策。这方策之不可靠,类于想由沮害制造业而促进农业之政策。
因此,为改良土地,使适于栽种特殊物品,所需的费用如已较大,或此后逐年所需的耕作费用较大,则其地租利润,纵令有时大大超过谷物或牧草的地租利润,这超过额如果仅足抵偿其费用的高昂,那么,实际上,其地租利润,就仍受支配于普通种植物的地租利润。
若适于生产这特殊物品的土地量过小,不够供应其有效需要,则该生产物全部,都可依高价出售,不仅足够按照自然率或平均普通率,偿还它生产以至上市所必须支给的地租工资及利润全部。在这种价格中,除去改良及耕作的全部费用后,残下的剩余部分,通例在这场合,并且,只在这场合,与谷物牧草的同样的剩余部分比较,并不保有何等正常的比例。那无论超越至何程度,都是可能的。这超过额的大部分,自然归于地主。
我们说葡萄酒的地租利润对谷物牧草的地租利润间的普通自然比例,我们所指的葡萄园,只是那种产生普通葡萄酒的葡萄园。详言之,我们所指的葡萄园,土壤是轻松而混有砂石,所产葡萄酒,除了浓度与卫生两点,又全无可以推称的特色。国内普通土地,只能和这种普通葡萄园竞争。至若具有特殊品质的葡萄园,就非普通土地所可竞争了。
在一切果树中,以葡萄树最易受影响于土壤的差异。特殊的美味,往往得自特殊的土壤,绝非人力所可矫造。现实上或想象上这种美味,有时仅为若干葡萄园产物所特有,有时又或通行于小区域中的大部分,又有时通行于大区域中的大部分。市场上美味葡萄酒的全量,往往不够供应其有效需要,愿按普通率支给普通葡萄园生产物上市所必要的全部地租利润与工资者,往往得不到供给。这全量,不免为愿支给较高价格的人买去,结果,美味葡萄酒价格,势必腾到普通葡萄酒价格以上。这价格相差的大小,一视葡萄酒的流行性与稀少性,会怎样激起购买者竞争而定。但无论相差多少,其差额,终有大部分属于地主。像这类葡萄酒在栽培上,虽较其他葡萄酒,需有遥为慎重的注意,但其较高的价格,却不是慎重栽培的结果,倒可说是慎重栽培的原因。在生产此种高价产物的场合,由怠慢而生的损失颇大,所以,就连最不小心的人亦不得不深深注意。因此,在高价中,以一小部分,已足支给生产上额外劳动的工资和额外资本的利润。
欧洲诸国在西印度占有的蔗田,正可与这高价的葡萄园相比拟。蔗田的全产额,不够满足欧洲人的有效需要,从而,这产额全部,同样,将为肯出高价的人买去。据熟习安南农事的波佛尔氏所述,安南最上的白糖价格,通例每昆达(Quintel)值三佩斯脱(Piastre),合英币十三先令六便士。一昆达实重为巴黎之一百五十磅至二百磅,平均相当于巴黎一百七十五磅。以英衡计,则又为每百磅八先令。这与西印度输入的红糖或粗砂糖比较,价格不及四分之一,与精白糖比较,价格也不及六分之一。安南大部分农地,是用来生产国民大多数所食的稻麦。那里,稻麦砂糖各自的价格,相互间,也许保有一种自然比例,使各地主各农业家,对于原来改良土地所费及逐年耕作所费,取得各自的平均普通报酬。但我国蔗田殖民地的砂糖价格,对于欧美稻田麦田的生产物价格,却没有保持这种比例。据一般人说,甘蔗栽培者,常常希望仅以糖酒及糖蜜两项,补偿所有的栽培费,而以砂糖全部,当作纯利润。在我,固不敢冒昧确认此系事实,设其如此,那里谷物耕作者亦就可以希望仅以糠藁二项,补偿其耕作费,而以谷粒全部,作为纯利润。我常常看见伦敦及其他都市的商人团体,收买我国蔗田殖民地的荒地,托代办人或代理人从事改良耕作,期获利润;虽其距离辽远,其司法行政简陋,不能保障他们的确定收入,他们亦在所不顾。反之,在苏格兰,爱尔兰,或北美各谷物区域,即令司法行政完善,能确实保证他们常规收入,却亦没有谁肯以这方法,改良或耕作最肥沃的土地。
在北美的威基尼亚及玛利兰一部,因栽培烟草更为有利,所以,一般人都不愿意栽种谷物。欧洲大部分,也是宜于栽种烟草,而获得利益。无如现在欧洲各国,殆皆以烟草税为赋税大宗。加之,国内栽培烟草,就各栽培地征集赋税,远较课输入烟草以关税为繁难。由这方面的原因,于是,大多数地方,竟在这理由下,以不合理的命令,禁止栽种烟草。结果,允许栽种烟草的国度,便取得了一种独占。威基尼亚及玛利兰二部之烟草生产量最大,所以,虽有若干竞争者,犹不难得这独占的大利益。可是,栽种烟草究不若栽种甘蔗有利。我从来不曾听过大不列颠商人投资改良烟草栽培地。以烟草致富由殖民地返母国者,其富裕亦不能与以砂糖致富者比。就殖民地居民乐于栽种烟草不愿栽种谷物的事实看,欧洲对于烟草的有效需要,虽未全部得到供给,但大体上,烟草的供给,与砂糖的供给比较,是更接近于其有效需要的限度。现在,烟草的价格,按照谷田的普通标准,也许不仅足够支付必要的全部地租利润与工资,那还有余,但其余额,决不若砂糖价格余额之大。因此,我国殖民地的烟草栽培者,就与旧时法国葡萄园所有者,同样有生产过剩的恐怖。他们于是联合决议,限年龄十六岁至六十岁黑奴一人,只许栽培烟草六千本,大约可出烟草一千磅。他们计算,每个黑奴,于生产此烟草量以外,还能耕作玉蜀黍耕地四亩。据道格拉博士(我疑其不正确)所述,他们为防止市场供给过剩,往往当丰年时,焚去每个黑奴的生产量若干。这种办法,正与荷兰人对于香料所采的方策相同。维持今日烟草价格,若竟有采此过激手段之必要,那么,栽种烟草超过栽种谷物的利益,即令目前尚多少存在,恐怕今后亦是不会长久继续下去。
由此可知,以人类食品为生产物的已开垦的土地之地租,实支配其他大部分已开垦的土地之地租。任何生产物的地租,均不能长久低在此限以下,因为这土地可立即改为他用;若竟长久超在此限以上,那一定因为适于这生产物的土地过少,不能供应其有效需要。
在欧洲,直接充作人类食粮的土地生产物,为谷类。所以,除了位置特殊的例,欧洲一切耕地的地租,全都受支配于谷田的地租。英国不必羡慕法国的葡萄园,也不必羡慕意大利的橄榄园。因为葡萄与橄榄,如非占有特殊位置,其价值终须由谷物价值规定,而在谷物生产上,英国土地的丰度,并不特较这两国土地的丰度为劣。
设一国国民一般爱吃的植物,不是谷物,而是另一物,并假设在国内普通土地上,施以全然同一(与谷田耕作程度同一)或近似同一的耕作,所能产出的这种植物量,却远较多于最肥沃土地所能产出的谷物量,则地主的地租,换言之,支给劳动工资并偿却农业家资本及其普通利润后,残下的剩余量,也必远较为多。不论一国维持劳动的普通工资如何,这遥大的剩余,终必能支持较多量的劳动,从而,在地主方面,也就能购买或支配更多量的劳动。他的地租的真实价值,换言之,他对于他人劳动生产物(生活必需品方便品)的支配权,必定会更大得多。
稻田所产食物,远较谷田所产为多。据说,稻田每亩,普通每年收获二度,每度三十布奚至六十布奚。固然,在这种耕作上,通例皆需更多劳动,但除了维持劳动,实在还有颇多量的剩余。因此,一国国民如以米为普通爱好的食物,耕作者皆依米维持生活,则与产谷国比较,地主所得,必较大无疑。在卡罗林纳与英领其他殖民地同样,耕作者概为农业家兼地主,其地租与利润常相混同。当地稻田虽每年只收获一度,一般人来自欧洲,虽不以米为普通爱好的食物,然耕种稻田,犹远较耕种谷田为有利。④
凡属良好的稻田,全年皆为泥洳。至春季或夏季,则全水深没胫,所以不宜于种谷,不宜于作牧场,不宜于作葡萄园,实则舍稻以外,不宜栽种任何极有用于人类的食物。同时,适于这类物品生产的土地,也不宜于为稻田。所以,即在产米国中,稻田的地租,也不能规定其他土地的地租,因其他土地不能转为稻田。
马铃薯耕地所产的食物,实不亚于稻田的产量,较麦地产量,则遥为优越。以一亩地栽种马铃薯,可以产出一万二千磅,以一亩地栽种小麦,所产却不过二千磅。固然,马铃薯所含水分甚大,由此两种植物所得的固体滋养料,不能与其重量成比例。但现在即使假定马铃薯的重量,有半分属于水分,一亩地的马铃薯,仍有六千磅固体滋养料,仍三倍于一亩麦地的产额。况且,马铃薯的耕地一亩,比麦地一亩,耕作费用是更少,单就麦地播种前必须休耕一项说,所费就往往超过了栽种马铃薯时锄草及其他特殊费用。所以,他日欧洲某地人民,若能以此块根为普通爱好的食物,一如一部分产米国人民以米为普通爱好食物一样,并使栽培马铃薯的土地面积在全耕地中所占比例,等于现今栽培小麦及其他人类食品的土地面积在全耕地中所占比例,则同一面积的耕地,必能维持遥遥多数的国民。加之,劳动者若概依马铃薯生活,则在生产物中,除了补偿耕作费及维持劳动以外,定能有更多量的剩余。此剩余的大部分,亦皆属于地主。人口缘是增加,地租必远在今日限度之上。
凡适于栽培马铃薯的土地,亦适于栽种其他一切有用植物。假若马铃薯耕地,在全耕地中所占比例,竟与今日谷田所占比例相同,马铃薯耕地的地租,必如今日谷田地租一样,规定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
据我所闻,兰克夏某地方的劳动阶级人民,爱好小麦面包,不若爱好燕麦面包。而在苏格兰,亦常闻有同样的情形。我对于此种传闻,总觉有几分疑问。常食燕麦的普通苏格兰人,无论就康健上说,就美观上说,都不及常食小麦的同一阶级的英格兰人;其操作,其风采,均较英格兰人为劣。但这两地上流人间,却没有这种差异。从此看来,经验将告诉我们:苏格兰普通人民的食物,没有英格兰普通人民的食物那样卫生。但关于马铃薯,情形却完全两样。伦敦的轿夫,脚夫,石炭挑夫,以及卖淫为生的最不幸妇人的大部分,换言之,英国全领域中最强壮男子和最美丽女子的大部分,据说,都出自一般以马铃薯为日常食物的爱尔兰最下级人民中。果其如此,则一切食物中,就要以马铃薯为最适于人类健康的营养物了。
不过,马铃薯难于长期保存。欲如谷物之保藏数年,绝不可能。不能在腐烂以前卖却的恐惧,抑阻了马铃薯的耕作。妨害马铃薯,使不能在任何大国,像面包一样成为各阶级人民的日常食品,这也许是一个主要原因。
第二节 论有时发生有时不发生地租的土地生产物
在各种土地生产物中,只有人类食品,时常必然会提供地租;其他各种生产物,则须视当前情形如何,有时发生地租,有时或不发生地租。
人类最需要的东西,除了食物,就是衣服及住宅。
在原始草昧状态下,在衣服及住宅的材料方面,比较在食物方面,土地所能供给的人数,通例是更大得多。但在改良状态下,在前一方面,比较在后一方面,土地所能供给的人数,却似乎更少。至少,在人们需要衣服住宅,亦愿为衣服住宅而支付代价的场合,是如此。因在原始草昧状态下,衣服住宅的材料常过剩,故其价值极小,甚或绝无。在改良状态下,此等材料屡屡缺乏,而其价格亦缘是而增大。在前一场合,衣住材料的大部分,皆以无用而抛弃;实际被用的部分,所以有价值,亦不过因为在改造它们,使适人用时,曾投下若干劳动与费用,而其价格亦仅与此劳动及费用相等。所以,对于地主,自无从提供地租。在后一场合,其材料全被使用,有时且供过于求。由是,一部分人,遂不惜对于此等材料,支给其上市所费以上的价格。故其价格,对于地主,常可提供若干地租。
昔时所谓衣服材料,不外是比较大的兽皮。所以,以动物肉类为主要食粮而从事狩猎牧畜的原始诸民族,在获取食料时,就获得了他们自身穿着不了的衣服。设无对外贸易,则此等多余材料,便不免以无用而抛弃。如未被欧洲人发现以前的北美狩猎民族,就大抵如此。但彼等自与欧洲人接触以后,其过剩兽皮,乃能用以交换文明国的毛布,镜具,火酒等。而前此近于无用的兽皮,至是,乃发生若干价值。我相信,在既知现世界的通商状态下,即令在最不开化的国民间,亦只要土地所有制度确立了,就会多少施行此种对外贸易,而把国内生产的但不能由国内制造或消费的衣服材料,在较富裕的邻国中,找到销路。富裕邻国的需要,往往使此等材料的价格,腾贵到其搬运费以上,于是,地主就依此价格,开始享受若干地租。当苏格兰高地家畜大部分,皆消费于内部丘陵地带时,兽皮是苏格兰对外贸易输出的最主要商品,而于此兽皮交换的物品,亦略为增加了高地土地领有者的地租。又,往昔英格兰不能在本国制造或消费的羊毛,亦在当时更富裕更勤劳的伏兰德地方,寻求销路,而依此售得的价格,对于羊毛产地,亦提供地租。然而,耕作状态不比当时英格兰及今日苏格兰高地地方更为进步又无对外贸易的诸国,衣服材料的过剩,明明有一大部分,不免以无用而抛弃,故不能提供地租。
建筑材料,不能像衣服材料那样容易向远方输送,因而,也不像衣服材料那样容易成为国外贸易的对象。哪怕在今日商业情状下,一国建筑材料过剩,亦尚不能对于地主,提供什么价值。伦敦附近的良好采石场,尽管发生颇大地租,但苏格兰威尔士多数地方的采石场,却不能发生地租。在人口稠密农耕进步的国度中,用作建筑的无果树木,价值甚高,其产地固可提供多额地租,然在北美许多地方,树木产地的所有者,却不但不能得地租,如果有人愿意代他采伐树木,他还会非常感谢。苏格兰高地一带,因道路阻滞,水运缺如,所以能向市场发运的,只有树皮,木材则随地委弃,听其腐烂。建筑材料既如此过剩,故其中实际被人使用的那部分,价值亦不过足够偿还其采伐及其搬运所费,对于地主,当无提供地租之可能。然当邻近富裕国民,有建筑材料之需要时,则又当别论。如,伦敦街路的铺石,会使苏格兰海岸一部分不毛岩石的所有者,由向来全无用处的所有物,收得一种地租。又如挪威及波罗的海沿岸的森林,在前本无价值可言,适后,因在大不列颠各地发现了国内找不出的市场,于是,价值增加,地主遂进而要求地租。
一国人口,不按照比例于其国衣住材料所能供给的人数,只按照比例于其国食物所能供给的人数。食物如得到供给,就不难找到必要的衣服及住宅。但有住宅衣服者,仍恐不易获得食物。大不列颠许多地方,以一人一日的劳动,即能造成一栋称为普通房屋的单纯建筑物。最单纯的衣服如兽皮之类,亦不难以同样多的劳动获得。因而,在野蛮或未开化各民族间,为获得衣服及住宅,所费不过占全年劳动百分之一。其余百分之九十九的劳动,一齐用来获取食物,有时还嫌不足。
但土地改良耕作发达的结果,一家的劳动,若能获得供给二家的食物,那么,由人口半数的劳动,也许已可生产供给社会全体人的食物,而其余半数,至少,在其余半数中,有一大部分的劳动,是用来生产其他物品,以满足人类其他欲望及嗜好。此等欲望及嗜好的主要对象物,便是衣服,住宅,家具,以及所谓装饰用具等。在食物消费的分量上,富者贫者原无多大差别,所不同的,不过在质的方面。富者的食物,在选择及烹调上,需要更多的劳动与熟练。但是,我们且把富人堂皇的邸宅,巨大的衣橱,和贫民的陋室敞衣比较一下吧!这两者,不论在质的方面量的方面,都会令人感到极大的差异。食欲受限制于狭隘的胃脏,尽人皆同。而对于住宅,衣服,家具,装饰品等等的欲求,却似无限境。所以,一己所支配的食物,若为自己消费不了,他就一定会拿其剩余或剩余的代价,来交换食物以外的其他诸般商品。有限的欲望满足了,有余则用以图取无限欲望的满足。同时在贫者方面,则常为求取食物而尽力劳作,以满足富人此等嗜好;而且因为要使自己的食物供给较为确实起见,往往相互竞争,使其作品,益臻完善,益趋低廉。劳动者人数,随食物量增大而增加,换言之,随土地改良及耕作进步而增加。求食者日多,分工日密,从而,他们所能制造的原料量,其增加遂远速于劳动人数的增加。因之,对于建筑物,衣服,奢侈品,或家具各种物品的原料,甚至地中心的化石,矿产,贵金属,宝石等,都有了需要。
这样看来,食物不但是地租的原始源泉,而且,后始发生地租的其他土地生产物,其价值中,相当于地租的部分,亦只是土地改良耕作发达,使生产食物的劳动生产力增进,从而派生出来的结果。
这往后始发生地租的土地生产物,并不一定常能提供地租。就连在改良的开垦的国度,对这类土地生产物的需要,亦不常常能够使其价格,除了支付工资,偿还资本及其普通利润,尚有颇大部分。这类生产物是否有此大需要,还要看当前的种种情形。
例如炭坑是否提供地租,一部分要看它的丰度如何,又一部分要看它的位置如何。
矿山是肥沃抑是荒瘠,取决于一定量劳动可从这矿山取出的矿物量,是较多于抑是较少于同量劳动可从其他大部分同类矿山取出的数量。
有些炭坑,位置很便利,然以过于荒瘠,不能开采。其生产物,且不能偿还所费及其普通利润,更谈不上地租。
有些炭坑的产出物,仅够支付劳动工资,偿还开矿资本及其普通利润。企业家由这种炭坑,能期待若干利润,地主却不能由此得到地租。所以,像这类炭坑,除了地主自己开采,投下资本,可期得普通利润外,其余任何人,都不能经营有利。苏格兰有许多炭坑,就由地主亲自经营。因为没有地租,他不许任何人采掘,但任何人采掘,亦不能支付地租。
苏格兰还有些炭坑,丰度虽大,然以位置不便,不能进行采掘。足够支付开矿费用的矿山产量,有时虽可依普通或不及普通的劳动量采掘出来,但在人口稀薄,无良好道路,又无水运之内陆地方,此种矿产量,将无法卖出。
石炭比之薪木,是一种比较不适宜的燃料,据说,还是比较不卫生的燃料。在消费地点,石炭所费,大概亦多少较之薪木所费为小。
薪木价格,殆与家畜价格,同样随农业状态而变动。而其变动的理由,亦与家畜价格的场合,全然一样。在农业幼稚状态下,各国大部分土地,皆为树木所掩遮。那树木,在当时地主眼中,全是毫无价值的障害物,设有人代他采伐,他定然是欢喜不过的。适后农业进步,此等森林,一部分因耕作发达而砍去,一部分因家畜增加而归于毁灭。固然,家畜头数的增加比例,与全由人类勤劳而获得的谷物类的增加比例,并不相同。但在人类注意及保护下,家畜是更能繁殖的。因为,人类能在丰饶的季节,预先替家畜贮藏食料,备它们不时之需,所以,家畜整年得到的食物量,就远较人力未施,全凭自然供给时为多。况人类为家畜铲除敌害,更使它们能安然自由享受自然所与的一切。但由人工促起增殖的这无数家畜群,既随意放牧于森林中,森林中的老树,即令无大亏损,一切嫩枝萌蘖的蕃生,却不免受到妨害。其结果,不到几世纪后,全森林就归于凋灭了。到这时薪木的不足,始抬高薪木的价格。这价格,给了地主一个地租。地主有时觉得,即使以最良土地栽植无果树木,其利润之大,也足偿其收入之迟延,而有余。现今,大不列颠境内许多地方的情形,正复类此。植林的利润,常与谷田或牧场的利润相等。不过,地主由植林所得的利益,不论何处,至少在相当长期内,不能超过谷田或牧场的地租。而且,在耕作进步的内陆地方,其利益更常在此种地租的限度以下。在牧耕进步的海岸一带,作为燃料的石炭,若容易得到供给,则建筑木材,由耕作事业较幼稚的外国输入,往往比在本国生产的,更为低廉。所以,爱丁堡最近数年建筑的新街市,竟没有一根木材,是产自苏格兰本国。
姑不问薪木的价格如何,设烧石炭的费用,竟与烧薪木的费用相等,石炭在当地的价格,就可说已达到极限。英格兰内陆某区域,特别是牛津地方,其情形正是如此。牛津地方普通民家的火炉中,通常皆混用薪木与石炭。可见这种燃料的费用,没有多大出入。
石炭价格,在产炭国任何地方,都比这最高价格,更低得多。否则,石炭搬运远方,不论由陆运抑由水运,要皆不能负担运输的费用。在此场合,石炭能够卖出的,不过是很少的分量。炭矿采掘者及所有者,为自己的利益计,一定会觉得,与其以最高价只卖出少量,倒不如以相当的廉价,卖出多量。加之,丰度最大的炭坑,支配附近一切炭坑的石炭价格。这种丰沃炭坑的所有者及经营者,都发觉了石炭出售价格,若较低于附近各炭坑产炭的价格,定能增大其地租与利润。从而,邻近其他炭坑,虽生产较为困难,亦不得不立即以同样的廉价出售。结果,有些炭坑的地租低落,有些炭坑的利润削减,甚或两者全然消灭。于是一部分炭坑,只好停止经营,还有一部分炭坑,惟所有者能经营。
像一切其他商品一样,石炭能在相当长期内继续售卖的最低价格,仅足补偿它上市所必要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那些对于地主不提供地租,从而,非由地主自行经营,即须完全放置的炭坑,其石炭价格,大都与此最低价格相近。
石炭即令在提供地租的场合,与其他大多数土地原生产物比较,其价格中相当于地租的部分,依然要比较的小。地面土地的地租,通例被假定等于总生产额三分之一。这份额,大概是确定的,不受收获上意外事变的影响。然在炭坑方面,则以总生产额五分之一为非常地租,以总生产额十分之一为普通地租。而且,这地租额极不确定,常为生产额的意外事变所左右。而其变动之大,至使置产者以三十倍年租的价格购买田产为平价,以十倍年租的价格收买炭坑为高价。
对于所有者,炭坑的价值取决于其丰度,也同样取决于其位置。但金属矿山的价值,则取决于丰度者多,取决于其位置者少。因为由矿石分离出来的金属,尤其是贵金属,在比量上,具有颇大价值,所以,不难担负运往远地的运费。其市场不局限于矿山邻近诸国,而远及于全世界。如日本之铜,得为欧洲贸易品。西班牙之铁,得为智利及秘鲁的贸易品。秘鲁的银,不仅在欧洲找到了销路,且由欧洲运往中国。
反之,距离甚远的炭坑产物,决不能相互竞争。西摩兰及士洛普细尔二地的石炭,殆与纽克萨的石炭,各自为价,无大关涉。对于里奥拉地方的石炭价格,则更是毫无影响。但距离甚远的金属矿产物,却往往有相互发生竞争的可能,而事实上,也常如此。因此,世界产金属最丰的地方,金属价格,尤其是贵金属价格,就不免多少影响世界各地矿山的金属价格。日本铜的价格,势必会在欧洲铜的价格上,发生影响。秘鲁银的价格,换言之,秘鲁银在本地所能购买的劳动量或货物量,不只可影响欧洲银的价格,且会影响中国银的价格。秘鲁银矿发现以后,欧洲银矿,有大部分归于废弃。这原因,就是因为银价异常低落,至不能偿其经营所费,或者说,不能偿还作业上所消费的衣食住及其他必需品,且毫无利润可图。波托西银矿发现后,古巴及圣多明戈的矿山,乃至秘鲁矿山,亦会发生这种现象。
这样看来,各矿山所产金属的价格,实际均在某种限度,受支配于世界当时产量最大的矿山的产物价格了。惟其如此,所以大部分矿山所产的金属价格,只够偿还其采掘费,没有多大剩余,因而,对于地主,亦不能常有多额的地租。在大多数矿山所产的贱金属价格中,地租已只占小部分。而在贵金属价格中,地租所占部分尤小。劳动与利润,构成了贵贱金属价格的大部。
以产额丰饶著称于世界的康瓦尔锡矿,平均地租,据此矿区之副监督波勒斯牧师所述,计达总产额六分之一。他并说,有些矿山的地租,超过这比率。有些却又不及这比率。苏格兰许多颇为丰饶的铅矿地租,亦占总产额六分之一。
据佛勒兹及乌罗亚两氏称述,秘鲁的银矿所有者,只规定从事经营银矿的人,须在所有者自己设立的磨场中,磨碎矿石,而与以普通的代价。但一七三六年西班牙王所征的矿税率,计达标准银产额五分之一。截至此时为止,此种税率,正可视为大部分秘鲁银矿(当时世界最丰饶的银矿)的真实地租。设矿不征税,此五分之一,当然属于地主,而当时因不能担负此种税率,致无从采掘的矿山,亦将有开采机会。康瓦尔公爵所征锡税,据说为全价值百分之五以上,即二十分之一以上。姑不论其税率如何,设不课税,则税之全部,总必归于矿山所有者。今假定以二十分之一,与前述锡矿地租六分取一相加,即可发现康瓦而全部锡矿的平均地租,对于秘鲁全部银矿的平均地租,实持有十二对十三的比例⑤。然而,秘鲁的银矿,现今连这低微的地租,亦不能担负。银的赋税,亦在一七三六年,由五分之一,低落至十分之一。银税虽轻微如此,但与二十分取一的锡税比较,仍更能引诱人们私卖。就私卖一层说,高价的物品,势必较容积大的物品,更易实行得多。所以,有人说,西班牙王的税收,极其不振,而康瓦而公爵的税收,则颇为优良。依此观察,地租在世界最丰锡矿所产的锡价中所占部分,比较在世界最丰银矿所产的银价中所占部分,怕要更大。即各种矿产物,在偿还开矿资本及其普通利润后,留归矿山所有者的剩余部分,在贱金属的场合,比在贵金属的场合,怕要更大。
秘鲁银矿开采者的利润,通常亦不甚大。最熟悉当地情形最受人敬佩的上述那两位著者,又说,一个人如果企图在秘鲁采掘新的银矿,好像就非破产不可一样,为一切人所嫌忌回避。可知开矿业在秘鲁,好像在这里一样,是被一般人视为彩票,其奖标虽甚大,可诱惑许多冒险家,在这不利的企图上,失去他们的财产,但不能抵偿其空白。
在秘鲁经营银矿的利益虽如此渺茫,但因国王岁入大部,皆取自银矿之故,秘鲁法律,对于新矿的发现及采掘,会予以一切可能的奖励。发现新矿山者,不论是谁,一律按照他看准的矿脉方向,分划长二百四十六尺,宽一百二十三尺的矿区,归他所有,得自行开采,不给地主任何报偿。康瓦尔公爵的利害关系,亦曾使公爵在他旧领地内,设有类似的规定。凡在荒野或未圈地内发现锡矿者,皆得在一定范围内,区划境界,而称之为矿山定界。这境界设定者,即为该矿区实际所有者。他可以不经原地主许可,而自行开采,或租与他人开采。不过当采掘时,须略予地主以报偿而已。在以上那两种规定中,私有财产的神圣权利,竟然为了一种拟设的公家收入,而全被牺牲了。
秘鲁国这种奖励,亦会施之于新金矿的发现与采掘上。国王的金税,不过占标准金产量二十分之一。原来金税与银税同为五分之一,此后低落至十分之一。然就采掘的实际情形言,就连十分之一的税率,也觉太重。上述两著者佛勒兹及乌罗亚曾言,由银矿发财的,已属稀罕,由金矿发财的,尤为稀罕。彷佛,智利秘鲁两地大部分金矿所能支给的全地租,亦就是这二十分之一,但现今一概成了金税。金之为物,较银更易成为秘密卖买品。这不但由于在此比量上,金价较银价为高,且由于金的产出方法,特别不同。银的发现,例非纯质,大抵参有其他物品。银,要由此矿化合物分解出来,势须藉助于极困难极烦琐的作业,而这种分解作业,又非特为设立工厂,并置于国王官吏监督之下,莫由施行。反之,金的发现,殆常为纯质,常为有相当重量的片块。即或不时参有几难分认的砂泥,及其他附着物,但藉着极简单的作业,就能使纯金,从这些混杂物分解出来。不论何人,只要持有少量水银,他就可在自己私宅中,成就这种作业。所以,在银的场合,国王的税收,如已不佳,在金的场合,必更不佳。因而,地租在银价中,已经仅占颇小部分,在金价中,则所占部分尤小。
贵金属能在市场出卖的最低价格,换言之,贵金属长期在市场上所能交换的其他货物量,通常受支配于支配其他一切货物普通最低价格的原理。决定这种最低价格的,是贵金属上市所必须投下的资本量,换言之,是贵金属上市所必须消费掉的衣食住那三种物品。纵令取价值低,亦必须足够偿还所费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但贵金属的最高价格,则似乎不取决于任何他物,而只取决于贵金属本身的实际供给缺乏抑是丰饶。这与石炭不同。石炭的价格,通例由薪木的价格决定。所以,石炭不论如何缺乏,其价格终不会超在薪木价格以上。但若金之稀少性,竟增加到某种限度,则最小一片,也将较金刚钻价格为昂,并将比较以前,能交换遥遥多量的其他货物。
贵金属的需要,一半出于其效用,一半出于其美质。除铁而外,贵金属实较其他一切金属为有用。贵金属容易保持清洁,且不易生锈,所以,食桌及厨房的用器,以金银制品为最宜。银制的煮器,较铅制铜制锡制的煮器为清洁。金制煮器,又较银制煮器为清洁。不过,贵金属之主要优点,乃由其美质而生。这美质,使贵金属特宜于为衣物家具的装饰。任何绘具或染料,也不能作成镀金那样出色的色彩。加之,贵金属这种美质,又因稀少而增大不少。在大部分富人看来,富之娱悦,即存在于富之炫耀。在他们看来,这炫耀,在自己独自持有一般人求之不得的富裕标志时,就算达到了极点。在这般人眼中,有几分用处,或有几分美的物品,若再加以稀少性,加以获取此物须费甚多劳动,非他人所可承担之事实,他们就会觉得,那真是一种了不起的物品。所以,这稀少的物品,就令不见十分优美,十分有用,但比较普通物品,他却情愿为它而支给更高的价格。效用,美质,稀少性,实是此等金属成为高价的根本原因。贵金属的高价值,并非生于用作货币以后,那在它未用作货币以前,就已存在了。并且,那又实际是使它宜于当作货币使用的性质。不过,即因其用作货币,其高价值,遂得由新需要的发生及其他用途上的供给量的减少,而永远保持,且不时增加。
宝石的需要,全由美质而生。除装饰物,更无其他效用。其美质的优越,又常因稀少,因采掘困难,因费用浩繁,而益形加大。所以,在大多数场合,工资及利润,殆占宝石高价格的全部。地租在宝石价格中,只占极小的份额,甚或全无。相当的地租,只有期之于最丰沃的矿山。宝石商塔斐尔尼,曾考察戈尔康达及维希颇尔两地的金刚石矿山。据他所闻,当地诸矿山,虽为其国君王之利益而开采,但国君却命令除产额最大产物最美的矿山外,其余所有矿山,一律锁闭。即此可知,这被锁闭的矿山,对于其所有者,一定没有采掘的价值。
世界各地贵金属及宝石的价格,同样受支配于世界最丰沃矿山的产物价格。任何矿山,对于其所有者所能提供的地租,不与其绝对丰度成比例,只与其相对丰度成比例,换言之,只按照比例于它对同种类其他矿山所持的优越程度。波托西矿山与欧洲诸矿山比,诚然优越一等,但若有新矿发现,同样较优于波托西矿山,则银价将更见低落,就连波托西矿山,或亦将无经营价值。今日秘鲁矿山,固能提供颇大的地租,但在西领西印度发现以前,欧洲最沃矿山,对于其所有者,亦能提供同样大的地租。就银量言,当时虽较今日遥为稀少,但当时由此所能换得的其他货物量,却与今日相同。所有者当时所得份额虽较少,但所能买得的劳动量或商品量,却与今日相等。果其如此,则生产物价值及地租,换言之,由此而生的公众真实收入与矿主真实收入,今昔便是完全一样。
贵金属或宝石最丰饶的矿山,对于世界之富,也不能有多大增加。因为这类物品的原本价值,主要是存于其稀少性。设其丰饶,其价值且将因而下落,这时,食桌上的器具,及其他衣服家具之类的奢华装饰物,就得以较前此为少的劳动或较少量的商品买入。其实,世界能由金银宝石丰饶而受到的唯一利益,亦即在此。
以上系就地下的产物而言。地面土地,情形却不如此。地面土地生产物及其地租两者的价值,均不按照比例于其相对丰度,而按照比例于其绝对丰度。生产一定量衣食住的物品的土地,常能供给一定人数的衣食住,而且,不论地主享有的比率如何,他总能由此获得相当的劳动支配权,而支配该劳动所能提供的商品。最荒瘠土地的价值,不因近邻有最丰沃的土地而减少。大体上,却反而会因此增加。因为,荒瘠地的生产物,有许多,在仅仅以本地产物即已足够维持本地居民全体的地方,决不能寻得市场。这种市场,只能在人口众多的地方寻得。但邻近的沃地,就可供养众多的人口。
生产食物的土地的丰度增进,无论出自何种原因,都不但会使本身改良了的土地的价值增加,同时,并由土地生产物的新需要的发生,使许多其他土地的价值,也同样增加。因为,土地改良,许多人得持有自身消费不了的丰饶食物,因而,对于贵金属宝石有了需要,对于衣服,住宅,家具,及其他一切日常使用的方便品装饰品,亦有了需要。食物,不仅在世界上,构成了富的主要部分;并且,对于其他各种财货,附以主要价值的,亦是食物的丰饶。当古巴及圣多明戈初为西班牙人发现时,一般穷苦居民,皆在头发及服装各部分上,缀以小金块,作为装饰。他们对此金块的评价,和我们对于普通略有光泽的小石之评价同,拾起来,固然不妨,拒绝不给别人,却不值得。此等居民,对于新来外客第一次请赠金块,无不立即赠与。他们赠与时,似未想到赠品颇有价值。西班牙人获得金块的热狂,却不禁使他们看了惊倒。他们不会想到,世界上,竟有如此的国家与人民,占有着如此多量的(为他们所缺乏的)食品,竟愿为一小块放光的小玩具,而给他人以如许多的足够供养家族数年的食品。如果他们能够理解此中理由,西班牙人的拜金热,就不会使他们惊异了。
第三节 论常生地租的生产物与不常生地租的生产物二者价值比例之变动
食物的丰饶程度,依治化改良及耕作之进步而增大。食物以外,其他一切能供实用及装饰用的土地生产物,其需要又必因食物益加丰饶而增大。因此,在改良全行程中,这两种生产物的比较价值,就只有一种变动了。即,不常生地租的生产物价值,与常生地租的生产物价值相对而言,是在不断的上腾。技术及产业进步了,对于衣服居住的材料,对于地中心的有用的化石矿物,以至对于贵金属宝石等等,需要皆将渐次增高。它们所能换得的食物,亦将渐次增多。换言之,其价格将渐次增高。食物与其他土地生产物价格相待为变之事实,大抵如此。倘无特殊事故,使某类物品的供给的增加,远速于其需要的增加,那就全然如此。
例如,白石坑的价值,就必随其周围地方之治化改良及人口增进而加大。设这石坑为邻近一带之唯一石坑,则其情形更属如此。然而,就连假设周围千哩以内,只有一个银矿,其价值也并不一定会随矿山所在国之治化改进而增加。因为,石坑出产物之市场,很少超越至周围数哩以外,从而,其需要,就不得不和这小地域的改良与人口,保持比例。银矿产物的市场,却可扩大到既知的全世界。假若世界一般尚未改良,人口尚未增进,银的需要,决不会因银矿附近某大国的改进而有所增加。而且,即令世界全般有了改进,而对于银的需要,亦有所增加,但若在这改进的过程中,又发现了比较更为丰沃得多的新矿山,则供给超过需要的结果,其真实价格,仍不免趋于低落。一定量的银,比如说银一磅所能支配或所能购买的劳动量,或者说银一磅所能换得的劳动者主要生活资料(即谷物)量,就会逐渐减少下去。
银的大市场,是世界上有商业有文明的地方。
假若银市场的需要,由一般的治化改进而增加了,同时,供给又不会与需要按同一比例增加,那么,银的价值,与谷物价值相对而言,就会渐次上腾。即一定量银所能换得的谷物量,将渐次增加。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将渐次超于低廉。
反之,设供给因某种偶发事件,在许多年数之内,继续以较大于需要增加的比例增加,这金属就必渐次趋于低廉。换言之,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无论在怎样的改良中,亦会逐渐增高。
再反之,假若金属供给的增加,与其需要增加,按照同一比例,则此金属所能购买所能交换的谷物量,即可继续不变。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也就无论在怎样的改良中,几乎保持原状。
在改良进程中,以上三端,已可概括其中一切可能的变动。我们如果不妨依法兰西及大不列颠发生的事实,加以判断,则在前三四世纪中,在欧洲市场上,这一切可能的变动,都似乎曾经发生,而其发生之顺序,亦有如我此处所述。
旁论最近四世纪银价之变动
第一期
在一三五〇年及前此数年间,英格兰小麦一卡德之平均价格为台衡银四翁斯,相当于现今英币二十先令。以后,渐次低落至二翁斯,合现今英币十先令。我们觉得这一卡德十先令的价格,是十六世纪初年至一五七〇年顷的小麦价格。
一三〇五年(爱德华三世第二十五年)制定了所谓《劳动法》。这法令的绪言,曾大大非难雇役的暴慢,说他们不应要求雇主抬高工资。所以,本文上就有这样的命令:一切雇役及劳动者,此后应以帝第二十年及前此四年所受得的工资及给偿(给偿Liveries一辞,在当时含有衣物及食料两者)为满足,他们所得的小麦,无论何地,都不得过每布奚十便士以上,并且,这给偿,以小麦交付抑与货币交付,又须听雇主选择。对于雇役等,给偿食品之代价,竟须由特殊法令规定,可知每布奚十便士,实为当时的中平价格,且被认为前十年(即帝第十六年)的合理价格。但爱德华三世第十六年,十便士约含有台衡银半翁斯,相当于现今英币半克郎(crown)。所以,与当时货币六先令八便士相当,又,与今日货币二十先令相当的台衡银四翁斯,在当时,是被认为小麦每卡德(八布奚)的中平价格。
当我们考求当时谷物的中平价格时,与其引证历史家及其他著述家关于特定年度的物价记录,倒不如参证上述的法令。因为诸著述家所记,一般皆侧重异常高昂或异常低廉的价格。想依此判断当时普通价格如何,实为不易。加之,我们还有别种理由相信,十四世纪初及前此数年间小麦的普通价格,确不下于每卡德四翁斯,其他各种谷物价格,亦皆依此为准。
一三〇九年,坎特布里的圣奥古斯丁修道院院长刺夫·得·波恩就任时,曾大排筵席。关于这次筵席,威廉·托恩曾有如此的记录,详载全食单及各菜目的价格。计当时消费了的,第一为小麦五十三卡德,价十九镑,即每卡德六先令二便士,约换今币二十一先令二便士;第二为麦芽五十六卡德,价十七镑十先令,即每卡德六先令,约合今币十八先令;第三为燕麦二十卡德,价四镑,即每卡德四先令,约合今币十二先令。这场合的麦芽燕麦价格,与小麦比例而言,似较高于通常的比例。
此等价格的记载,即非因其异常高昂,也非因其异常低廉。那不过,偶然对于这次大规模飨宴中消费掉的多量谷物,记下其实际付价而已。
亨利三世第五十一年(即一二六二年),恢复往时所谓《面包麦酒价格法令》。此时,亨利帝曾在序文上,称说此法令,系其祖先(即往时英格兰王)所制定。由此推断,此法令,至少是亨利二世的遗物,或者竟是诺耳曼征服时代的遗物。该法令按照当时每卡德由一先令至二十先令的小麦价格,规定面包价格。制定此项法令时,谅必曾同样注意中位价格以上及以下的各种变动。果其如此,则含有台衡银六翁斯而相当于今币三十先令的当时十先令,在此法令制定之初,必被视为小麦一卡德的中位价格,而且,直到亨利三世第五十一年,依旧如此。从而,我们如果推想中位价格,不下于法定最高面包价格的三分之一,换言之,不下于当时含有台衡银四翁斯的货币六先令八便士,总不致大错。
由这诸种事实,我们可以有相当理由,得到这个结论:即,在十四世纪中叶及以前一个颇长的时期当中,小麦一卡德的平均价格或普通价格,大概不会在台衡银四翁斯以下。
由十四世纪中叶至十六世纪初,小麦的合理中位价格,换言之,小麦的普通平均价格,似已渐次减低一半,卒降而等于台衡银二翁斯,合今币十先令。这价格,一直延续到一五七〇年。
诺森柏兰第五世伯爵亨利的家政簿中,关于一五一二年小麦,载有两种价格:其一,小麦每卡德以六先令八便士计算;又其一,每卡德仅以五先令八便士计算。这一年,六先令八便士,极其限,不过含有台衡银二翁斯,合今币十先令。
就许多法令考察,我们知道,由爱德华三世第二十五年至伊利沙白治世初年这二百余年的长期中,表面上,虽似以每卡德六先令八便士为小麦的普通价格或平均价格(亦即所谓合理的中位价格),然其间银币逐次变革的结果,此名义金额所含的银量,却在不断减少。不过,又一方面,这银价的增加,很够补偿此银量的减少。所以,在立法当局看来,这事情,值不得注意。
一四三六年,立法当局规定小麦价格。如低落至每卡德六先令八便士,那就不经特许,亦可输出。一四六三年,又规定小麦每卡德价格若未超过六先令八便士,即禁止输入。据立法当局设想,麦价既低在此种限度以下,任其输出,亦无不便,若腾在此种限度以上,则允许输入,乃为慎重处置,因此,当时含有今币十三先令四便士那么多银的六先令八便士(其中含有的银量,较爱德华三世时代同一名称金额所含的银量,已减少三分之一),就是当时所谓适当而合理的小麦价格。
当腓力王及玛利女王治世第一年第二年(一五五四年),伊利沙白女王第一年(一八五八年),更依同一方法,在小麦每卡德价格超过六先令八便士时,即禁止输出。当时六先令八便士所含银量,不过比现今同一名称的金额,较多二便士。但不久就被发觉了,在价格如此低落时,始不限制谷物输出,原无异于永远禁止小麦输出。所以,在伊利沙白第五年(一五六二年),又重行规定小麦价格若不超过十先令,即可随时在指定的港口输出。当时十先令,与现今同一名称的金额比较,殆含有相等的银量。准此,这六先令八便士的价格,就是当时所谓适当的合理的小麦价格了,与前述亨利伯爵家政簿上所记价格,近相符合。
法国的情形,亦与此相类。该国谷物平均价格,在十五世纪末叶及十六世纪初年,远较前此二世纪为低廉。杜不黎·德·圣摩亚氏,及其他谷物政策论著者,均承认此为事实。且不但法国为然,同时期欧洲大部分国家的谷物,都在同样趋于低落。
与谷物价值相对而言,银的价值所以会如此腾贵,其原因不外乎二。一,为供给继续原状,需要则伴随治化改进及耕作进步而增加;一为需要继续原状,但当时世界上各既知银矿,大都采掘过甚,致费用递加,产量递减,因而,银之供给减少。那有时单由于前一原因,有时单由于后一原因,又有时兼有两种原因。十五世纪末叶及十六世纪初期,欧洲多数国家的政局,皆远较前此百数十年间为安定。这安定性的增加,自然,就增进了产业及改良程度,对于贵金属及其他一切装饰品奢侈品的需要,亦自然随财富增加而增加。年产物加多,则为流通此年产物起见,亦须有更多量的银币。富者人数增多,则又须有更多量银制器皿及其他装饰品。加之,当时以银提供欧洲市场的银矿,有大部分之开探,皆始于罗马时代。采掘过甚,需费必多。银价增加,此亦不无关系。
论述往时商品价格之著者,大部分皆认为自诺耳曼征服时代起,或者,竟由鸠理亚·恺撒的侵略时代起,至美洲诸矿山发现时止,银之价值,皆在继续减少。据我想,这种见解的发生,一部分基因于他们的观察,即他们对于谷物及其他地土原生产物所下的观察,另一部分则基因于一种通俗说法,说一切国家的银量,随财富增加而自然增加,其价值则随其量的增加而自然跌落。
从来,由谷物价格征考各时代金银价格者,似常有三种情形,使他们流于错误:
第一,在往时,凡属地租,殆皆付以实物,即一定量的谷物牛马鸡鸭。然有时,逐年的地租,究以实物付,抑以代替实物之货币付,其裁夺权,往往属于地主。像这样以一定额货币代替实物付纳的价格,在苏格兰,称为换算价格。因为在这场合,选择权常操于地主手中,所以,为租地人的定全计,其换算价格,与其在平均市价以上,倒无宁在平均市价以下。所以,许多地方的换算价格,尚未大超过平均市价之半额以上。此等风习,在今日苏格兰大部分地方,犹存续于以鸡鸭诸禽付纳的场合。有些地方,在以牛羊付纳的场合,亦相沿未改。由此看来,假若公定谷价制度不把这种习俗扑灭,那就恐怕今日在以谷物付纳的场合,仍有此种风习存在。所谓公定杀价,就是谷价公定委员会,每年依照各地方实际市场价格,就各种类各品质的谷物平均价格,加以裁定的评价。照此制度行去,则当换算所谓谷物地租时,就可准照当年的公定价格,不必依据预先确定的价格。这在租地人方面,固然得到了充分保障,而地主方面,亦觉方便得多。但搜集往时杀价的一般著述者,却往往把苏格兰所谓换算价格,误认为实际市场价格。夫里渥德有个时候,曾自认犯了此种错误。然当他为其特殊目的而从事著述时,他竟把这种换算价格用了十五回,才想到他应该承认错误。那时换算价格,系小麦每卡德八先令。在他所研究的第一年一四二三年间,这金额,与今币十六先令,实含有同量的银。但在他所研究的最后一年即一五六二年,这金额所含的银量,则与现今同一名称金额所含之银量无异。
第二,价格公定的古代法令,有时,因书记怠惰潦草,有时因立法当局怠惰潦草,所以,本来极不可靠。但上述诸著者,却竟据此为断,故不免陷于错误。
往时价格公定的法令,初常就小麦及大麦的最低价格,规定面包及麦酒的普通价格,次再按这两种谷物最低价格上腾的程度,进而决定面包及麦酒的价格标准。然而,此等法令之传写者,在誊写此等规定时,往往为节省自身劳动计,以为只要誊写冒头以下三四项最低价格,已可概括一切,用不着再写较高的价格。
例如,亨利三世第五十一年面包麦酒价格公定法令,正规定面包价格时,所参照的小麦价格,乃由每卡德一先令至每卡德二十先令。然在拉佛黑刻印法令集以前,一切法令集所典据的写本,都没有写到十二先令以上的价格。因此,为这不完全写本所遗误的许多著者,就极自然的,把每卡德六先令(相当于今币十八先令)的中间价格,当作当时小麦的普通价格或平均价格。
又,约在同时制定的惩罚椅及头手枷的法令中,关于麦酒价格的规定,所参照的大麦价格,乃由每卡德二先令至每卡德四先令,而每腾高六便士,即为一等级。但这四先令的价格,在当时,决不是大麦屡屡达到的最高价格,并且,这里说由二先令至四先令,极其限,也不过表示以上可以类推而已。由这法令最后的词句:“et sic deinceps crescetur vel diminuetur per sex denarius”,即可推知我这话不错。这辞句,虽极简略,但意义十分明了。即是说:“麦酒价格,当按此标准,随大麦价格每六便士的腾落,而或增或减”。总之,立法当局对于法令的制定,传写人对于这法令的抄写,皆失之疏忽。
苏格兰古法律书(勒基喃·马杰特腾的古写本),载有价格公定的法令。说那里公定面包价格,所参照的小麦价格,乃由每波尔——苏格兰量器,约当英格兰一卡德之半——十便士至每波尔三先令。当时——即推想中该法令制定的当时——苏格兰三便士,约当现今英币九先令。鲁迭曼氏似即由此断定,三先令为当时小麦最高价格,十便士,一先令,至多,二先令,则为其普通价格。但是,我们一参考此写本,即如此等价格,亦不过表示以上可以类推而已。所以,这法令最后亦说:“Reliqua judicabis secundum praescripta habendo respectum and pretium bladi”。意思是:“其余,则应按照以上的这里未曾写出的谷物价格,加以判断”。
第三,在远古时代,小麦有时以极低价格出卖。许多著述者因误认当时的小麦最低价格,既远较后代的小麦最低价格为低廉,就想象其普通价格,亦远较后代为低廉。但他在另一方面,却又同样发现了远古时代的小麦最高价格,亦远较后代的小麦最高价格为高昂的事实。例如夫里渥德在一二七〇年,曾记录关于小麦一卡德的价格两种:其一,为当时货币四镑十六先令,合今币十四镑八先令。又其一,为当时货币六镑八先令,合今币十九镑四先令。像这样过大的价格,在十五世纪终末十六世纪当初,都不会见到。从来,谷物的价格本多变动,但在商业中断,交通杜绝,以致国内甲地的丰饶,不能救济乙地的贫乏,且不时发生骚扰紊乱的社会中,其变动尤甚。由十二世纪中叶至十五世纪末叶,蒲南台日奈王治下英国的紊乱状态,正因当时有些地方,特别丰饶,其他相距虽不很远的地方,却又常被四时偶发的灾变或邻近豪族侵入,毁其收获,而陷于饥馑。在此贫富不均的两地间,设更介以抱有敌意的贵族领地,就更不能互相援助。然在十五世纪末叶及十六世纪全期,都铎尔王朝的强力统治下,已经没有一个贵族,敢扰乱英国全社会的秩序了,可想见当时谷物价格的变动,必不甚大。
读者在本章末尾,将会见到夫里渥德所编的麦价表。他把一二〇二年至一五九七年这个期间内各种小麦价格,搜集起来,换算为现时货币,并按照年代顺序,每十二年分作一期,计共区为七期。各期的末尾,又记有该期十二年间的平均价格。夫里渥德氏,因为由这长时期,只能搜集八十年的价格,以致最后一期,还残缺四个年度。是我就伊吞大学的账簿,补入了一五九八年,一五九九年,一六〇〇年,及一六〇一年的价格。我所补入的,只此四年。由此等数字,读者可以知道,自十三世纪初年至十六世纪中叶之末,每十二年的平均价格,都在渐次减低;及至十六世纪末期,始逐渐上腾。夫里渥德所搜集的价格,主要都不外是惹人注意的过高价格或过低价格,所以,我实不敢断定,由他这些价格,能否引出非常确当的结论。但是,这诸般价格,如果可以证明一件事,那所证明的,就是我们所要竭力阐明的那一件事了。因然,夫里渥德自己,亦像其他若干作者,相信银价在此期间,常因其丰饶程度增加而不断减低,但他所搜集的谷物价格,却确与此种意见不相一致。比较起来,与杜不黎·圣·摩亚氏的见解及吾人已经努力说明的那种见解,倒还不甚差违。夫里渥德及圣摩亚两位作者,都会以最大的勤勉与忠实,搜集往时各种物价。他们两人的意见,虽如此相违,他们两人所搜集的事实,至少,就谷物价格说,是如此一致,那不免令人感到几分奇异。
然而,诸慎重作家所据以推断诸极远时代的银价腾昂的,与其说是谷物的廉价,倒不如说是其他许多土地原生产物的廉价。因为,谷物被人称为制造品。在未开化时代,据说,谷物比之其他大部分商品,遥为高价。我想,这所谓大部分商品,是指家畜猎获品那一类非制造品。此等物品,在贫困而野蛮的当时,无疑会较谷物低廉。但这低廉,不是银价过高的结果,只是这些商品低价的结果。即是说,那非因为在那时代,比在富裕进步时代,银能购入或代表较多的劳动,却只因为在那时代,此等商品只能购入或代表比较遥遥少量的劳动。银在西领亚美利加,确比在欧洲为低廉。即,在产出的国度,确不能不较输入国为低廉,因须耗去运费保险费,由水陆长途输入。但乌罗维亚却告诉我们,不久以前,倍诺斯爱勒地方,在四百头牛中,任选一头,价格仅为二十一便士半。又据拜伦氏告诉我们,智利首都,良马一匹的价格,值英币十六先令。在土壤肥沃而大部分区域又全未开垦的国度,家畜及猎获品,皆不难由极少量劳动而获得。因之,它们所能购买的劳动,遂极为有限。像此等商品,以低廉货币价格出售的事实,并不能证实银的真实价值过高,只能证实此等商品的真实价值过低。
银及其他一切商品的真正尺度,不是任何特殊商品或特类商品,而是劳动。这一点,我们应当随时牢记。
一国土地荒芜,人口稀薄,自然生产之家畜野畜,必远过于居民所须消费的数量。在这种状态下,供给通常超过需要。所以,因社会状态不同,改良阶段不同故,此等商品所代表的或与此等商品等价的劳动量,亦极不相同。
无论在什么社会状态下,无论在什么改良阶段中,谷物终归是人类勤劳的产物。但一切由勤劳而生产的物品,其平均生产,皆多少按合于其平均消费。即,平均供给,按合于其平均需要。并且,无论在什么改良阶段上,在同一土壤同一气候中,同一量谷物的生产,平均殆皆须投下同一量劳动,或者说,殆皆须投下同一量劳动的价格。因为,耕作改良,在一方面固可继续增进劳动的生产力,但同时,主要农具(即家畜)价格的不断增加,却又多少抵杀了这增进的生产力。我们根据这种事实,乃能确信:要在一切社会状态下,在一切改良阶段中,以等量谷物代表或交换等量劳动,是比较可能,以等量其他土地原生产物代表或交换等量劳动,是比较更不可能。惟其如此,所以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在财富发展治化改进各阶段中,谷物比较其他商品,是更正确的价值尺度。从而,我们在各时代,以谷物与银相比较,就比之以其他任何商品与银相比较,更能正确判定银的真实价值了。
加之,谷物或其他为一般人民爱好的植物性食物,在任何文明国度,皆是劳动者生活资料的主要部分。农业进步的结果,各国土地所生产的植物性食物,比较其动物性食物,必遥为多量。并且,劳动者,到处都以最低廉最丰饶的卫生食物为主要生活资料。除了最繁荣的国家,除了劳动报酬非常昂贵的地方,在劳动者生活资料中,屠肉不过占极小部分。鸡鸭一类家禽所占的部分更小,猎获品就全然没有。在法国,甚而在劳动报酬较法国为优的苏格兰,劳动贫民,如非临着佳节或其他特殊场合,就很少尝到肉味。因此,劳动的货币价格,遂受支配与屠肉或其他土地原生产物者极少,而受支配于其主要生活资料(即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者极大。从而,金银的真实价值,换言之,金银所能购入或所能支配的劳动量,就不取决于它们所能支配的屠肉或任何其他土地原生产物之量了,那主要是取决于金银所能购入的谷物量。
然而,诸聪明作家所以会如此陷入错误的,宜归因于这方面的观察错误者少,而归因于俗见蒙蔽者多。此所谓俗见,即认一国银量随财富增加而自然增加,其价值则随其量增加而自然减少。这种见解,毫无根据。
各国贵金属数量增加的原因有二:其一,为供给贵金属之矿山产额增加;又其一,为人民财富增加,即劳动年产物增加。前一原因,有关于贵金属价值的减少,那是无疑的;但后一原因,却与其价值的减少无关。
更丰饶矿山的发现,接着定有更多量的贵金属提供市场。这时,所产较大量贵金属所能交换的生活必需品方便品,如果比较从前,没有增减,则同一量的金属,现今其实就只能换得较少量的商品。所以,一国贵金属量的增加,若发因于诸矿山产额的增加,则其结果,必然会减少贵金属的价值。
反之,在一国财富增加时,换言之,在该国劳动年产物渐次增大时,这更多量商品的流通,当然须有更多量的通货。但在人民愿以多量商品交换金银器皿,且能出此时,则人民所愿购入的金银器皿,亦必因而加多。这样看来,一国通货的数量,既由必要而增加;金银器皿的数量,又依虚荣心爱美心而增加。关于后一种增加,与雕像绘画及其他各种奢侈品珍奇品的增加,同其理由。雕刻家画家所获报酬,在富裕繁荣时,既不较少于在贫乏困苦时,可知金银在富裕繁荣时,亦不会价格较低。
金银价格,在无更丰饶的新矿偶然发现,使其低落时,通常在任何国度,皆当随各该国富之增进而自然上腾。因此,矿山的状态不论如何,金银在富国的价格,终比在贫国的价格为高。就自然趋赴最良价格的市场一点而言,金银与其他一切商品无异。而对于货物,能提供最良价格的国度,通例又只是资力能胜任最良价格的富裕国家。但在此,我们必须记忆一件事:对于一切货物,所支给的价格,结局皆不外是劳动。在劳动报酬同样良好诸国中,劳动的货币价格,正与劳动者生活资料的货币价格成比例。然而,金银在富国所能交换的生活资料,自然较贫国为多,换言之,在生活资料丰饶的国度,比在生活资料中平的国家,金银所能换得的生活资料,自然较多。这贫富两国相隔愈远,则其差异亦愈大。因为,金银由劣市场流入良市场的自然倾向,将因距离过远,运输困难而减少,从而,运输之量,不足使两市场的价格,近于一个水平。但这两市场如相互接近,则因运输容易,其差数当极有限。中国的富裕程度,远非欧洲各国所能及,从而,这两地生活资料的价格,就大相悬殊了。中国的米价,确较欧洲各地的小麦价格低廉。又,英格兰的富裕程度,固然远过于苏格兰,但此两地谷物价格的差异却颇小,或竟不能说有何等差异。就数量说,苏格兰产的谷物价格,一般似较英格兰所产为廉,然就品质说,则又确较英格兰所产为昂贵。苏格兰几乎每年皆有颇大量的供给,仰给于英格兰。不论何种物品,其价格在输入国,总须多少比较在输出国为高昂。因此,英格兰所产谷物,在苏格兰售得的价格,自不能不较本地昂贵若干。可是,我们如从品质方面,即从谷物所含精制麦粉或粗制麦粉的量和质,加以较量,则英格兰谷物在苏格兰市场上,就不一定能以比苏格兰谷物为高昂的价格,在同一市场出卖。
就生活资料的价格说,中国与欧洲,已有大差异,若就劳动者的货币价格说,则尤有大差异。这原因,是欧洲大部分尚在改良进步状态中,中国状态,则在停滞。所以,劳动的真实报酬,和欧洲方面,自不得不较中国为高。英格兰劳动的货币价格,一般皆较高于苏格兰劳动的货币价格。这原因,是由于后者虽在不断进步,但不若前者之速,所以,其劳动的真实报酬,遂亦不得不遥为低廉。苏格兰的劳动贫民,多南徙,而英格兰的劳动贫民,少北迁。这种事实,正可明白证实这两地的劳动需要,颇有差异。不同国度的真实劳动报酬不同,其间之比例,不受支配于诸国实际的贫富程度,而受支配于诸国实际的进退状态。
金银在极富裕国内,自然有最大价值,在极贫国内,也自然只有最小价值。在最贫乏未开化人间,金银殆没有价值。
谷物,在大都市常比在僻远地方为昂贵。但这昂贵,不是银价低廉的结果,而是谷物本身腾贵的结果。因为,银运往大都市,所需劳动费用,并不比运往僻远地方更少,而谷物运往大都市,即比较须有遥遥多量的劳动。
在荷兰及艮诺亚那样非常富裕的商业国中,其谷物的高价,与大都市谷物的高价,同一原因。此等国家,通例不能生产足够维持本国居民的谷物。它们富有技术工人及制造工人的勤勉与熟练,富有节省劳动及增加动生产力的机械,富有输运的船舶,且富有一切便利商业的手段。然而,它们缺乏谷物。它们需要的谷物,即须由远隔的地方输入,其价格,遂不得不附加自远地搬来的运费。把银运往阿姆斯特丹,比运往但泽,固然不须费去较多劳动,但把谷物运往阿姆斯特丹,却比较须有遥遥多量劳动。总之,银的真实费用,在两地殆无出入;谷物的真实费用,在两地却大相悬殊,现在,假定荷兰或艮诺亚的居民数目照旧,同时,却减低它们的真实富裕程度,减少它们的力量,使更不能仰给于远隔诸地,那么,这场合的银量,虽然一定会依伴这种衰退(或为其原因,或为其结果)而减少,但谷物价格,却不随银量减少而低落,反而会腾贵起来,有如饥年。我们对于必需品感到不足时,对于一切赘余品,只好放开。赘余品在富裕繁荣时期腾贵,在贫困穷迫时期低落。但必需品的情形,与此两样。必需品的真实价格(它所能支配所能购买的劳动量),在贫困穷迫时期腾贵,在富裕繁荣时期低落。因为,富裕繁荣时,常是物资非常丰富的时期,否则,不能说是富裕繁荣。谷物是必需品,银是赘余物。
因此,自十四世纪中叶至十五世纪中叶间,由财富增进治化改良而招致的贵金属数量的增大,无论程度如何,都没有在大不列颠乃至欧洲其他地方,发生减少贵金属价值的倾向。所以,搜集往时谷物价格之著者,由谷物或其他物品之价格,推论这期间银价低减,固然没有理由,但由想象上的财富增进治化改良,而推论这期间银价低减,还更没有理由。
第二期
关于第一期银价的变动,诸博学家虽各有各的意见,但他们关于第二期银价的变动,意见却趋于一致。
由一五七〇年顷至一六四〇年顷,这七十年中,银价对谷价的比例,全依相反的程序而变动。即,这期间,银的真实价值虽然低落,换言之,它所能换得的劳动量,虽较以前为少,但谷物的名义价格,却就腾贵了。原来是每卡德二翁斯(约合今币十先令),到这时,每卡德却可卖得六翁斯或八翁斯,约合今币三十先令或四十先令了。
美洲诸丰饶矿山的发现,似乎是这时银价比之谷价迭往下低减的唯一原因。对于此种变动,大家的观察既然一致,所以,无论证诸事实或究其原因,都从来没有生过异议。这一时期,欧洲诸国产业及治化,皆着着增进,对于银的需要,无疑是在增加。但因供给的增加,遥遥超过了需要的增加,所以,银价终不免大大低落。不过,我们在此应注意一件事,美洲诸银矿的发现,在一五七〇年以前,实不曾在英格兰物价上,发生何等显著影响。波托西银矿发现后,亦有二十年,不曾影响于英国物价。
根据伊吞大学的账簿,由一五九五年至一六一〇年间,温德索市场上,最良小麦由九布奚合成的一卡德,平均价格,约计二镑一先令六便士又十三分之九。设舍去零数,再由全金额减去九分之一,即减去四先令七便士又三分之一,则由八布奚合成的一卡德,价格就为一镑十六先令十便士又三分之二。设同样舍去零数,再由余下的金额,减除九分之一,即四先令一便士又九分之一(最良小麦与中等小麦二者价格之差),则中等小麦价格,约为一镑十二先令八便士又九分之三,约合银六翁斯又三分之一。
又据同一账簿,由一六二一年至一六三六年间,在同一市场上,同一量最良小麦的平均价格,约为二镑十先令。仿照上述的减除方法,则中等小麦,由八布奚合成的一卡德,平均价格计为一镑十九先令六便士,约合银七翁斯又三分之二。
第三期
美洲诸矿山发现所招致的银价低落的结果,似乎到一六三〇年与一六四〇年间之一六三六年顷,已告完结了,而银价比之谷价的下落倾向,在当时,亦似已达到极限。现世纪银价已多少趋于腾贵,但这腾贵的趋势,恐怕是开始于前世纪终末以前。
再据上述那个账簿,由一六三七年至一七〇〇年,即前世纪最后六十四年间,温德索市场上,最良小麦由九布奚合成的一卡德,平均价格似为二镑十一先令又三分便士之一。这平均价格,比之十六年前的平均价格,仅高一先令又三分便士之一。但在这六十年间,发生了两种事件,致当时谷物的缺乏,异乎寻常。我们单凭这两种事件,就够说明谷物价格这时略略腾贵的原因,不必设想银价有何等跌落。
这两种事件,第一是内乱。内乱沮害耕作,妨碍商业。其结果,谷物价格的腾贵,遂遥遥超过了通常的自然的腾贵程度。由此而生的影响,曾普及于大不列颠一切市场;谷物须仰给于极僻远地方的伦敦市场,则所受影响尤巨。所以,据同一账簿所示:温德索市场上,由九布奚合成的最良小麦一卡德,价格在一六四八年为四镑五先令,翌年为四镑。这两年谷物的价格,超过于二镑十先令(一六三七年前那十六年间的平均价格)者,总计已达三镑五先令。若以此均摊于前世纪最后六十四年间,就很够说明当时谷价为什么会略略腾贵。此两年度的价格,虽属最高价格,但内乱引起的高价格,无疑,不只于这二年。
第二件事,是一六八八年颁布的谷物输出奖励条令。据一般人设想,这种奖励金,在长久岁月内,可促进耕作,使谷物生产事业,遥为增进,结果,使国内市场上的谷价,亦遥为低落。奖励金究能怎样增加谷物生产,低减谷物价格,我拟留在后面讨论,现在所要说及的,单是一六八八年至一七〇〇年间,并不会发生这个结果。在这个短期中,奖励金的唯一结果,是:因奖励每年剩余生产物输出,曾使前一年度的丰作,不能弥补次一年度的缺乏,所以,其实是抬高了国内市场上的谷物价格。由一六九三年至一六九九年间,英格兰一般感着谷物缺乏,虽主要发因于当时天时不良,且亦非英格兰所特有的现象,但我们应当知道,奖励金的颁发,确曾在英格兰增加谷物的缺乏程度。所以,一六九九年,又有九个月禁止谷物输出。
又,在上述两件事发生的时候,还发生了第三件事。这件事,虽不致引起谷物缺乏,也不会使一般人对于谷物,实际支给追加量的银,但谷物价格的名义金额,却必然会因此加多若干。这种事件,即银币剪削磨毁,致银币价值大低落。此种弊窦,始于查理二世时代,以后继续增大,直至一六九五年。据罗德斯君所述:当时通用银币的价值,平均约低于其标准价值百分之二十五。但是,代表一切商品市场价格的名义金额,与其说受支配于按标准银币应含的银量,无宁说受支配于银币实含的银量。所以,这名义金额,在铸币因削剪磨毁而价值低减的场合,比较在铸币接近标准价值的场合,就非较大不可。
在现世纪行程中,银币低减至标准重量以下的程度,当以目下为最甚。不过,银币的磨损虽甚大,其价值却因它能与金币兑换,而为金币价值所维持住了。在晚近金币改铸以前,金币虽有不少磨损,然究不若银币磨损之甚。然在一六九五年,银币的价值,却非由金币维持;金币一几尼,当时通例交换削损了的银币三十先令。晚近金币改铸以前,银块价格,每翁斯能值五先令七便士以上(即超过造币价格五便士以上)者,已属稀罕,但一六九五年,普通银块价格,却为每翁斯六先令五便士,即超过造币局价格十五便士。所以,即令在晚近金币改铸以前,以金银两种铸币与银块比较,其低于标准价值的程度,至多不过百分之八。反之,一六九五年的铸币,就有人说,低于标准价值百分之二十五。在现世纪当初,换言之,在威廉治世进行大改铸之后,大部分通用的银币,一定比今日银币,更接近于其标准重量。现世纪中,没有发生一种像内乱那样沮害耕作妨碍商业的大灾厄。数十年来被采用的谷物输出奖励制度,虽然把谷物价格多少提高了,但因为这种奖励金又在现世纪行程中,已有充分时间,产出一般人们所期待的好结果,即促进农耕,增加国内市场上的谷物量,所以,就我们后面将要说明的那种学理说来,它一方面虽生出了略为抬高物品价格的效果,同时在另一方面,却也不见得不会生出略为低减物品价格的效果。并且,许多人还以为,减低的效果,比较提高的效果为大。所以,根据伊吞大学的账簿,在现世纪最初六十四年间,温德索市场上最良小麦由九布奚合成的一卡德,平均价格计为二镑六便士又三十二分之十九。比较前世纪最后六十四年间的平均价格,约低落十先令八便士,即百分之二十五以上。比较一六三六年以前十六年间(即美洲丰富矿山开采,银块尽量流入欧洲市场的时期)的平均价格,约低落九先令六便士。比较一六二〇年以前二十六年间(此时,美洲矿山的发现,影响尚未达到极度)的平均价格,约低落一先令。据此,则在现世纪最初六十四年间,中等小麦的平均价格,约为每卡德(八布奚)三十二先令。
由此可知,在现世纪行程中,银价略有腾贵,但这腾贵的趋势,乃开始于前世纪终结以前。
一六八七年,温德索市场上,最良小麦由九布奚合成的一卡德,价格计为一镑五先令二便士。这价格,是一五九五年以来的最低价格。
格列高里·钦格,是一位有名学者,通晓此种事实。一六八八年,他推算的结果,以为在中平的丰年,小麦的平均生产者价格,为每布奚三先令六便士,即每卡德二十八先令。我知道,所谓生产者价格,有时,又被称为契约价格,即农业家,依契约,在一定年限内,供给商人一定量谷物,所定的价格。因为这契约,对于农业家,可以省去上市议价的费用和麻烦,所以,通常都以为契约价格须略较平均市价为低。钦格氏判定当时中平丰年的普通契约价格为每卡德二十八先令。据我所知,在最近连年天时不良谷物缺乏之时期以前,这种价格,确是中平年岁的普通契约价格。
一六八八年,议会曾设奖励金,奖励谷物的输出。当时乡绅在立法院中所占席数,较现今为多。他们已经感到谷物的货币价格在逐渐下落。奖励金的设置,要不外想依人为的努力,使这价格,抬高到查理一世及查理二世时代那种程度。奖励金实施的结果,谷物价格,每卡德即涨到四十八先令。此种价格,与钦格氏推定的中平年岁的生产者价格相较,约高二十先令,即约高七分之五。假若钦格的计算,确有几分值得世间赞赏,那么,当时除了极歉收的年度,每卡德四十八先令的价格,就只有藉助于奖励金那一类人为手段,否则,决无实现可能。不过,输出奖励法令,是颁布于威廉即位之初。当时政府,因国库空虚,正恳求乡绅议定常年土地税。政府方面既有所求于乡绅,故对于乡绅们奖励谷物输出的建议,只好容纳。
依此为断,可知银价在前世纪终末以前,比之谷价,即已腾贵若干了。迨入本世纪,其腾贵趋势,虽为奖励金之必然作用所妨阻,使不能按照当时的实际耕作情形而大大显著起来,但大体上,那依旧在继续腾贵。
丰年,因有奖励金之故,输出特增,当然会使谷物价格特别昂贵,与丰年应有之现象相反。但奖金制度最显明的宗旨,却也就是在最丰收的年度,仍要设法使谷价提高,以奖励耕作。
固然,在谷物大缺乏的年度,奖励金大抵会中止。但从实际考察,则在这种年度内,仍有许多年数的谷价,不免蒙受奖励金制度的影响。丰年谷物,既由奖励金诱起了异常的输出,所以,以甲年丰收补救乙年不足的调剂作用,就无从施展了。
总之,奖励金不论在丰年抑在歉岁,都会使谷价抬高,使不按实际状态的自然要求。惟其如此,所以现世纪最初六十四年的谷物平均价格,如已较前世纪最后六十四年间的谷物平均价格为低,那么,设在同一耕作状态下,又无奖励金作用,那就一定会更低了。
但是,也许有人说,没有奖励金的促进,耕作状态或许不能保持原状。奖励金制度,对于一国农业,究有何种影响,我要在后面特别讨论述奖励金的时候说明。在这里,我只打算论述银价比谷价的这种腾贵,并不单是英格兰特有的现象。这现象,在同一时期且以同一比例,在法国发生;这事实,曾经三位非常忠实,勤勉,精励的谷价研究者杜不黎·德·圣摩亚先生麦省斯先生和谷物政策论著者⑥所承认。但法国在一七六四年以前,尝由法律禁止谷物输出。禁止谷物输出的国家,竟与奖励谷物输出的英国,得到同样的结果,那么,如果说英国耕作发达,谷物丰盈,应归因于输出奖励制度之妨止谷价低落,那又当如何解释法国的现象呢?
大概,谷物平均货币价格上这种腾贵,与其认为是谷物真实价值下落的结果,倒不如说他的原因,是欧洲市场上银的真实价值渐趋腾贵。前面讲过,谷物在相当长期内,比较银或任何其他商品,为更正确的价值尺度。美洲诸丰饶矿山发现后,谷物的货币价格,较以前腾贵了三倍乃至四倍。当时这种变动的原因,一般人都以为不是谷物真实价值腾贵,而是银的真实价值下落。所以,现世纪最初六十四年间的谷物平均价格,如较前世纪大部分年度的谷物平均价格为低廉,我们就可以同样说,这变动的原因,不是谷物真实价值落下,而是银的真实价值上腾。
过去十年乃至十二年间,谷物的高价,实在会引起以下的疑问。即,银在欧洲市场上的真实价值,迄今犹在继续下落么?但这种谷物的高价,分明是天时异常不顺的结果,是偶发的暂时的事故,不是恒久的事故。在最近十年乃至十二年间,欧洲大部分,都苦于天时不良。加以,波兰发生扰乱,许多在谷物高价年度须仰赖波兰供给的国家,乃益陷于谷物缺乏的苦境。像这样长期的天时不顺,虽不是很普遍的事故,但亦决不是特殊稀奇的事故。曾相当研究过去谷物价格的人,都不难举出同种类的其他若干实例。又,异常缺乏的十年度,此异常丰饶的十年度,并不是更为稀奇的现象。由一七四一年至一七五〇年的谷物廉价,与最近八年乃至十年间的谷物高价,正好是一个对照。据伊吞大学的账簿,一七四一年至一七五〇年闻,温德索市场上,最良小麦由九布奚合成的一卡德,平均价格仅为一镑十三先令九便士又五分之四。这较现世纪最初六十四年间的平均价格,约低廉六先令三便士。依此推断,在这十年间,中等小麦由八布奚合成的一卡德,平均价格就仅为一镑六先令八便士了。
但是,一七四一年与一七五〇年间的谷物价格,一定因为有奖励金妨阻,才不能在国内市场上,按自然的趋势下落。据海关账簿所记,这十年间输出各种谷物的数量,竟达到了八百万又二万九千一百五十六卡德一布奚。对此支付的奖励金,计为一百五十一万四千九百六十二镑十七先令四便士半。一七四九年,首相柏兰,在下院申述前三年,谷物输出奖励金一项,支出了极巨的金额。他的申说,本有正当理由。但如在翌年,则更有充分理由。因为单是这一年,奖励金就在三十二万四千一百七十六镑十六先令六便士以上。至若此种强制的输出,对于谷物价格,究会怎样引起腾贵的倾向,就更不必讲了。
在本章附录的统计表之末,读者可以见到那十年的特殊计算。并且,又可见到前此十年的特殊计算。这十年的平均数,虽同样在现世纪最初六十四年的总平均数以下,但相差不多。然一七四〇年,实是异常歉收的年度。一七五〇年以前那二十年间,和一七七〇年以前那二十年,恰好是一个对照。前者虽夹有一二昂贵年度,但大体上,显然是在现世纪的总平均数以下,后者虽夹有一二低廉年度(例如一七五九年),但大体上,显然在总平均数以上。假若前者低于总平均数以下的程度,不若后者超过总平均数以上的程度,其原因,自应归于奖励金制度。况且,这两者的变动,都颇为急激,非缓慢渐进的银价变动所能解释。结果的急激,只能由动作急激的原因说明。那就是天时的意外变动。
大不列颠的劳动的货币价格,在现世纪行程中,确是腾贵了。但这种腾贵,不是欧洲市场上银价减低的结果,而是大不列颠普遍繁荣,劳动需要增加的结果。法国的繁荣程度,颇不及英国,自前世纪中叶以来,该国劳动的货币价格,即随谷物的平均货币价格,日渐低落。在前世纪乃至现世纪中,法国普通劳动一日的工资,几乎一律等于小麦一塞台尔(Septier)的平均价格的二十分之一。塞台尔约为温切斯特衡四布奚。前面说过,大不列颠的劳动真实报酬,换言之,付给劳动者的生活必需品方便品的真实量,在现世纪行程中,已在着着增加。其货物价格的腾贵,无关于欧洲一般市场上银价的跌落,那只因为英国有特殊的好现象,致该特殊市场上劳动的真实价格腾贵。
在美洲最初发现以后不久,银在欧洲市场上,依旧是以原来的价格或不大低于原来的价格出卖。因而,这一期间的矿业利润,就着着增大,以至大大超在自然水准以上。但此后不久,以银输入欧洲的人,就渐渐发觉了,逐年输入额的全部,已不能以此高价售出。银所能交换的货物量,是在逐渐减少。其价格,渐次落至自然价格的限度。换言之,银的价格,仅够按照自然率,支给其上市所须支给的劳动工资,资本利润,及土地地租了。前面讲过,秘鲁大部分银矿,皆须付西班牙王以赋税,税额等于总产额十分之一。于是,土地的地租,全无着落。此种课税,最初为总产额之半,未久,即低减至三分之一,接着又减至五分之一,最后为十分之一,直到现今。秘鲁大部分银矿,于偿却开矿家资本及其普通利润后,所剩下的全部,即须纳为赋税。开矿家的利润,曾有一度非常高昂,但现今却低落到了仅足使他继续开采了。这事实,是一般所承认的。
西班牙王对于各注册秘鲁银矿所课之税,在一五〇四年,始减为五分之一。此后四十一年,即一五四五年,波托西银矿,始被发现。再经过九十年,即一六三六年以前,仍须对西班牙王纳税的美洲诸矿山,乃得有充分时间,使欧洲市场上的银价,低至无可再低的限度。这种非独占的商品,只要经历九十年岁月,就足使其价格,低至自然价格,或者说,低到在它付纳特种赋税的场合仍能长期间继续售卖的最低价格。
不过,欧洲市场上的银价,恐怕还会进一步跌落。那跌落的程度,不但会使课税(像一七三六年那样)减至十分之一,还会像金税一样,减低至二十分之一,甚至会使现今尚继续开采的大部分美洲矿山,有停止开采之必要。但又一方面,银之需要,亦在渐次增加,美洲银矿出产物的市场,亦在渐次扩大;此现象,所以不致发生,这恐怕就是一个原因。而这原因,又恐怕不仅维持住了欧洲市场上的银价,并进而把银价抬高到前世纪中叶以上若干。
自美洲第一次发现以来,一直到现今,其银矿出产物的市场,都在渐次扩大。
第一,欧洲市场,已经渐次扩大。美洲发现后,欧洲大部分皆有颇大进步。英格兰,荷兰,法兰西,德意志,瑞典,丹麦,甚至俄罗斯,都在农业及制造业上,着着向前发展。意大利亦似乎不曾退步。它的没落,是在秘鲁被征服以前,此后,则渐有起色。西班牙及葡萄牙,据说是退步了。可是,葡萄牙只占有欧洲极小部分;西班牙的衰退,亦没有达到一般想象的程度。在十六世纪初年,西班牙,就连与法国比较,也是一个极贫穷的国家。法国从那时以来,又复着着改进。所以,屡屡巡游这两国的查理五世,曾有这样有名的评语:法国一切物资都是丰富的,西班牙一切物资都是缺乏的。欧洲农业制造业的生产额,既然增大了,其流通所需的银币量,自须渐次增加;富翁的人数,既然加多了,所需银制器具银制饰物的数量,又必渐次增加。
第二,美洲本地,亦为其银矿产物的新市场。此地农业,工业,及人口上的进步,比较欧洲最繁荣的国家,也遥为迅速,因之,对于银的需要,亦不得不遥为激急。如英领殖民地,即全为一新市场。其间,一向不需银用。今则一部分为铸币,一部分为什器,而需求渐次增大的银的供给了。大部分西班牙领及葡萄牙领殖民地,亦全为新市场。若新格伦那答,若犹加但,若巴拉圭,若巴西等地,在未被欧洲人发现以前,所居纯为不知何等工艺亦不知经营农业的野蛮人种。可是,他们到现在,就都有了相当的工艺与农业了。墨西哥与秘鲁两国,虽不能全然视为新市场,但确是比较过去扩大了的市场。记述这两国古代壮丽状态的奇异的故事,不论如何掩饰夸张,只要我们细心读读它们的发现史及征服史,就会承认当时住民,在农工商业上犹远较今日乌拉汗的鞑靼人为劣。即如两国中比较进步的秘鲁人,也只知道以金银作装饰品,而不知铸金银为货币。他们的商业,纯以物物交换的方式进行,所以,几乎没有分工这回事。耕作土地者,同时不得不建筑自己的住宅,制造自己的家具,衣物,鞋,及农具等。他们之间,虽有若干工匠,为君王贵族僧侣所维持,但实际恐怕即是这般人的仆役或奴隶。西班牙的远征军队,不过五百人,甚且往往不到二百五十人,却就几乎到处觉得不易获得食物。据这般军人所述,他们足迹所至,就连人口极稠密,耕作极发达的地方,也常常发生饥荒。但这种事实,同时,就证实了他们所谓人口稠密,耕作发达,大部分殆属于虚构。西班牙领殖民地,在农业改良及人口增加诸点上,虽比之英领殖民地,所受统治,较为不利,但该殖民地在这诸点上,却较欧洲任何国家,为有遥遥迅速的进步。这原因,就是土壤肥沃,气候佳良,以及土地的丰饶低廉。这是一切新殖民地共有的优越。有了这优越,就很够补偿其内部统治上的许多缺点。佛勒兹一七一三年往访秘鲁,谓利马市人口在二万五千至二万八千人之间。但一七四〇年至一七四六年间,居住此地的乌罗亚氏,却说此市人口,超过了五万。这两位著者,关于智利及秘鲁许多其他主要都市人口的计算,亦有差异,与此略同。他们两人报告的正确,是无可置疑的。其计算的差违,正可指示当地人口的增加,并不劣于英领殖民地。总之,这一切,都表明了美洲即是该地银矿产物的新市场,那里对于银的需要大增了,其增加,更不得不比欧洲各繁荣国,遥为迅速。
第三,东印度为美洲银矿产物之又一市场。自此等矿山开采以来,该市场所吸收的银量,日有增加。从这时起,依亚加普尔科船舶而进行的美洲及东印度间的直接贸易,已继续增大,而同时经由欧洲的间接交通而进行的贸易,则尤有进步。十六世纪中,与东印度进行正规贸易的,只有葡萄牙人。但同世纪末,荷兰人即开始与之竞争。仅及数年,就把葡萄牙人赶去了,使不能再在印度的主要殖民地上立足。当前世纪之大部分,东印度贸易之最大部分,即由这二国分占。葡萄牙人贸易即日有衰退,荷兰人的贸易,却能以较此为大的比例,继续加大起来。英国人法国人虽在前世纪,即与印度进行交易,但到这一世纪,他们间的贸易,才大增其规模。瑞典人及丹麦人的东印度贸易,乃始于最近数十年间。俄罗斯人,最近亦组织所谓队商,取道西伯利亚及鞑靼,径赴北京,与中国进行正规的交易。要之,除法国东方贸易因晚近战争而被毁灭了以外,其余各国对于东方的贸易,几无不在继续扩大。欧洲所消费的东印度货物,是日益增大。其消费额之大,似乎曾使印度各种业务,渐次增大。例如,十六世纪中叶以前,欧洲用茶,极其有限,不过把它用作药品。然在现在,英国东印度公司为本国国民当作饮料而输入的茶的价格,每年计达一百五十万镑。但这还不够满足需要,遂又由荷兰诸港及瑞典之哥德堡,不断秘密输入。并且,当法国东印度公司繁荣时代,又常由法国海岸秘密输入。此外,对于中国的瓷器,马刺加的香料,孟加拉的布匹,以及其他无数货物,欧洲的消费额,亦在以近似同一的比例增加。所以,用在东印度贸易上的船舶,现在是多多了。前世纪全欧洲所用的船舶,比最近航运锐减以前的英国东印度公司一家所用的船舶,以吨数计,怕多不了许多。
然当欧亚初通贸易时,亚洲诸国尤其是中国与印度的金银的价值,却远较欧洲为高。迄今犹复如此。此种差违,盖因前者多为产米国,其稻田大抵每年能收获两次三次,而每次收获的产量,又比较小麦普通的收获为多。所以,产米国与产麦国比较,即令面积相同,产米国的食物,仍必较为丰饶。食物愈丰饶,其人口即愈稠密。国内富人,乃持有自身消费不了的大剩余,用以出卖,从而,持有购买他人遥遥多量的劳动的手段。因此,征之任何记载,中国及印度斯坦的高官巨豪,比较欧洲最富裕的人民,都有遥为多数的隶役。此等大官富豪,因持有过剩食物,所以,为了交换那些产额甚少的奇珍物品,例如富翁竞求的金银宝石,他们亦能提供较多量的食物。所以,供给印度市场的矿山,比于供给欧洲市场的矿山,尽管同样丰饶,但其产物在印度所能换得的食物,己必较多。可是,因为以贵金属供给印度市场的矿山,远较以贵金属供给欧洲市场的矿山为贫瘠,而同时以宝石供给印度市场的矿山,却远较以宝石供给欧洲市场的矿山为丰饶,所以,贵金属在印度,自然比在欧洲,能换得较多量的宝石,并能换得遥遥多量的食物。像金刚石那样的赘余品,其货币价格,在印度常较在欧洲,遥为低廉。但前面讲过,印度劳动的真实价格,换言之,印度劳动者受得的生活必需品的真实量,却不如欧洲劳动者。印度劳动者的工资,既只能购得较少量的食物,而食物在印度又较为低廉,所以,与欧洲比较,印度劳动的货币价格,就倍加低廉了。在技术同勤劳同的场合,各国制造品,必有大部分的货币价格,与其劳动的货币价格成比例。中国及印度斯坦制造业上的技术勤劳,虽多少较欧洲各地为劣,但必相差不远。其劳动的货币价格,既如此低廉,其制造品的货币价格,就相形而较欧洲各国遥为低廉了。加之,欧洲大部分地方输送货物,多由陆运。先把原料由产地运往制造所,再由制造所搬往市场,其间所消费的劳动既多,制造品的真实价格及名义价格,遂因而增大。反之,在中国及印度斯坦方面,则因内地河港纵横,货物例由水运。所需运费,既较欧洲为少,其大部分制造品的真实价格与名义价格,就不得不较低。综合这诸种理由,贵金属由欧洲运往印度,以前极有利,现今仍极有利。在印度能够获得好价的物品,殆无一能与贵金属比。贵金属在欧洲所费的劳动与商品如此,贵金属在印度所能购得的劳动与商品又如彼。两相比较,实大有利于贵金属之输往印度。又,贵金属中,以金运往印度,又不若以银运往印度,因在中国及其他大部分印度市场上,纯金与纯银的比率,通例为十与一之比,至多亦不过十二与一之比。而在欧洲,则为十四或十五与一之比。即在前者方面,虽能以银十翁斯,至多十二翁斯购得金一翁斯,但在后者方面,则需银十四翁斯乃至十五翁斯。因此,航行印度的欧洲船舶,均以银为最高价的输运品。向马尼拉航行的船舶,亦属如此。新大陆的银,实际就是依着这种种关系,而成为旧大陆两极端通商的主要商品之一。把世界远隔各地联络起来的,大体上,也以银之卖买为媒介。
因要供给如此广大的市场,常年由诸矿山掘取的银量,就不但要足够供应一切繁荣国家的继续增加的铸币需要及什器需要,且须足够弥补一切用银国继续用银的毁损消磨。
贵金属使用的范围,既如此广泛,所以,单就其用作铸币而继续磨毁了的,用作什器而继续磨毁了的消耗量而言,每年已须有极大量的供给。特殊制造业上所消费的此等金属,虽然不比这渐次消费的总量,遥为多量,但因其消费遥为迅速,所以,特别感到显著。据说,伯明翰某种制造品上,为镀金包金而使用的金银量,每年计达英币五万镑,而且,这五万镑一经移作此种用途,就绝对无恢复原状之可能。由此等事实,我们更可想到,世界各地,在与伯明翰这种制造品相类的制造品上,或在镶边,彩饰,金银器,书边镀金,及家具等物之上,每年皆不得不消费极大量的金银。而且,金银每年由一地搬往他地,在海陆途中失去的分量,也一定不在少数。加之,掘地埋藏宝物,为亚洲诸国一向已有的普遍风习。埋藏的场所,往往随埋藏者的死亡而致不明。这种风习,必致增加金银的损失量。
根据极可靠的记录,由加底斯及利斯朋输入的金银量(总计明输密输),每年约计六百万镑。
据麦庚斯氏所述,一七四八年至一七五三年这六年间,西班牙每年输入的平均量,和一七四七年至一七五三年这七年间,葡萄牙每年输入的平均量,合计银一百一十万一千一百零七镑,金四万九千九百四十镑。银,每杜雷镑,值六十二先令,计值三百四十一万三千四百三十一镑十先令。金每杜雷镑,值四十四几尼半,计值二百三十三万三千四百四十六镑十四先令。⑦两者共值五百七十四万六千八百七十八镑四先令。这种计算,在麦庚斯,是认为正确的。输出金银诸地点及输入金银诸地点的金银量,氏皆根据登录簿,详为揭示。关于秘密输入的金银量,他亦会在推想上,加以相当斟酌。这位慎重商人的丰富经验,使他的意见,显得十分有力。
著《欧洲人在两印度立基的哲学及政治史》一书的人,以能辩而通达事理见称于世。据他所述,自一七五四年至一七六四年这十一年间,输入西班牙的金银量,平均以十里尔(Real)为一派斯托(Piastre)计算,计达一千三百九十八万四千一百八十五派斯托又四分之三。但这,尚只就登录过的输入量而言,若把密输的加入,每年全输入,恐不下一千七百万派斯托。一派斯托值四先分六便士,全额即等于英币三百八十二万五千镑。这位著者,详记金银输出诸地,并参考登记录,详为记载各地输出的金银量。依他的报告,逐年由巴西输入利斯朋的金量,若就葡萄牙王所税额判断(税金似为标准金属五分之一),其价当为一千几百万克诺舍多(Cruzadoes),即法币四千五百万里维尔(Livres),约合英币二百万镑。再把无从避免的密输金量,作为明输入的八分之一计算,又可附加二十五万镑,合共二百二十五万镑。依据此种计算,西班牙葡萄牙两国逐年输入的贵金属,总额就达到了六百零七万五千镑。
此外,像若干其他典据正确的计算簿所示,其数字,时或稍多,时或略少,但关于每年平均总输入为六百万镑一点,我却相信,他们几乎是众口一辞。
每年输入加底斯及利斯朋的贵金属量,与美洲诸矿山全年产量,并非同一。全年产额中,有一部分常由亚加普尔科船舶,运往马尼拉;有一部分,在西班牙的殖民地对其他欧洲诸国的殖民地间,进行秘密卖买;还有一部分,无疑是残存于出产地。加之,美洲诸矿山,并非世界唯一的金银矿山。固然,那可说是世界最丰饶的矿山。今日既知的其他各矿山产出额,比之美洲诸矿山,是颇不足观的。并且,美洲产出额的大部分,亦真是逐年向加底斯及利斯朋两地输入。但是,单在伯明翰一年消费的五万镑,已相当于这每年六百万镑输入的一百二十分之一。从此点看,世界各地逐年消费的金银总额,也许与其产出的总额相等。即有剩余,亦不过足供一切繁荣国家的继续增加的需要。有时,甚或不够满足此需要,从而,使欧洲市场上的金银价格,提高若干。
年年由矿山提供市场的铜铁量,远非金银所可比较。但我们决不能因此,就想象这些贱金属的供给增大,有超过其需要的倾向,或者说,有使其价格渐次趋于低廉的倾向。贱金属尚且如此,我们还可想象贵金属有此倾向么?固然,贱金属质贱而用粗,因价值较贵金属轻微,保存者的注意,亦不若贵金属保存者,但是,贵金属并不常较贱金属为更能耐久。贵金属亦常在各方面损失,消磨,耗费的。
一切贵金属价格,虽都有缓慢的逐渐的变动,但与其他土地原生产物比较,则年年的变动,确是比较的少。其中,贵金属价格的变动,又常不若贱金属之急激。原来,金属价格不易变动的原因,就在于它的耐久性。去年上市的谷物,在今年终末以前,必须消费干尽,但二三百年前由矿山采取的铁,现在还可使用,二三千年前由矿山采取的金,现在也还可使用。各年度被消费的谷物量,与各年度生产的谷物量,常常持有相当的比例。但甲年度与乙年度所使用的铁量间的比例,不会大受影响于这两年度铁矿产出额的偶然差异。所使用的金量间的比例,更不会受影响于金矿出产额的变动。所以,大部分金属矿山的生产额,比之于大部分谷田的生产额,一年一年看,虽有更大的变动,但生产额的变动,及于这两种不同生产物价格的影响,亦是不一样的。
金银价值比例的变动
美洲诸矿山发现以前,欧洲诸造币局,规定纯金对纯银的价值比例,为一比十,至一比十二。即纯金一翁斯,被认为有纯银十翁斯乃至十二翁斯的价值。然至前世纪中叶,其比例遂规定为一比十四乃至一比十五。即纯金一翁斯,被认为有纯银十四翁斯乃至十五翁斯的价值。这样,金的名义价值,就腾贵了。换言之,金所能交换的银量加多了。金银两金属的真实价值,换言之,它们所能购得的劳动量,虽一同下落了,但银比较更为低落。美洲金矿银矿的丰度,皆比以前任何已知矿山为优,不过金矿究不若银矿丰饶。
常年由欧洲运往印度的银量甚大,致英国一部分殖民地的银价,比之金价,渐趋低落。加尔各答的造币局,与欧洲同样认纯金一翁斯,有纯银十五翁斯的价值。可是,这评价,比之金在孟加拉市场上所持的价值,似觉太高。中国金银之比,依然为一比十,或一比十二,日本据说是一比八。
据麦庚斯氏的计算,每年输入欧洲的金量银量间的比例,将近一比二十二。即金输入一翁斯,银输入二十二翁斯。可是,银输入欧洲后,又有一部分转运东印度,结果,残留在欧洲的金量银量间的比例,他以为,约与其价值比例同,即一比十四或十五。他似乎以为这两金属价值间的比例,必然与其数量间的比例一致。所以,在他想来,银如没有这多量的输出,则价值比例,当为一比二十二。
但这两种商品的普通价值比例,与其普通存量比例,不必一致。一头值十几尼的牛的价格,约为一头值三先令六便士的羊的价格六十倍。设我们依此推想,通例市场上有牛一头,即有羊六十头,那不大是错误。只根据通例以金一翁斯购银十四乃至十五翁斯的事实,就推论普通市场上有金一翁斯,即有银十四至十五翁斯,也是同样错误。
通例市场上金与银之量间的比例,较一定量金与银之价值间的比例,也许更大得多。市上廉价商品,与市上高价商品比较,就总量的价值言,前者往往更大。年年上市的面包,不仅总量较屠肉为大,总量的价值,亦较屠肉为大。屠肉的总量,大于家禽的总量,家禽的总量,更大于猎获品的总量。廉价商品的顾客,通常是远较高价商品的顾客为多,从而,廉价商品就能在市上售去更大的数量而售得更大的价值。廉价商品总量对于高价商品总量的比例,通例就不得不较大于一定量高价商品价值对于同量廉价商品价值的比例。就贵金属言,银为廉价商品,金为高价商品。因之,通常市场上,银的存量,就不仅在数量上较大于金,在价值上亦较大于金,这是我们可以预断的。凡属持有少量金银饰器的人,只要把自己的银器和金器一加比较,就会发觉银器在量上,在价值上,都大优于金器,并且,还有许多人,持有不少的银器,却毫无金器。即令有之,亦不过限于表壳,鼻烟盒,及诸如此类的小玩品,其总额的价值,极为有限。固然,就英国铸币而言,金是占有大优势,但在其他各国,并非如此。有些国家的铸币,其银量之价值殆近于金量之价值。如造币局记录所示,苏格兰在未与英格兰合并以前,金币虽多少占有优势,但有限得很。其他许多国家的铸币,则占优势的,不是金而是银。法国一切巨额的支付,通常皆用银币。若金币,则只限于随身携带的小额,此外即不容易得到。不论如何,一切国家的银器价值,总必较大于其金器价值,但只有少数国家,是金币占优势,所以,以前一种优越,抵偿后一种优越,实足有余裕。
在某种意味上,银在过去,常较金遥为低廉,在将来,也恐不免遥为低廉。但在别一种意味上,今日西班牙市场上,又可说金较廉于银。一种商品,不但可以按照其通例价格之绝对的大小,而说是高价或低价,同时,并可按照其价格究在如何程度上,超过其长时期提供市场的可能的最低价格,说它是高价抑是低价。而这所谓最低价格,乃只足偿还商品上市所必要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而对于地主,不能有何等报酬,那全由工资及利润二者构成。在西班牙市场上,金比之银,确多少更接近于这最低价格。西班牙课加的金税,虽不过标准金属二十分之一,或百分之五,而银税则为十分之一或百分之十。前面讲过,西领亚美利加金银矿山大部分的地租,全都当作赋税,供给国王。国王的收入状态,在金的方面,较在银的方面,更为不良。经营金矿发财者,也比较经营银矿发财者为少。可见利润在金矿的场合,一定较低于银矿的场合。准此,西班牙市场上之金的价格,既只含有较少的地租和利润,故与银比较,就一定多少更接近于这最低价格了。把一切费用都列入计算,在西班牙市场上,金的全量,似乎不能像银的全量那样出售有利。但,葡萄牙在巴西所收的金税,与西班牙往昔在墨西哥及秘鲁所收的银税,同为标准金属的五分之一。若是,亚美利加的金的全量,是否较银的全量,以更接近这可能最低价格的价格而提供于欧洲一般市场,就很难说了。
至若金刚钻及其他宝石的价格,就连比之金的价格,也怕要更与这可能最低价格相近。
银税不仅和奢侈品税一样,为最妥当的税目,并且,在当时,又为政府收入的重要财源。所以,这种课税,在有征收可能的范围内,那是难于任其放弃的。但支付的不可能,已在一七三六年使银税由五分之一低减至十分之一,将来亦难保不再低减。那也许会像金税跌至二十分之一,再往下跌。西领亚美利加的银矿,亦像其他各矿山一样,采掘是较从前深入,而在更深处进行作业,则排出积水,供给新鲜空气的费用,就不得不较从前加多。这种事实,凡曾调查这些矿山情状的入,都是承认的。
上述诸原因,都可增加银的采掘费。这些原因,无异增大银的稀少性(因为一种商品的获得,如果困难加甚了,费用增加了,就不妨说它是益形稀少),结果,一定会生出以下三种现象之一。这种费用的增加,(第一),由银价按正比例增加而得补偿;(第二),由银税按正比例减少而得补偿;(第三),兼由这二方法而得补偿。三者必居其一,但以第三现象为最可能。金税尽管大减,但比于银,金价仍不妨上腾;同样,银税尽管大减,但比于劳动及其他诸商品,银价仍不妨腾贵起来。
但是,银税的递减,纵然不能全然妨止欧洲市场上银价的腾贵,至少,总会使其腾贵延迟。减税的结果,以前因不堪重税而中止开采的诸矿山,现在也许会再行采掘。若是,年年上市的银量,一定要加多若干,而一定量银的价值,也一定要低落若干。一七三六年西班牙王廷低减银税的结果,欧洲市场上的银价,比较以前,虽不会实际减落,但与银税不减的场合比较,却亦可说减落了百分之十。
上述诸般事实和议论,使我相信,或者更切当的说,使我揣测,银税虽减,银价却在现世纪的欧洲市场上,腾贵了若干。至若我所以说是揣测,就因为我对于这问题,虽竭尽了力量,我的意见,终恐不应名为信念。我假定银有几许腾贵,但那程度,迄今犹颇有限。因之,上面尽管有许多解说,结局,银价的腾贵现象,实际是否已经发生——不仅如此,我们还要问,反对的现象,实际是否依然持续,即银价在今日欧洲市场上,是否仍旧向下落的问题,恐怕也还有许多人,拿不定主意。
不过,以下的事件,是必须注意的。金银每年的输入量不论如何,其每年消费量,终归有个时期,会与其每年输入量一致。金银的总量愈多。其消费量亦必增大,有时,竟或以遥大的比例而增大。总量增多,其价值固必因而减少,但又因用途增多,注意心减少,结果,金银的消费量,必比其总量的增加,以更大的比例增大。所以,经过一定时期后,金银的每年消费量,在输入没有继续增加的限内,是一定会与其每年输入量趋于一致的。可是,今日的输入,依旧在继续增加。
在每年消费量与每年输入量相等的场合,假若继之,是每年输入渐次减少,则每年消费量会有若干时期,超过每年输入量,亦未可知。由此看,金银的总量,是渐次不知不觉的减少,因而,其价值亦渐次不知不觉的腾贵,一直到每年输入量不增不减之时为止。此时,金银每年的消费量,才会渐次与其每年输入所能支持的程度相符。
怀疑银价今犹继续跌落的根据
欧洲一向流行着一种俗见,以为贵金属量随财富的增加而自然增加,其价值则随其量的增加而减少。恰好,这时欧洲的财富是在日益增加,于是,有许多人相信欧洲市场上金银价值迄今犹在跌落。而且,有许多土地原生产物迄今犹在渐次腾贵的事实,更使这班人确信这种见解。
我已在前面讲过,一国随财富增加而增加的贵金属量,决没有低减其价值的倾向。一切种类的奢侈品珍奇品,皆猬集于富国,同理,金银也自然猬集于富国。不是因为此等物品,在富国比在贫国低廉,却是因为比在贫国昂贵。富国出价,每较优良。价格的优越性,将吸引此等物品,这优越性一旦消灭,此等物品亦马上不会向这方面猬集。
除了谷物及其他全由人类勤劳而生的各种植物,一切种类的原生产物,如家畜,如猎获品,如地中有用的化石矿物等,皆随社会之财富增进治化改良而自然趋于高价。这亦是我既经努力说明过的。因此,纵令此等商品较以前能换得更多量的银,我们仍不能因此,便说银价实际已较前低落,换言之,比较以前,只能购买较少量的劳动。能由此引出的结论,只是这般商品价格实际上已经提高,换言之,比较以前,已能购得较多量的劳动。伴着治化的改进,此等商品,不但名义价格腾贵了,其真实价格亦腾贵了。名义价格的腾贵,并非银价下落的结果,只是该商品自身真实价值腾贵的结果。
社会治化改进及于三种原生产物之影响各异
原生产物,可以分作三类:第一类产物,几乎全然不能由人类劳力增加;第二类产物,能应需要而增加;第三类产物,虽能由人力勤劳而增加,但其实效颇有限制,且无定准。第一类产物的真实价格,可随财富及治化的改进,而无限的高腾起来。第二类产物的真实价格,有时虽可大大腾贵,但经过相当长的期间,其真实价格决不能逾越一定的限界。第三类产物的真实价格,在自然倾向上,虽依改良程度的增进而腾贵,不过在同一改良程度下,其价格有时下落,有时继续原状,有时多少腾贵,那须视偶然的事变,使人类勤劳之努力,在增加此等产物时,所收的实效如何而定。
第一类
随社会治化改进而提高其价格的第一类产物,几乎全然不能由人类勤劳增加。其产额既不能超过自然生产的一定分量,其性质又非常容易腐败,所以,想把各季节生产的这类产物,一起蓄积起来,势不可能。大部分稀少特异的鸟类鱼类,各种野兽野禽,各种候鸟,皆属于此类。伴着富的增进,及缘富而生之奢侈性的增进,对于此等产物的需要,亦必增加。其需要增加,同时,其供给却不能由人力增大。所以,这等商品的价格,就可随购买者竞争的不绝加甚,而无限制的,腾贵至额外的限度。例如山鹬,即令成为时尚品,价格腾至二十几尼一尾,人类也不能由勤劳而使市上的山鹬,增加至现有额数以上。罗马人最隆盛时代,对珍奇鱼类鸟类而支给的极高价格,正可依此事实说明。此种高价,确非当时银价低落的结果,而是不能随人意增加的这些稀有品珍奇品本身价值腾贵的结果。在罗马共和国没落若干年前后,比在今日大部分的欧洲,银的价值是更高的。共和政府对于西西里所课什一税之小麦,每一摩提阿斯(Modius)或一培克(Peck)折价三席斯特尔(Sestertii),合今日英币六便士。一培克售三席斯特尔,既为西西里农民以小麦提供共和政府的价格,故必较平均市价为低。所以,罗马人若须从西西里输入什一税总量以上的谷物时,他们仍须依契约,对于超过量,每一培克,支给四席斯特尔,合英币八便士。这价格,想即当时认为适当而合理的价格,即当时所谓平均或普通的契约价格,换算起来,约当每卡德二十一先令。英国小麦,就品质言,较西西里小麦为劣。就在欧洲市场上的售价言,亦较为低。但在最近荒歉年度以前,其普通契约价格,却为每卡德二十八先令。因此,把往古时代的银价,与现在的银价相比,势必成为三对四之反比例,即当时银三翁斯,与现在银四翁斯比较,当能购得同量的劳动或商品。史家蒲林尼记载塞伊阿斯以值六千席斯特尔(合英币五十镑)一只的白莺,献给女王阿肯利毕纳;又阿省尼·舍勒曾以八千席斯特尔(合今日英币六十六镑十三先令四便士)的价格,购红鱼一尾。当我们读到这种记载时,这奇贵的价格,是够令我们惊绝的。但虽然如此,其价格从我们看来,犹似折去了实价三分之一。其真实价格,换言之,它所能交换的劳动及食品量,比较其名义价格在今日示给我们的数量,约多三分之一。这就是说,塞伊阿斯为白莺一只而支出的劳动及食品的支配权,在现今,须由六十六镑十三先令四便士购得;阿省尼·舍勒为红鱼一尾而支出的劳动及食品的支配权,在现今,须由八十八镑十七先令九便士又三分之一购得。诱起这种过分价格的原因,与其说是银量充斥,致银价低廉,倒无宁说是罗马人的剩余劳动剩余食品过于丰盈,致珍奇品争购者多。当时罗马人所持有的银量,比之今日同一量劳动及食品的支配权所能获得的银量,是更小得多。
第二类
第二类价格随治化改进而腾贵的原生产物,其数量能应人类需要而增加。那种有用的植物,当土地未辟时,自然生产饶多,致无价值可言,迄耕作进步,乃不得不让位给那些更为有利的别种产物。治化愈增进,此类产物的数量即愈减少,而同时,其需要却继续增加。从而,其真实价值,换言之,它所能购入或支配的真实劳动量,亦渐次增加,使与他种生产物(由人力在土壤最丰垦治最良的土地上产出的物品)较,不致更为不利。但一旦达到这高度,它就不能再腾贵了。设竟腾到此限以上,那就马上有更多土地和劳动,会用到这方面来生产此等物品。
例如家畜价格的腾贵程度,如已使人们觉得生产家畜牧草的土地和生产人类食物的土地,已有同等利益,那就不能再进一步上腾了,不然,马上就有更多的谷田转化而为牧场。耕地扩张的结果,一方面,野生牧草的数量减少了,致不依劳动培畜而自然滋长的屠肉量减少;他方面,持有交换屠肉之谷物或谷物代价的人数又增加了,致屠肉的需要增加。因此,屠肉价格,申言之,家畜价格,遂渐次腾贵,终使人觉得以最肥沃而垦治最良的土地,生产家畜的牧草,比之生产人类的食物,有同等利益。但在耕作事业的扩张,尚未能使家畜价格抬高至此程度以前,治化的改进,往往是非常迟滞的。一国如在徐徐向前进步,则尚未达此极限的家畜价格,终会继续腾贵。在今日欧洲,恐怕一部分地方,犹在此种状态中。即合并以前的苏格兰某地方,亦属如此。苏格兰的地方,宜于为牧者多,宜于为耕者少。所以,那里的家畜,如只行销于内地市场,则家畜价格,终无由达到极顶的限度。前面讲过,英格兰的家畜价格,在伦敦附近,虽似已于前世纪初期达到此极限,但较僻远诸地,则遥为落后,恐怕迄今犹有少数地方,仍在继续腾贵。然在第二类原生产物中,价格首先随治化改进而腾至极限的,怕要算家畜。
在家畜价格尚未臻此极限以前,那就连适于最高耕作事业的土地,亦必有大部分不能完全进于耕作。广大国度中,常有大部分农地,位在僻远地方,其肥料不易仰给于都会,因此,耕作优良的土地额,势须与该农地自产的肥料量成比例;而自产肥料量,又须与农地所维持的家畜数成比例。因为土地敷施肥料,不外二途:其一,放畜于田,因以得粪;其二,饲畜于厩,出粪肥田。但家畜价格若不够支付耕地的地租和利润,农业家决不愿在土地上放牧家畜,更不愿设厩饲养家畜。因为,设厩饲养家畜,所需牧草,势须仰给于肥沃而既经垦治的土地(因牧草由荒芜未曾垦治的土地刈取,所需劳动经费尤多)。在家畜放牧的场合,其价格已不够补偿栽草地放牧地的费用,况设厩饲养,牧草的刈取搬运,尚须附加相当的劳动和轻费呢,所以,其价格必定更形不足。在这情形下,想设厩饲养耕作所必要的家畜,尚无所谓,若要多畜,那是决无利润可言的。但若只饲养耕作所必要的家畜,则所得肥料,决不能供给可耕土地全部,使不断保持良好状态。肥料既不够供给全部农地,农民自然会拣最有利最便当,即最丰饶而位置于农园附近的土地,结局,全农地中,常能保持良好耕作状态的,就单是一部分土地,而其余大部分土地,则惟有任其荒芜,极其限,不过任其生产若干瘠弱的小草,以苟延那些奄奄待毙家畜之残生而已。其所畜之家畜,与土地完全加入耕作所需之数比较,虽嫌太少,但与土地实际产出的牧草比铰,却又往往嫌其过多。这荒芜地的一部分,在继续放牧六七年后,再加以垦治,也许可以产出一两回粗恶的燕麦或其他粗恶的谷类。过此以往,则地力消耗净尽,势必回复以前的休耕放牧的状态。于是,又进而垦治其他部分,其他新垦地,又产出一两回粗恶谷物,顺序回复其以前的原状。苏格兰在未与英格兰合并以前,其低地一带的土地,大都在这方式下经营。当时能够不断由肥料而维持良好状态的土地,常常仅占全农地三分之一甚至四分之一,有时,甚且不到五分之一,六分之一。其余土地,则全无肥料可施;不过其中还有若干部分,系依上述方式,挨次垦治,挨次休息。所以,在苏格兰,本可耕作良好的土地,亦因须依此种方式经营,致其生产额,比较其生产力,很不相符。此种经营方式,当然是不利的,然而,苏格兰在合并以前,即因家畜过于低廉,其地遂不得不采取此种不利的经营方式。至若此后家畜已大腾贵,而该国大部分地方,依然沿用旧法的,那在若干场所,固属由于愚昧和拘泥古习,而在大多数场所,却仍基因于事理之自然,不容即时急速采用优良的方法。其中障碍,可大别为二:第一为租地人贫困,彼等资力有限,家畜腾贵,固能使他们饲养多数家畜有利,却亦使他们难于多畜。其次,纵令租地人持有此等资力,而牧草地之辟治调整,亦非一蹴可几。总之,家畜增加和土地改良两者,势须同时进行,莫能先后。家畜没有增加,土地即无由改进;土地如非大大改进,家畜又不会显著增加。像这种革故图新过程中的自然障碍,非有长时期的勤劳节约,那是无法摈除的。现今,旧方式虽在渐次衰落,但想国内各地全般废除,恐不免还要经过半世纪或一世纪的岁月。苏格兰由合并所得的一切商业利益,恐须以家畜价格腾贵为最大利益。家畜的腾贵,不但提高了高地一带的土地财产的价值,同时,又成了低地一带改进的主要原因。
新殖民领域,例皆有多量荒芜地。此等荒芜地除饲养家畜外,不能更作其他用途。所以,以家畜放牧其间,不久,即可极度繁其生殖。又,凡物之特别廉价,不外即是特别丰盈的必然结果。美洲殖民地之家畜,原是欧洲人由故乡携来。但在极短期间内,这些家畜就增殖繁多了,几致全无价值。即马投林野,所有者亦任其放置,不复追寻。在这情形下,辟地饲养家畜,必无利可图。要辟地饲养家畜而有利,须待殖民地建立,经过长年岁月以后。那里,肥料既形缺乏,投在耕作事业上的资财与被耕作的土地,又不平衡,故其农业经营方式,竟与今日犹通行于苏格兰大部分地方者,如出一辙。据瑞典旅行家加尔姆氏所述,他于一七四九年在北美英领殖民地某部分所闻见的农业状况,确难找出英吉利民族的特性,因为英吉利民族在农业各方面,都是有名的熟练的。他说,当地人民,很少在自己谷田中,施放肥料。一区土地,由继续收获而地力耗尽以后,他们就开垦其他新的土地。迨这一区土地的地力又耗尽后,他们再开辟第三区的土地。他们的家畜,一任其徬徨放牧于林野或未开荒地间。春生牧草,因啮取过早之故,往往不到开花结实,即毁灭净尽。所以,家畜常陷于半饥饿状态中。春生牧草,是北美地方的天然牧草。欧洲人开始定居于该地时,此种牧草异常繁盛,高达三四英尺。据加尔姆所确闻,他游美当时不能维持一头母牛的一块土地,往时可以维持四头母牛。而且,以前每头母牛,能够产出现在每顿四倍的牛乳。他以为,同地的家畜,所以一时代一时代渐趋退化的,要不外因牧草缺乏。此等家畜,恐与三四十年前,在苏格兰各地所见的矮小家畜同。今日苏格兰低地矮小家畜的大改良,与其说由于种的拣择(虽然有些地方,也使用这种方法),无宁说由于饲养料的丰饶。
因此,在家畜价格不能使辟地饲养家畜成为有利事业以前,改良的增进,虽属迟缓,但在这第二类原生产物中,最先达到这有利价格的,恐仍当推称家畜,因为家畜价格若未达到此限,则其改良程度,就连说已经接近今日欧洲许多地方的情状,亦所不许。
第二类原生产物中,最初持有此价格的为家畜,最后持有此价格的,当为鹿肉。大不列颠的鹿肉价格,表面上虽似过高,但这高价还不够偿还鹿园费用的事实,凡有饲鹿经验的,皆当熟知。设非如此,就会像古代罗马人饲养杜鹃那种小鸟一样,不久,就会成为普遍农家饲养的动物了。斐洛及科伦麦拿确言饲养杜鸥,为最有利事业。蒿鸟至瘦,据说当其依季节渡往法国某地时,如饲之使成肥胖,亦为有利可图的事业。总之,鹿肉如续为流行食品,大不列颠的财富与奢侈,又若像过去某时期一样增进上去,则鹿肉价格,或将较今日更为腾贵。
在改良进步的过程上,由必需品的家畜价格涨到极限,到奢侈品的鹿肉价格涨到极限,其间,实介有颇长的岁月。在这长期岁月中,许多其他种类的原生产物,乃各依其不同情形,而或迟或速的,渐次达到其极限的最高价格。
在一切农场中,谷仓厩舍的废物,都常能维持若干家禽。此等家禽的饲养,既系废物利用,无须农家特别开支,所以,通常都以极廉价格发卖。农家由此获得的,殆全为纯利,价格虽再低贱,他们亦高兴饲养。在耕作恶劣人口稀薄的国度,像这样无需费用饲养的家禽,极易供应需要,从而,这种家禽,就常与屠肉及其他一切动物性食物,同样廉价。不过由这方法饲养的家禽总量,势必远较农场饲养的屠肉总量为少。凡效用相同而数量较少的产物,常比较更为富裕奢华时代人民所爱好。因之,耕作改进,财富及奢侈性增加的结果,家禽价格,遂渐次超在屠肉价格以上,终至辟地饲养家禽,成为有利事业。但是,家禽价格一旦达此高度,即不复继续上腾,否则,其他用途上的土地,亦必改所业务而为此。法国若干地方,家禽饲养,一向被视为农村经济上最重要的产业,其有利程度,足使农民愿为饲养家禽而广种玉米,乔麦之类。因之,中等农家,有时竟在宅内养鸡四百余只。英格兰对于家禽饲养,是没有像法国那样加以重视。但因英格兰逐年有多量家禽仰给于法国,所以,家禽在英格兰的售价,确比在法国为高。在治化改进过程上,一切动物性食物达到最高价格的时代,必随以土地改所业务而为此等动物生产食料的时代。在后一时代以前若干时期,此等动物的价格必因缺乏而腾贵,在后一时代以后若干时期,其价格又必因新饲养方法的发现,致同面积土地,能生产遥遥多量的产物,使其趋于低廉。因为,产多则其价必廉,设不能廉,则产多必无由长此继续。今日伦敦市上屠肉的普通价格,曾因苜蓿,芜青,胡萝卜,包头菜等物栽培,而较前世纪初期为低廉。此等物品的栽培,所以能降低伦敦肉价,其理或即如此。
猪为贪食的动物,不但食粪,且食其他一切有用动物所嫌忌的脏物。因此,猪之饲养,与家禽同,原不过为了废物利用。如此由废物利用而饲养的家畜数量,若已能充分满足需要,此种屠肉市价,当然要较他种为遥遥低廉。但是,需要如超过此数量所能满足的程度以上,换言之,饲养猪,如果同饲养其他家畜一样,有特为生产饲养料之必要,则其价格,必然会因而腾贵。在一国的自然状态及农业状态下,饲养猪豚,比之饲养其他家畜,所需费用若较多,则猪肉价较其他各种屠肉价为大,若较少,则猪肉价较其他各种屠肉价为小。据蒲丰氏所述,法国的猪肉价,与牛肉价略同。在大不列颠的许多地方,现今,猪肉仍较为高价。
大不列颠的猪及家禽两者价格,昂贵。往往有人说,那是因为廛农小农的人数减少。此等人数的减少,一方面,是欧洲各地改良及耕作进步的直接先驱事件,同时,又是使此等物品价格,比在没有此事件发生时,更易腾贵且更速腾贵的原因。一个最贫穷的家庭,往往不用何等费用,即能养活一匹猫或一只犬。一个最贫穷的农家,也同样能以极少的经费,养活几只家禽或一头牝猪数头小猪。他们把食桌上些许残物,乳浆,乳滓,作为此等动物食料的一部分,而其余的食料,则任其自行在不显明损害他人的限内,在附近田野间寻求。像这样无所费而生产的动物数量,势必因小农人数减少而大大减少,同时,其价格,势必比小农人数尚未减少时,较迅速的提高。总之,这种动物的价格,在改良过程中,迟早终会达到可能的最高限度,换言之,为提供此等动物食料而被使用的土地,终久要像其他大部分土地一样,足够偿还其经营培植所需的劳动与费用。
制牛乳的业务,原也是为了废物利用,与饲养猪及家畜同。农场上耕牛所产的牛乳,平常皆超过小牛哺育及农家消费的必要量以上,而在特定季节所产尤多。可是,一切原生产物中,以牛乳为最易腐败。牛乳在温度特高季节,有时竟不能保存二十四小时。于是,农家把一部分制为牛酪,保存一周;一部分制为盐牛酪,保存一年;一大部分制为干牛酪,保存至数年之久。这所制成的种种牛酪,通常以一部分留作家用,其余则扫数送往市场。市价虽再低贱,也不致贱到沮害农家,使不愿以这剩余部分,向市上提供。农家由市上收得的愈少,他对于制酪的作业,即愈趋于不精不洁,乃至不为这种作业另备房屋,而因陋就简的,进行于烟燻,污秽,不洁的厨房中。实际上,苏格兰在三四十年前,一切农家制酪的作业,类皆如此,即在今日,犹有许多农家,继续此种状态。然使屠肉价格昂贵的屠肉需要的增加,及由废物利用而饲养的家畜数量的减少,同样会使制酪业的生产物价格,腾贵起来。制酪业生产物的价格,当然与屠肉价格及饲养家畜的费用相关联。其价格愈趋腾贵,即愈能唤起农家对于制酪的注意和清洁,生产物的品质,逐日益改良。结局,其价格之高,虽以最良土地为制酪而饲养家畜,亦可获利。可是,价格一达此限,即不能进一步上腾,否则马上便有更多土地移作此种用途。英格兰大部分地方的牛酪价格,似已达到此最高限度,所以,有许多良好土地,即为制酪而饲养家畜。苏格兰除大都市附近若干地方外,其余各地,都似未达到此最高限度,所以,普通农家很少为了制酪,而以良好土地饲养家畜。在最近数年间,牛酪的价格,确在渐趋昂贵,但若为此目的而使用良好土地,却仍不上算。苏格兰之牛酪品质,一般皆较英格兰为劣。实际上,这品质上的劣等,虽可充分抵偿其价格上的劣等,可是,品质劣等并不是价值劣等的原因,却宁可说是价值劣等的结果。苏格兰牛酪的品质,即令远较今日为优,但在苏格兰现状下,我想,市上大部分牛酪,仍不能以远较今日为高的价格发卖。品质优良的牛乳,生产上必须有较多土地,劳动,及费用。像今日这种价格,恐不够报偿。英格兰许多地方的牛酪价格,无疑较为昂贵,但制酪业,比之生产谷物和饲养家畜(这是两大宗农产物),仍不能视为更有利的土地用途。制酪业在英格兰是如此,在苏格兰就更可想见了。
不论任何国度,须依人力生产的一切土地生产物价格,若尚不足偿还土地的改良费及耕作费,该国的土地,决不会完全进于耕作,完全得到改良。各种特定生产物的价格,因要补偿此费用,第一要足够支付良好谷田的地租,因为其他大部分耕地的地租,都视谷田地租为转移;第二,要足够在通常(良好谷田通常的补偿)程度上,对农业家,补偿他耕作的劳动和费用。换言之,农业家必须由此价格,取回其资本,并获得资本的普通利润。各种特定生产物价格的腾贵,势必先于生产这各种生产物的土地的改良。利得是一切改良的目标,改良的必然结果如为损失,即不得谓为改良。然若由改良而生产的物品价格,尚不足补偿改良的费用,则改良的结果,又必然是损失。因此,一国完全的改良与耕作,如确为一切公共利益中之最大利益,则这一类原生产物的价格腾贵,就不得视为公共灾祸。那种现象,是一切最大公共利益所必有的先躯,亦必然会伴随一切最大公共利益而起。
上述一切原生产物之名义价格或货币价格的腾贵,亦非银价下落的结果,而是这诸般产物自身真实价格腾贵的结果。即,这诸般生产物不但可以交换更多量的银,且可交换较以前为多量的劳动和食品。它上市既须费去更多量的劳动和食品,故一旦上市,它所代表的,它所等价的,亦是更多量的劳动和食品。
第三类
最后第三类原生产物的价格,在自然倾向上,虽依改良程度的增进而上腾,但人类勤劳增加此等产物所收的实效,却有限制,或不确定。这类原生产物的真实价格,大体上,虽有随改良的进步而腾贵的倾向,但当前的偶发事变,可致人类勤劳,在该产物的生产上,所收实效,极不一致,从而,其价格有时甚或下落,有时在极相异各时代,继续同一状态,有时又在同一时代,有多少腾贵。
自然生产此类产物,常使其附在他种产物上。因之,一国所能提供的前一类产物量,必然受支配于它所能提供的后一类产物量。例如,一国的牛羊毛革量,必受支配于该国所维持的牛羊头数;它所能维持的牛羊头数,又必然受支配于该国改良状态及农业性质。
也许有人说在改良的进步中,使牛羊肉价渐次提高的原因,也同样会使毛革的价格,依近似同一的比例而提高。就原始改进之初,毛革市场和屠肉市场,同样局限于窄狭范围而言,此说或系事实。可是,现在这两者的市场范围,是颇不相同的。
屠肉的销路,几乎到处都局限于本国境内。英领亚美利加某地方及爱尔兰,虽大大行着腌肉贸易,但据我所知,今日商业世界中,进行此种贸易的,换言之,以自国大部分屠肉输往远国异域的,只有这两个地方。
反之,毛革市场,即在原始改良之初,亦鲜局限于本国境内。羊毛不经何等调制,生皮略加调制,就很容易的可送往远道诸国。又因此等产物多为制造物之原料故,所以,即令其出产国的产业,对之并无何等需要,其他国的产业,仍会对此发生需要。
在耕作恶劣,人口稀薄的国家,比在耕作优良,人口稠密的国家,一头动物的全价格,实有较大部分,为毛皮的价格。据休谟君观察,萨克逊时代的羊毛价格,约值羊一头价格五分之二。他以为,此种评价比例,与评价准确的比例比较,未免太大了。但依我所确闻,西班牙某地方,往往单因采取羊脂羊毛而杀羊,其死肉则任其委地腐烂,或充肉食鸟兽之饵食。像此种事实,就连在西班牙,亦能偶一发生,那在智利,在培诺斯爱勒,在其他西领亚美利加许多部分,就是习见的现象了。这些地方,往往单为利用兽皮兽脂,而不断扑杀有角动物。当斯帕诺勒岛,为布卡尼贼侵入,法国殖民地人口增殖,对于此岛西班牙人(他们不仅占有东部海岸,且占有此岛之全陆)的家畜,又尚不能给与价值以前,那里亦不断专为兽皮兽脂,而扑杀牲畜。
改良及人口增殖的结果,动物一头的全价格,乃因而腾贵。不过,此种腾贵影响兽肉价格者,比较其影响于兽毛兽皮价格者为大。前面讲过,兽肉市场,在社会原始状态下,常局限于其产出国境内。迨社会进步,人口增殖,乃渐次随之扩大。但兽毛兽皮两者,纵令为野蛮国产物,亦往往行销于全商业世界,故其市场,罕能因一国治化改进,即以同一比例,扩大起来。全世界商业的状态,既不会因一国改良而蒙到显著影响,所以这种商品的市场,在社会改进,人口增加之前及后,殆无若何变更。不过,在事物的自然推移上,社会如果改进,其市场一定也有多少扩展。况一国以此等商品为原料的制造业,如日臻繁盛,则以前须运销于国外者,现今可行销于国内,结果,此等原料的价格,至少必按运费节省的程度而提高。在此场合,兽毛兽皮价格,纵不能与兽肉价格,依同一比例提高,大体上,终必腾贵若干,而断不致于下落。
不过,英格兰的情形,却比较异样。英格兰的毛织物制造业,虽颇称繁盛,但羊毛价格,自爱德华三世以来,已大有跌落。据许多可资信赖的记录,在爱德华三世治世中(十四世纪中叶或一三三九年顷),英格兰羊毛一拓德(即二十八磅)的普通合理价格,不下于当时货币十先令。当时货币十先令,含有台衡银六翁斯,以每翁斯二十便士算,约当今币三十先令。现在英国最优良羊毛的良好价格,却不过每拓德二十一先令。这样,爱德华三世时代的羊毛货币价格,对于现在羊毛货币价格之比例,为十比七。至若在真实价格方面,则前者之优越尤大。即旧时每卡德麦价六先令八便士,昔币十先令,当可购小麦十二布奚;现今麦价每卡德二十八先令,今币二十一先令,只能购得小麦六布奚。因此,往时羊毛真实价格,对于现在羊毛真实价格的比例,当为十二比六,即二比一。这就是说,当时羊毛一拓德所可购得的食品量,二倍于现在羊毛一拓德所可购得的食品量。设这两时代的劳动真实报酬相等,则昔时可购得的劳动量,亦二倍于今日。
羊毛在真实价格及名义价格两方面的跌落,决不是自然的结果,而是暴力和人为的结果。第一,英格兰羊毛输出的绝对禁止,第二,西班牙羊毛无税输入的许可,第三,爱尔兰羊毛只许输入英格兰,不得行销他国。此三种规定的结果,英格兰羊毛市场,就局限于国内,而不能随治化改进,有若何扩张了。其他若干国的羊毛,既得从容与英格兰内地羊毛竞争,爱尔兰羊毛,又被强迫与英格兰内地羊毛竞争,所以英格兰内地羊毛,乃不得不趋于跌落。加之,爱尔兰毛织物制造业,因为不能有公正允当的处理,以遂其自然发展,所用羊毛遂愈少,而强迫输入英格兰之羊毛遂愈多,其结果,英格兰羊毛价格,乃愈益低落。
关于往时的生皮价格,我们不能发现何等可靠的记录。羊毛,通例制定为输纳国王的物品,当输纳时,其评价至少必为当时普通价格。若生皮则无此等事实可稽。不过,夫里渥德曾根据鄂斯福巴设斯特寺院一四二五年的记录,以那特殊场合的生皮价格,指示吾人。即,公牛皮五张,价十二先令,母牛皮五张,价七先令三便士,二岁羊皮三十六张,价九先令,小牛皮十六张,价二先令。当时十二先令所含之银,约等于今日英币二十四先令。那么,按这记录,公牛皮每张价格,折回银量,就等于今币四先令又五分之四了。就名义价格言,那固然远较现今为低,但当时十二先令,能购买常价每卡德六先令八便士之小麦十八布奚又五分之四。而同量小麦,在现今以常价每布奚三先令六便士计,却要值三十一先令四便士。因此,当时公牛皮一张,所能购得之小麦量,现在已须十先令三便士购买。即其真实价值,等于今币十先令三便士。又,当时家畜一入冬令,即不免陷于半饿状态,其体躯之非庞然肥大,殆可想见。重量四斯吨(Stone——每斯吨为常衡十六磅)一张的公牛皮,在今日视为中等牛皮,在往时恐要视为上等牛皮。据我所见,每斯吨半克朗,实为今日(一七七三年二月)牛皮的普通价格,则这重四斯吨的牛皮一张,不过值今币十先令。因此,就名义价格言,今日较当时为高价;就真实价格,即以各自所能购买或支配的食品之真实量言,今日又多少较为低价。如上记录所示,母牛皮价格对公牛皮价格,殆常保有普通比例。羊毛价格,则遥遥超过于(对公牛皮价格的)普通比例。原来,在家畜价格非常低廉的国度中,非为延续畜种而饲养的小牛,例皆于幼时扑杀。二三十年前的苏格兰,尚犹如此。小牛价格,通常不够偿还它所消费的牛乳价格。所以,扑杀小牛,即可节省牛乳,而当时小牛皮又无多大用处,其价格自不得不甚低微。
生皮价格,现在较数年前遥为低廉。此中原因,大约不外海豹皮的关税撤废了,一七六九年又许爱尔兰及其他殖民地的生皮,得于一定年限内,无税输入。不过,就现世纪全体平均看去,生皮的真实价格,恐较往时有多少腾贵。原来,此种商品的性质,比较羊毛,就更不宜于输送远方。其保存所易蒙到的损害,亦较羊毛为大。若以盐腌渍,则以品质不若新鲜生皮,其价格将更为低落。这种情形,曾使生皮价格,在自国精制的国度提高,在自国不精制,须向外国输出的国度减低。在野蛮国度减低,在进步的工业国提高。在现代提高,在往昔低落。加之,英国制革业者,并不能像毛织业者那样使人相信自己这种制造业的繁荣,为一国社会安全所系,从而,前者也不能像后者那样受到国人的爱护。固然,生皮输出,是被禁止了,且被宣告为一种有害行为,但由海外输入的生皮,却又课有关税。由爱尔兰及诸殖民地输入的生皮关税,虽经一度废除(仅五年),可是,爱尔兰剩余的生皮,即不在国内精制的生皮,却不一定在大不列颠境内销售。至若诸殖民地普通家畜生皮,不过数年以前,才列入只许在本国贩卖,不得向他处贩卖的商品项目中。况且,爱尔兰在这一方面,又并不会像羊毛那样,为了要维持大不列颠的制造业,而受到压迫。
不论何种规定,若立意在低减兽毛价格,兽皮价格,就必在进步及发达的国度中,有提高兽肉价格的倾向。农业家既辟治良好土地,饲养家畜,其家畜价格,势须足够支给地主的合理地租,和自己应得的普通利润。此两者不取偿于家畜的皮毛,即当取偿于家畜的肌肉。所取于皮毛者愈少,则所取于肌肉者必愈多。地主只要获取地租,农业家只要获取利润,至若毛皮肌肉价格,各在一畜全价格中所占比例如何,那是他们不暇计及的。由此看来,在改良及耕作发达国度中,地主及农业家,决不会因此等规定,受到大的影响,极其限,不过是肉价因此腾贵,他们在消费者立场上,会蒙其不利罢了。然而在治化未进,田野未辟的国度中,则情形完全两样。此等国家,大部分土地皆从事畜牧,畜牧而外,更无其他用途。而家畜价格的主要部分,又全由毛皮构成,肌肉不过占有极少的部分。在此种场合,他们以地主农业家的资格说,就将大受影响于上述诸规定。但他们以消费者资格说,则所受影响,极为有限。因为在此种场合,毛皮价格的跌落,并不会招致肌肉价格的提高。因为,该国大部分土地,既除饲养家畜,即无其他用途,所以,即使毛皮跌落,也只好继续饲养同数家畜。家畜的屠肉,既以同一分量提供市场,其需要却不会较前加大,从而,其价格也不会较前加大。肉价保持原状,毛价比较跌落,于是,全家畜的价格下落,接着,以家畜为主要产物的一切土地(即该国大部分土地)的地租利润,亦因而下落。因此,永久禁止羊毛输出的规定(这种规定,通常说是爱德华三世制定的,实则不然),在当时的情形下,实为最有妨害之规定。其实行,不惟使国家大部分土地的真实价值低落,且使最重要的小家畜价格跌落,从而格外延滞土地的以后的改进。
苏格兰自与英格兰并合后,其羊毛价格即显著下落。因为苏格兰羊毛自合并时起,即与欧洲大市场绝缘,而局限于英格兰小市场中了。设屠肉价格的腾贵,不够充分补偿羊毛价格的下落,则苏格兰南部诸郡以牧羊为主的大部分土地的价格,就不免要深受影响于这次合并了。
人类虽努力增加羊毛量生皮量,然以努力之效果,须受限制于该国之生产物,故其实效有限,又以须受限制于外国之生产物,故其实效颇少把握。就后一层说,与其说受限制于他国产出的数量,倒不如说,受限制于他国不自行制造的数量。同时,他国对于此等原生产物输出,是否加以限制,亦颇于其努力之实效有影响。凡此等等,均非本国操业者所得自主,所以,人类勤劳在这方面所得的实效,不但受有限制,并且最不确实。
人类勤劳增加羊毛生皮所收的效果如此,人类勤劳增加鱼(极重要的一种原生产物)量所收的效果,亦复如此。这方面的努力,势必受限制于当地的地理位置。距离海洋远吗,内地河流多吗,此等海洋江河湖沼产出量丰富吗,这都很有关系。原来,人口加多,该国土地劳动年产物加多,鱼的购买者亦加多。并且,此等购买者,为了买鱼,还持有更多量的其他货物或更多量其他货物的代价。但是,为供应此扩大市场而投下的劳动量,若不加多,那是没有满足此扩大需要之可能的。例如,年年原来只需要一千吨鱼的市场,如扩大至需要一万吨鱼,那么,为供给此市场而须投下的劳动量,亦就非增加十倍,不能满足此需要。因为在此场合,鱼类大都要取自较远地方,使用的渔船,一定要较大,持以捕鱼的器具,一定较为高价。准此,这种商品的真实价格,自然会随改良增进而腾贵,并且,我相信,各国的实际情形,正是如此。
捕鱼一日,所得究有若干,虽事难确定,然若通观一年或数年,则在设定的地理位置上,我们就不妨说,人类努力捕鱼,普通所得,可有定量。实际,亦复如是。然而其实效如何,取决于一国财富及勤劳状态者少,取决于地理位置者多。所以,纵令改良进步的程度非常相异,在渔业上,人类勤劳的效力,却不妨相同;在同一程度,又不妨绝异。其效力与改良状态之关系,很不确实。这种不确实,也是我在这里所要讨论的。
人类要增加由地中心采出的各种矿物金属(特别是更昂贵的金石)量,其勤劳实效,虽似非有限,但全不确实。
一国所有贵金属量之多寡,无关于该国之地理位置(即矿山之肥瘠有无),乃取决于以下两种情形。第一,取决于该国的购买力,于其产业状态,于其土地劳动年产物。购买力有大有小,则用以采掘(自本国矿山)购买(由他国矿山)金银那一类赘余品的劳动与食品量,亦多少不齐。第二,取决于在一定期间内,以金银供给世界商场之矿山的肥瘠程度。因金银输送容易,运费低廉,且因其体积小而价值大,所以,就连离矿山颇远的国家,其金银量,也要多少受影响于这种矿山之肥瘠。中国印度的金银量,曾多少受影响于美洲诸矿山的丰饶。
一国金银量因须取决于前一情形(购买力),故其真实价格,将与其他一切奢侈品赘余品的真实价格,同样随该国财富及改良的增进而腾贵,随该国的贫困与不振而下落。因为,持有多量剩余劳动与食品的国度,比之只持有少量剩余劳动与食品的国度,在购买一定量金银时,一定能提供较多量的劳动与食料。
又,一国的金银量,因须取决于后一情形(以金银供给世界商场的诸矿山的肥瘠情形),故其真实价格,换言之,它所能购买所能交换的劳动量食品量,必按照比例于那矿山的丰饶性而多少下落,按照比例于那矿山的贫瘠性而多少上腾。
在一定时期内以金银供给世界的矿山,究为丰饶,抑为贫瘠,分明与特定国的产业状态没有何等关系。换言之,与世界全般的产业状态,也没有何等必然的关系。固然,工商事业,渐次向世界更广的地面扩充,诸矿山的探索,亦随而向更广的地面扩大,新矿山发现的机会,必较前加多,但新矿山发现和旧矿山渐次掘尽,都是极不确实的事体,都非人类技巧勤劳所能保证的事体。一切征候,均属疑团。新矿山的存在,非实际发现,莫由确定;新矿山的价值,非采掘成功,莫由预测。在进行探索新矿山的时候,人类勤劳成功与不成功,是同样可能的。今后一二世纪行程中,也许能发现较以前更为丰饶的新矿山;也许那时最多产的矿山,比较美洲诸矿山发现以前的任何矿山还要贫瘠。总之,无论这两者哪一方面实现,对于世界之真实的富和繁荣,换言之,对于土地劳动年产物的真实价值,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就名义价值说,换言之,就表明或代表此年产物的金银量而言,无疑有极大的差异,可是,其真实价值,换言之,其所能购买所能支配的真实劳动量,却完全一样。即在前一场合,一先令不过只代表今日一便士所能代表的同量劳动。而在另一场合,一便士又或可代表今日一先令所代表的同量劳动。可是,在前一场合,持有一先令的人,不见得比今日持有一便士的人富,在后一场合,持有一便士的人,也并不比今日持有一先令的人穷。人类从前一场合所享得的唯一利益,是金银什器的低廉与丰饶;人类从后一场合蒙受的唯一不利,只是这类不关重要的赘余物的昂贵与稀少。
结论银价之变动
搜集往时诸商品货币价格的著者,大抵皆以谷物及一般物品之货币价格低廉,换言之,大抵皆以金银价值昂贵的事实,不仅是此等金属不足的证据,同时,并且是当时一般国家贫乏野蛮的证据。这种概念,有关于那以一国富裕由于金银丰饶,一国贫乏由于金银不足的经济学体系。关于此种经济学体系,我将于第四篇加以充分的说明,在此仅论及以下的事实,即,金银价值的昂贵,仅可证实以此类金属供给世界商场诸矿山之贫瘠,决难证实金银昂贵国之贫穷与野蛮。贫国不能较富国购买更多量的金银,也同样不能对于金银支给较高的价格。从而,此等金属的价值,在贫国断乎不会比在富国昂贵。中国之富,甲于欧洲,贵金属价值在中国,亦远较欧洲各地为高。固然,欧洲的财富,自美洲诸矿发现以来,大有增加,同时金银价值亦渐次低落。但这种价值的下落,并非发因于欧洲真实财富的增加,或其土地劳动年产物的增加,乃基因于旷古未有的丰饶矿山的偶然发现。欧洲金银量的增加与制造业及农业的发达,虽然是起于近似同一的时期,但其原因却非常相异。两者相互间殆没有何等自然关系。金银量的增加,事出偶然,与任何深虑,任何政策无关,并且,深虑政策,亦无能为力。制造业及农业的发达,则是起于封建制度崩坏,与新政府树立。后者对于产业,给予了它所要求的唯一奖励,即相当保证了各人得享受各自的劳动结果。封建制度至今依旧残存的波兰,其贫乏状况殆无异于美洲发现以前。然而在波兰,也像在欧洲其他各地一样,谷物的货币价格腾贵了,金银的真实价值,亦下落了。可知在波兰,也像在他国一样,贵金属增加了;其增加,对于其国之土地劳动年产物,所持比例,亦几乎和他国一样。可是,这种贵金属的增加,并不曾增加该国的年产物,不曾增进其制造业及农业,也不曾改善其居民的境遇。西班牙及葡萄牙二国,是拥有美洲许多矿山的,但在欧洲诸国中,恐怕它们是次于波兰的两个最贫国家了。贵金属由这两国运往欧洲各地,势须附加运费,保险费,偷运费(这两国禁止金银输出或课以高税),从而其价值在这两国,就不得不较其他诸国为低廉。所以,与土地劳动年产物比例言,在这两国,贵金属量也一定要比欧洲其他各国为多。然而,它们终较欧洲其他各国为贫困。封建制度虽已废除了,但代兴的,不是更好的制度。
由此看来,金银价值低落,并不能证实一国的富裕繁荣,同时,金银价值腾贵,换言之,谷物及一般物品的货币价格低落,也不能证实一国的贫困野蛮。
不过,一国的贫困野蛮,虽不能取证于低贱的谷物,却可十之八九取证于那较谷物的货币价格尤为低贱的家畜及野生鸟兽。因为后者明白指示了以下两种事实。第一,指示了,此等产物对谷物而言,犹觉丰饶,可知牧畜荒地所占面积,亦较谷物耕地遥为辽阔。第二,指示了,畜牧荒地,必较谷物耕地低廉,可知该国大部分土地,犹未加以耕作改良。准此二者,更指示这种国家的资财人口,对于其广袤领地所持比例,并非与普通文明国一样;从而指示了其社会状态,尚属幼稚。要之,我们由一般货物(特别是谷物)的货币价格的高低,所能推知的,只是以金银供给世界商场的诸矿山的肥瘠,决无从推知该国的贫富。但是,我们以家畜这一类货物的货币价格,与其他货物的货币价格比,从而察知其高低,却可在盖然程度上,甚或在确然程度上,推知该国为富裕,抑为贫困,其大部分土地,是否改良,其社会状态,是接近野蛮,抑是接近文明。
物品货币价格腾贵的原因,如全由银价跌落,则一切货物所受影响,一定平均。即,银价若较前减少三分之一,四分之一,或五分之一,所有一切货物价格,亦必相应而普遍的抬高三分之一,四分之一,五分之一。但是,世间当作问题,议论纷纭的,各种食品价格的腾贵,其步骤却颇不一致。就现世纪行程平均看去,谷物腾贵率至小,而其他食品价格的腾贵率则颇大。由此可知后者价格的腾贵,决不能完全归因于银价跌落。而且,以上所述各节,已可解说此中原因,并无待于银价跌落之假设。
谷物在现世纪最初六十四年间,及最近异常不良季节以前,其价格尚较前世纪最后六十四年间略低。此种事实,不但征之英国温德索市簿为然,即征之苏格兰各郡公定谷价调查表,以及法国麦省斯,杜不黎·得·圣·摩亚二氏精勤搜集的许多市场账簿,亦颇相吻合。此种实证,原极繁琐难稽,今兹所得,已算异常完备。
至若最近十年或十二年的谷物高价,即令不假定银价有何等跌落,亦得以季节不良,而充分说明之。
因此,银价仍在不断跌落的见解,实无何等确凿的根据。只要细心考察一下谷物或其他食品的价格,即如此说不确。
或许有人说:即令由前揭诸计算推测,同量银在今日所能购得的某种食品量,亦远较前世纪所能购得的该种食品量为少。他们还说,确定此变化,究系基因于该货物价值的腾贵,抑系基因于银价的下落,即令区别确定了,亦何益于揣一定量银入市或有一定量货币收入的人。在我,亦不敢主张,如此区别者,即可以较廉价格购买货物。但这种区别,决不能因为这点,便说是全无所用。
一国繁荣状态,可由此区别,而得一平易的
证。故此区别的确定,当于大众,不无益助。某种食品价格的腾贵,如全系基因于银价下落,则我们能由此推得的,单是美洲矿山的丰饶。其真实财富,即其土地劳动年产物,如葡萄牙波兰之日就衰微可,如欧洲其他大部分地方之日渐前进亦可。但是,食品价格的腾贵,如系基因于生产该物品的土地的真实价值腾贵,换言之,基因于其丰度增加或基因于其耕作改善,土地更适于谷物生产,那我们就可以坚决的断定,该国是在繁荣进步。土地在一切大国的国富中,是最大的,最重要的,最持久的部分。此种区别,对于此量大最重要最持久部分的价值增加,既能与以决定的证据,那就不能说于公众毫无益助,至少,它能予公众以多少满足。
不特此也,在规定一部分下级雇役的报酬时,此区别亦于公众有若干益助。设某种食品价格腾贵,系基因于银价下落,则此等雇役的金银报酬(假定以前并未失之过高),便应准此下落程度而增加。否则其真实报酬,将依同一比例而减少。但是食物价格的腾贵,如系基因于生产该食物的土地因丰度改良而价值增加,则究须依何种比例抬高他们的金钱报酬,或者是否需要抬高,其判定,就成了一个极微妙的问题。我相信,改良及耕作的扩张,一切动物性食物,比之谷物,其价格必多少提高,同时,一切植物性食物,比之谷物,其价格必然多少下落。动物性食物价格腾贵的原因,在于生产此食物的大部土地,皆已改良而适于谷物生产,其价格必须对于地主农业家提供谷田那样的地租利润。植物性食物下落的原因,在于该食物的丰饶程度,可依土地的增加而增加。且农业改良,许多能以更廉(比谷物更廉,因所需土地与劳动较少)价格上市的植物性食物,又相继着手栽培。如马铃薯,如玉米(即所谓印度谷物),皆属于此类。此两者,为欧洲农业,或者说欧洲本身,由通商及航海大发展而招致的二大改良。加之,在农业幼稚状态下,许多植物性食物,其栽培仅拘限于菜园中,其栽培器具为锄。迨农业改进,那始导入普通农场,并以耕犁从事栽植。如芜青,胡萝卜,包头菜等,皆属于此类。因此,社会改良进步,某种食品的真实价格必因而腾贵,同时,其他食品的真实价格,又必因而跌落。在此场合,要制定前者腾贵,究须在何种程度,始能由后者跌落而抵偿,那是更其微妙的问题。屠肉价格一旦达到相当高度(猪肉除外,一切屠肉在英格兰大部分地方,似已于一世纪前,达此极限),此后,其他各种动物性食物价格,无论如何腾贵,在一般下层阶级的人民境遇上,是不会有何等大的影响的。英格兰大部分贫民境遇,由马铃薯跌落而受到的实惠,确能补偿其因家禽鱼类野兽或鹿肉价格腾贵而蒙到的不利。
当现今食物缺乏时,谷物高价,无疑要重苦一般贫民。但当普通丰年,谷物以普通价格或平均价格发卖,故贫民所感到痛苦的,不是他种原生产物价格上的自然的腾贵,而是食盐,肥皂,皮革,麦芽,麦酒等价格,因课税而起的人为的腾贵。
改良的进步对于制造品真实价格的影响
至若一切制造品之真实价格渐次减少,却又是改良的自然结果。一切制造业的费用,殆莫不逐渐减少。机械的改善,技巧的进步,作业上更妥当的分工,无一非改良所致,亦无一不使特殊作业所需劳动量大减。固然,社会状态,日臻繁荣,劳动的真实价格,必题著腾贵。但必要劳动量的大减少,一般是足够补偿劳动的大腾贵而有余。
自然,有一部分制造品,因原料真实价格腾贵,其作业上,因改良所得的一切利益,尚不足以相偿。在许多木器制作上,虽有机械改良,技巧增进,及分工改善,可以引出许多利益,但这一切利益,仍不足补偿木材真实价格因土地改良而腾贵的程度。
但在原料的真实价格尚未腾贵或腾贵有限的场合,制造品的真实价格,却不免要大大低落。
近两世纪,物价跌落最著的,要数那些以贱金属为原料的制造品了。前世纪中叶需二十余镑始能购得的手表机械,现在恐怕有二十先令,就可购得。铜匠铁匠的制造品,各种铜铁玩具,以及以伯明翰出品席斐尔德出品著称的一切货物价格,其跌落程度,比之表具虽稍有逊色,但实际上也足令欧洲大陆各地的工人惊倒。他们在许多场合,承认即使以两倍甚至三倍的价格,犹不能制出同样优良的产品。原来,以贱金属为材料的这种种制造业,比一切其他制造业,都更宜于进一步的分工,其所用机械,都更易于改良。其制造品价格之特别低廉,当无足怪。
在近两世纪中,毛织业制造品,不见有何等显著的跌落。最上等毛织物价格,在这二十五年乃至三十年间,反而腾贵了若干。据说,这是因为来自西班牙的羊毛原料价格,是在着着腾贵。又有人说,由英格兰羊毛制成的纽克州毛织物价格,就其品质较量,在现世纪中,是大大跌落了。但是品质一语,至为含糊,所以这诸般报告,我都难十分置信。毛织业上的分工状况,今日殆与百年前所见略同。而其使用的机械,亦无大变动。然而大体上,这两方面都有小小改良。其产品价格,亦必因而有若干跌落。
但是,我们试把此种制造品的现在的价格和更远的十五世纪末叶的价格,两相比较,其跌落趋势,乃遥为显著明确。由此可知当时分工程度,远较今日为低,而当时在该业上使用的机械,亦远较今日为劣。
一四八七年(即亨利七世第四年)曾颁布以下的法令:“最上等赤呢或最上等花呢一码,零售不得过十六先令,违者每码科罚金四十先令。”依此推断,含有今币二十四先令同量银之十六先令,当然不能视为当时上等呢一码之不合理价格。当时颁布此法令,意在取缔奢侈,可知普通售价,必在十六先令以上。每码一几尼(二十一先令)为今日此等织物最高价格。就品质较量,今日确较当时优良。即假定品质相等,上等织物的货币价格,自十五世纪末叶以来,亦显有跌落。而其真实价格,则跌落更大。以谷物计,六先令八便士,为当时及此后许久小麦每卡德的平均价格,从而十六先令,就约为小麦二卡德二布奚的价格。现在小麦一卡德如评价为二十八先令,则当时最上等毛织物一码的真实价格,至少必等于现在英币三镑六先令六便士。即购此毛织物一码者所舍给之数,实为今日三镑六先令六便士所能支配的劳动量与食品量。粗贱制品的真实价格,虽亦显有跌落,但其跌落程度,究不及精贵制品之大。
一四六三年(即爱德华四世第三年)制为法令,限定“农业雇役,普通劳动者,市外或郊外居住的一切工匠所雇用的雇工,皆不得着用每码二先令以上的织物”。当时二先令,约含有今币四先令同量之银。但是,现在每码值四先令之约克毛织物,恐怕比当时最贫乏雇役服用的任何织物,还要遥为优良。所以,就这般人所着衣物的货币价格,与品质比例而言,现在亦较往时低廉。至若真实价格,那是更较往时低廉。小麦每布奚十便土,正当时所谓适中的合理价格。从而,二先令,就是小麦约二布奚二培克的合理价格。以现在每布奚三先令六便士计,二布奚二培克,当值八先令九便士。当时贫困杂役,每购毛织物一码,所须舍给的购买力,实为今日八先令九便士所能购得的食品量。但是,这法令之设,仍为了要取缔贫民之奢侈与浪费。可知当时贫民通常购买的织物价格,必大超此额以上。
这法令,又禁这阶级人民,不得着用每双价格超过十四便士(即今币二十便士)的长袜。当时十四便士,约为小麦一布奚二培克的价格,以现在每布奚三先令六便士计,一布奚二培克值五先令三便士。长袜一双值五先令三便士,在我们今日看来,已是极高价格。然而,当时下级雇役,必有以此价购买长袜者,否则决不会著为禁令。
当爱德华四世时代,欧洲各地,皆不知织袜技术,当时所着长袜,例由普通布匹制成。此或为其高价原因之一。英格兰最初着袜者,据说始于女王伊利沙白,她的袜,是由西班牙大使奉赠的。
往时精粗毛织业机械,皆远不及今日完备。近数百年来,此种机械改良次数繁多,不胜枚举。就其中最主要的改良言之,约有三端:第一,有纺条纺锤代替纺轮,其结果,同量劳动,乃能成就二倍以上的工作。第二,对于经纬线上机前之配置,有许多精妙机械可用,可以省去许多劳动(经纬线的配置,在此等机械未发明前,至为累赘困难)。第三,布脱机后,向例须入水蹙踏,使成坚
,今则有漂布机可用,工大省而效益著。然在十六世纪初期,英格兰各地尚不知水车风车,即阿尔卑斯山以北之欧洲诸国,亦属如此。当时采用此等机械的,惟有意大利一国。
根据此等考察,我们对于往时精粗毛织品,何以较现在昂贵的事实,乃可说明。往时,此等货物上市,势须费去多量劳动,所以上市后,必须交换多量劳动价格。
英格兰往时粗品制造,与今日工业幼稚国所用方法正同。全业作之各部分,殆由家人分途担当;他们通例以此为副业,每当主要业务完结时,即在各该家内进行。由是可知彼等大部分生活资料并非取给于此。劳动者当作副业制成的物品,常较其资生专业的制品遥为低廉,那是我们在前面已经讲过的。至若精品制造,原为英格兰所无。英格兰关于此等制品,向系仰给于伏兰德。该地商务繁盛,人民多以此为资生专业,故其制品之价,不能过廉。又,当时伏兰德制品,在英格兰尚为一种外货。对国王,照例须付纳若干赋税,至少,亦得付纳往时通行之吨税镑税。虽当时欧洲政策,不在设高率关税,以限制外国制品输入,却宁愿奖励商人,使能廉价输入豪绅显贵所希求的奢华外货,但那既须纳税,其价格自不免加大若干。以与粗制品成于国内,无须此项费用比,其间正自有别。
根据此等考察,粗制品的真实价格,与精制品真实价格比例而言,何以昔时远较低廉于今日,就可在某种限度内,予以说明了。
本章的结论
我在此将以以下的议论,结束这冗长的一章。即,一切社会状况的改良,都有一种倾向,直接或间接,使土地的真实地租腾贵,使地主的真实财富增大,使地主对于他人之劳动或劳动生产物,有更大的购买力。
改良及耕作的扩张,即可直接抬高土地的真实地租,使地主所得那一份生产物,必然随全产物增加而加大。
土地原生产中,有一部分的真实价格的腾贵,最初为土地改良耕作扩张的结果,接着,又为促进土地改良耕作主张的原因。像这种腾贵(例如土地上饲养的家畜价格的腾贵),势必更直接,而且以更大比例,提高土地地租。地主所得部分的真实价值,换言之,他对于他人劳动之支配权,固然会随土地生产物之真实价值抬高而增大,他在全生产物中所占的比例亦必因此而增大。这种生产物之真实价值虽然增大了,其所需劳费,却不必比前加多。因此,在土地全生产物中,只须以一较小部分,已够补偿雇用劳动的资本及其普通利润。而其余一大部分,遂为地主所有。
劳动生产力的改良,如果能直接使制造真实价格低落,亦必能间接使土地真实地租腾贵。地主,通例把他消费不了的原生产物或剩余原生产物的代价,去交换制造品。制造品的真实价格下落,就无异原生产物价格腾贵。其结果,同一量的原生产物,便可交换更大量的制造品。由是,地主便能购买更大量的他所需要的方便品,装饰品,和奢侈品了。
社会真实财富的增加,社会所雇用的有用劳动量的增加,皆有间接抬高土地真实地租的倾向。此劳动量,自然有一定部分归于土地。土地上将有更多的人和家畜,从事耕作。其生产物,将随所投资本的增加而增加,地租又将随生产物的增加而增加。
至若与上述诸端相反的种种情形,例如耕作及改良的忽视,某种土地原生产物的真实价格低落,由制造技术退步和产业凋敝而起的制造品真实价格腾贵,以及社会的实富衰落等等,皆有一种倾向,会低减土地的真实地租,减少地主的实富,使地主对于他人的劳动或劳动生产物,只有更小的购买力。
一国土地劳动年产物的全部,或者说,年产物的全价格,自然分解为土地地租,劳动工资,及资本利润三部分。这三部分,构成三个阶级人民的收入,一由地租生活,一由工资生活,一由利润生活。此三阶级,是构成文明社会的三大主要基础阶级。一切其他阶级的收入,终归是这三大阶级收入的派生。
这三大阶级中,第一阶级即地主阶级的利益,与社会一般利益,密切相关,不可分离。促进社会一般利益之事,亦必促进地主利益,妨害社会一般利益之事,亦必妨害地主利益。地主在商业及政治的集议上,为本阶级利益的打算,决不会贻误国家。至少,在他们对本阶级利益,持有相当知识的场合是如此。但实际上,他们往往过于缺乏这种知识。他们在上述三阶级中,算是一个特殊阶级。他们不用劳力,不用注意,更用不着任何计划与打算,就自然可以取得收入。这一阶级所处地位安乐稳定,自不免流于懒惰。懒惰,不但使他们无知,并使他们对于一切公法的结果,不能用思想来预料或理解。
第二阶级即由工资生活的阶级的利益,也同样与社会利益密切相关。如前所述,劳动工资最高的时候,就是劳动需要不绝增加,所雇劳动量逐年显著增加的时候。当社会实富入于停止状态时,劳动者的工资,马上就会低落,只够他们扶养家族,维持种类。当社会衰落时,其工资甚且要低减至此限度以下。劳动者在繁荣社会不能享得地主阶级那样大的利益,在衰微社会却要蒙受任何阶级所经验不到的痛苦。但是,劳动者的利益,虽与社会一般利益密切相关,但他们没有了解一般社会利益的能力,更没有能力理解本身利益与社会利益的关切。他们的情状,不能让他有接受各方必要消息的时间,即使有此时间,他的教育和习惯,也不能使他对于任何信息,作适当的判断。因此,当国家有何等公共集议时,劳动者能发言的,已不多见。其议论受人尊敬的,殆全然没有。可是,在某特殊场合,即在劳动者喧嚣起来,不是为自己的目的,而是为雇主的特殊目的,且为雇主所煽动所激励所援助的场合,则又当别论。
劳动者的雇主即赖利润生活的人,构成第三个阶级。社会大部分有用劳动之所以活动,是得力于这种为利润而使用资本者。资本使用者的规划和设计,对于劳动各种重要作用,加以制驭指导,但他们这一切规划设计,却就以利润为目标。利润率,不像地租和工资那样,随社会繁荣而腾贵,随社会衰微而低落。反之,它在富国,自然低落,在贫国,自然腾贵,而在急速趋于颓废的诸国,常达到极高限度。依此为断,这一阶级与一般社会的利害关系,就和其他二阶级不同。商业家制造家在这一阶级中所使用之资本最大,因他们最富裕,故大为社会所尊敬。他们终日在从事规划与设计,自然比较一般乡绅,持有遥遥敏锐的理解力。可是因为他们通例勤于为自己的特殊事业的利益打算,而疏于为社会全般的利益打算,所以,他们的判断,即使在最为公平(一向并非如此)的场合,也是关于前者方面的,要比关于后者方面的,遥为可靠。他们优于乡绅的,与其说他们更理解公众利益,倒毋宁说他们更理解自身的特殊利益。依着这种更深的理解,他们往往利用乡绅的宽宏,使他老老实实的相信他自身的利益,不是公众利益,惟有他们的利益,才是公众利益。并使他仅仅凭了这单纯而诚笃的信念,而舍弃自己的利益,舍弃公众的利益,去迁就他们,为他们所愚弄。其实,不论在哪一种商业上,制造业上,商人的利益,常在若干方面,和公众利益相异,有时甚或相反。扩张市场,缩小竞争,无疑是一般商家的利益。可是前者对于公众虽十分有利,后者却与公众利益相反。缩小竞争,商家的利润,固可提高到自然的程度以上,而其余同胞市民,却不得不连累负担不合理的赋税。因此,这一阶级所提议的新商业法规,是应当小心听察的。未经最穿凿的注意,最猜疑的斟酌,总之,未经过长期的详细检讨,决不应随便采用。因为他们这般人的利益,永不能与公众利益正确一致。他们大都以欺骗公众,压迫公众为利益。事实上,公众亦常为他们所欺骗所压迫。


接上页表






下列各表是温德索市上,由一五九五年至一七六四年间,最精良或最高价小麦每卡德的价格。但这各年度的价格,系依据该市通告节(Lady——三月二十五日)及秋节(Michaelmas——九月二十九日)两开市日最高价格间的中数。








*计算簿上缺至1642-1645年,1646年始由监餐夫里渥德的记述补上。
注 释:
① 实际价格,从原文(actual price)译转,与真实价格(real price)不同。
② 这里所说的“劳动”,与“工资”同义。斯密常常把这两个名辞混起来用。
③ “勤劳”二字,由Jndustry译转。Jndustry一字,在亚当斯密《国富论》中,有各种不同的用法,有时,应译为“工业”,与“农业”相对;有时,又应译为“产业”,则包有工业(制造业)农业,有时,与“劳动”之意相当;有时,又包括地主,资本家,及劳动者的勤劳。
④ 照欧洲习惯,所谓谷不包括稻。
⑤ 康瓦尔公爵所课锡税为二十分之一,平均地租为六分之一,相加为六十分之十三。西班牙王所课银税为五分之一,无地租,相加当为六十分之十二。
⑥ 此指黑巴脱,他著有《一般谷物政策论》。
⑦ 参照《一般商人论附录》第十五——十六页。这附录,在一七五六年,即本论公刊三年后,还未付印。本论未经再版,附录亦多散逸。其中关于本论的逸误,曾加以订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