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夫妻之间的内在小孩,扮演什么角色

第七节 夫妻之间的内在小孩,扮演什么角色

本节概要:夫妻之间的3种内在小孩

●兴奋型:父母亲过度地照顾和保护孩子

●挫折型:愿望得不到满足、被打击

●施虐受虐型:不稳定的稳定

夫妻之间的内在小孩还是很值得一说的。在苏格兰有个精神分析师叫作费尔贝恩,他提出,夫妻之间互动的模式有两种类型:一种类型叫作兴奋型,另一种类型叫作挫折型。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一个人在找他的另外一半的时候,可能会沿着父母对他的态度去找,因为父母对孩子的不同态度,会在孩子的内心形成两种截然相反的内在小孩:兴奋型和挫折型。

什么叫兴奋型?就是不管你需不需要,反正妈妈觉得你饿,她就要喂你吃;不管你是不是觉得热,反正妈妈觉得你冷,她就一定要你穿秋裤。像这种不顾一切照顾孩子,过度地保护孩子的母亲,就在孩子内心中形成了一种特别兴奋的母亲的形象。

这种孩子的某些冲动有可能就比一般人的要大,比如,他吃东西要吃得多一点儿,买东西要买得多一点儿,不管有没有用,先买了再说。

我们可以想象一下,这种孩子以后找伴侣的时候,因为内心有一个悉心照顾自己的、兴奋的母亲形象,所以他可能要找一个要照顾他的伴侣。两个人碰到一起就会一拍即合,一个愿意做事,另一个愿意躺着;一个愿意吃,另一个就去点外卖。这样的组合就比较和谐,即一方是需要照顾的,而另外一方喜欢去照顾别人,那么什么样的人愿意照顾别人呢?那就是具有挫折型内在小孩的人。在对待孩子的态度上,和兴奋型父母相反,挫折型父母的特点就是,孩子想要什么东西,孩子的一些愿望,父母都不满足,不仅不满足,而且给予打击。父母心里会想你要吃我偏不给,而且还要教育你,爸爸妈妈这么辛苦,赚钱这么不容易,你还在那里就想着吃。

我记得余华写的《许三观卖血记》一文,曾经描述过食物匮乏的感觉,一家人什么吃的都没有,所以爸爸就说我躺在床上给你们讲故事,然后爸爸就在那给孩子们描述了各种“山珍海味”。比如,我现在要炒一个猪肝,猪肝先加黄酒、酱油、盐,然后把它切碎,在锅里加葱炒。听到爸爸这么讲,屋子里就一片吞口水的声音。这个场景当然特别令人心酸。父亲再怎么“炒”,对于饿的人来说,对食物的想象只能加重饥饿感,所以它不是一个好的解饿的办法。

像这种情况,如果你特别缺乏某个东西的时候,你得不到它就是个挫折,如果是别人有意让你得不到,那就更是一个挫折。比如,父母说你这次成绩考了多少分以后,我才给你买东西,否则,什么和同学玩耍,玩手机游戏,或者是其他什么娱乐,我全部取消。这样的孩子从小到大在父母这里体验到的都是拒绝,甚至是打击。

一个内在小孩如果老是感受挫折的话,他可能内心中就觉得自己不配得到更好的。比如,在多子女家庭中,常常是老大带弟弟妹妹,父母就常常把这种挫折感给大孩子,说:“你是老大,你应该让着小的;你是老大,你应该承担起家庭的责任,帮助母亲分担。”所以作为老大,他就习惯性地像照顾弟弟妹妹一样去照顾别人。

在夫妻关系中,为什么有的人在家里什么活儿都不做,而另一个人就像仆人那样拼命地做家务等,而且还可能挨骂。如果按照费尔贝恩的理论,这个现象就不难理解了。曾经有一对夫妻,丈夫的社会地位很高,是一名医生,妻子是一名护士。这个丈夫在家里什么家务都做,妻子却无所事事。可是后来妻子居然和单位的一个工人有了不正当关系,这对夫妻因此离婚了。离婚后,她和那个工人结了婚,工人的家庭关系特别复杂,她进入那个家庭后,从买菜到做饭什么事情都做。

大家对她的做法很不理解:她原来嫁给医生,有社会地位,在家里还像个公主似的什么都不做,现在嫁的是工人,倒像个丫鬟一样,什么都要做,为什么?

其实,她的内心早年是个挫折型的客体,她的父母对她是不好的,所以她就给自己“内定”了个丫鬟的角色,丫鬟是不能当公主的。有一天,她突然升级当了公主,她就会全身难受,所以她必须要改变自己的角色。怎么改变呢?她就要把自己在关系中处于丫鬟角色的情感投射到另外一个人身上,这在心理学上叫移情,即新的关系模式让她不自在,只有在旧的关系模式下她才是自己,这是件很可悲的事情,但是没办法,这就是命运!

命运是什么?就是如果你的父母没有善待你,你的内心可能会一辈子都在寻找善待你的“父母”,可是你找来找去,最终还是找到了一段和虐待你的父母一样的伴侣关系,这就变成了一个特别悲剧的结果。关系如果老是在重复,就叫作移情,只有把关系改变了才叫作社会经验。

夫妻关系中的内在小孩还有施虐受虐型。早年一个同事,在德国读博士,可是他在博士答辩前被警察抓了,原因是他妻子报警控告他家暴。警察过来询问情况,如果情况严重就要拘留他,他也就无法进行博士答辩了。他想劝他的妻子,就让我帮忙求他妻子开了门,他端了一锅鸡汤给妻子送了进去,到了第二天,两个人和好如初,他也顺利地参加了博士答辩。

那时候他确实有家暴行为,还不止一次,而且下手还挺重。有一次我们一起骑车郊游,他妻子和另外一个男同事迷了路,大家走直线先到了目的地,他妻子和男同事走了弯路,到得晚一些。结果妻子一下车,他一拳头就把妻子打倒在地,我们都没见过这个架势,男人打女人,而且是丈夫打妻子,还当着大家的面打,大家觉得完全不可思议,所以有很多人义愤填膺,劝他的妻子跟他离婚。

三四十年过去了,我现在回想起来,劝她离婚的那三对夫妻全部都离婚了,而这一对夫妻现在大概将近五六十岁了,时常可以看到他们在街上牵着手,优哉游哉,一副非常惬意的样子。

所以在创伤心理学里有一个特别心酸的名词,叫作不稳定的稳定,就是你打我,我们就吵架,只有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的关系才叫稳定,这是不安全的安全。比如,父母经常威胁孩子说,“你要再不听话,我就把你扔了,你要是再不怎么着我就打死你”,诸如此类。小孩经常听父母说这样的威胁的话,就形成了一个习惯:他觉得有人对我施一点虐,这个关系才叫亲密关系,因为我父母就是这样做的。所以你会发现,有酒鬼父亲的女儿以后找的老公可能也是个酒鬼;有家暴倾向的父母的孩子以后找的伴侣可能也会家暴,当然不仅仅是男的打女的,也有女的打男的。这种关系就形成了一种夫妻关系中的施虐、受虐。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父母不是特别注意,发生性关系的时候总是当着孩子面,所以在孩子心中就形成了一个特别性感的内在小孩。

夫妻关系中表现出的内在小孩,往往能够反映出早期父母亲是怎么对孩子的,然后还把这种关系延续下来。有好的父母当然就有一个好的关系的延续,有坏的父母,这种关系就会以创伤的方式传递下去,我们叫作创伤的代际传递。

处于创伤关系中的夫妻看似是彼此选择结合在一起,并且两个人不一定会离婚,甚至可以一起生活很长时间,但其实对于小孩来说,当体验到父母的这种关系的时候,他内心中有个想法就是“他们还不如早点儿离婚算了”。

因为父母会把这种关系以某种方式传递给他们的孩子,而他们的孩子内心的感受是崩溃的。所以我们要去理解,夫妻关系中的这种有创伤的内在小孩在选择这种关系的时候是不由自主的,你说他们有多幸福,我看也未必,它只是创伤的延续,但是理解这一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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