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令人惊讶的并非其宣教的范围,反倒是其不变性。穆罕默德在麦加和麦地那宣传的教义,即使跨越了十二个世纪来到今天,仍是以纯粹的形态存在,并在印度、非洲和土耳其各民族间被维持并信奉着。
如果基督教的使徒,比如圣彼得或圣保罗,能够回到梵蒂冈,当他们看到如此恢宏的教堂和如此神秘的仪式,他们一定会询问众人崇拜的是哪一位神。
相对地,伊斯兰教则完全不一样。举例来说,就算土耳其的圣索菲亚大教堂变得再富丽堂皇,在穆斯林看来,它代表的也不过是穆罕默德在麦地那立起的那座朴素的神龛。
不论在哪个时代,他们都是始终如一地做礼拜的信徒,不断抗拒着感觉和想象的诱惑。“万物非主,唯有真主,穆罕默德是真主的使者”是他们永恒不变的信仰告白。
真主的智慧形象从未被任何偶像玷污,先知的荣耀从未超越人类美德的尺度,他留下的训诫也将信徒的感激之情限制在理性和信仰范围之中。
实际上,阿里的追随者已经把他们的英雄及其妻儿奉为神圣;一些波斯学者认为“伊玛目”(阿拉伯语“领袖”的意思)为神圣本质在现世的化身,不过他们的想法遭到逊尼派的普遍谴责,同时他们的不虔诚也为崇拜圣人和殉道者提供了一个及时的警告。
关于神的属性和人的自由这些形而上学问题,在穆斯林学者和基督徒学者中都引起了热议。但在前者那里,它们从未激发人民的激情,也从未扰乱国家的安宁。造成这一差异的原因或许在于君权与神权的离合关系。
作为穆罕默德的继承者同时也是信徒指导者的哈里发,为了自身的利益,他们必须压制并阻止一切宗教改革。穆斯林对于圣职者的职阶、纪律、世俗与属灵的志向一无所知,圣训就是他们良心的指南和行为的规范。
今天,《古兰经》之所以能在从大西洋直到恒河这么广泛的地域流传,并非只因其神学教义,还因其被视为民事与刑事法典;至于支配人类行为和财产的法律,则受到真主永恒不变的制裁的保护。
这种宗教常会给现实造成一些不利影响,比如不识字的立法者常会被自己和国民的偏见误导。
而且,在阿拉伯沙漠确立的这种制度,在繁荣且极为喧嚣的伊斯法罕和君士坦丁堡等城市,并不一定适用。因此,对圣典热忱崇拜的穆斯林法官也会依据情况,参考时代的习俗和不同时期的政策,做出适度且巧妙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