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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大众社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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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公众时,从我们能假设的几乎所有视角来看,我们已经在通往大众社会的道路上行进了相当长的一段距离。在这条路尽头是通向与纳粹德国和俄国相同的极权主义。但我们尚未走到这个尽头。在当今的美国,媒体市场并未完全凌驾于公众之上。但我们肯定可以注意到的是,我们现在公共生活的很多方面更多的是大众社会的特征,而不是公众群落的特征。

正在发生的事情也许可以再次用经济市场与民意公众之间的历来的并行不悖关系来解释。简单来说,存在一种从广泛分散的小权力到集中权力的转移,并且强权中心在尝试进行垄断控制,其中这些在一定程度上隐蔽的中心也是操控中心和权威中心。服务街区的小商店被全国性的企业所取代,大众广告取代了商人与客户之间的个人意见影响。政治领袖将他的演讲放到一个全国网络上,并通过适当的个人风格向其从未见过也绝不可能见到的一百万人发表讲话。职业和行业的整个范围都在“舆论商业”中,能够以非个人的方式操控利用公众。

在主要公众中,各自持有服务自身利益观点和自己理由的人之间会出现意见之争。但在媒体市场的大众社会中,拥有大众媒体的操纵者与接收他们宣传的人之间会出现竞争(如果有的话)。

在这些情况中,也就不奇怪会出现一个民意概念,作为仅仅是对大众媒体内容的一种反应(我们无法说这是“回应”)。根据这个观点,公众仅仅是个体的集合,其中每个个体都相当被动地暴露给大众媒体,并且相当无助地向来自这些媒体的建议和操纵打开大门。

正如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在30年前观察到的那样,在官方圈子中,“公众”这个词已经到了只具备有名而无实际意义的地步,这显著地揭示了它的黯淡。从身处决定性地位的精英的立场来看,一些公开喧闹的人可以被视为是“劳工”,其他人是“商人”,还有其他人是“农民”。那些不能被如此轻易识别的人就构成了“公众”。在这个使用场景中,公众是由在一个确定利益和党派利益的世界中未能被识别和无党派的人组成的。从社会方面来讲,它包括受过良好教育的工薪专业人才(尤其是大学教授)、没有加入工会的雇员(尤其是白领人士)、个体经营专业人士和小商人。

在这个经典概念的模糊时代中,公众包括旧有的和新的中产阶级剩余人员,他们的利益没有得到明确确定、组织或维护。在一种古怪的改编中,“公众”经常变成“不属于某一组织的专家”,他们虽然见多识广消息灵通,但却从未在有组织的利益方关注的争议问题上采取一个清晰、公开的立场。这些人都是董事会、委员会、理事会中的“公众”成员。因此,公众立场经常就指一种政策模糊性(被称为开放性)、不参与公共事务(被称为合理性)以及专业无兴趣(被称为宽容)。

正如在劳工管理仲裁领域中一样,一些此类的公众官方成员从很年轻时就开始工作,并在事业上有所成就,但他们绝不可能获得一个有实权的职位。并且还存在其他一些非官方的人,他们将这类专业人士看作是一种榜样。而唯一的麻烦就在于,他们假装自己就像公正的法官一样,但他们却没有法官的权力。因此他们的合理性、他们的宽容和他们的开放性在决定人类事务的过程中常常并没有多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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