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是人性永恒的一部分,身份这一现代概念的形成则不同,几百年前社会开始现代化,它才出现。它源自欧洲,随后被广为传播,如今几乎在世界各地所有的社会都生了根。
随着内在自我与外在自我的脱节为人所察,身份就有了基础。个体终于相信,他们内在有一个真正的,或者说真实的身份,与周围社会派给他们的角色多少有些不合。现代的身份概念为真实性(authenticity)赋予了最高价值,看得最重的是不被允许表达的内在自我得到认可。身份概念站在内在自我这一边,而不是外在自我那一边。很多时候,个体可能并不明白他那个内在自我到底是谁,只是模模糊糊觉得,他或她无奈地过着谎言一般的生活。这会导致过度追问“我到底是谁?”求解而不得,异化感、焦虑感由此而生,要得到宽慰,唯有个体接受内在自我,而且这个内在自我得到公开承认。而要外部社会恰如其分地承认内在自我,个体只能去想象社会自身发生根本改变。
在西方,身份概念从某种意义上说诞生在新教改革过程中,最初的表述出自奥古斯丁派修士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路德受过传统神学教育,有维滕贝格大学教席;十年间,他读书,思考,与他的内在自我相斗争。有位历史学家说过,路德“发现他在上帝面前处于绝望状态。他想得到应允上帝会接纳自己,但在自己这里只能发现罪的确定性,而在上帝那里则只能看到无情的正义,将他所做的忏悔、他对恩典的祈求全部谴为徒劳”。[1]路德试过天主教会推荐的赎罪药方,结果发现自己绝不可能贿赂、哄骗或恳求上帝。他明白,教会只作用于外在的人(通过认罪、忏悔、施舍和圣徒崇拜),但这一切无一有用,因为恩典被赐予,完全是上帝之爱的自由行为。
路德是最早明言内在自我,且认为内在自我价值高于外在社会人的西方思想家之一。他认为,人有两重性,一重是内在精神的,一重是外在身体的;“任何外在物对基督徒的义或自由都没有任何影响”,唯有内在的人可获新生。
唯独信仰只统治内在的人,如《新约·罗马书》[10:10]所言:“因为人心里相信,就可以称义。”而且,因为只有信仰可以称义,那就很明确,内在的人不会因任何外在的努力或行为称义、得解、获救;那些外在的努力,无论有着何种性质,都与这个内在的人完全无关。[2]
这种称义唯独借信仰而非行为的认识——后来的新教学说就以此为中心——一刀斩断了天主教会的核心理念。教会是人与上帝的中介,但教会借其仪式和行为只能塑造人的外在。路德震惊于中世纪教会的衰败腐朽,但更深刻的见解是教会本身并不是必要的,而且教会试图胁迫、收买上帝,实为亵渎。路德可不是会屈从于社会的少年;相反,他认为社会必须根据内在人的要求调整自身。宗教改革确实带来了如下后果,虽然这些后果并非路德本意:罗马作为普世教会走向衰落,非传统教会兴起,一系列社会变革发生,在这些社会变革中,个体信仰者优先于通行的社会结构。
社会理论家一直在争论,宗教改革之后欧洲发生的重大变化,即大家所说的“现代化”,是物质力量的产物,还是路德等人的观念驱动使然。马克思和当代新古典主义经济学家会说,路德的观念也是物质条件的衍生物,若没有德意志王公们在经济上的不满和分歧,路德的观点绝不至于如此广泛传播。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则主张,观念才是首要力量,经济学家们研究的那些物质条件得以发生,只是因为人的想法变了,让它们合法化了;以前也有类似的条件,却没有产生相同的结果,是因为那时智识氛围不一样。
在我看来,两种观点都抓到了部分真相,它们是相互影响的。物质条件显然塑造人们对某些观念的接受性。但观念自有其内在逻辑,没有它们提供的认知框架,人会对自己的物质条件做出另外的阐释。这对理解身份概念如何演变有影响,因为,推动身份概念的,既有思想上的演变,也有欧洲正开启社会经济现代化进程时,广大社会里不断变化的物质条件。
在观念层面上,我们看到,内在区别于外在,前者被赋予高于后者的价值,这个变化在很大程度上始于路德。*一如后来许多苦苦思索身份问题的思想家,路德开始痛苦的探索,为的是理解他自己,找到在上帝面前称义的道路。这个内在的人不好;他是罪人,尚可得救,得救唯藉信仰,而信仰是内在行动,无法通过外在行为观看。就这样,路德提出了身份问题的中心概念:内在自我很深,且有多层,唯有内省,方可得见。
路德距离现代的身份概念还很远。他赞美内在自我的自由,可那个自我只有一个维度:信仰,接受上帝的恩典。这是二元选择,人有自由选择上帝,或者不选。人不能选择成为印度教徒还是佛教徒,不能决定自己的真实身份在于向大家宣布自己是同性恋。路德面前没有“意义的危机”,对他而言,“意义的危机”根本不可思议;他反对普世教会,但是,基督教义所言的真理,他照单全收。[3]
之所以说路德尚未抵达身份概念的现代理解,还有第二个理由:他的内在自我不要求为它新得的自由寻求公开承认。事实上,他为自己的动机而苦恼:他想避开自我满足的污点,知道“自己是个无药可救的罪人,逃不脱他所谓的贪欲(罪之一种,意指做正确的事不单是为取悦上帝,同时也是为了自己)”。[4]他在世时就已获得很多认可,他也有义愤填膺的时候,但他的信仰学说,基础是与上帝的私人关系,不是任何形式的公开认可。
尽管如此,内在与外在的区别已然确立,后来不接受路德基督教世界观的思想家可以给它填上新形式的内在自由。
到18世纪后期,现代身份概念的核心观念进一步演变,有了世俗化的形式。加拿大政治理论家查尔斯·泰勒(Charles Taylor)对这一过程有明确论述,他认为,哲学家卢梭在这个过程中发挥了中心作用。[5]卢梭是许多观念的鼻祖,那些观念决定了后来的一大堆现代潮流:民主、人权、共产主义、人类学学科、环境保护主义。对卢梭而言,内在自我与生俱来的善,是把他的政治、社会及个人写作拢在一起的主题之一。[6]
卢梭改写了基督教对人之内在的道德评价。路德那样的基督徒相信原罪:人是堕落的生物,唯有通过上帝之爱,方可获得救赎。而卢梭在《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Discourse on the Origin of Inequality)一书中提出,原始人,即自然状态的人,是无罪的。我们所认为的与罪和邪恶相关的特征——嫉妒、贪婪、暴力、仇恨等——不是最初之人的特征。按照卢梭的论述,原始人没有社会:早期的人是孤独的生物,担惊受怕,需求有限,对他们来说,性是自然的,家庭不是。他们没有贪婪、嫉妒的感觉;他们唯一的自然情感是因别人受苦而心生怜悯。
在卢梭看来,社会显形之时,就是人类不快乐之始。第一批人类是通过驯服动物开始他们向社会的堕落的,驯服动物“让他初次萌生了骄傲”。然后,人与人开始合作,以便互相保护和受益;这种更密切的关联“让人产生了对某些关系的认识……我们会用词语来表达这些关系——大、小、强、弱、快、慢、可怕、大胆,以及其他类似的观念”。比较、评价他人的能力,是人类不快乐的源泉。“人们一开始设定彼此的价值,知道什么是尊重,就会索要它,拒绝尊重别人变得不再安全了。”卢梭批判自爱(amour de soi)变成自恋(amour propre),单纯的自利变成骄傲感,变成获得社会承认的欲望。[7]
卢梭说,私有财产伴随冶金和农业出现;积聚财富的能力让人无比富有,同时普遍夸大个体间的自然差异,把妒忌、羡慕、骄傲、羞耻提升到新的高度。因此,卢梭在《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第二部分开篇提出如下著名论断:†
谁第一个把一块土地圈起来,硬说“这块土地是我的”并找到一些头脑十分简单的人相信他所说的话,这个人就是文明社会的真正缔造者。但是,如果有人拔掉他插的界桩或填平他挖的界沟,并大声告诉大家:“不要听信这个骗子的话;如果你们忘记了地上的出产是大家的,土地不属于任何个人,你们就完了!”——如果有人这么做了,他将使人类少干多少罪恶之事,少发生多少战争和杀戮人的行为,少受多少苦难和恐怖之事的折磨啊![8]
卢梭开了两个处方,好让人类从上述不平等和暴力之灾中全身而退。第一个在《社会契约论》(The Social Contract)中得到了概述,是一种政治解决方案,通过“公共意志”的出现,让共和美德把公民团结起来,从而回归自然的平等状态。人们在政治上结合,相互合作,但这种结合不容分歧和多元。这种解决方案被批为极权主义的原型,批评得不无道理,因为它抹杀多样性,要求思想严格统一。
第二个处方是非政治的,作用于个人层面。在他的晚年著作《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想》(Reveries of a Solitary Walker)中,卢梭试着找回原始人的意识状态,即人进入社会之前的状态。他在《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中说过,“人的第一个感受是关于自己的存在”;在《遐想》中,存在的感受(sentiment de l’existence)是一种完满的、幸福的感觉,当个体终于看见深藏在一层层后天习得的社会化感知之下的真实自我时,这种感觉就会出现。[9]卢梭的存在的感受,以后会变成所谓的生活体验,这就是当代身份政治的根源。
卢梭亮出了自己关于人性的鲜明立场。他不赞成霍布斯的论断,不认为自然状态下的人是暴力的、残忍的、自私的。卢梭也不认同洛克的观点,不认为私有财产是早期人类的自然权利。他可能也不会同意苏格拉底和格劳孔的说法,不认为激情是人类灵魂的组成部分,因为他明确指出,骄傲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被别人承认的渴求,并不存在于早期人类之中。
卢梭以下的断言成为此后数世纪世界政治之根本:有个被叫作“社会”的东西存在于个体之外,那是一大堆规则、关系、禁令和习俗,是人类实现潜能、到达幸福的主要障碍。这种想法现在对我们来说已经如此本能,以至于我们几乎意识不到它。少年犯的辩护词说“社会害我如此”,女性觉得潜能受制于性别化和性别歧视的社会,显然就是这种情况。往大了看,普京抱怨美国主导的国际秩序谬贬俄罗斯,所以他想推翻这个秩序,也是同一回事。比卢梭更早的思想家也批判既有社会规则和习俗的某些方面,但很少主张既有社会及其规则应被整体废除、被更好的规则取代。就是这后一种主张,最终把卢梭和1789年的法国大革命政治、1917年的俄罗斯、1949年的中国联系在了一起。
卢梭像路德一样,对内在自我和要求服从的外部社会加以严格区分。与路德不一样的是,卢梭认为,个体内在的自由不只在于他或她接受上帝恩典的能力,也在于体验存在的感受的能力;这个能力是自然的、普遍的,不被一层层社会规习约束。卢梭就这样把路德开启的内在性世俗化、普遍化了。卢梭形成这样的思想,是通过挖掘自己最隐秘的情感,他和奥古斯丁派修士路德一样,经历了痛苦而漫长的思考。用查尔斯·泰勒的话说,“这是现代文化大规模主观化转向的一部分,是一种内向性的新形式,我们从此自视为有内在深度的存在。”[10]
所以说,卢梭将内在自我世俗化,认为内在自我高于社会规习,这是现代身份概念形成的关键一步。但是,前文讲到,卢梭不相信渴望承认是人的天性。他认为,骄傲感和攀比之癖不存在于早期人类之间,它们在人类历史上的出现致使了后来人类的不快乐。要找回内在自我,就要摒弃被社会承认的需要,孤独的遐想者无须任何人认可。
我们现在可以说,基于有关早期人类社会和人类进化的已有知识,卢梭的论断有的正确深刻,有的则大误大谬。他描述的人类社会演变的主要阶段——从我们现在说的狩猎采集社会到农业社会,再到商业社会——基本是正确的。他强调农业发现的重要性,道出农业发现如何导致私有财产制度化,导致农业社会比它所取代的狩猎采集社会更不平等、更等级化,这也是对的。[11]
但卢梭把有些重要的事情搞错了。首先就是他断言早期人类天生是个人主义式的。我们现在知道他错了,首先因为“前社会的人”在考古和人类学上无据可证,第二是因为我们很确信,现代人类的灵长类祖先本身就高度社会化。现存灵长类有复杂的社会结构,显然也有维系社会结构所需的情感能力。[12]卢梭认为社会进化到一定阶段骄傲才出现,这也奇怪,让人不禁要问,如此内在的人类情感,怎会因回应外部刺激兀自萌生?如果骄傲是社会建构的,幼童就该受过什么训练方能有所体验,但我们观察不到子女身上有这种现象。如今我们知道,骄傲和自尊的感情与大脑的神经递质血清素水平有关,当黑猩猩获得群体老大的地位时,它的血清素水平就会升高。[13]现代人类在行为上不拿自己和别人做比较、得到社会承认时不感到骄傲,这种情况似乎不大可能。就此而言,柏拉图对人性的理解胜过卢梭。
内外自我的区分在宗教改革和法国大革命之间现于欧洲,这并非偶然。欧洲社会那时正在经历的深刻经济社会变革创造了物质条件,使这些观念得以传播。
所有人类社会都会让成员社会化,在共同规则下生活;否则人和人就不可能合作,人类这个物种就不可能成功。所有社会都有叛逆少年,也有人格格不入,不接受规则,但是这场斗争最终几乎总是社会胜出,迫使内在自我遵从外部规范。
因此,在大多数传统的人类社会里,我们现在所理解的身份概念甚至不会出现。在人类历史以往这万余年里,绝大多数人在定居式农业社群里生活。在这样的社会里,社会角色有限且固定:有一个基于年龄和性别的森严等级制,人人都有相同的工作(农业劳作、养育后代、照看家务),人一辈子活在同一个小村子,朋友和邻居的圈子有限,每个人都有着和其他人相同的宗教信仰,社会流动——离开村庄、更换职业、与不是父母选定的对象结婚——几乎不可能发生。这样的社会既不多元,也不多样,也不提供选择。没有选择,就不会有个体坐下来思考“我到底是谁?”构成内在自我的所有特征都是固定的。或许有人反抗,比方说,逃去另一个村子,但他在那儿会发现自己掉进了一模一样的有限社会空间。没有存在于个体之外、限制个人选择的“社会”这个概念,也没有内在自我高于那个社会的价值判断。
随着欧洲现代化如火如荼地展开,一切开始改变。商业革命开启贸易大扩张,开始颠覆现存的社会等级。亚当·斯密(Adam Smith)在《国富论》(The Wealth of Nations)一书中指出,“劳动分工受市场范围制约”;市场因技术变革而发展,新的职业出现,新的阶层诞生。城市权力增长,独立性增强,成了农民逃离暴虐领主的庇护所。宗教改革点燃宗教战争,持续一个半世纪之久,彻底打乱了欧洲的政治版图。宗教选择成为可能,而这在中世纪教会时代绝不可能。印刷媒体问世,知识四处传播,新思想迅速扩散。
如此广泛的社会和经济变革意味着,个体在生活中突然拥有了更多选择和机会。在旧社会里,有限的社会选择决定了他们内在是什么人;当视野打开后,“我是谁?”这个问题突然变得更有意义了,对内在的人和外部现实之间的巨大鸿沟的认识也显得更重要了。观念塑造物质世界,物质世界也为某些观念的传播创造了条件。
*马丁·路德之前数世纪,奥古斯丁在他的《忏悔录》(Cofessions)中经历了同样痛苦的内在自我探索。与路德不同,奥古斯丁的著述不贬低既有社会秩序,也不曾给他那个时代带来重大的政治或社会颠覆。——作者注
†以下译文引自《论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础》,卢梭著,李平沤译,商务印书馆,2015。——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