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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阳燧

四、阳燧

阳燧,亦即物理学上所谓的凹面镜。中国古代的阳燧与平面镜一样,均为青铜铸造。迄今考古发掘的早期阳燧有六枚:西周时期四枚,战国时期两枚。

1995年,在清理陕西扶风黄堆六十号古墓时,发现西周中期偏早时候的阳燧一枚,为迄今所发现的最早的阳燧,距今大约3000年之久。经测定,该阳燧直径8.8厘米、厚0.19厘米,曲率半径为19.8~20厘米,焦距为10~11厘米。其背面中央为一桥形小钮,钮孔呈规整长方形,既便于装柄,也便于穿绳携带。1972年,曾在该地区出土一枚属西周中晚期的阳燧,其直径为8.0厘米,方形钮。1975年,在北京昌平西周木椁墓中出土两枚阳燧:其一直径为9.9厘米,曲率半径为30.8厘米;其二直径为9.5厘米。战国时期的两枚阳燧,其一出土于浙江绍兴,为战国初期物品,直径为3.6厘米;其二出土于丹东地区,为战国中晚期物品,直径为12.3厘米。从汉代起,考古发掘的阳燧逐渐增多⑩。

阳燧,古又称“夫燧”“金燧”,或简作“燧”。利用它可以对日取火。如图2-17所示,阳燧对日时,远处来的日光可以看作是一束平行光,经过阳燧光滑表面反射后,反射光交于阳燧的焦点上。在焦点处放置易着火的艾绒,不一会儿,艾绒起火。《周礼·秋官·司烜氏》载:“掌以夫燧取明火于日。”其道理就在于此。西周时期,宫廷中设有掌管阳燧取火的官员,称为“司烜氏”。前述陕西扶风黄堆六十号墓发现的西周早期的阳燧,其墓主人可能就是这种官员,因为阳燧出土时置于墓主人右臂骨骼下。《礼记》多反映战国时期礼仪制度,《礼记·内则》载:“左佩……金燧,右佩……木燧。”《礼记》所载与黄堆六十号墓阳燧所置方向有差,可能是时代变迁之故。阳燧或金燧,日光下取火用;木燧,是钻木取火的工具,阴天和夜间用。人们身上佩挂这两种燧,不愁无火种矣。

图2-17 阳燧对日取火图:Y为阳燧,F为其焦点,O为其弧面的中心点,AF为阳燧焦距,AO为阳燧曲率半径

汉初,《淮南子》中有多篇述及阳燧。《淮南子·天文训》写道:

物类相动,本标相应。故阳燧见日则燃而为火,方诸见月则津而为水。

这里述及的“方诸”,又名“阴燧”,即大蛤的壳。因其内面光滑,易冷,夜间温差变化时能在壳内面形成小水珠。汉代高诱就此注道:

阳燧,金也。取金杯无缘者,熟摩令热,日中时以当日下,以艾承之,则燃得火也。

事实上,高诱注解指出,一种无缘侈口、内面光滑的青铜杯也可以当作阳燧使用。用其取火时,并非需要“熟摩令热”。类似记载也见于王充《论衡》中《率性篇》《乱龙篇》和《定贤篇》。王充指出,磨光的刀剑偃月钩也能当阳燧使用,这是其光滑的凹形表面所致。汉代以后,有关阳燧的文字记载,见诸晋崔豹《古今注》卷下、干宝《搜神记》卷十三、王嘉《拾遗记》卷八等,不胜枚举。然而,对阳燧一类凹面镜最早做出光学探讨的是《墨经》。

《墨经·经下》:“鉴洼,景一小而易,一大而正,说在中之外、内。”所谓“鉴洼”,即凹面镜;“洼”者,凹也。凹面镜成像有三种情形:物体在球心之外,则像比物小而倒立,是实像;物体在球心与焦点之间,则像比物大而倒立,也是实像;物体在焦点以内时,则像比物大而正立,是在镜背面的虚像。然而,《墨经》此处所谓“中”,非球心,亦非焦点,而是球心与焦点之间的一段长度(见图2-18)。实验者是以自身作物,以自己的眼睛作屏,并在从远处向着凹面镜走近的过程中观察自身的成像情形。这样,当人在球心外向球心走近时,观察到自己的缩小倒像(实像)迎面而来;越接近球心,像逐渐模糊以至不辨(因为此时,眼睛所见之像与眼越来越近,当其距离接近并小于人的视距25厘米界限之时,像变得模糊乃至不可辨);当人走过球心并在球心与焦点之间时,成像在人脑后,故无所见;当人走过焦点并继续向凹面镜前进时,又看见镜背后放大的正立的虚像。《墨经》就是如此忠实地记录了这种情况下的凹面镜成像情形。

图2-18 凹面镜成像

汉代,《淮南子·说林训》作者模糊地意识到阳燧焦点的存在:

凡用人之道,若以燧取火,疏之则弗得,数之则弗中,正在疏数之间。

汉代高诱注解《淮南子》,将“疏”“数”作“迟”“疾”解,意即着火时间要有节,不宜快,也不宜慢。此解不确。“疏”“数”,显然是指远、近。就阳燧点火而言,距焦点太远,不能着火。只有正好在焦点上,才能起火且时间较快。《淮南子》以此比喻用人之道:要用人则不能与人太疏远。

唐代欧阳询(557—641年)在其所编《艺文类聚》卷八十《火》中引述《淮南子·天文训》有关“阳遂见日则燃而为火”的记载,在此记述之下有一注释。该注释与东汉高诱注不同,它明确地指出焦距的长短。该注写道:

阳遂,金也。取金杯无缘者,执日高三四丈时,以向,持燥艾承之寸余,有顷焦之,吹之则燃,得火。

《艺文类聚》成书于唐初武德年间(618—626年)。这注释当是东汉高诱之后、唐之前学者所作。在实践上,自利用阳燧点火之日起,其焦点已为人们所掌握。然而,有明确的文字称在阳燧前“寸余”得火,这还是第一次。

继墨翟之后,沈括对凹面镜又一次做了深入考察,他清楚地认识到焦点,而且结合小孔成像原理提出了“格术”概念。《梦溪笔谈·辩证一》写道:

阳燧照物皆倒,中间有碍故也,算家谓之格术。如人摇橹,臬为之碍故也。若鸢飞空中,其影随鸢而移;或中间为窗隙所束,则影与鸢遂相违:鸢东则影西,鸢西则影东。又如窗隙中楼塔之影,中间为窗所束,亦皆倒垂,与阳燧一也。阳燧面洼,以一指迫而照之则正,渐远则无所见,过此遂倒。其无所见处,正如窗隙、橹臬,腰鼓碍之,本末相格,遂成摇橹之势。故举手则影愈下,下手则影愈上,此其可见。

阳燧面洼,向日照之,光皆聚向内。离镜一二寸,光聚为一点,大如麻菽,著物则火生,此则腰鼓最细处也。

沈括将阳燧的焦点称为“碍”“腰鼓最细处”。如图2-19所示,我们将阳燧Y、通过其焦点F的光线AA'、BB'以假想的腰鼓形式连在一起,就可以理解他的“格术”之意了。沈括毫不怀疑通过焦点的任意一条光线,如AA'、BB',是直线行进的。但沈括在此重在解释阳燧成倒像的原因。他将F(碍)与AB作为问题的一方,将F(碍)与A'B'作为问题的另一方,当AF向BF移动时,FA'就向相反方向FB'移动。由此,他将倒像原因归于“有碍”,或小孔成像中有“小孔”。他在此仿算家的“招差术”“垛积术”之词将其命名为“格术”,因为这种几何光学性质如同橹臬(支撑橹竿的木桩)使摇橹“本末相格”一样。“臬”或“碍”分别使橹竿和光线在其前后的空间方位发生相反的变化。除了提出“格术”这一概念外,沈括和墨家一样,以实验研究阳燧成像情形:手指从镜面外移,先见正立虚像;近焦点时,像无所见;过焦点再向外移,则见倒立实像。他明确了凹面镜在焦点内外的成像,比墨家“中之内外”的概念清晰多了。同时,沈括进一步描写了焦距长度与焦点大小:“离镜一二寸,光聚为一点,大如麻菽。”这是中世纪期间对凹面镜成像所做出的最清晰的物理阐述。

图2-19 阳燧与腰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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