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有姓名的木頭牌位,按照位階高低排放在祠祀中,是對戰爭死難者表達崇敬。書與名冊則佐證了為清王朝犧牲的英勇行為。不管是木石銘刻,還是以墨寫就,或是以建築的形式呈現,紀念死者的諸多做法都試圖要將人們經歷的失序體驗,納入到有序的框架中來。誰忠?誰義?誰背叛了朝廷、加入了太平軍?在實踐中,清楚明確的分類受到了挑戰、遭到了破壞;但倖存者仍然試圖回溯他們的生活軌跡,並把他們死去的親人套進一個死板的框架中,使之符合頌揚皇家榮耀、詆毀太平軍劣跡的模式。戰後,透過建造忠義祠、編輯忠烈傳記,人們重新銘刻正統的價值觀,並由此重申對王朝的忠心不二以及王朝表面上所代表的原則。正統價值觀的重塑或許也說明,朝廷本身沒能維護這些原則。在這些中央授權修建的祭祠中,死者獲得妥善的安置與令人滿意的儀式,並且不再對生者造成威脅 —— 與這一意象同時並存的,是令人不安的因素:一方面,百姓對朝廷過失所產生的憤怒需要得到安撫;另一方面,戰爭陰影也縈繞不散。
對於地方及朝廷來說,紀念死者顯然是戰後重新整合的重要先決條件。1是什麼樣的制度、禮儀和期待決定了這些悼念行為的形式?這些悼念行為發明於何時何地?它們有著怎樣的歷史?悼念死者是否代表著一種劃上句號的方式?是否代表著一種宣布戰爭與死亡已然過去的策略?或者,紀念是否標誌著生者與死者之間,正在形成一種全新但又絕不陌生的關係,並提供了一個正式的機制,讓戰爭倖存者可以據此照料逝者的身後所需?還有,究竟是生者的,還是死者的憤怒得到了安撫?戰後的追憶有多大的程度需要「遺忘」? —— 而「遺忘」可說是一種抹除戰爭暴行的策略,並可以藉此激發一種新的想像,想像著戰前存在著理想的王朝秩序。最後,在晚清這樣充滿不確定、充滿變數的時空背景下,政治化的悼念又是如何隨時間而變化的?
很清楚的,接受並處理不久前發生的災難,是十九世紀中國至為緊迫的事情。實際上,官員與地方精英儘管在這一點上目標一致,但他們同時也在爭奪權力,來決定何為戰爭記憶、戰爭應如何記憶,並由此定義、形塑戰後社會,以求滿足各方的不同利益。在某種意義上來說,地方精英藉由強調自己對國家的忠誠,並利用國家認可的紀念形式,來加強自己對地方社會的主導。晚清的各項紀念工程有一套完整的法律與有形的紀念建築,以及制式化的旌表體系作為支撐,為那些對很多人而言一度模稜兩可的事件注入正當性、道德清晰度以及政治確定性。在政治與軍事上都遭逢眾所公認的慘敗後,朝廷透過官方紀念儀式、語言與建築,來製造其合法性與權威。而這些紀念形式也成了取得戰爭勝利的總督巡撫、軍隊將領與地方精英手中的工具 —— 他們藉此表達了他們與中央之間新的權力關係。
成千上萬的人名被上呈禮部求取官方旌表。他們之中很多人的忠義之死得到了官方承認。例如,杭州幾個紀念死者的祠祀中,有一個就供奉著二十萬個有名有姓之人。符合官方旌表規定,且被納入戰爭死難者紀念祠祀中的人,會被記錄到半官方或非官方的烈士材料輯錄、方志、書信、日記、文集或忠義錄裡。受到旌表的人包括官員、士兵、男人和女人。在太平天國戰爭期間及戰後,隨著紀念漸漸變成一樁地方事務,紀念活動開始受到各種通常用來瞭解地方歷史的方法所影響,例如實地考察、文獻蒐集、口述訪問等。這些由地方及朝廷的新舊制度形塑而成的紀念活動,與地方精英重新定義他們與清廷中央政府的關係、與日漸強大的省級督撫的關係,以及與鄉里的關係的努力,越來越多地交織在一起。
本章的第一小節探究誰是受朝廷旌表的死者。此處的重點是,朝廷在特定的時間點上,用哪一套標準挑選出死難者,將他們放在一起,認定他們值得獲得官方旌表。要回答這個問題,一方面需要一個更長的歷時性(diachronic)視野,另一方面也需要考慮更大範圍的官方紀念形式。透過探究十八世紀初以來國家旌表系統的演變,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瞭解到,「紀念」如何從原本勢力範圍甚廣的皇權權威手中的政治與意識型態工具,轉變成了一種官僚功能 —— 借用英國漢學家伊懋可(Mark Elvin)形容十九世紀貞節旌表的比方來說,也是一種「生產線」 —— 而最終被下放到總督巡撫及地方權威手上。3這樣的功能擴張與下放因太平天國戰事而加速進行。戰爭期間,巨大的死亡人數使旌表數量激增,更進一步促進行政手續的簡化,並讓省級官員與地方精英更得以介入調查、甄別與旌表的過程。因此,所謂「戰爭殉難者」(the war dead)的涵蓋範圍,從早期為一部分數量有限的軍官(多為滿人,其軍功彪炳到足以得到官方旌表)擴增到一個更大的戰爭受害者群體,亦即基本社會地位以上的平民或軍人,這些人在面對王朝的敵人時,或者戰死或者自殺。對此,我們可以透過深入檢視「昭忠祠」祭儀的方式而清楚看到。「昭忠祠」是一種國家旌表方式,這種祭儀是國家表彰戰爭死難者的典型代表。
檢視《大清會典事例》中有關昭忠祠的部分,可以發現「誰是王朝死難者?」這個問題的答案千變萬化,這是因為「(戰爭)殉難者」的定義會隨著意識型態、軍事與政治要求而變化,在有清一代也逐漸擴張。透過考察清代如何紀念戰爭死難者,我們得到一個並不令人驚訝的答案:王朝殉難者獲得的旌表,並不主要用於表彰個人的優良行為,而更多在於表達國家與臣民之間的想像關係(這種關係也不斷在變化)。4
旌表戰爭死難者是清廷官方所認可的眾多道德楷模群集中的一種。這樣的表彰強調一套特定的基本道德、政治價值,特別是貞、忠及孝,並透過嘉獎、旌表的體系,讓這幾種價值以時人及後人都能理解的方式呈現。國家將這些美德放在道德教化的核心位置上,並讓這些美德成為國家自身意識型態合法性的基石。擁有這些美德的人,有資格得到國家認可,讓國家為其修建牌坊,同時可獲得春秋兩祭,被寫進方志,入祀地方祭祠,並獲得撫卹金。5
忠士與節婦必須成為旌表的中心,以頌揚、提倡他們所代表那些所謂正確的社會及政治關係。戴真蘭(Janet Theiss)在《醜事:十八世紀中國的貞節政治》(Disgraceful Matters: The Politics of Chastity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a)中指出,雍正時期,節婦化身成力圖擴張、推行教化的清帝國理想臣民,而貞節也成為展現清朝官方政治價值體系的關鍵場域。但同時,國家並不能完全掌控其後果:貞節崇拜在實行時不可避免地受制於地方及個人詮釋,同時也受制於朝廷與各省份之間不斷變化的權力平衡。6類似的,在《清會典事例》之類處理忠義死難者的紀錄中,甚至在有關「忠」的廣泛話語中,我們都可以看到變化。這些變化不只體現了十八、十九世紀清統治者面對不斷變化的軍事局勢而做出的反應,也體現了王朝發展過程中中央權力的具體表達與施展 —— 我們應該記得,與接下來的討論中會提到的敘述相比,這個過程具有更大的偶然性、更難以預計。
對盛清的皇帝而言,「忠」所代表的核心價值對一個擴張中的國家至關重要。要得到旌表資格,就必須以死表忠。的確,在盛清時期,忠於明朝的人獲得了他們曾經抵抗的清朝的認可;而轉而為清朝效力的明遺民,則受到清朝訓誡,成為「貳臣」。7國家對「忠」的表彰,具體體現在一七二九年(雍正七年)京師昭忠祠的設立上 —— 設立這個新機構的直接目的,是要表彰那些為建立王朝而戰死的烈士。8同時,雍正也在京師及各地設置了忠義祠,以表彰為王朝捐軀的平民百姓。9時日一久,昭忠祠和忠義祠之間的界線變得模糊。
藉由表彰為國殉難者,雍正皇帝試圖透過春秋兩祭來確立紀念模式,並總結說,新祭祠「於治道亦有裨益」。10根據雍正二年(一七二四年)皇帝的諭令建立的京師昭忠祠,位處崇文門內,是一項範圍更廣的紀念工程的初步措施之一,這個紀念工程包括旌表貞節婦女、孝義之人以及「法施於民以勞定國者」。
皇帝為昭忠祠的儀式與空間做了詳細指示,明確規定昭忠祠是用來紀念從努爾哈齊時期至南明滅亡期間死於沙場的功臣,以及那些在康熙漫長統治時代中,在西南、臺灣和西藏獲取重要戰役勝利的將領。昭忠祠在建立之時供奉了一萬零三百零七人,他們是為國盡職、盡忠的楷模,也是當時及未來臣民的典範(雍正皇帝特別指出,這些臣民包含了西北地區那些很可能難以控制的群體)。11在諭令中,雍正皇帝援引了經典先例,稱:「〈祭法〉曰:『以死勤事則祀之。』凡以崇德報功,風勵忠節也。」12這段話反映了人際關係及政治關係下隱藏的相互性邏輯。為國盡忠效力應獲得祭祀的回報,而旌表則能激發仿效。然而,儘管援引的是漢人經典,昭忠祠仍表現了清王朝的制度創新,而且開宗明義地宣揚了征服的武功和旗人的驍勇。同時,藉由號召紀念勝利沙場上自我犧牲的忠勇行為,這道諭令說明,皇帝希望在治下不同民族的臣民身上,都能激勵出類似的忠誠。
在乾隆的漫長統治期間,昭忠祠成為皇帝彰顯其治下軍事成就、展現浩蕩皇恩、要求臣民報以忠誠的眾多舞臺之一。13昭忠祠也成了一個表達民族優先權的地方,同時還成了檢視、細化位階的地方。14弔詭的是,打勝仗不再是入祀昭忠祠的先決條件。乾隆皇帝下令旌表在平定準噶爾與苗疆戰役中死亡的將士,並說明不管戰爭是否贏得勝利,他都懷著「一例憫惜為國授命盡節者之至意」。15儘管昭忠祠中牌位的排列仍遵循嚴格的位階順序,但入祀的標準已明顯變得寬鬆:官員的奴僕和一般兵丁,只要是因戰而死都可獲得表彰,他們可能在死後得以消除奴籍[1],或者讓家人得到金錢補償,又或是入祀昭忠祠。16甚至就連「戰死」也不再是入祀昭忠祠的必要條件:包括在金川之役中自殺的顯達之人、病死的軍官,以及抵抗叛賊盜匪而死的知縣、典史和土司之類有一定社會地位的人,都破例入祀昭忠祠。17
根據互惠及階級衡量的原則,浩蕩的皇恩要求臣民表現出更大的忠誠來回報。18透過擴大入祀人數,皇帝展示了非凡的皇恩,同時也要求生者報以特出的忠誠。乾隆皇帝恩准抵抗叛賊的平民有資格像戰死沙場的將士一般得到朝廷旌表。此舉進一步擴大了擁有入祀資格的戰爭死難者群體。很明顯,乾隆皇帝想透過擴祀來鞏固中央集權,但在他治下開創的擴祀先例,卻讓他的繼任者在接下來的一個世紀,為了應付百姓對皇家旌表極速膨脹的需求,不得不將此權力委託給官僚與地方精英。
嘉慶朝時期,死於對抗白蓮教的地方團練成員獲得了入祀昭忠祠的資格。雖然他們在昭忠祠中的牌位位置仍然象徵性地顯示他們比綠營和旗軍低階,但這個變化還是影響甚大,使得有資格入祀的人數大增。這也等於承認了朝廷因為旗人軍力下降而越來越依賴(由漢人組成的)團練。19即使如此,旗營統領依然非常積極地為旗軍士兵尋求官方旌表,這進一步加長了京師昭忠祠候選入祀者的名單。禮部與各地督撫聯名上奏,概述昭忠祠空間不足的問題,並提出了解決方案,即利用全國各地現有的建築來設立祭祠:
莫若於外省各府城內,如關帝廟、城隍廟地址有可展拓者,祔祠從祀,既足安妥忠魂,令其各依故土,又可使其鄉閭親屬共睹共聞,互知感發,亦足以昭激勸。20
這個立祀的新辦法不但讓忠烈典範走出北京,進入全國各府縣,也讓低階或八旗等級制度以外的人員更有機會獲得旌表。同時,昭忠祠在空間上的地方化還伴隨著昭忠祠內部階級邏輯的強化:只有特出之士才有資格入祀京師昭忠祠,祠內的牌位排列嚴守階級次序,而祭祀者必須穿著最好的官服參與祭祀活動。高階官員可以同時入祀京師及其原籍地的昭忠祠,以使「忠魂咸依故土,亦使其鄉閭親屬共見共聞,益知國家誼美恩明,倍生激勵」。21八旗官兵需入祀於他們戰死處的昭忠祠,他們的名字列於綠營與地方團練之上,提醒人們八旗仍然地位尊榮 —— 至少原則上如此。22
旌表的地方化也擴展至受祀者的入選過程和祠祀的財政上:祠祀的資金由地方籌集,只有在地方缺錢償付時,才由各地督撫衙門或禮部挹注資金。23就這樣,朝廷旌表了更多的忠義死者,同時也將死者身後處理的禮儀、財政責任交給了死者的原鄉或其亡身之地。表面上,旌表由中央主導,但實際上,中央已將權力下放給了府、州、縣,而在府、州、縣各級,旌表成了另一套政治與地位算計的一部分。
乾隆朝之後,越來越多的記載將建祠和歲祭視作「安撫忠魂」的手段。王朝死難者越來越少被當作英雄典範來呈現,且和之前相比,他們更加被視為朝廷及其地方代理必須補償、撫慰的受害者。24隨著忠誠與軍職之間聯繫的減弱,值得旌表的忠義之死逐漸遠離正規的戰場。在十九世紀前期,我們發現越來越多出身平民的烈士,有些死於與叛賊的遭遇,有些則在清白可能遭受玷污的情況下選擇自殺。在道光朝早期的地方祭祠中,平民烈士與軍人烈士之間的界線十分模糊,例如在陝西昭忠祠的「昭忠節孝例」中,25有將近五千名的士紳、平民和婦女因抵抗叛賊時的特出義行,而成為烈士入祀祠中。在某個邊區例子中,「商、民、漢、回」成為附祀的烈士,而他們只代表著「殉難」類別下人數不斷增長的平民與文官的一部分。26
儘管旌表與特定案例中的激烈情感與傷痛糾結在一起,但旌表理由也變得越來越官僚化。身分地位及位階等等的劃分更為精細。與此同時,有關地位的規定也隨時可以被打破:遭受極度折磨與家破人亡的受害者,可能有資格在死後得到升遷,好讓他們達到一定位階,以符合規定的最低入祀要求。27因此在實踐上,有關身分地位的規定遭到侵蝕而逐漸鬆動,儘管這些要求在原則上被重新強調。
在一八五○-一八六○年代,被認定有旌表資格的死者人數多到旌表體系無法應付。一八五三年的一份諭令稱:
自粵匪竄擾以來,地方文武官員,或守城殉節,或臨陣捐軀。及紳士人等,志切同仇,盡忠效死者,業經立沛恩施,交部分別議卹,並將被害較烈各員,命於各該處建立專祠,以昭忠節。該官紳等忠義之氣,允堪振起懦頑,褎卹之典。仍宜特從優厚。著該部詳細查明已經給予卹典者,再行分別酌議加增予諡,或入祀昭忠祠。
關於「其家屬殉難者,應如何優卹之處」的問題,咸豐皇帝希望「毋稍疏漏,用示朕勵節勸忠之至意」。而尋常百姓的犧牲尤其不能忘記:「雖貴賤之不同,實節義之無愧。」28各省督撫也應查訪轄內德行特出的犧牲者加以旌表,以確保偏僻鄉里的受害者不被「湮沒弗彰」。29受害者將被尊奉為烈士和英雄,他們為朝廷盡忠,至死方休。
《大清會典事例》中列有入祀候選者名單,名單上有不少文官和低階文士。這些名單通常會先列出一些有名有姓者,並標明其位階;在這些有名有姓者之後,常會附上一個驚人數字,說明此外尚有多少死難者候選入祀。婦女同樣也得以入祀紀念殉難者的祠堂,雖然她們通常處於「附祀」的從屬地位。有些時候,女性死者會另行入祀於「節義」類的祠祀中。30賞金必須豐厚,而旌表決定必須簡單化、地方化,這樣才能為不安分的百姓製造絕對的忠誠典範,並在各種場所(包括但不僅限於昭忠祠)公開祭奉殉難者。咸豐當政期間(一八五一-一八六一年),旌表忠義成了平息憤怒與絕望輿論的方法之一。這在《大清會典事例》的若干政令中清楚可見。31
人民巨大的損失迫使官方用極致的旌表來表達其深切的同情,而慘烈的傷亡數字也需要進一步的系統化、官僚化方式來因應。面對著來自於文武官員(他們應該是代其轄區的民眾請願)增速驚人的旌表申請,咸豐皇帝於一八五三年頒發了一條諭令,精簡了國家旌表的申請程序,擴大了地方官員及督撫扮演的角色。他本人自始至終一再強調對忠的堅持,承諾奉行憐憫,並宣稱他十分感動於士紳官員為國盡忠的德行。他的結語中似乎透露了明顯的挫折感:
至奉旨照例賜卹各員,仍著照例辦理,毋庸再行加贈,以昭區別。所有單開各員,無論已奏未奏,均著照此次新定章程辦理,著為令。32
一年之後,也就是一八五四年,咸豐皇帝頒發了一道旨令,指出雖然過去是由省級督撫負責訪查抵抗叛賊而陣亡的團練鄉勇,以辨識何人得以進入祀祭祠;然而,除了團練鄉勇外,士紳與平民也有因忠烈之舉而被害身亡的。他們的行為也應當獲得紀念,從而讓他們成為其親屬及鄉里的楷模。死者是否應該獲得旌表應由地方層級決定,而不論是讓死者入祀受供奉還是為之建造牌坊,每一種紀念形式都應該在地方訪查順利完成後隨即施行,可以事後再儘快通知禮部,而禮部則要提供存案空間。33死者親屬將得到喪葬費,同時還會得到獎金,以激勵人們仿效。死者被分為幾個類別:官員、軍官、士兵、士紳、平民、婦女。他們依照條例規定排列,其牌位被安放到按上述類別劃分的房間中。
這些修訂表面上是為了「俾免稽延」,實際上卻削弱了禮部的角色,使禮部淪為因應地方主動性的橡皮圖章。34這些修訂也明顯增加了地方社會及督撫層級官員的主動權。35一八五八年,江西一座正在修建中的水師祭祠使用了昭忠祠之名。咸豐皇帝追認了這座新建物的合法性,僅要求地方官員依照昭忠祠的相關規定來完成此工程。類似地,一八五八年,當抗擊太平天國的將領曾國藩捐了資金與物資,為他家鄉湖南的忠義士紳、官員和團練士兵建造一個新的祠祀時,咸豐皇帝(事後)恩准了此事,僅要求此祠依照其他昭忠祠的前例建造與運作。36曾國藩後來又上書要求朝廷讓他在湖南平江興建祭祠以紀念忠義,並懇請納入官方祀典,而咸豐皇帝也再次恩准,同意使用「昭忠祠」之名,並准許「紳耆」透過地方自行籌措的善款來維持祠祀及其供奉活動。37
上述例子說明,曾經用來彰顯中央權力與帝國教化的「昭忠祠」之名,已變成省級督撫和地方精英手中的象徵性工具(這些人越來越當仁不讓的把自己粉飾為移風易俗的使者)。38原本屬於中央政府「安撫忠魂」和「昭示貞烈」的職能,落入曾國藩一類的地方精英和地區軍事首領之手。他們在名義上或經朝廷批准而將其主持建造的祭祠與國家體系相融合,或是透過建立機構來查訪、旌表忠烈死者,而成功地把自己安插進國家的旌卹機制裡。39
在某些情況下,下放立祠的權力,意味著省級督撫與地方精英利用中央的命名方式來旌表特定的群體。但在另一些情況下,這意味著採用不同的,但名義上相似的名目來旌表地方上的死難者。不論如何,地方精英旌表為「王朝」盡忠而死之人的共同工程,很難掩飾彼此在戰後的緊張關係,例如江南地方社會與解甲的湘軍、淮軍士兵(他們被大部分人視為無法無天的外來者)之間,就存在緊張關係。這種緊張關係的具體表現之一,就是湘軍、淮軍戰死士兵與罹難士紳平民入祀不同的祠祀。例如,一八六五年李鴻章上奏請求在無錫建造一座昭忠祠,專祀在收復江蘇戰役中死去的湘、淮軍將領。這座昭忠祠位於城外惠山寺風景優美之地。一八七一年,當地人士籌措物資,在同一廟宇所在地修建了惠山忠節祠,並特別指定該祠專祀「本邑紳民士女殉粵匪之難者」。40
在杭州,原籍湖廣而任職於浙江的官員出錢建造了楚湘昭忠祠,並批准為這些死難者舉辦盛大的佛教儀式。41另外,杭州也有專奉浙江死難者的祠祀,包括忠義祠和昭忠祠。這兩間祠祀是地方精英透過省級督撫獲取中央認可而完成修建的。
隨著太平軍的潰敗,紀念殉難者成為各地重要的工作,但這項工作的管理並不那麼完善。事實上,到一八八一年時,中央不得不(很不滿地)提醒其地方代理人,各省的昭忠祠旨在「慰忠魂而作士氣,著各直省督撫嚴飭各該地方官,照例於春秋二祭親詣行禮,不得仍前怠玩,以重祀典」。42雖然朝廷透過昭忠祠還象徵性地維持著一些紀念戰爭死難者的承諾,但選拔受旌表者的實際工作以及祠祀的管理,都已經轉移到省級督撫和軍事首領手中,此外還進一步轉移到了在新機構名下工作的地方精英手中,而這些精英對其服務的新機構擁有著實權。
地方精英在旌表王朝死難者一事上的利益,與朝廷的利益並不總是完全一致。我們只需看看特定地方紀念場所的修建,看看紀念性作品的生產與出版,就很清楚了。地方精英挪用了朝廷旌表的語言,來進一步提高自己的地位與運作範圍,卻也因強調自己對皇帝與清廷的忠誠,反而矛盾地凸顯了自己的自治程度。43同時,由於地方在決定誰能獲得旌表一事上,需要得到禮部的背書,所以奉祀王朝死難者仍是中央與地方之間溝通的渠道,儘管這個渠道很脆弱。另外,在戰後地方社會的重建上,皇帝仍然具有重要的象徵作用。44
戰爭期間,許多紀念王朝死難者的工作都與新湧現的省級機構有關,這些機構的建立者既是將領,又是行政官員。一八六○年,湘軍統領曾國藩在他接任兩江總督後不久創立了兩江採訪忠義局。45該局隨曾國藩的幕府輾轉各地,負責蒐集「陣亡殉難官紳士女團丁死事之烈」。省級及地方官員或死者家屬,需將相關資料呈送採訪局。曾國藩會定期親自向禮部申請,上呈文件,並要求建造集體或個人的祭祠或牌坊。46
曾國藩派到該局的人員要負責蒐集、傳播有關殉難官員、地方精英和平民的「事蹟」,以使其得到應有的榮耀,並使他們的家人得到恰當的補助,以補償喪葬花費。兩江採訪忠義局的設立,進一步促成紀念工作的掌控權從中央轉移到地方。接下來,類似的半官方機構擴展到了兩江地區(即安徽、江蘇和江西)的各府、州、縣,並擴散到其他省份,例如浙江在一八六三年也成立了採訪忠義局。47清軍收復這些地方之後,這些採訪忠義局在各行政中心設立了總部。在一八七○年代初以前,這些採訪忠義局由地方精英組成,這些「士紳耆老」在省級官員的監督下工作,至少名義上如此。
就像書局、方志局等同治時期建立的機構一樣,採訪忠義局將地方和官方活動與既存的國家認可象徵性體系結合在一起。因此,儘管朝廷已有先例,為「王朝」死難者提供了旌表所用的術語(這些術語一直到十九世紀末都還在使用),但地方社群與個人還是將紀念死者的號召變得符合他們不斷變化的個人目的,而這種變化有時很矛盾。因此,要理解這些機構的活動,我們就應該明白,這些活動反映了地方精英與省級官員之間時而衝突、時而共生的關係,也反映了這兩類人如何看待自己與運作不良、財政有限但仍擁有相當象徵意義的遙遠中央政權之間的關係。就像我們在對祭祠的討論中所見,這些省級官員本身常常就是在該區贏得戰爭的部隊軍事統領,對於紀念,他們有自己的計畫,這些計畫與中央及地方社群的計畫不同,有時還存有矛盾。48
這些新的機構是眾多地方工程的一部分,建立它們是為了讓地方重拾對朝廷的信心並且重組地方社會。兩江採訪忠義局的紀念性工程分為建築與文字兩類,具體包括修建祭祠及出版烈士傳記。正如兩江總督劉坤一在一份紀念死難者出版品的序中所寫:
咸豐十年(一八六○),曾文正公督師江上,嘗懋然慨喪亂之既平,而死事之眾,貞精毅魄不容煨滅也。博攷文學師彥諮考甄覆,達諸朝廷,襮諸祠表復為忠義錄,播諸幽遐,蓋大賢君子紀綱風化之苦心如此。49
此處被稱為「文學師彥」的地方精英蒐集資訊、整理材料,將之送至各省巡撫手上,而巡撫則以此求取官方旌表。令人驚訝的是,這樣的過程在戰後持續了相當長的時間。以浙江為例,在一八六三年至一八九六年之間的歷任巡撫,就曾代表數萬人呈交過多達五十八次的昭忠祠入祀申請。50
透過將活動放到由省級官員、地方精英和中央權力機關組成的同一網絡中,忠義局組織紀念的做法緩和了這些活動的潛在矛盾。中央認為這些過程完全是地方事務,尤其是當中央資源減少的時候;但在其出版品的凡例中,採訪忠義局的編輯卻一再提到,他們參與的是一個龐大的、高度官僚化、看起來由中央總控的國家旌表體系。51顯然,與中央的聯繫不論在實踐過程中有多脆弱,在原則上仍帶有象徵上的份量。然而,雖然這種正式的、中央認可的程序被一再強調,但忠義局及其人員依然需要巨大的地方獨立運作空間。實際上,要將國家旌表系統轉變為地方倡導的場域,大部份仍仰賴成功平定叛亂並獲得權力的省級官員來推動,同時,這種轉變也與中央出現財政窘境而自顧不暇有關。52
各地區的當地精英似乎很看重忠義局。他們在書信和日記中都記錄了自己如何參與資料編纂的工作。有一些人因參與忠義局的工作而在方志列傳或其他資料中受到讚揚。日記作者金長福描寫過,自己曾在揚州府殉難者資料蒐集工作中扮演過重要角色。53在金長福的日記中,存有一封寫於一八六三年的信。信中,金長福用一種給尊長寫信常用的謙卑口吻描述說:
囊屬采訪殉節紳民,合城鄉而論,已得一千五百餘名。由吳曹帥先後出奏,現仍隨時甄錄,期於無濫無遺。上邀國家綽楔之殊榮,次體閣下闡揚之至意。所媿見聞弗廣,未克勤加蒐葺,恐長逝者抱憾無窮耳。54
除了這封信,金長福在日記中也記下了他幾次到褒忠局呈交文件的情形。他的一些詩作強調了國家旌表的意義,並凸顯了紀念活動如何替人民的喪失之痛賦予意義 —— 至少在理論上。金長福在一首詩中以寫實的筆觸描寫一個有十位成員喪生的家庭,並在結尾處讚美了將這個家庭相關材料上報、為他們求取旌表的人。中央的力量儘管被削弱了,但顯然並沒有徹底變得無足輕重;作為地方精英的一員,金長福借用源自中央的工具和語言,把這場戰爭書寫成一場道德的勝利。在日記中,對紀念活動的描寫與對出遊、天氣、詩詞唱和以及宴飲的描述混雜在一起。由此可知,參與記錄烈士事蹟一事,是金長福日常活動與經驗的一部分。
紀念工作是在國家權力減弱,而地方權力在軍事、行政以及其他方面日漸受到重視的背景上展開的。經地方推動而讓本地死難者獲得國家的旌表榮譽 —— 這種做法可能讓訪查貞義烈士烈女的新機構官員與精英得以在道德上理解苦難,這同時也給他們一個機會回溯、展示他們所屬社群的美德事蹟。因此,即便人們是用「破壞」與「重建地方基礎設施」的角度來記錄這場災難,但他們同時也將這場災難中那些矛盾、複雜的眾多經驗轉譯成了道德上的絕對(因為絕對,所以在道德上也變得清晰易懂)英雄主義及價值觀。
部分紀念工作在方志中完成。到清末,方志已經具有成熟的出版模式,這種模式還得到了朝廷的肯定;不過,其大部分纂寫、編輯仍是由地方人士完成的。例如,十九世紀末一份無錫縣和金匱縣的共同方志中,附有按年代順序編纂、於叛亂中犧牲的烈士名單。這份方志的編者們坦承名單不全,部分原因在於該名單只收錄了那些被視為為國家而死的人,包括士紳、平民、僧侶以及流寓者。55他們的名字按社會階層劃分,並標註出死亡地點或具體遇害原因。從人名隨時間激增的情況可以看出戰爭在空間與經驗上的變化,一開始只波及居住在揚州、南京等地的一些無錫籍官員和士紳,後來卻席捲全縣的百姓。
這份名單列表展現暴力的方式十分格式化,簡潔且具有目的性。其所述細節剛好足以描述死者死於本地何處,說明他們如何成為烈士,並註明他們是本地人還是客居者。56他們都有名有姓,而且很多人的具體死亡地點都有註明,例如某橋、某里或某村。透過描繪死亡的具體細節與紀念,產生了一種得以彰顯、補償亡者個體性的幻覺。然而在實際上,死者們卻是集體構成了一種可預測、不斷出現的主題,透過不斷重疊與重複催生出重要性。姓名與死亡在時空中堆疊出種種不再具有特異性的對抗姿態。一八六○年四月,無錫某男子在張涇橋上遇到太平軍,投河自盡57。其他事蹟包括在馬橋攻擊太平軍而陣亡;與兒子、家人們一起自焚身亡;搭船迎救難民時被殺等。58然後是各種類別、長達多頁的冗長名單,記錄了各人如何死(例如,數以百計的人因拒絕向太平軍投降,罵賊而死)或死於何地(例如那些死在余治家鄉浮舟村的人)。59
雖然大多數在方志或祠祀中獲得榮耀的人,至少在表面上都死於太平軍之手,但零散的資料顯示,那些被清軍或其盟友所殺之人,居然也可能有資格得到官方旌表。根據其中一項資料,有一次,蘇州附近一群人在扶鸞時,有一靈魂降至壇上,寫下其生平及死因。靈魂表明身分,解釋說他是在一八六四年遭到八旗軍捕獲,因拒絕投降而自縊之人。他當時是個十四歲的男孩。他的屍骨一直埋在虎丘的白骨塔。這群人因可以穿越生死與這名男孩的靈魂溝通而甚感高興,儘管他們之後再也無法與之聯絡。在訪查了靈魂所說的故事後,他們向官方為他求取旌表。60
另一個例子更不尋常。湖南《湘鄉縣誌》的編者描述,一八六四年太平天國都城南京城陷時,一位士人家庭的十幾歲女兒黃淑華被湘軍士兵抓走,最後因抵抗湘軍士兵污辱而自殺,成為貞烈典範。縣誌編者複製了這位少女題在湘鄉縣一家旅店牆上的文章。這篇文章敘述了她的遭遇,並表明她決定慷慨赴死。然而,這篇文章一方面完美複製了貞烈行為,另一方面也同樣挑戰了人們對籍貫與忠誠的看法。畢竟,湘鄉縣正是湘軍統領曾國藩以及綁架黃淑華的士兵的故鄉,但即使如此,這份縣誌還是將這位意圖報仇的年輕女子描述得非常聰明、貞節、正直。
年少的黃淑華與她的兄弟們住在太平天國的都城南京。她的兄長們教她讀書寫字,並且向她介紹了古今貞女典範,向她解釋因「余家逼處城中,城克必及於難,慎勿苟且,以玷先德」。她在文章中也解釋她之所以拒絕許多提親,是由於時局未定,也說到清軍收復南京時,她為此歡慶,卻沒有想到光復會給她家帶來怎樣的災難。在清軍收復南京的第二天,士兵來到她家,殺了她的兩位兄弟,並四下洗劫。她母親跪著哀泣,而士兵怒吼道:「從賊者,殺無赦,主帥令也。」他們於是殺了她的母親、小弟弟和嫂嫂。
黃淑華乞求士兵也殺了她,但士兵笑著說到:「余汝愛,不汝殺也!」士兵綑綁她上船,往上游方向來到湖南。黃淑華盤算著如何報仇。他們抵達旅店後,她寫下了這篇文章和十首詩,殺了綁架她的人,然後上吊自盡。61這位女子在兩名湘軍的家鄉殺了他們,卻被該地的方志編者認為值得在方志中稱讚,被描述為是位正直、貞節、勇敢之人。
到底什麼樣的人才有資格代表王朝的死難者?而誰才是正統美德的最佳代表呢?
透過紀念儀式與紀念性建築物,人們用符合朝廷道德要求的語言,將表達苦難和死亡的個人義舉,轉譯成集體或社群的共有功績。看似出現在中央與地方之間的象徵交易,將官員、鄰居、親戚都轉化成一個忠義烈士群體,他們誓死抗敵,也誓死效忠(搖搖欲墜的)大清。正如浙江某位巡撫戰後在一部記錄、紀念忠義死者的書序中所寫:
我朝二百年百姓之涵濡於德澤者,深漸摩於教化者久,人人知有殺身成仁見為受命之義,上而疆臣閫帥,下而一命之吏、一介之夫,以及婦女童孺,罔不激於義憤,雖斷首剖心九死而靡悔故不止。62
在此脈絡下的死者,構成了一套小心翼翼呈現的模式:在這個模式中,美德和自我犧牲是為了回報過去兩百年來朝廷施予的恩惠。必須先有破壞,然後才有光榮的變身,而這一切的發生背景,正是倚仗著朝廷命令及地方財物資助而建成的祭祠。
在某些案例中,紀念戰爭死難者的文本與建築物,努力地要證明一個地方已然回歸政治秩序。這些文本與建築物構成了一張象徵性的複雜網絡,試圖暫時(且不完整地)將中央與被破壞的城市重新聯繫起來。在太平天國戰爭期間及其戰後,紀念戰爭死難者的地方祭祠成了精英積極挪用朝廷權力的眾多機構之一。之所以需要精心安排紀念,是為了記錄每位接受榮譽之人的事蹟,並遵循看似來自中央的、榮耀王朝死難者的政令。個人經驗被同化成歌頌為王朝的自我犧牲和英勇行為。這些姿態隱含著對地方的推銷:某一地所承受的極端痛苦反映此地特出的義行 —— 這種觀念並不罕見(即使這些姿態在今天看來很古怪)。悲慘與死亡彰顯了原本隱藏的集體美德和個人美德。因此,致力於紀念浙江省境內死難者的方志和合集評論道,杭州近郊的民眾所承受的痛苦特別駭人聽聞,也因此特別值得稱許。63來自其他地方的資料也有類似論調。64例如江陰、金山、嘉定和揚州的方志撰寫者強調,太平天國內戰中的烈死行為與清軍征服明朝時出現的烈死一脈相承;這樣的論調,如果不是因為與清王朝自己定義的美德如此契合的話,讀起來其實頗具顛覆性。
戰後,人們覺得蘇州的舊昭忠祠太小,無法安放那些有資格享受官方旌表的死者。城南平橋附近的太平軍政府所在地被改造成祭祠,以祭祀過去在舊昭忠祠受祀之人,包括平定蘇州府的湘、淮軍官,一八六○年城陷時死去的官、紳、平民,以及和他們一起死去的外省、外郡之人。65
以經世之作聞名於世的馮桂芬(一八○九-一八七四),曾寫過一篇討論蘇州昭忠祠的文章。他在文中指出,朝廷前所未有地推崇忠誠大義的做法,激發出特出的忠誠行為。他提到人們不論身分高低,都展現了忠義。在戰鬥中或城陷之際,獻出生命的不只是高官,就連普通士紳、平民乃至婦孺也都懷著同樣為大義視死如歸的心志。66如馮桂芬所詮釋的,在戰後興建祭祠,可以說是透過旌表死者來鼓勵生者在現在和未來都更加效忠清廷。此外,他還讚揚了這一地區戰後的官員們,認為他們透過修建祭祠、恢復秩序,也開始治療這場戰爭帶來的創傷。67在太平天國佔據蘇州之後,地方人士透過這些行動,展現出他們想將這塊被太平軍佔領過的土地重新整合進大清政治組織的願望。
然而,也有一些江南人士或直接或隱晦地表達了他們對祭祠與朝廷旌表的不滿,以及各群體之間的緊張關係。例如,嘉興知府許瑤光就曾在一部戰爭詩集裡寫道,他認為在杭州地區,個人的喜好片面地影響了旌表決定。68曾經是由京城皇命指揮的紀念活動,現在改由地方運作,受到了與江南地區利益息息相關人士的操弄與經營。
杭州的紀念工程在戰爭尚未直接影響該地時就已經開始了。早在一八五五年,當時的杭州知府王有齡就假「昭忠祠」之名,行個人目的之實。王有齡透過修建祭祠來紀念在與粵匪(即太平軍)衝突中死去的浙人,但其真實目的是重建本地一所衰敗的書院。在一篇關於新祭祠的文章中,王有齡質問現有的紀念性建築物是否符合現下所需。他認為北京的昭忠祠只讓高階文官武將入祀,而地方人士只能入祀省、府級祭祠,如何能紀念那些太平天國戰爭開始後,死在浙江任上的官員呢?顯然,杭州需要一所新機構來執行、擴展中央委任的昭忠祭典,而又有什麼場地比書院更適合建祠呢? —— 當這個工程亟需金錢挹注之時,尤其如此。
紫陽書院(其名稱與朱熹有關)在此前不久已衰敗。紫陽書院的經濟來源曾與鹽業壟斷息息相關,但現在已經無法維持或恢復。透過將該書院轉作祭祀場地,旌表不久前在衝突中喪生的地方官員與人民,王有齡得以提供整修紫陽書院所需的資金,儘管他宣揚的是,這座新祭祠會讓來此祭拜的人重新激發出忠誠之心 —— 這在這樣的困難時刻至關重要。69不幸的是,杭州城在一八六○年失陷。這場戰爭讓修建祭祠、重建書院得以展開,卻也使該祭祠、書院及其官方贊助人都成了犧牲品(王有齡此時已升任浙江巡撫,浙江省會也在杭州,城破後殉難)。祭祠被毀,裡面所奉祀的數百牌位無一倖免。70要等到戰爭結束之後,杭州才會為戰爭死難者建下更持久、更完備的奉祀 —— 而那時需要受旌表的戰爭死難者就更多了。
當清廷及其盟友收復江南核心地帶時,官方及地方的紀念工作已經急切地展開了。實際上,太平軍一退出杭州城,杭州的精英們就立即建了一座祠祀,紀念一八六○年的死難者。該祠即崇義祠,它在一八六一年杭州第二次被圍城時有部分毀壞,而在清廷收復杭州不久又由慈善家重建,以紀念死於戰爭的當地百姓與官員。71太平軍於一八六○年及一八六一年兩次攻佔杭州,於是祭典通常選在太平軍佔城紀念日舉行,並不與官方安排的儀式日程同步。72浙江巡撫馬新貽(一八六五-一八六八年在職)顯然是出於對地方精英在官方旌表系統之外紀念死難者的顧忌,故在此後向朝廷申請對這個特殊祭祠的認可;從此,該祠得到一些官方資金,建了一座牌坊,並獲賜一塊紀念牌匾。73杭州崇義祠的維持主要來自土地的捐贈款項。這塊地原為本地讀書人所有,後來這些人在戰爭中死去。修建款項一開始源於慈善家丁丙、丁申兄弟,而建地由一位當地人提供 —— 據說這位當地人被戰爭中目睹之事件深深感動,故而捐出了自己的房子。
要重建江南及其充滿傳奇色彩的歷史名城,資源是很有限的,在軍事威脅持續存在之際更是如此,但紀念死者的工作仍然分得其中一些資源,至少在原則上如此。74正式的紀念祠祀的機構與人員甚至在戰爭結束之前即已就緒。浙江採訪忠義局於一八六三年在寧波成立,並在收復省會杭州後立即轉設於杭州。記錄忠義死節事蹟的工作在忠義局的帶領下進行,這些工作吸收了在杭州居住的地方精英及退休官員的力量,並且得到政府的許可。忠義局的檔案和出版品(提前了幾乎十年之久)成了官方紀念空間的先行者 —— 後者的花費更多,於一八七一年應地方倡議而建。一旦決定需要建立這樣的場所,紀念忠誠死者的祠祀要建在哪裡、要如何籌措資金等問題,就成為官員與地方精英們激烈遊說與博奕的焦點。於是,在杭州建造一處紀念性場所,可被解讀為一場國家與各省之間、官方利益與地方利益之間的競賽(或合作)場域之一。在此競賽中,各方表面上都採用了效忠清廷的象徵性語言。
一八六三年,內閣接到的一道諭令,宣布浙江巡撫王有齡的繼任者左宗棠已經呈上奏摺,報告他已完成調查並釐清死去的高級官員的身分,並且記下了這些官員的德行和死亡的真實情況。左宗棠所調查的官員中,包含了他的前任王有齡 —— 據說王在一八六一年太平軍佔領浙江時自殺了。75左宗棠 —— 或更確切的說,他的代理人 —— 將死亡官員的相關資料整理成詳細的列表,並將相關資料彙編呈上朝廷。朝廷對左宗棠的回應是,這些人應該入祀杭州昭忠祠,他們的靈位也應安放其中。這個要求當然還言之過早,因為左宗棠所領導的清軍此時尚未收復省會杭州(而左當時已是浙江巡撫),因此,即使這座祠祀能在太平軍佔領期間安然無恙,這時也無法為死難官員舉行任何紀念儀式。
杭州於一八六四年四月收復,而在這之後很多年,都一直沒有像會典、朝廷諭令要求的那樣,建立昭忠祠這樣的專門祭祠來正式紀念戰爭死難者。76在接下來的十年內,為回應連續幾任巡撫的請求,皇帝授權杭州建造獨立的祠祀以紀念省級死難官員。皇帝也批准建立昭忠祠,並且在祠祀中心位置放置集體刻碑,以紀念「陣亡殉難官紳士庶」。77然而,儘管地方不斷為死者尋求旌表而朝廷也不斷授權之,浙江採訪忠義局也不斷搜集事蹟材料,昭忠祠到此時依然尚未完工。
《昭忠祠志》有一部分被收入《庚辛泣杭錄》中出版(可能也重新編輯過)。而《昭忠祠志》中複製的部分材料顯示,地方士紳早就購買了皮市巷的一處房產,打算將之權充為昭忠祠。78但他們所購的房產最終因為太過狹小,無法容納需要紀念的大量死難者;而且,不論如何,其所在地點也太過偏僻。如此窘迫的景況最終無法讓死難者得到與其忠烈之死相稱的風光展示和供奉。此外,或許更重要的是,地方領袖對如何使用這處房產有其他更優先的打算。一八六七年,地方人士決定整修這棟建物,以作義學[2]之用 —— 義學屬於江南戰後工作的典型之一。79差不多同一個時間,巡撫指示軍需局說,儘管杭州收復已久,但他們調查、收集死難者資料的工作尚未圓滿完成。死難者中的模範人物,一年內(即一八六八年末之前)就應甄別出來。而且,浙江省內各行政區也應該在昭忠祠舉行相應的儀式。我們並不清楚,若不依循這項命令行事會受到怎樣的懲罰;但不論怎樣,完成整個工作所用的時間比規定的一年期限長得多。
面對大量檔案材料及緊迫的截止期限,一群地方要人請求官員幫忙,希望他們協助挑選一個適當的地點,或者,更重要的是,希望他們資助祭祠的興建。80作為交換,他們願意負責安置牌位、準備要刻在牌坊上的文字,並在祠中提供空間,儲存死難者的所有事蹟檔案、文書、書籍,以及印刷《浙江忠義錄》所需之雕版。81雖然政府文件說明這一過程應由巡撫發起,並重申巡撫應該致力於「表揚忠義,期於不朽」,應該致力於昭忠祠的儘快修建,以符合各省都必須有這樣一個場所的要求。82但是,出自地方人士之筆的文學作品卻突出了他們自己作為這個工作創始者的角色,暗示是他們向巡撫請願,並要求巡撫准許並資助他們的各項紀念工作。最後,浙江昭忠祠於一八六九年獲批修建,並於一八七二年建成。
圖5.1 杭州昭忠祠。
資料來源: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三,頁2b-3a。
在尋找昭忠祠合適地點的過程中,退休官員及地方精英們曾相中好幾個地方。武林門內大街有個地點看似適合,但這塊地並不連在一起,也不屬於同一人,而是由不同平民擁有,他們無法從各業主手上購得這些土地。此後,他們認定名為「金衙莊」的一處產業較適合。這塊土地位於城東清泰門內,不久前曾為杭州府同知寓所。83此外,這個地方頗具傳奇色彩的歷史背景甚為有用:它曾為前明金子魯中丞所有,在這裡還可眺望皋園 —— 而皋園本身也是一處曾由高官持有的名園,後來也被納入祠祀建地的範圍。84這些園林在戰爭中被嚴重破壞;儘管有四位退休官員合力修復以用作別墅,但不久就因他們離開杭州城而將之棄置。85
為了建造一個與其用途相符的宏偉祭祠,建祠者購買了周邊的土地來擴充建地,並建立起宏偉的建築物及廣闊的水道工程。其中一個被吸收進祭祠範圍的是皋園,皋園最後成為採訪忠義局的所在地 —— 該局的任務是調查「殉難諸公事實」。86由於兩處產業在戰爭中遭嚴重損壞,它們以合理價格被出售。本來有可能反對這樁買賣的原主親戚與後代,或者需要現金,或者已經不在浙江,故最後都被成功說服。87
浙江昭忠祠主祠由多個小空間組成,在這裡死難官員被分別安放紀念。每年會依例為他們舉行春秋兩祭。浙江布政使會派一名官員代表擔任主祭官。杭州知府和仁和、錢塘(兩縣縣衙設於杭州)知縣會帶領官員與地方耆老參與儀式,儀式中必獻上羊肉、豬肉、榖物、水酒、果蔬諸物。在紀念死難者的祭文中,司儀宣告說,這些亡者生為英雄,死為英靈。他們會千古不朽,與山河日月同在。與展示於此處的敕制碑刻呼應的是,他宣稱這些人「為國捐軀,成仁取義。……正氣撫綏萬姓」。88
昭忠祠根據條例,將不同類別的殉難者嚴格分置於不同區塊,如官、紳、民、官眷、紳眷與民婦等。這幾個區塊還根據郡縣而被進一步細分。隨著入祀申請接踵而至,牌位數量暴增,也使祭祠的空間變得擁擠雜亂。《昭忠祠志》的編者范承堃也擔任了昭忠祠慈善機構的負責人。一八八○年代末昭忠祠翻修的時候,范僱了幾個人來重新安排牌位,並反覆核對之前的紀錄,以保證牌位被放置在適當的位置。89
放置在主祠的敕制碑刻讚揚(或強調)了本地的「湖山正氣」,並以此凸顯太平異端企圖佔據本地的失敗。幾十年後有些人寫詩描寫此地的樣貌,其中一位作者比較了昭忠祠址的前後變化,指出十年前它是用作遊樂的園林,而現在則是用來紀念死者的傷心地。90是故,可以將園中的祠祀解讀成一種隱喻。作為皇家與文人曾經的娛樂之地,這座城市的傳奇過往在戰後被覆蓋了,並被賦予了新的功能,即榮耀死難者。
建造紀念性祠祀需要大量資金。91維持其運作進一步需要穩定的額外資源,特別是因為新的英烈還在不斷地被甄別出來,因而一直需要金錢來滿足新的需求。因此,杭州昭忠祠同時牽涉到各種人員之間的複雜互動:省、府級官員、半官方性質的忠義局人員、慈善家、地主,以及工匠 —— 而這些人由於昭忠祠的花費及範圍的擴大,需要處理並規避財政責任。歷任巡撫們的圓滑獻詞沒有任何一篇提到這種複雜性,但在程序性的文件、士紳的請願書、官方回應,以及地方人士的文學作品中,這種複雜性則清晰可見。這些文本都複製在范承堃的《昭忠祠志》中,而《昭忠祠志》則收於丁丙所編的《庚辛泣杭錄》裡。
資金、管理與人事甫一確定,建造的規模就開始擴大。知府與兩位候補知府在巡撫府裡收集整理了各種圖紙、企畫,包括建築木料的樣本。他們還說明,如果能在神道西邊添上一座牌坊以壯觀瞻,會很不錯。他們更進一步請求上級允許他們增加幾座新的建物,包括新的正廳,而不是使用原址上的已有建物(舊建築需要花錢拆除),並主張加蓋一座引人入勝的橋以妝點池塘,並建牆以改善布局、區隔空間。這些新計畫當然也會影響祭祠的預算。但是,因為浙江的死難官員、士紳、婦女、士兵與鄉勇需要受到旌表,因此工程就必須完成,而巨額花費也因此可以被合理解釋。92
接下來的一份資料提到,工程的花費雖然透過與工人談判而有所降低,但工程的主持者表示,由於入祀牌位的數量超過預期,也確實超出原先計畫的建築空間可以容納的數量,所以需要更多資金才能完成這些工作。結果,這個工程一完工,災難就降臨了:因工人的疏忽大意引發了火災,焚毀了一座主建築,使工程的主持者只能請求更多的資金。93
向巡撫尋求資金以為死難官員建造的個人紀念祠祀,也遇到同樣的結果:祠祀興建工程由巡撫批准,但資金則由各忠義局自籌。最後,一八七三年,在將工程具體舉措上報中央後,中央宣布永久豁免浙江昭忠祠整個體系的賦稅,並且因為符合官方規定,該祠還有資格獲得國家補助。94一八八○年代末的資料顯示,祠祀的運作最後是由兩浙鹽運使司監督的一所地方善堂維持的。善堂人員認為,因為本籍之人是基於同鄉情誼才捐款的,所以政府或許應該提供資金,以維繫外籍死難者的祠祀。95這顯示了戰後重建與紀念活動中的另一種緊張關係:隨著時間流逝,隨著中央和省級政府繼續將其功能下放給用地方主義定義自身義務的組織,中央與地方之間的斷層加劇了。96
雖然很多人是出於個人利益而紀念戰爭死難者,但並非所有人都接受官方要求的紀念形式,也不是所有的旌表申請都獲准了。《申報》有篇文章記載了一個失敗例子:一位死於太平天國時期的節義僕人申請旌表,忠義局認為,她的案例缺乏她家族所在地提供的證據支持,所以被駁回。97同樣的,在同一社群內,也並非每個人都有資格入祀。皇家榮耀通常只保留給精英,而正是這群人主導著祠祀的建造與儀式運作。
再者,這些場所也用於與其預設目的不同的用途。在金衙莊昭忠祠完工後不久的一八七四年一月,巡撫頒布了一道禁令,宣告該祠是遵皇命紀念浙江死難者的神聖場所,要用肅穆莊嚴的儀式撫慰忠魂。但是,卻有無知愚民不顧這一重要目的,把此處當做休閒娛樂的遊樂場地。巡撫進一步抱怨,這些無知愚民在這裡辦壽宴、聚賭、唱戲、租屋養病、下棺入土、舉辦喪事、攀折花木、亂丟垃圾,並利用祠中的池塘養魚維生。他表明,這一切喧囂和不受拘束的活動,已經破壞了紀念忠義的目的,因而必須被制止。98顯然有些當地人全然不知官方紀念的重要意義何在,在看待這一神聖之地時心懷其他目的。
就連祭祠主事者也對這塊場地心懷他想。如果這個產業可以用來賺錢的話,那麼,它享有的免稅待遇就會帶來豐厚利益。如同巡撫在他一八七四年對祭祠被挪作他用的批評中提到的,在祠內池塘中的養殖水產似乎成了某種緊張關係的源頭。從一開始,祭祠主事就將此池視為一個可以帶來租金的收入來源,藉口是由此獲利以修整祭祠。或許已經察覺到祭祠主事沒有把資金用於正途,官員們指出修理費應出自年度撥款以及免稅所得,並指出應如虔誠的前業主一般,把池塘用作放生池。出租養魚與放生的傳統不相符合,並違背了祠祀的精神。但儘管禁令一再重申,士兵和農民還是繼續從池中捕魚。採訪忠義局因漁權每年可收取租金,並試圖讓其成為固定收入。一八八八年,杭州知府譴責該局,並下令在祠中池旁立碑重申禁令,提醒該地百姓,只能將魚放生池中,任何捕魚行為都會被視為偷竊,並將受到嚴懲。99捕魚禁令的一再重申,說明了並不是每個人都將昭忠祠視為神聖之地,也並不是每個人都會在此反思並記得他們欠下的王朝恩情;這道禁令的一再重申也揭示,利用此地的免稅待遇來賺錢,有時比神聖的紀念活動要迫切得多。
不斷變動的政治環境造就出人們對忠誠表達方式的不同期望。章炳麟(一八六八-一九三六,他後來因反清活動與寫作而聞名)在一八九五年夏天所寫的〈浙江昭忠祠志〉中,用昭忠祠和入祀其中的死難者來批評時人對不久前發生的甲午戰爭(一八九四-一八九五)的漠然。這篇祠記的開頭十分惹議:「事君不死難,守土不殉亡,忠之臬(編按:標杆)也。」這個說法與之前提倡的為朝廷而死乃忠誠象徵的理想相悖。100他認為,為朝廷服務的臣民值得尊敬,而投靠叛賊之人則可鄙。一個知恥、有道德的人能辨認哪一邊比較有價值,有些情況下犧牲自己,或許還會獲得榮耀。依據章的邏輯,死亡與榮譽是次好之事,而最好的則是做傑出之事並活下來。他尖銳地指出,在最近的甲午戰爭裡,幾乎沒有將軍或地方精英用為朝廷殉死來表達他們的忠誠。
此外,普通人麻木不仁,只忙於自己的事情,不願改變日常生活。他把頭一年看到的一切與數十年前發生的暴力事件相對比。雖然他的浙江同鄉似乎沒有與「粵匪」(太平天國軍隊)對抗的湖南人那麼英勇,但在他看來,和今天那些麻木不仁的人相比,他們還算是很不錯的。101他解釋說,紀念浙江戰爭死難者的祭祀活動一直持續到他自己生活的時代;那些寧死不降之人的名字都被蒐集了起來。甚至戰爭結束三十年之後,父老每次說起這場戰爭,都還是涕泣不已,淚濕沾襟。而較年輕的一代已無法理解,因此也失去了行動的機會。他們對浙江死難同鄉做出的犧牲無動於衷。他們在這座本應對他們有意義的祭祠裡飲酒作樂 —— 他們在國家危難之際的偷歡行徑有辱他們的祖先。
在這個背景下,章炳麟認為,杭州昭忠祠不只是一個紀念王朝死難者的場所。更重要的,它是個激勵省內愛國情懷的地方 —— 章炳麟認為,這種愛國情懷是產生國家認同的基礎。102他也同時暗示說,對老一輩而言,太平天國戰爭具有持續不斷的情感力量,儘管章自己是利用這些情感為當前的政治理想服務。對章炳麟而言,昭忠祠可以動員自己的浙江同鄉,也可以動員國家 —— 此處國家由清王朝代表,即便這種代表有些矛盾 —— 在這個危機時刻行動起來。103
戊戌變法災難性地失敗後,章炳麟遠走臺灣。因中國在甲午戰爭中的失敗,臺灣當時已淪為日本殖民地。章不久回到中國,成為反清革命運動的主要倡導者。
地方烈士名冊的製作似乎與嘉慶時期地方昭忠祠(及其他祭祠)的出現有關,也與道光時期地方調查研究的興起有關。104例如,十九世紀初,人們開始有興趣發掘那些較早時期(如清軍入關及明代黨爭時期)「事蹟逸失」且「已被遺忘」的烈士。這些重新被發現的烈士出現在方志中,或出現在列舉太平天國戰爭之前的忠義人士名冊中,例如江陰地區受旌表的忠義之士名單紀錄《江陰忠義恩旌錄》。該書有六卷,於道光年間初版,記錄了在晚明對抗沿海海盜的烈士,以及一六四五年清軍征服江南時上萬被害的江陰百姓。105
然而,到同治年間,有關地方烈士的資料彙編多聚焦於太平天國期間的戰爭死難者。在多數情況下,此類作品的編纂由採訪忠義局直接主持。106某些熱心或有考古癖好的人也編纂了死者名冊。不論是出於情感原因還是考古興趣編纂的,這些名冊都由地方募款出版,在其附錄常可見捐款人的姓名(及其所捐金額)。其中有些作品不時提到昭忠祠或禮部,並由此參與或操弄了王朝旌表話語的製造。部分作品盛讚那些幫助贏得戰爭、迎來和平的軍事要人及督撫大員(尤其是曾國藩),這反映出對清朝政治權力的新理解。107其他彙編作品透過紀念來構想新的國、民關係,或是要求被佔領地區對王朝忠誠,或是透過參加半官方計畫而提升叢書編輯的地位,或是藉由讓死去的親友鄰居與某種值得正式旌表的高尚理由掛上鉤,從而為無意義的死亡尋求意義。
這些書籍有的製作精美,採用了優雅的字型、上好的紙張、風格獨特的設計。其中不少還用了各種複雜的「副文本」:序、複製的諭令,以及各種詳細的凡例。也有一些設計簡單,甚至粗製濫造。108大部分都採用了官方旌表的語言,並由此將受害者「轉譯」為烈士,將死亡「轉譯」為對忠誠的表達,將一場可悲的危機「轉譯」為獲取絕對道德勝利的一次機會。紀念性出版品吸引地方及官方精英的參與,他們有的擔任編輯,有的負責收集資料;這些作品有的在官方贊助下出版,有的則由私人或地方社群安排出版。美國漢學家周錫瑞(Joseph Esherick)在《葉:百年動盪中的一個中國家庭》(Ancestral Leaves: A Family Joumey Through Chinese History)一書中追述了安慶葉氏家族史。葉家的一位成員在太平天國和捻亂平息後,編輯並出版了一份名冊,其中包括殉難的官員、士紳和婦女。109
採訪忠義局的出版品反映了其贊助機構的半官方性質,所以與地方精英及省級政府都有關。忠義局的出版品常常複製朝廷諭令,將之放在正文前出版,而這些諭令將忠義局的工作與禮部及昭忠祠之類的國家機構掛鉤。因此,這些出版品解釋並傳播了各種國家政策,例如有關紀念的政策,同時還幫助那些有興趣為其家人爭取國家旌表的人瞭解國家的補償政策;同時,這些出版品也分享了表面上源自中央機構的榮耀。110這樣,出版品的編輯們讓自己成為中央與地方之間的中介者,因此也就成為戰後重新整合的代理。他們希望這些出版品可以送到每個村落,以進一步把申請程序的資訊傳播出去,讓戰爭死難者的後人得以知曉,並最終能呈報申請資料,同時也使更多人知曉近來事件的「真相」。111像《兩江采訪忠義傳錄》之類的書,就在空間與時間上都讓紀念工作在地方上進一步推廣,並影響未來。透過這些出版品,編者與工作人員一方面加強自己對國家紀念工程的參與,一方面似乎也藉著他們與該工程的關係,提升了他們在地方上的地位。儘管朝廷既無法平亂,也未處理好大量出現的社會問題,但國家權力的機制及其表現仍維持著足夠的威信,因此,某些地方耆老、士紳在紀念死去的親鄰時,仍採用部分國家象徵。這些紀念性書籍的編輯們,不論是否直接受僱於半官方的採訪忠義局,都堅稱自己參與了一個大型的、高度官僚化的國家旌表體系。112
曾在太倉採訪忠義局任職的顧師軾,私人編輯出版了《太鎮忠義姓氏錄》。顧師軾按照為死者呈報旌表申請資料的日期編排這部姓氏錄。此書以國家旌表為架構:在全家人同時死亡的案例中,如果申請的是集體旌表,那麼男性與女性就會同時出現。如果是個人的旌表申請,那麼男性和女性就會被分列於男女各自專屬的部份。113由此我們可以看出,地方採訪忠義局及其仿效者在對紀念材料的組織和呈現上,還是以中央機制為先,至少在原則上如此 —— 儘管這些名冊的出版在很多情況下依賴的是私人捐贈,而非官方資金。114然而,儘管在辭令上以中央為先,顧師軾的書似乎是一部面向普通士紳和平民的紀念性出版品,而這些人所感興趣的,是在他們自己的家鄉紀念本地的死難者。115
不論是依靠採訪忠義局還是借助私人資助而出版,這些作品的地方導向意味著,此類文本可以將一個地方重新書寫成充滿忠誠和自我犧牲的核心地帶 —— 這個地帶的男男女女在王朝面臨威脅時選擇自殺或戰死。不少作品讓人想起肆虐其地的太平軍的惡毒本性,並透過將本地烈士放到慘烈的悲劇背景上,從而加強渲染他們的壯烈事蹟。116這些出版品也透過國家旌表及優良事蹟的視角來敘述地方事件,聚焦於受害者赴死時刻的心理,以顯示本鄉的忠誠深度,並採用國家授予的位階、榮譽等辭令來描繪受害者,使其事蹟容易理解。以揚州為例,包括《揚城殉難錄》、《揚城殉難續錄》、《兩江采訪忠義傳錄》和一八七四年版《揚州府志》的相關篇章在內的作品,都蒐集、列舉了太平天國時期死難者的姓名與事蹟,絕大多數都是揚州地方上功名不高的人士。117以下是兩個典型條目:
從九品高繼遠,咸豐三年(一八五三)奉官諭團練。賊入城,帶勇巷戰,受傷殞命。母汪氏,守節二十年,以蒙旌表,絕食死。
候補周同知汪承霖,咸豐三年,賊脅之不從,與妻巴氏同死。118
在每一條中,作者都列出姓名、功名(不論是經由科舉考試還是捐納來的),以及受害者自殺或在盡忠守城時戰死的證據。按位階精心排列名單的做法,與國家的補償和旌表政策直接相關:雖然描述自殺、加入團練、拒絕妥協、正義愛國的文字,把所有地方上的死難者都塑造成了烈士、忠臣和精英的本地典範,但補償和旌表最終是按位階來決定的。119冷血的暴力於是被轉化成了道德行為,並受到回報,個人則轉化成了為社群及帝國犧牲的義士。以此類推,社群也從一個搖擺不定的被佔領區,轉化成了一個充滿誓死效忠臣民的地方。
儘管忠義局及其他服務於國家紀念工程的地方組織,都將國家制度與辭令放在他們的組織原則的中心位置,但他們還是出版了一些未達國家旌表資格人士的相關資料。國家雖然命令要開展紀念,並提供了象徵體系,但那些被官方系統忽略的地方死難者,依然需要從編者那兒得到他們應得的注意。《兩江采訪忠義傳錄》的編者提到:「是書斷以兩江必合兵事終始之人,成一家之說,迺克當其名實,而將吏死疆土者尤多,父老子弟所不能忘,故刈原書之漏,薈三省之書,別擇箸為傳軼,擇採私家撰述補其闕。」120《兩江忠義傳》的編者明確地想要在《兩江采訪忠義傳錄》的模式基礎上改進自身。他們評論道:
今夫委蒼鄉曲匹夫匹婦與士大夫,一死以成其名,要自有辨。士大夫見尊禮於朝廷,死則澤其躬以及其嗣,而匹夫匹婦無與焉。此其行至難,而其蹟為易沫,寬其凃以為之勸,則尊君親上之誼,油然動於愚賤而不自知。121
矛盾的是,超越官方紀念的框架,竟可以滿足一個更高的政治目的。透過紀念那些被官方旌表排除在外的人,地方上的紀念者表面上似乎是在加強對皇帝的忠誠,但依照相互作用的邏輯,他們或許實際是想強調,皇帝也有仁愛恩澤地方的義務。
類似的,作為太倉、鎮陽兩縣(都在蘇州府境內)死難者紀念書籍的編者,顧師軾所做的選擇是,列出那些因為年紀太小而沒有資格受國家旌表的死亡孩童,並在每個條目中都註明他們的身分為「幼」。122在作者跋中,顧告訴他的讀者,他參與了地方忠義局的編輯活動,這些活動除了申請朝廷旌表及卹賞外,還包括僱用地方人士編纂《昭忠錄》,使「信今傳後忠魂義魄,靡不銜恩地下」。123在參與採訪忠義局項目後,他決定根據地方《昭忠錄》來選擇傳記,私人編輯了一本《太鎮忠義姓氏錄》。他的目的是記住地方《昭忠錄》的內容,因為他不能將《昭忠錄》留在家中(此書似乎具有祭祀用品的功用,必須置於縣學及府學)。124他由此暴露出了官方紀念活動的侷限:有些人可能希望在一個明顯非官方的空間裡,用完全非官方的方式追念家鄉死去的親友、鄰居,即使所用的追憶形式與辭令依舊遵循著常見的官樣慣例。125
顧師軾妻子的外甥王祖畬為《太鎮忠義姓氏錄》作了序。他對此書的撰寫目的提供了另一種詮釋。他從發生在家鄉的一系列事件開始敘述:一八六○年蘇州的陷落,清軍與地方團練的慘敗,太平軍在一次決定性戰役中的勝利,以及其後地方居民遭到的屠殺。這些讓我們知道官府在地方災難中是如何的難辭其咎;王祖畬接著迅速轉而描述清軍的勝利以及省級官員如何建立採訪忠義局。他認為顧師軾編撰的書代表了一種紀念的分工(以及道德責任)。他總結道:
夫褒忠獎義,以光泉壤,朝廷之事也。風世厲俗,以起人心,師儒之責也。粵匪揭竿,倡亂蔓延十數年,荼毒半天下。有識者推原自始,咸歸咎於學術之不正,教化之不明,浸為人心風俗之害,以至寇盜蜂起,逐成大劫。向得一二大賢君子,躬帥天下,則經正而庶民興,何遽禍亂若此哉!畬故特著吾婁被禍之始末,俾後之人論其世,知其事,而有以動其戒慎恐懼之心。126
雖然王祖畬認為組織紀念是朝廷的責任,但他也認為拯救天下的,是那些「大賢君子」 —— 他沒有指名道姓,但很明顯是指曾國藩及其麾下的湘軍將領。他認為是這些人讓百姓重獲一定程度的小康。他似乎認為,透過紀念活動,我們可以進行批評,並重新確定一切,並由此堅持一個古老的秩序(儘管這種堅持是有條件的),並且越來越依賴於手握權力的中介力量。
年代略晚的《忠義紀聞錄》的序也把曾國藩塑造成王朝的救星。該序的作者是南京人宗元瀚,他回溯了清朝的歷史,在廣闊的時代背景下解釋此書所做的紀念。而此書的編者告訴我們,他因為受到英雄事蹟及壯烈的自我犧牲行為的激勵,所以即便健康日益惡化,也要奮發完成他這項紀念性工作。他評論說,在康熙(一六一一-一七二二)、雍正(一七二二-一七三五)、乾隆(一七三六-一七九六)整整三朝,大清都代表著皇家文德武功的高峰,功業超越以往歷代王朝,而帝國的臣民中,也出現了好幾輩奇才。127
相比之下,作者認為大清在道光朝(一八二○-一八五○)遭遇了海上爭端(鴉片戰爭的委婉說法),並在應對中經歷了挫敗以及不算嚴重的衰落。而言及咸豐朝(一八五○-一八六一)時,作者採用了華麗辭藻,但這些辭藻的字裡行間都在訴說戰爭打得毫無章法。他指出「有志者盱衡歎恨,疑夫祖宗之留貽,天地之鍾毓,不崇朝而頓盡也」。128突然,好像回應這個困局一般,一個偉大的英雄在湖南出現了(這顯然是指曾國藩)。作者稱讚這支英勇的部隊,他們來自華中地區,手執干戈,赴湯蹈火,在每個關鍵時刻都甘冒生命危險。他有些過分熱切地指出,即使沒有《忠義紀聞錄》之類的紀念性作品,這些英雄的偉大事蹟也會吸引時人的注意。在對這段歷史概述的總結中,他再一次將盛清與現今相聯繫,並堅持認為時人現在擔負的責任根源於過去,指出由於曾國藩的介入,才會「祖宗之留貽,天地之鍾毓,其摧傷而無盡,層出而不窮」。129
曾國藩再次被拉了進來 —— 在這裡,他扮演的角色是盛清統治者的後繼者,因此也是他們的化身和繼承人,甚至是往後紀念活動模式的執行者。曾國藩同時也位處朝廷與地方紀念活動執行者之間,既是真正的(新)效忠對象,同時也是紀念活動的仲裁者。王祖畬文中將紀念死者的責任追溯回盛清,並認為應由曾國藩繼續履行這個責任。王祖畬將紀念忠烈殉難者的活動放在一個更廣擴的歷史畫布上,以求勾勒出王朝與臣民之間的新關係。
甚至在盛讚對王朝的忠心時,有些編者也偏愛創造自己的名目,直接把他們的工作與那些官方或半官方的工程區別開來。這樣的工作可能在後來會得到朝廷的認可,並且取代由官方背書或委任的工程。一部為了紀念一八五三年太平軍攻陷南京時犧牲的烈士而精心製作的作品,主張應以官方之外的紀念活動為先。《忠烈備考》於一八七七年出版,是一部有八冊的集子,每一冊都以一副愛國對句中的一個字來「命名」。編者高德泰是一位候選中書科的中書蔭生,且是一位烈士的後代。此書所收的烈士範圍極廣,有一萬多位有名有姓者,除了「流寓」、「僧道」等特殊類別,甚至還包括「孑身」、「奴僕」、「娼妓」等更為罕見的類別。130因為未在採訪忠義局的制度結構內工作,所以高德泰沒有收到任何官方資金,而是仰賴私人捐款來運作。131為這本書作序的多位作者認為,制度外運作是有益的,因為這能讓本書的作者及工作人員創造出真實而不妥協的作品。
我們可以認為《忠烈備考》呈現了對朝廷旌表的一種自覺自知的非官方觀點 —— 當然,這再次證明了地方精英力量的崛起。《忠烈備考》號稱要給希望獲取死亡親屬訊息的人提供另一種資源。作者精心引用官方文件與檔案,而且除了名單及個人傳記外,還長篇大段列出官方授予的榮譽。根據一位作序者,編者著手這項工作是為了解決其他倖存者及其後代在尋找他們親人的有關紀錄時所碰到的官僚問題。這位作序者指出,採訪忠義局的出版品僅包含一八五三年南京喪生總人數的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而死於南京的外籍者以及在外地遇難的南京人方面,情況類似。完整的檔案全都被收在總督衙門的櫃子裡。因為那裡收藏了太多文件,那些想要獲取資訊的人往往大失所望,因為就算漫長等待之後,還是常常徒勞無功。有關婦女的資料更是難找,尤其是因為她們的身分只用姓氏來標明。132高德泰向總督衙門借來所有的文件,並和一群調查人員一起工作,試圖整理這些數量驚人的資料;他另外還聘了幾位校對,請他們用原始資料來比對,以查出錯誤。採訪人員也從他們的親戚和熟人中找到事件目擊者,對他們進行口述訪問,獲取更多資訊。據作序者說,最後的成果可謂「豈非誠足以動鬼神」。133
贊助和編輯這個集子的地方人士對他們的成就甚感驕傲,評論說這部作品超越、甚至取代了之前的官方或半官方的紀念工作,例如方志中有關忠義烈士的部分或是採訪忠義局的出版品。他們認為他們的作品應該得到官方的認可。一八七八年,上元、江寧兩縣(兩縣縣府皆設於南京城)的知縣代表他們遞上申請。兩位知縣細數《忠烈備考》的優點,並上呈禮部審查,希望可以允准他們將此書送到各縣學,使之成為永久紀錄,以「扶植綱常,闡發幽潛」。134禮部不但批准了他們的請求,允准他們將書分發給府學及其治下的所有縣學,還要求他們送六套給省級官員。135地方精英接管了紀念工作,而中央則肯定了他們的成就。
清代文學家端木埰也為《忠烈備考》寫了一篇序。他回憶起一八七五年他在家鄉江寧造訪昭忠祠的情景。他拿南京昭忠祠所瀰漫的令人羞愧的失序與混亂來和《忠烈備考》展現的卓然秩序和組織作對比。他寫道:「嗚呼!豈真有鬼神㞚㞏乎人間哉!精誠之極,神明通之,理固不誣也也,可為治事者法矣。」136他要傳達的意思是,朝廷並沒有妥善打理自己的紀念工作。從端木埰的觀點來看,或更確切的說,從眾多江南人士的觀點來看,就像其他事務一樣,旌表王朝死難者的工作最好還是放手給地方來做比較好。
旌表太平天國戰爭死難者的工作一直持續到清朝幾乎走到盡頭之時。浙江歷任巡撫不斷地為那些抗擊太平軍而死的人請求入祀和旌表。到一八九五年為止,他們上呈的奏摺已多達五十六份。此外,如丁丙及其同僚這樣的編者在一八九○年代記錄了地方戰爭記憶的多重面向。隨著各個社群不斷糾結於他們在戰爭中的見聞與經歷,一八八○-一八九○年代湧現了許多紀念資料的合集。
出版於一八九三年的《兩江忠義傳》是一部四十卷巨著,以旗營成員、軍官及江蘇、江西、安徽地區平民的傳記為內容。137《兩江忠義傳》起先由身為戰爭目擊者、生還者的安徽桐城人方宗誠編纂,後來由他一位年紀較輕的學生在十九世紀末完成全書。這部作品既有標準歷史體例的大人物傳記,也有對平民(包括婦女)簡短但扣人心弦的描寫,這些人面對死亡時都表達了對王朝以及王朝所代表的道德價值的忠心不二。例如,桐城方氏在太平軍想把她送去姐妹館[3]時,嘲笑道:「吾士人妻,知有死而已,不知所謂姐妹館也!」太平軍因此怒而殺之。138兩江總督劉坤一為《兩江忠義傳》撰寫的序中提供了一個樣板化的太平天國歷史,敘述了一個三段軌跡:以兩江地區為十年災難的中心,以紀念活動為這一地區秩序恢復的核心工作,以這部大功告成的作品為無數忠魂的安息之所。139
相較之下,《兩江忠義傳》刪節版完全刪除了有關旗營的章節,也壓縮了描寫平民的部分,用《江表忠略》為標題出版。此版採用了一篇作於一九○二年的序,該序將戰爭及烈士放置在一個更大的歷史脈絡之中。這篇序的作者是陳澹然(一八五九-一九三○),他也是《兩江忠義傳》的原編者之一(但顯然,到一九○二年時,陳的政治意識已處於不同的階段)。實際上,這篇序所展現的歷史架構太大,以致於在它對中國政治史的史詩般的敘述中,烈士們已不見蹤影。在序的開頭,陳澹然描寫了人類為了生存與鳥獸對抗。英雄保衛人民而被奉為領袖,治理並捍衛領土。然後這演變為黃帝、商、周的帝國系統,由下至上將諸國聯合了起來。國民對君主的愛戴將政體凝聚在一起。當時沒有外來侵略,也沒有戰爭的威脅或朝代的覆滅 —— 根據陳的說法,這些問題要到戰國,隨著封建制度的建立,才首次出現。140封建諸國逐漸變得殘暴,人民被迫棄耕從戎,諸國雖然擴展了領土,但卻也扭曲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這讓中國踏上了不可逆轉的混亂之路,也就是內戰,這讓中國在面對外國侵略時十分脆弱,至今依舊如此。他大聲疾呼:「嗚呼!吾黃族之相嫉相殘,衰微欲絕者,二千年於此矣。」141在這樣的語境下,他提到了(也是唯一一次提到)太平天國戰爭,評論說,只有人民愛戴統治者的時候,國家才會擁有有效對抗覆滅的護身符:
往者髮捻之亂,棘於江淮,一時仁賢,輒不憚慷慨死亡,以謀群族,於是豪傑者出,毅然倡義旅以蕩定東南,由足見古者爭禽獸衛人群以成國家之義。142
陳澹然因此提出,打敗太平天國的基礎,是一種更原始的、真正草根的政治形式,是以「族」而非「國」之模式為基礎的。他總結道,民族滅亡的危機實際上有利於恢復前封建的偉大傳統,從而造福國家。顯然,陳澹然的序作於甲午戰爭和義和團運動之後,他在序中以模稜兩可的方式,運用了二十世紀初期的種族、政治語言:可以視滿人為黃種人嗎?有關旗營的部分已經從《江表忠略》中消失,這暗示著某種矛盾情緒,甚至是種族敵意。他嘗試去想像一個不必推翻現有系統的穩定政體,同時,他顯然受到了自治、草根組織和社會進化等當時在知識份子中廣為流傳的概念的影響。
奇怪的是,一部貌似紀念太平天國戰爭烈士的書,竟成了承載陳澹然政治改革願景的媒介(或者也不奇怪,因為國家與紀念活動之間畢竟緊密相關)。地方層級對災難的紀念,不論是藉由祠祀還是書本,似乎無可避免地把我們引向國家命運的話語。一度身為軍事首領的省級官員給無數死難者的死賦予了符合王朝需要的新意義,從而(暫時)換來了某些人對中央的信心,或更準確地說,恢復了某些人對中央的需要。一直到二十世紀,紀念戰爭死難者的儀式與機構依然被中央政權用來維護它們的正當性。
諸多事件反映出,朝廷已變得不再重要 —— 後來更變得過時;但人們仍採用舊有形式來紀念新的死者。辛亥革命後不久,革命領導人宣布太平天國是他們的反滿先驅,而過去用來紀念舊王朝死難者的昭忠祠,被用來紀念為建立新的共和國而死的大漢族烈士。一年應該舉行兩次祭典,一次在武昌起義(十月十日)週年紀念日,一次在清帝遜位(十二月十二日)週年紀念日。143於是,帝國的祭祀場所與儀式被回收再利用,遵循新的儀式日程,為新的政權服務。這個新政權是由一場充滿反滿情緒的革命所催生,而指揮這場革命的,是一位出生於廣東,且強烈認同天王洪秀全的革命家。在孫逸仙的反清活動語境中,太平天國成員被視為一群民族主義革命家,並成為中國政治現代化歷史敘事的一部分。而那些曾被地方精英如此小心對待的前朝忠義殉難者,則被漸漸遺忘。
[1]編註:旗人家奴如果獲有戰功,可以透過「開戶」來消除奴役身分。
[2]編註:義學是指由民間捐款或官府創建的地方免費學校。此制雖始於清朝康熙年間,但在太平天國戰爭後的江南地區曾大量設立。
[3]編註:太平天國政權為了禁絕娼妓,明訂未婚婦女必須入住所謂的「姐妹館」。
1W. Charles Wooldridge, “Building and State Building in Nanjing,” Late Imperial China 30.2 (December 2009): p. 111.
2這一節的中文翻譯已出版 —— 見梅爾清著,張婷譯,〈褒揚王朝之死難者:十九世紀中國的悼念活動〉,收於劉鳳雲、董建中、劉文鵬編,《清代政治與國家認同》(北京:社會科學文獻,2012),頁755-760。
3Mark Elvin, “Female Virtue and the State in China, Past and Present 104 (August 1984): pp. 111-152.
4關於儀式,W. Charles Wooldridge在他的博士論文中也提出過類似觀點,見”Transformations of Ritual and the State in Nineteenth-Century Nanjing” (Princeton University, PhD Thesis, 2007; see chap. 7, especially pp. 63-65.
5柯啟玄(Norman Kutcher)曾說過,到十八世紀末,忠與貞節作為官方認可的美德,已超越孝道,這反映出意識型態產生了變化,強調對皇帝的忠心,在性別上則體現在妻子對丈夫的忠貞上。Norman Kutcher, Mourning in Late Imperial China: Filial Piety and the Stat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 p. 5.
6Janet Theiss, Disgraceful Matters: The Politics of Chastity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pp. 7-9. 亦見她的文章”Managing Martyrdom: Female Suicide and Statecraft in Mid-Qing China’’ Nannü 3 (June 1, 2001): pp. 47-76. 這篇文章描述的貞節旌表變化,與此處描述的忠節旌表相似。
71775年,乾隆皇帝授命允許效忠大明之人入祀忠義孝悌祠及節孝祠。此後的諭令甄別出明初可能為建文殉難的烈士,以及南明烈士的懿行。崑岡、徐桐編,《清會典事例》(北京:中華書局,1991),卷444,第六冊,頁24-25。
8將該祠命名為「昭忠祠」說明其有特定的功能:宣揚忠義,並為那些被認定為「以死勤事」的臣民,提供一個模式,並建造一個紀念場所。建造昭忠祠的諭令於1724年發布,該祠於1729年建成。崑岡、徐桐編,《清會典事例》,卷449,冊6,頁69。
9W. Charles Wooldridge, “Transformations of Ritual and the State in Nineteenth-Century Nanjing,” pp. 63-65.
10《清會典事例》,卷449,冊6,頁69。
11《清會典事例》,卷449,冊6,頁69。入祀者名單見頁71-73。
12《清會典事例》,卷449,冊6,頁69。這段措辭再一次說明,忠與節在功能或道德上具有相等的地位,兩者都被用來抒發朝廷認可的價值觀。
13乾隆朝對軍事紀念活動的熱衷,表現在碑文、軍事題材的畫作,以及文學及歷史著作中;關於之一點,見Joanna Waley-Cohen, “Commemorating War in 18th century China,”Modern Asian Studies 30.4 (October, 1996): pp. 869-899. Waley-Cohen認為軍事紀念活動是乾隆朝宣揚滿人統治(同時也宣揚乾隆自己)系列做法的一部分。這些通過軍事紀念活動幫助塑造了國家具有多民族或普世特質的形象。弔詭的是,擴大、稀釋「忠義死難者」類別的做法,似乎十分符合這些目的。
14《清會典事例》,卷449,冊6,頁75。例如,皇帝在1753年的諭令中提出,在按等排列受旌者中,滿人貴族應該享有優先及中心的地位。而入祀者的子孫也應該在八旗中獲得職位。參見《清會典事例》,卷449,冊6,頁73。關於交叉確認辨識以重組位階的情況,見《清會典事例》,卷449,冊6,頁75。如欲瞭解更多乾隆朝的族群政治,見Pamela Crossley, Orphan Warriors: Three Manchu Generations and the End of the Qing World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0), p. 5.
15《清會典事例》,卷449,冊6,頁73。關於對苗疆與準噶爾的征戰,見Alexander Woodside, “The Ch’ien-lung Reign,” in Cambridge Historyof China, vol. 9, ed. Willard Peterson, pp. 230-309.
16《清會典事例》,卷449,冊6,頁76。
17《清會典事例》,卷449,冊6,頁76ff。
18濮德培(Peter Perdue)討論了乾隆戰爭政策的另一方面:以徹底殲滅為策略來消滅準噶爾蒙古人在中亞的勢力。這個政策似乎與慷慨恩封接受清朝統治之人的做法截然相反。見Peter Perdue, China Marches West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p. 285ff.
19Arthur W. Hummel, 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 (Washington: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43), vol. 1, p. 223. 與擴大入祀資格的大潮流形成強烈反差的是,我們偶爾也會發現取消入祀資格的例子。經過稽查,一位逝世多年的貴州總督被發現在康熙朝時同情叛亂的三藩,因而被判定叛清。他的牌位遂被撤出昭忠祠,以求「黜姦逆而昭秩祀」。《清會典事例》,卷449,冊6,頁78。類似的「稽查」也可用來幫助某些人獲得入祀資格:尤其是在道光朝,京師昭忠祠新加入了許多明清之交犧牲的烈士。例見《清會典事例》,卷449,冊6,頁79。同樣的形式也出現在十九世紀末的方志中,這些方志常常有列舉「最近發現」的十七世紀中改朝換代之際出現的英烈,而在這些英烈的名單之後,就是太平天國戰爭的死難者名單。
20《清會典事例》,卷451,冊6,頁95。有一些地方祠祀存在至今,在臺灣、遼寧和安徽都有此類知名祭祠。
21《清會典事例》,卷451,冊6,頁95。
22《清會典事例》,卷451,冊6,頁95-96。
23《清會典事例》,卷451,冊6,頁96。
24戴真蘭(Janet Theiss)指出,朝廷有關貞節的辭令中,也有類似趨勢。Theiss, Disgraceful Matters, pp. 214-215.
25《清會典事例》,卷451,冊6,頁99。
26《清會典事例》,卷451,冊6,頁99。
27更多的死後追封,參見《清會典事例》,卷499,冊6,頁777。孔復禮(Philip Kuhn)指出,清廷日益頻繁地利用榮銜及加官晉銜,來把地方精英團結在統治秩序之下。Philip Kuhn, Rebellion and Its Enemie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Militarization and Social Structure, 1796-1864 (Cambndge, Mass.: Harvard East Asia Series, 1980), p. 121.
28《清會典事例》,卷499,冊6,頁777-778。
29《清會典事例》,卷499,冊6,頁777-778。
30《清會典事例》,卷404,冊5,頁522。祺祥元年(1861),一位給事奏報說,某些書吏、差役和地方教官如果收不到好處,就不向禮部上報貞婦旌表材料。這揭示了國家旌表體系中有出現腐敗的可能。《清會典事例》,卷404,冊5,頁522-523。
31《清會典事例》,卷499,冊6,頁799;卷444,冊6,頁25-26。
32《清會典事例》,卷499,冊6,頁799。朝廷應對之策的另一方面是風教。《清會典事例》,卷400,冊5,頁473。
33《清會典事例》,卷499,冊6,頁799。
34《清會典事例》,卷499,冊6,頁799。
35地方精英遞出的旌表申請也並不一定能獲准,地方官員或中央都可能駁回請求。例見方玉潤,〈星烈日記〉,收於羅爾綱、王慶成編,《太平天國》,《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續編》(桂林:廣西師範大學,2004),頁21。
36《清會典事例》,卷452,冊6,頁103。
37曾國藩的回應見《清會典事例》,卷452,冊6,頁104。有關書吏差役腐敗的一份1859年資料,見《清會典事例》,卷499,冊6,頁779。這份資料號召「公正紳耆」在六個月內向省級官員推薦符合資格的烈士。這似乎是通過將地方書吏差役的權力轉移至地方精英,從而安定地方社會的舉措的一部分。見 Kuhn, Rebellion and Its Enemies, p. 214.
38關於十九世紀初地方精英利用並轉化中央授權所建之祠祀和儀式的例子,見Han Seunghyun(韓承賢), “Shrine, Images, and Power: The Worship of Former Worthies in Early Nineteenth Century Suzhou,” T’oung Pao 95.1-3( January 2009): pp. 167-195.
39《清會典事例》,卷452,冊6,頁104。一般來說,權力轉移至地方精英為晚清的時代特色,這些地方精英獲得了正式渠道,並通過它們來施展之前的非官方權力。Kuhn, Rebellion and Its Enemies, p. 215.
40裴大中等著,《無錫金匱縣志》,1881,卷12,頁8a。1860年太平軍來到浮橋村時,余治的兄弟溺水自盡,因此後來有資格獲得官方旌表並入祀於此 —— 見吳師澄,《余孝惠先生年譜》,1875。關於淮軍的專用昭忠祠,見傅德元,〈李鴻章與淮軍昭忠祠〉,《安徽史學》,期3(2006),頁71-82。李鴻章與曾國藩都努力不懈地為湘淮軍尋求特別旌表,包括為湘淮軍人員建立專祠,這些努力在奏摺中隨處可見。惠山忠節祠是第一個專祀淮軍的祠祀。該祠於1911年被改成了祭祀革命烈士的祠祀(見頁73-74)。
41〈會館祀孤〉,《申報》(電子版),1881年9月3日。亦請參見《左宗棠全集》(長沙:岳麓書社,1989),頁81-84。在南京,湘軍,楚軍、當地的死難者(包括官員、士兵、士紳和平民)和死去的旗營士兵,入祀於不同的祭祠中。Wooldridge, “Building and State Building,” p. 113.
42《清會典事例》,卷452,冊6,頁116-117。
43Tobie Meyer-Fong, “Gathering in a Ruined City: Metaphor, Practice, and Recovery in Post-Taiping Yangzhou,” in Lifestyle and Entertainment in Yangzhou, ed. Lucie B. Olivova and Vibeke Børdahl (Copenhagen: Nordic Institute of Asian Studies, 2009), pp. 37-61.
44例如,1865年浙江巡撫在奏摺中希望有一間由士紳建造、有御賜匾額的祭祠,好讓地方死難者入祀並享有官方的祭禮。陸楨,《崇義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4,頁1a-1b。
45Wooldridge解釋說,1856年,胡麟翼為了調查並紀念那些因對抗太平軍而死的人,設立了調查局。1858年和1860年,曾國藩都曾建議將地方祠祀納入祀典。1860年,汪士鐸向曾國藩提議,為安徽、江蘇和江西(即兩江)建立忠義局。忠義局的職責包括編輯傳記、處理檔案,確認沒有人被重複旌表,並建立機制,以便井井有條地將烈士名錄上呈給曾國藩,然後由曾上呈給北京。曾國藩聽從了汪士鐸和其他官員的建議,不久之後建立了忠義局,將之當作隨他四處搬遷的幕府的一部分。Wooldridge, “Transformations of Ritual and the State in Nineteenth-Century Nanjing,” pp. 190-191.
46關於該忠義局的建立,見曾國藩,《足本曾文正公全集》,冊二(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頁734。最後,這個忠義局承擔了將入祀死者名單輯錄成書並出版的職責。見兩江採訪忠義局,《兩江采訪忠義全錄》(1887),凡例,頁1a。《兩江采訪忠義全錄》是該局出版的作品之一,它輯錄了三十個案例,詳細記載了揚州府殉難者的事蹟。(儘管書名含「兩江」二字,但書中只包括揚州府案例。)類似的機構在其他省也陸續設立,它們之中有許多都出版過類似的記載。一個驚人的巧合是,盧安達種族屠殺中的生還者,也曾建立了一個名為IBUKA(意為「記得」)的機構。1999年,這個機構出版了一本名為“Dictionnaire nominatif des victimes du genocide en prefecture de Kibuye”的受害者名單集冊,與忠義局出版的名錄頗為相似。其長達1086頁的名單記載了死者名字、年齡、性別、職業、死亡地點及時間,以及死亡原因。關於IBUKA的資訊是Lars Waldorf在一次私人交流中提供的。
47本節處理的部分史料也出現在我的文章“Gathering in a Ruined City”中。
48傅德元,〈李鴻章與淮軍昭忠祠〉,《安徽史學》,期3(2006),頁71-82。
49這在劉坤一為《兩江忠義傳》所作的序中也有描述 —— 見穆克登布編,《兩江忠義傳》 (1893),頁2a-b。劉還認為,紀念活動具有安撫力量:盛清紀念前明的烈士起到了安撫江西和江南的作用,讓這一地區的人打心底效忠清朝 —— 太平天國期間,文武官員的義行正是這種忠誠度的表達。
50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12b-18b。
51兩江採訪局,《兩江采訪忠義傳錄》,凡例,頁1b。
52兩江採訪局,《兩江采訪忠義傳錄》,凡例,頁1b。作者評論說,有些人的義行得以記載到《兩江采訪忠義傳錄》中,但卻沒有得到正式的認可。在這樣的案例中,儘管沒有受到官方旌表,他們死時的慘烈,仍讓他們在《兩江采訪忠義傳錄》中取得一席之地。
53關於金長福及其日記,見Tobie Meyer-Fong, “Gathering in a Ruined City: Metaphor, Practice, and Recovery in Post-Taiping Yangzhou”, p.43-48。在這裡討論的部分史料在這篇文章也討論過。
54金長福,《癸亥日記》,無頁碼手稿,中國科學院藏。這封信是寫給晏端書的。
55裴大中等編,《無錫金匱縣志》(1881),凡例,頁5b-6a。
56如同祠祀的地點以及面對死亡時的最後遺言一樣,死亡的地點是很重要的。忠,就像女性的貞,隱喻著社群的榮耀。因此,臣民的忠或貞,以及他們的地方認同,必須穩固確立。關於將貞節是如何在文本中被建構成集體榮耀的象徵的,見Susan Mann(曼素恩), “Widows in the Kinship, Class, and Community Structures of Qing Dynasty China,”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 46:1 (February 1987), p. 43.
57這一類象徵以死抵抗的姿態,經常穿越時空;我們在方志記載及揚州、蘇州、無錫、杭州等地的節義烈士紀念傳記中可以看到類似的行為 —— 見裴大中等編,《無錫金匱縣志》(1881),〈殉難紳民表上〉。頁4b-50a列出了1860年四個月的被殺者名單。
58裴大中等編,《無錫金匱縣志》(1881),〈殉難紳民表上〉,頁4b、5a、22b。
59裴大中等編,《無錫金匱縣志》(1881),〈殉難紳民表上〉,頁5b-22b。
60轉引自許地山,《扶箕迷信的研究》,收於《人人文庫》冊18(臺北:臺灣商務,1966),頁30。
61黃楷盛編,《湘鄉縣志》,1874,〈卷末〉,「叢紀」,頁25b-26b。亦可參見Stephen R. Platt, Autumn in the Heavenly Kingdom, pp. 351-352.
62馬新貽,〈浙江忠義錄序〉,浙江採訪忠義總局編,《浙江忠義錄》,序頁1a-1b。這篇序言也收於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70b-72b。收入這篇序言(以及王景澄所作的跋)說明採訪忠義局半官方的項目與昭忠祠之間有緊密關係。
63馬新貽,〈浙江忠義錄序〉,浙江採訪忠義局編,《浙江忠義錄》,序頁1a。
64劉坤一,〈序〉,浙江採訪忠義總局編,《兩江忠義傳》,頁1a。
65馮桂芬,〈移建昭忠祠碑記〉,《顯志堂稿》,收於《近代中國叢刊續編》79輯,783-784卷(臺北:成文出版社,1984),頁342。然而,馮桂芬指出,籍貫非本府的重要人士,作為個人別祀於南京,而沒有入祀於蘇州昭忠祠(頁343)。此文雕版原版的影印頁為卷3,頁20a-22a。
66馮桂芬,〈移建昭忠祠碑記〉,《顯志堂稿》,頁342-344。
67馮桂芬,〈移建昭忠祠碑記〉,《顯志堂稿》,頁343-345。
68有關許瑤光與他所關心之事的討論,見胡曉真,〈離亂揚州:戰爭記憶與杭州記事文學〉,《中國文哲研究集刊》,第36期(2010年3月),頁67。許瑤光的《蒿目集》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14的下半卷。
69王有齡解釋說,這座祠祀不僅會延展朝廷旌表忠烈的盛意,也能在進入祠祀的人心中激起敬意,讓他們希望自己同樣也能入祀其中(也就是說,他們會願意為朝廷獻身)。王有齡,〈昭忠彙祀祠祀〉,收於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8a-9a。
70王有齡,〈昭忠彙祀祠祀〉,收於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9a-9b。後來,舊碑被重新找到,還立了集體牌位,紀念王有齡曾為之爭取認可的那些死者。更多資訊見李榕、龔嘉㒞,《杭州府志》(1898年府志之1922年版本的影印本),中國方志叢書,華中地方;第199號(臺北:成文出版社,1974),卷11,頁19(第一冊頁388)。
71見孫衣言,〈崇義祠碑記〉,李榕、龔嘉㒞,《杭州府志》,卷11,頁19a-19b。在這篇寫於1877年的文章中,孫衣言雖然對崇義祠紀念杭州殉難官紳表示欣賞,但他也似乎認為太平天國之所以肆虐,膽小怕事的地方官員要負起責任。這篇文章還出現於陸楨輯,《崇義祠志》,(陸楨的兄弟捐出了祠地)。見陸楨輯,《崇義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4,頁6b-9b。
72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102a。
73崇義祠的匾額於1866年獲賜。陸楨輯,《崇義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4,頁1b。馬新貽為之寫了碑銘,親自潑墨書寫,立了碑,還解釋了崇義祠的歷史,以及這場得到朝廷認可的事件之始末。碑文文本可見於陸楨輯,《崇義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4,頁5a-6b。
74徐毅,〈從「專濟餉糈」到「妥辦善後」 —— 同治時期江蘇省釐金政策述論〉,《中國經濟史研究》,期4(2006),頁77-84, 109。作者認為,釐金被用來資助湘淮軍對抗捻亂,直至1868年,當釐金開始越來越多地用於重建工作(並與地方及省級掌權者之間的衝突糾結在一起)。徐文所給出的時間線也印證了1870年代初期紀念項目(例如方志和祠祀)在象徵層面上中央化、在實際權力上地方化的加劇。
751862年,當左宗棠被委任為浙江巡撫時,浙江省已經幾乎完全被太平軍佔據。因此左宗棠得為他的職位而戰 —— 投身戰鬥,以奪回他被委任治理的領域。在1863年秋展開持續圍城後,他於1864年4月收復了省城。見Arthur W. Hummel, 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 vol. 2, p. 764. 關於王有齡之死,以及李秀成是如何處理王的屍體與棺木的(李將之送出太平軍掌控的區域,由護衛護送至上海),見Li Xiucheng (李秀成),TaipingRebel: The Deposition of Li Hsiu-Ch’eng, ed. Charles Anthony Curwen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7), p. 129。李的說法得到了《杭州府志》的證實。李榕、龔嘉㒞,《杭州府志》,卷121,頁14b(卷7,頁2384)。
76〈公牘〉,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19a。
77〈公牘〉,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19a。有關之後幾任巡撫對旌卹的申請,見卷3,頁12b-18b。這一連串申請中的第一次是1863年左宗棠提出的,最後一次 —— 即第五十八次 —— 是由廖壽豐提出的。(卷3,頁18b)。
78胡曉真認為,我們應該把丁丙(1832-1899)的《庚辛泣杭錄》當成是杭州這場大災難的紀念物,並具有多重意思。胡曉真,〈離亂杭州〉,《中國文哲研究集刊》,期36(2010年3月),頁45-78。
79〈公牘〉,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19a。關於戰後修建學校(尤其是義學)如何成了地方精英及官員優先考慮之事,見Barry Keenan, Imperial China’s Last Classical Academies (Berkeley: China Research Monographs, 1994).
80呈請人包括前內閣學士李品芳、前光祿寺卿許乃釗、前安徽學政朱蘭、前廣西學政周學濬、前國子監祭酒章鋆、內閣中書章應昌、翰林院庶吉士劉崧駿、前署江蘇布政使吳煦、前署江蘇布政使杜文瀾、前署江寧布政使孫衣言、山東鹽運使鄭蘭等人。名單中最後一個人名是丁丙,丁丙是編纂並出版《庚辛泣杭錄》的人。(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21a-21b)。根據他們的說法,當時唯一建成的祭祠是紀念王有齡的專祠。
81忠義局和軍需局似乎在這些事情上有合作。忠義局負責調查,軍需局則負責管理資金、選擇地點。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19b-20b。
82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20b。
83在許奉恩的回憶錄中,這裡是他造訪杭州的住處,隔壁住著一位女詩人。見第四章討論。
84前屋主的至孝剛好與此地用來昭顯的至忠相呼應 —— 在傳統中,忠、孝被視為是可類比的美德。丁午,〈古皋園改建忠義祠記〉,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60a-61b。
85丁致元,〈昭忠祠小記〉,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57a-60a。
86該局坐落於皋園內的滄浪書屋。書屋有明清之際名人吳偉業的題字,還有其他名人的作品。丁致元,〈昭忠祠小記〉,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59b。該忠義局應該是在昭忠祠蓋好後搬入皋園的。
87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22b。其中一處產業的持有人想要從商,所以想要賣產業,而另一處產業的持有人本來就已將這個產業典當了,故也同意這樁買賣。
88王震元,〈昭忠祠春秋祭文〉,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65b。
89王鼎棋,〈昭忠祠重整祀位記〉,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74b-75a。
90丁申,〈東皋別墅八詠〉,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89a。
91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23b;24b;25b-26a。
92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28a-28b。
93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31a。
94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35a-37a。
95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43b-46a。
96柯悟遲尖銳地批評了他家鄉地區的重建局,認為他們自以為是、報復心強,又只為自己謀利。見柯悟遲,《漏網喁魚集》,收於《清代史料筆記叢刊》(北京:中華書局,1959),頁93-94。
97〈陳婦苦即如末〉,《申報》(線上版)第251期,1873年2月24日,頁2。
98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43a-b。
99范承堃,《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50a-52a。
100章炳麟,〈浙江昭忠祠志〉,《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62a。章用「臬」(意為測量日影之標杆)來表示「真正的意思」。臬及其陰影是這篇文章中最生動的隱喻。感謝黃克武和他的研究生討論課幫助我翻譯這篇頗具挑戰性的文章。黃克武指出,這篇文章並沒有出現在章炳麟全集中,可能是因為此文與編者對章炳麟作為反滿愛國者的印象不符。黃克武,2011年4月電子郵件。
101章炳麟,〈浙江昭忠祠志〉,《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62a-62b。
102關於這一時期省籍如何成為強烈政治認同的基礎,見Stephen R. Platt, Provincial Patriots: The Hunanese and Modern China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103章炳麟,〈浙江昭忠祠志〉,《昭忠祠志》,收於丁丙,《庚辛泣杭錄》,卷3,頁63a。
104例見甘熙編,《金陵忠義孝悌祠傳贊二卷》(甘氏津逮樓刻本,1840)。這部作品指出法令要求每個行政區單位都必須有忠義孝悌祠,祠中要有刻有名單的石碑,並由此說明昭忠祠的必要性。見作者序,頁1a。
105這本書初版於道光年間,再版於同治年間,是晚清重新發現明朝烈士的作品之一。高觀瀾,《江陰忠義恩旌錄》(1874)。另一例子見方濬頤序,劉寶楠,《勝朝殉揚錄》(揚州:華南書局,1871)。1830年代末到1840年代,人們似乎普遍著迷於十七世紀中的忠義烈士:清朝開國之初為數眾多的烈婦也在此時被重新發現,並受到國家旌表。她們的傳記也在方志中出現,見英傑等編,《續纂揚州府志》,1874,卷17,頁26a-26b。
106在內容、方法甚至編纂人員上,方志中的忠義傳記與忠義局編纂的書有不少重疊,所以可以作為同類出版品加以考慮。實際上,是有證據顯示,方志中的這些章節有時會作為獨立的本子重印。
107曾國藩出現在幾乎所有的紀念性書籍中,要麼是直接點明是他,要麼則隱晦地指出。由於他在恢復秩序過程中發揮了巨大影響,他在這些作品中都是以大英雄和智者的形象出現的。例見王祖畬序,顧師軾,《太鎮忠義姓氏錄》(1870),卷1,頁2a。亦見於嚴正基,《憫忠草》(1865) —— 《憫忠草》是一本詩集,每首詩附有一篇傳記。該詩集似乎是「私人」集子,是由一位作者在湖南出版的。集子中有一篇年代較晚、同治初年的序,其標題頁是曾國藩題字的刻印版。這本詩集顯然是在太平天國期間逐漸完成,而在戰後出版的(見〈憫忠草後序〉,頁1a)。作者自己的序以精彩而又常規的手法來說明這項紀念項目的正當性,暗示說,值得紀念旌表的烈士事蹟範圍很廣。他在1854年的第一篇序裡主張,朝廷「養士兩百餘年,敦崇忠節」,所以「義士林立,足以光昭日月,輝映寰區(〈憫忠草序〉,頁1b)。相較之下,太平軍是不重要的,且站到了錯的那一邊,所以一定會被迅速鎮壓。較晚的那篇序寫於1863年,認為他的詩可以「發潛德之幽光,勵忠貞於奕禩,或於世道人心不無少補焉」。
108這些作品可以簡單到只是一個由某局處編輯的手寫名單,例如,《卹海鹽縣官紳婦女清冊一卷》(1866)。這份手稿是一份浙江海鹽縣八百多位太平天國戰爭期間的殉難烈士名單。
109Joseph W. Esherick, Ancestral Leaves: A Family Journey Through Chinese History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1), pp. 82-83.
110《兩江采訪忠義傳錄》,〈凡例〉,頁2a。
111《兩江采訪忠義傳錄》,〈凡例〉,頁2b。
112例見《兩江采訪忠義傳錄》,〈凡例〉,頁1b。
113顧師軾,《太鎮忠義姓氏錄》(1870),〈凡例〉,頁1a。顧師軾,太倉,致力於保存地方作品及文件。今天他以身為吳偉業文集及其年譜編者的身分聞名。吳偉業(1609-1671)是明清之際的著名詩人。《太鎮忠義姓氏錄》由官方旌表的列表組成,也輯選部分描寫生動、直接的傳記(請特別參見造紙工的傳記 —— 卷6,頁1b)。
114顧師軾在《太鎮忠義姓氏錄》最後幾頁羅列了二十二位贊助人,他們捐了三十一兩銀子來刊印此書;另有十七位人捐了十八兩銀子、八百文銅錢來資助此書的出版。
115顧師軾,《太鎮忠義姓氏錄》,作者跋,頁1b。
116地區性出版物的凡例中,不斷提到兩江是受創最深的地區。例見《兩江采訪忠義傳錄》。亦可見穆克登布編,《兩江忠義傳》及其刪節本,陳澹然的《江表忠略》;這兩本書都是江蘇、安徽和江西烈士傳記的合輯本。就像我們已經看到的,《江南鐵淚圖》在闡明承平時期與太平軍佔據時期之間的差異時,也強調江南地區人民受到的莫大痛苦。
117江蘇、浙江、江西和安徽其他各地都有類似例子。被太平軍佔領為首都有十年之久的南京,似乎格外迫切地需要洗涮本地的名聲。
118兩個例子都取自《揚城殉難續錄》,收於陳恆和,《揚州叢刻》,1930-1934(重印本:揚州:廣陵古籍刻印社,1995),上卷,頁2b。
119例見收於《兩江采訪忠義傳錄》一道1858年的諭令;這道諭令列舉了按位階授予的旌表及補償。對這份材料的討論,見Meyer- Fong, “Gathering in a Ruined City,” pp. 46-48。
120《兩江采訪忠義傳錄》,凡例,頁1b。
121穆克登布編,《兩江忠義傳》,頁3b-4a。關於此書如何超越《兩江采訪忠義傳錄》,見〈劉坤一序〉,頁3a,以及陳澹然,頁1a-1b。
122顧師軾,《太鎮忠義姓氏錄》,〈凡例〉,頁1b。
123顧師軾,《太鎮忠義姓氏錄》,〈作者跋〉(日期為1869年),頁1b。選擇「昭忠」來命名頗具意義。
124顧師軾,《太鎮忠義姓氏錄》,〈作者後跋〉,頁1b。
125陳澹然《江表忠略》的凡例裡指出了其他私人紀念性作品的存在。見陳澹然,《江表忠略》(臺北:明文書局,1985),59、60冊,頁325。
126〈王祖畬序〉(1870),收於顧師軾,《太鎮忠義姓氏錄》,頁1b-2a。
127舉例來說,認為盛清超越了過去各個偉大王朝的詮釋始於盛清,例見康熙皇帝與噶爾丹的交戰紀錄。關於這方面的討論,見Peter Perdue, China Marches West (Cambridge, Mass.: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2005), pp. 190-191. 亦見Hummel, 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 vol. 2, p. 851. 關於朝廷旌表忠烈儀式的出色,見《兩江采訪忠義傳錄》 —— 此書的編者引述了乾隆朝宣布旌表明朝烈士的諭令。見《兩江采訪忠義傳錄》,頁1a。
128陳繼聰,《忠義紀聞錄》,宗元瀚序,頁1b。
129陳繼聰,《忠義紀聞錄》,宗元瀚序,頁2b。
130高德泰,《忠烈備考》,端木序,頁1a。
131高德泰,《忠烈備考》,秦序,頁1b。應該注意,衙門辦事人員是不可能阻礙高的計畫的。關於口述史的層面,見秦序,頁1a。
132高德泰,《忠烈備考》,凌序,頁1a。
133高德泰,《忠烈備考》,秦序,頁1b。
134高德泰,《忠烈備考》,公稟,頁1a-1b。
135這份申請於光緒四年正月二十三日(1878年2月24日)送出,經由兵部、禮部、吏部以及翰林院、內閣審核,於同年陰曆二月二十四日(3月26日)獲准。見高德泰,《忠烈備考》,〈詳文〉,頁1a-1b。
136高德泰,《忠烈備考》,端木序,頁1a。端木埰,南京人,活躍於同治時代,乃著名散文家。他未經科舉便在官僚體系內獲得升遷。他還曾做過縣令。
137編者們特別強調了遭太平軍屠殺而犧牲的旗營人員。例如,他們指出,1853年南京城陷時,旗營死了超過了四萬多人。
138穆克登布等編,《兩江忠義傳》,卷23,頁26b。
139穆克登布等編,《兩江忠義傳》,劉坤一前言,頁1a-1b。請注意,在《江表忠略》的序中,陳澹然大量採用了劉坤一序中的大段內容,60冊:頁321-323。
140陳澹然,《江表忠略》,陳序,60冊:頁317-318。(〈忠烈後敘〉,頁1a-1b)。
141陳澹然,《江表忠略》,陳序,60冊:頁319。(〈忠烈後敘〉,頁2a)。
142陳澹然,《江表忠略》,陳序,60冊:頁319。(〈忠烈後敘〉,頁2a)。
143關於大漢忠烈祠的討論,見Henrietta Harrison, The Making of the Republican Citizen: Political Ceremonies and Symbols in China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0), p. 106. 沈艾娣(Harrison)引用了第二檔案:南方革命政府檔案,(26): 26 (2). 33, 20. 〈電請前清忠義各祠改建民國大漢忠烈祠〉,1912年3月23日,〈陸軍部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