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点左右,乔来敲我的门:“埃德,基德(Kid)来了!”(南美洲人发不出“基思”的音。)
“什么?啊?谢谢,乔。”我对着门咕哝着,双脚踏在旅馆冰冷的瓷砖地板上,轻声走出房门。
在走道上,我看到一个高大的英国人。他理个平头,背着大帆布包,带着相称的微笑从门口走进来。
“是埃德吗?你好吗?”基思笑容满面,一口伦敦腔,“想抽根烟吗?”
我从未见过基思·迪卡泰尔(Keith Ducatel),他是我朋友的朋友。得知我的探险后,他希望有机会来亚马孙拍照。我看过他的一些作品,他的确很有天分,但不知为什么,他给我的印象比较年轻,也许是因为摄影只是他的爱好,而非主要工作。
现在这个带着烟的家伙站在我面前,对于他所在之处以及即将开始的探险非常雀跃。他将近四十岁,此行经历了一些波折才来到这里,但他很自在,也不因此烦扰,我马上就开始和他交谈。
这多少让我感觉得到了解脱,有个和我国籍相同而且年纪相仿的人真是一大快慰。我们一起到镇上各处办行政手续,聊个不停,我很高兴能够再次和人交流。我发现我笑了,能够表达出细微的想法,能够说笑,能够和人产生亲切感。积极的心态、活力、幽默感和生命力开始回到我身上。
基思抵达的那天早上,我们重新整理他的背包,然后离开雷克纳。豪尔赫、劳尔、乔、基思和我形成五人团队,但因为我们都不是当地人,不知道当地的路径,因此每到一个村落都得问路,最后来到一条大支流旁。这里原本有桥,但桥断了,中间少了一大段,下面的水流相当湍急。
我们不可能游过去,这是确定的,但在我还没思考好是否要乘充气筏渡到对岸之前,已经融入团队的劳尔和豪尔赫开始从附近的树上砍下大树枝,没一会儿就砍了十根又长又直的大树枝,并砍下藤蔓作为捆绑用的绳子。我万分敬佩地看着,因为他们不加思索地修复了桥,而且没有用到一枚钉子、一把榔头。基思借此机会习惯了状况,并拍下这些人只靠着大砍刀就轻松工作的画面。十分钟后桥就可以通行了,不只有我们,接下来几个月想渡河的人都可以从这座桥上过了。基思很受震撼,我也为身旁这群认真能干的队员感到骄傲。
我们进入一个叫圣罗莎(Santa Rosa)的部落。在我们研究地图,计划路线,啜饮廉价橘子水时,村子里的孩子围着我们看,十分入迷。这里的村民并非纯粹的印第安人,他们全都认为自己是殖民地居民,只说西班牙语。这里距离大城伊基托斯只有几百千米,因此,居民和西方人相处得很自在,我们也得到了近乎和善的款待。我们买了1.5千克的烟熏犰狳后,继续上路。
基思和我在路上一直聊天。我的精神状态一直很好,我发现我现在可以轻易地应付任何问题,一旦两人之中有一个跌倒了,我们就像老友一样大笑。能恢复正常的心态,我很激动。这是快乐的时刻,和几个月来的忧郁、孤独形成强烈的对比。步行再次充满惊险和乐趣。
基思也能负担他的背包重量了,他在英国做过一些训练。虽然他加入的是一个已经走了数月的团队,他却没有半句怨言。他还未适应这里的环境,汗如雨下。从他的T恤上可以看到随着汗水流失的大量盐分,他的背部和手臂都是叮咬的痕迹,又大又红肿又多的咬伤足以让最强悍的人倒下,但他只是微笑,看向积极的一面,拿着摄像机在成群的蚊子中间不断拍照。
他有个缺点是抽烟,他不只是会抽烟,事实上,他相当热爱抽烟。身为一名戒烟人士,我可以看出他在休息时得到的纯然喜悦——坐在原木或岩石上,深吸着让人平静的烟。没多久,我就破戒了,接下来的几个星期,整个团队(最后乔也加入了)在离开每个村落前一定会带上香烟。抽烟是个分水岭。在此之前,我们只是一直走下去而已,在此之后,我们能够放松起来,并且享受这次行程,像朋友一样共享简单的喜乐。
有时候我们会雇用知道通往下个村庄的路径的当地向导,那些路大概只需徒步几个小时,因此,团队人数维持在五到六人不等。这是一笔很大的开销。我虽然对目前运作良好的团队感到满意,但知道必须尽快解雇豪尔赫和劳尔。而现在,部分是因为团队里有这两位较年长的向导会让人感到安心,我把他们留了下来。我安慰自己,我们不仅要往前赶路,还要进行得很顺利,还要享受行程。而我,只要找到钱就行了。
这期间,我的自信心不断增长。只凭着对自己的能力有所了解,我就从完全的自怜状态中摆脱出来了,重建了自信。这个过程简直无可比拟。现在我可以说自己是一个正常的英国人了,除此之外,我还懂得了如何跳过湿滑的原木,懂得操作大砍刀,还懂得带领一个团队。在桑赫斯特的军事训练中,前五周是一段高强度的睡眠剥夺期,许多人因为失去重心和失去加入军队的理由退出了。我们看着失去动力的人离开,看着人数一排排地减少。但是,留下来的人也有感到沮丧、低落和可悲的时刻。接下来,军队训练系统会巧妙地接手这些沮丧的士兵,并且重建他们的信心。这些士兵开始精通各方面的军事技能,例如行军、射击、导航等,信心渐增。这些训练的目的是要让士兵对军人的身份感到自信且自豪,而不是对他们之前的成就感到自豪。他们在一年之内脱胎换骨,年轻邋遢的学生变成了自信又能干的英国陆军军官。
我可以看出,这和我目前的经历很相似。此行之前,我一直很骄傲,我的自信来自别人的赞美或别人对我能力的评价。现在,这种虚假的自信从我身上脱落了,我靠着自己真正具备的能力重建了自信,没有他人的评价、吹嘘或伪装,没有掩饰,没有废话。我再次只凭借着天生的能力学习新技能。脱胎换骨之后恢复活力的感觉给了我力量。
照看基思也对我有帮助。他少有丛林经验,只和一位巴西醉汉在丛林共度过一周的假期。我教他如何照顾自己的脚,如何在臀部因背包摩擦而酸痛的地方破皮前缠上绷带,后来,他很擅长搭吊床和整理装备。
我告诉劳尔和豪尔赫,我们可以一起走到瑙塔(Nauta),届时我会支付他们的薪水,并且给他们船票钱回家。从瑙塔开始,乔、基思和我将有几天顶着烈日走在通往伊基托斯南部的公路上。豪尔赫的胸腔受到了感染,劳尔也在咳嗽。我们整天在潮湿的环境中,乔、基思和我才三十多岁,身体还挺得过去,但是,劳尔和豪尔赫差不多五十岁了,他们的身体已经开始虚弱。豪尔赫还变得有点乖戾,帮不上多大忙了。我想,他只是疲累了,之前的几个星期,他一直很可靠。劳尔声称自己拥有一小块地,有个美国人要买这块地上的350棵树,他有可能大赚一笔。他说,要不是因为如此,他还想继续走下去。
在地图上计划撤退的路程时,我开始担忧即将来临的洪水季。我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在水位上升前越过边境,抵达巴西,但现在看来这不可能实现了。这个结果意味着,秘鲁这头(南边)的河岸会因为地势低洼而被水淹没,我必须考虑穿过哥伦比亚,走上北边的河岸的可能性。“哥伦比亚”这个名字让我十分忧虑,我记得我读过划皮划艇探险的报道,那些人在哥伦比亚被射杀了。然而,我们不会乘皮划艇快速通过哥伦比亚,而是徒步通过。
距离公路起点瑙塔镇还有大约一星期的路程,我们要穿越许多丛林。
2008年12月15日,我们在河岸上扎营,我的日记如下:
我们傻傻地往河的东北方推进,一再被错误的“水平线”(河)误导。我们每次以为快抵达河边了,穿过树丛看到的却是沼泽、旧河道或遍布沼泽的湖。有些可以通过,有些则要绕一大段路。最近河流改道了,我们不知道它的具体位置,只能通过树丛听几千米外的船声来判断。
我们在藤条和灯芯草间横冲猛撞,身上布满细小尖刺。它们就像毛发一样,穿透裤子,刺进膝盖和小腿。傍晚五点四十分,我们终于抵达河边。再过二十分钟太阳就要下山了,我们二话不说,全在岸边砍树枝,立起防水布和蚊帐。接着,我们在微光中匆匆洗完澡,加糖冲泡木薯粉后,把它们当晚餐。
我清楚地记得那晚,因为那天基思和我在河岸上共享了一副蚊帐。他带的iPod可以播放电影,我们一人戴一边耳机,一起看《猎鹿人》(The Deer Hunter)。最后,我们两人都困得睁不开眼。
一个小时后,我醒了过来,发现基思趴在蚊帐外的沙地上吐个不停。劳尔展现出体贴的一面,起来陪在基思身旁,直到他感觉好些。之后,基思回到蚊帐里,也睡着了。
到了第二天早上,基思显然还是不舒服,但别无他法,只能继续向前走。我们没有存粮了,必须抵达下个村落再补给。基思提起全部的精神,和我们走了一整天。下午时,我们终于找到了一个有商店和船的部落。
基思之前在为期一周的巴西旅程中感染了疟疾,现在旧疾复发。在这种状况下,他无法行走。他几乎不会说西班牙语,于是,我问乔是否愿意带他搭船去瑙塔。乔和基思已经建立了交情,因此,他很乐意帮忙。我和豪尔赫、劳尔则徒步前行,与乔在瑙塔会合;基思会在伊基托斯的旅馆休息几天。
成员的这种变动也会带来一种乐趣。和两个老头儿一起走很不一样,我们都很平静,每天都往前推进大段距离。文明的伊基托斯就在眼前,我很高兴:我们会在圣诞节前抵达那里;我们会在城里过节,还有床铺可睡,就像走过一段漫长黑暗的隧道,终于看到尽头的光。这次休息是我最渴望的一次。
让乔和基思一起走的决定再次让我意识到我多么信任乔。虽然我有时候还是觉得他很烦,但他既诚实又独立,我感谢他依旧在我身边。
劳尔、豪尔赫和我在几天后到达瑙塔,看到神清气爽的乔穿着洗干净的衣服和全新的牛仔裤在瑙塔的一家小旅馆等我们。乔和许多秘鲁人一样,习惯把头发梳向一边(像我祖父的发型)。他穿着烫平的衬衫,梳着老式发型,看起来很利落。
变得有点易怒的豪尔赫要求我现在付他薪资,我扣掉之前预付他喝酒的钱时,他非常恼火,像孩子一样发脾气。在我、劳尔和乔最后一次一起出去喝酒时,豪尔赫自己留在旅馆里。那天夜里,我们回到旅馆时,他已经不告而别。但眼下资金很紧张。
劳尔在第二天早上也离开了,但他是和我友善地分别,在之后几个月里我们还偶尔通过电子邮件联系。乔和我往北向伊基托斯前进。我们看着最后101千米的直线道路,傻气地告诉自己,我们可以一次走完,花上一天一夜就要抵达伊基托斯。事实上,我们低估了疲惫的影响,走在发烫的柏油路上,我们花了四天才走完这段路。
在最后一天,一名高壮的男子骑着摩托车朝我们而来。他扯下安全帽,以美式英语大叫:“埃德·斯塔福德!真的是你吗?”
“搞什么?”这位往后梳着灰色油头、令人印象深刻的人物伸出双手、咧着嘴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朝我们而来时,我心里这么想着。他叫作鲁道夫,别称鲁迪,他从当地报纸上知道了我们的徒步之旅。我之前没被认出来过,因此被鲁迪的反应逗乐了。我们抵达伊基托斯时,他请我们去他家吃晚餐,我们感激地接受了。
事实上,鲁迪为我们做了许多事。他和太太马蒂要到利马过圣诞节,他就把家里的钥匙给了我们,让我们在城里时随意使用。鲁迪令我联想到老电影里的帮派分子。他告诉我,他可以把摩托车停在屋外,因为当地的孩子尊敬他。他还喜欢向人传授极具男子气概的绝招:“每当我支持的足球队利马体育学院队(Lima Universitario) 赢球,我就请整条街的人喝酒,你知道怎么着?没有人会恶搞我。”他在美国待过,想法很美式,回到故国秘鲁是因为他在这儿的财富和地位,受到敬重。
鲁迪继续说:“我今天去银行,里面没有半个客户,倒有五个职员。我问第一个职员我能不能领钱。‘先生,你必须抽号码牌。’那个印第安人这么说。‘我是银行里唯一的客户,你这个死娘娘腔!’我说,‘不要让我在路上看到你,你这娘娘腔!’那个职员说要叫警卫,所以我又说了一遍‘我会找到你的’,然后我就离开了。”
鲁迪嗓门很大,说起话来也很粗鲁,用英语咒骂个不停,但他很有趣。我们享受着他的慷慨,恢复了体力,也在观光大城伊基托斯度过了愉快的时光。
基思来找我们的途中曾在伊基托斯转机,认识了一个会说英语的漂亮女孩——伊冯娜,他在英国有女友,因此对伊冯娜没什么兴趣。但他看到我在他抵达时的悲惨模样,认为我们需要休息,放松一下。乔、基思和我进城,在一家游客熙熙攘攘的酒吧里与伊冯娜及她的朋友见了面。那是秘鲁的另一面,是我不熟悉的一面。我的感官刚适应丛林,化妆、洒香水的时髦女郎令我感到惊奇。伊冯娜有个朋友叫厄休拉,她不会说英语,但我很喜欢和她聊天,因此,我同意隔天在广场上和她再见一面。
“你会骑摩托车吧?”厄休拉笑着问道。她三十多岁,每天健身,身体苗条结实。
“呃……我从没骑过,”我承认道,“我坐后座。”
厄休拉告诉我,她要去接她的狗,我答应和她一起去。她很娇小,比1.5米高一点。我爬上摩托车后座时才意识到,在秘鲁这么重视男子气概的文化里,男人坐在后座是多么好笑的画面,但我努力不去觉得不自在。厄休拉在街头疾驰,最后在一家店门前停下来,要我等一下。出来时,她抱着一只毛发修整过的狮子狗。
“抱着。”她吩咐我。
我遵命,双手接过这只毛发修剪得整齐的狗。
现在正值狂欢时节,对过往的汽车、摩托车扔水球是当地的传统,就在这时候,我对自己的处境大笑:一星期以前,我还拿着大砍刀在沼泽间奋力行进;现在,我坐在摩托车上,被水球砸得浑身湿透,而我的手上还抱着一只惊慌的狮子狗,一个漂亮的秘鲁女人载着我在这座疯狂城镇的街道上狂奔。
我们在这里过了圣诞节,之后又稍稍做了停留,因为我做了个决定。我要大大感谢基思的一件事就是,他让我了解了乔。他们两个从一开始就处得很好,因为基思很努力地去了解他。我得以看到乔身上许多以前我没留意的方面和我完全忽略的品质,再加上我和乔一起出去了几晚,因此,我们的友谊更深了。
乔想一直走到巴西,因为他没离开过秘鲁,所以需要申请护照。我们填妥了所有表格,鲁迪也帮了忙。我们就等他的护照从利马寄过来了。
鲁迪介绍一些很有帮助的人给我们,例如奥托(Oto)医生,他是城里主要的军医,在应该增加多少抗蛇毒血清的量以及如何更有效地注射血清等方面,给了我们很好的建议。
我必须承认,我对迫近巴西的忧虑和未知,在知道乔会和我一起走到最后时减轻了不少,我们现在有更周全的计划,也有更丰富的经验。
现在搞不定的是我们的巴西签证。距我们希望进入巴西的日子只剩几个月了,伊基托斯是最后一个能在秘鲁申请签证的地方。我很恼火,我的探险可能会因为巴西马瑙斯(Manaus)一个又胖又懒的男子而泡汤:我已经出钱请他处理签证事宜,当我向他表达我们担心没有签证和巴西国家印第安基金会(FUNAI)的许可时,马瑙斯那边传来的回应既不友善也帮不上忙。
乔申请护照引起的延误导致基思没有时间再待下去。他必须回英国,不能再和我们一起走。他拍了一些令人惊艳的照片,身体也已经复原,对此行已经很满意。我会永远感谢他:他来到这个地方,全程负担自己的费用,并且成为我需要的朋友,帮助我再次掌控这次探险,也让我看见了乔的好;最重要的是,他拍了一些很棒的照片,可以被我们用来建新的网站,也可以用在报刊上。有好几次,我们在伊基托斯喝威士忌喝到天明,我们闲聊瞎扯或讨论我们不同的音乐品味,我知道基思会成为我永远的朋友,乔和我都很不舍得他离开。
我们沿着泥泞的道路从伊基托斯前往圣弗朗西斯科·德·奥雷亚纳(San Francisco de Orellana)。最后一段道路是一条穿过农田和次生林的泥泞小路。每次到河边,我们就要用上充气筏。现在水位高涨,我们似乎一直在渡河。许多村庄都干净整洁,对我们的行走来说几乎是好得过头了:整齐的篱笆后面是漂亮的小木屋,牛羊将草地啃得相当平整。在伊基托斯美好的圣诞节放纵自我后,这对我们来说是个简单的暖身操。
过了奥雷亚纳,一切都变了。我们划船横渡从北方而下的宽广的纳波河(Napo River),到达一片至今看到的地势最低的森林;回顾起来,我当时可以立刻从谷歌地图上知道我们正渡过一片会被洪水淹没的河流三角洲。但当时我习惯在河边走,没有意识到这是愚蠢的行为。接下来的25千米给我上了一课,我们整整走了十天。
第一天,我们立马遇上了浓密的林木和深水。请你想象一下最茂密的荆棘灌木,上面结满锋利的藤蔓和带尖刺的棕榈叶,接着,请想象这些东西全被泡在满是泥巴水的游泳池里的场景,然后,你只用一把近46厘米长的砍刀在泳池里行进。在树叶最浓密的地方,5米的路要走5分钟。第一天,我们行进10小时,只走了2.4千米。有时候,水深及胸,我们看不到自己的脚,看不到前方水下的东西,得在尖刺中摸索着前进。那天,我们到最后竟没有地方扎营,到处都是树和洪水,我们唯一的选择就是,挤出林木线,乘充气筏去下游找一块空地或村落过夜。我们用全球定位系统标记走到的位置(这样第二天早上才能返回原地),然后出发去下游。划了一个半小时后,我们发现一块凸出的高地上有一片房舍。我们问居民能不能让我们留宿,他们同意了。我们给他们一些米和鲔鱼准备饭菜,和他们的孩子一起在小屋里搭起吊床。
2009年1月25日,我们付给一名当地人10新索尔(2英镑),请他用船带我们回到前一天步行抵达的上游地点。他把我们送下船时仍然不确定我们在做什么。
“你们要再走回来?”他讶异地问道。
我们的确是要再走回来的。可怕的一天!
我们开始走的时候是早上九点半。我们带着乔的一个较小的背包、两把大砍刀、一只罗盘、一套全球定位系统、一台摄像机、两包烟(基思对我们的影响还未消退)、一个打火机、一只头灯、一个紧急无线电示位标、1000克木薯粉和500克糖。
我们一出发,地势就开始往下降。一开始,我们涉过及腰的水,之后水越来越深,淹到了胸部。
我观察到一些之前从未预料到的事:当我们整天在水下握着砍刀后,砍刀变得轻多了;如果不想让5厘米长的尖刺刺进膝盖和腿胫,我们要走得很慢才行;尖刺太可怕了,我穿着橡胶靴,尖刺可直刺而入——不骗你,刺进脚指甲、刺进膝盖骨——用力把它拔出来时,旁边的地方会隐隐作痛,而且几乎都会有轻微感染。
我们轮流打头阵,也轮流丧失信心。我知道,境由心生,乐观积极才能让此行令人振奋又充满挑战。但在我消极的时刻,当我被叮、被刺、被咬,或三者同时发生的时候,我几乎陷入了恐慌,想着到底要怎样才能脱离这个针尖地狱。遇到这种情况时,我必须让自己冷静下来。
乔也有低落的时刻,在我比他坚强勇敢时,我可以感觉到。但是,他每次都能很好地平复。
这是巨蟒的国度,还有许多水虎鱼,我仍然很讶异于我们从未被它们咬过。当时,我们很确定距主河道这么近的地方不会有鳄鱼,但后来我才知道,我们被许多鳄鱼环绕着。事实上,除了最大型的黑凯门鳄(以及这洪流外的美洲豹),这些动物全都不想攻击我们。我们对它们来说都太过巨大,难以被吞食。我们越往前走,就越不觉得野生动物是威胁。在写亚马孙时,人们会很自觉地去推广那些传说,把这个地方描写得仿佛危险就潜伏在每根原木之下。然而,事实是,虽然这里有潜在的危险,但人类成为猎物的可能性远比人们想象中的低。对未知的恐惧是这种谣言和文饰最大的起因,事实上,我觉得和乔穿过丛林比在伦敦闪避车流和扒手还安全。
那天下午,森林里的水越来越深,我们无法继续行走。我试着把帆布包举在头顶上,但我的脸已经半淹在水中,因此行不通。我没有惊慌,反而发现这种挑战激发出了我的潜能;我已经完全恢复,在面对野外真实具体的压力时,我的大脑以最佳状态运转着。我们只须适应并且找到方法继续前进。随着情势持续发展,我心生一计,让我们得以继续前进:乔要在河上给筏子充好气,带上帆布包在河里划船,我则带着大砍刀在树丛间游泳;因为船一旦在荆棘堆里行进,马上就会被刺穿,所以,乔必须在河上。乔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因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他一向喜欢用走的,但唯一必须徒步(或者在这种状况下游泳)的人是我。
森林和河的界线很模糊,没有河岸(河岸已在水面下),只有一片汪洋直接涌入丛林。
这个计划不太明智。游泳并不是我的强项,再加上我穿着橡胶靴拿着把砍刀,这让我倒抽一口气。我在森林里噼里啪啦地前进,每到一棵树,就攀着它气喘吁吁地休息一会儿,再以受惊吓的猫的泳姿投入洪水中。最后,我们抵达一块高地,抓着树根爬上河流的陡岸,全身沾满污泥。游泳结束,我的肌肉颤抖着,精力也耗尽了。我把筏子放了气,继续向前走。前一天晚上,我们已经用全球定位系统标记了位于下游的村庄西埃帝·德·胡里欧(Siete de Julio),因此,我们知道,我们只剩300米路了。
最后300米花了我们一个半小时。我们遇上四五次水障,之后终于摆脱困境,浑身尖刺伤,湿淋淋地进入村子。
我们洗了澡,穿上干衣服后,立刻又觉得自己像个人了。我们吃上一顿鱼排餐,我确信鱼是用奶油煮的,但乔坚称不是,他说得对——那条鱼是用它自己天然的鱼油煮的。配着米、丝兰和印加可乐,我们把它吞下了。
隔天清晨风和日丽,森林非常平静,虽然水深及胸,但林地开阔,让我们无须砍伐太多就能通行。蚊子也不是太多。
从地图上来看,前方有条叫阿屯古查(Atuncocha)的支流由北而来,阿屯古查河的另一端是一条等高线。基于阿屯古查河自西北而来的角度,我们决定离开亚马孙河主河道,朝东北方直接向这条支流前进。
由于过去两个小时没看到水面以上有土地,因此,下午四点时,我们决定找到地方扎营后就停下来。我们现在已经身处内陆深处,无法搭船去下游并避开洪水,因此无论如何都得在洪水里扎营。情况看来不太乐观:这里距离阿屯古查河还有700米,森林聚拢起来,而且成了密林,我们无法在这儿搭吊床,因为树都太细了,无法支撑我们的重量。
到了五点,我找到一块位于水面上的地,1.83米长、0.91米宽,我想,只能在这里扎营了。但没多久,乔在森林里又找到一座3.05米×4.57米的小岛,我们就在那里扎营了。我们的吊床在水上,不过水深只到脚踝。重要的是,有地方生火煮饭。然而若是水位在夜里上涨,我们就有大麻烦了。黑暗中唯一的选择就是,将筏子充好气,让它能跟着水位一起上升。我们把筏子固定在一棵树上以确保安全,因为夜色太黑,我们无法行动,林木也太密,无法乘船穿越,我们必须坐着等待黎明。
写下这些是为了提醒自己:我们即将面临多么惊人的时刻。距离巴西最高水位期还有六个月,高地快速消失,每天我都自问,这次探险是否有可能完成。
2009年1月26日日记:
只要水位再上升一点,这段路就不能走了,有时候我们只有头部在水面上。我们经常必须原路折返,选择别的路径,因为水实在太深了。现在很有趣——我怀疑一年后我是否还会这么想。
1月27日,我们起床时发现,尽管夜里下过雨,但水位没有升高。我从吊床上跳下来,踩进超过15厘米深的水里,全身上下只穿丛林靴。我发现我的湿T恤、湿裤子、湿袜子都还是脏的,我没有照惯例在前一晚清洗它们,我骂自己没能更加镇静沉着。
这座土地坚实的岛是动物的避难所,帆布包上的每个缝隙都有蜘蛛、甲虫、千足虫或蚂蚁栖息。我们拔营后,水位又立即升高,草木变得茂密起来,我们泡在棕色烂泥里,花了几个小时在高到下巴位置的繁密灌木丛间开道后,终于看见前方有些微亮光。阳光洒进森林,我们穿过森林后,看到一潭牛轭湖,湖上长满各种想象得到的尖刺植物。我们将筏子充好气,穿过多刺的草木,小心翼翼地前进。这湖很深,但另一边直接通往森林。我们必须待在船上,在枝干下缓慢行进,穿过边缘被荆棘覆盖的巨大百合叶。
这段危险的航行就像在玩电流急急棒,必须沿着金属线路穿过金属环,但不能碰到它,以免触发警报。我总觉得,充气筏要破了,我们会陷入棕色泥泞的鳄鱼栖息水域。
最后,这片地方终于开阔起来,我们进入目标河流——阿屯古查河。我们从西埃帝·德·胡里欧开始走,一天半后抵达这座峡谷;走过这3000米路就像取得了一次真正的胜利。我们的眼睛还因能够聚焦于远景而高兴着,身边环绕的水上空间让我们恢复了活力。我们像美国人一样高兴得大喊,划船横越峡谷,来到期待已久的可以被视为等高线的唯一高地。
圣罗莎·德·阿屯卡那(Santa Rosa de Atuncaña)位于阿屯古查河的河口,在亚马孙河主河道的岸上。我们抵达那里时,受到了当地人的欢迎,被邀请入住一栋木桩上的房屋(所有人都乘独木舟进出房门)。那木桩是我见过最高的,大约离地五米。有个醉酒的男人愿意带我们去下一个村庄罗卡艾特那(Roca Eterna),但到第二天早上时,他喝得烂醉,我们只好离开他,继续自己前进。
我们离开圣罗莎,前往罗卡艾特那时没有食物,也不知道距目的地多远,因为罗卡艾特那没有被标在地图上。我们猜想大约需要三天的路程,但村里的店铺什么都没有,因此,我们离开时只带了一袋潮湿的盐。
那天早上进度缓慢,因为高地上林木茂密纠结,我们必须远离河岸,进入更加开阔的洪溢林。我们在一片神秘世界里滑行,所有景物都映照在水面上,漂流前进时,我们几乎没有发出一点声音。帆布包在背上,漂浮在身后;防水的帆布包真是太宝贵了,若是没有这样的背包,我们不可能这么走的。它们是厚厚的100升容量的收卷式开口的独木舟背包,尽管它们多数时候都半淹在水里,但里面的东西全是干的。
到了下午四点半,我们只走了1500米。我们决定用全球定位系统标记出位置,然后划充气筏到下游的罗卡艾特那。由于时常泡在水里,乔在涉水时觉得很冷,比我还吃力。
我们计划早上再折回来继续行走。这样来来回回的步行让我很不快,但至少在折返前,我们已经吃饱了,身体也干了,还买了补给品,我也找不出别的办法。我们已经在一点一点地朝前方遥远的目标推进,而且,我们至少有一个可行的办法让我们得以继续前进。
就在我们漂离河岸进入亚马孙河主河道时,炙热的阳光洒在身后。我把帽子转到后面,避免颈部被晒伤。前方暴风雨来势汹汹地逼近,风势转强,浪也变大,当黑麻麻的雨幕打下来时,乔扯开嗓门高唱宗教歌曲。那种雨砸在脸上就像人跳进冰湖一样,而每一滴打到我时,我都觉得像被冰雹打到那样痛,因此,我又把帽子转向前,保护眼睛。
这一段的亚马孙河有3000米宽。我坐在约1.22米宽的充气筏里,漂在河上,在经受惊涛骇浪和狂风怒号时,我看到筏子上有个安全标志写着“有溺水风险时请勿使用”,这真是让人觉得好笑。
我从英国人的忸怩性格里挣脱出来,加入了歌唱的行列。因为不会唱任何西班牙语的宗教歌曲,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全速唱起了《阿根廷别为我哭泣》,这么戏剧化的行为很合乎情境,而乔和我唱着截然不同的歌曲也没关系,我们相隔3米,在雨中几乎听不到对方的声音。
我们相视而笑,就好像赢得胜利般。身处暴风雨中,我们渺小又脆弱,但我们用两根手指对着亚马孙河以及过去一周在浑水里的行进比出愤怒的手势。
等到雨停风歇,我们休息、漂流了一会儿,看到罗卡艾特那就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山丘上。我们沉着地划向一排独木舟时,遇上约二十名神情好奇的孩子,他们帮我们收起充气筏。之后我们浑身湿淋淋地爬上岸,去村里见村长马库斯。两天前,我们在圣罗莎遇见过他。
再次远离大雨和潮湿后,我们满怀感激之情,啜饮着热香茅茶。那是一种甜花草茶。
那晚我算了一下,平均每天走2.5千米是个很难看的速度,照这么走我们可能要走上7年!就算不计算必然要走的道路以及旱季的影响,我确定,以这种方式继续下去,也要再花3年。
眼前只有一条路可走:我们必须改变策略,远离河边。我们必须离得够远,才不会受到洪水的影响。
接下来的两天,我们走完了到罗卡艾特那的淹水路段,之后一天,我们走坚实的路面抵达奥兰(Oran)。奥兰是个镇而非村庄,有五金店、餐馆和酒吧。我们入住当地唯一的旅馆,旅馆给了我们一间破旧的房间,里面有张很糟的床,晚上六点到九点供电。要洗澡的话,我们仍得去河边,但几周以来,我们头一次有自己的空间,已经够奢侈了。
2月1日,我们休息一天,等待记者马特·鲍尔(Matt Power)。他要和我们走一小段,为《男人志》(Men’s Journal)杂志写报道。乔和我在奥兰悠哉地处理些琐事:充电、清洗装备、喝啤酒,到广场看女子足球。
另一个要来的人是厄休拉(狮子狗和摩托车的主人),我答应她跟我们一起走三天。她搭伊基托斯的快船,隔天早上八点会抵达这里。马特搭慢船,会比厄休拉早六个小时(凌晨两点)抵达。乔和我决定不睡了,等马特来。
马特到的时候,我和乔已经喝了一点酒。船靠近时,马特站在船头,咧嘴笑着跳到草皮河岸上,伸出手用纽约腔问道:“我想,你是斯塔福德先生?”
“嘿,马特,我们去喝酒吧。”我回应道。
马特很兴奋,我们聊了几个小时,然后决定在第二天出发前休息一下。之后,感觉只过了几秒钟,闹钟就响起来了。我知道厄休拉快到了,便心不甘情不愿地起了床。
我很后悔邀请了厄休拉。接待马特是一回事——这对探险有益,能给我们带来非常需要的知名度——但厄休拉的来访比较没道理。她穿着紧身牛仔裤以及一件非常贴身的T恤,画着大浓妆,踉跄地从船上下来。这下有趣了。
我们找到一个名叫马里奥的老头儿当我们的向导。他有一双值得信赖而热情的眼睛,用面粉袋装着他的装备,把面粉袋的带子缚在额头上。他有六十二岁了,但穿过森林时,可以比我们所有人快上两倍。马里奥熟悉小镇后面的山丘,而我们想前往更高的地方以加快进程。马里奥带领我们穿过了空旷的水牛牧场。我没有定下任何原则,而厄休拉想牵手同行。我牵着小一号的秘鲁夏奇拉(Shakira)穿过这些原始的异国牧场时,可以感觉到背后马特的目光。他一定在想自己从美国飞到这儿到底要写些什么,不过他只是心领神会地微笑着,穿着全套Gortex Pro系列和相配的绑腿跟着我们。
我们跃过延伸到小径上的像加长型礼车般大小的板根,以及瓶装水般清澈的涓涓小溪。尽管有来客,我们仍每天走了15千米左右。以厄休拉的穿着来看,她算走得不错了,这已经远远超出她的舒适范围。她走了三天,绝大多数时候都走丛林小径,穿过小溪,通过原木桥,直到抵达一个叫萨拿利罗(Sanalillo)的部落。我们花了三天抵达萨拿利罗,而马里奥通常一天就能走到。
在第三天,我们进入一片开阔的土地,是丛林最近被砍伐过后形成的,残余的树桩还慢慢燃烧着。这个亚瓦(Yawa)村庄正举行集体劳动,居民全都在土地上工作,喝着声名不佳的玛沙托。红脸的印第安人毫不迟疑地欢迎我们。我们走了三天的山坡路,觉得这种发酵饮料真是好喝。在当地学校里待了一晚后,我安排一艘船送厄休拉回家。
接着有位玩冰上曲棍球的不凡摄影师皮特·麦克布赖德(Pete McBride)和马特合作,帮马特的文章拍些照片。他们两个都很喜欢这趟步行,马特有皮特做伴也放松了不少。他们吃的能量棒和他们的西方观念现在对我来说几乎是陌生的,我觉得他们有点自以为是,也过火了。
尽管精心设计过路线,我们在接近丛林小镇佩瓦斯(Pebas)时还是得渡过大片的洪水。有时候水深及腰,接着又深及胸部,我们必须将所有行囊放进充气筏,游过黑得发亮的积水。
“天啊!”皮特在及腰的水里大叫,他在水里看到附近有个庞然大物。我转过去看,发现那似乎是一条身体弯弯曲曲的阔嘴大鲶鱼,潜藏在皮特和我之间的深水处。怪异的是,这条怪鱼完全不怕我们。我叫住年轻的向导柏那贝特,问他是否知道那是什么。“电鳗。”他笑着答道。我问他有没有危险。“不要惹它就好。”他说。
抵达佩瓦斯后,我才知道这些亚马孙河电鳗非常危险,它们可以放出500W的电,能致命(不过,据说最常见的死法是被电晕后溺水)。电鳗位于掠食性动物的顶层,位于食物链顶端,因此对谁都不畏惧,因为没有任何动物猎捕它们。我展望未来四个月的水中步行,笑看这荒谬的处境。我们在佩瓦斯与两个美国人道别。他们达到了此行的目的,并且卸下了许多时髦的行头。乔和我平分他们的头灯、裤子,甚至包括他们穿过的袜子。我们很感谢这两个美国人抛下了这些东西,接着将注意力转向东边的哥伦比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