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宠坏的孩子
前面我们说,很多罪犯相貌丑陋,但也有一些罪犯是英俊潇洒的男人。如果说前者是不良遗传的牺牲品,先天的生理缺陷比如残手、兔唇等,使他们受到歧视,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那么英俊的人又为什么会成为罪犯呢?其实,他们也生长在一个很难发展出社会感的环境里:他们是被宠坏的孩子!
罪犯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没有得到过爱,不知道什么是爱,也不会去爱的——这种罪犯对别人充满敌意,感受不到他人对自己的喜爱和赞赏;一种是在蜜罐中长大,对爱已经麻木的——这种罪犯经常牢骚满腹,说得最多的就是:“我落到今天这一步,都是因为我妈妈把我惯坏了。”需要强调的是,尽管罪犯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背景不一样,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没有学会合作之道。
父母们可能也想把孩子教育成对社会有用的人,但是他们不知道该怎么做。如果他们整天板着脸,横挑鼻子竖挑眼,他们一定不可能成功。如果他们把孩子视为稀世珍宝,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那么孩子就会觉得自己的存在本身就很有价值,不需要做任何创造性的努力来博得同伴们的赞扬。这种孩子会失去奋斗的能力,他们只会期待别人来注意他们,也期待某些事情发生。如果不能如愿,他们就会开始谴责环境。
接下来,我们通过几个具体的案例来说明以上观点,尽管这些案例并不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被记录下来的。
第一个案例来自谢尔顿和埃莉诺·T.格鲁克合编的《500名罪犯的人生》。“金刚约翰”在回忆自己的犯罪经历时说:“我从没想过自己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在十五六岁之前,我一直是个正常的男孩,爱玩爱闹,喜欢运动,也喜欢看书,我经常去图书馆,按部就班地生活、学习。可是后来,父母忽然不让我念书了,逼我出去工作,拿走我全部的薪水,一周只给我八先令。”
这些话都是他对父母的控诉。如果我们能接触到他本人,还可以询问一下他和父母的关系、他的家庭情况,还有他的具体经历,但是现在,我们只能断定,他的家庭是不太和谐的。
“工作快一年的时候,我交了一个女朋友。她很喜欢玩。”
我们发现罪犯经常被那些喜欢玩乐的女人吸引。如前所述,恋爱也是对合作能力的一种考验。对他来说,这是一项极为艰难的考验。女孩喜欢玩,而他一周只能拿到八先令。这明显超出了他可以负担的范围。他应该知道世界上还有很多其他女孩。但是人生中什么是最重要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衡量标准。
“今时今日,谁能一周只拿八先令,就让自己心爱的女孩玩得既开心又痛快?可是父亲死活不肯给我加钱。我很难过,总想着要是能多赚点钱就好了。”
常识会告诉他:“好好工作,努力赚钱。”但是他却想不劳而获,只要能让女孩玩得高兴,其他什么都不管了。
“后来我偶然认识一个人,很快就和他交上了朋友。”
遇见陌生人是对他的又一次考验。在这次考验中,他失败了。有正常合作能力的人是不会像他这样轻易受人引诱的。
“他是‘老大’,一个盗窃老手,聪明能干,精于此道。老大讲义气,乐于分享自己的成果,也不会用卑鄙的手段害人。我加入了他们,合作了几次都很顺利,手艺越来越好了。”
调查发现,男孩的父母有自己的房子,父亲是一家工厂的领班。工作很忙,周末才回家。他们家除了他,还有两个孩子。他家世代清白,唯独他有犯罪记录。我很想知道那些主张犯罪遗传论的专家对这个案例会有什么样的解释。
约翰说他15岁就和异性发生了关系,恐怕有很多人都会批评他好色,可是他这么做并不是因为他对别人感兴趣,而是想要得到快感。纵情声色并不是什么困难的事,任何人都能做到。约翰想要成为征服异性的英雄,以此获得别人的欣赏。16岁时,约翰因为入室盗窃被捕。他在其他方面的兴趣也证实我们的观点。他希望在外貌上压倒别人,以吸引女孩子的注意。为了赢得女孩子的芳心,他给她们买各种礼物。他戴着一顶宽边帽,脖子上系着红手帕,腰上别着左轮手枪,一副西部牛仔的打扮。他虚荣心很强,想要表现英雄气概,却又找不到其他方法。接受审讯时,他一口气承认了全部罪行,还大言不惭地说:“还有好多你们不知道的事呢!”
“我觉得生命毫无价值,活在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意义呢?对于一般所谓的人道,我只觉得荒唐可笑。”
约翰并不知道这是他潜意识里的想法。他觉得生命是一种负担,但是他却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沮丧。
“我学会了不相信别人。大家都说贼不互偷,根本没这回事。我有个同伙,我对他非常好,他却在暗中害我。”
“我要是有钱,也能像别人那样做个正直诚实的人。我的意思是说,我想要有足够的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而不用打工。我不喜欢打工。我极其讨厌打工,以后也不可能打工的。”
他这番话也可以这样理解:“真正让我走上歧路的,是压抑。我努力压抑自己的欲望,结果才成了罪犯。”这一点,值得深思。
“我也不想犯罪,可是开车的时候,总会在路上看到一些让人心痒难耐的东西,我无法抑制地想要占有它们,结果只好把那些东西拿走了。”他相信这是英雄行为,绝不承认这是一种懦弱的表现。
“当时唯一能让我感到快乐的,就是拿着钱去找我的女朋友。我第一次被抓就是因为这个,我需要把偷来的珠宝换成现金。结果被警察抓到了。”对他来说,给女友一大笔钱,得到她的赞赏,就是一种真正的成功。
“监狱里有很多学校,我要在这里努力学习,可我这么做不是为了洗心革面,而是想让自己变得更强。”这种态度表现出对人类的恨恶,不仅如此,他从根本上就是反人类的。他说:“如果我有孩子,我一定要杀死他!你想想,把一个孩子带到这个世界,这是多么罪孽深重的事。”
想要感化这种人只有一个办法,就是增强他的合作能力,让他明白自己的生活方式错在何处。而想要做到这一点,首先必须找到他儿童时期最早的误解。可惜在这个案例中,我对此一无所知。这个案例并没有涉及我所认为的重点。如果一定要我猜测的话,我会猜这个孩子多半是长子,他小时候备受父母宠爱,可是后来,随着弟妹的出生,他的地位一落千丈。如果我猜得没错,大家就会充分感受到,有很多小事都会严重影响合作能力的正常发展。
约翰还说,当他被送去感化学校后,在那里受尽虐待,离开时,心里对社会充满仇恨。
对这一点,我必须说几句话。从心理学家的观点来看,监狱里的粗暴待遇就是一种挑战。它是对韧性的考验。同样,罪犯也会把“改邪归正”“重新做人”之类的训词当成一种挑战。他们想当英雄,很愿意接受这样的挑战。他们觉得,这是一场和全社会作对的比赛,他们必须坚持到底,成为获胜的一方。他们本就对世界充满敌意,任何挑战都能轻易激怒他们。有些人在教育孩子的时候也会采用挑战的方式。“你很厉害吗?要不要看看我们谁撑得更久?”这些孩子和罪犯一样,也想当英雄。他们如果够聪明,就会明白自己完全可以放弃这种念头。监狱、管教所常常对犯人提出各种挑战,没有比这更糟糕的政策了。